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合同(热门14篇)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违约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合同的编写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和责任的分配。合同是由双方或多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规范交易行为。要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交易双方的意图和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范本,请大家参考。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所出租的房屋乙方用于商业目的。
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205省道牛角垭隧道口(原收费站员工宿舍楼)。
装修和附属设施:房屋系清水房,未装修;水、电到户,天然气未开通;院坝、厕所等由乙方使用和管理。
租赁期限为六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租金:租金为固定价,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要求提高租金,按人民币40000元/年计算,按年支付。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的租金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后每年度的支付时间在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装修,不需要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亦不得擅自干涉乙方的装修。租期期间届满后,乙方有权撤除装修内容,且无需要将房屋恢复到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初始原状。
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转租权。在转租时,乙方有权向次承租人收取装修折旧费等费用。转租后,根据本合同产生的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由次承租人享有和承担。
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在租赁期内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维修期间不减免租金。因其他不归结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并减免此期间的租金。
租赁期间内,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或有其他妨碍乙方经营的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作准备的投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实现本合同目的的费用)。租赁期内,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在持续30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应向甲方承担当期应付金额的25%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在当年度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在当年度期间届满之日停止经营。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平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二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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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三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甲方愿将房屋租赁给(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从20xx年xx月xx日起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期限到20xx年xx月xx日止,为期20xx年。房屋全年的租金xx元整人民币为净收。
二、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租房的原则,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房租需提前半月交清租金如未按时交纳,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承租他人。
三、乙方同意房屋在使用中途自行终止合同、损害房屋(达30%)或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租赁期间房屋租金为净收,房屋的维修、水电、税金等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爱护和管理好门面及所有财产,如有损坏,必须造价赔偿,乙方如需重新装修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装修。合同期满后房屋须无偿交给甲方,如擅自拆除,甲方有权按其装修费用等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承租后,必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如出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涂改、复印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四
北京居住证制度主要是围绕破解“城市病”的难题,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科学制定人口总量中长期调控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完善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等人口调控措施,落实人口调控属地责任。下文是北京居住证制度的相关消息,欢迎阅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口。人口的聚集,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城市病”,加剧了城市负担,同时也制约城市化发展。据统计,北京人口20xx年就已超2100万,由此导致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更是北京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在本次市委全会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也成为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
大多数城市都有人口规模的目标,北京在20xx年前制定的目标是到20xx年人口达到1800万。城市规划中有关人口的总规划如何制定,人口总量如何制定是一个需要多方衡量论证的事情。“是回到1800万还是放宽到2500万,下一步怎么做很有学问。”陆杰华认为,人口的总规划需要参考的指标很多,包括城市经济发展、资源容量等。
北京要做新的人口总规划,应该先将城市定位明确。陆杰华说,1993年提出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北京的定位是国家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历史名城,人口规模的控制则主要从经济和就业角度考量。但的城市发展和局面不一样了,北京未来会将城市功能定位成怎样的,直接影响到人口调控的效果,只注重数量上的宏观概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模式并不创新,而是后置的末端管理手段。
“自由迁徙”说的永远是候鸟,而不是国人;完全放开北京的户籍,可能引发的是北京人口的几何倍数增长,这自然很不现实。但是,只管理、不服务的暂住证制度,已经饱受诟病,不仅仅加剧了城乡二元户籍体制下的身份歧视,还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在北京居住了一二十年,却还是“暂住”,听起来就是个“中国式笑话”。于是乎,在暂住证和户籍制度之间,也便发明了居住证。
居住证,当然有其进步意义。就上海、深圳等已经实行了此制度的城市而言,居住证制度在当下这种户籍制度之下,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城市福利的公平。而北京市相关负责人也表态,“居住证制度可以附载社会服务功能,比如与社保福利挂钩”。同时,居住证如果开始实施,意味着为1984年开始实施的“暂住证时代”画上了句号。这都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但是,居住证毕竟不是户籍。在北京获得居住证,虽然能够在某一些福利方面可以等同于北京市民,但是,居住证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关于居住证,也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悖论:如果居住证能够被赋予和城市户口一样的社会福利,那么,居住证也阻挡不住全国人民往北京涌入的势头,即便房价再高,也是一往无前;如果居住证不能解决更多的福利问题,则可能就是暂住证的一个更名,但实际上,也确实没有多少意义。
城市之所以有大小之别,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在于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不是说,每个城市都应该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或拥有同样的发展规模,也不是说市民都应该有同样的收入,而是说,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和居民,都应当拥有同样的权利和福利。比如说,在北京市的高考生,能够上北大清华的几率,不应该比其他城市高,各种医疗资源也不应该过于集中。唯此,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城市规模才有可能达到“大河有水小河满”式的共同发展愿望。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五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六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七
1、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4、连缴个税或社保半年,凭证可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11月30日前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
5、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八
在北京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对于政策的制定已经酝酿了一年多。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里对居住证持证人在城市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而作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落地政策,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需要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申请材料。随后,这些材料将汇集到区公安机关,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居住时间和就业、住所、就学状况的材料将一一“过筛”。
