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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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一
摘要: 领导体制是在领导活动中为完成领导职能、实现领导意图所设置的机构体系、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总称,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的载体。当前,改革我国领导体制中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内容,对于实现领导活动科学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字:领导体制改革
领导体制是在领导活动中为完成领导职能、实现领导意图所设置的机构体系、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总称,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的载体。当前,改革我国领导体制中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内容,对于实现领导活动科学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领导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和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改革的大潮中,我国的领导体制也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一、我国领导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领导体制伴随着社会的变迁,从古代社会的原始民主制、中央集权制到现代社会的一长制、民主集中制,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特别是以民主集中制为代表的现代领导体制,是我国历史上截止目前最为先进的一种领导体制。
但是,领导体制也有个不断完善和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现今的领导体制虽然是历史上是最为先进的一种体系和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领导体制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也开始逐步暴露出来,它们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职能相互混淆。在当前,我国领导体制中领导职能划分不清是一个突出问题,比如党委,政府,人大这三个机构,它们之间的职能究竟应该如何区分,长期以来没有一个科学严格的说法和做法。再如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理论上尽管洋洋洒洒多有呼吁,但在体制上这些年一直是似分不分,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一方面大力倡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还仍要以代表党委政府的组织人事部门认可为准。
2、领导权力过于集中。领导权力是领导体制的核心,权力实施以权限划分为前提。权限划分包括党政权限的划分、国家机关横向与纵向权限的划分,以及政府与企业、事业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划分等。当前,我国领导权限的最大弊端是权力过于集中,即领导权过分集中于领导机关和领导部门,在领导机关和领导部门中,又过于集中在为数很少的几个主要负责人身上。由于权力下放不足和过于集中,使基层单位和基层群众缺乏工作上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也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在我国,掌权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
3、领导机构高度膨胀。领导机构是实现领导职能的组织实体,是领导体制的组织表现形式,机构设置合理,领导工作才能完整有序地运转,达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统一。长期以来,我国领导机构尽管历经多次精简,但每一次精简过后又迅速膨胀。因此可以说,在当前,机构臃肿仍然是我们当今领导体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顽症。
4、领导管理严重滞后。这里的“管理”,主要指对领导者和领导机关的管理。我国领导
体制中一直缺乏对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领导者一手遮天,唯权为
大的情况在不少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由于领导管理制度严重滞后,以权谋私、贪污腐化
等权力异化现象时有发生,涉及领导者的各类刑事案件无论在职务级别上、案件数量上还是
案件影响上,这几年都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5、用人制度缺乏活力。干部人事制度是我国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离不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然而在目前,我国的用人制度改革却远远落后
于社会其它领域的改革,尤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主体上仍然沿用的是几十年一贯制的做法,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这种社会意见很大的问题仍然没有多大改变,公开、公平、公正这些现代用人思想和观念在人事制度上仍然没有成为基本的操作行为。用人制度缺乏活
力会严重挫伤人的积极性,会阻碍人才的正确选拔、培养和使用,对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全
面发展的负面影响更是不言而喻。
我国领导体制存在的上述弊端,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我们没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集
中的关系所造成。民主集中制包含着民主与集中两个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
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就是要把民主和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使民主与集中达到相
互呼应。但是,由于我们在领导思想上长期存在着把人管得越紧越好,把权握得越死越牢这
样一种极左认识,因而在领导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权力高度集中起来,而现代社会的开
放性特点,客观上却要求扩大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民主化成分,使权力适当分流或下放。
这样一来,我国领导体制中民主不够、集中有余的情况便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了。
二、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起的领导体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人民的主人地位;二是共产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三是高度集权式的领导和管理。这种领导体制基本上适应了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弊端。在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是:
第一,领导体制改革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治本之策。我国领导体制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等弊端,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导致了官僚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以及
家长制和搞特权、特殊化等现象。为了防止“文化大革命”一类错误重演,切实加强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对领导体制进行改革。
第二,领导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要求。我国的改革是全面的,包括经济体制
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需要和
切实保障。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
人的障碍。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大体同步,两者相互依赖、相互配合。
第三,领导体制改革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
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社会基层单位的领导体制。
三、如何对我国领导体制改革
对我国的领导体制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领导体制的宏观层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领导职能分工,理顺各种
关系;二是合理设置机构,克服机构臃肿;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实行依法治国。
首先,要完善党委、人大、政府三个不同机构的关系。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构,是我国的不同领导机关,这三者的领导职能和工作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三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并不十分明确。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关系不明,权力
运行上必然会相互交叉。因此,改革中应该明确:第一,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既是一种领导
关系,也是一种工作关系,党的各项决议和政策要按科学的程序提交人大讨论和建议实施,坚决克服过去那种不讲程序,不尊重人大,使人大仅仅成为“举手机器”、“橡皮图章”的情
况。第二,党委与政府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分工负责的关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
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不要过多地干预政府工作,而应在如何充分发挥监督和保证作
用上下功夫。第三,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决策和执行的关系,政府对人大
定期报告工作应成为一种制度,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不能留于形式。第四,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权力组织形式,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考稽职能,要逐步创造条件,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范围。在不违背现有法律前提下,加强和完善“普
选制”,逐步扩大对民意代表和政务领导的“直选”范围,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
利。
其次,坚持政企分开。通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现在国有企业一般的经营自主尽
管已经实现,但政府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政企不分,企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就必然存在,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所以,政企不分在当前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
题。只有政企真正分开了,政府把属于企业的权力完全交给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
有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2.领导体制的微观层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二是权力制约
与监督。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当前应重点抓好这样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在公务员序列之外全
面推行聘任制。二是减少关卡,允许干部自然流动。三是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实行干部能上
能下。四是增加透明度,体现“三公开”,即除少数特殊职位以外,要把任职岗位、条件、拟选拔对象的情况向群众公开,并接受群众的评议与监督。五是实行竞争式选拔,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达到好中选优。
其次,关于权力制约改革。在政治理论中,权力制约是一条重要的纪律原则。人类政治
史早已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必将遭致滥用,而权力一旦滥用,必然会产生政治腐败和作风专
横。因此,为了加强对领导者手中权力的管理,在人事制度上还应把权力制约提到议事日程,通过一系列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实行,把领导者的权力确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权力制约可以从静态与动态两方面进行考察。在静态上主要是从空间结构,即来自社会的各种力量上进行考察。在动态上主要从权力的产生与运行上进行考察,这又包括三个环节:
一是权力获得制约,主要表现为各种不同方式的选举、考试及限任;二是权力运行制约,主
要表现为通过各种规定性限制,使领导者在掌权中不出现权力“越位”的情况;三是权力废
除制约,主要表现为弹劾、罢免和法律惩处。在三个环节上,无论哪种形式的制约都应突出
群众性、社会性、自下而上性,也就是说,权力制约不仅是一种组织或制度制约,更主要的它还是一种群众制约和社会制约。这样,领导者真正置身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权力滥
用的情况才有可能大为减少。
四、我国领导体制改革应体现四个原则
领导体制改革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下
四个原则: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自然它也是我们进行领导
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如果放弃了四项基本原则,不加分析地盲目照搬西
方领导体制上的一些做法,改革就会偏离轨道,偏离由我国政治制度所决定的政治属性。所
以,我们所进行的领导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前提下的改革,离开了这个前
