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型通知及范文(24篇)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从复杂的事物中提炼出最本质的东西。了解总结的目的和意义是写好一份总结的首要条件。以下是专家总结的一些保持健康的小窍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一
德国留学录取通知书类型有四类,下面和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种录取就是满足申请大学所有条件,包括专业条件、语言条件等。主要发放给国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德语语言成绩达到德福16分以上或者dsh2以上等条件的学生。这些学生到了德国以后可以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直接注册学籍入学学习。证明材料大概包括学杂费、保险、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中毕业证及成绩单、大学成绩单或毕业证、证件照、填写好的大学注册申请表。
收到这类录取的学生可能会在某个方面未达到学校的直接录取资格,但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满足这些条件即可直接入学。分为如下几类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的dsh考试或补交合格的语言成绩证明(如dsh 2,德福16分等);在注册前或第二学期前提供本科毕业证、aps证书最终版等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注册写毕业论文之前 / 第二学期结束前)补上指定课程未修够的学分或通过指定课程的考试;还有就是通过学校另外设置的入学考试,比如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入学前在国内设置的考试。
这类通知书一般都是发放给需要去德国继续读语言班、通过语言考试者预科的学生。
拿到语言班通知书的学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需先到德国参加语言班的入学考试,然后进行语言学习,完成语言班的学习之后通过德语考试,然后继续申请德国大学的'学位。第二种情况是拿到语言班dsh考试的邀请函直接参加dsh考试,考试通过后再次申请德国大学学位。
另一种需要重新申请的就是拿到预科录取的学生。要读预科的学生拿到预科学校的录取之后也要先去德国参加预科的入学考试,然后才能进入预科班进行学习。预科班课程结束之后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考试后再进行重新申请。
纯艺术类学生无需参加aps审核,但需要先给学校递交作品集由学校进行打分,如果作品集合格,学校会发考试邀请函,学生需要去德国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考试,考试通过后再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
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察考生艺术文化素养,着眼学科和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
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文学类及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省级统考。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本地生源极少的非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可暂不组织省级统考,报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告。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指导,考虑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考科类(如音乐类统考分设声乐、器乐,舞蹈类统考分设舞种)并公布其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一般不组织校考;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4.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兼顾,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6.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按照遵循艺术教育规律、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可组织专业校考(包括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均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8.其他。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三
为了鼓励广大小学科学教师和教研员积极开展小学科学研究,促进广大小学科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推动小学科学教学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小学科学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竞赛。
一、教学论文类。
1.针对科学课教材、教法撰写的经验总结性文章。
2.成功的教研活动或教研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3.小学科学教学实验设计与改进、自制教具和学具等。
二、教学案例类。
1.课堂教学实录与评析、教学片段分析。
2.教学设计(一个单元、一个课或一个课中的活动设计与分析)。
3.科学教育案例分析。
三、评选办法。
1.分教学论文类和教学案例类设奖,每类设一等奖(lo%)、二等奖(30%)、三等奖(40%)。文章要求同绕自己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着力分析和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获奖的特别优秀的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科学课》杂志将择优发表。凡被证实抄袭的、教育观念严重错误的、空话套话连篇的文章不予评奖。
2.本次竞赛只接收电子稿件,欢迎各地教研室集中组织小学科学教师参赛,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赛.每位科学教师限交1篇文章参赛,非小学科学教师或教研员的文章不能参赛。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竞赛投稿邮箱.
四、活动安排。
1.本次竞赛的起止日期为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ii月30日,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文题前注明“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文章所涉及的教材版本、册数,注明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并附上作者手机号码和电子信箱。
2.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每篇交评审费50元,评审费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桂元路67号科学课编辑部陈文斌收(邮编:430079)。
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四
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查找机关各部门工作不足,便于安排布署机关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召开机关各部门20工作总结、20工作打算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具体工作打算。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专员、监事会,机关各部门(含机关附属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四、有关事项。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五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我们再次要求家长和幼儿园配合加强对孩子节假日的安全教育:。
1、加强外出安全教育。幼儿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一定要有成人监护与照顾,遵守交通规则,以防走失。
2、饮食睡眠要有规律,不要暴饮暴食。注意幼儿饮食卫生,不吃不卫生的零食,防食物中毒。
3、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要玩火。
4、合理安排孩子休息时间,适当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请幼儿记住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家庭电话、求救电话等,以备急需之用。
6、本阶段传染病流行期间,教育、督促幼儿多喝水,饭前、便后、户外活动后用正确的洗手方法洗手,不吃生冷食物,以多种形式向幼儿讲解卫生防病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安全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是健康的首要因素,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祝大家度过一个快乐而丰富的假期!
