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实用12篇)
最后,我们需要在报告中列出参考文献,以便读者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在编写报告的同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例或数据来加强论述和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一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5项,所占比例75%。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二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是新常态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更高要求。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编办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担当、主动谋划,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勇于担当,主动谋划。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在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负责下,市编办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等7个单位分别牵头承担8小项清理工作,共涉及28个责任部门单位。市编办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自身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取边请示边集中的办法,先行腾出会议室给专项工作小组使用,从相关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第一时间落实集中办公的要求。5月19日召开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工作推进会,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对工作进行细化明责、深度部署,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专项小组对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整理传达到各部门单位,并对贯彻落实进行不间断地指导帮助。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
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细化明责、深度部署,健全了推进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系人制度和周报告制度。5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8个分项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对自查自纠提出要求。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协调牵头部门制定了各自的具体工作子方案。与牵头部门“面对面”沟通,明确台账和情况报告的填报要求。设立了专项清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开展了对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资料”,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针对连续“零报告”问题,要求牵头单位制定自查自纠实施细则,以工作落细、落实打开突破口。向市直牵头部门和23个县市区发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2次,向省、市专项办周报3次。
三、深抓细研,积极推进。
对于牵头承担的3个小项清理工作,市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明晰清理标准,把全面排查,清理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范围的6大类、59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6月2日,组织召开了市级49个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明确具体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填报要求等。针对清理事项较为原则笼统、不便于操作和督查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核查具体标准27项,做到聚焦准、数字实、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可查、可核。
前期“‘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市自查发现权力清单公开不及时、双随机数据库抽查单位不完善等问题线索53件(其中,市直1件、县市区52件),已完成整改11件,正在整改40件,待整改2件。6月5日,《石家庄日报》头版报道了市编办推进清理工作的有关做法,并公布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的举报电话、邮箱。下一步,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继续发挥好指挥员、辅导员、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双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把任务具体化、数字化、表格化、台账化,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文、见行动,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自查报告。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15〕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14]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体育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三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四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五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六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人社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有力地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分别制订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和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县市区方案20xx年以来,累计接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等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项,下放县市区工伤认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44项,取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行政审批项目32项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共7项,没有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项目及内容均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
对下放县市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在加强上下衔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上下功夫,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积极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人员参加全区业务培训班,督促县市区将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落实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指导县市区编制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加强动态监督。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
从健全制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审核等6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大力推行社保“一卡通”等便民服务。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行上下班脸谱指纹认证考勤管理制度和业务大厅视频音频监控管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着力规范工作行为,促进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活动,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中央已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现象。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3项,分别为“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这3项中介服务事项均已实行市场化管理,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清理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0项,共性权力事项11项;明确主要职责13项,具体工作事项12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1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项。20xx年7月25日,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七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20xx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20xx年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20xx年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八
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文化广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2.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9100场。
3.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2757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4.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147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
5.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苍溪、朝天两个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
6.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2425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7.建设贫困村文化室。完成23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
20xx年我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分解到各县区,将督促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负责人,安排专人收集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工程的扎实有序开展。
我局涉及的共计11项民生工程中,工程建设类共计4项,目前需建设的项目选址全部落实,已经全面开工;补贴补助类项目共计7项,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实施单位,目前正有序推进中。
1.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情况。我市设施免费开放资金共计2284.45万元。其中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210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190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604.45万元,美术馆免费开放资金90万元,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1190万元,目前资金已下拨至各县区及市级免费开放单位实施具体工作。
2.免费放映公益电影资金使用情况。对按照属地管理任务、资金、监管分解落实到县区,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级采取农村公益电影监管平台全覆盖定位管理,定位查询的.方式开展工作;进行随时抽查。
3.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及应急广播平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广播电视民生工程中涉及的省级补助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局,由县区自主实施。
4.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
5.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由县区自主建设和采购设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截至目前为止,以上五馆均全部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率100%。
2.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9100场。截止6月份已免费放映电影13374场,完成率45%。
3.完成22757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4.完成147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5.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苍溪、朝天两个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相关项目已经挂网,完成率40%。
6.完成2425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截止6月底,补充更新资金已到位,目前已进入在投标程序,完成率45%。
7.完成23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截止6月份,土建部分已全部动工,设备采购部分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率50%。
(一)继续加大组织力度。进一步落实民生工程局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分管领导的职能职责明确分管责任,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到科室、到人头,逗硬奖惩和考核力度,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介手段,加强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和支持民生工程,并积极地参与到民生工程的实施中来。
(三)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成立民生工程督促检查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民生工程项目抢进度、抢时间、抓落实,坚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四)加强与下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催促加快工程进度,同时,要求各县(区)局要利用已建成的文化活动室和文体设备,开展好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使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惠及民生、造福群众。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x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xx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实行行政x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x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将全部项目进行x,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x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行政x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x度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县市放管服自查报告篇十二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