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总结有助于将以往的经验教训运用到今后的工作或学习中。总结不仅要关注结果,还要关注过程,思考问题出现的原因和解决办法。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同类型总结的一般结构和常用表达方式。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一
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清理清查烟花爆竹活动从20xx年12月27日开始,包括元旦三天假期,全体机关干部都没有歇班,一直靠在村里开展工作。开发区、街道党工委27日上午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街直部门、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各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加强调度和督查检查,党工委每天调度一次或者两次,根据当天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从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人物入手,进村入户,主要检查各小组入户情况,督促各管区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效果。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出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车、张贴通告、宣传口号、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办组织了两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印制600份区政府《通告》、制作240副横幅,分发到各村,在村内显要位置、主要路口进行张贴、悬挂,张贴标语3700条,发放一封信、明白纸14000份。逐村喷涂固定宣传标语,街办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在各村大街两侧、村头、村委办公室院前等人流集中或显要位置喷涂醒目的宣传标语140余条。录制了120盘录音磁带发到各村,各村广播喇叭全部响起来,每天至少三次进行广播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为清理清查活动营造了舆论氛围。
加大清理清查人员队伍力量。班子成员全部靠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60个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教师共1200余人,分成14个清理清查小组,对辖区内的企业、闲置房屋、废弃窑场、果园房屋、建筑工地、经营门头房,每村每户,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持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家庭,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对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重点户,实行重点清查,并以此户为中心,扩大清查范围到其直系亲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科技手段,使用先进探测仪器,对重点村进行检查。如望留屯村,历史上就是鞭炮非法生产的重点村,我们坚持白天集中检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一天检查一次甚至两次、三次。崔家庄村在清理清查中查出一户非法储存窝点,查获鞭炮2卡车,第二天我们又进行了复查,又查获鞭炮销售户退回的鞭炮一卡车。在严查烟花爆竹的同时,对浮烟山森林防火、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安全隐患一同进行排查,先后组织拉网式排查3次,排查村民13200户,企业84家,建筑工地16处,人员密集场所6处,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600处,排查重点人员110人,取缔3个非法液化气灌装站,查获鞭炮198件(四车)、鞭炮引线2宗、黑火药1.5公斤、硫磺3斤,群众私下丢弃的黑火药10斤左右、鞭炮引信2宗,查获收缴鞭炮火药和半成品原料150斤。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法拘留7人。
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组建了380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一般村设立5名信息联络员,重点村设立10名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139106、8136110、8138110),每举报一次,查实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同时,建立巡逻队伍130支、应急队伍60支。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由管区牵头,深入每家每户,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同时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与每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保证书。街办与管区、企业、院校,管区与各村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与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委会加以监督。同时街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签订安全责任书2万多份。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企业、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五户联保责任书”,把烟花爆竹、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邻里团结等全部纳入联保内容,联保户共同承诺,互相监督,共同承担责任,共签订联保责任书4.3万份。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近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四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扎实开展打击“四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并明确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针对“四私”产生的特点以及问题较大的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私产、私销、私运、私储行为坚决给予了取缔,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分别成立了打击“四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了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任务。
爆竹“四私”行为的力度。我县各乡镇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中,能针对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成集镇在检查中发现所属村组部分商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月4日,联合执法检查组会同该新区安全办、派出所开展了一次拉网式联合整治,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一卡车之多,并对违法销售当事人实施了行政拘留。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是开展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我们狠抓销售点的监管不放松,着重查规范经营、查隐患、查持证上岗、查产品渠道、查库存量,有效构建我县平安的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秩序。
通过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已进入旺季,因此,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松劲。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把握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乡镇(办事处)和基层派出所以及村组的力量,发动群众,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五
为认真做好20__年四季度至20_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六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x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x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x。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x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九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这次检查我镇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检查,我镇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主要对3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通过检查,净化了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是一项有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并预算好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具体抓,驻村干部与村负责人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二是实行“两级捆绑”,一级是驻村干部包村捆绑,负责对各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到位。二级是由驻村干部包组负责,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全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落实各级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奖罚分明的奖惩细则。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在烟花爆竹使用和管理安全意识,我乡组织了宣传、警区、安监办、广电、教育等部门,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管理预防教育系列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共出动宣传车x天次,张贴宣传标语和通告xxx张,悬挂横幅xx条,发放传单xxxx份,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培训,以会代训xx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民中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安全检查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放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在县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后,我乡相继召开了党政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巡查组,制定实施方案,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主要领导带领各检查组对各村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办、警区、综治办组成的巡查组不定期的对各村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x家,共缴获爆竹x箱,并设置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总之,我乡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适应风景线小区过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员工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统一性,根据项目对此项工作的布置,20xx年1月28日下午,举行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练于下午15时30分开始。胡小刚扮演业主抱一箱烟花爆竹欲从12岗进入园区,门岗人员阻拦,告知其政府要求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的危害性。业主配合工作应对其无法进入表示歉意。巡逻岗在巡查期间发现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立即上前阻止,业主配合工作则对其表示歉意。如果不配合,再次告知其后果及严重性,对不听劝阻的将直接采取应急措施或上报公安部门。业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但离园区较近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西侧通道,巡逻岗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如不听劝阻,应立即进行警戒,防止火灾或伤人事故发生。
