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模板16篇)
报告可以通过图表、统计数据等方式来支持和展示观点。在写报告之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调研,确保获取准确和可靠的信息。通过阅读报告范文,我们可以提升自己对报告结构和写作风格的认识。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一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二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三
情境是一个名词,发音为qíngkuàng指的是这种情况。从赵的妻子的墓志铭。情境也意味着事物的背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xx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xx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xx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xx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xxxx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xxxx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xx县财政局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xx日在xx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xx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xx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xxxx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xxxx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x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x%。x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x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xxxx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xx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x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xx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xxxx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xx月xx日已对本单位xx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xxxx年x月xx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xxxx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xxxx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xxxx年x月xx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xxxx年x月xx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xx.x”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xxxx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xx县财政局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四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五
金融就是政府“财务管理。金融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其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六法组办〔2020〕3号)文件部署,六安市财政局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局参与、全市联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重点工作和成效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层层压实责任,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发展有方向、改革有创新、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成效。二是按照《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的要求,在财政门户网站设专栏,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项目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编制流程。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按要求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2020年全市共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315个,预算金额81733.9万元,2020年全市已实施项目677个,已支付资金73500万元,占预算的89.92%。其中市本级实施项目376个,支付资金19161万元,占市本级预算金额的84.55%;县区实施项目301个,支付资金54339万元,占县区预算金额的91.99%。
(二)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入库流程,新项目入库,先入储备清单,再申报进入管理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开通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有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即报即审、合规即报;ppp项目清理排查,防止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及时上报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ppp项目清单。二是认真研究市区共建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按照“谁主张谁支出、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六安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机制,切实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财政支出保障。三是开展ppp项目日常绩效监管。对市县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是否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进行监控,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根据ppp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参与部分ppp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据省厅下发的本年第三期通报,我市ppp项目落地35个、开工31个,均居全省第二。
(三)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降费政策,及时调整项目库;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工作,确保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及时转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和政策精神,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立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费标准执行规范,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门户网站适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授权,会同发改部门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政策,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在省定标准上降低10%,全年减收160万元。
(四)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装备、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一是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20年安排市公安部门办案业务费4488.4万元、市检察院办案业务费204.7万元、市法院办案业务费340万元、市司法局办案业务费66万元。安排市公安部门业务装备经费751.66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338.61万元,市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市法院业务装备经费295万元、市司法局业务装备经费155万元。二是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经费。2020年市司法局安排行政复议、督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等经费33万元。三是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了强化法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安排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经费58万元、法治文化建设经费14万元。
2021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除完成目标任务外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宣传,保障政策落实。与税务、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发挥稳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强涉企收费减免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变化和本地实际,继续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着重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和内容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从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向分配者、监管者转变,更意味着财政支出的不断透明化和规范化,一些预算单位已习惯过去的工作方式,难免会出现部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况。为此,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加大调研力度,密切关注重点部门,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不断强化ppp项目监管。对照ppp项目政策规定,用足用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准确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审慎预测财政承受能力;认真开展新入库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格项目入库审核,推动ppp项目规范健康发展;协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在库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预算编制和兑现工作,以及部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清算和资金结算工作。
(四)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经费保障。2021年继续加大对市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腿”。近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网信息“八统一”要求,树立“五星级服务”意识,做好评价回访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将前期已经出台的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零上门”。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锚定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省财政厅已公布的xx个办事事项,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的两次事项清单,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实际,已经梳理财政、国资两批次合计xx个已成熟办事事项。
为促进xx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并对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管理方面作出补充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经业务科室反馈我局未订立相关行政合同。
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局今年的年度计划非企业单位不涉及双随机检查,会计科、综合科等业务科室均已完成双随机检查。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已经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东丰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参加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开展财政法治课题研究等工作。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根据县司法局通知在x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执法主体确认信息,由县司法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则在省政府专门网站进行,及时完成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xx本。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审批一个事项,已通过x省会计管理云平台处理,实现无纸化办理,许可结果不但向当事人送达还推送x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站各一台,并建有电子证据系统对音像记录进行存储。只是目前业务科室对音像记录使用不积极系统中尚未有音像记录。在局内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供业务科室学习、参照。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xxx年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四)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涉企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后,转发了《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企业会计类和政府采购类共计x个违法行为的xx个具体违法情节予以描述,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并在财政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尚未有不予处罚案件发生。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审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各级各界代表深入浅出解读财政预算数据;结合乡镇实际,对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信息采取现场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努力确保为大众提供便捷、实用、通俗易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类财政信息。
