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范文(20篇)
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产生的思考、感悟和触动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借用一些修辞手法和表达方式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艺术效果。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一
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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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二
汪曾祺的书我读的不多,这本《五味》是从妻子“嫁妆”中翻出来读到的。初读之下如饮淡茶,字里行间氤氲着一股阅尽世情怡然自得的意味,又饱含时光交错历尽沧桑的智慧。
就象翻开首页,便是《葵·薤》,开篇引用《十五从军征》,“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迸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如同说他自己的文章。这篇《葵·薤》从汉乐府写到《齐民要术》;从诗经写到嘉庆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从内蒙、山西、北京写到江西、湖南;从饮食写到了创作;最后意味空长的提出: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这些话语,写的是饮食,言下之意指创作,话外之音又何尝不是直指人心,直指人性,直指人生。
作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全书不过一百余页,然而古今中外,莫不涉猎;江南塞北,山川河流,如数家珍;各种各样的珍馐美味,家常小菜,奇风异俗,娓娓道来,仿佛在看一部吃食的百科全书,又象是观一部嬉笑怒骂酸甜苦辣的大戏。
五味如茶,足堪细品。读一遍是读不完的,就如写到祖父喝茶,“喝的很慢,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热爱美食的人大多热爱生活。在汪曾祺身上这句话得到完美的诠释。很多的食物,本身是何种味道其实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蕴含在其中的回忆,当时的情感和悠长岁月中的淡淡忧伤,以及由此伸引而来的从容与淡然。
如同和周作人同名的那篇《故乡的野菜》,“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现在水利大有改进……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拳拳赤子之心,无关风月,亦无关岁月。
看他写三年自然灾害时,自制口蘑豆送给黄永玉,“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在日记里写道:‘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的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字里行间透出的自鸣得意让人失笑之余却又不无敬意——三年苦难的日子留下的竟是这样温暖的记忆,这要有个博大的胸怀才能做到吧!我想。
书里还有个关于孩子的段子,是说北京的绿豆糕不加油,不好吃,但因为他有一阵胆囊炎不宜吃油,才买了一盒,他的孙子“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他觉得不可理解。在《逐臭》一篇中,说道美国朋友招待他吃臭起司,以为他吃不来,“我连王致和臭豆腐都能整块整块地吃,还在乎什么臭启司!待老夫吃一个样儿叫你们见识见识!”
《五味》在封底加了大约是编者所写的.一段话,里面有句:“读其文,如睹其人,好一个可爱的老头!”我很认同这句话,可惜书里没照片,不识此老真面目。直到后来机缘巧合,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汪曾祺文集—散文卷》,里面有张汪老与小孙女在沈阳“怪坡”的照片——老头左手牵着孙女,右手拎着圆形带边的夏凉帽,微皱着眉头炯炯有神看着镜头——果然有些老顽童的风范。
这些年,经历过人生的一些有苦有甜的况味,愈发觉出《五味》中的真实和平淡是何等的可贵。我也曾试图想仿照汪老的做法,将马兰头在盘子中码成“宝塔状”再浇上麻油、香醋,可惜“宝塔”却总是垒不成,奈何奈何。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三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四
