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优质17篇)
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安排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避免任务之间相互冲突。制定计划时,我们要考虑到不同场景和情况下的应对策略,以下是一些案例分享。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规范、高效”为服务宗旨,团结带领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统筹应对疫情防控和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
(一)各项指标运行良好。
共计批准提取住房公积金x亿元(其中x年批准提取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
共计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其中x年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上述指标均位于省内中上等水平,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贡献率、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全省前x位次。
使用进一步规范,骗提骗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政策内使用诉求得到充分释放(主要为开启了封存户提取与账面直接对冲提取等)。
三是运行安全稳健。公积金个贷率、使用率、逾期率等风险指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水平,合理区间、可控范围。
(二)各项工作有力有效。
1.抓归集管理,持续推进了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一是积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知晓度。围绕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保障性功能属性,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咨询与解读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与认同,引导、激发和监督各类主体依法或自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重点对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新型就业群体等开展走访,了解诉求意愿,打通信息不对称的堵点,深挖政策潜力,研究制定破解我市公积金政策不平衡不充分的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并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向新市民覆盖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公积金政策的共享面进一步扩大。三是20x年首次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单位、企业依法缴存公积金,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畅通了服务渠道。全部归集服务事项进驻市县两级政务中心,线上开户、汇缴等功能全面开通,为公积金归集缴纳、基数调整、异地转移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五是启动存量问题整治工作。对历年长期封存账户开展了清理,至2021年底可清理约x个封存户,提取资金约x万元,使这一长期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职工群众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抓审批管理,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行为。一是抓好内控。坚持从增强廉政意识、提高从业能力入手,大力开展专业人士办讲座、业务骨干上讲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风险防控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公积金管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修订完善了业务受理、审批、放款三分离制度,对公积金管理中易出现的漏洞环节制定了严密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外部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推动实现了x个审批要件信息共享,既提高了系统对虚假材料的自动识别能力,又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近年来,通过现场识别、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等,共发现造假材料x多起,移交案件线索x起,追回资金x多万元。三是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工具识别功能,强力推进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并梳理归类,制定完善整改清单,严格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控制变量,公积金管理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成效。根据新建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渠道,重新研制了线上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时限标准,并分批次组织了学习培训,提升了审批效能。
3.抓资金营运,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中心接收枞阳县管理部后,迅速建立了市县一体化资金管理机制,及时将非必要的公积金归集、增值收益账户销户,实现市县两级公积金统筹使用,发挥了资金规模效益,化解了运行中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二是加大了对贷后停缴、逾期还款治理力度,研究出台了公积金受托银行、担保机构代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失信违约行为惩戒力度,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归缴和回收。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持续维持在x‰的较低水平。三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的若干规定》,畅通了资金循环途径,开辟了提前对冲还款渠道,每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x万元,实现了职工账户资金高效使用,公积金使用不充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灵活运用利率工具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活期协定存款、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在保证正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了账面存量资金的最大效益,公积金增值收益有了较大的增长。五是加强运行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公积金运行特征、预期走势,研究对策措施,积极做好政策储备,做到预警在先,提高了公积金运行质量。
4.抓深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效能。一是“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所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每一事项全部实行“一窗办理,一次到位”。公积金提取基本实现了“秒办”,公积金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等多部门事项可在半小时内完成集中审批,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放款日督办管理制度,确保了贷款及时发放。二是线上线下一体化功能进一步完善。率先开辟了“一源五端”服务,实现了电脑端、电视端、自助端、移动端、窗口端5种服务渠道。全面开通了线上“一网通办”功能,同步实现了网厅、手机app等多平台服务,全年线上办件量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减证便民”要求得到再提升。实现了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功能,开通了与征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共享渠道,完成了x个审批要件的线上共享数据接口开发,无房、低保、偿还公积金贷款等提取已实现“零材料”的目标,各类事项平均材料数缩减到x,远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公积金服务效能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高效的监督执行机制为保障的效能提升目标,推动了窗口服务效能长足进步。
5.抓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管理水平。一是完成新老系统切换并顺利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自主核算、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诸多功能,落实了“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项。同时实施了信息系统数据保护项目,公积金资金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综合式立体化公积金业务服务系统,重新研制了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事项标准,公积金“随时查、随身办”服务模式更加贴近职工需求。三是区域协同联动取得新进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成功对接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平台,网厅、手机app、x短信等多元化服务一体上线,实现公积金诸多服务功能“全网通办”,达到了异地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零跑腿”目标。四是强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服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等全部x个事项“全网通办”服务开发,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异地购房、贷款职工“足不出市”办理公积金业务功能,服务开办以来,共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x余件,公积金改革成效精准惠及到每一名有需要的职工。五是成功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线上x*x小时全流程跨区域办理公积金查询、个税抵扣信息查询、缴存及贷款信息查询、异地公积金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热门公积金事项,并在我省率先实现服务渠道跳转和异地转移接续功能上线。截止目前,共受理职工异地公积金转移申请x余笔,办件量处于全省前列。六是立足“放管服”要求和职工诉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现有业务系统,加强线上审批权限管控,增强自动纠偏能力,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
