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模板15篇)
我们会遇到一些机会和选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如何提高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使得沟通更加流畅和自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我读完曹文轩所写的《草房子》后,被里面的鲜活的人物所感染,这也是小说吸引我的地方。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房子》。
读书笔记。
作文。
草房子的幸福。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书,叫做《草房子》,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
小学生活。
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与幽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但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即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在老师推荐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书名所吸引了,《草房子》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草房子,什么是草房子?草房子是旧世纪人住的房子,现在已经没有了,乡下应该还有吧?可能连乡下都没有这种草房子了。这种房子有多少人见过,我相信,肯定没有多少,在孩子们当中,可能一个人都没有见过也说不定。草房子对于我们城市人来说,早已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了,就算有,那又有几个人想去住呢?城市里的人一定会说它很不安全,如果发洪水,一下子就把它淹没了,如果发生火宅,一下子就烧没了,谁还敢住啊!哪像我们城市里都是高楼大厦,可坚固了。
可是,主人公桑桑,他却喜欢这些草房子,因为这些草房子给他的是幸福和快乐,还有温暖。幸福是什么,不是高楼大厦,不是名胜景区,而是朋友们和他那纯真的友情,老师给他那无微不至的关怀,是草房子带给他的无限的自由和快乐。草房子里的孩子虽然不富裕,但是他们却非常地快乐,有着快乐的伙伴,有着快乐的空间。
读了《草房子》,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不是最幸福,我有的只是物质上的幸福,我住的是高楼大厦,家里有空调,有电脑,有电视,吃的,穿的都很好,可是我知道这不是真正的幸福,高楼大厦把我们的快乐关在了笼子里,真正的幸福是草房子里的桑桑所拥有的。桑桑虽然穷,但是他有真正的幸福,幸福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桑桑的幸福是用他爸爸的心血,自己努力所得来的,他有的幸福,是自由,是快乐,是友情,是关爱,只有得到了这些的人,就得到了幸福,就是幸福的人,就算再穷,也拥有了幸福。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最好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最近我读一本曹文轩纯美最近我读一本曹文轩纯美小说——《草房子》,我非常感动。
杜小康,你一定是油麻地最成熟的孩子吧!许多孩子还不愿意读书,但你是因家庭困难而读不了书的,但我知道,其实你心里总想着读书。他们只顾的上玩时,你却在校门口默默无闻的听课,赚钱。也许。将来油麻地最好学、上进的人就是你,我真希望你能上学。
细马,你记的你曾经发过的誓吗?你说要为妈妈造一栋大房子。你真有心机,买样还要精挑细选,你也许是最有心机的孩子。虽然你没读过书,但你学会了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坚强。你爸爸生病时,你不顾冰天雪地,寒风刺骨,顶着风去挖柳树须子,手上出了血也不怕,你真坚强。如果是我,早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了呢!如果一个只知道读书,遇到什么困难都退缩的,你愿意要哪个?当然是细马。面对今后自力更生的辛苦,你能乐观面对,太棒了。
杜小康和细马都非常坚强,困难总吓不了他们。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最近我读一本曹文轩纯美最近我读一本曹文轩纯美小说——《草房子》,我非常感动。
杜小康,你一定是油麻地最成熟的孩子吧!许多孩子还不愿意读书,但你是因家庭困难而读不了书的,但我知道,其实你心里总想着读书。他们只顾的上玩时,你却在校门口默默无闻的听课,赚钱。也许。将来油麻地最好学、上进的人就是你,我真希望你能上学。
细马,你记的你曾经发过的誓吗?你说要为妈妈造一栋大房子。你真有心机,买样还要精挑细选,你也许是最有心机的孩子。虽然你没读过书,但你学会了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坚强。你爸爸生病时,你不顾冰天雪地,寒风刺骨,顶着风去挖柳树须子,手上出了血也不怕,你真坚强。如果是我,早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了呢!如果一个只知道读书,遇到什么困难都退缩的,你愿意要哪个?当然是细马。面对今后自力更生的辛苦,你能乐观面对,太棒了。
杜小康和细马都非常坚强,困难总吓不了他们。我们应向他们学习。
其中,我最喜欢也最敬佩的是杜小康。为什么呢?请你听我讲述一下吧!
