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优秀16篇)
合同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协商和订立。如何在合同中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利益?在合同的签署之前,请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一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合同信用评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是指,由本市企业自愿申报,经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评估报告认定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等级的评价活动。
本办法所称“促进会”是指,由企业自愿组成,以倡导诚信守约、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为宗旨,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的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评估机构”是指,具有资信评估资质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指定的数学模型和软件,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认定原则)。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规制、指导和监督。市工商局负责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规则,监督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过程,指导评估机构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和指导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采用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
市促进会负责年度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区、县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区、县促进会负责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辅导,受理企业参加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审核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评估报告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应当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统一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可以应企业的要求,为该企业有偿提供咨询服务。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条件)。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
(一)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
(四)具有本年度认定资格。
第六条(认定内容)。
(一)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考核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合同签约率。
(二)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率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四)企业社会信誉。
(五)认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认定等级)。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级。等级含义为:aaa,很好;aa,优良;a,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较差;cc,很差;c,极差。
第八条(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应向企业注册地促进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合同信用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审核、拟定)。
促进会依据本办法审核《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拟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条(征询意见)。
促进会将拟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15日内了解企业在申报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有无下列情形: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促进会应对反馈的意见认真核查,作出是否调整拟定等级的决定。
第十一条(认定)。
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认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等级认定期限)。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两年开展一次。在不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的年度内,如有企业需要对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可由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如该企业继续参加下年度的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结果为a级以上(含a级)的,如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该类企业可予以当场备案通过。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建立企业合同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阅、查询。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归入该企业的合同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等级管理)。
如发现企业在申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促进会应认定或重新认定该企业为cc或c级,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
未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伪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已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冒用其他等级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第十六条(再次认定)。
企业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级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进会应及时对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再次认定:
(一)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严重违法活动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七条(公示)。
促进会可向社会公布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的名单;经市工商局认可,促进会也可向社会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名单。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类管理中被认定为三、四类企业的,不得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也不得认定为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
促进会可向社会披露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企业的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不予采用)。
评估机构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权促进会不采用其评估结果。
促进会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认定结果。
