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我范文(17篇)
生活中的点滴细节,都值得我们总结和反思。在总结中,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结构的合理有序。这是一些培养孩子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活动和方法,希望对家长有所帮助。
高一写人我篇一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舅舅要回上海了。
舅舅每年过年都会回来,既然如此自然也少不了分离。
当晚,我一,我便想起了舅舅,想起了许多许多想起了幼时我和舅舅下棋,每每我输了,我便躲起来哭,那是的我总以为舅舅什么都不知道,哭完了,便又蹦蹦跳跳地跑出了,一头钻进舅舅怀里,笑了起来,可现在一回想起来——舅舅是多么了解我,多么善解人意: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看见,他知道我哭时有人安慰我会哭得更厉害,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我想:”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不过如此吧。
接着,我又想起舅舅不久前对我讲起我六七岁时的几个故事:
1.有一天,家里刚买了新沙发。可还没过几天,变多了几个小洞,并且里面"住“着一团一团的餐巾纸。后来姥爷查明这是用剪刀剪出来的,随后大家一致认为,这件事一定是的,便把我找来。我见事情败露,只得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他们听后哭笑不得,我也随着他们傻笑起来。
2.我自幼喜欢撕纸。有一日,我把餐巾纸撕成一条一条的,撕完后,我便抱起已经"不成体统”的餐巾纸奔向卫生间,随即不假思索地把手伸进马桶,认真地擦了起来。可不管我如何努力,有个地方始终擦不掉,于是我气急地喊道:“姥姥快来!”姥姥闻声赶来过来。一进门,姥姥便看见满垃圾桶的纸以及拦住他去的纸。没等姥姥开口,我便抢着说:“姥姥,下面这个的为什么擦不掉”姥姥看我满脸堆满了,便又气又笑地说:“赶快把这些卫生纸收起来!”说完姥姥便要往回走,可还没等姥姥过身去,我便一把把她拦了下来,说:“你闻闻我手上什么味。"说完便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一晚上,就这样哭哭笑笑地过去了,在睡梦中,我了舅舅。
高一写人我篇二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高一写人我篇三
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高一写人我篇四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高一写人我篇五
在这骄阳似火的夏日,一轮火辣辣的太阳挂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上。小狗伸着长又红的舌头,农田裂开了嘴……在我看来,这轮太阳仿佛贴在我的头上似的,一秒也不肯离去,把我热的汗流浃背,眼冒金星,使我忍无可忍。
于是,我到商店里买了一瓶可口可乐,坐在绿树成荫的大树下。这大树高大挺拔,根深叶茂。我津津有味的喝着手里的可乐,喝了少半瓶,忽然想去方便一下。就急忙跑回家,方便完后,洗了把手,就有坐在我们家客厅里继续喝。
不久,我想到一个主意,把可乐倒进碗里喝,我就兴冲冲地跑进厨房,拿了一个碗,咕咚咕咚得到了进去。正在这时,我听到门外有咚咚咚的敲门声,就打开门笑脸迎接,一看,原来是隔壁的小妹妹。她脸圆圆的,像个西瓜,蚕眉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水灵灵的,头上两边各扎着小辫子,显得特别可爱。她一进来就用那双洁净的小手直擦汗。
不过,她好像看到了那晚可乐,满带怀疑的问:“姐姐,你在家干什么呀?”“没干啥呀。”我坦然的回答。“那你碗里是啥东西呀?”她又接着问。我刚准备吱声,可又在犹豫——如果我告诉她那是可乐的话,她一定会喝光的,那我喝什么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就说:“姐姐有点生病了,我妈给我到医院开了点中药,可是很苦的。”听了我的话,小妹妹转身就跑,我以为她被我吓跑了呢,心里得意洋洋。
不久,她又跑回来了,不同的是,这回她手里还拿了几颗糖果呢,我还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可她的话却出乎我意料:“姐姐,你说你喝的药很苦,那你吃几颗糖就不苦了。”这话使我震惊万分。
我真后悔自己隐瞒真相,她是如此的信任我,而我却骗她,我真惭愧。
从这件事我明白:人与人之间应之间应真诚相待,让我们彼此多一份信任,少一些怀疑,愿我们的生活多一份欢乐,少一些悲伤。
高一写人我篇六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与大伯母聊天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她虽然念书不多,却懂很多东西,常常也告诉我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觉得人不能记仇,纵然别人有不好的地方也不能只念着她的不好,也该记着她的好处,人也该懂感恩,父母为我付出良多,我即便不用回报他们多少却该懂得让他们少操心,每回她教育我几句后总笑着对我说:“萍啊,阿姆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我也是为你好,不要生气啊。”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高一写人我篇七
时间匆匆一日,日子淡淡一秋。
上了高中,快乐少了,烦恼多了。每天都游走于学校与家之间,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外宿也有想家的权利。哪怕我一出教室,就可以望到那不远的家。哥哥上大学,父母忙生意,奶奶每天都一个人在家。我喜欢一下课就出去眺望那不远的家。不知道奶奶此刻在干些什么?奶奶没读过书,电视都不会摁,特别是现在换了什么数字电视,我一有空就会教奶奶摁电视,好让奶奶在家不要太枯燥。但毕竟奶奶老了,学东西不能那么快被接受,还记得当初我教了一个星期才教会奶奶打爸爸的电话,好让奶奶在家有个照应。我想家,其实是在牵挂奶奶。我跟奶奶说过:“现在我读高中都那么忙不怎么在家,以后读大学又要去外地,您不是每天白天都一个人?”奶奶回答得很无奈:“都为了让你读好书。”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银丝多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皱纹深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背更弯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经常抱怨腰酸背痛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依旧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冬天,奶奶得了一种皮肤病,不传染,但却是会致命的。那种病俗名叫“蛇”,就像蛇一样,如果绕人身体一圈就会致命。当时的我好怕,我真的好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包围我全身。那时我没听奶奶呻吟过一声痛,但我知道奶奶是很疼的。幸好那时我放寒假,又找到一家好的医院治疗。每天我都早早起床,陪奶奶去医院打针,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呼啸着,我紧紧地拉着奶奶。我心疼奶奶,奶奶最怕就是打针和吃药,看着奶奶手上布满被针刺过得痕迹,看着奶奶吃药时痛苦的表情,我好难受。经过十几天的治疗,奶奶好了。吹了十几天的寒风,打了十几天的针,吃了十几天的药,终于好了。过后奶奶告诉我,她以前算命说那年会有一劫,现在过了就长命百岁的了。呵呵,我不知道奶奶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要我的奶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我记得我曾躺在奶奶大腿上听她讲过去的故事。