准确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并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偿还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按月将全县债务余额和债务化解情况报市财政局。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梳理和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梳理xx县财政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xxxx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未发生需要开展行政调解的争议。
完善问政平台和投诉咨询处理渠道,全年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咨询、县长专线、信访案件等x起,已结案x件,无一引发复议及诉讼纠纷。
xxxx年行政复议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xxxx年行政诉讼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随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xx-xxxx年)》出台,我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员及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配合普法办工作。xxxx年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结合最新的财政政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与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领导带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学习,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和传达上级精神,并带头作中心发言、谈体会谈思路,不断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截止xx月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三个支部学习管理组,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养成爱学习的终身习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财政人员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等环节,边培训边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六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七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八
1.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强化在决策前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刚性约束。2020年共审查9项行政措施、5份行政协议、3项其他涉法行政事务。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为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40余条,代理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近200余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0份,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16件。乡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xxx大学校长xxx教授作主题为“***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专题讲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对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x个方面要求,制定了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以及文件清理等财政法治专项工作。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逐项落实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涉及我局任务分工,从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x个部分x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xx同志担任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x月,xx同志主持召开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法治思想,总结x年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持以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科研攻关特别是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市县镇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直达资金监督监控制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下达,x年x月底前将具备条件的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建设一批专项债券重大项目,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方面,及时出台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推动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对稳就业的政策支持,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支持“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等计划,推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一是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配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规则与工作标准,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开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行动。对我局x年x月x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全面清理,现行市财政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融入制度建设中,强化对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规章的公平竞争审查。二是组织全面清理我局涉及营商环境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我局没有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紧紧围绕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工作目标,树牢内控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2021年,以严格内控管理促制度执行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把党***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中,把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贯彻到财政工作中,进一步修订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手机app、市财政局文告、新闻媒体及其新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减税降费、政府和政府资本合作(ppp)、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及手机版网站共发布信息x万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x条;公开政策文件x件。
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我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相关主题分类项下集中统一公布。重要执法事项法律审核关口前移,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彩票游戏停销申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理有关工作,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
2021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件,受理x件。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审结率x%。已办结案件综合纠错率x%,较去年下降x%,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x件,其中一审x件,二审x件。已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无一起败诉,与x年度败诉率x%相比持续降低。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修改完善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证明和授权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
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总结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改进建议,印发部内各科室、各地财政局门参考,推动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行为。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监督财政权力运行,促进自身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的提升,做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办法》、《市财政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目录》,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努力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邀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xxx教授为局党组讲授***法治思想和民法典要义,组织部机关各科室干部、公职律师参加x年财政干部法治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周”,通过法治微视频展播、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营造良好财政法治氛围;举行我局新任命处级干部第x次宪法宣誓仪式,引导财政干部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
做好对已发布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举办市财政局2021年“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周”活动,组织部机关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参加中宣部、***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的第x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向全国普法办推荐x部优秀作品;开展市财政局2021年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报送活动情况。
继续将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指导地方财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在组织示范点单位“回头看”基础上,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各地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均衡发展,统筹法治财政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022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xxx大学校长xxx教授作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专题讲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x个方面要求,制定了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
(二)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以及文件清理等财政法治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逐项落实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涉及我局任务分工,从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x个部分x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
(三)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xx同志担任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x月,xx同志主持召开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x年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二、依法履行职责,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明显。
(一)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持以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科研攻关特别是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
(二)加强宏观谋划,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市县镇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直达资金监督监控制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下达,x年x月底前将具备条件的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建设一批专项债券重大项目,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推动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对稳就业的政策支持,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支持“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等计划,推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运行更加高效。
