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通用16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准确把握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实现个人的价值最大化。首先,我们要明确下面这些总结范文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总结写作的要领。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一
这一段时间看了几本书,也看了一些推荐感言和读后感,真的很是失望,广告气息太重,好像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部书,好的不能再好了,等你真正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你的感觉和人家的简直是千差万别了。
《洗澡》这本书也是这样,附在书上的推荐感言上说可以媲美儒林外史,让我看这本书时都是战战兢兢的,为什么会如此呢,总结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有了些年纪,又看了一些当代作家的传世之作,实在是不愿意去看过多曲折、狗血而又充满情色的故事吧。幸好,《洗澡》没让我受这份罪。
整部小说非常符合杨先生的一贯风格,平淡而贴合实际,每一个人物好像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有自私的,有龌龊的,有高尚的,还有各种纠结的。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新中国后改组的文学研究所展开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入骨三分,特别是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洗澡运动,更是情态百出,形形色色,我想这才是人类社会,才是真实的人,表面的高调下面就是这样一张张真实的脸,没有完美的人,说的永远比做的要好。
其中的感情主线应该就是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纠葛,姚宓是改组前研究所所长的女儿,在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中风的坚难时刻,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退学并与未婚夫分开,专心照顾母亲。许彦成是向往新中国而回国的有志青年学者,有一个大学同学的妻子,一个彪悍的妈妈,还有一个假小子的女儿,我认为他是一个对人情世故有些不开窍的人。
这两个人的相遇,让他们对对方都有不一样的情愫,感情的发展突飞猛进,见到了姚宓,许彦成才对爱情开了窍,但是时机却不是最佳。
许彦成的妻子杜丽琳是一个漂亮的人,有着标准美人的外号。许彦成是杜丽琳自已选择的丈夫,也为了他,放弃了和家人一起,陪同丈夫回到了国内。
面对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她是难过又理智的,理智到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真是感到悲哀,但是这就是现实存在的啊。虽然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始终没有突破最后的底线,但是在他们三个人的感情里,杜丽琳已成为了第三者。
我对这三个人的感觉不一,对姚宓是同情,对杜丽琳是可怜,对许彦成是有些厌恶的,担当是最大的理由。
读完了这本书后听说杨先生怕别人擅自续写破坏了她的作品,亲自写的续集《洗澡之后》,好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等看完了续,再补写一下感想吧。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二
这本书内容不多,一口气看完了,很感动,流了些眼泪。看到时候很心痛,一直被教授感动着,看完之后稍有空虚,因为教授的世界离我太远了,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品读并为止神伤,可是天亮了,伤痛都回来了,教授在天堂里。无论如何,看了还是有很大收获……死亡,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可不幸的活着也同样让人悲哀,而许多人并不幸福。我们过多的追求物质需要,可他们并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忽视了人与人之间互相爱护的关系基础,我们忽视了周围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感动的一本书。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三
个人很喜欢青春类书籍,正值青春美好年华,很想看看书中人物的青春是怎样的。本书讲述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都有一样的青春时光,都有那些让你想想就嘴角上扬的美好回忆,这本书使我对青春也有了自己的见解。
青春,有喜有悲,有爱有恨,有友情也有爱情。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一种过去了就回不去的状态,青春时,你会肆无忌惮的不管任何人不闻任何事,因为你会认为那跟你没关系,是你这个年龄不该担心的,青春时,你也会认为学习是一件痛苦的事,只有玩才对得起‘青春’二字,青春时,你会有青春期,萌发了爱情的嫩芽,你会有喜欢的人,暗恋的人,现在想想,谁的青春没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校园爱情呢。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四
第一点体会:字句竟是带感情的,人物性格不是描绘出来的,而是字句之中散漫出来的。这绝对是功力。谁说的只言片语立刻使那人物立了起来,有血有肉,使你不相信是虚构。罗厚的血气方刚简直跃然纸上。
第二点体会:荒谬的事竟也被她稀疏平常地表达,娓娓而谈,仿佛愠怒已被碾平,剩下一颗历经岁月却也平淡如水的心。
尽管雷雨是戏剧,洗澡是小说,在我看来都是讲故事,只是讲的方式不同,讲的内容不一。我把雷雨和洗澡放在一起是因为雷雨在我心目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确如一场雷雨,从酝酿,到积聚,最终爆发,虽潜移默化却是十分规律按常理,慢慢袭来,仿若一开始便能感知结局,却仍旧被结局震撼。而洗澡的前两章确如洗澡般闲适,但最后一章竟像是在洗澡盆里发现的鱼雷,瞬间轰炸,不带预兆,只是发生。在事情发生的节奏这一点上,洗澡的确是比雷雨高明,雷雨是在揭伤疤,洗澡却在扯伤疤。而洗澡却不如雷雨震撼,也许杨先生不求震撼,也许平淡无奇也是一种震撼。其实故事很平淡,三反这些背景读者大概也能猜到其无理,读者猜不到的是杨先生表达竟如此平和,大风大雨在她面前都失了颜色。前部分姚宓和许先生的地下恋其实平淡,但却是有味道的,像是蒙在葫芦里的味道,是陈年的味道,却不像老酒般陈腐,也还有新竹的嫩香。读杨绛的小说,观众读的流哈喇子竟不敢去擦,要吸回去,总期待发生什么,结果还是没发生,杨先生一带而过,我们也睁大了眼顺从。其实我读完最后一章总觉得有些许突兀,不知是不是杨先生别有用心,想借此讽刺这沧浪之水浑浊不堪,抑或我太期待姚宓会发生什么,而杨先生确实吊人胃口一般只字不提姚小姐。总之杨先生写东西如她这个人,如清风般带过,干净纯炼,字字珠玑却无丝毫矫饰之感,读来舒服,真如洗澡,而不用脱裤子,割尾巴。对于这本书我更欣赏杨绛老师的表达方式,而故事本身,只是杨老师的手掌上的细纹,她不过随意捡挑一二,没有震撼人心,但却丝丝入味。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五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杀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杀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杀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杀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死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引子。