提,改革不可能成功。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可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制度,也同时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改革我国的现有领导体制,并不是要削弱这一根本的领导制度,而是要更加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民主,实现领导目标与各种社会利益、社会目标相一致的集中。同时,由于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还可以使我们的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组成团结一致的整体,以保证领导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三,坚持持续稳妥原则。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定,这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保证。领导体制改革触及政治上层建筑,一着不慎就有可能全盘皆输,引起社会不稳,因此,改革必须要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所谓有领导,就是改革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离开统一领导,把握不住改革的方向,领导体制改革就会改变性质;所谓有步骤,就是改革部署必须周密考虑统一安排,改革措施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所谓有秩序,就是在时机和方式上,既大胆又慎重,做到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前进。
第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领导体制的改革,同样要把保证全体人民充分享受政治民主、领导民主,保证人民群众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改革不能赋予领导者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新的内容,领导者仍然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那么这种改革就很难获得群众的认可,也不可能真正成功。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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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二
作者:崔颖
[摘要]我国国有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面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银行改革势在必行。国有银行改革的难点在于: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运作的经济单位;国有银行受政府干预较多,缺乏经营自主权;国有银行债务负担沉重等。国有银行改革应采取的措施有:妥善处理不良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
[关键词]国有银行;体制改革;股份制
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难点
现有银行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在我国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现存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过程面临许多内部困难与外部障碍。主要难点可以简要的归纳如下: l.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地按照市场原则运作的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国有银行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人事权、经营权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与干预。在业务上,国有银行直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执行政府规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不能独立地制定与执行其商业性经营目标。在内部人事管理上,国有银行采取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与级别,使得政府能够直接干预国有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实现其对国有银行的有效控制。因此,作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国有银行不可能以追求利润最优化为其管理目标,其经营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协助实现政府既定的经济政策,银行所承担的许多政策性贷款不仅不能盈利,甚至往往成为问题贷款。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央到基层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行的,而不是按照经济区域划分的,所以易受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其经营目标的实现。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但由来已久的行政干预,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同时银行的地方分支行亦表现出很强的地方化色彩,往往有着强烈的动机与地方政府合作,占有更大的信贷规模与信贷资金,而将资金风险转移到银行总行,从而有可能产生大规模的信贷风险与损失。
3.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无限制与无约束的信贷造成银行沉重的债务负担。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大量长期亏损的企业不得不依靠国有银行贷款未得生存。尽管国有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份额逐年降低,但国有企业仍稳定地获得国有银行80%以上的贷款。国有银行的亏损使相当一部分银行信贷陷入了发放贷款——无法回收——再贷款——再无法回收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了银行不良资产负担日益沉重及银行效益不断下降。
4.国有商业银行在存贷款与结算业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尽管近年来各国有银行间的业务出现了某些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有银行仍在传统业务范围上有着明显的分工。同时由于新开办商业银行的弱小和严格限制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开展览内本币业务,国有专业银行对市场的高度垄断使中国的银行业缺乏竞争机制,严重地阻碍了银行管理的改善及商业化进程。并且,国有银行基本沿袭计划管理的方式,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经营的运行机制与方法。
5.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货膨胀上升与利率管制并存构成了不利于国有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中央银行实施对名义利率管制政策限制了银行对于价格水平波动做出灵活反应与调整,从而导致了银行经营往往在负的实际收益率的情况下进行。
6.市场发育不健全和法律环境的制约对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没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辅以法律的保障,就无法保障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及有效运转。
二、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措施
1.推行股份制改革。(1)清产核资,进行合理产权界定。将国有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进行界定。原国家无偿投入的资本金,国家拨改贷收回的资金,其他应划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资产;银行上缴税收和上缴利润后的利润留成所形成的资产和财产应属银行自有资产。(2)允许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鼓励企业、个人对银行投资。这不仅可实现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同时还可以解决银行资本金缺乏困扰我国银行业的重大问题,对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均有帮助。(3)改革银行内部产权结构。可试行以下措施:先对条件较好或较成熟的分行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总行控股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式股份制银行。原中央财政拨给银行由其所属分行占有的铺底资金转化为该行的国有资本金,占有总行的自由资金转化为银行法人资本金。前者属于国家股,后者属于银行法人股。在这个前提下,吸收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参股,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股本结构。
2.尽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经过股份制改革,推进完善领导体制改革,将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进行分离,银行董事长不能兼任行长,银行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由董事会采取招聘竞争的办法选行长。同时必须政企分开,改变政府行政干预和对国有银行负无限责任,使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按照金融风险企业的特点、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商业银行法》和国际金融业对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运营。
3.尽快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灵活经营机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由现在的支持性组织向企业家性组织与协作性组织融合,使完成银行经营目标与责权利紧密结合,实现按业务量计酬,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好盈利多的分支机构实行重奖,对贷款损失多和经营亏损的分支机构追究经济责任和重罚。
4.尽快建立现代化科学管理制度。金融企业科学管理必须围绕推出金融服务新产品,改善对客户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节支、增加盈利而展开。实现信息技术与开拓金融业务紧密结合,采用信息技术改造银行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加快建设以业务处理和监管自动化、管理决策科学化为目标的金融电子化新体系,加快发展无人银行、网络银行,以抢占金融服务竞争的制高点。
5.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在人力资源配置、薪酬分配、招聘与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培训与考核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创新,基本实现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需要和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的一整套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模式。必须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三
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探讨
[摘 要] 完善内部审计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环节。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建立及完善垂直、独立的一级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和完善内部审计自身的运行机制这两方面,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依据国情和商业银行行情,运用公司治理理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公司治理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股东和金融客户的利益,对金融秩序也有着直接的影响。有专家称90%的银行坏账损失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审计来规避[1]。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金融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银行,这跟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缺陷有很直接的关系。加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是我国银行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的最新进展
(一)取得的成效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而独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是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外部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国有商业银行相继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审计整体合力逐渐形成。一是公司治理架构已经建立。国有商业银行都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内的“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作为公司治理运作的依托。二是运作更加规范。改制后的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都设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在内的组织机构,使董事会的职能进一步明晰和落实。三是内部监督加强。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原来对经营管理层负责改为对董事会负责,跨地区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框架初步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审计的质量和有效性得到提高。
