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思考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未来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助图表、统计数据等方式,将所要总结的内容更加清晰地展现出来。以下是一份总结的参考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一
(一)深化“放管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印发《关于取消12项市本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眉府发〔2020〕15号),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双随机+定向”配套抽查机制,组织工商、国土等部门对违法企业联合实施土地拍卖、商业准入、高消费限制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新格局。
(二)优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一是突出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统一权责清单模板,优化权责清单,完成权责事项优化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利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所有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二是对市本级48个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优化梳理,印发《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目录(2020年本)》(眉府发〔2020〕38号),将权力目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一是2020年6月,市法制办与市纪委共同对市国土局、市住建局一级廉政风险点对应岗位进行抽查审计,以发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漏洞,固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对全市行权部门及区县的行权平台规范运行进行专项督查,并对行权平台规范运行业务进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二
2022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剖析根源、制定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的思想障碍。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的决心,以事争一流的信心,力求在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政府决策、完善考核机制、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委大讨论活动办公室第28期《简报》刊登了我办“七个求突破”的经验做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社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程序,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立法,坚持急需为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广泛集中民智,确保立法质量。起草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审议后,市人大已审议通过。《**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劳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告,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把关,维护法制统一。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程序关、政策关和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完成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于《**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按期完成了省法制办交办的43部法规和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9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暂行规定》,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设立了规矩,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履行审查职能,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努力当好政府制度建设的“审查部”。完成了《**市市级政府公务仓资产管理办法》等41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制定程序进行把关,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理。为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办与市政府办、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制度建设调度会和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工作。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化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三类事项”清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合法有据、精简高效、合理稳妥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绳,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三定”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能为依据,对各部门设定的“三类事项”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凡是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一律予以撤销。经过清理确认,全市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为238项(行政许可180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58项),比2022年调减了44项,消减率为15.6%;行政监管事项为172项,使我市在全省保留事项最少。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三类事项”清理通告,并在《**劳动日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雪峰、市长陈国鹰、市纪委书记张振县等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纪委书记张振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法制办服务中心高效快捷,重点突出,卓有成效,机关部门应学习”。
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行政氛围,3月中旬,我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常用读本》首发仪式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原省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3位市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目前,该书被列为市委党校学习培训教材。同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网站和报纸刊登载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30余篇。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给予批示: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的工作卓有成效”;常务副市长王久宗批示“有了良好开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为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把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作为创建文明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我办作为三轮车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取缔非法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通告》,并就取缔三轮车的实施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提出了合法性建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22年6月,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三
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至20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年度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是实施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努力拼搏,在振兴的开局之年旗开得胜,首战告捷。
过去的一年,是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00.7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4亿元,增长6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08.8亿元,增长12.1%;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现24.2亿美元,增长71.7%;财政收入完成138.2亿元(按原口径为181.5亿元),增长33.5%,连续四年保持30%以上的增速,财政支出突破200亿元大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24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47元,增长13.8%。各项经济指标的高速增长,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激发了全市人民的万丈豪情。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喜事连连、捷报频传的一年。特别是被评为“cctv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宫两陵”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申办,使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极大提高,人终于找回了久违的、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豪。
过去的一年,还是为广大群众办实事最多的一年。全年投入10多亿元,共办了23件实事。对此,广大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群众的肯定是对我们的最高褒奖。
(一)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493.4亿元,增长36.1%,增幅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一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8亿元,增长91.8%;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27%,上述三项指标都创造了历史新高。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已达49.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的力度,出台了包括财政出资三亿元、企业搬迁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企业等八项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机床等11户优势企业。
工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去年引进了国外的荷兰东软菲利浦数字医疗、韩国贝尔威夫手机、韩国统一重工汽车车桥和国内的'上海通用、三一重工、温州不锈钢等一批大项目。有12亿美元国外资本投向工业。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铁西新区成功地闯出了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新路子。对于铁西新区的巨大变化,国内外朋友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人民看到了振兴的希望。
经过三年多的建设,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初具规模,浑南新区的迅速崛起,鼓舞了全市人民建设新的斗志。
通过扶持本地民营企业、国有中小企业转制和引进外来民营资本三条途径,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080亿元,占全市gdp的57%,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一年来的实践再次证明,我们促进工业发展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确的;我们迈出的脚步是坚实的、有力的;我们发展工业的条件是充分的、得天独厚的。只要继续努力,工业就一定能全面振兴。
