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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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篇一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篇二
1、准备申请
(1)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证书;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等材料(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复印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4)思想品德鉴定
(5)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
2、网上申请(上半年4月5日至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29日)
3、体检
4、现场确认
5、资格认定
6、证书发放
7、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事宜另行通知(由学校统一办理)
苏州市教育局将通过苏州教育网(http://)【公告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各县(市)、区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按权限以其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二、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
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篇三
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姑苏区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①《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②学业成绩单(注:四年制本科需提供7个学期合格成绩,由教务处出具并盖章),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 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见附件3)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