(二)暴露的新问题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正朝着董事会领导下的一级内部审计体制努力,朝着与国际接轨的方向转变。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暴露了不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建立及完善垂直、独立的一级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和完善内部审计自身的运行机制两方面。
1.建立和完善垂直、独立的一级内部审计组织体系面临着三大约束
一是管理和成本约束。国有商业银行融跨国银行和社区银行功能于一体,经营规模大,分支机构多,分布地域广,服务层次庞杂,导致内部审计任务繁重,审计业务量大。单就审计人员数量而言,五家国有商业银行(2007年银监会将交通银行从股份制银行范畴划分出去并入国有商业银行称为五大行)目前各自拥有一支数量庞大且监管部门仍认为数量不足的审计队伍。按审计人员占员工总数的2%计算,每家银行内审人员平均有7000人左右,有的已超过1万人。如果将这支队伍直接交由总行内审部门管理,只考虑如何让他们在行际间调度、专业分工和审计任务分配等活动安排就是一个巨大的问题。而国外银行如花旗银行的内审队伍仅有900人左右,大概只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八分之一。
二是组织架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层次多,委托——代理链条长,很多分支行行长集代理人、委托人和管理人身份于一身。一级审计体制很难与纵深的机构层次配套。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管理技术进步推动了组织机构的扁平化,但扁平化是有限度的,要受管理者素质等因素制约,并不是扁平化程度越高越好[2]。另外,以一级分行为例,一级分行要管理二级分行、县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三到四个层次,这使一级分行行长实际上需要一支辖内的内审队伍,客观上限制了一级内审体制的建立。
三是权力配置约束。国外银行大多实行“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架构,总行集权程度很高,许多业务集中在总行职能部门,分行权限较小,职能单一,分行只是一个营销中心,分行行长主要负责协调工作。如花旗银行内部审计人员900人当中总部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就占有575人。相反,国有商业银行采用“块块强、条条弱”的权力配置模式,分支行权限都较大,分支行作为成本、利润、风险控制和资源配置中心,是事实上的经营主体。因此,审计资源必然要向这些单位配置,审计对象和审计任务必然要集中在这些分支行及其业务部门。根据资料显示商业银行发生的金融案件也主要集中在分支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80%的审计人员集中于二级分行。
2.内部审计自身的运行机制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内部审计如何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定位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由管理层领导内部审计的模式向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的模式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内部审计如何面对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双重领导,如何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能对接。在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中,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是作为董事会的咨询机构还是可以独立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是简单地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环节还是可以做出最终决策,这些都直接影响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与业务发展。
二是内部审计如何在强化独立性的过程中保持执行力。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都实行由总行审计部门垂直领导的条线管理模式,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空前加强。但是分支行的审计机构从分支行分离出来后,基本上脱离了分支行的管理约束,总行审计部门限于空间距离也无暇顾及其日常管理,而分支行的审计机构在人事关系、业务利益等方面仍与分支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面对这种情况,如何保证分支行的审计机构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决策层和审计总部的要求开展工作。此外,分行审计权力上收到总行后,审计部门对分行审计还比较容易,但是对于同级部门的审计,比如对总行业务部门的审计如何进行[3]。
三是内部审计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如何适应银行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商业银行股改上市,产权制度改变带来了新的资本风险问题;信息披露按国际规范更加及时、全面和公开,社会关注程度显著提高;市场变化与竞争加剧导致银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信息化进程与数据集中不断提速等都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如何在与业务部门保持独立的同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节奏。
四是如何在充分发挥内审职能的同时实现对内部审计的有效约束。经过近几年的内审体制改革,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得到加强,审计权威得到逐步建立,审计监督职能发挥比较充分,在部分领域评价结果也被业务考核体系所采纳。但是,任何权力都必须有监督和制约,谁来监管监督者,怎样实现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制约。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成因探析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大都规定内部审计主要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审计负责人代表内审部门,接受董事会的委托,在系统内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借鉴公司治理相关机制把内部审计对应公司治理的主体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某些治理结构缺陷。
(一)委托代理层级过多,内部约束逐级递减
国有商业银行在董事会内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除向董事会负责外,“并应向行长、监事会汇报工作”[4]。内部审计面对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形成了第一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从审计部门内部组织架构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审机构设置仍然对应于业务管理层级,内部呈现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审计工作的开展和结果的报告仍然受到相应层级管理者的很大影响。众多的代理层级造成委托人监督约束的强度不断减弱,从而使处于链条终端的代理者不能得到有效约束,基层分支行容易出现金融案件也正源于此。
(二)权力制衡力量不均,影响审计职能发挥
良好的治理机制需要以合理的权力制衡架构为基础,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局面。体现在内部审计系统,就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拥有审计工作的决策权,审计部门受托行使执行权,监事会对审计决策与执行进行监督。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行使对内部审计决策权的同时,直接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而监事会只进行指导。实际运行中,银行经营管理层对审计系统的权力制衡体系影响极大。银行经营管理层是内审的服务对象之一,在治理机制中属于来自审计外部的一种影响力,正如客户之于银行,应该以客户为中心,但却不能受其控制。而现在恰恰是这一客户——经营管理层,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内部审计自身的人、财、物管理,这必然使得内部审计约束机制软化,相应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风险管理有待加强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等几个要素。”(美国coso委员会的定义)借鉴内部控制要素对内部审计系统进行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自身控制至少存在以下不足:(1)风险识别与评估手段操作性不强。比如对审计业务风险没有设计合理的识别和计量方法,尽管理论上已经有审计风险模型,但还没有针对具体项目的参数设置与实证运用;对审计操作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仍远远不够,更谈不上评估和有效控制[5]。(2)流程控制与标准化管理仍不到位。对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不够,过于注重问题数量与审计报告等明显的结果,忽视了在审计过程中将高层的导向和质量意识渗透传导到审计环节;对审计项目没有进行合理归类,流程的标准化设计与优化仍显不够。(3)信息屏蔽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是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信息,限于层级之间的复杂关系,局部仍存在下级机构对上级机构的选择性屏蔽;另一方面是业务信息在机构之间缺乏合适的交流平台,也存在相互之间被动屏蔽的盲区,大量信息无法实现共享。(4)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论是审计委员会,还是监事会和总审计师,对各级审计机构的评价都只能使用模糊评价方法,没有建立一个客观、可比的评价体系。即使是对具体项目质量的考核,就结果的比较而言也会因评判时目标取向的不同而出现很大的弹性。
(四)激励约束不力,激励手段滞后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搭配有四种情况:一是激励和约束都不足;二是激励不足,约束充分;三是激励充分,约束不足;四是激励和约束都很充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都存在不足。约束机制方面,审计人员来自制度约束、契约约束与市场约束三方面的限制都十分有限。现实中,因为约束成本、充分发挥代理人主动性等因素,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约束不能过严。但关键是内部审计系统在激励方面也明显不足:首先,与外部对比,内部审计系统的收入受制于管理层,同档次员工平均收入低于其他业务员工,与内审所需要的地位极不相称;其次,在内部比较,审计人员的收入没有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拉开档次而是实行平均主义,导致对低层次员工激励过度和对高层次员工激励不足;第三,激励手段单一,物质激励基本限于短期激励,长期激励方式如职工持股计划基本没有,而物质激励也主要与行政职务升迁直接挂钩,偏离了业务导向。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垂直、独立、有效的一级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
银监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银行业的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形成垂直、独立、有效的一级内部审计体制并不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努力所能解决的,其形成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有些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有关,短期内改变的可能性较小。如由“弱总行、强分行”转向“强总行、弱分行”,从“块块”管理为主转向“条条”管理为主,这种变化首先会对银行内部稳定造成巨大冲击。另外还要取决于各级政府职能转换进程,因为银行客户和项目集中在政府手中,银行不敢贸然削弱分行权力。一味追求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没有考虑约束条件,是要付出极高的接轨成本,还有可能事与愿违。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应随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不断改革和完善,既要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更要立足于国情、行情,循序渐进,对症下药。
(二)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自身的运行机制
1.平衡内部审计的制衡机制,压缩委托代理层级
银监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规定,“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应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从制度上明确了银行必须采用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的模式。这一模式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内部审计的决策权,赋予监事会对审计业务包括审计决策进行监督和指导的权力,从而形成均衡有效的制衡机制。
从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两方面解决内部委托代理层级过多的问题。一是缩短委托代理链条,打破机构设置的层级对应关系,取消三级审计机构,在全国按区域设立审计执行机构,将内部审计的人、财、物管理独立出来,建立起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检查考核机制,增强委托约束力;二是建立跨层级、跨机构的专业化团队,由总行审计部直接指导、管控,从业务上保证总审计师和审计总部的政策意图能直接贯彻到一线业务骨干,避免多层委托导致目标的偏离[6]。
2.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调过程控制,管理审计风险