第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xx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合同信用评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是指,由本市企业自愿申报,经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评估报告认定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等级的评价活动。
本办法所称“促进会”是指,由企业自愿组成,以倡导诚信守约、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为宗旨,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的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评估机构”是指,具有资信评估资质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指定的数学模型和软件,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认定原则)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规制、指导和监督。市工商局负责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规则,监督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过程,指导评估机构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和指导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采用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
市促进会负责年度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区、县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区、县促进会负责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辅导,受理企业参加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审核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评估报告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应当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统一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可以应企业的要求,为该企业有偿提供咨询服务。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条件)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
(一)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
(四)具有本年度认定资格。
第六条(认定内容)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内容为:
(一)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考核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合同签约率。
(二)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率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四)企业社会信誉。
(五)认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认定等级)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级。等级含义为:aaa,很好;aa,优良;a,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较差;cc,很差;c,极差。
第八条(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应向企业注册地促进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合同信用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审核、拟定)
促进会依据本办法审核《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拟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条(征询意见)
促进会将拟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15日内了解企业在申报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有无下列情形: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促进会应对反馈的意见认真核查,作出是否调整拟定等级的决定。
第十一条(认定)
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认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等级认定期限)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两年开展一次。在不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的年度内,如有企业需要对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可由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如该企业继续参加下年度的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结果为a级以上(含a级)的,如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该类企业可予以当场备案通过。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建立企业合同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阅、查询。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归入该企业的合同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等级管理)
如发现企业在申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促进会应认定或重新认定该企业为cc或c级,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
未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伪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已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冒用其他等级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第十六条(再次认定)
企业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级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进会应及时对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再次认定:
(一)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严重违法活动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七条(公示)
促进会可向社会公布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的名单;经市工商局认可,促进会也可向社会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名单。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类管理中被认定为三、四类企业的,不得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也不得认定为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
促进会可向社会披露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企业的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不予采用)
评估机构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权促进会不采用其评估结果。
促进会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认定结果。
第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三