(二)三农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四县(市)和四个郊区新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0家,农产品加工率由29%提高到40%。新建各类富民经济小区697个。粮食总产量达到365万吨,创历史最高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水平。累计建设各类种植小区2135个,畜禽、水产养殖小区742个。肉、蛋、奶、鱼产量达到118万吨,蔬菜产量470万吨,水果产量15万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三万亩。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包括新增加转移支付2.8亿元等在内的,加速推进四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20条措施。四县(市)去年完成生产总值251亿元,同比增长16.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8亿元,增长95.9%;实现财政收入4.6亿元,增长32.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32元,增长22.7%。法库陶瓷工业园已经签约108条生产线,其中80条已开工建设,14条正式投产;总投资50亿元、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的康平坑口电厂开始“九通一平”,今年将全面开工建设;辽中县的产量100万吨、销售收入60亿元的铸造城已有8户企业入驻,产量50万吨、销售收入100亿元的不锈钢生产基地已经开始建设;新民市丙烯和聚丙烯、20万吨粗铜冶炼和50万吨纸浆、70万吨机制纸三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四县(市)经济发展缓慢一直是困扰全市的难题,如今实现了全面突破。
四个郊区经济增长创造了历史新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农业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成倍增长,一个新经济区的雏型已经出现在大地上。
(三)对内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
在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决策鼓舞下,继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深圳、90年代初的上海之后,成为新世纪国内外投资者聚焦的城市。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五
时间:星期二2010年12月20日地点:年级会议室工作主题:安排工作及工作总结参加人员:贾老师及大班班干,小班长,小班副工作内容:1.期末的总结大会(09临床的总结)红旗团总支(第一名)校级优秀团支部11班从现在开始提高能力,认真对待,争取大三的先进党支部的光荣2.奖学金的评定,由小班学委负责分别统计报给大班学委(优秀团干的.,三好学生,优团,优干的评选3.运动会得分的每人50元4.听力大赛情况本硕最高116分优点和长处保持下去,取长补短5.第一党总支的网页上的新闻(从1月~现在)6.资助小学生,有回执,长期联系,沟通7.爱心大使开会(今日)8.寝室的卫生评奖9.公布成绩(获奖,成绩)10.科普大赛第二届,报名截止2011-9-30学校评审2011-10-2511.09级网站的维护每个学委负责一个部分宣传委员负责与唐昊商量网页的管理12.收集素材(ppt,网页,视频制作)网络组主要负责上传13.虚心学习,做人,学习为主。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六
(一)公平公正开展复议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不予受理10件,依法受理110件,办结100件(其中:维持46件,驳回6件,调解后撤回申请21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限期履行7件,终止17件),10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48件进入行政诉讼。
(二)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责。按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5次。已审结的17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31件,仍有3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175件。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为抓手,继续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构,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房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继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行业牵头部门主导作用,保持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稳定态势。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455件,调解成功9434件,成功率为99.8%。二是以《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八项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日常审理实务,市仲裁委员会制定《文书格式规定》、《关于结案前填写案件程序流程图的规定》、《仲裁档案管理规定》,对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细化,进一步加强程序及实体两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0年办理仲裁案件共61件(其中受理43件,201x年未结案1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1.80%,全部归档装卷完毕。调解及撤回申请16件,调解率28.57%。审理案件的仲裁员79人次。
(四)扎实开展巡回听证实地办案。建立复议案件巡回听证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听证、实地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以巡回听证形式,到申请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会,提升复议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当事人参与度,增强复议公信力。2020年,共举行巡回听证7件次。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七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八
1、培养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行为规范。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针对干部开展《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宣传,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进行部署。参与修订《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用法治思维代替传统的习惯思维,用法治办法代替简单的行政措施,用法定程序代替随意的决策。推进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明确政府成员职责、决策机制、监督渠道、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规范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
2、不断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则制度。为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实施,制定《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转发市法制办《2020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按《xx市江夏区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配合区委法治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主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增加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使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九
1、畅通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从201x年开始通过区政府网站开辟的行政复议专栏,设置网上申请平台等措施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另外,在区信访局大厅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公示栏和受理窗口,放置复议指南,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方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有关法律规定,让群众多一条救济渠道。
2、规范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201x年,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试点工作,成立区级行政复议委员会。201x年,我区成为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完善工作措施,形成由区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3、积极应诉,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和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应诉,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杭改十条”、“杭法十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xx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完成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xx》中,我市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进入先进城市行列。
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我办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xx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8个方面36条举措,成为我市今后若干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路径和举措。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作用。
1、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完成《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后通过。部分法规规章在全国具有独特性和领先性,例如国内首部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限制活禽交易办法等。根据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起草了《建议市人大会作出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停止实施该条例的部分条款;报市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推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注重参会人员的代表性。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络媒体上登载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例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在主要纸媒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在《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过程中,专门与市政协社法委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市人大法工委定期召开立法工作联系会。