一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突出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根据业务实际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的具体业务准则,针对审计项目大类制定规范化业务要求和标准化业务流程。二是加强风险识别与量化技术研究,引入量化管理和模型化分析等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主动控制风险水平,将风险估值法引入审计风险管理领域,关注操作风险与小概率风险事件,建立相关应变机制。三是畅通报告路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纵向上保证审计发现与结果等信息在上下审计机构之间的充分沟通;横向上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将内部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依据、经验等各项信息集中归纳,供全系统共享和借鉴。四是充分发挥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内部检查力度,包括审计业务检查和基础管理检查,必要时引进外部审计,保证内审系统上下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同时要特别强调内部审计业务流程管理,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审计报告是前期审计过程中各项结果的集中反映,也是提供给委托人的“产品”。但从本质上说,审计报告并非最重要的“产品”,更重要的是形成报告过程中能给经营管理带来怎样的改善,在审计执行过程中要能够促进内部控制的完善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3.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协调改进内部审计系统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除了提高审计人员整体待遇外,内部审计系统可从以下方面强化自身的激励约束机制。(1)加强人员准入与分流管理。目前内审人员配置主要是从银行其他部门转入,并不断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交流。今后在交流过程中要提高准入门槛,多渠道吸收专业人才,同时打通输出通道,实现定期交流,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2)设计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内审工作应服务于银行的战略和经营管理,确认服务和咨询服务是现代内部审计的两大服务领域,因此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既要重视审计过程、审计发现、审计报告以及基础管理水平,还要考虑“客户满意度”,即银行主业对内部审计在服务、增值等方面的评价。(3)激励手段多样化。一是合理使用行政激励,虽然这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由于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意识仍然很浓,而且越往高层物质激励边际效用越下降而行政激励效用更明显,关键是要将行政职务的晋升与考核结果明确挂钩,增加透明度。二是加大激励性薪酬比重。目前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管理基本上与业务考核没有直接关联,要加大激励性薪酬的比例,拉开差距,增强各级审计人员薪酬绩效的敏感性。三是深化业务技术等级管理,将审计人员基本工资与岗位等级系数挂钩,使固定薪酬带有心理激励和一定的物质激励意义,提升员工薪酬的激励强度。(4)建立内部审计问责制度。审计委员会应建立专门制度,对未尽职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隐瞒不报或未如实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未按要求执行保密制度,以及其他有损银行利益或声誉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有充分证据表明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也应有明细的免责条款。
4.重视外部治理力量,更新内审理念,服务主业价值创造
内部审计部门要逐步将工作从单纯的监督制约转向富有建设性的审计服务,把各级经营管理机构当作客户,重视来自业务部门的外部治理力量,树立服务意识,更新内审理念。一是要及时沟通审计发现的问题,强调解决问题比渲染问题更重要。内部审计策略应更多地采取参与合作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抱着信任的态度,共同分析解决问题。二是要恰当认定审计差异,强调风险趋势比历史缺陷更重要。三是要重视运用先进技术,强调综合分析比单个查证更重要。四是要注重发挥内审效果,强调价值创造比数据统计更重要[7]。
对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关系的探讨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扩大,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和危机管理,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分析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扩大,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和危机管理,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又是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确认者,参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内部控制持续有效运行,既是企业内部审计的法定职责,也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机会。因此,对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进行研究是当务之急。
一、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内容
1.内部控制。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程序。coso报告提出,内部控制是由五个要素组成的,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其中监督(通常就是内部审计)位于顶端的重要位置,是内控系统的特殊构成要素,它独立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之外,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一种再控制。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满足以下条件:能够保证业务活动按照恰当的授权进行;能够使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进行记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利于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通过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内部控制作为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由参与企业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是在单位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其目的是协调单位人员有效履行责任,监督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并对其作出评价,以促进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它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所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并实施内部监督,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它既是企业内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企业内部的经济监督机构。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评价和监督企业是否做到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对会计记录和报表分析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公允性证明;(2)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确定其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这里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重点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序和途径为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投资效果、资金使用效果作出判断和评价,其中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应为重中之重。(4)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5)开展明晰产权的审计。审计明晰其产权归属,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或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6)其他审计。结合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属于环境控制要素范围,是单位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一种控制,它按照内部控制要求,通过内部控制制度为其制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要完成的任务、达到的目标,协助单位最高管理者监督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并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没有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审计又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内部审计独立于会计控制之外,代表管理层对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况等进行评价,具有其他任何部门和控制所无法代替的重要作用。目前,内部审计范围已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协助单位上层管理者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维护内部控制的建设。
3.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内部审计需要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素质比任何其他因素更能决定审计的形式。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基础,审计就无法开展;没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会计、财务信息会出现失真,管理人员责任会不明确,管理会出现混乱现象等,不仅会加重内部审计工作量,而且会加大内部审计的风险,从而制约了内部审计的发展。同理,内部控制需要内部审计,没有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程度和运行的有效程度的评审和进一步完善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议,内部控制也只能原地踏步,造成与现实不符,效果不佳,甚至形同虚设,或因内部控制的局限性,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造成内部控制失控。
4.内部审计的角色由监督者逐步转变为控制者。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讲过,要把内部审计定位为四个字“管理+效益”,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仅是一个检查系统。内部审计师的主要作用是“确认和建议”,而不再是以往的“监督和复核”。他们通过咨询活动,为管理当局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企业风险,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的措施
1.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合理设置与科学定位。建议内审机构应重新合理定位,要适应企业管理实际,建立合理高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关键。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企业在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对其定位上,应坚持独立性原则和权威性原则。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责,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
2.内部审计的职能要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随着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外部约束机制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的逐步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务表面的错弊会越来越少,内部审计也应从传统的防错向服务转变,内部审计的重点应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转变。内审人员除了及时、准确地向组织管理当局报告有关差错防弊和资产保护信息外,更重要的任务是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项活动,合理使用资源,保证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不断提高。
3.内部审计从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及事中审计转变。目前我们的内部审计都属于事后监督,事后监督只是会计控制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在会计事项发生后,对会计凭证和资料进行全面监督,因而,事后监督概念所包括的监督内容和范围相对狭窄。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单一的事后监督已不能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这就要求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逐渐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并且内部审计的实施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将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经营的效益。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必然经历计划与实施两个阶段,我们应该把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穿插在其中。首先是对企业的各类计划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必要的审核,尽量避免决策失误。接着是事中控制,内审人员应该对每天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与审核,在业务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履行监督职责,这样可以在错误发生后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亡羊补牢”的情况发生。