目前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制度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企业一般是从时期过度过来的,尤其是对于改革深化过程中的中国现在社会,这点表现的更加突出。时期多数是“以人为本”,完全站在人的角度,的英雄人物往往成为企业内部的“神”,是企业的定海神针,盲目的“造神”和“崇拜”,使得企业走的是“神”的路,“两个凡是”绝对是企业内部的座右铭和宪法,所以在这种状态下,企业内部所有的规章制度不过是为造神而服务,一旦制度影响了“神”,制度就要修订或。所以说,企业高层是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无法执行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企业要发展就必抛弃“神”的因素,必须通过正规化的企业运做来实现企业内部的团队效果,而不是哪个人的效果。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必须依附于共同的价值观,企业也只有具有了这种共同价值观,才有可能基业常青,才有可能成为百年老店。规章制度为企业塑造这种共同价值观承担者主要的,所以企业高层必须正视这个问题,自己主动从“神龛”上走下来,否则再辉煌的企业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那么企业高层到底该如何做呢?建议如下:
首先,对于自己已经决定的事情自己必须坚决去执行,而不能够因为自己是高层,而为所欲为;企业员工所有的任务都来源于企业和任务,任务的变化无常只能使得员工不知所以然,没有固化的员工,更不知道该走向何方,结果只能象无头苍蝇一般乱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企业根本不可能有方向。
其次,企业有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执行;执行人对规定有意见的,也必须先执行,执行后提出个人意见;“法大于己”绝对不能够成为一种口头禅,也不能够仅仅说说而已,企业内部的所有规定是企业内部所有员工遵守的共同的价值观和纪律,是为企业的团队效率负责的,企业高层不能够通过利用特权为提高自己的效率而降低企业的团队效率。企业运做是向团队效率要利润的,而不是向哪一个人要利润,所以企业高层每时每刻都应该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做企业规章制度的榜样和守护神,企业高层也只有尊重了“法”,才能够更加赢得员工的尊重和威信。
第三,企业没有规定的,按照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并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先把事情做起来,然后再做汇报、建制度;任何企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在任何时刻,企业都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冲突,而这种矛盾和冲突发生的根源也往往是由于企业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高层必须通过树立企业文化来固化这种运做方式。企业没有规定,企业高层就必须树立一种“先做事,后承担”的做事原则,否则就变成了分不清,事情也没有做的尴尬局面。
最后,不管有没有制度约束,负责人对任务负责的同时,必须对结果负责;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想顾客要利润,不管你如何,只要结果没有实现“假定”,任何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千万别遵循“功过相抵”的原则,因为这样只能丧失企业运做的积极性和忠诚度,最终使得“结果导向+业绩导向”无法实现。
企业高层是企业旗帜的挥动者,其一言一行都会在企业内部产生重要影响。为了自己,也为了企业的未来,请企业高层们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员工把自己当成神并不可怕,如果你自己也把自己当成神,这就是最可怕的了。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卫生间管理每天由专人负责,每天值日者轮流打扫。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无纸屑、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烟头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洁,无污渍。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知识。
3.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4.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5.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6.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俭、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贴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坚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景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景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职责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景,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职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景,另行确定职责。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职责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职责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异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忙。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职责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坚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坚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回到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景凭票报销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资料。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一、目的。
规范仓储管理,确保贮存期间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确保物资安全,确保能及时为车间生产及为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
二、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库及储存控制。
三、定义。
无
四、相关文件。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检验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程序》。
《请(采)购验收程序》。
五、职责。
1仓储负责产品的贮存及验收控制。
2品管负责产品的检验和验证。
3仓储负责《规定》的制定,解释,修改和稽查。
六、程序。
1、入库手续。
1)、采购物资到公司后,先放置于待检区,由仓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清点其数量,核实品名、规格是否正确、包装无损,产品标识清晰、质量合格证件齐备无误后,填写《请(采)购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保存质量合格证件)。在清点采购物资数量时,不便直接清点数量的物资可采用称重等方法。
2)、对于须要检验的产品,连同《请(采)购验收单》送至品管部,由品管部进行检验。
3)、仓管员根据合格的检验记录或标签,填《请(采)购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及时登帐并贴挂标签加以标识。
4)、成品入库:经包装后放入仓储成品库,分单号、型号摆放并标识。开具《入库单》(附件一),经经手人、仓储经办人、生产部主管签字后分别将各联送交财务、业务等部门。
5)、每一笔入库数量都要及时在每天下班前统一进行帐务清理,登录《收发存日记帐》(附件二),做到日清月结。
2、贮存物品的摆放要求。
根据物资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具体包括材质、体积、重量、物流上面频率),合理划区摆放,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二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即做到仓储洁净,保持通道顺畅;
三清——————规格、材质要分清,数量要点清;
四号定位——————指区域、料架、层次、货位号实行固定位置,对号入位。
1)、仓储主管负责所有贮存区域的规划,制订《仓储区域规划图》(附件三),编排区、架层、位号码,库存应按用途、性能规格化,运用立体贮存方法确定摆放位置。
2)、物品分区(待检区、原材料区、成品区、不良品区、辅料区、办公用品区等)分类排放整齐,标识清晰可见。当实际存储物品与规划图不一致时,需挂牌明示其临时摆放状态。
3)、库存物资提放尽量做到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固及易取,不能搁放在货架上的物品,在没有包装或盛装容器的情况下,应铺垫底物(如地台板)堆放。