“我的记忆是忠实于我的,忠实得甚于我最好的友人。”全诗一开篇便将记忆这一抽象的事物幻化为忠实于诗人的最好友人,让记忆的形象一下子便清晰了起来。纵览全诗,没有一句是直接摹写自己如何涌起记忆的感觉的,而是通过“燃着的烟卷”、“百合花的笔杆”、“破旧的粉盒”、“颓垣的木莓”等等组合的意象,把自己的“记忆”形象化、立体化。那一个个意象充分体现出作者生活在百无聊赖、郁闷烦躁、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状态中,仅有那唯一的一抹亮色“百合花的笔杆”,就如同一片荒地中仅剩的一点零星绿意,那便是希望的化身,作者精神支柱的化身。那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是作者缺乏活力的生命看不到希望,能依靠的仅剩下那一点点回忆和手中的笔杆罢了,充满了孤独寂寞与苦闷。“它是胆小的,它怕着人们的喧嚣”隐隐透出了诗人内心的脆弱,有逃避现实的想法。“它的声音是低微的,但它的话却很长,很长”,回忆在现实的面前显得是那样的弱小,但在慢慢的时间与空间中,记忆却成了诗人唯一可以抚慰自己心灵的避风港。“它的话是故旧的,老讲着同样的故事”,诗人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去回忆过去的事,这中所透出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回忆似乎已成为诗人唯一一个获取生活信念的途径了。回忆并不全是美好的,这中间也是有“夹着眼泪,夹着太息”的部分的,但那些痛苦不同于现实中的痛苦,也正因为有了那些苦,才让回忆变得完整,变得更加让人感到珍贵。“它的拜访是没有一定的,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越是没规律越是显出诗人对回忆的依赖,显示出了大部分时间诗人都是生活在回忆之中。“但是我是永远不讨厌它,因为它是忠实于我的。”在最后诗人再次强调回忆是忠实于自己的最好友人,一个“永远”一下子升华了诗人在全诗表现出来的对回忆的无限依赖的感情。越是依赖回忆就越是体现出诗人对现实的悲伤与无奈,只有在回忆中诗人才能找回暂时的心灵的宁静。全诗一直都沉浸在那淡淡的哀与愁的感情基调之中,那种无奈,存活于现实的苦闷,在诗人对回忆的诉说中尽显无疑。依赖于回忆生存,只因现实太让人失望。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五
说实话,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小说,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也没有认真拜读过,知道郭靖、张无忌、杨过等人物,基本上也都是通过观看一部部精彩的电视剧。开学初带小孩子到图书馆时,看到一本《读金庸,说教育》的书。闲暇时翻开一看,不禁被深深吸引,也被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所蕴含的教育理念所折服,也忍不住拿起了金庸先生的小说。
从金庸先生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感受到他字里行间的大气,也可以看到非常细腻而又打动心扉的爱情,读之令人荡气回肠,韵味无穷!然而,当你掩卷深思,跳离那些大侠,抛开武侠精神之外,我们却看到的是他小说里关于家庭教育的讨论和深思。
一个人性格以及品格的养成,往往和家庭教育有着莫大的关系。
先来说一个失败的案例吧,就是《神雕侠侣》里的郭芙。作为“侠之大者”代表郭靖的女儿,却因自小得到父母宠爱,性格骄傲自信,自小娇生惯养,不懂人情世故,莽撞任性,知错不改..将门却无虎女,除了承接了黄蓉的外貌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而造成这些性格的原因,和她的家庭教育究竟有没有关系呢?答案是肯定的,作为父母的郭靖和黄蓉,一个太过关注事业,一个习惯护犊,当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曾指使武氏兄弟欺负杨过,而这些却没有引起父母足够的重视,导致她习惯被母亲捧在掌心呵护,被周围的人吹捧,养成了刁蛮任性,不知天高地厚的后天性格,成为金庸小说里又一位不讨人喜欢的女性,而这些,她的父母必须负家庭教育失败的重大责任。
关于家庭教育,金庸小说里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算得上是一个,尽管父母只有在他很小的时候和他生活在一起,但是却从小教会了他很多做人的道理,影响了他的一生。第一个就是诚信,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早在幼年时期,就被别有用心的坏人抓去,且让他身受重伤,逼他说出义父谢逊的消息。那求生不得的痛苦煎熬可想而加,但当殷素素问他是否说出了义父的下落时,张无忌昂然回答:“他便打死我,我也不说。”此一言,足见少年张无忌对于诚信的坚持,而这些家庭教育,对他的成长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无论武功已经是天下第一了,还是当了明教的领导者了,依然待人有礼,诚恳做人,而一个人成功人的特质之一就是在待人处事的时候必须真诚和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而这些,应该是和他小时候受过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另外一个性格就是孝顺,当得知义父谢逊被人囚禁了,无论多么大的困难,都要去解救他,这些,和《宝莲灯》里的劈山救母的沉香一样值得尊敬。
金庸先生笔下的武侠世界大气磅礴,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尤其是他笔下英雄们“儿童时期”迥异的成长历程和最终的结局。不管是作为担当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还是作为担当学校教育的老师,认真研读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确实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六
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七
金庸先生的全集,一箱子书快递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里的五层小书架根本摆不下这么一大箱子书,于是放在小书桌下面搭脚的踏板上。4月初买的这套书,到目前为止看了大概16本,还有二十本没看。之前有写过单本书的读书笔记,现在整套书读一小半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一些肤浅的感受,于是便以读书感的形式记录下来,此为上篇,文字肤浅,也为后面的读书留有余地。