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是我们所不应忽略的作品。这本书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广大读者,都公认是作者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就小说本身而言,其中首创的封闭山庄童谣杀人的杀人模式,以及《无人生还》问世后,后世的许许多多的作家写的向《无人生还》的致敬或挑战之作,又或是戏谑之作,都无不从某种角度上证明了《无人生还》一作在推理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位。笔者有幸得空连原作在内,阅读了这一系列的6部作品,又早闻由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同名剧本《无人生还》即将首次在沪上演,现在记下读书心得,算是在公演前对作品进行一番温习,也算是向诸位推荐一下这个作品吧。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犯罪小说作家,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统辖他们的女王”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部伟大的推理杰作。第一次读这样类型的作品,带给你的是震撼和不可思议。诞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这部作品,一方面保持了阿婆所特有的女性细腻的笔法,另一方面,不得不让人惊叹她卓越的构思布局能力。阅读这样的小说,面对这样的杀人动机,我们能体会到阿婆所认同价值观,但更重要的是享受其中本格推理所带来的妙味。
一口气通读完这个作品,我心中惟有赞叹不绝,如果说要我其中挑出稍许不满的地方的话,我想如果阿婆的另一个作品——《帷幕》能和《无人生还》结合的话,让波洛成为黑人岛的主人,主宰这整个杀人事件,或许更佳。因为,我想不出,一个以塑造大侦探波洛而闻名于世,有着世界侦探小说女王之称的作家,却以这样的一部没有侦探出现的作品,成为其一生的最高杰作,这是一种荣幸,又或是其他呢。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无法否认的是,《无人生还》已经超过了其本身的文字所能代表的意义,成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乃至推理小说的代名词。
二、《双曲线杀人》。
“本书是西村京太郎大展才华的登峰造极之作,是他的作品中评价最高的一部”
——林白版《杀人双曲线》封底语。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第一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赞扬花美的人是庸才,第三个赞扬花美的人是蠢才。或许这句话适用于大多数的场合,但是在推理世界里是行不通的。正如我前文所说,自从《无人生还》诞生以后,后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仿作。一些推理小说大师通过和《无人生还》中所运用的相类似的模式(童谣杀人或封闭山庄的杀人模式),来向阿婆的这个作品发起了挑战。在这些仿作之中,出现了不少构思巧妙,甚至比阿婆更甚一筹的作品。西村京太郎的《杀人双曲线》就是其中之一。
读推理小说,作为读者,欣赏作者的文笔是次要的,主要的则是跟随着作者的文字和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和故事中的侦探或刑警进行一番智力竞赛,看谁先发现真相。也因此,一般的推理小说家是不会在小说开头公布出他所描写的凶犯所使用的诡计的。但《杀人双曲线》却是一个例外。
小说的开头,作者西村京太郎就告诉了我们他在这个作品中所运用的是双胞胎诡计。故事以孪生兄弟抢劫商店为开端,伴随着在日本东北部的封闭雪山旅馆连续杀人案件,而逐渐走向高潮。两个看似不相关联的刑事案件,犹如平面几何中的双曲线没有交点,在阅读的很大一段时间内让我摸不着头脑。直到小说的高潮部分,真相逐渐被揭开,我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本以为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事件,却因为双胞胎的关系,在某一点上达到了交汇。发生在封闭雪山旅馆的案件虽然没有童谣杀人,但是以保龄球瓶的消失来代替死者的个数,从一些细节的描写不难发现,作者所仿照的是《无人生还》的模式。虽然是模仿,却因为双胞胎诡计的运用,而使这部作品在诡计运用方面较之《无人生还》,可谓青出于蓝。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杀人双曲线》中,和《无人生还》不同的是,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事件,凶手所采取的不被怀疑的方法又是一种独特模式,看完全书,不得不让人钦佩作者的构思巧妙。
总之,在向《无人生还》的挑战之作中,我首推这部作品。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在读完后发现,很大程度上,当年李幼斌、于小慧主演的国产刑侦剧《情有千千劫》,在主要的情节构思方面,有抄袭《杀人双曲线》的嫌疑,当然核心的双胞胎诡计除外。所幸的是,这更显示出《杀人双曲线》在向《无人生还》挑战作品中,占有令人瞩目的地位。
三、《童谣的死亡预言》。
“不愧是行人最高杰作,诡计、气氛、文字水准均在馆系列之上,不过建议还是先读馆系列,不然会有‘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感觉”
——网友gfinger。
打算有意阅读绫辻行人的《童谣的死亡预言》,完全是几位网友推荐的结果。由于小说开篇及中段的连续杀人事件发生,参照的是《无人生还》中封闭环境下的童谣杀人模式,也因此,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用着《无人生还》的模式去推断着小说的结局。但当我看到小说结尾,我只有讶然。和《无人生还》以及《杀人双曲线》相比,这部作品的诡计设计又是别具一格。看着被赋予侦探使命的剧团负责人枪中秋清在《从网中逃逸》一章中,向众人逐一说明所谓的四起连续杀人事件真相以及凶手在封闭环境下逃避嫌疑的方法时,我只有惊叹。而当最后真相的完全揭露,我只有讶然。读完这部小说,无论是凶犯的作案的动机还是小说情节设置,它让我颠覆了我之前所认为的固有的《无人生还》的模式。我甚至一度认为在《童谣的死亡预言》问世之后,运用在封闭环境下的杀人模式作为推理小说中的情节构思已经达到了极限,后世或许已经很难有人超过此作。虽然我很期待这样的作品出现。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方面,诸如日本人所特有的审美观、有关日本文学史的介绍,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兴致盎然。尤其我觉得小说的收尾,模仿的是《桃花源记》结尾的模式,更让我称道。主人公“我”在事件发生过后的某一天,重新按照当年的路径,打算再次寻找当年的雾越邸别墅时,没有结果,失落的心情,更增添了雾越邸别墅的神秘色彩,同时也反映了当年发生在雾越邸别墅的一连串的杀人事件的神秘性,联想到事件中合乎逻辑,一切人为的罪行以及那脱离现实的神秘力量时隐时现,更让人觉得一切是不可思议。以致让我在读完此作后难以忘怀。
四、《雪地杀机》。
“我觉得,这部作品虽然凶手的诡计并不多么高明,但是作者的巧妙安排和意外结局还是让这部作品成为独特的向《无人生还》致敬的作品之一。
个人觉得,东野圭吾是个很少让我失望的作家。”
——网友ellry。
又是《无人生还》的模式,又是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同样类似的情节,出现在了东野圭吾的笔下。对于这位作家,正如我上次写《恶意》时所给的赞语,和他生活在一个时代,能够读到他的作品,我很幸运。也因此,我是满怀期待读这位作家的这部作品的。
不可否认的是,东野圭吾的确是个写实风格的作家。像《无人生还》这样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件,在他的构思下,赋予了新的意义,至少它有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可能。
7位演员逐一失踪,幸存者想报警却又怕失去参演资格的矛盾心理,透过东野圭吾的文字而展现地淋漓尽致。东野圭吾在小说中所设置的三重构造,结局的意外性,让我值得细细回味。如此的结尾赋予了《无人生还》的一种全新可能,一切是充满着脉脉温情。当然就整篇作品来说,至少和此前读过的东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献身》以及《恶意》相比,个人稍显失望。不过此作毕竟诞生于《嫌疑犯x的献身》和《恶意》之前,也就不多苛求了。在向《无人生还》致敬的作品中,算是上乘之作了。
五、《名侦探的守则》之《要杀趁现在》、《最后的选择》篇“我个人实在是不太能明白,身为现代的作家,究竟是为了什么,还要去写活像金田一耕助那种带着复古风的推理小说?”