6.抓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治理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坚持把遵法学法用法作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筑牢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二是重新修订并出台了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归集三个管理办法,协同出台了相关配套细则,同步建立了政策解读与互动渠道,并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和发布了各类事项清单,同步修订了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定期开展了依法依规从业的内部督查。三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了《x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细则》,规范了新市民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过去五年,我市新增新市民缴存公积金x户,使更多新型城镇就业群体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四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清除了一系列不成文、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做法,并取消了一系列非必要的前置要求,清理了政策障碍,极大释放了需求潜力。
并会同村“两委”积极落实疫情、灾情期间各项帮扶政策,有效保障了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农产品销售,克服了疫情、灾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持续加大资金等要素投入。过去五年直接投入村帮扶资金x万余元,并积极协调社会帮扶资金协助建成了河塘护栏、村级广播站等基础设施,村“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和明显改善。五是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身份转变。选派了x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乡村振兴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时组织赴帮扶村开展对接和走访调研工作,了解村情民情、集体经济项目现状、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乡村振兴发展方向,积极为村两委出谋划策,找准提升村集体经济的着力点。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协调,帮助落实了x项农田水利帮扶项目。
(三)党建工作扎实有效。
1.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制订并印发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年初精心拟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大势,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对标对表,积极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为做到“两个维护”,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和实践基础。
2.强化信念教育,增强思想自觉。一是加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坚持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教育中,感悟真理的思想魅力、实践伟力,领会最新理论成果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做到理论清醒、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对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关注、善于引导、积极回应。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思想建设为导向,强化理论武装,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风险意识、斗争精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开展情况的总结,适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保密教育。强化中心新闻外宣工作审核把关,加强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管理,及时收集、回应和处理网络舆情。
3.夯实党建基础,提升组织效能。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制订了《中共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开展党组工作,把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这个重点,增进班子成员间思想、工作交流,落实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涵养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完成党支部到党总支升格,并开展了党总支和x个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中心班子成员每年为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送党课活动,并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扎实推进群团工作。扎实开展关心关爱职工活动,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和打造干部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三包两保”工作中注重发挥共青团、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作用,经常性深入包保社区、路段和吹哨社区开展创建及相关公益宣传活动。疫情汛情期间,班子成员带头到居住社区或指定地域值守,为打赢防疫防汛战役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对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执行有力,及时到位。
开展批评教育、约谈x人次。五是积极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其全面监督,积极贯彻各项部署要求。
未来五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运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为市县“高品质生活”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城镇职工充分共享住房公积金改革成果。紧紧立足城镇就业群体与就业方式新变化,积极研究和破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具体举措和方法路径,重点在解决新市民住房民生保障上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公平、规范和可持续的政策保障。紧紧立足城镇居民需求新变化,在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重点在存贷配比、政策激励等方面,健全更加公平、更为有效的制度标准,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功能。
三是进一步构建快捷、高效的运行体系,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积极跟进改革的步伐,丰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渠道,形成多功能、多元化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功能,推进跨区域、跨领域共享平台建设,做深做实区域一体化共建共享共治机制,以高效的服务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为民属性。
四是进一步构建规范、稳健的防控体系,筑牢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屏障。紧紧把握住房公积金民生属性,健全全周期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和监测手段,建好风险防控平台,用好电子稽查工具,有效识别并及时化解公积金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稳健。
