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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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一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春节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和谐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疏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有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中巴车队负责在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客运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预留足够的客车为备用运力。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的春运应急工作。
(一)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由镇经委、民政办发动辖区内工厂积极动员准备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并切实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对确实需要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引导其正确出行,错开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对已购票但因天气原因留下过年的人员,要督促所在企业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其住宿、饮食等生活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返回工厂企业。组织提供防冻物资和食品,以满足滞留客运站人员的生活需要。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区春运办,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四)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xx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处置。
(五)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xx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xx中巴车队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春运动态日报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时向镇政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动态情况及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xx的预警信息。
(七)应急运力准备
xx中巴车队在春运期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备用客车供紧急状况时调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需疏运旅客、群众的应急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运力准备单位,按指令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开到指定地点候命,应急运力准备单位及其他被临时抽调车辆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按应急运输线路运行,且不得超载,应急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参加非应急运输。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二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xx年春运从1月26日起至3月6日结束,共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春运工作安排部署,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安全,保证生产、生活物资正常运输,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春运工作氛围,现结合我乡实际,拟定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坚持“以人为本,客货兼顾,安全便捷”的原则,把春运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春运期间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春运期间,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道路交通堵塞,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成立鱼泉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交管办,联系电话7387502。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加强对春运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鱼泉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唐军乡长。
副组长:叶洪东专武部长。
成员:杨大行、杨方炯、高俊超、马明山、周品康、宋华、叶洪义、叶洪强、杨开武。
办公室主任由叶洪东兼任。
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二)为营造浓厚的春运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运输业主和群众的安全意识,我乡将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0幅,散发宣传资料700份,召开专门会议3次,并逢场进行广播宣传。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县级各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道路、客运等方面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控,及时排查和处置各类危及春运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客运业主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乡客运的监管,发现客运“三超”及非法客运等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和协助查处,确保辖区内春运的有序和平安。
(四)在1月26日至2月7日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将落实责任人进行限时整改。
(五)对各危险路段落实乡、村干部实施重点监控。
(一)各村组、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将各项监控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二)乡政府将落实人员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也要落实人员进行春运期间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险情。
(三)春运期间,乡政府将对春运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特别是因失职行为导致事故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三
紧紧围绕初步拟定的核心价值观词条(客户、诚信、绩效、创新)进行撰写,可以包含如下内容:
1、企业在创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扬奉献精神,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典型事例;。
2、企业领导及员工自觉践行企业文化,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典型事例;。
7、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注: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以尽量的挖掘身边的典型事例)。
请按下表填写企业文化故事案例,现不要求文笔流畅度,只需您把真实案例故事表述清楚,我们会做初选出优秀的故事案例,届时再安排采访撰写,请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务必认真填写(字数在500字以内即可):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四
20xx年春运从1月1日开始至2月xx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宣传提示工作,为春运交通安全创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部署和xx支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的主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媒体力量和群众力量,加强警媒、警民联动互动,切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提示、教育引导和出行服务等工作,确保宣传教育率先启动并贯穿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努力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提前排查本辖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驾驶人名单,对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进行曝光,禁止参加春运。(负责单位:车管所、秩序科)。
(二)整理辖区企业重点车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材料等进行警示宣传;加强“路况信息播报”制度,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20xx年1月12日前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结合本地交通出行规律和流量、天气、事故等情况。
一是及时编辑春运交通安全出行、路况信息等提示。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两微一端“、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户外led、公交车led显示屏等持续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与提示。
二是提示内容尽可能做到“字说明+路线图”图并茂的形式发布,让广大群众看清楚、看明白。优先发布“四类信息”。即: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和隐患突出企业,春运危险路段,省界拥堵路段、绕行路线、年内新开通高速公路通行提示,灾害天气交通影响分析预警,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
三是1月1日春运启动前,整理编辑近年辖区春运期间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全面综合分析事故及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进行警示宣传。
四是春节小长假前后集中出行阶段,要针对客流集中出行的情况,通过电台、“双微”及手机短信平台等,实时发布天气道路路况、交通事故通报、分流管控措施和绕行路线,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切实实用的路况信息服务;要细化提示信息内容,对交通流量大的高峰路线、城市出入口等路段要提示分流路线、发布分流路线时耗对比,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
