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优质19篇)
计划能够指导我们的行动,使我们能够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学习。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具备可行性、有激励性、可衡量性和可追踪性。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分享的制定计划的心得和建议,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一
为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对象提高技能,促进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将紫阳县列为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试点县,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即日起开始接受学生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市(州)及有关高校要全面做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医疗实施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促进城乡区域考生入学机会公平。
省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行动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精准脱贫提供智力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卫生室(所)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及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批(段)次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及投档原则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5月17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三
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1x年12月1日-201x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
2、必须是念中职或高职的学生。
3、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4、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请相互转告!
好水乡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30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四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xx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xx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xx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五
各市、州、县扶贫办:
为积极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及其子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素质、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根据《20xx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鄂办发〔20xx〕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2号)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瞄准对象、直补到户、应补尽补、规范管理、提高实效”的工作原则,现就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遵循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计划“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审核下达”方式,由各县(市、区)扶贫办根据本地区贫困生源状况,本着实事求是、应补尽补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培训规模(根据调查测算,重点县贫困生源大体占贫困人口比例1.5—2%,各地可参照此比例确定本地雨露计划规模),报请所在市(州)扶贫办审核后下达。各市(州)扶贫办要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审核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情况报省扶贫办备查。国家、省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计划申报备案工作一并执行,其它事宜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创新雨露政策宣传机制。
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各地要把雨露计划政策宣传作为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打造扶贫雨露品牌的重要抓手,创新机制,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
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
二是要把握宣传时机,在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和政策答疑等活动。
三是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短信、村务公开栏和动员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雨露计划政策详情,真正做到宣传、咨询、服务全覆盖。
四是重点县要利用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通过手机、互联网站及时、简便、有效地发布雨露计划政策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覆盖率,让更多的人了解雨露计划政策和补助申请程序。
五是要宣传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氛围。
三、实行信息网络申报管理。
自20xx年起,全省29个重点县(市)推行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工作,实行补贴对象(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劳动力)信息化申报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请与省办培训中心联系)。重点县(市)要按照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操作规范要求,于20xx年4月30日前拟定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时间步骤、工作要求以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并报所在市(州)扶贫办备案、省扶贫办备查。各市(州)扶贫办要指导、帮助所属县(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计划。
具体安排为:
一是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3至4月)。拟订雨露计划信息化申报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息化申报管理工作,组织乡(镇)、村级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政策宣传阶段(20xx年5至9月)。多形式、多途径将雨露计划政策和信息网络申请程序向社会、农村基层全面公开,做到贫困农户家喻户晓、政策透明。
三是对象申报阶段(20xx年10月)各地通过宣传组织工作,动员组织雨露计划补助对象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自行完成补助申报提交工作。
四是对象审核阶段(20xx年11月)。村、乡、县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员运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补助对象审核工作。经向社会公示后,由县(市)扶贫部门最终确认补助对象。
五是补助发放阶段(20xx年12月)。各县(市)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省里下达到本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安排。同时,做好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信息资料归档,对实行信息化申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扶贫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培训补助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扶组发〔〕8号)关于“安排到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要求80%用于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其中不低于30%用于提高素质能力”的要求,直接在省里下达到本县(市、区)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统筹测算切块安排好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实现应补尽补。鼓励县(市、区)扶贫办探索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生源地扶贫助学贷款试点。鼓励各县(市、区)探索以奖代补、促进好学上进就业脱贫激励机制,加大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投入力度,经报请所在市(州)扶贫部门审核备案后拟定不低于省定补贴标准的地方标准。
五、规范培训项目实施监管。
雨露计划作为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最快捷、最有效的专项扶贫措施之一,已列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1+3品牌”,全省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落实补助资金、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雨露计划“精准识别,应补尽补”。各县(市、区)扶贫办要严格甄别补助对象,抓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中、高职在校生两个关键要素,按照“精准识别,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州)扶贫办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到县(市、区)开展督促指导,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证明、审核等过程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审核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接到群众举报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省扶贫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雨露计划扶贫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将雨露计划项目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形成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雨露计划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3月11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1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以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1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
(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4)注册有企业并正常经营的;。
(5)有大额存款、有较高纳税的;。
(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二、补助期限与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1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
2.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三)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二)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三)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莲都区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莲都区扶贫办莲都区教育局。
莲都区财政局。