4)、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顾客提供的产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的标识。
5)、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的容器,应符合产品的特点或其本身标识的要求。
6)、同一批产品因存放位置的限制,需要存放在仓储不同的地点时,选择其中一处放置且在标签中注明其余产品的存放位置,在其余产品的标识中注明。
7)、强化目视管理,分颜色贴置《货品标签》(附件四)。
3、存量控制。
1)、为保证生产需要而又避免积压流动资金,仓储中各类物资的库存量预先设定上下限(上、下限的设定应考虑该物资使用的频繁度、物资有效期、采购难易程度、采购周期、流动资金状况等因素)并填写《仓储存量明细表》(附件五),防止呆料、缺料及库存积压。
2)、当库存物资发放至库存量下限时,仓库员应提出存量采购要求,填写《请(采)购验收单》转采购作业。
3)、仓管员必须定期反馈存量资讯,每月以《收发存月报表》(附件六)形式提报。
4、存期控制。
2)、不同的批号要予以区分,防止混放,以便做到先入先出。发放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品时,需在产品标识上加注有效日期。
5、贮存物品的环境及安全要求。
1)、根据不同物资的性能和特点,维护保养工作应做到“十防”,十防:防锈、防霉、防腐、防蛀、防潮、防冻、防震、防混、防漏、防热。做到房顶不漏雨、墙面不渗水,防暴晒和风雨袭击并保持通风。
2)、不使用电炉、电烙铁、大功率白炽灯等会过分发热的电器,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确定位置,便于取用,任何情况下不能有物品阻碍器材的取用,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做好防火防盗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
3)、任何人(除仓管员、仓储、财务主管和公司领导外)未经许可不得进出仓库,更不得擅自动用库存物资。
4)、贵重物品必须加锁甚至用保险柜储存并施行监发监收制度。
5)、年度或长假期间由公司指派人员会同仓储部门对仓储内外贴置封存条,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待上班时统一开封。
6、物资的领发。
仓储根据相关部门的《领料申请单》(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或《出库单》(适用于成品出货,附件七),办理产品的出库手续,核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在单上签字,及时销账、销卡。
1)、发料必须有依据,凭证、印章齐全。发料时要查对原有库存,查对限额发放的数量。核实需发产品(如从大包装中拆出的小包装),标识清楚后,才能发放,必要时补充产品标识。
2)、要认真复查对数量,在料单注明库存余额,以便核查。
3)、发料时应向领料人员当面交接清楚,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月结。
4)、凡实行以旧领新的物资,须缴回旧物资,对贵重、稀有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且对贵重物品及原材料施行监发料制度。
5)、仓储人员无权将物资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应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定期清理。
6)、产品用的主要物资如:外购配套件、协作件、包装箱、试用柴油、机油,按计划、按消耗定额,实行限额送料签收制。
7)、对于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需领用或更换之物品需将原不良件与仓储更换新品。
8)、成品及物资出厂遵照《出货监督和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填写《物品放行单》(附件八)审批后方可放行出厂。
9)、每一笔出库应填写《出库单》,出库数量都要及时在每天下班前统一进行帐务清理,做到出库帐日清月结。
7、退料手续。
1)、凡错领、错发、工艺更改、顾客要求等原因,已领出物资,领用部门可填《退料单》,仓储核实其合格标识或根据重检合格单据办理退库手续,因生产计划变动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有多余的,由领用部门自行妥善保管,但超过一个月未使用时,应向仓储办理退料手续。
2)、因抽检风险的存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采购物资的质量缺陷或材质不符时,可填《退料单》填写并办理退库手续,这些不合格品统一放置于不良品(标识)区摆放,仓储及时统计数量,通知采购部门与供方协商更换或索赔。
8、定期盘点、巡查制度与考核。
1)、贮存物品需建立台帐,要经常用余额法、发料核对法、定期或分批盘点法,做到逐日自查、月度抽查、年终盘点。做好帐务清理(发生盈亏应列表上报,经领导签批后,再进行帐务处理),保持帐、单、物一致。仓管员应常查看库存物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在盘点或日常巡查中发现超过贮存期限或变质的物品,应及时通知品管部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帐单物”三相符率作为仓储考核内容。
2)、仓储须及时处理呆滞品、待修品(填写《物品维修申请单》附件九)和不良品,报废品(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附件十)以确保存货正常管理。
9、仓储管理人员交接手续。
仓储管理人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管理人员应对经管的帐本签字,新换任的仓储管理员在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接手续。
七、应用表单。
《请(采)购验收单》。
《入库单》。
《收发存日记帐》。
《仓储区域规划图》。
《货品标签》。
《仓储存量明细表》。
《收发存月报表》。
《出库单》。
《物品放行单》。
《物品维修申请单》。
《物品报废申请单》。
《领料申请单》。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
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
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其他约定事项等。
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
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合同不能。
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避免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
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
(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五
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
3、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3、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1、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进度要求。
2、所有事项都洽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部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两份存档。
3、工程部副经理监管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公司(或分包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对于劳务合同中不合理条款可建议修改,确保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由公司与项目签订的材料担保及供应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度严格履行,及时提供材料供应情况(由公司派驻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汇报),协同财务部门及时结账。
对于工程中查阅合同及协议内容时必须经工程部副经理同意,查询完毕后及时归档;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六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七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的发包形成的经济关系,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项目处置时,必须通过“五议五公开”民主决策程序进行竞标。
2、标的物的承受方可以是本组织内或本组织外的个人、个人合伙、农户、联户、专业队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法人单位等,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当具体写明。
3、处置方和承受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当为当事人签订合同提供指导服务。
4、签订书面合同时镇纪委、“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全程监督。
