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高中(汇总14篇)
读后感可以是欣赏、赞美、批评、感叹、思考等多种表达感受的方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对书中的主题和情节进行梳理,理清每个角色的性格和动态,进而体会到作者所传递的思想和意义。其次,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将书中的故事与现实世界进行对比和思考。最后,我们需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让读者能够有共鸣,并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阅读的热情和写作的灵感。
读后感高中篇一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科幻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假如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重压下,福克先生并没退缩,他以坚定的意志,凭借我们的智慧、勇气和自信,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最后取得了胜利。
福克是一个善良正直、乐于助人、足智多谋,有主见的英国绅士,但他不苟言笑,性格有点孤僻冷淡。无论遇见什么意料之外,就算是生命马上完结,他也表现得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十分让人钦佩。
福克对自己这次旅游充满信心,他相信只须有决心,啥事都大概做到,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日常,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假如没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或许还没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感觉自己不可以胜任,所以,大家做每件事,自信是非常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备这种自信。
在当时没飞机,环游地球一周只用八十天,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情。但福格先生做到了,他靠的就是——分秒必争。“分秒必争,合理的利用时间,就没那些问题。”这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主人公福格先生一句自信的话。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我感觉非常真实,仿佛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但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以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个为人乖巧,有侠义之心。他一直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否也值得大家学习呢?至于为何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由于一路上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一个国家的路他都了解,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费克斯是个鼎鼎大名的大警探,身材矮小,但心地善良。但他误觉得福克就是那个在伦敦银行偷金磅的那位江洋大盗,于是,他就在福克主仆环游地球期间多次捣乱、阻挠,但在最后还是消除误会,与他们化敌为友。
在阅读故事的同时,我还获悉了很多丰富的地理常识,世界各地的奇风异俗。正是如此,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的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勇于坚持拼搏的精神,与他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
读后感高中篇二
《橙色女孩》,有一点点诡异的书,因为这本书有的部分是用倒叙的叙述手法,而这个叙述的人已经——去世了。书中的“我”是一个14岁的男孩,他和他妈妈,还有他的继父,以及他同母异父的`小妹妹一起生活。某天,他奶奶从他儿时用过的童车里发现了一封信,很长的信——他已去世的父亲写给他的。整本书写的就是他父亲写给他的这封信的内容,还有他自己的感想和附言。“橙色女孩”其实就是他的母亲,这封信写的就是他父母的“童话故事”。
“70年代末一个深秋的下午,在电车站,父亲撞翻了一个身着橙色衣服的女孩怀抱的满筐橙子。之后他们在一间咖啡馆里再次邂逅,女孩仍然穿着那件橙色衣服,怀里依旧抱着一大袋橙子。正当父亲为他俩再次的偶遇感到诧异时,女孩眼里竟满含泪水地转身而去。父亲木然地伫立在街头,任由她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
他们第三次相遇是在圣诞节那天。分别时,父亲终于向女孩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并问她何时还能相见。女孩许诺半年后愿与他长相厮守的约定,随即再度消失。当他们又一次相遇时,父亲终于知道了这个神秘的橙色女孩的全部故事。
读后感高中篇三
南怀瑾既然被誉为国学大师,那么看他的书应该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也就是问题中所提到的《南怀瑾全集》这本书,它是一本揉合了中国传统古典儒学解读的著作。
换句话说,当我们在认为这本书值不值得读,或者有没有价值的时候,对于传统,南怀瑾自然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浅俗易懂;但是问题其实也正是在这里,因为是一部传统的书,其实南怀瑾的思想里他是没有剔除很多原本传统里的糟粕的,他对于传统儒学还是全盘接受的态度。
比如说,《南怀瑾全集》其中一个贯穿全本的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这里的包括“宽恕”“忍让”“不争”,更具体一点的话,比如他讲的“放手,得救的最妙药方“,他借用许多的佛法和儒学来解释人性中的“贪嗔痴”,让人们放下执念。但是很显然这其实是一个谁说谁圆的事,今天南怀瑾告诉你要“宽怀”,明天就有马云告诉你“要有梦想,要敢想敢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打遍各路武林高手的电影演员,然后你听来听去发现大师和教父讲的都对,那到底谁的更对呢?《南怀瑾全集》并没有说。
再举个例子,除去“中庸之道”,《南怀瑾全集》还贯穿一个思想,他说:
一个人如果觉悟了,悟道了,对一切功名富贵看不上,而万事不管,脚底下抹油溜了,这种人叫做罗汉。但是菩萨境界则不然,觉悟了,解脱了世间一切的痛苦,自己升华了,但是,看到世上林林总总的众生,还在苦难中,就要再回到世间广度一切众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一切众生的行为,就是所谓有情,是大乘菩萨道。