4.应培养和配足配好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人员结构应是多样化的,不仅有财会人员,还要有工程技术人员、律师、计算机专家、企业管理人才等;知识结构也要多元化,除具备财会知识外,还要掌握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形成复合型人才结构。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不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需求,也是企业面对市场风险与挑战的需要。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运行有效,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才能有效促进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
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007-8-1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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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公司,其公司治理问题颇受各方关注。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进行了多年,改革措施多停留在技术层面上,而制度层面的改革,由于涉及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一直不敢贸然改进。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竞争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决策、激励、监督约束“三大机制”的建立,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形成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公司治理机制的发挥,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得以实现,而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整体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成效,因此,良好的内部审计将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
内部审计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个独立的,客观的评价和咨询职能,其目的是增加机构的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改善一个组织的运作以及协助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从而帮助实现机构目标。2003年3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李金华审计长签署了审计署第4号令《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发展中,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产权虚设,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内部人”约束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使得商业银行违规违纪事件屡屡发生。中国银监会2004年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持续监督,查处157家违规机构和1841名违规人员,并进行了相关的处理。
2004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时,发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呈现出新发案件多,涉案人员层次高,涉案金额大等新特点。审计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21个分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①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同时,发现各类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②票据市场管理混乱。河南洛阳芬莱商贸有限公司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2002年仅为大连实德塑料工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包装”银行承兑汇票4.92亿元。2001年以来,该公司通过此类“业务”共收取好处费216万元。
③民营关联企业骗贷问题突出。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骗贷74.21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取现金,有些甚至非法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
④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地方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这些被核销贷款的企业根本不知情,有的尚继续还贷,归还的贷款本金及抵押资产的变现收入被该行全部存入“小金库”。
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适合现代金融企业的内部审计体制已刻不容缓。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内外因素分析
(一)内在因素分析
①从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内部审计的实质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改革现有体制,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现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国际上71家样本银行的调查报告来看,所有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均独立于被审计活动和日常的内部控制过程。按照国际内部审计的惯例,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②从前沿的审计理论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在现行审计基础上推行风险基础审计,由过去的合规性审计为主逐步向以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主的制度,由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移。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基本上处于制度基础审计阶段,有的甚至还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阶段。风险管理和控制将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严峻挑战。防范风险应是银行内部审计的基本要求,与此对应的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应贯彻到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当中去。
(二)外在因素分析
①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必然推动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和发挥作用的前提和条件。而有效的内部审计则是公司治理结构趋于健全完善的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内部审计。
②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我国银行业一直以来十分重视银行电子化进程的推进,随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信息系统的运用,内部审计可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实现非现场审计,减少审计机构设置层次,以适应银行整体运行机制重构的变化。
③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要求来看,银行的内部控制必须由内部审计职能进行补充,通过内部审计组织内部独立地评价控制系统的完善性和有效性。
④审计工作的地位日益得到提升。近几年来,国家审计署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并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正如温总理所说要引起震撼,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全社会对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内部审计独立性差。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取决于内部审计的本质属性即独立性。众所周知,超然独立是审计的最大特点。在美国,单位内部审计的地位高、权限大、独立性强。在行政上,内部审计受企业总裁。财务总监领导,直接向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从银行内部财务人员产生的,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各支行,难以实现与管理层的分离,与双向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差异极大,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②内部审计缺乏法律依据,其实务操作尚无准则可循。具体表现:
(1)没有内审准则。我国《审计法》对国家审计进行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法》使民间审计有法可依,而关于内部审计的法规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此规定并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导致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地位上的差异。
(2)内部审计法规没有进行配套建设。《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具体可操作的部门规章,使内部审计人员面对具体问题时无章可循,无所适从。
(3)内部审计法规没有明确内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法律责任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约束,只有明确法律责任,内部审计人员才能自觉遵守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否则,内部审计人员会玩忽职守乃至徇私舞弊。
③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主要侧重于银行业务的合规性监督审计,尚未实现向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主的经营型、风险管理型审计转移。
④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缺乏审计创新。审计创新不仅包括业务的创新,也包括技术手段的创新。商业银行目前主要停留在手工审计阶段,内部审计难以在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基本操作思路
(一)建立内部审计组织管理模式
通过对我国现行内部审计运行模式的利弊分析,同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应当实施总行垂直领导下的组织管理体制,即总行权力机构(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领导各区域的审计部门,区域审计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向总行审计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工作。在这种模式下,上级审计部门可以掌握下级没有任何粉饰和改动的审计结果,保障审计信息及时反馈和沟通,确保审计质量。
要实现和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打破原有的行政化运作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从而有效解决高级管理人员与银行经营目标偏离的问题,切实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其次,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这样,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层,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及独立性,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再次,根据商业银行的要求,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以保障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
目前,我国还缺乏完整的内审法律保障,应加快内审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建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另外,国家审计署要加强与经贸委,证监会的联系,力争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增加内部审计的条款。保证内审的合法身份,使内审工作有法可依,内审人员有章可循。
(三)赋予内部审计新的内涵
随着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的内涵必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①内部审计内容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随着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构建在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为基础的、旨在审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合法的财务审计将不再是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代之以经营审计、价值为本的审计。这种审计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不断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②内部审计职能由“监督导向型”转向“服务导向型”,必须由传统的监督评价拓展为监督评价与咨询。
