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精选14篇)
报告需要有适当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以支持我们的观点和结论。报告的写作过程可以分为准备、撰写和修改三个阶段。在这份报告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公司的销售情况和市场份额,并提出了提升销售的策略和措施。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和责任倒查的原则。
第三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能。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并接受同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全面监控和跟踪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必须持有效执法证件,由2人以上共同进行,并有权进入有关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排除的,应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的内容、标准、时间、进度、责任人五项要求,整改期限到期时,应当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书。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被检查单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时,应当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有关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发现其他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作案件移交处理。
第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依法对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事项;发现未经批准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取缔。
第七条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负责处理的不安全事项,应当及时函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安监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致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造成的后果和情节轻重,对部门或者机构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中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检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二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长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2008]8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红政发[2008]4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上产方针,建立安全长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车队生产经营的世纪,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组织机构及工作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按照工作职责,由安全科行使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负责制度、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决定,规定和公司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或批查,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倡导。出租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由出租公司实施每个月出租公司对各项工作做自检自查,查找不足,落实各项责任、制度、措施。并做好痕迹记录。
弥勒县道路运输服务站。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三
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对分管范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班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各工种负责人参加。
3、
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
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
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矿长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矿长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
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
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矿长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
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
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四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每个企业必备的制度,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会议内容。
1、
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
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
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
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
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每月30日下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三级教育:。
1、
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
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
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
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日常教育:。
1、
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
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
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
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
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
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
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
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
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
h、
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
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安全考试:。
1、
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
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
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1、
a、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
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
a、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
a、
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
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
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五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定期检查:由公司质安副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由质安部、技术部等有关部室人员组成,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好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危险隐患较多的现场进行停产整顿,对运行不良的电气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检查组复查合格方准使用。项目工程部每七天检查一次。
2、
验收安全检查:脚手架、井字架由现场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参加,按照检查表列的项目,确实基本达到规程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组签字,然后在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并签字。最终由公司质安部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塔吊的检查验收,由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塔吊司机参加,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损坏,运行正常后,由公司质安部派专人验收签字,并挂牌后方能使用。
3、
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及作业面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并作好记录。
4、
季节检查:针对季节气候特点,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由公司或项目部生产和质安部门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暑季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露天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风。防暑降温的饮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组由公司或公司领导带队,工会、安全、各部门派员。风季检查主要内容是各种其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临舍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如发现问题随时加固,风季检查应由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并直接组织现场电工、木工、架子工等参加,达到边检查,边加固的目的。
5、
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实施改进措施,消除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生产,对广大只管的安全生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广泛地发动群众搞好整改。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按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和限期整改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以便整改时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务必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对于签了整改通知单隐患,合成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审,对整改及时彻底的要给以表扬,凡不认真整改者要给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条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
第三条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四条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
第五条查领导: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是否模范执行、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方式。
(一)。
1、
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
2、
各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
(二)。
1、
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专业部门处室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
2、
每年检查的主要专业为: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
(三)。
根据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中毒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为重点。由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防范措施要进行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部。
(四)。
所有生产岗位员工要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时间、要求、方法和手段。
1、
操作规程中规定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
巡回检查制应明确,定检查点、定检查路线、定检查时间、定检查人员;查工艺变化、查异常情况、查跑、冒、滴、漏、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
(五)。
各级领导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是否都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各职能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对安全生产负责。
(六)。
各专业部门及生产单位,都在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第八条事故检查。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要依靠群众,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
(二)。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
(三)。
对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关领导和人员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七
(一)。
(1)。
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
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
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
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篇二:。
1、
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措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
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
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4、
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
检查方法:
(1)。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依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2)。
当检查到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3)。
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记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率奖励评分。
6、
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作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篇三:。
一、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
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
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
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
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
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
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
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检查与考核。
(一)。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
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篇四:。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直到彻底纠正或整改合格为止。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各职能处室应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检查记录应妥善归档保管。
篇五:。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
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
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
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八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九
1.1主变单元(主变、有载调压装置、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1.2站用变、接地变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接地变、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1.3调相机单元。
1.4出线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阻波器、线路cvt、耦合电容器、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1.5旁路单元。
1.6母联单元。
1.7母线单元(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接地器、母线等)。
1.8电力电容器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力电缆、电容器、放电线圈、避雷器等)。