——东野圭吾。
写到这里,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看阿婆在《无人生还》中所使用的诡计。不难发现,是运用了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和童谣杀人两个诡计。但是两个诡计并不是处于并列地位,童谣杀人诡计为辅,其核心诡计是封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如此,我们在提到无人生还模式的小说,更多的,是指其运用的诡计和《无人生还》中的核心诡计类似。如果说之前我所列举的几个作品是向《无人生还》的致敬之作的话,那么接下来我提到的作品就带有戏谑的成分了。
摆在我面前的东野圭吾的《名侦探的守则》是一部以名侦探天下一大五郎为主角,大河原番三警部为配角的系列短篇推理小说集,天下一大五郎所面对的12件凶杀案,其中所使用的诡计,是我们广大读者在本格推理中所常见的.。诸如密室杀人、无头尸体等等。东野圭吾用夸张、戏谑的笔法将推理世界的秘密,这些诡计的真相展现在我们面前。其中《要杀趁现在》、《最后的选择》篇则是针对《无人生还》中所运用的两个诡计而写的。读这样的两篇作品,我始终是带着一种愉悦的心情。《要杀趁现在》中,东野圭吾将阿婆的黑人岛童谣复制成鹅妈妈摇篮曲,用他所理解的童谣杀人内涵去构思故事情节。《最后的选择》中,天下一大五郎收到一个叫做西野刑吾(个人怀疑作者对这个人物的寥寥数语的描写实际上是对作者自我的评价及期望)的人的邀请函,和其他9位类型不一的名侦探们聚首在孤岛之上,一起起的杀人事件随之发生。读着这样的文字,我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时而甚至是会心一笑。东野圭吾假托故事中主人公,让其时不时地脱离故事情节,给出自己对于该类型诡计故事的评价则反映了作者本人对本格推理发展至今,自己的一些看法。这些观点,一方面是对本格推理诡计的总结,另一方面作者带有讽刺的文风的笔调下,展露的是对时下推理小说的不满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期待。
如果说读《无人生还》等我之前所提到的四部作品,犹如是在品尝一道无人生还模式的大餐的话,那么再读《名侦探的守则》中的这两篇作品,则犹如是在正餐之后品尝一道精致的点心。如此作为阅读无人生还系列作品的收尾,我想是再好不过了。
尾声。
写完了,第一次写那么长的系列读后感,写完的感觉就是轻松。回顾我所记下的6部作品,我以为能够读过它们,我始终是幸运的。起初写这些读后感的时候,我对无人生还模式的定义是模糊的,但伴随着读后感写作的深入以及广大友人的探讨,让我对这样的模式有了更多的认识。当然在写的过程中,我依然有着些许的遗憾。首先,我列举的几部向《无人生还》,虽是名作,有些甚至是公认的推理大师们的最高杰作,但由于于个人能力所及,基本都是日系的,有一定片面性。其次,由于这些书的中译本大多尚未在大陆出现或说已经难觅,使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了些许不便。庆幸的是,印象中除《童谣的死亡预言》外,其他都有电子版本,或许这能虽满足囊内羞涩,仍渴望一读这些作品的读者之期盼。再次,正如我之前所提及的那样,在推理小说中,有不少是向《无人生还》挑战、致敬的作品,其他的一些评价甚高的佳作,如绫辻行人的《杀人十角馆》等,限于个人看过的推理小说有限以及个人选择收藏推理小说的类型癖好,就不在这里继续写下读后感吧。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自行选择阅读。
最后我想说的是,期待《无人生还》11月的在沪上演,毕竟阿婆自己创作的剧本和原著在结局方面有不同之处。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这样一部在推理文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
即使在炎热的一天看这本书,也感到身上凉飕飕。
看完之后我只是在想法官到底是不是对了。虽然有很多事情在不同的方向对错也许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有对有错,但我还是认为法官这样的人有些可怕了。
不论看小说还是看电影,看到杀手设计的“天衣无缝”的局或者游戏时,虽然很佩服这样的头脑,可终究还是害怕,只是期望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永远也遇不上,永远也不要认识。
有句话说坏人不可怕,有知识的坏人才可怕。运用高深的知识造诣去设计一些满足自己非同于常人的刺激,或是布下完美的局去报复,这样用别人生命填补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怕了,但尽管是你以为的天衣无缝,也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本书里法官布下的一切,即使他不写下漂流瓶我想终有人会解出来,但他也总想别人去瞻仰他的“艺术”,才自信满满地写下所有。可我不觉得他对了,法律灰色地带的案件或许还有很多,但这应该是促进它进一步完善的不是吗?法官认为让他们死在对所做之事的恐惧中是惩罚,可也正如将军所说这何尝不是等待的解脱。当每个人听到自己日日精心掩饰的罪行曝光之后,恐惧顿时充满了内心,他们时时刻刻的煎熬被放大,或许他们不死是一种更大程度的惩罚,我想害死别人还能心安理得的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的人毕竟很少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内心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永远比刀剑更能伤人。所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记起实习的时候老师讲到的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爱人比伤人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
初拿到这本《无人生还》,乍以为是一本常规小说。翻了下作者简介,顿时发现自己错了。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她的创作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共创作80多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著作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无人生还”的源起是一首童谣,“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作者将故事场景设置在一座无人到达的孤岛上,通过邀请信的形式,约了十位不同背景的人物来到岛上的别墅,为信里的“邀请人”服务。这十位受邀人,形色各异却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有着法律难以约束,但无法逃脱道德的制裁。最终的结果,十个人“离奇”在岛上死亡,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前来调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
故事的最后,作者通过死亡策划者的自述,以“飘流瓶”的形式将故事真相进行了告白——这使得之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滴水不漏。用今天的“潮”语来说,就是细思极恐。作为读者,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的慎密构思与细致描述,特别是对人物心理和人物对话的口语化描述,令人不忍释手。
除了那有些冗长的姓名,《无人生还》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佳作,值得一读。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
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六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生命即将逝去的老人,在这人生美丽的余晖中与当年的学生——米奇相约每个周二,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授于他人生的课程。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处处闪烁着思想的智慧;那有些吃力的声音,处处传达着无私的爱意;那时而调侃的话语,处处体现着心灵的坦然。他的勇气,他的幽默,他的耐心和他的坦然,无不让我看到这么一个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的老莫里,给我的心灵留下一片感动与宁静。
因为病情恶化,莫里失去了自理能力。翻个身,不时的调整他坐着的姿势,喂他吃一些打碎了的食物,甚至是为他擦屁股,都需要家人为他做。他的手抬不过胸部,他的头不能动弹,他全身的肌肉正一点一点地萎缩。在最后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是逼视着自己的肌体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的,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这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比直接死亡更为可怕。但你猜他怎么着?他把这视作为一种享受,他享受着像回到了婴儿时期,重新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有人给他洗澡,有人抱他,有人替他擦洗。是的,他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样的乐观又这样的带给我心灵一次又一次的震撼。
在这即将入秋的时节,我读完了这本书,也读懂了一个着实让我敬佩的人。当枫叶开始变得火红,随风盘旋的时候,我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像火红的枫叶一样,燃尽了自己不朽的生命,也点燃了我虔诚的心。
如果一个人被告知,自己人生只剩下短短几个月甚至更少时,他会如何度过这段时光?