祝**幼儿园所有家长及小朋友节日快乐!
(注:本站此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以国务院发放或自己公司、单位放假通知为准。)。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六
亲爱的一年级小朋友家长:
您好!祝贺您的孩子成为我校20xx届一年级新生,为确保孩子们尽快适应学校生活,步入学习正轨,现将近段工作安排如下,请您按时参加。
一、8月28日上午8:30在学校四楼拓展教室举行一年级新生家长会暨20xx届家长学校开学典礼。因场地限制,为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每个家庭请只派一位家长参与,不带孩子,带上笔与本子按时到会。
二、8月29日上午8:00—10:00进行一年级新生报到,请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本班教室办理报到手续。
三、8月31日下午14:00—15:30举行一年级“新生入校体验日”活动,请家长朋友将学生送至教室后即离开,可在学校餐厅或者校外等待,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四、9月1日新学期正式上课,学生7:50之前到校,8:30举行20xx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典礼,家长可自愿参与。
五、为保证学校周边道路的畅通,我们建议您步行或者拼车来校。开车来的家长请注意文明行车,规范停靠,不要堵住周围居民的出行要道,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氛围。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全国成人高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二、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各地要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按照本省(区、市)确定的报名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三、严格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和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及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百万等因素,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附件2)和有关计划编制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各阶段工作。
四、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2019年全国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按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格考场考风考纪管理。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成人高考期间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且必须使用。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完善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完善年度备案制度,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行为。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
六、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7号)和我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
1.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和评分参考按我部有关规定执行(教学厅[2008]15号)。进一步加强考试科目设置和组考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考试人数较多的,素描、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考试人数较少的,一般采用写生的试题模式,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各省份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评卷工作特别是分档和评分要认真执行有关标准,确保质量,为高校选拔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得为追求完成计划放宽评分尺度和分档要求。
三、2017年各省(区、市)除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外,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实现音乐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应在2017年春节前完成。
四、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尽可能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须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五、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我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上述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六、省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省级招办应于2017年春节前完成本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省级招办应提前向有关招生学校通知具体查询办法。符合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或自行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条件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对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将校考合格名单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九
不合法,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
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查找20xx年机关各部门工作不足,便于安排布署20xx年机关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召开机关各部门20xx年工作、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汇报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xx年具体工作打算。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专员、监事会,机关各部门(含机关附属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一
一、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详见中国商用车辆网()客车等级查询系统。
二、高级营运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均须符合评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低于相应类型及等级的标准限制,在核发《道路运输证》时就不能核定为该类别及等级。确需降级的,由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该车型进行现场核查和实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才予以降级。高级营运客车等级只能下降一个等级。
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等均以新出厂的车辆为依据,所有内容均经过现场核查或实测。对于在用营运客车及公共汽车,还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四、对已评定类型及等级的车辆因改装(改造),引起评定表中所列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变化的,须重新核定等级。
五、评定表中划“-”的为该等级车型该项技术参数或服务装备不要求。
附件3。
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二
我们将迎来祖**亲第xx个生日。在这秋意浓浓、心意浓浓的日子里,学校开展迎国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秋意浓浓心意浓浓。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下旬——20xx年10月底。
三、活动内容。
1.“都有一颗感恩的心”国庆感恩行动。
五、六年级部分同学列举了身边需要感谢的人,利用国庆节8天小长假中进行拜访。
2.“祖国,我爱你”手抄报征集。
十一期间,拿起你们手中的画笔,让美丽的插图和工整的文字为祖**亲送上第65个生日的礼物,表达对伟大祖国的感恩之情。
3.“祖国,我爱你”黑板报评比。
各班在十月份出一期“祖国,我爱你”为主题的黑板报。
4.“祖国,我爱你”绘画比赛。
