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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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一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二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导处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学生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教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行政后勤人员(含周课时不多于6节课的教师,下同)应提前3至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至5天离校。
二、批假规定:
1、婚假:准假7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延长到15天。
2、分娩假:女教职工准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请假105天(包括产前、产后的请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顾假。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给假7天,女结扎给假21天,上环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环17天,中期流产、引产(2-3个月)的30天,中期流产、引产(3-7个月)的42天,中期引产并结扎的52天。
4、丧假: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父母、抚养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办丧事给假7天(不含二次埋葬,修建生坟);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给假2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6、事假:每学期连续请假不超过一周或累计不超过50天。因父母(公爹、公婆)、配偶、子女重病住院需要护理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周。
7、病假:3天以内持乡医院证明,一周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
8、请假在1天内的教务处主任就可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病假7天以内)由各部校长批准。请事假4天以上7天以内、病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签署意见,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病假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送县人事局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工委书记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县人事局备案。连续两次及以上的无间隔或有间隔但间隔期间无课的短期请假视为一次长假,请假天数不扣除请假期间没课的天数。一天中,半天有课,半天没课,有课的半天请假视为请假一天。期末考试监考请假者及私自请他人代监考者,请假天数计算到校历规定的离校之日,私自代监考者不享受任何代课待遇。私自调换监考科目、日期、考场,未报教务处备案者,当作请假处理。
9、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捎口信、挂电话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如果书面请假天数和实际天数不符,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安排工作和销假。考勤情况公布后一律不能补办手续。
10、除分娩假可扣除寒、暑假外,各种请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及教师无课的工作日一律不能扣除。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登记与行政后勤人员签到、签退相结合进行考勤;各种会议、活动以次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校长室统计汇总,除会议和活动外每月公布一次。
3、行政值日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职工出勤情况。行政后勤人员每半天按考勤时间登记两次,除与值日人员说明去向的行政后勤人员外,凡不在岗的教职工一律按旷勤登记,是否请假由校长室审核。行政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离校办事者,必须向值日教师或值日领导说明去向,值日人员必须对临时外出人员进行记载。任课教师出勤情况每节课(包括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登记一次。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已接受的代课及非参加不可的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除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外,每请假一次或迟到一次当作请事假一节课,每缺席及无故早退一次当作旷勤一节课。未经校长批准,在教研活动时参加其它公务活动按事假处理。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监考及其它学校安排的工作私自叫他人代替按请假论处,代替者不享受任何津贴。调课只限在两天内,每周只限调1天课,每学年只限调5天课。调课教师负责通知被调课教师与班级,填写好调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周六、晚自习调换。
6、全体教师实行守岗制,并于上午第一节课预备前、下午第一节课预备前到校,上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离校。政后勤人员确因公事点名时不在办公室可视为在岗,兼课的行政后勤人员有课的半天按任课教师考勤。值日教师到校、离校时间提前10分钟,推后10分钟。
7、行政后勤人员是指每周教学工作量为6节课及6节课以下者(不含有偿的代课、周六的补课及晚自习下班)。
8、婚假、分娩假、计划生育假、丧假视为法定假。教职工除法定假(不含分娩假)外一个学期没有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的视为满勤,有法定假未请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者视为超勤。
9、体育教师,两操每有一次不上者,扣1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出满勤或超勤,且履行了岗位职责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超勤者,超勤部份发给代课金。每节课五元。
2、校、副校长、工会主席每周教学工作量定4节课,各处室主任每周6节,副主任每周8节,的代课金(看课每节5元)。工作量不满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勤论处,旷勤节数或天数,按安排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4、连续旷勤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勤30天以上者,学校有权不予聘任。旷勤一周以上者,将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
5、迟到10――30分钟以上按请假1节课处理;中途离开教室或早退按旷勤一节论处。请假每节课扣工资10元,(一天扣工资20元)请假天数学期内超过15天或累计天数达50天,超出部分每天扣款60元,旷勤每节或每半天扣30元;当月病、事假超出十五天按30元每天扣款。未被财政部门停发所有工资者扣款金额不含财政人事部门的扣款。请事假超过50天的,停发工资和福利。每三个迟到或早退折算为一天事假并按一个事假扣款。
6、接受学校安排的额外工作后旷勤的,视为请假一节课,扣款10元。
7、另外,考勤还计入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当中,具体扣分见考核方案。8、老老师不上岗的规定还执行原校长的,具体为:
(1)、原则上按年龄虚五十五岁可以坐休。
(2)、五十九岁起,扣绩效1500元,以后每小一岁加扣500元,以此类推,直到五十五岁。五十岁以下还加扣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四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六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七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九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20xx年3月5日。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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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二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教导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导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四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五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修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
教职工考勤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从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特岗教师工资)中划拨200元进入“学校考勤管理专帐,”学期末按本规定统一分配,结余资金用于奖励出全勤的教职工。
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教务处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登记工作,校长负责审批。
2. 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 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2) 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3) 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考勤。
(4)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由值周领导负责考勤。
(5) 其它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各种会议请假的教职工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
(6)提倡全体教职工周日到校,值周领导、安全值班教师、值班生活老师必须周日到校,每星期一7:40全体教职工准时签到,如超过7:40(含7:40)到校,按事假半天对待。
(7)生活老师在值班时间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校,视为旷工。
3.考勤情况每周由值周领导统计报校长审阅,并在次周教师例会公布。
4.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视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
6.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7.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其绩效工资和其它津补贴的发放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1、产假
(1)产假假期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中心校备案审批,经中心校批准,可给一定的哺乳假。
2、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0~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男方护理假
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假期:男方可享受3~5天的护理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3天。
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短期病假,学校每天绩效工资扣15元,超过10天扣除200元。
长期病假期间,办理相应请假审批手续后,绩效工资等其他津补贴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绩效工资每天扣10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报请上级行政部门处理。
2.事假待遇
准事假的,在规定期限内的,每天扣除绩效工资20元,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含七天)但在十天以下的,共扣除绩效工资20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但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绩效工资每天扣发50元(从第十天开始扣),20天以上每天扣发80元绩效工资(10到20天扣五十元,从第21天起每天扣80元)。如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子女、兄弟姐妹)生命垂危或因手术住院,确需教职工本人护理的,由医院出具证明,酌情给予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自行调课,教务处备案并监督上课情况。护理假期间每天扣除绩效工资15元。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 25周岁)的,以女方年龄为准增假,女方23周岁以上者增假20天,婚假提倡在寒暑假进行。
2.工资待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3.婚假说明
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丧事对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亲兄弟姐妹。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审批,酌情给予2—5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1. 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2. 教职工个人参加学历提高函授考试的,酌情给予一定的函授考试假,请假时需附函授考试通知,所需学杂费、差旅费、考试费等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函授学习假不扣绩效工资,一学期函授学习假不超过3天。