我的答案:“起来,吃饭,治疗,睡觉。”
相信有许多人会选择这个答案。
一个叫莫里的教授,却修改了这个选项。
他的答案是:“起来,吃饭,治疗,上课,睡觉。”
当死神的利刃划过你的胸膛,带过一串血珠,你会想什么?
我的回答:“快逃,爸爸妈妈还等着我吃饭呢,最近的杂志我还没买……”
相信有许多人也会选择挣扎与逃跑。
一个莫里的教授,却偏偏不信逃能解决一切。
他站在原地,享受着剑贯穿胸膛的疼痛,品味着飘扬在空气中的鲜血。
他是明智的。
当死神向莫里伸出手时,他一颤,随之又平静下来。他觉得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时间回忆,甚至享受到再度成为婴儿的惬意。
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更多的人分享。于是,他开了一门课程,只有一个学期,14节课,学生只有一个。这门课只有一个规定:星期二上课。
14节课,从世界,到自我,从怜悯,到真爱。
最后随着我们的教授一起结束。
跨入此门者,必须舍弃所有的希望。
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教授违背了这个条例,他的口袋里攒满希望。正如他所说的,当人年老时,可以拥有40、30、20岁的自我,他的人生也就更充实。而当人死去时,他拥有的自我足以让他成为超过微软的老板的富翁。
只是更多的人不愿意这么想,他们想要回到过往。这没有错,但这样便浪费了用一生积攒的最宝贵的希望。
我们的老教授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努力把自己的人生和更多的人分享。病痛催(摧)不垮灵魂,一个伟大的灵魂,一个已经坐上死亡之船的老人,却像开告别演唱会一样,在船上向所有爱他的观众招手,告诉他们接受爱,接受自身的教育,别被世俗蒙蔽。
岸上,观众们用笑容拭去泪水。他们的人生依旧进行,但是已经随着老教授的船偏离了原本的航道。
即便都通往地狱,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航道。
选择一条特殊的航道吧,和莫里一样。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七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八
前段时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了,一开始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只是听过书名和它的作者――刘同,在看完电影后挺有感触的,讲述了“好学生”林天娇和“学渣”高翔,从偏见到和解,再到互有好感,反映青春期学生成长烦恼的故事。因为这部电影和平常青春电影里的谈情说爱不同,它是一个追梦的故事,所以我带着想继续了解、回味的心情,把这本小说看了一遍。
小说内容和电影情节并没有什么关系,刘同是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发,讲述了他十年逆袭人生的故事。书中有他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所经历的人和事,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告诉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
其中有这样几个章节最令我印象深刻。其中一章是“命与认命”,说的是人不能甘于现状,命在自己手中,所谓的命运也都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所以没有所谓的任命,而是要想着如何使自己的命运更加灿烂、精彩。还有一章是“谁认真谁就输了”,我觉得他和其中一章“仇人让我活得更带劲”是有联系的,做事要认真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但是当我把这两章连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明白了一点,对于你的“仇人”,你不能太把他们对你的评价放在心上,因为这些评价不一定是中肯的、公正的,甚至会伤害到你的内心,而你真正要做的是对得起自己。而“仇人”对你越是否定,你就越是要让他大跌眼镜,只有让自己活得更带劲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是自己。
尽管小说和电影是在说两个故事,但我发现了它们共同的主题――追梦。电影里的学霸林天骄梦想是考上清华大学;当高翔说出自己想飞的梦想时,老师说他整天不知道胡思乱想什么,后来他就用自制的滑翔伞在全校同学的面前飞了起来;陆田甜想当一个优秀的妈妈,却怕被老师同学笑话……其实梦想没有贵贱之分,只要它是合理的,我们都应该尊重,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操控别人的人生。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青春美好但却短暂,靓丽却又迷茫,我希望能抓住青春的尾巴,用这段美好的时光去好好规划我的梦,走上未来属于自己的精彩路途。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九
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我还是无法放下书,还是想看书,没办法,几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学,就是改不了,言归正传:从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小说一开头竟然同时进行了八个人的心理描写,这是我从未见到的,我对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在整个小说中都曾经多次进行过很多人的心理描写,这对作家的能力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八个不同经历的人必然是八种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尽相同,事实证明阿加莎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说实话我,我完全被这个最伟大的女性侦探小说家骗了,我从一开始认为欧文先生不在岛上,后来知道他在岛上,后来认为他是十人中的一个,到后来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这十人中的一个,但看到结尾才明白自己错了,法官竟然就是欧文先生,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法官一开始确实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但是他的年龄和他在整个团队中所成为的领导者角色都让人感觉这么一个老先生是杀人凶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说实话如果你要我说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认同,但我认为这确实是在所有牵强的解释中最好的解释。
孤岛杀人案这类的故事是最难以写的,因为你可能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无法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尝试这种写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确是开了孤岛杀人案的先河。一个女人,能有如此大胆的想象,如此缜密的思维确实让我自愧不如。
其实我是蛮想学心理学了,不过听说心理学不好就业啊。真的是这样吗?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杀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杀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杀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杀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死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故事从这首缭绕着死亡之音的童谣开始: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可怕的是,十个人的死完全符合这首童谣!比如安东尼是喝水时被噎死的,罗杰斯是砍柴时被斧子劈死的……更可怕的是——桌子上有十个士兵小瓷人,每死一个人,小瓷人就会碎一个!事实证明,凶手就是他们其中一个,会是谁呢?!