最开始看金庸,不知道从何下手,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书嘛有几册略为翻过。后来,反其道而行之,倒着来看。于是打《鹿鼎记》起头,开始慢慢往下看。这样看,刹车便有点刹不住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写的着实精彩。故事情节,无一不让人沉迷其中,一捧起书便难以放下。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有个别时候废寝忘食看书,但是,成套成套这么看下来,历时这么久,看金庸的书还是头一次。从来没有这么着迷,钟爱看书,这是其一。其次呢,金庸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基本上没有重复的。你看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这故事情节太假,刀斧痕迹太明显怎么样。相比较现在的网络小说,虽然热门,但是你会明显感觉到就是虚构,太假,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却不如此。经典就是经典。
看着看着,越发佩服金庸先生!真是学识渊博,文学大家不为过!书中的各门各派,武功招数,天下大事,讲的是有理有据,各有出处,绝不是信口雌黄,乱编一同。举个例子,《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所使丐帮神功——降龙十八掌,那是出自《周易》。“降龙十八掌”中的“时乘六龙,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群龙无首”...这些耳熟能详的武功招式你会不会觉得很亲切?其实,十八掌的全部招式除第十式“双龙取水”出处不明以外,其它十七掌皆来自《周易》。除此之外,在金庸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人物,都是有迹可循。金庸先生作品中地域跨度极为辽阔,要想写好各个地方的地理地貌,风俗习惯,人文风景等等,这都需要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非学识渊博无以成此书。
另外,在人物塑造方面,大家应该是了解较多。金庸笔下所写的众多人物(极其次要的人物除外),各个是有自己的.特点的。可以说是在人物塑造方面,极为成功!你谈论起这些人物中的任何一个,脑海之中无不浮现出这个人物来,长相如何,武功如何,性和如何,经历如何,独具特色,几乎没有重样!15部书,人物几何?这恐怕真是难以做到吧!
看了十来本,只是有了上述一点薄见,如食美味佳肴,我现在只是刚嗅到它传出来的香味,看到它的模样,却还没真正尝到其中的滋味。慢慢来吧,书,是越品越香,越读越有滋味的!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八
如果说这世上有一个让我喜欢、尊敬到扼腕叹息的作家,那就是三毛。与其说我是被她笔下肆意轻快的文字所吸引,倒不如承认我是彻底拜倒在她感性的灵魂脚下。我羡慕她有说走就走的流浪,也向往她的用心去活。三毛对于我这个读者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位作家,她是我对人生幻想的实践者,她对自己生活的描写强烈吸引了我这个牢笼里的人的眼球,我想要走近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子,就好像越来越接近我真实而不自知的内心。
独一无二的三毛。
我想大多数爱上三毛的人,都是从她的“撒哈拉”故事开始的,至少我是这样。和每一个爱听故事的人的心理一样,《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的叙述者三毛让我在青年时代重温了幼时对睡前故事的狂热情感。经过后来的了解,我很难相信那些我之前一口气看完的作品竟然是散文集,因为散文给我的信号向来是拖沓冗长的句子,意识流的自白后我的不知其所云和似懂非懂。三毛这个阶段的这些散文作品集确实是自我意识的表达,但她运用小说的创作手法来复制生活原型,使得作品虽然记叙的是身边的琐事,却轻快自然,纯真有味,从某种程度上称其为“私小说”也有一定道理。
三毛在流浪之前,也是有“意识流的自白”的。她那一时段的感想随笔收录在《雨季不再来》里。这本集子的文风和“撒哈拉”系列迥然不同,不像后者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它整个透出的是忧郁、迷茫、阴冷和些许空灵,简直判若两人。其实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这样一个时期,没有到“强说愁”的程度,但就是格外敏感,那么一个青涩、幼稚的时期。就如我熟悉的散文随笔一样,《雨季不再来》中,三毛用隐讳的写作笔法,并不直言内心情感,而是将自己投影于书中人物,更多的表达个人化的遐想、伤感和初期对人生的思考,但文字反应出的那时三毛心境的成长,却比一般正常生活中的同龄女孩要敏感、早熟。印象深的有《惑》《极乐鸟》,内容苍白多幻象,充满对生命、真理固执的探索,它是三毛写作历程起步的回顾,是曾经失学、病痛带给她的直观印记,正如三毛自己所说,“它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与感受”。
