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9篇)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改进和优化的关键,通过反思和总结,可以不断改进方案。方案的创新和差异化是提高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以下方案实施案例或许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省安监局:
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林区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部署周密。一是在各项工作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安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亲自担任组长,对检查整治工作给予有力领导。三是制订了周密计划。安监局制订了《关于对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方案》,指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二、以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安监局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检查目标,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
首先,对“红顶中介”检查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局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检查、审批、许可和在网站上开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宣讲,使服务对象知悉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及中介组织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安监督局还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中介服务的咨询投诉。
其次,突出检查重点。根据林区实际,把检查重点放在安监局是否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是否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是否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是否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是否有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有否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有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第三,对与中介服务有关的各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认真清理。对近年来的审批、许可事项,一一进行清理,重点检查有无依据审批、越权审批,有无擅自将中介服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等。
三、认真逐单位逐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林区安全生产领域现有一个社团组织安全生产协会、一家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分别承担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协会是经林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独立的社团组织,近年来,协会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利用网络,及时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标准化推广、伤亡事故等安全生产情况传递给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隐患治理,保障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主题活动,邀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授课、研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协会是经确定的企业标准化创建评审组织单位,没有进行中介评价服务。会员单位都是书面申请加入协会,协会的主要经济收入为会员单位的会费,会费标准为协会会员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由会员主动按时缴纳。协会经费支出主要是组织专家查隐患和对会员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支出,没有组织外出考察等,没有报销其他费用。
疾控中心承担职工上岗离岗体检等职业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由林区物价局核定,在物价检查中没有发现滥收费问题。
林区企业的安全评价、咨询等都是由企业自主选择的区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监局没有指定或变相指定行为。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见附表),学校将直接运用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每年12月底进行,在学期结束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学校以学段组(分低段、中段、高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成立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3、教师评议:采取学段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5、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6、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分年度保存,存入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分--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 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 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 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学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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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有效解决旅游景区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启动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垃圾清理、污水处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县全面强化生态坏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实际,就旅游景区生态坏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景区、森林公园、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
二、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对旅游景区、周边、沿途的园林绿化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北石窟驿景区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站的实时管理。规范垃圾堆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适当增加保洁人员,使保洁清扫、湖面垃圾打捞、垃圾清运、消杀等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游人提供了一个清爽、整洁的旅游休闲环境。污水处理站实行专人实时监管,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严厉打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随意占道经营、招手揽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全面治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泥潭烂路、雨天积水等问题。
(四)切实清理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3月11日)。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县旅游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问题清单,报局执法大队存档管理,定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4月30日)。对发现和现有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排查发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报局执法大队进行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5月20日)。执法大队、旅游办开展联合督查,对旅游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旅游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过细排查。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善于发现、敢于发现、积极发现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要进行严肃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凡应发现未发现、应排查未排查、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上,被上级督察、暗访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改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持续推进整改,尽快实现整改效果。在问题整改中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防控、管控机制。不断优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委发〔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断发挥资金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业主企业。
二、整治内容。
(一)职业培训方面。
全面排查参训人员是否符合“五类人员”条件;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和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等问题。
(二)公益性岗位方面。
全面排查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岗位补贴是否足额打卡直发;是否存在超期使用并兑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费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超范围发放;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打捆使用等现象。
(三)其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方面。
全面排查已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项目、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挤占、挪用;是否打捆使用和长期滞留专账;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划拨不到位等问题。
(四)就业创业资金规范管理方面。
全面排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是否规范完善;是否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列支,资金享受对象是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8月。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以2020年全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梳理,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要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逐项整改。
(二)专项督导检查。
各村(居)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将派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到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业主企业实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三)接受社会监督。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村(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台账管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问题的,将按程序报镇纪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惠民资金,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责任到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就业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问题整治彻底。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积极和整治落实不彻底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根据承担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我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相关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市容环境质量。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片区划分责任制,谁的路段谁负责。结合工作职能,将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执法中队,并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所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实践得到深化,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绿色,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做到环保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积极整改工作中出现的环境问题。