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笔尖流淌出一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仿佛让你进入了案件中去参与这件事一般。而且她的风格也很特别——别的侦探小说总是先给你一个结果,让你心里有了底,再让你跟着侦探去调查,不会让你感觉它有多么恐怖,而阿加莎则让你参与进了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所以看这本书时我总觉得脊背发凉、手心冒汗。
即使在炎热的一天看这本书,也感到身上凉飕飕。
看完之后我只是在想法官到底是不是对了。虽然有很多事情在不同的方向对错也许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有对有错,但我还是认为法官这样的人有些可怕了。
不论看小说还是看电影,看到杀手设计的'“天衣无缝”的局或者游戏时,虽然很佩服这样的头脑,可终究还是害怕,只是期望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永远也遇不上,永远也不要认识。
有句话说坏人不可怕,有知识的坏人才可怕。运用高深的知识造诣去设计一些满足自己非同于常人的刺激,或是布下完美的局去报复,这样用别人生命填补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怕了,但尽管是你以为的天衣无缝,也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本书里法官布下的一切,即使他不写下漂流瓶我想终有人会解出来,但他也总想别人去瞻仰他的“艺术”,才自信满满地写下所有。可我不觉得他对了,法律灰色地带的案件或许还有很多,但这应该是促进它进一步完善的不是吗?法官认为让他们死在对所做之事的恐惧中是惩罚,可也正如将军所说这何尝不是等待的解脱。当每个人听到自己日日精心掩饰的罪行曝光之后,恐惧顿时充满了内心,他们时时刻刻的煎熬被放大,或许他们不死是一种更大程度的惩罚,我想害死别人还能心安理得的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的人毕竟很少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内心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永远比刀剑更能伤人。所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记起实习的时候老师讲到的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爱人比伤人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写给那些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的一部作品。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
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文化盛典上,《谁的青春不迷茫》获封年度“最佳励志书”。
这几天已经习惯了熬夜,只为追看这本《谁的青春不迷茫》,职来职往的达人老师刘同的倾心力作小说。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自己深省思考,曾经付出的努力也会让自己会心一笑。看一个奋斗小青年用他自己的亲身十年经历逆袭人生,全面剖析青春的每一次匆匆迷茫,每一次迷茫中获得的心痛感动,每一次感动中隐含的辛酸泪水。
你的青春为谁而迷茫?答案只有自己最清楚,青春是一种状态,每个人都会面临选择,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到尽头。有的话只能靠药物的麻痹才能说,有的人只能靠酒精的挥发才有自己,有些情只能靠时间的短暂才能珍惜。我希望自己数十年后蓦然回首时,会有这样的感慨:那些年,汗水洗刷脸颊,拼搏穿越龙门,只争青春!这一生,豪情划破长空,壮志直冲云霄,青春无悔!
现在的我们正值青春期,一个人的青春是从20岁开始,30岁结束。青春被称为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迷茫,有希望,有成长,有伤,有苦,有泪。但人人都想重返青春,因为青春最美好,人生中所有犯2的事都是在青春中获得完结。书中有一在日记“命和认命”“喜欢一个作家是命,在不打折的时候花钱买他的书是认命”这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共鸣,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家的书,自己攒下早餐钱买他的职场书,坦白讲,之前我也会怕自己还小,看不懂但我还是坚持买,这就是认命,但我看懂了书,和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命。其实,所有处在青春的人,买关于青春的书,不希望其中告诉自己怎样避免发生青春中的事件,只希望告诉自己,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如此,如果告诉我避免,但那又有什么用,等老了,再遇到,那样更惨,连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玩完。坦白讲,看完这本心灵鸡汤,我最大的感受是: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了就去做。文中有一日记“人生的一碗面”让我哭了。面,很平常的食物,而这碗面,是奶奶做的最后一碗面,在每一个最后一次之前,都会有一个预兆,而你想不想让它成为你的终身遗憾,就得看你,其实,只要将它记录下来就不会遗憾,很多人因为入世不深而错失良机,在这本书中,作者因为担心自己英语不好,而错失去英国录制节目的机会,所以,吃一堑,长一智,遇到机会,绝不放过。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因为,有过迷茫,才懂得成长,因为,有过孤独,才懂认清自己,因为,不被理解,才懂得认清朋友。因为,青春有过迷茫,所以,前途才会一片光亮,人生中,若没有迷茫的这种人生,不叫做人生,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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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一
《枪炮病菌与钢铁》,这本读了快两个月的书我终于读完了,可以说这是我今年读到的我最喜欢的书。刚开始我以为是讲枪炮,病菌,与钢铁的发展历程顺便讲点人类学史的,但是读了之后显然有些“标题欺诈”。
本书的核心论点是讨论为何各个大陆的文明发展的如此不均衡以及为何某些文明要比另外一些文明更发达,首先要说的是本书的写作逻辑我个人非常喜欢,前三部分以一个一个元素为主要内容(如植物驯化、动物驯化等)第四部分将这些元素应用到对各个文明的分析中,逻辑非常的清晰。
作者认为,不同社会之所以在不同大陆得到不同发展,原因在于大陆环境的差异,而非人类的生物差异。只有在能够积累粮食盈余的稠密定居人群中,也就是依赖公元前8500年左右出现的农业崛起作为粮食来源的人群中,才有可能诞生先进技术、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和其他复杂社会特征,才可能发展出枪炮、病菌与钢铁。所以农业生产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我认为如果在这本书之后看《人类简史》的话,会对人类史产生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其中比较关键的三个节点是: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具体就不展开说了。总而言之,我强烈推荐这本书,因为它远远不止是人类史或者社会学这样的词就可以概括的,同时,本书还具备很多引人思考的现代意义。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二
为什么是欧洲大陆征服了美洲和非洲,为什么不是印第安人等消灭欧洲人和亚洲人?作者认为决定各地区的发展的因素与人种无关,而是与生存的环境有关。