三毛最初决定出国游学,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因为自以为会说了几句外国话,所以一心要离开温暖的家,去看看外面那批黄毛碧眼青牙血嘴的鬼子们是怎么个德性”,她果然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当妨碍她心灵自由的时候,她的做法必定是“绝不妥协”。她之所以辗转各国,永远有看不完的风景,是因为对于三毛来说,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在它的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遭遇的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在她都是很大的快乐。我们在旅途中,总是无法真正从所见所闻中体会到心灵深处的快乐,那些纷繁的游记总也传达不出亲切自然的感受,或许就是因为,每到一个地方,我们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过客,一个观光的人,而非像三毛一样真正的“走一遭”,如同面对故乡一样扎进撒哈拉。三毛的一些朋友将她的向往沙漠解释为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复返,三毛说:“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这个花花世界”,浪子三毛随着年岁的增长,越觉得生命的短促,越觉得要做的事实在是太多。“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一遭”,欧洲到非洲,经历的越多,她的情感世界就越丰富,而人的可贵,就在于因时光环境的改变而逐渐蜕变。创作初期忧郁而感伤的风格淡去,洒脱不羁的一系列“撒哈拉”故事受到了众多人的喜欢。面对众说纷纭的评价,三毛坦然道:“天赋努力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强调写稿真正的起因是宽父母心,也是兴趣所在,只是将个人的生活做记录。三毛确实做到了“尽其在我”,不同的环境给了她异样的心境,让她骨子里的热情得到释放,使她从感伤的“水仙花”,一变而为快乐的小妇人。她对游历、生活的记叙,对情感的记叙,不是为了创作而创作,她坦白的写出自己,让读者知道,世界上有人可以活的这样自然,亲切。虽然三毛自身对这种变化有过消极的看法,“我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我变了,我所写的,不再是我过去关心的人生,现在所写的,都是我的生活,技巧上不成熟,只是平铺直叙述说生活”,但文字中透露出的纯挚情怀,让人耳目一新,这种奇特的亲和力是独一无二的,它只属于三毛。我们透过三毛的眼睛,看到的异国他乡的生活是有声有色的,艰难的撒哈拉的日常被镀上了温暖的色调。精神上的苦闷抵不上三毛对漂泊的喜爱,我们看到的都是她深尝悲剧后沉淀出的喜剧,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三毛一生都在追求真,“不是我,我觉得很苦”,她的文字是这样,她的人亦是。从她给自己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三毛是一个最简单、通俗的名字,大毛、二毛,谁家都可能有,我要自己很平凡”。她在浪漫的流浪里展现出人性美,对婚姻的态度,对生活真义的认知。她能把很多凄怆的际遇,写得生动洒脱,不是她不知忧愁伤感,而是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应该是一场人生。
三毛的创作的清新自然。
三毛注重通过对生命的体验来诠释生命的意义,形形色色的生活感受使得这些诠释不是无病呻吟,文章并不求其深刻,但总能让人感到别有意味。三毛内心的敏感和细腻在朴素浪漫的笔调中传达出动人的情感,一些不经意间流露的感情措不及防的和我们引起共鸣,一针见血的扎进心底,在她的作品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独白,朴实而精确。“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这是三毛在《背影》中对父母的告白。简单的一句话,几次和父母告别后转身潸然泪下的回忆闪进脑海,我曾经怀疑那一转身分秒不差落下的泪水是不是我言情剧看多的后遗症,直到后来,三毛让我明白,面对挚爱的人,欢笑还来不及,哪里舍得去悲哀。她的抒情和议论总是在无意间划过,顺其自然,却厚重有力,就像微凉的秋天里,突然落下的杏花春雨,温暖的浸润我们的面颊。
贾平凹曾经评价三毛,“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着三毛这位真正的作家”。三毛的真实表现在她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文字都是生活的积淀,是内心感受的自然流露,所以读来淳朴而平实。三毛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多进行正面、积极的描写,虽然描绘上多使用白描手法,但她敏锐而细腻的感知能力,总能准确捕捉住写作对象的特征,并融入自己独特的感受,使其具有生动的感染力。每一个篇章的表现手法相似而不雷同,笔调肆意,不同的叙述角度使得文章新鲜不单调。在《警告逃妻》中,用荷西的书信来叙述三毛回国探亲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守望的天使》中,通过三毛与邻居小男孩的对话抒发感情,文章简单直白。即使是平铺直述,也适当掺杂对比描写,或者人物对话。俗语、古诗词就那么揉进句子中,或隐或显的出现,文白交杂,雅俗交汇,古文诗词的深厚功底可见一斑。描述异域风土人情时,她的比喻新奇生动,语言俏皮、诙谐,别具韵味的短句不仅没有带来纷乱的效果,反而生出一种内在的节奏感。无痕迹的铺垫,快速的收尾使得一个个篇章的主题鲜明而又真实的散落在每一句中,“形散而神不散”,读罢才恍然大悟。说艺术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存在于艺术技巧之中,但三毛这种写作手法,清淡到可以称之为“无技巧”,或者说,清新自然,本身就是一种鲜能达到的技巧。