1.9直流单元(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1.10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1.11换流阀以及内外冷却水系统等相关设备单元分类。
注:10kv设备不做规定,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档分类。
2.每个单元内应有如下内容。
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及调度号。
2.2各设备铭牌规范、投入或更换日期。
2.3交接、大修及历次试验报告。
2.4设备运行记事(大修、绝缘分析、异常及缺陷处理)。设备更换后,应将旧设备资料撤除,重新填写新设备资料。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十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育局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村小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小学。
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
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_邮》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企业寄递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者错误;
(二)原书地址无该收件人;
(三)收件人迁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经撤销的单位,且无代收单位或个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无承继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邮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
(七)邮件保管期满收件人仍未领取;
(八)其他原因导致邮件无法投递。
第四条邮件无法投递,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详;
(二)寄件人声明抛弃;
(三)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
(四)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
第五条国家邮政局负责监督本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家邮政局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本办法在本地区的施行。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以下简称省级邮政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具体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的内部机构,执行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核实和处理工作。
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的内部机构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对经过确认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按照时间顺序予以分类登记保管。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期限分别为:
(一)平常信件和给据国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
(二)平常印刷品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给据国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且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给据国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给据国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对于不宜长期保存或发生泄漏造成污染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省级邮政企业在登记注明后可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保管,并应将场地地点、面积等信息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在保管期限内,且在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内的,遇用户出具相关交寄邮件证明查询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当予以投交或退回,相关资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前处理的除外,但应向用户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可不再接受用户查询。
第十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在保管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
第十一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省级邮政企业拟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报送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并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
第十二条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收到省级邮政企业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备。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定的销毁时间,派员到场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省级邮政企业不得在没有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督的情况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不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邮政企业补报相关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及其受理、审查、监督销毁人员,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托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单位,应书面承诺保守因销毁工作而接触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省级邮政企业对确认超过保管期限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拆处理,逐项登记处理情况。
省级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按季度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应当包括本季度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详细清单、各件邮件的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理费用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省级邮政企业对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中开拆出的货币和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人民币现金,金银饰品和外币兑换的人民币现金,国内现行有效邮票销售所得价款,以及其他各类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和应付邮资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存款单、存折、银行票据凭证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签发该单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外资银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处理。
(三)户口迁移证、护照、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书、证件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证件制作机构或证件签发机构处理。
(四)其他不能变卖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项中因签发该单证或证书的机构撤销、调整而无法寄达的单证或者证书,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包括保管费用、销毁费用、变卖交易费用等。
第十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开拆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内件以及转送相关机构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交海关依照《_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省级邮政企业集中处理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确有困难的,经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书面同意,市(地)级邮政企业可以在市(地)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参照本办法开展本市(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工作。
第二十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省级邮政企业应加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内部管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向邮政管理机构提交的年度自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邮政局和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对邮政企业保管、核实和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邮政普遍服务年度监管报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十二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十三
(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它分管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村安监办对其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三)村内生产经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四)村内个体工商户法人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五)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因事故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不力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村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报辖区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并有针对性的对村民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
(三)村内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村委会应对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简报的形式报街道安监办。
三、 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应对辖区内的'单位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
(二)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期,村相关部门应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制。
四、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要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整治跟踪。
(三)对村内重大危险源及高危企业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有关责任人,并逐级上报,纳入街道、区、市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数据库。
五、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村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
(三)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立即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
(四)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结束时,应做好续报工作。
(五)各级、各部门对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六、 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领导、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
(二)在抢险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发生。
(三)要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四)抢险救援后,村委会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灾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
七、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村委会及安监办实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落实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二)分管安全生产及安监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24小时值班。
(四)村内企业必须落实专人24小时安全值班,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守护巡查。
(五)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除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守护外,村委会领导必须不定期对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八、 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落实专人负责安全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村委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台帐。
(三)村内企业要对安全生产的资料进行专项归档管理。
九、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村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十、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行为。
(二)村委会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村委会应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 村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
(一)村委会领导应分别联系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及企业。
(二)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及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十二、 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制度
(一)村委会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安全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全覆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粤府〔2004〕1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居)委会应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兼职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第四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须经县级安监机构培训合格;
(四)能胜任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第五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由村(居)委会推荐,镇级安监部门审查,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并聘任,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镇级安监部门具体负责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订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四)每月向镇级安监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
(五)其他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第七条 镇级安监部门每季度对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由市安监部门制订。
第八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报酬及发放方式。
(二)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补助发放方式:每月固定发放定额补助的70%,剩余30%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季度考核合格的,季度绩效考核补助部分全额发放;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季度绩效考核补助部分全额扣除。
第九条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季度绩效考核一年内两次不合格的,或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活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或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由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聘,并建议县级安监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巡查员资格。
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履行职责时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篇十四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中心校和教育局。
2、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
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凡是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安全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
5、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