4.教职工需办理职称晋升各项事宜的,给予1~2天的职称晋升假,职称晋升假不扣绩效工资,各项费用自理。
教职工请假:7天(含七天)以内由校长审批,报值周领导备案,请假条上交教务处。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并离校,作旷工论处。七天以上学校签署意见,报中心校审批。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1-5天,填写请假条请假;5天(含5天)以上,需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请假条(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病假五天以内,本人自行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中心校审批的长病假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3.事假:填写请假条,经批准,本人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请假条,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5.产假:填写请假条,上报中心校审批,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6.丧假:填写请假条,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八
本考勤管理方法适用于全部同学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同学开学注册、上课、试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熬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需参与的活动。
同学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别缘由不能准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签署看法,同学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同学处分管处长签署看法,报分管校长批准。
5、如有特别状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据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同学,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同学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请假期满,必需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准时根据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同学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状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状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同学,应赐予相应的批判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实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老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同学到课率。同学处将对考勤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同学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准时提示同学引起留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根据相关规定,准时提出处理看法。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十九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二十
1 、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会人选由教务科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审批。
2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 、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不满三十人的班级可根据情况设兼职委员。
4 、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 、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 、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8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生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对住宿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领发奖学金。
9 、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区的卫生,并组织好每周四的卫生大扫除,带领全班同学参加适当的公益活动。
10 、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学生每月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建立班级通讯网络,组织学生向广播站投稿,宣传班级及学校学生中的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11 、体育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制订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
12 、文娱委员负责班级的文娱工作,根据班级学生的不同业余爱好组建多种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做小动作。
3、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4、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排演示仪器、张挂图表。
5、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实验室另有规定)。
6、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7、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8、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实习、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校(院)门诊部或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本班辅导员处请假。请病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 对于学生缺勤的学时计算:上课、见习、实习按实际学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一天按五学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六、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七、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周向本班辅导员报送一次考勤表,辅导员每月向系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系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为提高班级管理工作水平,实现班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对各班费的收支作出如下规定:
1 、班费是班级成员向班集体交纳的用于班级公益支出的费用。班费应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合理支出,严禁将班费挪作它用。
2 、班费的收支应按学年进行。
3 、除第一学期之外,辅导员(班主任)不得保管班费。
4 、班费的支出原则上由班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经班主任批准。班主任是班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收支关,指导学生管好用好班费。
5 、重大班费支出,各班级要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并报请系分管领导批准
6 、各班班费的收支情况要于期末在班级公布,对于不合理的收支同学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 , 推动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 , 特制定本公约。我校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 , 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首医人形象。
一、爱国爱校 追求真理 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 钻研创新 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 明礼诚信 乐于助人
四、仁慈爱伤 恭谨审慎 服务病人
五、强健体魄 自信自强 乐观向上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我院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经管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一、考勤办法
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3、军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一天按8学时计算;
4、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学院校医室证明,凡请病假、事假、公假须向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原则办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员登记,紧急情况事后请假的须在假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且回学院住宿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呈交系学工办主任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呈送系主任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再由系主任出具意见,最后报学院审批;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旷课处理原则
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思想品德评定和各类个人评选挂钩,并做为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旷课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对旷课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累计):
(一)旷课5学时以上,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旷课超10课时,取消助学金评选资格;
(二)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40-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积达60学时,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予退学。
四、其他规定
(一)考勤员:每个班设考勤员一名。原则上由班长兼任,班长不在,由团支书或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员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结束时将考勤表给任课教师签名。
(二)任课教师要履行职责,自觉考勤。每周结束时,考勤员把本班考勤情况作小结公布,并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将考勤结果统计好,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系学管办公室存底。各系每月一次汇总并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同时送教务处存底和送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全学期规定学时三分之一者,作休学处理。
(四)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及成绩评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第二学期补考机会。
(五)学生实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缺席达实习时数四分之一或实习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试验室的,作迟处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试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别状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马上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同学,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育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育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连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别状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缘由,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班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同学,必需仔细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仔细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状况按学校规定,准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同学和仔细考勤的人员赐予表扬或嘉奖。同学每学期出勤状况应记入同学成果报告表和有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