想必读过《草房子》的朋友都十分熟悉杜小康这个人吧!他骄傲,因为他有骄傲的资本,他家境显赫,为人相貌出众,成绩优秀,可以说是一个年少多金的孩子,与那儿的孩子呆在一起,几乎是鹤立鸡群,由此铸就了他与众不同的自信、骄傲。
他仗义,每当班里有什么困难,或是因什么活动道具不足,他总是慷慨相助,这也奠基了他在众孩子们心中的威信,铸就了他隐隐的孩子王的威信,才引起了他与桑桑的诸多冲突,发展了后续的剧情。
不!他选择坚挺!或许一开始的他,还未接受现实的残酷,仍沉浸在想象的美满中,但接蹱而至的冰冷,早已使他清醒,即使他无法接受,即使他颓废了很久,即使他憔悴了很久,他依然没有放弃!
劝退父亲,迎刃而上,用自己十几岁的柔弱孩子身体,挺起这个家!这,就是他的选择!
这就是杜小康,我心中的杜小康,再多的尘埃,也无法遮掩他闪耀的光芒!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儿站起来!即使再痛,即使失去了飞翔的羽翼,他也会坚强的在自己的天空上翱翔!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我突然发现原来生活中竟有那么多的小插曲,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
这本书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然而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愤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贯穿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美,使我情不自禁地赞叹。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那是一片怎样的油麻地?“美”“力”“真”的梦想在其中回荡。
那是一群怎样的孩子?在他们的身上刻映着天真、幼稚和善良,散发着优秀的民族情怀。桑桑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的淘气、富于幻想和不谙世事就像一轮旭日朝阳。他跳着、蹦着、笑闹着,简直就是精灵的化身。纸月不同于桑桑,纸月是一个美好的女孩,她是美的象征,她纯净如雪,飘逸如风,含着淡淡的忧郁,浅浅的酸辛。她神秘的身世与超脱世俗的书卷气使得更加的美轮美奂。
《草房子》就像一瓶陈年老酒,酒味甘甜像岁月一样绵绵流长,越品越香!
“天是瓦蓝瓦蓝的,白云温柔如絮。天空下是一片油麻地,麦子随风摇摆,空气中弥漫着艾草好闻的苦香味。”小说《草房子》语言优美,这里的景色美丽,人们善良,学校可爱,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草房子》这本书太厚了,我是在开学前才翻开它的。但我一旦翻开它,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小说中的桑桑,喜欢秃鹤,喜欢纸月,喜欢细马……不过印象最深的就是杜小康了。
杜小康原本家境富裕,又是班长,一直是桑桑明争暗斗的对象,最让孩子们垂涎的是,他还拥有油麻地唯一的一辆旧自行车。然而,杜小康的遭遇却是艰辛,让人心酸的。杜小康的爸爸去外地做生意,正当满载而归,只一小瓶烧酒把自己弄醉了,忘了船要靠边行,结果和迎面开来的大船撞上了,不仅杜小康爸爸受伤,还弄得船上的货物全沉了,这下家里可是空无一文了,穷的杜小康连书都读不起。杜小康是多么喜欢读书啊,可是他们还有一屁股债没还清。杜小康含泪辍学,跟着病弱的父亲离开油麻地去放鸭子、摆小摊,在生活的艰辛与贫困中成熟起来,但他心里却时时刻刻都怀念着油麻地小学。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杜小康,觉得他太傲气,似乎和大伙儿格格不入。看了杜小康因想读书而遭遇爸爸的打的时候,我真的好难受,他太可怜了,他如果生活在我们这儿,肯定不会没有书读了。在我们杭州,小学、初中可是免费读书的,新课本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从不用你掏一分钱。杜小康如果和我们一样生活在杭州,他爸爸就完全不可能叫他去放鸭子,因为那是违法的;如果和我们一样生活在杭州,杜小康就不用去偷书,因为所有的教科书是免费的。
杜小康因想回油麻地小学的嚷嚷声时常在我的脑海回荡,我震撼的同时庆幸自己生在好时代;庆幸我的家庭虽不是十分富裕,但父母会尽一切努力供我上学,还让我去学小提琴;庆幸我和同学们都非常幸福地学习着,有明亮的教室,有关爱我们的老师。
《草房子》教我学会珍惜,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草房子》教我学会关爱,关爱同学、朋友、老师、家人;《草房子》教我学会坚强,如杜小康能在逆境中崛起。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残疾的秃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充满酸、甜、苦、辣,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也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
读了这篇文章,我身临其境,仿佛学习生活在油麻地小学,认识了温幼菊老师、秃鹤、桑桑、纸月、白雀、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纸月、白雀、细马。