不同的气候决定了可以驯化的植物种类和数目的多少,从而又决定了可驯化的动物种类的多。足够多的驯化植物和动物提供足够多的卡路里,使得粮食有大量的剩余,促进人口的大量增长。圈养的粮食与动物又决定了人类从狩猎游牧的方式逐渐成为定居聚集的生活方式。人口大量增长,粮食有剩余使得供应专职人员成为可能,于是,技术发明、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文字得以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人口的增加。文明由于环境的南北轴线或者东西轴线不同,使得传播的难易程度有所区别。
由于人口稠密且聚集的生活方式,加上人与动物亲密接触,这为致命病菌在人群中流行提供基础。欧亚大陆人口的基数大,一次次致命病菌的接触产生的免疫力,这成为了以后摧毁屠杀各种土著人的重要原因。
当欧亚大陆的文字、战马、枪炮、病菌全都准备好的时候,印第安人等存在的新大陆就这样被占据,土著人被无情宰割。
本书通过大量的论据论证作者的观点,可读性强。作者提出一个问题之后,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事例与对问题的深度剖析,引导读者跟着作者思考,最后再得出结论。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三
第一点体会:字句竟是带感情的,人物性格不是描绘出来的,而是字句之中散漫出来的。这绝对是功力。谁说的只言片语立刻使那人物立了起来,有血有肉,使你不相信是虚构。罗厚的血气方刚简直跃然纸上。
第二点体会:荒谬的事竟也被她稀疏平常地表达,娓娓而谈,仿佛愠怒已被碾平,剩下一颗历经岁月却也平淡如水的心。
尽管雷雨是戏剧,洗澡是小说,在我看来都是讲故事,只是讲的方式不同,讲的内容不一。我把雷雨和洗澡放在一起是因为雷雨在我心目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确如一场雷雨,从酝酿,到积聚,最终爆发,虽潜移默化却是十分规律按常理,慢慢袭来,仿若一开始便能感知结局,却仍旧被结局震撼。而洗澡的前两章确如洗澡般闲适,但最后一章竟像是在洗澡盆里发现的鱼雷,瞬间轰炸,不带预兆,只是发生。在事情发生的节奏这一点上,洗澡的确是比雷雨高明,雷雨是在揭伤疤,洗澡却在扯伤疤。而洗澡却不如雷雨震撼,也许杨先生不求震撼,也许平淡无奇也是一种震撼。其实故事很平淡,三反这些背景读者大概也能猜到其无理,读者猜不到的是杨先生表达竟如此平和,大风大雨在她面前都失了颜色。前部分姚宓和许先生的地下恋其实平淡,但却是有味道的,像是蒙在葫芦里的味道,是陈年的味道,却不像老酒般陈腐,也还有新竹的嫩香。读杨绛的小说,观众读的流哈喇子竟不敢去擦,要吸回去,总期待发生什么,结果还是没发生,杨先生一带而过,我们也睁大了眼顺从。其实我读完最后一章总觉得有些许突兀,不知是不是杨先生别有用心,想借此讽刺这沧浪之水浑浊不堪,抑或我太期待姚宓会发生什么,而杨先生确实吊人胃口一般只字不提姚小姐。总之杨先生写东西如她这个人,如清风般带过,干净纯炼,字字珠玑却无丝毫矫饰之感,读来舒服,真如洗澡,而不用脱裤子,割尾巴。对于这本书我更欣赏杨绛老师的表达方式,而故事本身,只是杨老师的手掌上的细纹,她不过随意捡挑一二,没有震撼人心,但却丝丝入味。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四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还剩九个人……七个小兵人,用刀砍木棍;一个砍自己,还剩六个人……四个小兵人,出海去逞能;一个葬鱼腹,还剩三个人……两个小兵人,坐着晒太阳;一个被晒焦,只剩一个人。这个小兵人,孤单又影只;投缳上了吊,一个也没剩。”一切的阴谋都从这一首童谣开始。
十、九、八……三、二、一小兵人的数量在不断减少,活着的人也在不断减少。一种死亡的气息,一种在劫难逃的感觉慢慢逼近。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一张网,一张凶手为每个人量身定做的天衣无缝的网。用不同的人名,不同的方式;将十个人聚集在一座岛上,一座荒岛上。此时,审判与死亡就已开始。
叮!生命开始了倒计时。
晚餐时分,一个不知名的声音开始控诉所有人的罪责。贵族少年撞人,管家夫妇拒给主人解药,女子引诱孩子向深海游去……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背负着人命,可却都是在法律范围内无法制裁的案件。于是,凶手顶着伸张正义——绝对的正义之名开始了他的谋杀。
第一晚,一个人便在吃饭时了,第二个人中了氰化物,在昏迷之后长眠不醒了;接着第三个、第四个……每一个的死亡方式都与那首童谣不径相同。这首英国的古老童谣成了贯穿小说的线索,也成了十个人的死亡方式。
耳旁似乎总有一个呓语式的童声,它在轻轻吟咏这歌谣,在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带着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犹如在童真的面庞上忽然出现嗜血的表情一般,让人在极端的对比中感动无形的痛苦。像被人噎住咽喉一样,不得喘息,无法逃脱。
凶手就在十个人之间,没有人知道下一个的人会是谁。随着人数的减少,恐惧、彷徨、不安一点一点吞噬着自己的内心与理智,活的时间越长的人,罪恶也就越重。因为他最后所承受的不仅是死亡的痛楚,更是精神的折磨;在绝境中的苟延残喘,去争取下一秒活命的可能。
在《无人生还》当中,谋杀手段的巧奇自然不言而喻,整人的布局更是令人目眩神迷。但在华丽地作案手段之下,阿加莎.克里斯蒂对人性的了解,对人性的剖析更令人敬佩不已。这早已超越单纯的侦探解谜,步入了心里剖析的殿堂。
在绝境中,有人心头坦然,因为多年来已无法承受负罪感所带来的痛苦;有人不以为然,因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有人惶然,以为自己所作所为并无过错,却真实地造成了他人的自杀;有人凄然,梦里都能看见去的无辜者不甘地模样。从贵族到底层,来到岛上的所有人都揭去了身份的伪装,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表露了最真实的一面。其中一部分人渴望生命,他们不惜利用一切代价来确保自己的平安,却在良心的谴责与幻像中送上了自己的命。可全部的人都在渴求解脱,或生或,被岁月掩盖了这么久的事实终究铺在了阳光下。
在文章的最后,凶手交代了一切。根据事实,人们可以推断谁是凶手,可是那样不容松懈的境地,理性与判断力已经为零,每个人都是凶手。所以,十个小兵人,一个也没剩。
人性的悲哀在文末的剖白中无法抑止。海中的荒岛犹如失落的人心,在罪错的反忍中变得无所凭依。文明在孤岛上荒芜,道德的流放地万物萧条,无人生还。
即使在炎热的一天看这本书,也感到身上凉飕飕。
看完之后我只是在想法官到底是不是对了。虽然有很多事情在不同的方向对错也许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有对有错,但我还是认为法官这样的人有些可怕了。
不论看小说还是看电影,看到杀手设计的“天衣无缝”的局或者游戏时,虽然很佩服这样的头脑,可终究还是害怕,只是期望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永远也遇不上,永远也不要认识。
有句话说坏人不可怕,有知识的坏人才可怕。运用高深的知识造诣去设计一些满足自己非同于常人的刺激,或是布下完美的局去报复,这样用别人生命填补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怕了,但尽管是你以为的天衣无缝,也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本书里法官布下的一切,即使他不写下漂流瓶我想终有人会解出来,但他也总想别人去瞻仰他的“艺术”,才自信满满地写下所有。可我不觉得他对了,法律灰色地带的案件或许还有很多,但这应该是促进它进一步完善的不是吗?法官认为让他们死在对所做之事的恐惧中是惩罚,可也正如将军所说这何尝不是等待的解脱。当每个人听到自己日日精心掩饰的罪行曝光之后,恐惧顿时充满了内心,他们时时刻刻的煎熬被放大,或许他们不死是一种更大程度的惩罚,我想害死别人还能心安理得的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的人毕竟很少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内心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永远比刀剑更能伤人。所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记起实习的时候老师讲到的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爱人比伤人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无人生还》是英国著名的推理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的一篇推理小说。