我记得奶奶小时候曾剥过很多很多瓜子给我吃。
我记得奶奶经常耐心地削好小小的马蹄给我吃。
在奶奶的身上,我看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爷爷因为文革死了,奶奶40岁开始守寡,独自把孩子抚养大。把孩子抚养大了,又要抚养孩子的孩子。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我们身上。我和哥哥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们很爱奶奶。去年哥哥读大学,第一次离开奶奶那么久,哥哥哭了,奶奶也哭了。
奶奶现在82岁了,前几天的傍晚奶奶肚子痛,我晚修又快迟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爸妈还没回来,我急忙给爸爸电话,让爸爸快快回家陪奶奶去看医生,我才赶去学校。一路上我是用跑的,我的眼眶湿润了,但我不让那滴泪有流下来的机会。晚修回家我也是用跑的,我想知道奶奶怎么样。回去后奶奶已经睡了,爸爸说是肠胃炎,没事了。我的心安静了下来。
即使距离如此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呆在奶奶身边。人生总会有取舍。正如奶奶所说,一切为了我能读好书。
曾经我经常陪奶奶出去逛,但现在越来越少了。
曾经我喜欢和奶奶出去逛,但现在时间不允许了。
现在,奶奶逛久了腿会麻了。
高一写人我篇八
我,一个不愿经历风雨就想看到彩虹的人。我,一个拥有理想但又不愿奋斗的人。
我经常幻想,这可能成为了我生活中的洒脱。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名伟大的运动员,幻想成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面对着鲜花和掌声。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我也常为这不是事实的幻想而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可当这时候,一种讥笑的声音响起:“因为你没有毅力”。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深受打击之后,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表,上面清楚的写着学习规划,想以此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可刚过去几天,我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享受玩乐,又回到以前的不思进取。
我又开始幻想着开学后,一定要这样那样地努力,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少年,在书桌上贴满学习的座右铭。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意志渐渐被磨没,理想?早已不知去往何处。
记得我还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让我用自己的双手托起新学期火红的太阳!这句话确实是一句豪言壮语。可现实中,我并没有托起这火红的太阳,而是把那轮太阳压到离大地只有一张纸的距离,这就是我真正的失败之处。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永远在幻想中虚度一生。
那一天,我去公园看见了一个小孩,他正在努力地学着骑车。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然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最终他终于学会了骑车。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想学而已。小孩儿的话令我震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我为什么不行呢?受到这件事的启发,我立刻回家学习。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停止过努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一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在与自己之前的成绩做了一下对比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成功不能靠幻想成就,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
虽然成功的道路上充满坎坷,但也伴随光明与喜悦。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件事,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与失败的过去告别,朝着充满希望的未来大步走去。
高一写人我篇九
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高一写人我篇十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高一写人我篇十一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高一写人我篇十二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高一写人我篇十三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高一写人我篇十四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高一写人我篇十五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习,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习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高一写人我篇十六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高一写人我篇十七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