纸月是油麻地小学毛笔字写得最棒的女孩,她还很会背古诗,再加上她长得恬静清纯,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的。纸月和桑桑是一对默契的好朋友,桑桑无论做好事还是做坏事,纸月总会用眼神去看他,这种眼神就是一种对桑桑行为态度负责的眼神,桑桑后来学会从眼神里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纸月用眼神就可以帮助桑桑,让我很是佩服。是呀,我们也应该要学会看别人的眼神,尤其是老师和好朋友的眼神,这可以帮助我们明辨是非,纠正错误言行。
白雀是油麻地小学最漂亮的女孩。白雀在田野上走,总会把很多目光吸引过去。她就那么不显山不露水地走,但在人们的眼里,却又说不明白的耐看。她往那儿一站,像棵临风飘动着的嫩叶,还未长成的梧桐树,亭亭玉立。白雀还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玲般清脆。这样的女孩,真是人见人爱。
细马是邱大爷最小的儿子,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孩。大额头、双眼微眍,眼珠微黄,但亮得出奇,两颗门牙略大,预示着长大了是一个有大力气的小伙子。
童年不只是有欢乐,桑桑也曾体会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叫鼠疮,脖子上有一个肿块,使人疼痛难忍。桑桑和他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的苦药与偏方。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魔。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桑桑变得懂事了、坚强了,同时也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文弱的温幼菊老师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最终他终于坚强地活了下去。都说在生死边沿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珍惜生命中的点滴,桑桑就是这样。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也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暑假里,我走进了曹文轩的《草房子》。
读之如饮甘醇,作者童年的趣事让我向往。一幕幕不时山现在眼前,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了”。这本由“品味”的儿童文学读书,正如作者所说,美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的。《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当我走近曹文轩精心搭建的《草房子》时,那优美而质朴的文笔,在我面前勾画出了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再瞧瞧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我只能有叹息一身。那种让我无法想象,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际并不简单的生活。是一个时代留给我们的难忘记忆,他让我想起浪漫的童话。
桑乔,这位猎人出生,曾经说话口吃的年轻人,居然凭借不屈不挠的毅力,成为了一位出色的小学学长。当我看到他仅仅为了那盖满印章的纸上的荣誉。他可以将桑桑不当儿子看时,对他的敬佩就日渐减弱。但,当桑桑生病到无药可医时,我又为他高兴,因为我看到父亲高大的形象。桑乔他是一个人,一个父亲。面对桑桑无助的眼神,小小年纪的桑,在大人的忧愁里懂得了体贴人;生命的力量和责任使得虚弱的桑桑可以将妹妹背上城墙头看落日,看月亮,看星星。等等这些,让我一下觉得我似乎也长大了许多。
我在想,人性是善良的,桑桑的不幸也曾让我黯然神伤,但我确信曹文轩不是残冷的杀手,会随意抹掉生民中最美好的东西——感动,果不其然,就让我看到了曹文轩的善良,一个书“鼠疮”,就让俨然无生气的桑桑挣脱了生命的枷锁!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有一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为桑桑年轻的生命,也为曹文轩人性的善良,更是他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他妈妈年轻的时候差点被它夺走生命,舅爹无意的叹息,救得了妈妈。当我读到《药察》,温幼菊老师那咿呀小调射出的“别怕”慰藉,让我感动了,那首“咿呀”的小调让我痴迷,也让我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是啊,桑桑在生命的转折处,遇到了让他一辈子难忘的人,沉住了生命力珍贵的东西。有时候,我也会傻傻的想,如果我是桑桑,多好!
“怎样去感动今天,乃至将来的孩子?”从曹文轩的笔底,我感受了感动,看到了人性的美丽与善良,儿童的天真,儿童的真诚,会感染所有的人,有了感动,美就会无处不在!