五是春节、元宵节期间,针对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庙会活动增多,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人货混装、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高发的特点,结合交通秩序整治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密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实危害。同时加大对雨、雪、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状况、交通诱导信息、安全出行常识和事故发生后的安全防护知识。(负责单位:宣教科)。
春运期间,各科室所队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编发《致客运驾驶人的一封信》、推送安全提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
一是在春运启动前,要向客货运输企业通报近年春运期间运输企业重特大事故案例,确保每一位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驾驶人能收到警示教育,做好春运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二是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开展1次冬季安全驾驶培训与应知应会春运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三是在学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前,至少进1次学校、务工人员集散地、用工企业等,宣讲安全乘车常识和乘坐超员车、“黑车”的危害,提示交通参与者安全返乡。
四是要结合春运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开展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事故警示案例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五是要充分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和“一村一墙一栏”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农用车载人、超员、酒后驾驶等农村常见违法行为的危害,每个村至少悬挂1条宣传标语、张贴1组宣传海报、摆放1组宣传展板。(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要用好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媒体宣传,营造春运交通安全浓厚氛围。
二是充分利用xx人民广播电台《一路阳光》专题栏目,组织大、中队领导走进直播间,加强与群众互动;在春运启动前、出行高峰期密集开展春运直播报道;录制本地主要领导、交警春运音频提示,春运期间通过当地交通广播滚动播放。
三是要在春运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地体验严查交通违法和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出有传播力的警示节目。(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一是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向不同群体将法律法规、安全提示、防护安全知识、天气道路情况等春运不同峰期所需宣传内容层层推出,强化宣传效果。
二是春运期间,大队“双微”平台要设置围绕#平安春运#、#情满旅途交警同行#为主内容的春运话题发布动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要围绕春运路线勘探、春运启动、重点违法查处、重要点位体验等内容开展微直播活动,实时在线解答群众问题,服务群众出行,提高群众对春运交通安全参与度。要精心组织、提前策划,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必须组织一次微直播活动;大队官方微博每日至少更新条以上内容,微信公众平台至少发布2条以上信息。
三是要发挥交通安全手机短信平台作用,根据春运不同时期交通安全重点群体,及时发布“点对点”提示警示手机短信,春运期间平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不少于条。(负责单位:宣教科)。
要充分运用好各类宣传品,利用不同的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春运交通安全社会氛围。在客货运站、加油站、收费站、交通安全执法站张贴宣传挂图、宣传标语;在业务窗口、车管所业务大厅、汽车4s店等服务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展板,滚动播放春运公益视频和警示教育片;要通过辖区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巡逻车辆可变信息板等载体频繁播放春运交通安全公益音视频及提示警示信息,积极营造春运安全出行良好氛围。(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各科室所队要积极宣传并上报公安交警坚守一线、不辞辛苦、无私奉献、服务帮扶群众等生动故事和感人素材,大力宣传公安交警好形象,传播交警队伍正能量。
一是要注意发现春运期间工作的交警舍小家为大家、守护春运平安出行的“好故事”,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力争通过媒体人的近距离感受,传播xx公安交警队伍良好风貌和感人事迹;鼓励引导一线民警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等,随时拍摄记录民警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鲜活场景和感人瞬间,即时联系报送素材。
二是利用大队“双微”平台反映民警在岗坚守,守护平安,亲人探望警营过年等温馨场景。
三是要在春节、元宵节组织开展公安交警向人民群众拜年送祝福活动,利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安交警祝福辞,努力营造亲和有情的警民关系,树立xx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五
青龙乡根据丰交委发〔20xx〕19号《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春运道路交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就辖区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安排如下:
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合理组织运输秩序,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应急保障水平,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以“平安和谐春运”为主题,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实现春运期间“旅客无滞留、安全无事故、服务无投诉、稳定无上访”四无目标。
为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成立由乡长李凤余为组长,人大主席余道德、武装部长副乡长谭亚军、政法书记副乡长范灿为副组长,各站办所及派出所负责人和安监办、农服中心、综治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20xx年交通行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交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行业内春运期间运输的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信访稳定等工作。
20xx年1月21日至3月1日,为期40天。
(一)道路旅客运输。
1.各运输企业必须依归依法对运输车辆实行“春检”,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员准入制;严禁揽客、非法上下客。
2.辖区客车。
春运期间按县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班次,不得随意涨价,不得租用其它私家车非法营运。严格落实gps监控、“84220”(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和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客运班线运力保障,避免旅客压站(巷)滞客。
3.辖区其它车辆,包括面包车、长安车、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皮卡车、货车等,严禁非法载客,严禁超载超速。
(二)应急运力。
春运期间,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对辖区的客流量进行预测、分析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遇旅客压站(巷)状况出现,由乡政府调度应急车辆参与旅客输送。
1.应急车辆。
由乡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确定有资质车辆和人员参与道路运输应急,必要时与县行业部门联系增派。
2.安监车负责春运期间全乡安全巡逻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参与应急车辆在停泊待令期间,要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整洁卫生,配置足额安全员,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
2.值勤安排。
各村居、乡级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劝导站全勤值班值守,乡交安办采取不定期巡查,纳入春(居)月度考核重要依据。
在春运期间突发情况下,为了确保安全和运力组织,根据不同要求,特提出以下四类应急处置预案。
(一)常规情况下客流上涨的处置预案。
3.客流高峰时,运输企业、客运站要保持密切配合,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三品”检查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治安消防、反恐防暴工作,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工作。
(二)遇塌方、泥石流、暴雨等突发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应急处置。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应及时将路阻路断情况上报乡交安办或乡党政办(70693001)。能改道运送旅客的,由劝导站及时发布消息。对不能改道运输的车次,劝导站要做好旅客的安抚解释工作。乡交安办要迅速赴现场处置。
2.突发情况发生后,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单位按预案的要求做好站内秩序维护和旅客安抚工作,必要时启用临时候车区组织旅客有序候车,协助旅客解决住宿或改乘其它车次。
(三)遇大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不能正常发班的应急处置。
2.对遇大雨、大雾和冰雪天气等低能见度天气,暂不具备发班出站条件,且站内旅客积压较多,立即启动春运应急预案,与公安、交警、场镇专干或乡政府联系,维持好站内秩序,做好已购票旅客的安抚工作。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汽车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迅速到位,确保指挥通讯畅通,措施得力,控制有效。并根据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做好应急处置。
(一)文明服务、高效优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按照“三优”、“三化”服务规范,“急旅客之所急、忧旅客之所忧”,树立辖区良好形象。
