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介绍范文(19篇)
总结是一种对自己进行成长评价的方式。如何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国际政治的重要议题。以下是一些权威专家的建议和指导,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问题。
协议离婚介绍篇一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更具体说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第一种观点没有现行法上的依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尽管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且该条例第13条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但这些规定均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协议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自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此为反驳理由一。
依当然解释法,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当然在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效力自不待言。
另外,该解释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变更或者撤销作了规定。由此可以这样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与民商合同没有区别,在法律适用也并无二致。
特殊性可能主要体现在该解释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反驳理由三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审判实践,对于子女抚养、抚养费的支付及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也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生效的条件,并不以婚姻登记机关批准为生效条件。第二种观点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如上据述,该主张关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观点有现行法的依据,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自愿离婚的条款只有当事人自愿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待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登记证之日起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介绍篇二
夫妻婚期关系期间对外借取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应当共同偿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确定对外的债务由一方来偿还,这个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但有一定的`限制,因为是由双方的其中一方还债,这种偿还主体的确定,只有在对内时即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对外即对于债权人而言是无效的。所以,双方不能以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由一方偿还,来对抗债权人对另一方主张的还款要求。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夫妻共同债务转嫁给一方,此协议对债权人的债务保护是非常不利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据此可知,虽然离婚时双方约定了共同债务由一人偿还,但另一方仍然负有向债权人偿还借款的法定义务。但是,当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不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偿还此款后,可以离婚协议为据再向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进行追偿。
协议离婚介绍篇三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协议离婚介绍篇四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协议离婚介绍篇五
答:离婚协议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对此《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协议离婚介绍篇六
【案情】。
新加坡某建筑公司与重庆某制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由制衣公司为建筑公司组织建筑工人提供建筑劳务,由建筑公司承担工人出国所需手续、证件及机票费用。根据该《劳务合同》,制衣公司组织了若干名工人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制衣公司)根据与新加坡雇主签订的赴新加坡劳务合同,公开招收建筑工人,乙方(工人)自愿应招,并通过新加坡政府考试被录用。”合同还约定了如下内容:关于乙方的工作职责,约定“乙方严格按照雇主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随时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必须服从雇主或指定代表的领导与管理、违反以上条款的,乙方将无条件接受雇主的处罚”;关于对乙方的工资发放,约定“雇主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自主调低或调高计件工资制的定额单价;雇主将为一方在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乙方的工资由雇主根据合同留存各种款项后,3个月之内直接进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关于工伤处理,约定“乙方发生工伤以后,如查证属实,雇主将按照新加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并理赔”等。随后,工人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雇佣外籍建筑工人合同》,并向重庆某制衣公司缴纳出国费1.3万元。其后,工人赴新加坡务工,雇佣期满后回国。
回国后,工人向法院起诉制衣公司,请求确认与制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要求制衣公司退还出国费1.3万元。经查,制衣公司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
【分歧】。
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原、被告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二是原、被告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关于法律关系性质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原、被告之间构成外派劳务合同关系。理由是,被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当属于《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原、被告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外派劳务合同》;原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的《雇佣外籍建筑工人合同》属于《雇佣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理由是,被告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原、被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有具体约定,可见,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此外,在被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没有被告受建筑公司委托,以建筑公司名义招收工人的意思表示。
关于合同效力问题,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虽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但有关经营主体资格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违反后不影响合同效力,原告无权请求被告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原、被告订立的合同无效,被告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余下部分应予退还。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构成劳务派遣法律关系,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故合同无效,出国费应予退还。
【评析】。
笔者认为:
1、原、被告之间构成外派劳务关系外派劳务主要规定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中。商务部《关于做好境外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对外派劳务作了如下解释:“外派劳务是指企业与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中国公民到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从事上述境外劳务派遣活动的企业称为外派劳务企业。”从该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来看,外派劳务与劳务派遣最主要的区别应该在于法律关系性质的不同:外派劳务关系中,劳务人员和外派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外派劳务法律关系,与国外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法律关系,换言之,外派劳务只是一种外贸中介,经营公司和劳务人员之间并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对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显然不应仅仅取决于合同名称,而应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来确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劳务派遣合同》,而且合同也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劳动纪律等事项作了较详尽的约定,但约定内容的承担主体并非被告而是雇主新加坡公司,无论是工作的提供对象、劳动报酬的支付主体,还是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劳动纪律的管理主体,均明确为该合同的第三方即新加坡雇主,合同中并无原、被告之间关于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体现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工人若被雇主遣送回国,被告亦不负责向原告发放基本工资。因此,不能认定原、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亦即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劳务派遣关系。相反,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具有外派劳务合同的核心要素――为中国公民与外方雇主之间建立劳务关系提供中介服务。()而且,外派劳务关系中一般存在经营公司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以及劳务人员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这三个协议。本案中,原、被告及新加坡公司相互之间所签订的三个合同与外派劳务关系所包含的三个协议是相一致的。因此,原、被告构成外派劳务关系。
2、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结合本案,首先需要明确外派劳务是否属于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者禁止经营范畴。对外贸易法第十条规定:“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对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将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资格纳入商务部行政许可范围,故外派劳务属于特许经营应无疑义。被告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外派劳务活动,违反国家关于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规定,故本案讼争合同应为无效,被告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余下部分应予退还。
协议离婚介绍篇七