这篇小说,桑桑是主人,村镇是舞台。他在与身患残疾、头顶秃兀的陆鹤,与受人欺负、转学同班的纸月,与富贾一时、变故辍学的杜小康,与被人领养、厌学放羊的细马等多个同龄人的相处中,特别是与艾地“秦奶奶”、学校老师、家庭成员等到不同年龄人的生活中,无不折射出桑桑他那校长孩子的特殊身份,贪玩的童年本性,养鸽的专一爱好,送信的忠诚善良,以及面对挫折的逐渐坚强。
我作为孩子的父亲,学生的家长,读后无不感悟到孩子的教育培养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孩子,无论生在什么环境,都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现在身居城市,无不感受到:农村孩子有感性认知的先天优势,城市孩子有见多识广的环境优势。《草房子》中的桑桑,就是这样一个两方面都具备的典型代表。这就告诉我们当家长的,对孩子的培养既要注重培养农村孩子那种善于动手、体谅人的意识,也要注重培养城市孩子那种善于思考、善于琢磨的能力,才能让孩子更加有爱心、有同情心、有上进心。
孩子的成长,往往都是在自认为对与错、是与非的矛盾中成长的。《草房子》中的桑桑,无论是对待年老的“秦奶奶”,还是在接触青年男女的感情方面,以及同龄同学的个人抉择上,开始都陷入了对与错、是与非的旋涡中,但是他在父母、老师,以及同学的言行感染下,都及时做出的正确的判断。这就启示我们当家长的,在教育培养孩子上,对他们的对与错不要一味的去指责,特别是不能把自己的是非观念强加于孩子,而是要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循序渐进,才能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树立自己的是非观念、美丑界线,从而更加健康的成长。
孩子是富有想象力的,这是孩子的本性。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大众的那么烦恼。这种想象力既是启发心智的原点,也是今后创造的源泉。《草房子》中的桑桑,就是因为他的一些“奇思妙想”,比如用蚊帐做鱼网、用碗柜做鸽盒等,虽然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很多不方便,也遭到了相应的惩罚,但这种想象力、创造力,是值得肯定的。这就告诫我们当家长的,在对待孩子的“无端”想象,要大胆鼓励、正确引导,千万不要刻意“抹杀”,才能使他们在“想象—动手—创造”的循环中,不断激发好学上进的原动力,真正促成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好学生。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三天的军训转眼即逝,今天秋高气爽,训练时还有阵阵清风作伴,鸟儿也在尽情高歌,总的来说今天军训还是很轻松的。
训练的主要内容依旧是正步走和齐步走。在此之前,首先就是要站军姿,不过今天不太一样,原来都是站3分钟、5分钟的,今天教官一次性就让我们站10分钟。说实话,就直直的站在那里确实很累,不一会儿脚就开始有点麻,我好想甩甩腿坐下来休息啊。可是时间好像在此刻停滞了一样,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课间的十分钟往往在说说笑笑中不经意的流逝,可今天这十分钟却让我感觉比上了一节课的时间都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盼到了教官喊停,我总算能动了,可我的脚却差点抬不起来,我的身下似乎绑了个千斤巨镣。唉,看来我们这些独生子女平时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这点苦都能将我们打败。“通过这次军训,我一定要好好磨练好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我在心中暗暗地想。
紧接着,我们便像昨天一样反复的练习正步走和齐步走。都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句话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错,你们这次走得很好。”教官难得的一句夸奖,让全体同学树立了信心。短暂的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训练了。这一次是将正步走和齐步走交叉在一起,看似很简单,同学们也没把这个放在心上,都认为一次就能通过,可我们一经“实战”以后,各种问题就都一一暴露出来了:本来长方形的队伍现已变成了不规则图形,原先整齐的步调变得杂乱无章,就连同学们的胳膊也总要不可避免的碰碰撞撞……见此情景,教官并没有生气,而是有些调侃的对大家说:“我就知道会这样,怎么?刚刚被夸就骄傲了么?”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教官问我们能不能走好,大家都铿锵有力的回答:“能!能!能!”教官满意的点点头。经过一番训练之后,大家明显长进了很多,我们又一次赢得了教官的认可。
辛苦而又充实的一天军训在哨声中结束了。本周六就要进行会操比赛了,不过我很期待那天的到来,期待那个可以向老师同学展示我们班风采的时刻,我相信我们这个越来越勇的班级,一定会在那天摘取属于我们的胜利的桂冠!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童年早已不甚遥远,但童年的琐事依旧不为岁月的尘土掩盖,心灵深处,依旧存在着那一份对童年的眷恋。印象中的鲁迅眉宇间透着一股超俗的刚毅,傲骨中散出“举世皆浊吾独清”的气度,阅罢《朝花夕拾》,方知走下“神坛”的鲁迅,就像你、我、他一样也是个普通人。
他也曾是一个玩童。不错的,孩提时,谁能舍得跳出“玩”这个字眼呢?百草乐园贯穿了他的大半童年。也曾与那高大的皂荚树为伴,也曾幻想拔出人形的何首乌因此而弄坏了围墙,也曾摘了那紫色的桑葚攒成球。
在夏夜里倾听油蛉的低吟,蟋蟀的弹奏;在冬日里搓着红红的小手,塑起雪罗汉。哪怕是伏在菜花上的一只肥胖的黄蜂,哪怕是一片碧绿的菜畦,哪怕是墙角那如珊瑚珠般的覆盆子,也能让他着迷。惊异于鲁迅的一双慧眼,惊异于他的文笔细腻,也惊异与他的童年探险般的经历,却仍不失他那略带稚嫩、幼小的心灵。也难怪,在惜别百草园时,会发出那一声声包含着无奈与留恋的“ade”的叹息。