9月28日举行了“迎国庆”祝福祖国绘画比赛。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三
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应综合考虑考生艺术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选拔录取。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同一专业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高校应于报名考试前向社会公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应分别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核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培养以理论学习研究为主且在入学选拔时不需专业考试的个别艺术类专业,应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安排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不享受优惠,录取批次由高校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
3.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应组织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细分统考科类,但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或招考方向)统考。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确定并公布本省(区、市)省级统考科类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要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保证统考的信度和效度。要逐步提高成绩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并逐步提高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合格标准。省级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准确向有关高校提供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情况和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
4.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应在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对应艺术类专业范围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科类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若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在本校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必须按照高考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规范设置考场和监考人员,完善防范作弊措施和技术手段,并严格管理。若确需在校外设置考点,高校须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交校考专业、招考方向、考试科目及考务安排等材料,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同意后,在当地规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范围内开展相关考务工作,并按当地考点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设考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所有校考考点,指导和监督有关高校规范组考。对于出现违规设立招考方向或安排不当考试内容(如在音乐表演专业下设模特招考方向)等情况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拒绝高校在当地设点或者责令纠正。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鼓励组织校考的高校,采取省级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综合计分的办法确定专业成绩。
5.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适当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要求。按照从严管理、推进改革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15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招生章程,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核准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与其他多数省不同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集中录取。鼓励各省(区、市)积极会商有关高校特别是属地高校,探索在艺术类专业试行基于省级统考成绩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安排,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8.相关专业录取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9.艺术类学生管理。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1.试点工作定位。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音乐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一定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艺术团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鼓励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起,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如高校招收小提琴方向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就不得再招收小提琴项目的艺术特长生)。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艺术团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不具备建团条件或未设立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不能安排相应艺术团招生。
2.艺术团招生办法。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试点高校要遵循艺术团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艺术领域专家,研究制定本校艺术团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编制并公布艺术团年度分类别招生计划,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3.资格初审及测试。试点高校应明确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鼓励试点高校探索在专业测试中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扩大校外专家参评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制订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高校应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调整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x为正数。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一确定值)。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其他工作要求不变。试点高校应与上海市、浙江省加强沟通,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相关考试招生数据进行合理转换,不得降低录取要求,确保平稳过渡。