12月30日,原、被告签订一份,主要内容是: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商品房1套归男方所有,自1月至12月,女方每月给男方1000元;等等。203月,原告向姜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8月,被告要求与原告分手,并与原告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判决:1、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3、根据双方诉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被告辩称,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要求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因离婚协议书是在原告的胁迫下签订的,故不同意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审判】。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于月3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是否应当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判决分割原、被告的'财产。
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原、被告于年12月3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本院认为,该协议是以双方为前提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且如果按照该协议分割财产也有悖于公平原则,违背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因此,原告要求按照该协议分割财产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姜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原告不服,持起诉理由上诉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
协议离婚介绍篇八
原告戴某某。
被告秦某某。
被告辩称,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要求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因离婚协议书是在原告的胁迫下签订的,故不同意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审判】。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于12月3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是否应当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判决分割原、被告的财产。
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原、被告于月3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本院认为,该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且如果按照该协议分割财产也有悖于公平原则,违背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因此,原告要求按照该协议分割财产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姜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原告不服,持起诉理由上诉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
【评析】。
正确认定原、被告婚内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状态是审理本案的关键。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徐州召开了苏北片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认为,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探视权的约定等等,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括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具体形式。因此,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其一,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其二,通过登记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而本案原告最终选择了诉讼离婚的方式,此与双方订立协议时选择的离婚方式及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不符,不能启动双方离婚协议的效力。
故此,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不能根据双方尚未生效的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
协议离婚介绍篇九
____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______为主贷人贷的款_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的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____________所有,由____________给付______房屋折价款____________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____________万元—未还贷的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给付______的折价款____________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______有义务配合____________办理贷的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______不予配合____________办理房产转移而给____________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______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______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______支付____________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抚养,由________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____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____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____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______元;。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______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六、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七、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给对方。
九、如本协议在之行后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__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__。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一
双方于____年__月相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个儿子(女儿),名______。
现在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性,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对方全部负责,对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间交到__手中或转入指定的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女方/男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应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过户费有___方负责;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汽车归___方所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4)生意:以___方为法人的商业活动,由___方全权处理,任何盈利与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债务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对方。鉴于____方要求离婚的原因,____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张某,男,身份证号: ,汉族,住南京市×市×路×号。
协议人:李某,女,身份证号: ,汉族,住南京市×市×路×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南京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现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婚后购买两处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第一处房产位于南京市××区新寓×幢×室,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第二处房产处位于南京市×区×城×座×幢×室,购房合同是以男方、女方及双方儿子三个人名义购买,目前该套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房屋合同价 ,按揭贷款200,000元,女方为主贷,男方为辅贷,目前尚有元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现双方约定:
1、离婚后,第二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及按揭贷款人变更手续,剩余按揭款项元由女方负责归还;第一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最终产权归属一方承担。
4、双方共同财产无遗漏,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张财产权利。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双方婚生儿子由女方抚养,有关事宜双方约定:
2、每两年根据物价水平重新协商扶养费,直到儿子18周岁止;。
4、医疗费用中属于私人负担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当月支付。
六、男方有义务和权利至少每周给儿子打电话和每月探望儿子一次,探望时由男方负责接送,女方应予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或拒绝。每年儿子寒假、暑假由双方轮流照顾,法定节假日征求儿子的意见和双方的工作情况提前安排。
七、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签订: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二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熟悉,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名。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连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裂开,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全都看法,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男方抚养,伴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状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全部的位于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全部。
〔2〕债权与债务:无。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归各自全部。
四、违约责任的商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商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一次性支付另一方赔偿金20万元人民币。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商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三
协议人:xxx,男,19xx年x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1100xxxxxxxxx;住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xxx村。