然而,仅仅是对百草园的“探究”,是无法造就日后的大文豪的。于是,三味书屋中留下了他最初时稚嫩的童音。即便是那样威严的地方,在他的眼中,也同样能找到别样的情趣。“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无法想象,就是这样一个古板的老人,却是鲁迅十分敬重的寿镜吾先生。那读到极好的文章,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的动作却也十分有趣。
不知道,在私塾整日里念着“仁远乎哉”的日子是怎样熬过去的,正午习字傍晚对课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枯燥无味?最起码,还有去花坛折腊梅花的机会,最起码还有在地上寻蝉蜕的,捉苍蝇喂蚂蚁的可能。再不然,就是描绣像的意外收获。然而,这看似有趣的生活,看似广泛的兴趣果真是发自内心的吗?或许是对枯燥的私塾一种解脱吧,或许是潜意识里对封建腐朽的一种反抗吧,再或许,是对逝去童年的一种寄托与祭奠吧!
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启蒙老师”竟有一位目不识丁的连姓名也未曾知晓的女佣。她常切切察察地向人低声絮说些什么,还会竖起第二个手指,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这便是长妈妈了。在睡觉时摆成“大”字,许多繁琐的规矩,这与百草园中那个讲叙“美女蛇”的神秘故事的长妈妈实在是不相称了。“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看似普通的一句话,话语中却又饱含着多少复杂的辛酸。一位大字不识的普通百姓,竟能对我无意间说的“山海经”一词念念不忘。从走进书店到成功买书,这期间又受了多少白眼,遭受了多少辛酸。很难想象,诺大的书店里,长妈妈大着嗓门涨红着脸向店主“讨书”时的情形,一番嘲讽之后,终于丢出一本书。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缓缓拿起书走出书店的大门又得有怎样的勇气。难怪接书的那一刻,鲁迅会觉着仿佛遇着了一个霹雳,致使全身都震悚起来。也难怪,在他的心灵深处,会有“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样的仰天长啸。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雨果对那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童年时和青年时的10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中,一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作家,可是读了鲁迅写的《闰土》让我对他改变了想法。
刚读鲁迅写的《朝华夕拾》时还不懂什么意思,慢慢地读下去意思也就渐渐的懂了。鲁迅写的文章朴实,真挚感人。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小时候到长大发生的事和经历,写出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还有对老师和往日亲友的怀念之情,真实的描绘当时的生活。
鲁迅和闰土相比差距太大了,因为当时社会黑暗,许多人都要受苦受难,鲁迅的家境不错,过这幸福的日子,却没有闰土那样的自由。现在我们生活在21世纪科学发达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再和鲁迅的生活比,可谓是天上和地下。可是,现在的生活比起《百草园》的生活,可真是毫无乐趣,没有几个人会端详麻雀,有没有人把云雀叫成天子,也不会因为讲鬼故事而害怕。想了想,又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很多,我们不用坐在私塾里读书,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和无趣呀。记得有一次,是某一年的冬天外面下着雪,我当时非常高兴,就戴上手套和帽子准备下楼,就被妈妈拦住了说:“外面太冷了,别下楼了。”当时我特别生气的说:“我要下去玩雪。”最后还是没有说过妈妈,被留在了楼上,看到外面的小朋友在玩雪或打雪仗,心里很难过,现在想一想,虽然妈妈不让下楼是为我好,但是被拘束还是很难受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我读完后感受很多,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去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和鲁迅一起享受自由,向往自由。
“人”与“事”600字。
自小我所接受教育,告诉我,在所有的我所认为的我师之中,其中有我父母和实在意义上的老师,他们的话我都在谛听,他们教导我的是记住某种理论,而是绝非是人,而所要记住的人,是因他做了某事而应该被后人宣传和铭记。
其寮我公是记住了事而深入了解才会知道人,我为了解事的后幕而明白了人,为知道“为什么”而去了解了人,而要求深记的往往是事或它所存在的背景,而其它的,例如做事的人,就如同爷爷说的那样:都是历史了。
“早上的花晚上拾起。指所纪大的时候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在任何一本词典里可以翻阅到的——朝花夕拾的定义。这解释之中便颇有意味了,老了过后来回想小时候的事,鲁迅先生便也实是在这么做。回想小时候的事,因为“事”我们想起了“人”因为有了“人”才构成了“事”又因为构顾了“事”所以“事”也就有了值得铭记的地方,它或是体现了一种思想,也许传承了一种时世,但鲁迅本人专承了时世给后人,而鲁迅的文章便又记录了一时盛行的腐败思想,因为鲁迅写了这些事,我们也随之而然的记住了他,因为他是令人钦佩敬仰的。