讲到这里很多人应该已经明白了,这里其实并不是说《南怀瑾全集》不好,也并不是批判,但是你会发现这本书和市面上那些贴着“佛学教你怎么做人”的畅销书其实区别并不大,如果非要打个标签,无非是个大号的鸡汤,怎么吸收怎么看怎么理解,全靠个人了。也许你正在烦恼一件事,正在为许多事做不出断离舍,也许看完之后你就懂得了怎么做,但是当我们话说回来的时候,不管你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选择,结果是好是坏,这本书都不会帮你承担任何结局。
读后感高中篇四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读后感高中篇五
文章主要介绍了她想用这三天做的事,我阅读后,潸然泪下。
一位双耳失聪、双眼失明又不会说话的她渴望得到三天的复明时间,而且这三天她是安排的如此妥当,让我感受到三天后的她肯定把这次失明当做永久的记忆。
第一天,她要看人,她希望看到她老师的面旁。因为她的老师为她打开了世界,希望珍藏在她的记忆中。在每个人心中,老师永远是伟大的!不仅仅只有老师,还有她的朋友,她要长久地望着他们的脸,铭记在她心中。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朋友永远形影不离!看看小狗们的`忠实眼睛,使她获得安慰。她忘不了去森林。新鲜的空气、美丽的风景,好美好美。她不停地感叹这。
眼睛,能给她最大的安慰。她观看了自己的房间后,去了森林。她渴望已久的情景终于可以出现在她的眼前了。新鲜的空气、路途的风景好美好美!这是她的感叹。她陶醉了。
读后感高中篇六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用的……”这是鲁滨孙在自己遇难后感慨万分所说的。而我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人在遭受困难时,如果你放弃了,那你绝不可能能够生存下来,只有用尽所有办法去克服、去努力战胜所有的困难,去打败他们,你才会成功。
鲁滨孙却没有放弃,而是拼命地去努力。鲁滨孙是个幸运的人,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人。他虽然没有像同伴那样葬身于海底,但他也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他没有住所,便凭借自己的一双巧手搭建了自己的安身之处;他没有食物,便将为数不多的麦子经过自己的辛勤播种之后,终于收获到了自己种的粮食;他没有防身工具,但他靠着自己机智的头脑,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防身工具,来抵抗野人的袭击;他没有……在这片荒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与意想不到的挫折,但他用自己的无数滴汗水克服了一切困难,对此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孙终于有了安定的生活,但是,他忽然发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出现了野人的脚印,他惊恐万分,生怕哪天野人会将他吞噬。不安的心情每天伴随着着他,他在恐惧中考虑如何应对野人……有一天他亲眼目睹了野人的残暴,他救下了一位不幸的野人——星期五。他们在这座荒岛上相依相随,过得非常愉快。这时我感到鲁滨孙是以乐观的心态对待上帝对他的不公的,他没有放弃生活中的希望,哪怕是一点点,他也毫不气馁,所以他成功了——他又过上了愉快的日子。
每每提到鲁滨孙,我就不紧感慨万分。因为我喜欢他的善良,他不顾危险救下了日后的好伙伴——星期五;喜欢他的机智,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他克服了一切困难,终于过上他梦寐的日子;喜欢他的勇敢,遇上残忍的野人他毫不畏惧,与他们进行了惊心动魄的决斗。他的形象令我深爱不已。
读后感高中篇七
去年暑假,九寨沟旅行回来的路上遇见了长江,黄黄的混浊的江水超出我对黄河的想象,一如这世风狂泄,泥沙俱下的世道。因此,我渐渐地更喜欢文字的世界,可以让人海阔天空地想象,比现实世界美得多。
比如那清新剔透、天马行空的《小王子》,像九寨沟透彻清凉的水,却随手可观,不必千里迢迢赶去欣赏。
读它,是一种很简单的幸福。
第一次看《小王子》是在两年前,杂志上的一篇序言——《我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注明选自《小王子》。与众不同的味道把我迷住了。
很快地我在网上订了书。送来后,打开第一页,我就爱不释手了,令我惊喜的不仅有奇妙的文字,还有圣埃克苏佩里的那些画儿。看到小王子里面一样的画面,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小人和花花草草曾经并且一直在这样忧伤的童话里生长着。
我摘录了《小王子》的一些文字,和朋友们分享: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小狐狸的话)。
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如果有五十三分钟可支配,我就悠哉游哉地向水泉走去…(小王子对忙碌的商人说)。
喏,这就是我的秘密。很简单: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红脸绅士。他从来没闻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什么人也没有喜欢过。除了算帐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做过。他整天唠叨的就是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我正忙着要紧的事呢!’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这还能算个人吗!不,他不能算人,他只是个蘑菇!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玫瑰们说。“没有人驯服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那么美的文字让我谦卑,自惭形愧。我只能用一段一段的原文来表达我对《小王子》的喜爱。
一直沉睡的天性被他美丽的忧伤唤醒了,我试着去怜惜一花一木,去同情小人小物,试着培养自己丰富的情感世界,试着搭建自己宏伟的精神殿堂,抵抗这个疯狂世界里肆虐的物欲,拯救我那日益物质化的坚硬的心灵。
小王子乐观地成长,流浪世界。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茫着:
国王,坐在只有礼服大小的星球上支配着他的权利……。
爱虚荣的人,“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酒鬼,为了忘却羞愧而喝酒,因为喝酒而羞愧……。
实业家,只爱计算着天文数目,喜爱拥有却不知如何去管理……。
点灯人,“小王子瞅着他,他喜欢这个点灯人如此忠守命令。”
……。
他们唯一的共通点:玩着大人们的数字游戏、心中充满欲望、虚荣、热衷名利、有着自甘堕落的自圆其说逻辑,缺乏对真实世界的爱和兴趣。“这些大人们真是奇怪极了。”
“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们是从来也不会满意自己所在的地方的。”
“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
“然而,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以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我们是不是也在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常常粗暴地把幸福从身边赶走?