三毛在《送你一匹马》的序言中曾说到:“坚持看守个人文字上的简单和朴素,欣赏以一支笔,只作生活的见证者。绝对不敢注释人生,让故事多留余地,请读者再去创造”,这样的坚守使得她的每一篇文章都逃不出她自己这个永恒的主人公。一派自然本色地去展现她身边的一切事物,绝不是单纯肤浅的再现生活,而是融入骨子里的情怀,浪漫,人性,她能把庸俗扰人的事情变成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也能将艰难困顿的沙漠生活过得温馨甜蜜,她淘洗了生活,也淘洗了自己。
三毛用她扑向生活的情怀向我们解释生命,解释人生。就像一位读者所说,“三毛的流行说明我们都曾爱飘逸的云,但终于我们爱上了雨,低低地,把自己贴向大地贴向人生的落了实的一滴雨”。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九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最近应班主任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恶补名著的阅读.我当前正在拜读现当代作家汪曾祺的作品,在《徙》这部作品中,我惊喜地发现当中有很多关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现象.曾祺的《徙》,创作于1981年,文章成功地塑造了一位艰难时世中的语文教员高北溟狷介特立的性格.作家试图通过这个卓然不群的形象,寄托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与人生追求.
作品中提到“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这些话语让我们不难地认识到在现实教育中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就如孔子的一个例子,面对同一件事情,对于子由、子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他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教育.并伴随着一种动态性的教育,对此我深有同感.对于学生而言,频繁的更换老师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高一时在普通班,高二高考入了重点班,师资完全换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师资确实很优秀,但最初我们这些插班生还是弄的个身心疲惫才逐渐适应新的他们新的教学方式.这不是小说中,高北溟的“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的做法,就是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此外,小说写到:“他要求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则表现了他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在这部小说中,更有“重视作文的训练”、“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先进的思想.平时我看小说最注重的还是故事情节,但当我看到这部作品,我的眼球却紧紧地被这里面那些关于教育的字眼抓住,也许是因为现在自己是教育界的“后备军”的想法所驱使吧!不过小说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传达教育思想的作品确实也挺少见,至少我看到过的作品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多.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的倾向还是可喜的吧.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
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一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二
在阅读《戴望舒诗选》之前,我对戴望舒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中学语文课上的《雨巷》。不得不佩服戴望舒的文笔,虽然全文没有直接说一个美字,但“丁香花一样的姑娘““这样的字眼就让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美好纯洁的姑娘撑着油纸伞的画面,中学的时候课本上说这位“姑娘”象征诗人心中朦胧的理想和追求,对未来渺茫的憧憬。于是我当初也懵懂地这么以为,也没有再去了解戴望舒。
如今,捧起《戴望舒诗选》,我进一步地去了解他。有一首诗我是真的被撩到了,这首诗是《烦忧》。这首诗很短,只有两节。但这首诗很有意思,两节诗的文字和句子是相同的。仅仅是在诗句的顺序上不同。首节的尾句,是第二节的开头;第二节的尾句,是首节的开头。如此回环往复间,将思念的忧愁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有一点点的寂寥。至于这颗心,依然是明朗而热烈的。因为一个秋要来了,我又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怀念过去,并自由的想念你了。”就好像东方人暗恋对方的样子——你的名字,我的心事。“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原故,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这句话直到现在还被饭圈的迷妹们引用着,高度概括了对喜欢的人深深的思念。