3、坚持“立改废评”并举。开展对132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替代的,一律废止;凡是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一律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不一致的,一律予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废止14件、修改12件。配合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修改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法制统一,对172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543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10月13日公布施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要求,按照决策过程的运行阶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全面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时间表。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从市政府本级扩大到市、13个区县(市)和190个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300余家政府部门(29家市级部门、280余家区县部门),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22人(其中市政府10名,区县政府107名,乡镇(街道)322名,市级部门78名,区县政府部门305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已经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三改一拆、矛盾化解、政府常务会议授课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3、服务中心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先后参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对我市申办亚运会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峰会建设项目审批、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地铁ppp模式招商等百余件重大工作,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基本都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对1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行政机关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等工作,保障改革举措依法行政。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法律法规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896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288项权力事项、《中央以其他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98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10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增补33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四、强化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年度工作统筹。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年度工作的完成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积极与市考评办沟通协调,将区县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提高所占比重;对13个区县和36家市级依法行政责任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使考核由原来的单一考核改变为内部评价与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二维考核模式。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228件。经审理,受理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其中92件予以备案、4件不予备案),受理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61件准予公布、8件退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原因作退回处理的63件。结合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际,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培训。
3、认真组织案卷评查。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3个区县(市)行政执法单位的43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也进行了通报和督查整改;培训期间,邀请了省法制办执法监督处领导就省法制办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20xx年全省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案卷评查水平等进行辅导。认真做好市政府部门报送的重大和进一步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对13个部门的144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登记备案。
4、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受理行政执法电话投诉50余件,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加大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监督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从日常检查督促的结果看,全市13个区县和市级36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均完成了行政处罚结果的上网工作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修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分两批对80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全市的4000余件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全年共新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839件,保证持证上岗的有效落实。
5、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研定;对市各部门梳理出的综合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进行审定。
五、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xx年共办理、处理复议案件604件(其中新收复议申请509件、办理往年度结转案件95件),涉及申请人次1500余人次,妥善处理完毕448件。20xx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02件249次(其中到省政府复议的31件,到三级法院应诉171件218次),我办直接负责应诉131件168次,监督、指导其他受委托单位应诉40件50次,协助审核修改答辩状或答复书50份,审查证据材料400余份。与20xx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有小幅增长,行政应诉案件则增长495%。面对大量增加的工作任务,在人员没有及时明显补充的情况下,我办负责复议应诉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忘我工作,加班加点,不管是复议还是应诉,都在法定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认真办理,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0%的案件得以息诉罢争。
1、严格办案质量。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复议。
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我们进一步严格了复议监督的要求,严格复议审查标准,并积极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办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作出的复议决定书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开。20xx年办理的604件复议案件中,正式立案受理438件,至年底审结作出复议决定共406件,其中维持件264件,驳回6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49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3件,直接纠错率为6.4%,调解率为12.1%,定纷止争率约78.3%。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复议建议书7份,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依法办案3件。通过严格办案质量,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复议职能作用。
2、注重法治意识养成。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互动衔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行政诉讼意识。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应对工作。整理编辑30余万字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赠送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了200余名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促进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的提升。
3、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复议办案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
的提升,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20xx年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审判业务培训,推动提升应诉能力,并通过组织召开复议诉讼联席例会、专题讲座、败诉案例分析、典型案例讲解、复议应诉技巧培训等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帮助执法机关防范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自信。
4、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牵头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我市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衔接的原则和范围,确定了联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三种衔接方式,并规范了衔接程序,建立了组织保障、监督指导、联席制度、交流培训、统计分析等五大衔接工作保障机制,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提供了依据。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一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着眼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着眼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着眼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安排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2020年区政府制定了《江夏区2020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xx市江夏区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办法》《江夏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环境保护、经济运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网上登载率100%。
2、认真配合市政府2020年度规章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配合参与市级气象灾害防御、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伤保险、地名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行政执法、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立法项目17件。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建专班对现行全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全方位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有效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进一步加大《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整理我区任务分解清单,制发《江夏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1、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程序废止4件,宣布失效28件和1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已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协助审查市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17件。
2、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咨询54件,政府合同审查74件。
3、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
4、承办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