(一)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配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规则与工作标准,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开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行动。对我局x年x月x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全面清理,现行市财政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融入制度建设中,强化对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规章的公平竞争审查。二是组织全面清理我局涉及营商环境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我局没有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一)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紧紧围绕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工作目标,树牢内控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2021年,以严格内控管理促制度执行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中,把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贯彻到财政工作中,进一步修订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公开政策文件x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我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相关主题分类项下集中统一公布。重要执法事项法律审核关口前移,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彩票游戏停销申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理有关工作,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
五、依法化解纠纷,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复议为民,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21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件,受理x件。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审结率x%。已办结案件综合纠错率x%,较去年下降x%,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x件,其中一审x件,二审x件。已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无一起败诉,与x年度败诉率x%相比持续降低。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修改完善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证明和授权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
(三)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总结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改进建议,印发部内各科室、各地财政局门参考,推动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行为。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监督财政权力运行,促进自身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的提升,做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
(四)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办法》、《市财政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目录》,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努力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举行我局新任命处级干部第x次宪法宣誓仪式,引导财政干部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
开展市财政局2021年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报送活动情况。
(三)及时总结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有益经验。继续将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指导地方财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在组织示范点单位“回头看”基础上,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各地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均衡发展,统筹法治财政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022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一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物理整合,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理。截至2020年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7个,进驻分厅单位5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710项,进驻各分厅的集中办理事项356项,部门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96.5%,80%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达83.2%。
2.落实“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我区321项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按照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停征、免征和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际,认真实施《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职权法定原则,将2个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二是公布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4.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优化商事服务,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整合”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16次,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13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家次。19个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跨部门联合检查体制基本建立。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成员单位在“信用·宁夏公共信息平台”按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xx区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应用到招投标活动、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贷款额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等领域,使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我区20家社会组织围绕政社分开、健全章程、履职尽责、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雪亮工程”,强化平安xx建设,搭建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搭建了94个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平台全覆盖。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六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202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8家(次),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87家(次),我区食品、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案件查办率均达到100%。七是推进社会自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在全自治区22个县区中排名第六;我区39个行政村和43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大力实施“三治”工程,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实施阶段性清零。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改造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空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9%。全面落实“河长制”,该项工作在2020年22个县区考核中位列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贺兰山攻坚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着力实施国土增绿行动,2020年新增营造林7700亩。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二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三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共简化各类事项手续48个,精简材料227条。其中今年以来共清理72条证明事项,压缩77个事项的承诺时限共545个工作日。其中不动产登记事项清理45条,原办理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压缩至全部5个工作日办结,平均提速66%;房管局、公路分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重点单位通过清理证件均有显著提速。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部分窗口已实行“5+x”工作日模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地税契税等多部门“统一收件、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工作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建立不动产交易综合窗口,1-11月通过综合窗口共受理不动产交易714件。我市探索“优化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用水、用气、用电”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探索将企业办理“用水、用气、用电”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实现“同时申请、同步审批”。截至11月,累计受理21家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房管、不动产、出入境、户籍办理、地税、公证、民政婚姻登记、交警均按规定推行周末轮班制度,制定周末人员轮班表。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四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方案》通知要求,县志办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等规定、《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方面存在:
学习不深入、对相关文件条例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到位,学以致用不全面;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没有站到全局高度去认识和重视,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
二、整改情况。以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义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地位,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依纪从政的理念,继续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并将以上内容列为周一集中学习内容,提升县志办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任务,加强培训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县志办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县志办具体业务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县志、年鉴、乡(镇)村志编修工作任务,推动县志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五
1.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事项尤其是民生实事中承诺的事项,努力兑现到位。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一是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办结率分别为81%、88%,答复率为100%。二是畅通网络问政、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整改到位。
3.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一是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二是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执法不规范、罚没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整改落实。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公开基本目录体系。二是建立代表委员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开放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三是全面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重点领域信息。
财政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六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1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