《父亲的病》《藤野先生》等让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让我了解的是:一个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一群善战的精英,或是一窝医术无敌的医生,而它需要的是一种信念。虽然很多所谓的国民党反动派不希望像鲁迅这样的人,从早到晚说个不停,说个不断,总是采用强暴和和断令其屈服,为什么革命还会成功?我个人想原因尽管纸代替了嘴马,笔墨代替了语言,但是文字却总是能保持它的力量和魅力。言语为我们提供了表达见解的方式,而文字却提供了人们记录历史的渠道,也因此鲁迅先生的童年记忆被我们所知道并认可,壹个伟人便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件小事——写字,却让我们得知了中国的过去,于是我们感激于写字的人,事和人的关系就这么确立了,先生写出了文章先生的文章成就了他。我们没有可悲的落下其中的一个,都记下了。
因为人和事都是伟大的。
我读的名着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的军事文学名著。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_抗战到底!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今天终于收上来了孩子们的第一次读书笔记,尽管充满了期待,但还是发生了我不愿意看到但却早已预料到的结果———大部分孩子的读书笔记都是照搬原文解析,没有真正深入思考,只有个别孩子稍微有一点自己的看法,但还不够成熟,当然这已经很好了,至少没有全军覆没。
问题不能回避,我知道我必须要调整阅读计划了,原打算本周开始精读并直接进入专题的探究,看来还不行,刚刚升入初中的孩子还是缺少阅读整本书的方法和习惯,我必须和孩子们慢慢来,慢慢培养他们阅读的习惯,慢慢培养他们思考的习惯,慢慢培养他们探究的习惯,而这一切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我太过急躁了,着急的想要看到收获,结果当然是欲速则不达了。不能着急!也许此刻的我也应该像那个牵着蜗牛散步的人,不能急于到达终点,而是慢慢的和孩子们一起欣赏沿途的风景,一起去阅读文字里的奥秘,一起去发现思想深处的火花,今天没有,这次没有,明天,也许明天一定会有收获的。
当然这次的读书笔记也没有完全令我失望,刚刚升入初中的孩子能够按照我的要求在假期里完成了连续的七篇读书笔记还是值得肯定的,而且大部分同学书写工整,字迹清秀。
既然他们能够按要求做到写读书笔记,但却没有写出自己的思考,那很明显还是我的'阅读计划出现了问题,我对孩子们的期望值太高了,毕竟孩子们已经习惯了听从老师的正确答案,习惯了老师的权威,而完全放弃了自我思考,他们习惯了将父母老师告诉www。i1766。com的正确答案牢固的记在脑子了,却完全忘记了自己其实也是会思考的,也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和疑惑,但由于传统的应试教育却使孩子们将自己原本具有的这种能力给遗忘了。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有着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如《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巴学园》,《窗边的小豆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快乐和自信。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它告诉我们:我们要像小豆豆那样,自信,快乐,也要像校长那样,坚强。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好啊!可是,能有几个人像小豆豆那样,大胆的展示自己,有这么自信呢!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而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是高尔基先生三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的成长故事,记叙了主人公成长、生活的历程,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描写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
看完书,一个从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浮现在我眼前。外祖父视财如命,主人公因为犯错而经常被痛打;两个舅舅为了分家而争吵,经常打架,这一切给阿廖留下了心灵的阴影。
对比阿廖沙,我们的童年要好多了,有爸妈疼,不用为了生存而去努力,而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阿廖沙呢,只有冷落和欺辱。但是他坚强地活了下去,不屈服地生存了下去,最后成为一代大文豪。
从小娇生惯养的我们,将来会有出息么?看完后,我有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就像圈养的动物,爪子磨平了,意志也被“太阳”烤软,哪里还懂得拼搏?我们还能独自生存在这钢筋水泥浇筑的森林里吗?肯定是不能的,只会成为街头的乞丐罢了。而阿廖沙呢,他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但却熬过来了,因为他有拼搏的精神,有坚强的信仰。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依赖,尝试自己独立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软弱,向困难说一个“不”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他人给的一切,去尝试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呢?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人吧。