(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要有大局观念,树立春运“一盘棋”思想,在客流高峰时,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不推诿,保证安全及时疏运旅客。
(三)严格值守、尽职履责。春运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履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四)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辖区机动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在内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和春运期间值班备勤表报乡交安办。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六
优秀作文推荐!为切实提高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
(一)坚持安全第一;
(二)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提前预防处置。
为确保预案顺利实施,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指挥部。
总指挥:徐旭。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职责:全面领导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下达启动应急预警预案的指令;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春运期间,指挥部成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法科(以下简称局春运应急办),查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军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向指挥部汇报春运动态及各种突发情况;督促各单位完善春运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各项应急处置指令;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客运站在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要随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旅客疏运和积压情况,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安排好春运期间执法人员驻站值班工作,要全面掌握旅客运输动态。严格执行《宿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十条规定》,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了解、处理,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
(二)预警级别。客运站因恶劣天气或路况等原因导致发班车辆发班延误时间和旅客积压,视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iv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10%至20%时。
2、黄色预警(i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2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20%至40%时。
3、橙色预警(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40%至60%时。
4、红色预警(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超过60%以上时。
(三)应急响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站内停车场和发班场地的监督管理,站内设立临时的上车点,采取隔离带等措施,明确划分车辆运行线路和人员通行线路,避免人车混杂,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应急运力;通知辖区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全部应急运力并按需求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组织指挥。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应急办立即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客运站停止售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指挥部立即向市局春运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动员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运行该方向的应急运力、支援运力参加运行;客运站做好宣传、解释、安抚等工作;春运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一)运输服务中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力及时调度到位;要突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急运力的监管力度。
(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春运期间公路通行条件,确保春运恶劣天气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三)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保障措施和具体运力安排;要加强车辆和人员监管,对投入春运的营运车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四)应急指挥部要做好运力统一调度工作,各客运站要解决好停车场地和驾驶员食宿等问题。
(五)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随时保持与局春运应急办信息对接。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国家铁路局制订并公布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本规定办理运输。
已分类为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根据有关规定,作为铁路车辆或者集装箱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于货物监测或应急处置的装置和器材,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条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运输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支持发挥铁路运输在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优势,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以及对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研究。
第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间发到。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铁危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公布并报送。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物质或物品,办理运输可不受前款公布信息的限制,但其包装、标志等须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的,经认证、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条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运输单位应当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进行。
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在既有作业场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以及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铁路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一条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造、维修、检测、检验和使用、管理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警示标志;
(五)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包装外表面应当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六)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运输新品名、新包装或改变包装的危险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运输全程涉及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商定安全运输条件,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试运,试运方案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相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危险货物试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试运结束后,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组织试运的铁路运输企业将试运结论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根据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意见,按职责分工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托运人应当按照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包装等,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需采取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等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稳定,并将有关情况告知铁路运输企业。
第十五条托运人应当在铁路运输企业公布办理相应品名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手续。托运时,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说明所托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提交相关证明。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品名进行托运;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货物运输包装上粘贴(涂打)安全标签。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的,应当主动向铁路运输企业告知托运的货物属于危险废物。运输时,还应当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的运单应当载明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送运输企业及发送站、装车场所,到达运输企业及到达站、卸车场所,货物名称、铁危编号、包装、装载数量(重量)、车种车号、箱型箱号,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运输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第十七条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得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不得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下列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不少于24个月:
(一)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
(二)国家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
(三)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
(四)运输包装、容器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货物;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托运人有关注意事项,并在网上受理页面、营业场所或者运输有关单据上明示违规托运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托运人身份和运输货物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托运经办人身份信息和运输的危险货物品名及编号、装载数量(重量)、发到站、作业地点、装运方式、车(箱)号、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等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或者被盗;发现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运输放射性物品时,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及其运输容器、运输车辆、辐射监测、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及演练、装卸作业、押运、职业卫生、人员培训、安全审查等应当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托运时,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隔离等应当符合规定。仓库、雨棚等专用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加固以及使用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其他容器、集装化用具、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技术状态不良、未按规定检修(验)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设施设备,禁止超设计范围装运危险货物。
货物装车(箱)不得超载、偏载、偏重、集重。货物性质相抵触、消防方法不同、易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同车(箱)装载。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运输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托运人应负责对押运人员培训教育。押运员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熟悉应急处置措施,携带所需安全防护、消防、通讯、检测、维护等工具。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人员、备品、设施及押运工作情况,并为押运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押运人员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的货物及其装载加固状态,按操作规程使用押运备品和设施。在途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可靠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
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内容及其安全保证措施等。
运输单位间应当按照约定的交接地点、方式、内容、条件和安全责任等办理危险货物交接。
第二十六条危险货物车辆编组、调车等技术作业应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应当远离客运列车及停留期间有乘降作业的客运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装运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人看守,押运人员应加强看守。
第二十七条装运过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应当清扫洗刷干净,确保不会对其他货物和作业人员造成污染、损害。洗刷废水、废物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定位系统对运营中的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控,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可对危险货物运输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按要求与铁路监管部门共享数据。
第二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国家防护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防护等设施设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预防人身伤害。
第三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责任、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保障、劳动保护、责任追究、安全例会、应急管理等制度,完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押运、运输等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环保、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应当制定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具体内容、学时和考试要求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课程及教材、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培训记录应当保存36个月以上。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所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其运输工具、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三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运输单位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停运、限运、绕行等措施。
国家铁路局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属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施管制。
第三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制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应层级、相关部门预案衔接。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公布,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应当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环境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押运人员和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时掌握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状况,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对运输单位执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及考核情况;
(三)保证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危险货物运输设施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及检测、鉴定和安全评价情况;
(六)危险货物办理站信息公布情况;
(七)承运危险货物安全检查情况;
(八)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十)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配置、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十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条铁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铁路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装备,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铁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可聘请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化学化工、安全技术管理、应急救援等的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可依法委托安全技术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举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铁路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按照《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规定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运输危险货物的;
(六)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的。
第四十六条托运人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相关标准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等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者应急联系电话不畅通的;
(五)押运人员未落实押运职责或未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危险货物的运单未按规定载明相关信息,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
(六)货物装车(箱)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未按规定清扫洗刷干净的;
(八)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九)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十)未按规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铁路局公布应急运输的危险货物,不受本规定限制。需在未公布危险货物办理信息的办理站办理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会同托运人、收货人和到达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方案,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第五十条军事运输危险货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八