5、已经订立的经济合同,村委会要及时登记造册,并将收取的合同款项及时存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签订的经济合同需要鉴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合同文书、合同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县级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申请鉴证。
合同的承受方将其承受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者,与第三者签订的转包合同,以及将其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与第三者签订的转让合同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由承受方在一个月内向处置方所在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原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经鉴证或公证的,包括鉴证或公证证明)、转包合同或转让合同文本、发包方书面意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予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同时在转包或转让合同文本上注明。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一式四份,村委会、承受方、镇纪委、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合同档案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借阅审批制度以及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防止档案遗失和受损。对所有应当保存的合同档案要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保存。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八
简单讲述了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组成与注重性、管理规律、合同管理的意义,企业合同管理内的合同管理重点是说企业对企业合同展开管理,重点是使用合同的草书与签写与实施和监察来做到确保企业收得利益最强化。给合同管理的基础定义展开确立,提出一系列完备的方式方法。
1、企业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滞后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理念滞后,没有根据时代进步。企业的进步不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进步,并且也是一种运营思想的进步,这样的运营思想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样管理体系来详细表现出来的,看成企业危险管理的主要保证体系,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样为企业运营思想的一样详细体现。在事实上,中国国内企业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业做主,而这些企业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竞争水平,同样也存在很大基础的约束性,这种中小型企业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严密,体系不完善。这种企业合同管理思维的滞后即使没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费,然而跟随时间的更改,社会经济的进步,给企业发生的问题结果是愈发的显现出来,最后使企业出现不可挽回的耗损。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上的领导工作者以及高层管理工作者都相对轻视了企业合同管理对企业本身进步的主要性,并且这些工作者还时常轻视对企业合同管理整体性、体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当于企业平时工作的监督,唯有简易的合同签写、实施以及督查等等,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易的起草、签订、实施的过程,即便重点是根据上述的三个内容组成,然而在这三个内容中每一个步骤的进步都是变幻莫测的,而针对这些变化莫测是要求存在高专业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开管理的,而在中国企业的状况上,不同中小企业的合同体系管理经常是根据本身企业的许多非专业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广泛出现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的混乱以及漏洞百出。
3、企业合同管理方式滞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传输不适时
具备专业的、法律思想强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无法确定可以产生一种高成效以及高运营的企业合同管理,在企业进步的状况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方式滞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传送的不适时都是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发生的重点体现情况。在中国出现的大部分企业上,现在很多企业合同管理方式相对老旧,企业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无法做到根据时代发展,合同的管理和详细内容的整顿、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旧,缺乏对企业合同管理媒介的开拓以及实际使用,同时很少存在企业可以依据如今企业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维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展开新型构造以及展开更深度的优质,致使企业合同管理成效越来越不明显,企业内部能源技能消息的传送不适时。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作业的重要意义
现在的各样企业领导以及企业的管理工作者,不止应该提升本身的专业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强本身对其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树立的基本首要重点是应该属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专管型部门以及专管型团队,聘请拥有有关专业文化的同时拥有对应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树立的管理引导,促进以及监督其他方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实施,确保企业合同的拟定以及合同实施的顺利结束。针对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逐渐树立起一种从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体系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高度运行以及高成效。
2、完备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管理方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备是利用管理体制以及体制流程俩部分来展开的。当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说企业本身的管理部门应该以上到下产生一种正确高效的合同管理团队,这才可以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以及步骤,因此关系到企业的企业条件以及知识。而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业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门以及全部涉及进程,一部不完备以及产生存在一定能够执行性的流程以及体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有凭据可守。
3、树立完备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以及一步步的树立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以及保证。通过对企业合同的整顿,确定要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签订、实行以及运行的整个过程;加强企业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产生一种存在流程化以及体系化的和企业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的详细运营有根据以及参考。
4、加强企业工作者的教育训练