18__年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尔奎。一战期间,她参加了英国和红十字志愿队,从事救护工作。在此期间,学习了大量药物和毒物知识。因此在她的侦探小说中,也有大量的用毒杀人的片段。
《无人生还》讲述了一个孤岛杀人的事件。八位客人和两位仆人分别收到了邀请信,被邀请到士兵岛做客。十个人各怀心事的去到了岛上,登岛的当晚,即遭遇恶劣天气,因此被隔绝在孤岛。
随后更是一个个遭遇了离奇事件。每间客房里都挂着写有关于十个小兵人的童谣的镜框;餐桌上摆放的十个小瓷人。
随后,十个人一个个按照童谣的死法死去。每有一个人死去,餐桌上的小瓷人就会少一个。人们都希望能找出一个办法拯救自己的生命。但是天气很糟,岛上没有离开的办法。
荒岛很小,四周没有躲藏的地方,凶手只能在他们中间。人们之间彼此怀疑,唯一幅都是以上帝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叙述。
随着小说人物的一个一个死去,事件的进展却越发显得悬念丛生。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风浪停息,警察上岛,只有十具尸体。
这篇侦探小说没有其他侦探类型小说所共有的侦探及其探案过程。大部分篇故事和逃不了的“罪”。
老法官沃格雷夫:对杀戮有这无比强烈的欲望。做了一辈子法官,却认为法律约束了他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因为“有的凶手犯下的罪不受法律制裁”。于是法官按照年幼时的一首童谣,设计了一桩完美杀人事件。
家庭教师维拉:她为了心爱的男人获得遗产,故意让主家小男孩溺水,然后让人们认为是意外。
修女布伦特:佣人与他人有染,未婚先孕,被她赶出家门,后投河自尽。
医生阿姆斯特朗:开始行医时业务不熟练,造成病人死在手术台上。
将军麦克阿瑟:下属和妻子有染,于是让下属执行一次他明知有去无回的任务。
上校隆巴德:干过一些不到的勾当,可能在一些地方杀过人。
公子哥马斯顿:撞死两个小孩却毫无悔意,社会危险分子。
前警察布洛尔:作伪证,导致他人死亡。
佣人罗杰斯夫妇:主家有严重疾病,发病时拖延治疗,随后占有其财产。
后9个人虽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被老法官以正义之名制裁了。道德虽然也能约束人,但不是人人都受到它约束。法律虽然能制裁犯罪,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能被察觉并制裁。小说里的“凡罪恶必会遭刑罚”也只是一种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已。
以前一直很喜欢读关于推理类的小说,因为这很惊险,很刺激,能带给人新鲜的感觉,喜欢有惊喜,喜欢有期待的感觉。随着一层层薄纱被揭开,随着一层层迷雾被推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喜出望外的感觉总是让人舒服,又惊奇。每次读一本推理小说,总是会受益匪浅,越看越喜欢。荒岛上仅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凶手。但他们接连死去,无人生还。那么谁是杀人犯?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人吗?如果不是,那么他(她)如何在死去之后,还能使自己的杀人计划照常实行?他(她)为什么杀人,又为什么给自己也贴上死亡标签?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显然把自己逼入了创作的险地。面临此景,侦探小说作者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天才的构思自圆其说,另一就是假托“心理悬疑”“奇幻”一类低劣手段胡说八道。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这首英国的古老童谣成了贯穿小说的线索。十个被害者先后像歌谣中描述的那样死去,使之带有谶语的色彩。它使这小说的文字冷飕飕的。你的耳旁似乎总有一个呓语式的童声,它在轻轻吟咏这歌谣,那漫不经心的声调中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犹如在童真的面庞上忽然出现嗜血的表情一般,让人在极端的对比中感到无形的恐惧。
从风和日丽到惨雾弥漫,小岛由度假胜地变成了人间地狱。这部英国的小说,会很容易地让你联想起英国的天气:多雨、阴冷。暗夜中的大海隐去了波澜壮阔的一面,冷峻地窥视岛上的一切。当海边也成为谋杀现场之一时,从沙滩上退去的海浪便留下一抹忧郁,让人担忧死亡之吻的再度来临。尼罗河上的扑朔迷离,扰乱的是读者的智慧,而《无人生还》中的大惑不解,扰乱的是人们的心弦。
克里斯蒂似乎是深信人性本恶的。在谋杀案中,几乎每位出现在现场的人都有作案动机。克里斯蒂在对每一位嫌疑人加以排除时,都顺便嘲讽着他们的阴暗一面。凶手预先在留声机中放置了录音,在众人上岛后逐个宣布了他们的罪状。原来每位上岛者的心头都藏有一个秘密:军官为了泄私愤故意将下属派往危险之地;医生醉酒后动手术致使病人死亡;女孩儿为了帮情人获得遗产故意制造了一起事故?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指控,小岛变成了审判之所。
在绝境中,有人心头坦然,因其多年来已无法承受罪恶感带来的痛苦;有人不以为然,因其从不曾以自己的罪错为忤;还有人惶然,有人凄然。但无论怎样,从贵族到底层,岛上的所有人都揭去了身份的装扮,在最残酷的现实面前表露了最真实的一面。渴望生命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想法,渴望解脱则是所有人的企盼——困境或道德上的解脱。如果说“波洛三部曲”里还有波洛的幽默作为调剂,那么《无人生还》则从头至尾充满压抑的悲腔。克里斯蒂的嘲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声色俱厉的批判。同时她也变得更无情——那首童谣无异于一份判决书,将这些待死的囚徒送至刑场,先让他们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而后蒙上头罩,再将枪口抵上他们的额头。那种等待中的煎熬带来了无法承受的沉重感。也许,当你在深夜读这本书时,会听见他们大口的喘息声。
“他们究竟是谁杀的呢?”直到小说临近终结,这谜团一直困扰众人。最后是一份神秘的自白解开了谜。真正令人吃惊的,不是行凶者那难以为人察觉的作案手段,而是他(她)的身份和动机。人性的悲哀在最后的剖白中无法抑止,海中的荒岛犹如失落的人心,在罪错的反思中变得无所凭依。文明在小岛上荒芜,道德的流放地万物萧条,无人生还。这部小说在此时变得深刻起来,当后世的读者一再感叹克里斯蒂“目眩神迷”的写作技巧时,似不应忽略她笔下流露的哀叹之声。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五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它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之所以令我感动,那是因为它非常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美国旧社会黑奴的悲惨生活,在多重压迫下的黑奴生活,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无论身处何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乐于助人,噩运并未打倒他,他依然乐观。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优点,比如:他善良、忠诚、能干、精明等,还任劳任怨地帮助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
