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三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1、厂房厂房租赁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厂房租赁期___年。
2、厂房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厂房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厂房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厂房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厂房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1、厂房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 元/度。水费是 /立方米。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1、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厂房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和归还
1、乙方在厂房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厂房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厂房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厂房租赁协议。
6、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1、厂房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厂房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厂房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单位: 村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月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等。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