企业合同签署能不能够达到成功,企业合同管理危机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状况中决定在于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养强度。因此为了让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层工作者展开详细的教育以及训练,让工作者可以熟练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业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签订合同的详细步骤技能经验,让企业合同管理有关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拥有优秀的企业合同危机预防思想,因此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能够更优秀的施行。
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树立以及完备是要求时间以及事实的一步步发展产生的,这种体系的树立不只要求法律体系的有关完备,更要求企业以及社会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进步才可以协助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进入一种越来越优秀的方向上。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九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一
是否按公司制度要求出勤。
有无无辜请假及矿工情况。
是否按照公司请假流程执行。
在私事于公司利益冲突时,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能否按部门领导安排按时到岗。
2、遵守规章制度20%。
服从公司领导管理,如出现无故抵触公司管理的。
出现消极怠工的、欺瞒领导的按情节。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是否有从事损坏公司名誉的事情。
3、工作责任感10%。
自律性: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工作上的安排。
主动性:无须督促,自觉完成份内的工作。
责任心: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协作性: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合作,共同有效地完成工作。
4、工作能力20%。
是否足以胜任本岗位所要求的操作能力。
能否看懂施工图纸,并准确无误进行施工。
工作有计划性,并能根据实情的轻重缓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是否能合理地安排工作,较好地协调与他人的'关系。
根据客观情况快速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完成个人工作任务和质量20%。
是否按时完成公司部署工作。
去施工现场是否着装工服、工牌及安全帽。
是否按工程安全施工标准施工,出现违反规定的情节。
是否出现故意浪费工程材料或者损坏公司财产的。
6、岗位技能和熟练程度20%。
自己主动工作,并按时完成日常安排的工作。
是否按图纸要求施工,并无出错现象。
施工过程中,有无安全隐患。
施工计划的完成率。
五、考核周期。
六、考核形式。
1、明查:自查、互查、联查。
2、暗访:上级暗访、第三方暗访、社会监督。
3、量化指标。
七、考评结果及作用。
1、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2、考评结果应向本人公开。
3、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年终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
注:注:如遇客户投诉,调查后是员工的问题,每次扣款50元,如跟业主发生争吵,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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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二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三
企业为了加强职工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职工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第一条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与减少合同遗失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定以下制度,自颁发日起执行:。
一、领取人(签约人)须熟读理解合同条款,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
二、各区域的合同编号均有分类(例:x村合同编号为x00000、l为lt00000、以此类推)、禁止交叉错乱使用合同。
三、领取合同须登记签名,禁止个人擅自领取合同。已签合同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填写合同必须正笔填写、请勿留空。如有文字数字填写不清晰不规范将被拒收。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合同样本。交回合同(填写合同交回登记表),待合同专员对合同进行审查签名后证实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专员办理存档工作。
四、已领取合同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时上交视为逾期合同,需上报逾期原因同时禁止领取新合同。交齐清零后方可领取;如合同遗失、则罚款100元/份;作废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时上交,不齐全则罚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签合同时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携带合同及押金收据方可退还押金,遗失者概不退还押金。
六、签约人对合同有保密义务。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严禁公司员工私人或代客理财,其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九、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x。
十一、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或收据,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十五、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未经审批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数据库或事故、职业病档案。
10、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偏上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展开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四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及管理。
公司员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均需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统一管理。
1.新入职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
2.合同期满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员工,在原合同终止的时间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临时性用工合同、劳务合同五种形式。我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符合条件者,经批准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需要时,签订其它类型劳动合同。其中:劳务合同适用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
1.董事长负责与副总级以上(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总经理负责与部门负责人及相同职级以上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其它人员劳动合同由公司授权综合管理部部长签订。
4.劳动合同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签订及存档。
公司《劳动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
1.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时间规定如下(含试用期),普通员工:1~3年;。
一般管理技术人员(11级以下):2~4年;。
中层管理技术人员(7~10级):3~5年;。
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六级以上,含六级):5年以上。
特殊岗位或特聘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其约定签订时间。
第二次签订合同时间按第五条规定执行,时限与第一次相同;两次签订合同后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1.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2.公司按时付给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劳动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岗取酬,岗变薪变的`原则,基本工资严格按照同工同级的原则,绩效奖金严格按照个人贡献大小和企业经营状况确定。