5.高水平艺术团管理。试点高校须制定本校艺术团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高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艺术团学生专门制订艺术团培养方案,将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方的网站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三、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1.试点工作定位。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优化项目布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运动队。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运动队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凡不具备组队条件、未设立专项运动队、无法继续承担建队任务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2.运动队招生办法。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队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试点高校要遵循运动队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体育领域专家,研究制定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经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3.资格审核及测试。试点高校应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试点高校要完善专业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4.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试点高校须制定本校运动队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高校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方的网站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1.保送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17年,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5类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保送生项目,对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送资格条件,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招生;有关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限额将逐步减少,高校要安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并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所需非通用语种专业倾斜。
2.保送录取程序。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提交综合素质档案,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单位负责的保送资格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3.保送工作管理。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公示获评的省级优秀学生基本信息及事迹材料。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逐步调整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办法,鼓励运动员发挥专长,20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如运动员申请就读其他专业,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由高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四
(一)强化组织领导。特殊类型招生关系高校考试招生质量,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组织报名、审查、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特别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测试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环节工作,坚决查处冒名顶替、资格造假、考试舞弊等问题,大力消除招生廉政风险,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和公平公正。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严格调控艺术等门类本科招生规模”的精神要求,有关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结构和上一年度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结合今年考生报名人数或校考合格人数,科学测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进一步压缩招生规模。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应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2023年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对于有关高校申请调整特殊类型招生剩余计划,省教育厅将进行严格管理。
(三)严格规范录取管理。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深入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要严格执行“十公开”“十严禁”“30个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在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定及录取等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以适应我省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改革,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特殊要求一旦公布,不得变更,在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如院校的录取规则不明确或未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而引发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并解决。
(四)做好疫情防控。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招委会、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深入总结近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我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特殊类型考试实际,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强化应急工作准备。提醒考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深入细致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健康监测、考前健康筛查、考点体温监测、备用考点(考场)设置、考试场所消毒、防疫物资配备等防疫工作,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工作须提前向属地防疫部门进行备案,若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会同属地有关部门严密组织考试,确保考生应考尽考,确保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不严、考试组织不力、考试秩序混乱、招生廉政风险突出的高校,将按规定严肃问责,进行全省通报,并调减下一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校考中的违规考生由组织校考的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级统考的违规考生由考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单位在处理违规考生时,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2022年11月21日。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五
1.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我省艺术类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考生号倒数第5位为科类代码,“3”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
2.招生计划编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不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
高校通过“阳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含招考方向)、专业考试类型、省级统考类别(含子科类)、“部标专业代码”“校编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信息将作为我省编制其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要确保准确无误。