时代在进步,我们不可以退步,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着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杀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写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为了造一艘独木舟,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花一个多月时间,并花了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长的运河。有时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在失败之后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使他最后变得“丰衣足食”,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豪华”的别墅。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当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侯,只要有勇气和毅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我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强地对待生活和学习,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本文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并不复杂: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龙纳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撞,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结果发现“怪物”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julesverne,1828~1905)被誉为“科幻和探险小说之父”,他一生专门从事科幻小说创作,作品有六七十部之多。他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许多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科学预见,如今都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小说拥有不一般的魅力,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着共同的梦想而努力,共享无价的简朴生活。读后心得:
这本书在告诉大家家庭的重要性,有趣又丰富的文字,表达了这则动人的故事。我喜欢书中爷爷的勤劳朴实,更喜欢那位哥哥的大变,原本我以为他恶性不改又在玩电脑,没想到他是利用电脑对外推销橘子与咖啡,让整个结局更完美。
和家人相处一定有喜悦也有冲突。我经常和哥哥吵架,也会对爸妈生气,但我们全家人却也常常四处旅行,不仅增广见闻,也在欢乐中愉快的度过每一天。
现代人压力大,从生活中找乐趣是应该学习的事。全家人一起看戏剧、一起笑得人仰马翻、一起打棒球、一起骑车兜风……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快乐的事,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家付出心力。
我觉得我很幸福,有疼爱我的家人陪伴我成长,遇到困难教我如何面对、如何解决,我好爱我的家,我会好好珍惜我的家,为我的家人付出更多的心力来回报他们。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宋江、李逵、花容、鲁智深等。
施耐庵(1296-1371),江苏兴华人,原名施彦端,字肇端,号字安,别号耐庵。施耐庵祖籍江苏泰州海陵县,出生于江苏兴华。他是一位著名的元末明初的作家,施耐庵自幼聪明好学,元延祐天年(1314)考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登进士。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性格不同,却一样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比如性格莽撞的李逵,有受人敬仰的宋江,还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机智冷静的林冲,因为他在《水浒传》这本书中,表现出了机智聪明的头脑,也不失大男子汉的气概啊!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文章,精彩的片段,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一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林冲遭受高太尉陷害,被开封府发配沧州,后来,来到柴进府上,柴进便厚礼款待,然后,洪教头不相信林冲是真教头,便要合他比武,后来,洪教头输了,便离开了。这段故事充分体现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通过对洪教头无礼的描写,反衬出林冲有礼的态度,让这位英雄更加的有传奇色彩,也让林冲的温文尔雅更深一层。
我希望大家也来读读《水浒传》,一起感受一下吧!
初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五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