五是进一步构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功能体系,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属性。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住房消费中的占比,积极用好公积金政策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支持作用,强化公积金保一限二禁三的保障性制度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中心注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和克服“四风”问题,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中心经常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迹纪录片,今年“七一”活动中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深入小区、机关厂矿开展调研活动,征集整体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坚决制止不文明言谈和行为,为文明单位创建夯实了监督机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改,使文明服务水平日渐提高。中心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各项随机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截止目前无一例违法违纪及上访案件发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1.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按照住建部“厘清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业务边界,实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核算,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要求,研究开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核算系统,并与各受委托银行积极合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接管。
3.在进一步丰富与公安、人社等部门接口,扩大共享数据范围的基础上,加强与房屋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等部门实时数据共享,待条件成熟,研究开通微信端购房支取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
4.调整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公积金便民服务网。
5.计划根据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在政务服务app上上线公积金业务功能,计划在支付宝开通刷脸查询功能,拓宽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制度影响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中心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梳理公积金使用政策,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2020年1月,根据苏建金管〔2020〕2号文件精神,中心与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压缩贷款审批时限,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二是优化住房消费保障政策支持体系。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中心及时调整了我市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加大对职工租房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支持力度:自7月1日起,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9000元提高至12000元;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借款人及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为80万,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及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缴存余额关联计算,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一)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2020年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29.56万个,满意率99.96%;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90.57%,全市共有116.69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1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268件,答复及时率100%;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3.27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67.87%,覆盖缴存职工113.96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87.55%;“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82万,目前已发送推文52次89篇,平均每月3次。1月23日,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新增租房提取业务,截至6月末,已成功办理租房提取4.1万笔,提取公积金2.66亿元,是2020年全年租房提取业务量的3.01倍。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租房提取等业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13.06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89.27%,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深化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二)全面增强服务效能。一是推行“文明服务六步法”。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中心于今年3月起推行“站相迎、礼貌问、双手接、快准办、交接清、微笑别”服务六步法,规范了员工服务礼仪、站姿坐姿、手势表情、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等,中心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二是优化银行网点布局。今年上半年,中心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各网点业务量等情况,撤销2个银行网点,进一步合理配置了银行网点资源,优化了网点布局,现共有银行网点62个,较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三是开展新市民住房调研。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了解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心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我市新吴区和江阴市开展实地调查,多渠道收集本市新市民阶层状况、住房使用情况、住房需求状况等,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住建厅,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性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三基”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以建设“‘三强’工作达到‘三最’目标”的品牌创优党支部为统领,以创建2020-2020吕梁市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党务与政务两手抓、两手硬齐头并进的总方针,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中心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满腔的热情、认真务实的作风,夯实基础、提高效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机关党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信贷等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11月底,归集2.31亿元,完成率达128.33%,同比增长3.13%,累计归集16.48亿元;提取8477.80万元,完成率达141.30%,同比增长35.06%,累计提取76255.57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28万元,完成率达135.09%,同比下降26.30%,累计发放4709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193人,完成率达259.65%,同比增长154.68%。预计全年归集2.40亿元,提取9000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200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2020年,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xx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互助共享中充分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公积金提取持续增长。2020年我们为9.2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4.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8.17亿元,离退休及其他提取6.36亿元,累计为22.62万名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4.56亿元,本着以人为本、应提尽提的原则,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二)公积金贷款创新使用。2020年,我们受xx市政府的委托,先后两次召集阜城房屋开发单位以及各大银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派出人员深入各大楼盘进行进度摸排,并在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市场随访,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场预测报告上报给市政府,为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速度,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就及时发放贷款,有效满足了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
2020年为563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7.07亿元,为70972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个贷率达123.91%。