201x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七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16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00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八
“雨露计划”的总体目标将在“”期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500万左右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贫困农民和20万左右贫困地区复员士兵成功转移就业,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雨露计划工作通知模板,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对象提高技能,促进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将紫阳县列为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试点县,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即日起开始接受学生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
工作方案。
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
通知书。
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九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落地落实,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受益。
(二)加大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电视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让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有关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的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强化资格审核,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选拔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协调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身份;要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于申报条件存在异议的,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
(四)深化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五)严查违规行为。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我省2013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扶贫办审核确认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数据库名称及格式)按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信息调查摸底的通知》(甘教厅函〔2015〕7号)执行。各市(州)数据库须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高校承担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计划;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由省属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e段进行。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p段进行。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2.志愿填报。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e段次单独设置。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其他类l段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
3.填报时间。
2018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精准扶贫专项(本、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若精准扶贫专项(专科)计划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二、革命老区专项。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27号是本次广西西部计划志愿者培训班报道开始的时间,我从火车站坐上六点半的第一班805路,迫不及待的赶到本次培训的地点,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在七点五十分成为第一个签到的学员。开始了三天的培训之旅。
广西,风景秀美,物产丰富。有桂林山水甲天下,有亚热带水果销往全国,同时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广西却也贫穷着,有着2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大山深处的发展更为落后,尤其是教育。我作为研究生支教团的成员之一,此次深知身上的责任重大。
一、到西部去,到需要我们的地方去。
培训班以学习歌曲《到西部去》拉开了序幕。之前只听过一遍这首歌,作为一首自愿者歌曲,节奏欢快,歌词励志,在产生了共鸣的情况下,大家很快都学会了这首歌。“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将会更加壮丽”,在学习歌曲的过程中,我对做出支教这选择倍感荣耀,暗下决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志愿者,为支教地的孩子们多带去些关爱。
二、了解志愿者做好志愿者。
第一场讲座是广西团区委刘玄启副书记为我们讲授的。在这次主题讲座中,刘玄启副书记主要准确解读了志愿的方方面面和广西四大志愿活动。第三场讲座由来自南宁企星公司的周长明老师做了“志愿者人生规划和就业指导”的讲授,为同学们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如何做好志愿者,实现个人价值提供了指导。第四场讲座由广西项目办的志愿者黄加荣和董华君对“炭火行动”和“心守家园”两个特色志愿活动项目进行了介绍。通过这一系列的讲座,我对志愿活动的内涵,本质,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广西本地的志愿活动开展情况有了明了的认识,对自己作为志愿者,如何做好个人发展有了宏观把我,更好地了解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更好的安排接下来的志愿工作。
三、扎根广西放飞梦想。
我们研究生支教团在文艺晚会上的节目是《放飞》,这首歌曲是电影《志愿者》的片尾曲,代表着支教志愿者给山村的孩子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三天的培训生活,身处八桂大地,聆听领导和老师的教诲,和其他五百多名志愿者一同学习交流,我渐渐身临其境般的感触到了支教地孩子们对我们的到来的渴望。我立志,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扎根支教地凌云县,放飞孩子们的梦想。
(消息来源:第三届研究生支教团广西分团志愿者胡黎阳)。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三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18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淳安县、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院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23所院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625名本科,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1,分校计划见附件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29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中学校内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
3.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周知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资格造假。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分县招生计划。
附件2。
分校招生计划。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四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公务员局:
一、把好“入口关”,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达的计划指标,今年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一)岗位征集。“三支一扶”征岗工作要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所征集岗位必须是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有空编并允许保留至“三支一扶”大学生2年服务期满。具体岗位要全部面向边远地区及农村,包括乡镇(街道)所属各办(所)、学校、卫生院等各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均可报考2017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招聘程序。根据全省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总体安排,6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6月末组织报名;7月上旬进行笔试;7月中下旬进行面试;7月末组织培训并安排上岗。
二、把好“待遇关”,完善相关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3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不限制报考次数。
(六)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八)“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0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九)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三、把好“出口关”,做好期满就业工作。
(一)认真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落编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等文件规定,为2017年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用编及聘用事宜。要畅通各类流动渠道,积极向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荐服务期满人员。
鼓励各类基层事业单位聘用以往各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鼓励他们立足农村,因地制宜地开展创业。各地要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把好“服务关”,强化管理服务。
(一)做好信息录入上传工作。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级“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工作。7月底前完成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上传工作,8月末前完成实际招募到岗人员基本信息核校;11月底前上传当年服务期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同时,要在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培养使用。各级“三支一扶”办要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县级“三支一扶”办要指导用人单位,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一帮一”“传帮带”帮扶制度。加强对优秀“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选拔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