为确保“春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应对春运期间恶劣天气的.应变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合安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确保春节运输工作安全、优质、有序、畅通地进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各成员。
二、“春运”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主责,各班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层层建立“春运”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加强与高速交警支队、养护中心及收费站的沟通与联系,共享资源、互通信息、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三、充分做好“春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春运”开始前合安高速公路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易积雪、结冰的路段和纵坡较大桥梁,应准备好砂石和工业盐等材料,以备不良天气时急需,对扫雪、除冰的机具设备作进一步维修检查,并进入岗位待命。
四、按照养护中心的规定,加大力度巡查,对影响行车畅通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因公路设施原因,造成车辆长时间堵滞事件的发生。特别要对高边坡、高挡墙、桥梁、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出现塌方的路段要迅速组织力量清理、抢修。
五、“春运”开始日期的10天以前,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完成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各项准备措施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快予以整改;建立完善“春运”指挥和联系网络。
六、进入“春运”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如遇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应立即紧急部署工作,并迅速通知抢险工作人员、机械和车辆等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七、“春运”期间,路段原则上要禁止热补。但是如果出现大的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将首先向养护分中心上报,然后在专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临时快速修复,期间我们将于交警和路政沟通,并设立醒目的反光施工标志牌和安全设施,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力求做到车辆双向通行。
八、要加强巡查,如发生路段积雪、结冰、水毁、塌方路阻等情况,或发现路面病害、设施受损,巡查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养护中心。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更高效有序应对春运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伤亡事件、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县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常备不懈、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成立由张光宇同志任组长,杨德祥同志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规财股、应急办等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县120医学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股,张必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平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的组织领导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春运现场可能大量突发伤员应急收治准备工作。加强急诊、手术、医技、血库等临床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疫情暴发,指导做好消毒及卫生处理等工作。
3.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群众落实预防传染病、化学中毒等公共卫生危害的措施。
4.县120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急救设备等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救治。
5.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队,负责本乡镇辖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一)指定救治定点医院。为保证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指定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其余医疗机构为后备救治医院,按就近救治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要及时做好加强各有关单位和安置点现场医疗力量的准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春运应急医疗队,要指定一名医生为应急医疗队队长。每支应急医疗队至少由1名医生、2名护士组成。县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二线班要能随时出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医疗业务的领导为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应急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和应急医疗队队长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春运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三)建立应急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20xx年1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成立相关应急队伍,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局医政医管股备案。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各种急救仪器、设备、救护车辆、通讯设备,做好药品、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临战、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一)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医疗救治医院在车站设立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具体区域为:县人民医院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县中医院负责城南汽车站,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江阳汽车站。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队、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队伍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二)平昌火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县人民医院到车站设立1个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院、金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一)医疗救护信息报告。各现场医疗点按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医疗救护记录,包括救治人数、使用药品等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承担护送伤病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下午17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报告(电话:xxx)伤病员人数、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必大,13568491949)。
(二)卫生保障信息的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春运期间落实传染病监测、加强传染防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事件及时向县春运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
20xx年春运时间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和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及时、妥善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监科,郑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刘立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xxxx。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市海事局及市运输总公司、市公交公司、迅达运输公司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水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七)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通,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全市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市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航、封航等措施。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公路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运输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水上交通应急处理。
辖区水上出现一般险情时,启动水上运输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在上报局应急办公室的同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中心。
(四)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有关情况,市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局应急办公室。
(一)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全区客货运输工作,确保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制度本预案。