5、办理政府信息公开5件。
6、对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放管服”和“三办”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评查工作。
8、深化区级行政权力调整和街道执法改革。
9、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三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dh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zd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zd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zd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dh精神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蹄急步稳。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二是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向省法制办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全市法制系统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信息850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3篇,在《楚天法治》、《法治政府》、《黄冈通讯》各刊发文章1篇,在《黄冈日报》刊发信息20篇,在《鄂东晚报》头版头条刊发信息3篇。
(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工作。目前,《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经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两轮审议。二是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于9月1日以黄冈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正式印发,并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开展了2020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我办从7月开始至9月30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将《黄冈市大别山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黄冈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调研项目。同时,收集了立法项目20个,建立了2020-2022年立法项目库。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和清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文件的工作要求,启动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11月23日印发公布。经过清理,形成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自1996年建市以来到201x年12月31日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市委、市政府交办合法性审查的文件59件,提出修改意见204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代表市政府接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3月24日下午制定了黄冈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单位201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共查找问题2514个、整改问题数1695个、涉及金额1972.43万元;检查通报单位数13家、责任追究147人。二是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各个活动区组织法治讲座13次,组织执法评查、观摩12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3次,组织知识竞赛等其他法治活动10余次。我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份联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问卷100份,查找并反馈问题60余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6月份,对全市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计136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打分,评选了“五佳案卷”,并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了通报。
(五)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胆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局。截至到11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不予受理1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4件,受理118件。二是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议案审会制度,以案说法,以案纠偏。由6位副市长主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案件涵盖了政府、公安、财政、城管、国土、环保等领域,解决了土地权属、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等5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增强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视,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六)法律事务工作多路并进。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级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县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召开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座谈会。起草修订了《黄冈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均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高效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协议。全年共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76件,提出修改意见65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2000亿元,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市政府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2件。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是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市要围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我市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敦本务实,努力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拓宽公开征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制度和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对评估制度;开展“提升立法能力培训”活动,通过在知名法律院校举办专题学习班,提升立法人员的实务水平;大力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二是完成“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任务,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程。
(三)正理平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活动旨在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探讨我市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载体项目化、节目化、课题化和直观化,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监督“现场看”。二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进行现场视察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评看”。三是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年度内的执法案卷,查看执法程序和执法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执法责任制“回头看”,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竞质提效,全力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织密织牢”工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落实经费,提供项目。二是实施“政府合同审查把关提质提效”工程。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实现合同审查人员的“专业化”;严把文本示范关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把事前审查关口,实现风险防范“流程化”;严把事后备案关口,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五)因地制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长审案机制,发挥案件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市长县长审案影响力,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通过政府领导、执法单位常任案审委员与法律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以案释法,现场办公,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应诉人员和应诉保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检查督办和追责。
(六)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科学、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与政府法制队伍的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六
1、专项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印发《江夏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级方案要求,着力解决我区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19个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收到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6份转办单后,我区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2、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xx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合建设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监督,防止执法偏差,促进行政执法主体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我区政府法制办和区编办对照《xx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的通知》,为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在2020年3月份发布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区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的116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同时做好省、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接、转、放”,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有的116项调为131项。对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街道“三个清单”,正在进行审核、梳理。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篇十七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5. 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
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
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