③内部审计工作重心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其工作的核心由合规性审计为主逐步向以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主的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转移。内部审计是实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关键要素,它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评价入手,进行制度分析,合理设计控制风险的方法,尤其对贷款安全率、不良资产率的控制,有效防范商业银行的系统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从而合理使用资源,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④内部审计方法由过去的事后审计转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实行全过程审计。商业银行为了防止决策失误和风险转化,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利润最大化,必然不断促使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即由原先的事后审计为主,转向事前控制为主,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发挥资产经营的效益。一个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将有利于银行实现三大目标——业绩目标、信誉目标,合规性目标。
(四)建立商业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
所谓非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连续地收集、整理被审计对象业务经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流程进行分析的远程审计程序。它是现代信息处理和传递方式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监督方式,与现场审计相比具有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审计成本低、效率高和规范性强等方面的优势。
建立我国商业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既是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银行电子化建设和发展的外部使然。一方面,商业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加之目前各项业务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大量堆积如山的票据、凭证、报表决定了审计人员依靠传统的手工审计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为非现场审计提供了可能,因此,各行应加大审计技术的创新,利用目前庞大的银行网络系统实现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建立,各总行将审计权限上收至审计委员会,加大总行和一级分行直接审计的力度,由其调集所属机构的有关业务数据并进行监测,确保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
“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这一论点早已为国内外的实践所证实。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金融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思考
来源:考试大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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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金融领域开放迫在眉睫,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难题多多,内外环境的剧烈变化,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日益迫切,与此同时,内部审计无论在思想观念还是组织体制及程序技术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变化。
一、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因素分析
(一)内在因素分析
1、从内部审计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内部审计的实质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改革现有体制,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而使审计结果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
内部审计要独立于银行的日常运营,并应获得银行所有业务信息。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国际上71家样本银行的调查报告来看,所有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均独立于被审计活动和日常的内部控制过程。按照国际内部审计的惯例,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2、从最新的审计理论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在现行审计基础上推行风险基础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基本上还处于制度基础审计阶段,有的甚至还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阶段。风险管理和控制将是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严峻考验。防范风险是对银行内部审计的基本要求,与此对应的风险基础审计理应贯彻到内部审计的所有工作中。因此,目前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必须要有前瞻性,要考虑风险基础审计对内部审计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外在因素分析
1、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必然带动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一方面,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和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有效的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趋于健全完善的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内部审计。
2、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将直接冲击现行的内部审计体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向重视银行电子化建设,这是进行银行再造的有利条件,也是推动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重要因素。随着经营管理的提升和信息系统的应用,内部审计要大力应用非现场审计,尽可能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减少审计机构设置层次,以适应银行整体运行机制重构的变化。
3、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要求来看,银行的内部控制必须有内部审计职能进行补充,通过内部审计在组织内部独立地评价控制系统的完善性和有效性。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1、组织管理模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应当实施总行垂直领导的组织管理体制。总行权力机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管理总行常设的内部审计部门。各区域设立的审计部门接受总行内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区域审计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向总行审计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工作。在这种模式下,上级审计部门可以掌握下级没有任何粉饰和改动的审计结果,保障审计信息及时反馈和沟通,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2、组织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治理结构的完善、组织结构的科学界定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改革和发展的趋势,必须要予以保证。内部审计组织结构的改革可以通过如下步骤推进:
第一步,在保持现有组织结构基础上,总行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选定部分行设立大区的审计中心或派驻办,直接隶属总行审计部门管理,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为保证其切实独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审计中心一般人员的人事权、经费核定及资源配置由总行审计部门直接管理,并接受总行人事部门的监督;中心的负责人有直接向总行审计部门和通过总行审计部门负责人向权力机构报告的权利。此外,通过对审计中心的审计人员进行适当的任务轮换或异地交流,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步,随着银行综合信息系统的应用,数据信息处理集中,经营层次提升,银行的中间层规模自然会大幅度减少。内部审计应当顺应形势,在一级分行以下取消原有的审计分支机构,上收审计职能。在全国数据处理中心设立后,取消一级分行审计机构设置,原审计机构和人员归属大区审计中心或派驻办。
第三步,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案实施后,无论是否实行集团化改革,商业银行一定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组织存在。按照国际惯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应当设立董事会,并下设审计委员会,总行的审计部门归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的需要,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章程,章程要明确指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由董事会或权力机构批准、发布及定期修改。审计章程应当明确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客观性和胜任能力,以保障其为董事会或权力机构实现经营目标而提供有效的服务。:考试大-内审师考试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外金融理念、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和影响日益加剧,诱发金融风险因素也日益增多,金融大案濒发,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同时,国家审计和金融监管等外部监督力度也不断增强。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应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和潮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内部人”约束机制,是现代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在需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评价和监督银行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转,保障银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建设银行一直在不断探索实践一种既符合国际现代商业银行标准体系,又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内部审计体制。但随着建设银行完成股改上市,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及建立相关机制,将会更加专注于市场开拓和业务发展。在这种新形势下,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步伐。如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第三道防线的作用,提高审计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建设银行业务健康运行,为实现全行发展战略、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价值等整体目标提供支持和保证,是建设银行而临的一个崭新课题,这正是本文想加以研究并探讨解决的问题。
二、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以理论分析--现状分析--对策研究为主线进行整体布局和分析,在对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现状以及完善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背景、内外因素、所面临的约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进一步完善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对策。
