故乡小说读后感大全(18篇)
阅读这本书让我对世界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广阔的想象力。那么,如何写一篇令人满意的读后感呢?首先,应该对书中的主题和故事情节有深入的思考,理清自己的思路。同时,要抓住书中的重要细节和人物形象,做到事实准确、描述生动。此外,读后感需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个人感受,不能简单地复述书中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读后感,或许能从中找到共鸣和感悟。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一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雪域豹影》,这是一本讲父爱的书。
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阿灿霞的雌雪豹有四只豹崽,它想找一只雄雪豹来当小雪豹的继父,那只雪豹叫花月亮,可是那只雪豹不同意,它还咬死了阿灿霞的一只幼豹麻老四。
阿灿霞遇到了泥雪滚,泥雪滚是一只丑陋的公雪豹,在阿灿霞眼里,它是一个窝囊废。但是,阿灿霞想:有总比没有好,于是,它就把泥雪滚招进了窝。虽然平凡而瘦弱,但它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在狂风骤雨中,它用l弱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身体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最终,它得到了它想要的东西。泥雪滚虽然不是三只幼豹的亲爸爸,但是它把三只幼豹当成了它自己的亲生儿女,假如此时此刻,阿灿霞旁边是它的前任丈夫日食生,或许它还不一定会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救它的儿女呢!也许,阿灿霞把泥雪滚招来当后爸,是它生命中最明智、最正确的择吧。在生活中,父爱也是无处不在啊!记得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突然就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我躲在避雨处不敢出来,可是又刮起风来,我没有避雨的地方,只得一直喊爸爸。这时,在雨中,我看到了一个身影,急促的向我走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爸爸,他抱起我,打着伞,快步走回家了,我到家时,身上就湿了一点,我看了看爸爸,爸爸身上湿透了。我非常感动。
这是一部雪域高原上的生死传奇,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二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能够留恋的呢。
原先,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完美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期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期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以往美丽的故乡。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四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五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六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xx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xx年前的迅哥儿到20xx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xx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xx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xx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七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趣味,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我。三年级寒假时,我一向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之后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能够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简便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向在说:“这不必须是祸(这不必须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八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九
“梦一场她起弦风雅奏一段白头韶华……也许是被封面这样短短的文字吸引,也许是读了前两本书之后对唐七公子的期待,文字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柔软,故事情节是一如既往的跌宕起伏,和蔡康永文字的哲理思辨不同,和方文山歌词的脍炙人口不同,但他们同我一样被吸引了。
说说我欣赏这本书的地方,不只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每本书都有它的独到之处,而这本书我喜欢它的情节和文字,嗯我总是爱那些我没有并且模仿不来的东西。
先说说故事。书中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故事中是有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然而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其背后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不是凭空捏造,而是作者在阅读了大量的古书之后的积淀。与大多数长篇不同,不是一整个完整大故事,而是在两位主人公大背景的故事主线下,串联起来的一个个小故事。即便换了人物,变了风景,故事是一样的令人心伤。主人公也是在一开始就死去后又复生,自然融入神奇的色彩,而不让人觉得狗血。
文字是带着古风的柔美,从封面开始,包括每个章节的小标题都是那么精致,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美,也看得出作者的功底和用心。这种语言的凝练,是需要积累沉淀的罢。而作者在讲故事的时候更是用一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和古风巧妙地融合,让人看了愉悦舒服。总是用一种轻松的调调叙述着悲伤的故事,也许能缓冲掉一些伤心。
读完原着,没有一点看电视剧的冲动,且不论演员的表现和改编后大量的变动,许多情节还有那种文风是什么特效都无法表现的。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
人们怀念故乡,多是怀念那些身在故乡、勤劳而又善良的人。
重读汪曾祺的《故乡人》,再次看到他笔下这些至真至纯的故乡面孔,这种感觉便分外强烈。
有人说汪曾祺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大文化”“大话语”“大叙事”的解构,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
比如《故乡人》中的《金大力》一文。我对此文刻画出的平凡好人本分之美、良善之美,至今仍感动不已。金大力是个勤劳的人。为了家里的一爿茶水炉子,他每天要担二十四担水,这样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他也是个善良的人。他骨子里透着朴实,体谅、理解那些与他同样靠力气吃饭的工匠。他做工为客户着想、干活为同行着想,真心实意待人好。
他不贪钱财,对那些可以名正言顺争取的利益,也分文不取,“一辈子经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同行师傅们觉得应该给他涨工资,可他却不要,还说有茶炉收入、有小工工钱“这我就知足”了。
不管是金大力,还是《打鱼的》中,在艰难生活下沉默隐忍的一家人,或者是《钓鱼的医生》淡然而又潇洒的“王淡人”,在汪曾祺的笔下,故乡人知仁知义、知情知理、知足知趣,甚至朴实善良得近乎木、近乎痴、近乎傻。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
比起“悲悯”,可能“理解”与“敬重”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汪曾祺的文章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命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中国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中国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湛蓝深远的天空,涓涓细流的小河,翡翠一般的菜地,红砖绿瓦的房子……凑成了活画般的——我的故乡。
走进乡下,你便会看到五彩缤纷、形态各异的花仙子们在两旁迎接你,一阵清凉的微风扑面而来,他们有规律的摇着自己那小巧玲珑的脑袋,真舒服!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七
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小说读后感篇十八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