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专业知识一重点笔记 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口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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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专业知识一重点笔记 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口诀篇一
(1) 临床应用
外用或局部外用散剂适宜于溃疡、外伤的治疗;内服散剂一般为细粉,以便儿童以及老人服用,服用时不宜过急,单次服用剂量适量,服药后不宜过多饮水,以免药物过度稀释导致药效差等。
(2) 注意事项
外用或局部外用散剂的使用主要有撒敷法和调敷法。
内服散剂应温水送服,服用后半小时内不可进食,服用剂量过大时应分次服用以免引起呛咳;服用不便的中药散剂可加蜂蜜调和送服或装入胶囊吞服。对于温胃止痛的散剂不需用水送服,应直接吞服以利于延长药物在胃内的滞留时间。
1、极性溶剂:水、甘油、二甲基亚砜
(1)水(water):是最常用溶剂,能与乙醇、甘油、丙二醇等以任意比例混合。能溶解大多数的无机盐类和极性大的有机药物,能溶解药材中的生物碱盐类、苷类、糖类、树胶、黏液质、鞣质、蛋白质、酸类及色素等。
(2)甘油(glycerin):能与水、乙醇等以任意比例混合,对砸酸、苯酚和鞣质的溶解度比水大。含甘油30%以上有防腐作用,可供内服或外用,其中外用制剂应用较多,常用作保湿剂和防腐剂。
(3)二甲亚基亚砜(dmso):吸湿性较强,能与水、乙醇等以任意比例混合。有万能溶剂之称。
2、半极性溶剂:乙醇、丙二醇、聚乙二醇
(1)乙醇(alcohol):没有特殊说明时,乙醇指95%乙醇,可与水、甘油等以任意比例混合,能溶解大部分有机药物和药材中的有效成分。20%以上的乙醇即有防腐作用,40%以上的浓度则能够延缓某些药物(如巴比妥钠)的水解。
(2)丙二醇(propylene):药用一般为1,2-丙二醇,性质与甘油相近,但是黏度较小,可作为内服及肌内注射液溶剂,丙二醇毒性小,无刺激性,能延缓许多药物的溶水解,增加稳定性,可与水、乙醇、甘油、丙酮、氯仿等任意混合,可以溶于乙醚或某些挥发性油中,但是不能与脂肪油混溶。
(3)聚乙二醇(peg):聚乙二醇分子量在1000以下者为液体常用聚乙二醇300~600,为无色澄明液体、理化性质稳定,能与水、乙醇、丙二醇、甘油等溶剂任意混合。聚乙二醇-水的混合溶液能溶解许多水溶性无机盐和水不溶性的有机药物,本品对水解药物有一定的稳定作用,在洗剂中能增加皮肤的柔韧性,具有一定的保湿作用。
3、非极性溶剂:脂肪油、液状石蜡、油酸乙酯、乙酸乙酯
(1)脂肪油(fattyoils):本品能与非极性溶剂混合,而且能溶解油溶性药物。脂肪油容易酸败,也易受碱性药物的影响而发生皂化反应,影响制剂的质量。脂肪油多为外用制剂的溶剂,如洗剂、搽剂、滴鼻剂等。
(2)液状石蜡(liquidparaffin):是从石油产品中分离得到的液状烃的混合物,分为轻质和重质两种。液状石蜡为无色澄明油状液体,无色无臭,化学性质稳定,但接触空气能被氧化。本品能与非极性溶剂混合,而且能溶解生物碱、挥发油及一些非极性药物等,本品在肠道中不分解也不吸收,能使粪便变软,有润肠通便作用。可作口服制剂和搽剂的溶剂。
(3)乙酸乙酯(ethylacetate):有挥发性和可燃性。在空气中容易氧化。本品能溶解挥性油、甾体药物及其他油溶性药物。常作为搽剂的溶剂。
执业药师专业知识一重点笔记 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口诀篇二
1.按不同的剂型分类
固体制剂分为散剂、颗粒剂、胶囊剂、片剂等。
2.按照药物释放速度分类
(1)速释固体制剂如速崩片、速溶片、固体分散片等。
(2)缓控释固体制剂如渗透泵片、缓释片、缓释胶囊等。
(3)普通固体制剂。
与其他剂型相比,固体制剂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物理、化学稳定性好,生产工艺较成熟,生产成本较低,贮存、运输、服用以及携带方便。
(2)制备过程的前处理需经历相同的单元操作。
(3)药物在体内需先溶解后再被吸收进入血液循环。
(4)剂量较易控制。
执业药师专业知识一重点笔记 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口诀篇三
1. 颗粒剂的分类
颗粒剂可分为可溶颗粒(通称为颗粒)、混悬颗粒、泡腾颗粒、肠溶颗粒、缓释颗粒和控释颗粒等。
(1)混悬颗粒:指难溶性固体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剂。临用前加水或其他适宜的液体振摇,即可分散成混悬液供口服。
(2)泡腾颗粒:指含有碳酸氢钠和有机酸,遇水可放出大量气体而呈泡腾状的颗粒剂。泡腾颗粒中的药物应是易溶性的,加水产生气泡后应能溶解。
(3)肠溶颗粒:系指采用肠溶材料包裹颗粒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颗粒剂。肠溶颗粒耐胃酸,可防止药物在胃内分解失效,避免对胃的刺激。
(4)缓释颗粒: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的颗粒剂。
(5)控释颗粒: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的颗粒剂。
2. 颗粒剂的特点
①分散性、附着性、团聚性、引湿性等较小;
②服用方便,并可加入添加剂如着色剂和矫味剂,提高病人服药的顺应性;
③通过采用不同性质的材料对颗粒进行包衣,可使颗粒具有防潮性、缓释性、肠溶性等;
④通过制成颗粒剂,可有效防止复方散剂各组分由于粒度或密度差异而产生离析
3. 颗粒剂的质量要求
(1) 药物与辅料应均匀混合。含药量小或含剧毒药物的颗粒剂,应根据药物的性质采用适宜方法使药物分散均匀。
(2) 凡属挥发性药物或遇热不稳定的药物在制备过程应注意控制适宜的温度条件,凡遇光不稳定的药物应遮光操作。
(3) 除另有规定外,挥发油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密闭至规定时间或用包合等技术处理后加入。
(4) 根据需要颗粒剂可加入适宜的辅料,如稀释剂、黏合剂、分散剂、着色剂以及矫味剂等。
(5)为了防潮、掩盖药物的不良气味等,也可对颗粒进行包薄膜衣。必要时,对包衣颗粒应检查残留溶剂。
(6) 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
(7) 颗粒剂的微生物限度应符合要求。
(8) 根据原料药物和制剂的特性,颗粒剂的溶出度、释放度、含量均匀度等应符合要求。
(9) 除另有规定外,颗粒剂应密封,置干燥处贮存,防止受潮。
颗粒剂的质量检查项目还有:
(1) 颗粒剂一般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过15%。
(2) 除另有规定外,中药颗粒剂中一般水分含量不得过8.0%。
(3) 一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颗粒剂于105℃干燥至恒重,含糖颗粒应在80qc减压干燥,减失重量不得超过2.0%。
(4) 除混悬颗粒以及已规定检查溶出度或释放度的颗粒剂可不进行溶化性检查外,可溶性颗粒剂应全部溶化或轻微浑浊,泡腾颗粒剂5分钟内颗粒均应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均不得有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