三、主要内容及观点全文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目标与角色、主要职能和内容进行了概括性地描述,并简要论述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关系。第二部分概括性地描述了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建立与发展所经历的三个历史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提高阶段。重点对2005年起,建设银行深化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垂直管理的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进行概述。特别对建设银行现行内部审计体制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财务预算及经费管理模式三个主要特点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结合建设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现状,讨论建设银行内部审计在体制上、制度建设上或是审计实务中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审计问责制未能真正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难以充分发挥;第二,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有待建立与完善,尚未完全明确的审计理念仍在困扰着内部审计实务活动;第三,内部审计内容和范围的局限性,无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为第三道内部控制防线的作用;第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力量较薄弱,阻碍了审计工作的发展;第五,内部审计手段、技术相对落后,审计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不足。第四部分讨论完善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背景。首先,简要描述我国商业银行外部监管的现状。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办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提出了系统、科学、规范的监管要求,加大了监管力度;第二,介绍外部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情况来看,在我国银行系统呈现出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层次高,内部控制依然薄弱、信贷资金流向“高风险地带”、一些分支机构“一把手”参与作案等新特点。重点通过介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国建设银行现场检查的情况通报,反映出建行部允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薄弱依然突出,管理漏洞仍大量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第五部分具体分析完善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面临的三大约束。第一,成本约束。由于建设银行经营规模大,分支机构多,分布地域广,服务层次庞杂,导致内部审计任务繁重,审计业务量大,其管理、运作成本相对较高;第二,组织架构约束。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层次多,委托——代理链条较长,很多分支行行长既是代理人,也是委托人,本身承担有一定的机构管理职能。如此纵深的机构层次使一级审计体制很难与其配套;第三,权利配置约束。从建设银行现行的权力配置模式看,分支行权限比较大,由于缺乏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难免会因权力过分集中而产生经营决策风险和腐败现象。这种状况使得审计对象和审计任务过多地分布于组织层次较低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另一方面,各级审计机构都难以摆脱来自业务管理部门的干预,独立性、有效性难以充分发挥。第六部分对完善建设银行内部审计体制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内在因素: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来看,急需进一步扩展内部审计的评价和建设职能;从前沿的审计理论来看,现代商业银行应当在现行审计基础上推行风险导向审计,由过去的合规性审计为主逐步向以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主的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转移。外在因素: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必然推动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第七部分基于上述分析,就进一步完善建行内部审计体制的具体措施阐述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第一,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强化内部审计在权力制衡和激励约束中的作用,确保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第二,尽快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基础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包括工作原则、计划、流程框架、操作指引、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制度和实施细则体系,使每一个审计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作支撑。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审计风险,有效防止随意性,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第三,更新内部审计理念,赋于内部审计新内涵,提高审计价值。本点中分别从审汁内容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审计工作理念由“监督导向型”转向“服务导向型”;进一步拓展审计领域,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三方面进行讨论。第四,改进内部审计手段,促进审汁技术创新,逐步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方法体系、经营风险的识别、衡量与评估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审汁风险控制技术等审计技小和方法,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五,加强培训,打通人才培养使用交流渠道,建立科学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职业化的内部审计师队伍。第六,对建设银行正在全面推进的内部审计专业化建设创新性地提出几个观点:①分总行、审计分部与总审计室两个层面同步推进,分层实施,实现审计机构专长化与审计人员专家化;②实现项目研究团队与实施团队的“无缝对接”;③构建规章制度(审计依据)、审计技术方法、审计对象专业信息、专业领域理论研讨、审计人员培训五大审计系统信息平台,搭建一个承载审计所涉及业务领域相关知识的载体,把隐性知识不断转化为显性知识,实现审计信息共享;④研究制定与审计专业化建设配套的,科学周密的中长期审计队伍建设舰划。第七,重点对如何通过强化审计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审计项目流程控制,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提出自己的建议:①注重审计项目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围绕总行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及时跟进创新的业务和产品,以风险为导向,以计划体系为依据,综合考虑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将风险、复杂程度高的业务领域及关键控制环节作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立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②建立审计项目全过程控制,完善审计实务中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逐步推行审计方案、审计作业和审计报告的标准化。③审计报告是审计质量的最终体现,也是审计监督活动最终的产品。由于它的重要性,因此专门在本点中对提高审计报告的专业性、审计发现定性的准确性、审计评价的客观全面性、审计建议的建设性和针对性、审计报告的及时性以及强化审计人员的风险质量意识,健全报告质量监控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④做好审计报告的后续工作,提升审计有效性和附加值。第八,讨论如何尝试进行审汁外包,以外部审计促进内部审计,以及为实现审计外包需要商业银行、中介机构、银行监管部门完善的相关工作。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周萃报道 记者今天从中国农业银行获悉,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顺利推进,该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也明显提速。年内,该行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10个审计分局,配备2000人左右的审计队伍,构建董事会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体系。
今年是农行股份公司成立的第一年,也是董事会领导下审计工作的开局之年。新的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和组织架构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农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将以强化审计职能为出发点,遵循公司治理要适应内控建设、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审计职能发挥的原则,建立在董事会领导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的内部审计体系,从而实现从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
据农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总体架构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总行审计局建设。审计局作为全行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直接隶属董事会领导,具体承担对全行经营管理行为的审计工作,领导和管理全行审计机构。二是科学设置审计分局。上收一级分行及以下机构的审计职能,通过整合原设的审计特派办、一级分行审计处和审计办事处,在全行按区域设置10个审计分局,代表总行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三是合理配备审计人员。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按不低于员工总人数的1%配备。结合农行实际,改革后该行审计人员将保持2000人左右。四是转变审计理念,提升审计价值。紧紧围绕董事会战略目标,实现审计转型,由过去单纯的合规性审计向风险审计、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突出全行主体业务风险,把董事会关注的风险点和外部监管没有覆盖到的环节作为审计重点,促进业务有效发展。五是理顺审计报告路线。审计结果的第一汇报路线是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第二汇报路线是监事会和总行经营管理层,审计分局统一向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分局作为农行总行审计局的派出机构,是总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延伸,代表总行履行对一级分行的审计职责,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评价审计整改情况。这位负责人介绍,组建审计分局是今年农行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审计任务的重要保障。
一、现在国家审计体制的主要类型
1.立法型审计体制
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最高审计机关称国家审计署,它独立于政府部门,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立法型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立法机构的决策。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
西欧、北美等多数国家实行这种审计体制, 所以又称英美型审计体制,顾名思义,这一类型的旗手是美国和英国。而英国为此种体制的先驱。从政治结构的变迁来看,英国之所以能够最早建立资产阶级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与其早有资本主义国家整体的雏形议会制度有关。英国的政体是典型的议会君主立宪制,国议会力量较强,审计机构由议会领导,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在立法机关设置审计机关,有效地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并被普遍认为是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保障。于是乎,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被许多国家采纳。
2.司法型审计体制
司法型审计体制下,最高审计机构称审计法院,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在这种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拥有最终判决权,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司法型审计体制将审计法院介于议会和政府之间,成为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处置和处罚的权利,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代表国家就为法国。
特点:首先,最高审计机构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它强调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强化了国家审计的职能与作用。其次,司法型最高审计机构具有显著的稳定性。在这种形式下,审计法院的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实行终身制,它有效地保证了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与审计方针、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四
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体系。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商业银行的要求,其本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
从几年来审计机关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仍然较高,这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首要特征。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在剥离了1.4万亿后,不良贷款比率按五级分类口径仍较高,已超过20%(发达国家平均为2%),风险隐患较大。这些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十分复杂,而银行稀释和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目前还比较弱。当前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一些银行对过度投资、重复建设盲目贷款,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可能产生大量的新增不良贷款。减少新增不良资产,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化解银行风险任务艰巨。