(二)加强监管,构筑禁烧防线。各执法中队管理人员加大了各自管辖区域内巡查频次,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随意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同时,积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采用不定时巡查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错时值班制度,有效制止人为随意焚烧行为,至目前,未发现人为随意焚烧行为。
(三)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各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分片治理,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协调配合,对室外加工、修理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家店外维修门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地面油污污染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三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倒污水、随意焚烧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各片区执法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应用,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协调,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错时值班制度,对重点的地段、区域重点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我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为我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按照2月28日全省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确保找准、找实、找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确保重点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对河流流域环境排查整治。以蒲河、茹河、交口河、洪河四条主要河流为重点,开展河流流域清“四乱”工作,由县级河长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重点排查流域内排污口整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河道沟岔倾倒垃圾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对河流流域沿线企业排查整治。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在乡镇负责,县工信局负责对沿河砖瓦厂、商砼站等企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是否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燃煤锅炉整治不到位的问题,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沿河养殖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水务局负责对已关停但整治不到位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违规采矿、超限开采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对金龙工业集中区进行排查整治。县工信局负责对工业园区所有企业污水排放和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未批准的排污口限期封堵;对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四)对污水处理厂(站)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加强日常运维,确保达标排放;殷家城乡、三岔镇、方山乡、新集镇、孟坝镇、太平镇、开边镇、平泉镇负责,严格落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其他乡镇污水要全部收集拉运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建立拉运台账。
(五)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文旅局负责督促对潜夫山森林公园、北石窟驿景区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对北石窟驿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六)对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及县域垃圾治理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县石油办负责重点排查石油、化工、固体废物暂存单位、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县全域办、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十八个行业牵头部门负责,按照《镇原县全域无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陈年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土壤生态安全。
(七)对***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省环保督察交办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办理结果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庆整改发【2020】10号)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日常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多次上访的问题进行排查,重点核实信访投诉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到位、整改到位;对***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全面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八)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负责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九)对医疗机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卫健局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十)对教育系统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收储和无害化处理。
(十一)对生态恢复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负责对生态功能退化、草场林木退化等问题,草畜平衡措施落实不力、草原减畜任务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生态治理修复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自然保护地违规人类活动进行排查整治;县水保局负责对水土流失、固沟保塬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十二)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等部门参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违反产业政策上马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项目问题,违反项目环评、区域规划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随意上马工程项目问题,存在“散乱污”企业问题,以及茹河、蒲河、洪河、交口河等主要河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管控和新上化工等行业生产项目严格环境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在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问题;排查整治不合理用水,以及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排查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等问题,以及大水漫灌、违规占地挖湖等侵占耕地和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迅速将工作重心放在扎实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上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至11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全域性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严格对标对表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批复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治,确保整治成效符合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于3月20日、4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排查整治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四)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保障、责任落实以及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经验、差距,工作总结(附排查整治清单)于5月18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结合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凝练一批有助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且具有可行性的工程项目,并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十二个专责组、督查组、暗查暗访暗拍组、行政执法组。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络人员,并于3月2日11时前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便于工作衔接。
(二)落实公开制度。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
(三)严肃跟踪问效。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乡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调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符合问责情形的,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汇报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我镇中小学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满、混、浮、慢、差、乱等师德修养不高、职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岳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县和县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开展以“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为主题的师德教育和整治活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形象意识,进一步激发起全体教师的职业光荣、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激励全体教师树立起以德治学、育人为本、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职业理想,带动起规范执教、精益求精、爱生如子、创新进取的良好教风,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活动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学校班子成员及全镇中小学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xx中心学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目前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庸”、“差”、“乱”等9个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和教育形象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结合我镇中小学前期出现的几个问题,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岳西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20xx年x月底结束,共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学习动员阶段,突出“学深学透”。
1、动员部署。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中小学管理人员参加的启动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行事历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和方案》、《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等相关文件和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教师代表到先进学校学习。
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学校要通过“七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上交一份师德师风个人自查及自改报告,举行一次教师进村入户家访活动,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自查自纠阶段,突出“查评到位”。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发放社会调查表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五个方面进行:
(2)查有无拉帮结派、搞小团伙的行为,煽风点火、造谣生事、有意制造事端的行为,目无组织、有意刁难、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阻碍学校发展的行为,言行不端、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工作推诿拖拉、执行力不到位的行为,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3)查有无侮辱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以辅导、谈话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和宿舍的行为。
(4)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自以为是、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5)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
(6)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7)查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8)查有无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方法、新课改等行为。