10月28日起,来京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或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点击链接进入“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经过实名注册后,申请人即可进入“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请办理居住证”平台,完成信息填写、预览确认等操作即可完成网上申请。待服务平台审核成功后,申请人可查看系统受理通知,并按“网约现场受理时间”到流管站或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
服务平台提供的网上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和申请办理居住证业务,只受理申请人本人的网上申请,不接受委托代办。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九
北京市今年已经实施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北京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今天发布,市政府法制办就此进行了解读。根据公安部规定,非户籍人口应当先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另据介绍,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非户籍人员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保障机制及积分落户制度,是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制定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暂行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研究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等问题。
《居住证暂行条例》去年10月21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今年4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本市在条例授权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权限范围内,对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制度做出了规定。办法规定: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来京人员,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公安部之前废止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给实践中如何证明“来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非户籍人口先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本市的实施办法采取了一种与公安部通知要求相衔接的写法:“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申报暂住登记”,以保障居住证制度的平稳实施。
实施办法中所说的“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针对居住证申领材料审核涉及来京人员就业、住所、就读等多种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审核机制,但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实施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向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
实施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在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制定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暂行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研究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等问题。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十
明确了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办理居住证的办法。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形成工作意见,为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集中办理居住证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不用再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也不用再到网上预约。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十一
实施时间:《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已经20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理条件: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3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4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5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十二
增加了两项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解决了只有暂住证才能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问题。
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将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作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有效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解决了部分流动人口只有暂住证才能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问题。(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
对已领取居住登记卡的群众,如符合新增两项居住时间证明材料之一条件的,可持居住登记卡和证明材料,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换领居住证。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十三
北京终于确定了暂住证退出舞台的具体时间。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市发改委主任卢彦在做《关于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今年下半年,北京将出台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政策。至此,被提出多年的居住证制度终于确定了落地时间表,北京结束暂住证时代也将进入倒计时。
去年7月,当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就指出,我国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除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外,还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建立,中国将告别暂住证时代。”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暂住证的主要任务是社会治安管理,没有规定持有暂住证者能够享受怎样的权利,又该承担怎样的义务;而居住证更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既划定了申请的政策红线,也规定了持有者的权利,突出了公平性。
对于北京而言,居住证制度到底应该怎么落地?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九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同时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等六方面便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坦言,早期,在京非本地户籍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中,最缺失的就是教育,但近几年这类服务推行得较好,转移人口子女在京享受义务教育也更容易了,但对于幼儿或高中等延伸教育的普及,北京还有所欠缺;而由于外来人口就业不稳定以及转移接续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外来人口在京享受和本地户籍居民相似的社保待遇仍然难度较大;此外,外来人口住房等资源也存较大缺口,这些都是北京在逐步完善居住证制度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每当政府和业界提到居住证制度时,必然绕不开积分落户政策。而此次,卢彦在明确下半年北京将出台居住证制度的同时也表示要稳妥推进积分落户。单菁菁直言,其实,实施居住证制度,说到底还是因为部分城市因综合承载力不足,不能完全放开落户而采取的“两全之策”。因此,在居住证全面替代暂住证成为外来人口新的身份管理、登记制度后,更多人关心的其实是往前更进一步的落户门槛将随之如何调整。
此前,《北京市通州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工作方案。
要点》曾明确,通州区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
随后,业界有消息称,通州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有6个,包括:持有《北京居住证》满十年以上;在本区有住房或者租房满八年以上;985工程或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毕业硕士(脱产)毕业等。虽然当时通州对此立即予以否认,但业内直言,北京真正的积分落户政策严格程度或不亚于此。
北京居住证合同篇十四
2016年,申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将无需再自行出具社保缴费记录。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一项中,如果是租房者,最新要求是只需出具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而之前要求由居委会出具的允许房屋出租的证明被取消;如果是居住亲友住房的,最新要求是只需出具房产证、亲友双方身份证,原来要求出具的亲友关系证明以及房主确实居住于此的证明也被专门模板的声明所代替。2016最新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经办人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办理报告(由申请单位撰写,需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事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7)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系户籍地计生政策外生育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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