二是资本充足率离巴塞尔协议规定(8%)还有一定差距,距国际先进银行(30%)有很大距离,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低,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和人均利润率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四是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金融案件时有发生,有的触目惊心,而金融企业的防范机制和内部管理水平却跟不上。一些银行急于扩张业务和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忽略风险和成本,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关系,致使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往往是金融犯罪分子窥视的焦点。
五是银行风险出现新转化:信贷资金被大量用于财政性支出,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等贷款周期长、规模大、增长快,信贷的分散风险向集中风险转化;有些地方因资金链条断裂而形成房地产贷款巨大风险,抵债资产逐年增加,虚假按揭、重复抵押骗取银行贷款,信贷的即期风险向其他资产的远期风险转化。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实质是金融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机构色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换,内部控制薄弱,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二、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差距
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管理行为,是随着商业银行的产生而产生的。目前,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已成为国际化商业银行谋求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的最重要方式。所谓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机构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特征可概括为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全额的风险计量等。这种方法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当今国际监管机构对各大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
中国银行业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特别是与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相比,在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1)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因素,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障碍。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
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始取得实质性进展。
(2)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观念陈旧。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制衡目前还不够完善,内控的权威性不足,董事会还没有真正起到内部控制作用,内部控制活动实际上由经营层主导,内控优先的原则在一些业务领域没有充分体现,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4)风险管理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缺乏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独立性不够,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有些地方政府仍以不同方式对银行经营进行行政干预。
(5)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法比较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量化分析,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科学性不够。与国际先进银行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比较落后。
(6)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外部监管仍比较薄弱,监管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高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许多问题暴露后才发现。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不完备,对于风险信息披露尤其不充分。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监督约束有待加强。
三、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促进金融改革
国际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快、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情况下,尤其要加强银行风险监控。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银行业发展还很不成熟,风险管理形势严峻。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任之一。笔者认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从加强外部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市场监督三方面着手:
1、要实施严格的外部监管和考核。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到2006年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质量和效益,尽快按国际金融通则和制度办事,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是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金融企业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考核。继续协助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是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贷责任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并要防范化解处置不良资产带来的损失和可能产生的财政风险或通货膨胀。
2、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高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所在。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1)构建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一是要培育先进的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二是建立独立而权威的风险管理部门实现对各机构风险统一管理;三是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对各类风险实现全面管理;四是通过风险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转移实现全过程管理;五是确定风险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管理。最终实现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增值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2)完善内控机制,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内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首先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做起。建
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增加盈利水平,是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商业银行目前要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理顺业务内部控制程序,完善岗位授权机制,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
3、建立规范的、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督。在2001年的新巴塞尔资本框架中,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的作用得到了空前的强调。市场约束与最低资本金约束、外部监管共同成为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之一。市场约束要求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此过程中,风险信息居于关键性地位。银行业不仅要披露最为基本的关于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信息,还要描述详细的控制风险的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银行的信息披露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因而完善的风险信息披露需要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部门等多个层次的分工合作。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成为市场化的主体,必需满足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就银行自身来说,引入市场监督,同时让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赢得广泛的认可,对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五
论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 刘亚飞 0990202035
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行政机关为适应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变化,提供行政效率,对其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调整和优化的过程。我国共进行了七次行政体制改革,大致可分为调试、转型和创新三个阶段。现在我国正处于第七次行政改革中,这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阶段,被称为“第七次革命”。第七次改革是为了使行政体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最彻底的一次改革。
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寻求的是以开放促进改革,继而以经济体制改革来促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道路。我国现在所进行的第七次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强程序规范,制定法律文件保障改革的有序进行。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路径依赖,我们是在探索中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前方的未知让决策者们更习惯于沿袭已走过的成熟的改革方法,由此产生了行政体制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其次,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人为制度建构的痕迹明显,缺乏现代理性精神和法治精神。行政体制的改革必然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也会对改革产生大的阻力与影响。
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首先要打破路径依赖,避免制度锁定,我认为政府应该进行范式转换,转变政府职能,更新行政理念,完善理性官僚制,选择马克思韦伯设计的现代理性官僚体制与新的公共管理相融合的范式为新的改革路径,同时要设立动态修正机制,不断纠正路径偏差,避免再次出现制度锁定,在改革的同时也要注重促进社会的发育追寻行政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的协调。
其次,我们要增强改革的动力,客观分析改革动力和阻力的强弱,加强改革宣传,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行政改革的积极性,并且要妥善安排因改革而受到冲击的人员,保障他们的生活,做好改革的善后工作。
第三,一切都离不开利益,改革也同样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这其中就包括很多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是改革的最大阻力,行政体制改革是为了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经济想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进行改革,这就要求国家开放更大更多的领域让其参与市场竞争、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进来,这样就必然会触及到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要解决这个问题,单单依靠某个强势的领导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加强司法的独立性,避免个人制度建构,实现依法治国。
第四,我们要建立良好的绩效管理机制,对改革的成果进行正确的检验和评估,同时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要让新闻媒体参与到监督中来,保障行政体制改革依法有序的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