(9)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10)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12)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参加或宣传非法组织等行为。
(13)查有无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14)查有无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搞人身攻击的行为。
(15)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民主评议。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中心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县教育局领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进行分析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第三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x日)整改提高阶段,突出“整改实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将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按部就班,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或者分流;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教职工存在问题且拒不认错改正的,学校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县教育局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
4、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中心学校将针对活动内容制定具体的验收评估细则,组织人员分校进行严格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和个人,由学校指派人员组织在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补课。同时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教育为主,坚持正面引导。
要讲究教育方法。深入调查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及学生家长对活动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和教师与学校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促进团结。要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如:事业心不强,做不到爱岗敬业;行为不规范,做不到为人师表;缺乏爱心,不能关爱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误导学生;大局观不强,给学校制造麻烦、造成负面影响;法制意识单薄,有违规违纪的现象。
2、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采取学校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整改的办法来解决,最终提高全体教师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对师德师风严重缺失和不能很好地自查自改的,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引领,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要强化领导,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国情形式和校情教育,帮助广大教师充分理解各级政府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进行的不懈努力,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持学校安定稳定。
4、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新方法,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
33。
〕
28。
号),为了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从现在起到。
2017。
年
9
月底,各相关部门、水源地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对本辖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矿区开展全面的检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格局。
“三区”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问题得到有效扼制,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得到有效禁止,违章建筑等得到有效拆除或迁移。明显恢复“三区”生态环境,提高“三区”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三区”生态环境质量,使生态优势更加突出,绿色底蕴更加厚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查找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生产区和生活区逐步扩大,侵占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侵占保护区森林、草原和湿地问题,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植被的破坏问题。
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等情况。
重点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
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沙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
是否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安全保障规划。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防护网,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界桩、界碑或警示标志,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是否定期巡查和监测水质。
重点检查“三区”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重点检查
“三区”所在地责任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将负责具体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有针对性的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组织落实区域内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使综合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底。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行业职责对“三区”开展全面检查,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和“三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调查保护对象特征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整治建议和技术路径。
市环保局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整改方案要上报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查。
市环保局依据整改方案,逐一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集中整改。先期重点解决对“三区”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定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并提出验收申请。
要逐区逐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问题现状,列出问题清单,科学分析问题成因,形成自查报告。
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对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2016。
〕
33。
2016。
〕
16。
号)相关要求,确保我市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危废场地、辐射场地(以下简称“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集安兴达选矿公司双兴石墨矿区、集安霸王潮国家级湿地公园、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集安市佳信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危废场地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自
2016。
年
6
月
10。
日至。
2017。
年
9
月底,全面完成“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维护全市生态安全。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逐步扩大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破坏保护区森林、植被和湿地问题。
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自然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情况。
重点清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
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砂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
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如生态经济沟养殖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重点检查矿区的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范围界限与土地权属问题,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实施以及有关部门对其监管职责是否到位。
重点检查湿地公园内及周边人为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湿地公园周边人为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并清理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染源,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湿地公园进行资源开发、开采等活动。
重点检查危废场地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危废的监管执行情况,许可证有效期,设施、制度、标准、标志是否完好齐全,等级制度、管理计划、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管理问题。
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各相关部门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单元,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统筹部署,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要组织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具体组织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
为顺利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和总结材料上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技术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类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要重点向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拆除搬迁等整改项目倾斜。
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自查。
市政府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分区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停止湿地公园内及周边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湿地公园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恢复原状。检查危废场地以及矿区的审批手续和各项许可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整治、清理、关停或迁移对周围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对危废场地及矿区周边生态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整改方案经通化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
“三区、两园、两场地”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集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验收申请。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部署,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梳理
2016。
年
9
月
10。
针对自查和综合评价情况,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组织各整改单位全面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违建拆除等方面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查,对相关责任部门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大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形成震慑。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律师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公益组织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用司法手段解决一批严重损害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
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制度,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严禁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特征的管护能力,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矿区的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确保“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集安市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健全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履职缺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加大对典型示范的支持力度。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的通知》要求,现就我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