高校在报送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要确保“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与“阳光高考艺术类考试招生信息交互系统”所设置的“校编专业代号”“专业名称”“部标专业代码”等内容完全一致,“计划类别”要统一设置为“艺术类专业”。我省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设置的“省定制项”为必填项,高校要根据各项具体填报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省招考院将以此作为依据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并根据其上报的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在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时,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段),招生院校可按艺术文、艺术理或文理艺兼招下达招生计划。每个专业只能设置一条且唯一的专业目录。若对同一专业实行文理艺兼招,不分列艺术文、艺术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招生科类统一设置为“a、艺术(不分文理)”;若对同一专业实行文理艺兼招,且须分列艺术文、艺术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须将该专业的招生科类统一设置为“a、艺术(不分文理)”,并在省级定制项“同一专业分列文理艺招生计划设置”中准确、翔实填写文艺、理艺具体招生计划数,且必须保证该专业文艺、理艺单独招生计划数相加与该专业招生总计划数一致。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段),招生院校必须按艺术文、艺术理单独下达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分列专业招生计划。每个专业须填报一项所对应的我省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项,如舞蹈表演专业使用我省舞蹈表演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我省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等。招生院校在编制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招考方向须区分声乐唱法进行招生的专业,可从美声、民族和通俗3种唱法中选择一种唱法或两种唱法,按招考方向不同分条设置,单独下达专业招生计划,如音乐表演(招美声唱法考生),音乐表演(招通俗唱法考生),音乐表演(招美声和民族唱法考生);若招考方向须区分乐器件进行招生的专业,须按单个乐器件分条设置,单独下达专业招生计划,如音乐表演(招钢琴考生),音乐表演(招二胡考生),确因专业培养需要和计划限制等原因,需指定几种乐器件组合进行招生的专业,招生院校须与省招考院协商一致后,予以妥善解决。
院校若对艺术类专业招生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报送省招考院。如因招生院校错报、漏报等原因,造成考生志愿误报、档案误投等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我省编制招生计划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载)。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590号)规定,现发布第57批《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3.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交通运输部。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各有关客车生产厂家。
附件2。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出现个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高校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安全保密意识不强,专项测试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做好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并指导和监督高校开展工作;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各地各高校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份和高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招生章程(办法)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二、严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本地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点死角,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
三、完善考生资格审核程序。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风考纪管理。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好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接和信息交互,以考生为本,积极主动相互提供并核对本地本校有关招生办法及相关合格考生名单,积极妥善解决有关政策和技术衔接问题。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和省级统考合格资格等信息。
四、逐步提高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录取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当前部分特殊类型招生中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提高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高校要认真评估合并本科批次后带来的变化,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率先垂范,对考生文化课的录取要求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各地各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标准,教育部将对有关地方和高校文化课划线情况进行抽查。
五、严肃处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及飞行员、国防生招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应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办理。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八
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察考生艺术文化素养,着眼学科和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
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文学类及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省级统考。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本地生源极少的非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可暂不组织省级统考,报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告。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指导,考虑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考科类(如音乐类统考分设声乐、器乐,舞蹈类统考分设舞种)并公布其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一般不组织校考;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4.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兼顾,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6.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按照遵循艺术教育规律、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可组织专业校考(包括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均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8.其他。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十九
各所、队、室:
近日,由于连日降雪路滑,交通事故频发,特对全局警用车辆提出如下要求:
1
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
2
警用车辆不准私自外借,确有必要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3
遇有使用警车情况,需有熟练驾驶技术人员驾驶,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4
不准警车私用。
5
警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违停等违规行为。