(三)社会效益明显,保障改善民生。
2020年,我中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达36.3亿元,住房贡献率达109.29%,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资金量,拉动了住房消费,当年为全市创造税收达3亿多元。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市廉租房、保障房房源不足的压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1)在开展“三服务两满意”工作中,党支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佩戴党员标识,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积极参加了“三服务两满意”活动,到业务一线岗位、参与咨询和业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创优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除了要求每位员工热情服务、礼貌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态度工作外,特别针对业务咨询工作做了细致的培训和安排,做到了公积金中心所有对外电话接受咨询无缝对接,保证业务咨询得到最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2)在党员活动日中,中心党支部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翠峰苑社区大党委”捐的善款2000余元。
(3)在完善和规范支部工作中,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管理,认真落实“三课一会”制度,坚持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履行了党员自觉缴交党费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逐月及时足额完成了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2020年,我们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缴存相关制度,强化归集业务,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一)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入户宣讲和门户网站推广等途径,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针对非公企业等对公积金制度意识不足的单位,对他们开展上门宣传,并在年内先后与这些企业召开了12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专题座谈会,让他们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益处,从而有效督劝这些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覆盖范围。推动各类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重点是开发区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缴存,以及保险、金融、电信、移动的第三方劳务代理单位的人员。同时在“四最”营商环境中积极为企业服务,为方便他们办理入户手续,在企业公积金开户时将审批制灵活变更为报批制,现场填写、现场预批、现场开户后,汇总报中心,从而提高了他们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三)加强依法行政。对拒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单位,创新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促其正常缴存。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缴存职工共有21.75万人,归集总额达231.15亿元,余额为106.58亿元。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33.21亿元,当年新开户294户,环比增长32.88%,新增缴存职工7634人,环比增长33.63%。其中80%是小微企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1.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梳理归纳的整改事项,全面认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好,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十九大精神在中心工作的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继续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党的知识培训,全面落实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能力,做好公职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的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年活动计划,创新服务形式,提倡结对服务,建立服务基地,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今年,xx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落实,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
(一)2020年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经市领导批准同意,中心相关人员赴浙江学习了“最多跑一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20年8月,向xx市政府及财政局提交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申请”。2020年9月,经市政府及财政局批复同意,此项工作进入到政府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2月,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原计划于2020年7月党的生日之前就能完成“双贯标”的准备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以及手机app和微信的互联网+公积金业务,实现市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最多跑一次”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助力xx智慧城市建设(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有利于我市的工作已经暂停了,若现在继续推进,可在年底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xx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储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较高,目前已申请贷款的储户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已全部发放到位,但有些储户居住在乡镇,近几年xx市乡镇一体化建设步伐较快,这些储户在乡镇购房不断增多,这些人群不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政策限制了进一步延伸到这些人群。房产证抵押及不动产办理速度慢,影响公积金贷款时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电话:573363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下半年,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力求做好“五个更”: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全面规范公积金缴存;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3550”改革目标,优化贷款业务流程,提速增效,确保“3550”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中心对现行文件的清理结果,逐步完成中心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制定中心统一的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科学管理。
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完善《xx市住房公积金内控政策与程序》,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力争于20xx年上线运行;加强高风险业务的内外部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下半年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检查、营业部主任任中审计、办公经费及银行考核资金划拨检查等专项审计。
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缴存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预计将于三季度推广至所有汇缴银行,着手个人网厅业务的测试、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可推出退休支取和委托还贷业务在线办理;根据省住建厅统一要求,将中心自建的短信平台接入省厅统一的12329短信平台;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研究开通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做好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完成“双贯标”验收检查。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固化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法规学习;丰富群团活动,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队凝聚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四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五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应届'校园招聘信息一网打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六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