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快速。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为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总指挥和各组人员分工。为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取得的.具体成效同事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实际、参演人员齐全,内容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参与员工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反应、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
2、秩序部应认真做好预案编辑审核,完善各项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到达准确位置开展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能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报请决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自救。
4、要加强救援演练的实战性,要在事先未知状况下不设脚本,实战检验各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及便捷的救援线路,方便及时准确到达事故发生地点。
5、各成员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熟悉各自工作内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为今后其他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二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xx〕27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各类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政府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摩尔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起来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临时零售经营业户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对于临时零售经营业户许可证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因这些制品在用药、质量、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存有不安全因素,极易因摩擦、碰撞或受潮自燃而发生爆炸,一定不能将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长期存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内,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的合格产品混库存放。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6日(阴历十一月初一)起至20xx年3月25日(阴历二月初十)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6日到20xx年1月31日,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加强合法企业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10家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15日,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6日到3月25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五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_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销、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如下: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决心和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制贩行为。具体标准:行动期间,每个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必须出动一部宣传车,每个村(居)必须设立宣传横幅6条以上,标语20条以上。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本着“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屋、不漏一人”的原则,全面彻底地搞好排查。除对原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庄及其周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外,对非传统生产村庄及偏僻区域和部位也要落实严格的排查措施,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要把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交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农村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和养殖场等部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彻底地排查。要在排查中确定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全面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包括包靠人员和管控措施。特别要从重点人员入手,摸清其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现从事职业等情况,防止因管控不到位而发生私自制贩烟花爆竹问题。安监部门要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燃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措施。对违反规定运输和燃放、违法携带和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要建立覆盖全民的有奖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掀起一场围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各村居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由区政府给予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行动期间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书记、办事处(管委会)主任引咎辞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要落实包靠人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杜绝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7个包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天候靠在所包靠村里开展工作;
(3)区委联合督查组要不定期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各基层单位和7个包村工作组、9个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督查。
和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成果和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取得的战果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3月20日前书面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教育系统良好的燃放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我校根据教委指示,扎实做好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校长李耘为组长的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夏庆刚、孙富强、廖尤万、陈柱明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学校对禁放区域的看护等工作落实。
1.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具体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
2.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3.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以此时间段为重点,明确禁放点看护责任人,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4.在放假前,通过散学典礼、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会对学生、及学生家长、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正确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禁止参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山烧钱化纸祭祖。
5.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20xx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为重点。
6.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学校检查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我校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教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县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