协议人:xxx,女,19xx年xx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280xxxxxxxx;住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xxx村。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婚前由杨春霞父母建造民房正房x间及南平房、西平房x间,共计xx间房屋;现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后房屋归女方xxx所有。
摩托车及其他家用电器任由男方选择带走。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的处理。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对于共同债务(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由男方负担一万元,女方负担其他部分。
四、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等。
1、小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年给付抚养费3000元,在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大儿子由孩子自己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抚养费用另行约定。
2、男方可与女方约定探视孩子的时间。如临时或春节等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四
女方: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____抚养,____每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_人民币抚养费。____每月逢双周周_____上午_____点到____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_____点之前送回____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_市_____号_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注:离婚协议书可由律师代书,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夫妻双方可选择由双方聘请的律师在旁指导或者见证。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____所有,____配合____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____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____自愿自筹_____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元部分,由____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_________(签字)。
女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五
男方协议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协议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结婚,至今育有两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差异悬殊,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决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双方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二儿子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双方约定:大儿子、小儿子随男方生活,女方承担两子部分抚养费共xxxx元/月,从月起直至两子成年。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协议人双方现有夫妻共同房产包括:
位于省市区的按揭商品房一套(房产证编号:房地证字第号)在女方名下暂未供完,男方每月支付两千元人民币到供完房屋,待二儿子满十八岁时过户到两个儿子名下。
四、车牌号为xxxxxx的小汽车归女方所有。
五、女方经营的xxxx店铺中的股份归女方,由女方继续经营。
六、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共壹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女方承担柒拾伍万元人民币,男方承担肆拾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后发生的债务由债务记名者负责清偿。
七、双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完毕,并领取离婚证。
八、违反本协议的责任:
九、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条款已作出明确列明,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凭本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协议人:女方协议人:
日期:xxxx年xx月x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六
离婚协议人:张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王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条款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离婚夫妻债务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行使方式
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子女探视权行使方式
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周xx,身份证号
女方:王xx,身份证号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共同到____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在上述第三、四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银行存款等外,并无其他财产或债务,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财产、债务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七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现因________(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无子女,女方现在没有怀孕。
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1)男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号。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2)女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号。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3)男女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
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号。
d、其余财产:
男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女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
2、男女双方财产分割方式:
(1)男方向女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
a、在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在____月____日前首付______元,以后每(时间段)支付______元。
(3)男女双方个人所有的贵活用品,经双方协商同意,均归个人所有。清单如下:
a、男方贵活用品:
b、女方贵活用品:
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
1、男女双方均承诺,自己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未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双方也没有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若离婚后发现男女双方中任何一人,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离婚后,若因一方债务问题牵连另一方负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完全追偿。
其他要协议的内容:
1、女方对男、女双方财产状况有了完全了解,离婚后,女方不得以男方隐瞒财产或其他任何理由,再次向男方要求补偿,或分割财产。
2、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任何一方不得侵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违约责任的约定:
若男方未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女方人民币________元,或女方未按协议交付财产及履行过户登记等义务,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男女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八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____________生下一女,名为____________。目前双方都觉得婚姻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再需要维持婚姻关系,于是自愿离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儿____________由乙方抚养,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方式如下:。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月应支付的维护费为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认同孩子的实际需求在逐年增加。因此,双方同意每两年增加10%的抚养费,直至年满18岁。
3、甲方每月探望其合法女儿________两次。具体方式是甲方每月第二、四个星期五下午去学校接____________回原告住处,星期一上午送____________回学校。寒暑假期间,甲乙双方轮流抚养,这次由乙方照顾,以此类推。
三、双方对现有房屋的分割协议如下:。
1、婚后双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现房(即:市、区、路、楼、单元、房)归乙方所有;
2、房屋内现有的家具和家用电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应清偿仍欠银行的抵押贷款本息;
四、双方其他共同财产的划分是:。
1、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方所有;
2、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方享有和承担。
五、自己的衣物等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甲方应在离婚登记日前将个人所有物品搬出现房,否则视为放弃。
六、不及物动词相关程序的处理:。
3、双方办理按揭还款结算手续当天,双方共同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5、乙方应在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赔偿金;
6、甲方应在领取补偿前将户口迁出现有房屋。否则扣除定金5万元,剩余5万元由乙方在户口迁出后交付甲方。
七、相关处罚:。
2、如乙方因故延误超过三个工作日(含三个工作日),且未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内容自签订本协议时生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和/或最终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不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离婚介绍篇十九
我们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因婚后感情不和,现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经反复冷静思考,我们自愿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关系及抚养费支付方式:。
三、财产的处理:无共同财产。
四、债权及债务的处理:各自名下的由其本人负责。
五、其它协议:。
我们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如有欺骗、隐藏、虚假,责任由协议人自负。此协议书一式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协议人双方各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份。
男方:
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