6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管好本部门的警用车辆。
7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通化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二
o
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6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出现个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高校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安全保密意识不强,专项测试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并指导和监督高校开展工作;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各地各高校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份和高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招生章程(办法)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二、严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本地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点死角,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
三、完善考生资格审核程序。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风考纪管理。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好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接和信息交互,以考生为本,积极主动相互提供并核对本地本校有关招生办法及相关合格考生名单,积极妥善解决有关政策和技术衔接问题。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和省级统考合格资格等信息。
四、逐步提高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录取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当前部分特殊类型招生中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提高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高校要认真评估合并本科批次后带来的变化,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率先垂范,对考生文化课的录取要求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各地各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标准,教育部将对有关地方和高校文化课划线情况进行抽查。
五、严肃处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及飞行员、国防生招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应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办理。
附件:2017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十一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
为确保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稳定。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要把试题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作为工作重点,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普通高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0号)的要求,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紧密配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的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作弊等专项行动。
强化内部防控和考场监控。要强化防控手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保密工作机制。对每一个涉密岗位梳理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照职责、排查风险、规范管理,做到每一个试卷存放的“点”和所经过的“线”,全天候无缝连接,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所有试卷运送车辆上加装gps,确保能随时监控试卷运送情况。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考点配备视频监考员,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各地要建立监考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考生和监考人员入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防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考场进行巡查,督察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对全省考场监控录像要进行回放倒查。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等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用品。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四川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规定,全面落实我省改革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今年要进一步扩大高职单招等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今年在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中,要进一步增加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专业类。各技能考试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考试工作,严格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逐步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各地要根据各类别计划的报考条件,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和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委、统计和招考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落实和完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13号)要求,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四、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考生资格的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市、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禁令。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严肃招生纪律。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五、切实保障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其他重要时段,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检查、堵塞技术漏洞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对非法篡改、窃取信息,利用招生考试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及信访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法纪教育、诚信教育、信访查询等面向考生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考场规则、录取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各地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平安的考试环境。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
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附件: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十二