成立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处置小组对全系统春运期间出现突发事件负总责,并领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救险抗灾并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
1、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2、综合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县乡办负责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机制,发现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险情地段设立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
5、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公路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设备,组织力量抢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畅通。
6、各成员单位确保做好春运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1、应急客车:(平电公司抽调备用)。
2、应急机械:(潘一实业公司抽调各用)。
1、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根据公司制定的防火、防灾要求,结合场站自身特点,将场站人员、办公区域、宿舍、库房、食堂、锅炉房和车辆等为重点防护对象。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口号,建全制度严防火灾,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供场站人员学习,并按照预案实施执行。
1、场站消防设施日常的保卫负责保管与保养。
2、场站东南角消防栏内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沙由修理班和司炉工分配使用,主要防火责任为站内车辆、库房、锅炉房、食堂和职工宿舍。
3、站内的消防栓及水罐由修理班和调度负责分配使用,主要防火责任为站内办公区域及协助修理班防火工作。
4、办公室的两个干粉灭火器由场站管—理—员和安全员使用。主要防火责任为经理室、会议室、办公室。
1、安全队长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和对外信息发布,负责事故材料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安全组员和内勤管—理—员负责疏散人员和车辆并统计好疏散人员的人数及姓名,及时报告现场指挥。
3、场地管—理—员为现场应急协调,其他各岗位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听从安全员调配。
1、办公区、库房、锅炉房、食堂和宿舍失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和车辆至宽阔空旷处,及时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人员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车辆站内失火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救助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对能驶离现场的失火车辆,应马上驶离停车场至空旷安全地带实施灭火,不能驶离的应就地灭火,同时调动周边车辆迅速驶离现场,避免灾害进一步扩大。
3、如遇多台车辆同时起火时,应及时组织疏散人群及车辆,紧急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同时组织人员控制现场,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4、夜间失火时,现场值班人员负责指挥疏散和救助,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员及站里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疏导工作。
5、疏散后的人员应及时找有关人员登记,自觉维持好现场纪律,帮助伤者就医,做好清理现场工作。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xxx客运公司。
20xx年06月10日。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三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略
客运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四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客运企业汛期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关于客运企业汛期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更好地做好汛期到来时防汛抢险工作,在大雨、雷雨、暴雨等特殊天气发生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滋生事故,减小与之有关的伤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应对雨雾天气及其引发的灾害的预防与处置。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防汛应急组织的各项指令。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xxxx并由xxxx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汛期的值班与通信联络;收集上级与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汛情信息;准备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物资材料及车辆(抢险车辆名单见附件)。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报警联络:xxxx
2、车辆调度:xxxx
3、人员疏散:xxxx
4、后勤服务:xxxx
5、应急车辆:xxxx
(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防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
2、负责指挥汛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队的建设与管理;
4、承办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交界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总指挥负责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小组工作落实情况。
(三)防汛抢险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防汛抢救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3、传达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汛工作的工作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防汛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一)各部门要做到对本行业汛期运营特点与应急抢险预案心中有数,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做好本单位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单位力量,做好应急运输、抢险车辆、通汛、物资、器材储备,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启动及分级响应机制,按照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防汛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农村客运班车、长途客车、省际客运、旅游客运要做到: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技术科要加强对所属司乘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及时制定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营。因汛情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行车中遇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同时要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机制,对山区线路、涉水、漫水等特殊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排查重点是山区易发生洪水、泥石流与山体滑坡的危险路段,以保证乘客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汛期安全运行方案、绕行区间和停运应对措施;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转运乘客,保障安全。
2、确保完成防汛应急旅客运输任务。组成应急运输大队,并将抽调车辆的车号、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市运管所,要督促落实,遇有紧急防汛任务,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指挥。结合辖区实际,抽调客运车辆组成应急运输车队。
3、汛期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置。
(一)加强防汛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在汛期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前制订领导值班和gps监控计划,领导坚持带班、监控人员必须按规定落实24小时不间断gps监控工作,不得脱岗;建立严谨、规范的汛期值班记录制度,领导领导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gps监控人员同时要做好特殊及恶劣天气信息提示台帐,按照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进行处置。
(二)建立汛情报告制度。遇标准以内洪水出现的泡车、进水、运输中断等一般险情,单位接报后30分钟内要报告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遇超标洪水出现的重大险情,单位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主管部门。
(三)建立汛情和气象预报制度。安全技术科、客运站、生产经营科要及时通过气象台或网络等不同方式获取天气状况,并及时通过张贴通知通报、群发gps平台信息和手机短信、实行安全告诫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级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运输预案,下达应急物资运输任务调度命令,并督促各客运车辆驾驶员执行,确保市级防汛物资应急运输保障有力。
(五)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各组长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各科室要及时向防汛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一)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情况、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和市交通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应急物资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