(三)做好资金发放及监管工作。各地要按照《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6〕888号)要求,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补助后,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补齐到所在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地区将予以全省通报。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地要及时停发当月工作、生活补贴,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瞒报离岗时间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五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按照团中央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省级项目办要抓住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的有利契机,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高校、服务县项目办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等工作,同时按照团中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一批志愿者的出征送行活动;招募省项目办做好新一批志愿者前往服务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服务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和相关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迅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接收新一批志愿者,分抵服务地;服务县项目办负责做好在本县服务的新一批志愿者的岗位对接和食宿安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二次信息确认等相关工作;各级项目办还要在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出征送行。
各省级项目办要进一步突出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特色,以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和2013年青年志愿者出征为契机,结合本省(区、市)实际举行简朴、热烈的出征送行仪式。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为志愿者安排统一食宿、统一乘车、统一服装标识及邀请有关领导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组织出征前的宣誓、座谈会、欢送会等。
(二)集中培训。
1.时间地点。
7月23日-31日为统一报到培训时间。
今年是实施服务省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的第一年,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强化与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沟通,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专人带队、统一组织本省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集中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要提前与相关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联系,及时告知到达航班/车次、领队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赴藏任务的省(区、市)项目办更要加强与西藏项目办工作对接,确保赴藏志愿者安全、按时到达培训地。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4天,其中,要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对志愿者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专题培训。志愿者经集中培训后由服务省统一派遣。
2.培训内容。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2013年西部计划实施的有关要求,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指示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理念和相关制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等方面内容,以形势政策宣讲、主题报告会、观看资料片、座谈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系统性组织志愿者培训。一是以西部计划10周年为契机,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集中培训时至少组织一次报告会,派遣后以服务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结合实际邀请服务县党政领导与志愿者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宣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志愿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志愿者投身基层、勇挑重担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组织志愿者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等文件材料,不断强化志愿者的学习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其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三是建立大学生志愿者自我管理组织,以服务县为单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临时团组织等,通过调动和发挥服务队长、党员骨干作用和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发挥集体力量做好志愿者的自我管理,着力培养志愿者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四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写《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和服务指南》,并组织志愿者学习和培训。
3.统一派遣。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今年省外志愿者来源省份较往年更多等实际情况,组织统一派遣活动。认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组织和衔接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派专人到培训地接收志愿者,确保志愿者安全抵达服务地,安排好志愿者工作岗位、食宿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县情、乡风民俗介绍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工作。鉴于各地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和赴藏志愿者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各省(区、市)项目办应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衔接,统一组织接收志愿者工作。
(三)岗位安排和对接。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要切实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专业特长和西部基层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按照服务岗位要求及志愿者本人实际能力、意愿,合理安排服务岗位。同时,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志愿者本人申请并在征求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可在8月20日前进行岗位调整。
(四)志愿者补录。
各省(区、市)项目办在实施规模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确保完成对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对口支援任务。在招募选拔期间,延期志愿者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等原因解除服务协议等情况,各省级项目办应及时统计,集中核准实际延期人数,并可以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补录。培训派遣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区、市)与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确认,可解除协议并进行补招。
三、工作要求。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组织好集中培训创造条件。同时,认真制定、落实相关培训派遣方案,并及时告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相关进展情况以简报等形式报全国项目办。在保障志愿者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派遣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各地情况,做好督导协调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选树好典型,设计好形式,安排足场次,组织好人员,保证好效果,并将本级及县级项目办活动相关精彩短视频(5分钟左右)、活动现场和报告团成员服务情况的图片报道、报告团成员的精彩微感言(140字以内)等,及时上传到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活动专栏。邮箱:xibu85212120@,联系电话:010-85212727。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六
考生的专项招生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严格审核,县(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抽查。
(一)国家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招考办在5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地方专项:各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25日前到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考生在3月底前完成向高校报考申请,有关县(区)招考办于4月20日前汇总具有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4月底前进行全省统一公示。
(四)苏区专项:实施区域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苏区专项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关于考生户籍认定。
1.“农村户籍考生”(简称“农村考生”)的认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3)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2.“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认定,从高一入学开始直至本次高考报名,其户籍一直在当地县(区)。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七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有关市(州)将数据库按规定格式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f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在提前批次f段单独设置填报。
3.填报时间。
2018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录取。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八
(一)3月底至4月上旬,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12日-13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8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初审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县(市、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五)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其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同时,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填写《2018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相关表册上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4月18日前登陆“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
(六)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汇总、复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复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4月22日前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应于4月2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4月24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4月27日前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篇十九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
(三)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