这种录取就是满足申请大学所有条件,包括专业条件、语言条件等。主要发放给国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德语语言成绩达到德福16分以上或者dsh2以上等条件的学生。这些学生到了德国以后可以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直接注册学籍入学学习。证明材料大概包括学杂费、保险、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中毕业证及成绩单、大学成绩单或毕业证、证件照、填写好的大学注册申请表。
二、有条件的录取
收到这类录取的学生可能会在某个方面未达到学校的直接录取资格,但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满足这些条件即可直接入学。分为如下几类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的dsh考试或补交合格的语言成绩证明(如dsh 2,德福16分等);在注册前或第二学期前提供本科毕业证、aps证书最终版等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注册写毕业论文之前/第二学期结束前)补上指定课程未修够的学分或通过指定课程的考试;还有就是通过学校另外设置的入学考试,比如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入学前在国内设置的考试。
三、需要重新申请
这类通知书一般都是发放给需要去德国继续读语言班、通过语言考试者预科的学生。
拿到语言班通知书的学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需先到德国参加语言班的入学考试,然后进行语言学习,完成语言班的学习之后通过德语考试,然后继续申请德国大学的学位。第二种情况是拿到语言班dsh考试的邀请函直接参加dsh考试,考试通过后再次申请德国大学学位。
另一种需要重新申请的就是拿到预科录取的学生。要读预科的学生拿到预科学校的录取之后也要先去德国参加预科的入学考试,然后才能进入预科班进行学习。预科班课程结束之后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考试后再进行重新申请。
四、纯艺术生
纯艺术类学生无需参加aps审核,但需要先给学校递交作品集由学校进行打分,如果作品集合格,学校会发考试邀请函,学生需要去德国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考试,考试通过后再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
一、查寻哪些德国大学开设有自己申请的专业
1)可以向daad索要关于专业开设的小册子,一共有三本,uni,fh,degree三本,以图表的.形式分别介绍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国际课程的专业开设情况,一目了然。并且附有每个大学外办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查询起来非常方便。
2)daad网页同样提供专业查询功能
给出如下链接:
网页简述:两个不同的数据库能查询到各个专业在大学设置情况,分别针对两类求学者。
第二类:要进阶学习,例如取得硕士master学位
根据自己的求学打算点击其中的一个类别,出现的页面中有这样一些下拉框选项:
studienf cher——所学专业,为专业方向中的各个细分专业
hochschulort——高校所在地
hochschultyp——高校类型: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艺术学院
abschlussart——结业类型
unterrichtssprache——授课语言,一般有德语或英语
二、理性选择合适自己的大学
每个人都有衡量大学的标准,专业重点、科研力量、学习时间、学校设施,教授与学生的互动关系、地理环境、城市风貌、朋友亲戚的德国所在地,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都能影响德国《stern》杂志和《che》杂志合作每年都会搞一个许多专业在德国大学(uni)和应用技术学院(fh)的排名,这个排名列举出了各个专业多项指标在各个大学的评价。这个排名对于希望赴德留学的学子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学校来说无疑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一、语言证明
虽然德国各大学对入学申请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但有两项要求是相同的:
第一,必须出具800学时的德语学习证明,并要达到中级二的水平,可以直接申请大学的语言班;或者出具德语语言证书,如dsh、德福证书等,可以直接申请大学的专业学习。
第二,必须出具留德审核部对国内学历的审核证书aps原件,没有审核证书原件的,原则上不能申请德国大学。这样就要求在留学前要有大概一年左右的学习准备时间,国内很多教学培训机构都有相关的德语培训课程,大家可按照自己的时间和条件合理安排。
二、aps
aps必须提交的材料:
1、高中毕业证:中德文一体,去公证时候作为一份,可以省去一些费用;
3、学时证明:中德文一体,不需经过公证;
4、大学成绩证明:先去教务处打印大学成绩,盖章,然后做翻译件;
5、大学在读证明:中德文一体的翻译件,学生处盖章,校长办公室盖章。
这些全部完成后,带上各种证件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复印件,复印份数=公证书份数+2(一份留给公证处,一份备用):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审核申请表。所有材料翻译公证之后,向留德审核部邮寄或亲自递交材料并预约面试时间,汇款2500元人民币,作为审核和签证费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必须通过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三、参加语言考试
您可以选择在德国或者在国内参加德语水平考试。
虽然德国大学要求有800学时的德语学习证明才能申请大学,但是德国很多大学在不同专业上对德语证书的级别要求是不同的,所以国内很多同学只学习了600学时,就能够成功申请德国大学的专业学习了,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建议大家在国内参加德语考试。
在国内可以最方便参加的考试是testdaf,也就是德福考试,这项考试在中国的八个城市设有考点,分别是北京、上海、青岛、武汉、南京、西安、广州和重庆,每年定期在四月份和十一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举办两次考试。
四、申请大学的学习位置
德国大学分为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冬季学期的申请日期截止到7月15日,夏季学期的申请日期截止到1月15日,有些大学的申请日期还要早,所以邮寄申请材料的时间应该相应提前,才能保证录取,比较合适的时间应该提前为:冬季学期2月份到5月份,夏季学期9月份到11月份,这样会比较有利。
五、申请材料
申请信(英语或德语)(motivation)及个人简历
——这是学校对你最初最直观的了解,大家要认真对待,好好起草定稿,,主要内容有:自我介绍; 从何处了解到该大学;为什么要选择这所大学;为什么要选择该专业;毕业后的职业意愿;有些大学还要求对本校的网站进行评价,提出建议等。
完整填写的入学申请表
aps证书原件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公证件(如已经毕业)
大学成绩证明(公证件)
大学在读证明(未毕业)公证件
高中毕业证公证件
高考录取证明公证件
德语证书 (dsh 或者testdaf证书)
学时证明(如无德语证书,需要提供)不需公证
实习证明翻译件
小学毕业证翻译件
初中毕业证翻译件
高中会考证明翻译件
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翻译件
有些大学要求在邮寄的材料中还要寄上国际回邮
准备五:开设自保金账户,办理签证
申请材料寄出后,根据各校处理材料的时间不同,需要等待2个月左右的时间,最晚应在8月底收到德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zulassung),之后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护照,前往德意志银行开户,并在中国银行办理自保金的汇款手续,一年7020欧元。拿到汇款证明,到留德审核部办理签证,并需要办理在德国的医疗保险,办理签证的时间是4-6周。
饮食
德国人是一个重口味的民族,这点跟中国人还是有点像的,当然我们的食物品类那是丰富得多了。德国人食物偏油,主食以肉类为主。
他们烹调肉食的方法,有红烧、煎、煮、清蒸,还有特制的汤等,一天的主餐是午餐,而午餐的主食大抵为炖的或煮的肉类,其肉食品以羊肉、猪肉、鸡、鸭为主。
但他们大多数人不爱吃鱼,只有北部沿海地区少数居民才吃鱼。他们特别爱吃马铃薯、色拉等。德国人吃起马铃薯来简直不厌其多。他们种出来的马铃薯,味道之佳,有口皆碑。德国人之所以把马铃薯当作主食,原因就在这里。
德国人在用餐时禁忌:吃鱼用的刀叉不得用来吃肉或奶酪;若同时饮用啤酒与葡萄酒,宜先饮啤酒,后饮葡萄酒,否则被视为有损健康;食盘中不宜堆积过多的食物;不得用餐巾扇风;喝汤或进食时忌发出声响;忌在咀嚼食物时与旁人讲话。
德国人喝酒有规矩也是世界知名的,他们吃饭时应先喝啤酒,再喝葡萄酒,要是反过来就认为是有损健康的。世界上喝酒最多的是欧洲人,而在欧洲人中又首推德国人。
德国人认为,两个人如果在干杯的时候,不正视对方的眼睛,是一种粗鲁的举止。应邀到德国人家中作客,千万别带葡萄酒去。因为此举足以显示你认为主人对选酒品味不够好。威士忌酒可以作礼物。
德国特色文化
开学第一天的圆锥礼盒:
开学第一天,德国孩子会收到学校的礼物,每人发一个巨大的纸杯,里面装满各种糖果。一些德国大学最近也开始兴起这种传统,开学时给学生们发纸杯,用来装可乐、红牛等饮料。
需要等20天的圣诞礼物:
12月5日晚上睡觉前,德国的孩子要将鞋子洗干净,放在门口,等着圣尼古拉老人晚上将糖果、小礼品塞进鞋子里。当然,只有平时表现好的孩子才有礼物。圣诞老人要到20天以后才来送礼物呢。
星期日不营业:
你也许不太清楚,在德国,除了教堂,不要想着在休息日或者可以称为“宁静日”的这天出差或是购物,因为没有地方会开门。
重新装修一下家里也别想了,因为在星期日挥舞着电钻是违法的行为。即使十分想把祖母的画像挂在墙上,也得等到周一才行。在星期日这天,大家只要尽情欢乐就好了。
德语的“谢谢”等于“不”:
在德国如果有人问你“需要喝点什么吗?”,你回答“谢谢”(danke),那么实际上相当于是回答“不了,谢谢”,而你应该说“请”(bitte),就意味着“好的”。千万不要搞错了!