后来我去了解了戴望舒的情史,不得不说他在感情上是有缺陷的。他的三段感情,都不完美。三个女子最终都移情别恋,他人格上是有缺陷的。读后感也许是上帝开了一扇窗也会关另外一道门。赋予他写出浪漫的诗的能力,却不让他拥有浪漫的爱情。总希望爱情里有天长地久,琴瑟和鸣,可是世事总无常。他在感情中以死相逼,家暴,封闭交流,极端的相处方式令他被动分手。
残花落絮,芳华黯然,终究不如意。
岁月汀痕,诉说心事,但,事与愿违,非我本意,无心至此。
戴望舒说,也许活着的人疲惫的生活下去倒不如死去。在45岁,他去世了,带着关于爱情所有的遗憾离开。不置可否,他是个优秀的诗人。他的诗文在诗坛上有着独特的艺术价值。但谈恋爱是另一回事,能够写出撩妹的话与在感情上表现优秀是不挂钩的,所以希望女读者们理性对待撩妹的文字,小心渣男。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三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四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六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七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所以说做人一门学问,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八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十九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篇二十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读着不累、合卷含味”的作品,尤其是有“形散而神不散”标志的散文,更应是如此。最近,我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深感他的散文匠心独具,充满着淡、雅、趣、情,应是这样好作品的代表。
有二十世纪“最后一个士大夫”之称的汪曾祺先生,其散文语言个性突出,看似不经意,实则细经营,往往在娓娓道来中蕴含着诗情画意。正如湖南评论家凌宇说:“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读汪曾祺的散文,淡、雅、趣、情皆突出。淡,就是语言恬静质朴,读之有一种平静之感,有心静如水之境,而这种平淡之中却藏大韵味,尤其从他的大多散文开头部分,就可感知深刻,读如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一文中写道:“赵树理同志身高而瘦,面长鼻直,额头很高。”在《观音寺》一文中写道:“我在观音寺住过一年。观音寺在昆明北郊,是一个荒村,没有什么寺。”这好似在与友拉家常,平平淡淡,清清爽爽,有一种宁静之美,而这种宁静,正是先生对语言驾驭的娴熟高超与生活体验的细腻感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比大白话还大白话”,读后却又感到很“雅”,雅在大俗之中。如在《金岳霖先生》一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还比如,在《跑警报》一文中,他引用了两副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汪曾祺先生这种通过叙述白描,把“雅”藏在“俗”中,“俗”中现大雅,是先生散文的高明之处。
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感到“不累”的另一个原因是文章饱含着趣味性,如他一组写饮食、写果实的作品,写的有味儿,把生僻的名词插上情趣的翅膀,让人增知识、见世面、添口味,写长沙的臭豆腐还引用了“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句“大白话”,更为文章通篇添趣儿。在《天山行色》一文里,写吐鲁番葡萄,“吐鲁番的葡萄全国第一,各种品种无不极甜,而且皮很薄,入口即化。吐鲁番人吃葡萄都不吐皮。因为无皮可吐——不但不吐皮,连核也一同吃下,他们认为葡萄核实好东西。北京绕口令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未免少见多怪。”从文境趣味性这方面相对比,汪曾祺先生应比同样写饮食闻名的大师周作人先生略高一筹呢。
文无情难为好文,散文贵在抒情。情在文中,文中含情,是散文的一种至高境界。有“抒情的人道主义者”美名的汪曾祺先生更是“理情”高手。他写家乡江苏高邮、写西南联大老师、写同学、甚至写饮食都把“情”注其中。他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饱满情深,写父亲,“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写父母的相亲相爱之情,“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笔中有情,“情”现纸上,这种“情”,不仅是一个作家对亲人、故乡的爱,更展现了作家对生活的体味和笔法的把握。
汪曾祺先生1997年5月离世,在七十七岁生涯中,以写短篇小说闻名见长,写散文自己评价“是副业”,但他的散文却有返璞归真的境界,有静幽致远的雅致,有淡定从容的文华,在我国文坛上应该是别具一格,闻名遐迩,这与他对创作的认识、坦诚的态度是一体相通的,他说:“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这应是汪曾祺先生散文的内置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