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卖掉,就无奈地连夜逃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不惜选择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十分辛苦。伊丽莎伟大的母爱和坚定的信念令我感动万分。
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她天生就拥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还是坏人。一旦他们需要帮助,她就会用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的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和精明,从吉琳身上学到了平等待人的美好品质,同样的,我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原来这个星球上并非到处是阳光一片,还有许许多多的阴暗面。可喜的是,在这些阴暗面下,依然生活着一群意志坚定的人。
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六
刚开始看的时候一度因为记不住人名而想放弃,后来在本子上把名字一一罗列,从上了岛开始故事就开始精彩而不拖沓,整个故事情节十分紧凑。
孤岛上的几个昼夜,都是幕后真凶布下的天罗地网。通过文字读出了其中无声的尖叫。
当幕后真凶显露身份的时候,除了一声惊呼,我也感到一丝迷茫:他真的可以代表上天惩罚这些人吗?与恶魔决斗的骑士,在击败恶魔的瞬间,身染恶魔之血的自己,也成为了恶魔。
同为恶魔,真的可以惩罚其他的恶魔吗?“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感觉能完美诠释这部杰作。
命运无常,死生一定。
一次性,不带停顿看完的书,作为悬疑在我看来很是经典,很是出色,知道是阿加莎的作品之后,其实有一种冲动把全部的系列看完,也算是一种心愿吧哈哈哈哈。
这本书的内容更多的是从一个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一种近似于密室杀人的案件吧。被带到无人岛上,十个人,十人全部死亡。
可能会想要后世知道,又想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个完美的疑团,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认为很是绝妙。
这十个人的出现也从来不是一种巧合,算是,旁观者看待下的犯罪后逃匿的分子吧,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的罪过。
所以那个人会站出来,作为审判者,给这些人类一个应有的审判。
最终,也枪杀了自己,留给世界一个谜团。
如果不是那份手稿,没有人会知道事情发生的缘由与始末,更多的是一种猜疑,更多的是一种惋惜。
那个行凶的人呢,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旁观吧,看似没有出手,处处却都是自己的痕迹。
看了是一种引人入胜,更是一种高明。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十个人都罪有应得吗,至少从表面上是这么显示的,十个人都有自己的罪过,十个人,无一幸免。
可是如果去想想,或许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罪过,都有自己的错误。
而这些错误,我们以为会被人遗忘,百般挣扎,最后无法逃脱的,其实是我们自己啊。
没有一个人无罪,每个人都背负一定的罪孽活在这个人世间,每个人都背负一定的冒险。
我们要怎么去面对自己的这段人生,我们又要怎么去面对自己曾经犯下过的罪孽,逃避是一种方法,可是我们也看到了,内心急剧的煎熬,而最终的结果,也一定不曾放过我们自身,也不曾离开过我们的生命。
上帝的审判终会到来。
这本书号称是阿加莎老奶奶最经典的推理小说之一,豆瓣上更打出了9.1的高分。啃了一周才把娱乐至死和nologo看完,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这篇小说很短,半天不到就看完了,虽然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感觉,还是想谈几点:
1、该书不能算是推理小说,如果不看结尾那封信,读者无法根据文中的情节推断出凶手是谁。说是惊悚类更合适些,杀人的过程很玄乎,导致看到太投入,被门铃吓了一跳。
总之还是值得一看,借用以前同事的名言:降低期望值,提高满意度。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杀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杀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杀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杀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死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大概5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收尾了这本书。我的感觉就是:侦探小说想要自己完成推理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要读的更仔细,发现更多疑点(虽然最后还是搞错了凶手,不过最后几个人的死亡顺序我还是分析出来了滴。
这部书是很精彩的,作为阿加莎·克里斯蒂(阿婆)的代表作,这部书不像《东方快车谋杀案》那样运用大量对话,展现凶手的心理,也就是杀人动机;又不像《尼罗河上的惨案》那样分析杀人的手法(当然这部作品与以上两部并不属于同一个系列,没有太多的可比性)。《无人生还》在最终揭秘了凶手,并且让我觉得跳进了一个坑,读完才想到:怎么就不能假死呢?这部作品逻辑非常清楚,并且在具有逻辑性的同时展现了十个人十种不同的性格和背景故事。这部作品更深层次的,其实是展现了罪恶与正义的辩证关系:正义者是否应该始终秉承自己的正义之道,有时或许超过法律限制,去审判一名罪恶者的死亡?另一个角度说:罪恶者真的是有罪吗?在这里呢,我就要安利一下了,如果有兴趣并且觉得胆大的人可以去看看《明星大侦探》的“恐怖童谣”和“又是漂亮惹的祸”这两集加在一起就是《无人生还》。
以上是我读完这部作品半个小时内的读后感,随便勾勒几笔,加入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或许有误,不喜勿喷。
我愿与谁也不争。
《无人生还》阿婆的一本侦探推理小说,这本至所以能称之为经典的原因,不仅仅是有新奇的手法,而是我看来更有精心设置的大背景,文中人物不少,时隔许久印象稍有模糊,先由一切的设局者“法官”说起在最后的陈述书中,他称自己为了正义杀死了其他的“罪人”,但最后自己也成了手染鲜血的罪人,其中二个令我记忆深刻的女人,其中一个是严谨到有些刻薄的老处女,她厌恶一切不符合自己心中那杆秤自以为神圣的人和事,她不爱去海滩,因为有貌美女郎穿着比基尼,她认为这一切不堪入目,而后,得知自己的贴身侍女未婚先孕时,赶得她最后投河自尽,另一个是受过教育,聪慧又灵敏的少女,她因未婚夫的遗产被未婚夫的小侄子继承去,心存妒忌,怂恿这8岁的小侄子自己流到海上礁石,导致了悲剧。
这三人代表了三类人,第一像法官,以自我的标准为标杆,嘴里说着病态的正义,第二,那老处女,以他人的言论为自己的意志,觉得全世界都得一个样,这二种精神方面过于强横,不讲理的让他人遵从,第三种,那少女,出于私心或因物质或因自己的妒忌心,定要夺回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三个书中人物个性极端,当事与愿违时表现了极端的残忍,最后落得下场凄惨。
其实,真正该与人争的,不是这些俗物,而是永恒的艺术,自然,包容他人,坚持自己,与真实坦诚相对,不为外物期,让心静下来,只怀抱一片温柔,让暖阳入心,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