“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想事干事,敢于担当,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乡”提供坚强保证。
2014。
年
9
12。
乡政府干部职工、有关乡直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村。
“两委”干部。
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
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难以及时落实到位。
学习劲头不足,不注重调查研究,思想僵化、观念陈旧;上级精神吃不透,基层情况摸不准,形势任务不熟悉,面对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
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华而不实,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
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
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不了解上情,不掌握下情;工作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工作中抓落实不力,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
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拖就拖。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要自觉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个人也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要根据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针对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帮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途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把。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各有关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工作要求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就全区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此次排查整治从“吃公函”这个小切口入手,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纪律规定及规章制度,继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本次排查整治自20xx年10月起,开展为期_个月的集中整治,此后常态化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自20__年_月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
1.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4.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的其他问题。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省市区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排查整改工作。要据实对本镇、本部门、本单位20__年以来“吃公函”问题开展排查,及时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完善资料、退缴资金等方式及时整改到位,问题排查于__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于__月__日前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接待单位和被接待单位接待凭证、调取票据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逐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有效。区纪委监委做好牵头抓总,委机关各室部要按照联系包抓镇和部门,积极督促和配合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于__月底前完成。同时,区纪委监委将适时安排专人,对监督检查、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公函接待的真实性、合理性,确保整改效果。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轻、主动整改的,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对排查清理后,仍超标接待拆分报、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的从重处理,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区纪委监委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推动完善制度。通过各单位自查整改和纪检监察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把查处问题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起来,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财税监督和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快完善统一印制标准公函、及时公开用餐数据等制度规定,堵塞虚开、补开、乱开漏洞,完善制度工作__月底前要有明显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违规吃喝出现新变种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违规“吃公函”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排查整治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带头使用标准公函,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夯实各级责任。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是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督促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排查整改。区纪委监委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副书记和常委具体负责、各室(部)按各自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和监督推进,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区委巡察办巡察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注重探索创新管用的做法,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积极宣传报道,推动全区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按照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时限安排节点,按时报送问题排查、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及制度建设情况,__月底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报告,由区纪委监委统一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我乡按办法要求建立接待制度,特别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和一事一结等制度、公务接待公开等方面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接待住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招待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接待车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坚持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礼仪。
我乡对接待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20xx年10月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公务接待这一切口,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推动公务接待相关规章制度落实。
“过去,个别单位或多或少存在公务接待超标、空白公函接待、电话公函接待的情况,甚至有单位把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接待单位也苦不堪言。”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xx介绍说。
针对此类现象,县纪委监委从三个方面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纠,对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向所辖纪检监察组织说清问题。二是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接待公函进行比对印证、溯源倒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各单位通过自查整改和纪检监察建议,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审批、财务报销管理等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自从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单位接到电话通知公务接待的情况彻底没有了,公务接待更加规范了,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一件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好事!”某单位财务小张高兴地告诉前来检查工作的同志。
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以来,我县共开展监督检查57次,发现问题33个,其中主动说清并整改问题2个,自行整改问题31个。
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查“吃公函”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用铁的纪律管住违规公款吃喝的强烈信号!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1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重要批示及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结合宜阳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具体措施。现将我县学习贯彻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省委、市委通知精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月17日,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络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1月21日、25日,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书记王琰君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梳理查找在铺张浪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禁“舌尖上的浪费”。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上级来宜考察调研,接待严格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县级领导及县直单位到乡(镇)、村进行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就餐,未设立“公务灶”的单位,按照每人25元以内的标准安排就餐,严禁宴请、饮酒,严禁赠送土特产,严禁到娱乐场所。乡(镇)干部到村级指导工作一律不准在村级就餐,确实需要就餐的,一律安排面条或家常饭。
(二)严禁公务活动上的浪费。严格清理、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严格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审批,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举办不必要的活动。会务活动一切从简,会场外不铺红毯,不使用彩虹门、气球,会场内不摆放鲜花及绿植,主席台不摆放湿巾,不使用瓶装水。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竣工、庆典、论坛等活动;对确需参加的活动,一般性活动由对口办公室直接安排,重大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统一安排,并严格按规定控制参加领导、人员的规格和数量。优化领导活动及会议新闻报道,改进报道方式,控制报道数量。
(三)严禁交通出行上的浪费。公务活动自觉集中统一乘车,短途尽量步行,出差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减少出差成本;不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自觉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不用公务用车参与结婚庆典、外出旅游、休闲、接送子女上学等活动,降低公车消耗,节俭出行。
(四)严禁日常办公上的浪费。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短文,控制纸质文件印数,减少文印材料,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办公耗材。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节约使用空调,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提前关闭空调、暖气,避免“白昼灯”、“长明灯”,防止“长流水”。合理使用公务电话,控制电话用量,通话言简意赅,不用电话聊天、办私事。
(五)严禁节假日期间的浪费。从简安排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下级机关任何形式的拜年拜节活动,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节日期间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不以过节为借口给领导拜年拜节送礼。大力倡导节约理念,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建议抓紧制定有效措施,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和财务报销制度,从源头上制止公款浪费问题。同时,要结合“狠抓落实年”活动,旗帜鲜明地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文化,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