芬达汽水做蛋糕:
记得芬达这种甜腻无比的橙味汽水吧,被无数人厌弃的汽水却是德国最受欢迎的甜点的原材料之一。fantakuchen意为芬达蛋糕,名字简单直接,味道甜美可口。
不能提前开生日趴:
如果你生日还没有到,想提前开一个生日party,在德国,这可是霉运的表现。因为开派对要有蛋糕和饮料,提前开party,蛋糕饮料吃完喝光,到了你真正生日的那天,家里什么都没有了,这也就意味着,你这一年都会是个穷光蛋。
德国生活主要禁忌
(一)在德国,不宜随意以玫瑰或蔷薇送人,前者表示求爱,后者专用于悼亡。
(二)德国人视数字“13”与“星期五”为不吉利。
(三)德国人对于四个人交叉握手,或在交际场合进行交叉谈话,也比较反感。因为这两种作法,都被他们看作是不礼貌的行为。
(四)与德国人交谈时,不宜涉及纳粹、宗教与党派之争。
(五)在公众场合忌大声喧哗。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十三
特殊类型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分为全国统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和校考三种形式。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校考等考试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或有关高校招生考试通知要求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实施。
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院负责组织和监督,由各考区、考点负责具体实施。
1.我省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专业)、舞蹈学类(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书法学专业实行专业课省级统考。
2.我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说明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对外公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评分工作结束后,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统一公布省级统考成绩和成绩分段统计表,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全省排位情况。
3.考生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准考证由考生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打印。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录音、摄像功能的器材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4.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笔试,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4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笔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
5.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面试,全省设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等3个考点,其中黑龙江大学考点承担戏剧与影视学类面试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承担舞蹈学类面试工作,哈尔滨音乐学院考点承担音乐学类面试工作。
6.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对书法学专业、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所涵盖和对应的专业划定合格线,考生于2023年1月11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是否达到合格要求。合格的考生,如需参加校考,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黑龙江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考生持合格证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所涵盖和对应专业的专业课校考。
7.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在参加声乐演唱科目或器乐演奏科目考试时,须自备两首曲目,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一首曲目,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演唱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演奏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乐谱。考生在参加器乐演奏科目考试时须将乐谱上交考点考务组。
8.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的考生,在面试时须素颜参加考试,不得化妆;需露出眉毛及耳朵;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
9.音乐学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生成公式。
视唱科目满分为30分,其他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各科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生成音乐学类各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1.4=声乐最终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1.4=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10.省招考院通过“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报送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省级统考的专业类别(含子类别)、报名信息、成绩信息、成绩分布情况等信息,供高校在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审查考生校考报名资格及上报专业校考成绩时使用。
11.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日程安排。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舞蹈学类。
(3)戏剧与影视学类。
(4)音乐学类。
(5)书法学专业。
(二)校考实施。
1.我省省级统考未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省内高校经省招委会办公室批准后,可组织校考。省外高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拟在我省设立考点的,需向黑龙江省招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组织。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前。若高校对我省省级统考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可与省招考院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2.省属高校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须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省内外高校须在考前一周,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同时上报考试工作方案(疫情期间还需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将视情况派人进行工作巡视、指导。拟组织校考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原则上不组织初选的高校不予审批在我省组织校考。未经批准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决。校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生高校公布为准。
3.校考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4.凡我省省级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应面向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省内高校招生的我省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承认我省统考成绩。
5.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招生的我省艺术类统考所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中进行校考。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参加我省组织统考的书法学专业、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所涵盖和对应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持“黑龙江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进行考试。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艺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7.高校校考结束后,通过“阳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上传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信息和校考成绩信息。省招考院下载校考报名和成绩信息,集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严格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监管。省内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按相关要求制定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需提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组织相关专业正式测试前一周,学校需报请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同时上报考试工作方案(疫情期间还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将视情况派人到校进行工作巡视、指导。
其他类型通知及篇二十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2019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坚持明晰定位、规范管理、择优选拔、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切实提高特殊类型人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并指导和监督所属高校开展相关工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监督在本地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工作,配合高校复核本地考生高考报名资格。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具体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公布审核结果,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加强对考生校考报名信息和高考报名信息的对比,加强对考生所持证书真伪的鉴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三、严格规范考试组织。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各地各高校要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四、严格规范录取行为。各地各高校要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其内容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相违背,不得与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矛盾。执行中不得更改原录取规则或增加额外的录取规则。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改革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考虑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标准,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五、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内容不得少于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完善考试仲裁机制。各地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有关高校要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项测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须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建立省级统考仲裁机制。
七、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高校,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相关单项招生资格或全部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应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2019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坚持明晰定位、规范管理、择优选拔、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切实提高特殊类型人才选拔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生源。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录取行为,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录取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