3.公司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缴纳养老、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适当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6.《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五
简单讲述了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组成与注重性、管理规律、合同管理的意义,企业合同管理内的合同管理重点是说企业对企业合同展开管理,重点是使用合同的草书与签写与实施和监察来做到确保企业收得利益最强化。给合同管理的基础定义展开确立,提出一系列完备的方式方法。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理念滞后,没有根据时代进步。企业的进步不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进步,并且也是一种运营思想的进步,这样的运营思想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样管理体系来详细表现出来的,看成企业危险管理的主要保证体系,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样为企业运营思想的一样详细体现。在事实上,中国国内企业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业做主,而这些企业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竞争水平,同样也存在很大基础的约束性,这种中小型企业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严密,体系不完善。这种企业合同管理思维的滞后即使没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费,然而跟随时间的更改,社会经济的进步,给企业发生的问题结果是愈发的显现出来,最后使企业出现不可挽回的耗损。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上的领导工作者以及高层管理工作者都相对轻视了企业合同管理对企业本身进步的主要性,并且这些工作者还时常轻视对企业合同管理整体性、体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当于企业平时工作的监督,唯有简易的合同签写、实施以及督查等等,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易的起草、签订、实施的过程,即便重点是根据上述的三个内容组成,然而在这三个内容中每一个步骤的进步都是变幻莫测的,而针对这些变化莫测是要求存在高专业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开管理的,而在中国企业的状况上,不同中小企业的合同体系管理经常是根据本身企业的许多非专业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广泛出现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的混乱以及漏洞百出。
3、企业合同管理方式滞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传输不适时。
具备专业的、法律思想强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无法确定可以产生一种高成效以及高运营的企业合同管理,在企业进步的状况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方式滞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传送的不适时都是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发生的重点体现情况。在中国出现的大部分企业上,现在很多企业合同管理方式相对老旧,企业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无法做到根据时代发展,合同的管理和详细内容的整顿、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旧,缺乏对企业合同管理媒介的开拓以及实际使用,同时很少存在企业可以依据如今企业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维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展开新型构造以及展开更深度的优质,致使企业合同管理成效越来越不明显,企业内部能源技能消息的传送不适时。
现在的各样企业领导以及企业的管理工作者,不止应该提升本身的专业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强本身对其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树立的基本首要重点是应该属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专管型部门以及专管型团队,聘请拥有有关专业文化的同时拥有对应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树立的管理引导,促进以及监督其他方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实施,确保企业合同的拟定以及合同实施的顺利结束。针对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逐渐树立起一种从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体系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高度运行以及高成效。
2、完备,树立正确的管理方式。
的完备是利用管理体制以及体制流程俩部分来展开的。当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说企业本身的管理部门应该以上到下产生一种正确高效的合同管理团队,这才可以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以及步骤,因此关系到企业的企业条件以及知识。而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业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门以及全部涉及进程,一部不完备以及产生存在一定能够执行性的流程以及体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有凭据可守。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以及一步步的树立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以及保证。通过对企业合同的整顿,确定要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签订、实行以及运行的整个过程;加强企业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产生一种存在流程化以及体系化的和企业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的详细运营有根据以及参考。
4、加强企业工作者的教育训练。
企业合同签署能不能够达到成功,企业合同管理危机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状况中决定在于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养强度。因此为了让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层工作者展开详细的教育以及训练,让工作者可以熟练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业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签订合同的详细步骤技能经验,让企业合同管理有关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拥有优秀的企业合同危机预防思想,因此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能够更优秀的施行。
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树立以及完备是要求时间以及事实的一步步发展产生的,这种体系的树立不只要求法律体系的有关完备,更要求企业以及社会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进步才可以协助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进入一种越来越优秀的方向上。
【参考文献】。
[3]张海容.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性探究[j].新经济,20xx,(5):71.
作者简介:马秀琴(1981-),女,籍贯:湖北黄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岗位。研究方向:探究。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十六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14条: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__年以作备查。
第19条:销售合同保存__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