人生没有目的地,人生仅仅是一个过程,值得我们把握每一天的幸福。
读后感高中篇八
他开始动身了,余先生来不及阻止他,我也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道士,当了佛教圣地的家,在莫高窟,敦煌文物藏在那里,或是葬在那里。大漠孤烟,它们寂寞得如同守护他们的僧侣。直到有一天,等来了命中注定的“伯乐”—斯坦因。是的,一叠银元,成交,五箱经卷。余先生说他怕自己的笔会不沉稳,所以只能简略地说。说年份,说人物,说交易双方的“货物”,没有说盈损。他怕自己承受不住,更怕后人承受不住,这一刻不能沉稳的岂止只有笔!
吁—,车队出发了。余先生说斯坦因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但我不相信斯坦因会在乎那个流血的民族,在他看来那鲜血淋漓的伤口也许是咧开的艳唇,是在感谢上帝敦煌文物终于等来了“知音”,而他则是成全中华文明的英雄。不知那头拉牛车的黄牛是否因为这次的货物多了几分历史尘埃的重量而比以往走的缓慢些。
合上书卷,掩面沉思。这是一场文化的苦旅,那个苦旅的道士真的是个罪人吗?我听不到回答,这次连历史也犯了难。他只是一个愚昧无知的农民,是来逃荒的,来时没有任何恶意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他的饥饿命令他走下去,走下去。或许正是莫高窟看到了他的苦难,也看到了自己在大漠中无望的未来,才自动裂开一条缝,将自己所有的宝物全赠予他,以便让它们逃离这寂寞荒凉的沙漠。而它们自己也宁愿漂洋过海,浪迹天涯,再不愿忍受这被遗弃冷落的日子。这原本只是一场可爱的赌气啊。
既然是赌气,那么气消后,哪怕再不羁的游子也会思念故土吧。敦煌文物此时一定在伦敦博物馆里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接它回家,可回家的路是如此的遥远,而我今生最怕的就是让人失望两次。只是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好站在泛起淡淡青苔的拐角处,抚摸着莫高窟古老的伤口,轻轻安慰道:莫高窟,莫高哭。
读后感高中篇九
这两天我读了动物小学家沈石溪写的《红奶羊》。
《红奶羊》主要讲了羊和狼的故事。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这时茜露儿完全可以逃离狼窝回到羊群中去,但是当她看到失去父母的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茜露儿最终还是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有了很深的感情。慢慢地,黑球渐渐长大。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这之后,茜露儿却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几年后的一天,红奶羊茜露儿被两只狼堵得无路可走,正在它完全绝望时,一只公狼却赶走了母狼,救了茜露儿一命,原来这公狼就是黑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黑球它虽然是一只野性十足的'狼,但它却知道报恩自己的奶妈。
每当红奶羊面临危险的时候,黑球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它的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值得人类学习!
我想,连一只狼都会知道感恩,我们作为人类,就更应该要懂得感恩!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曾经帮过我们的人!
读后感高中篇十
在一个鸦雀无声,万籁俱寂的夜晚,在街道不断接受风雨洗礼的时刻,我读懂了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翻开书的前几页,眼前不断的闪现的是一位倔强、有胆识、勇敢的少年,他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乘船,出海探险。
还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天空正下着雨,我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出门玩耍。继续品味书中的情节,那一阵阵狂风向那位少年袭去。海上掀起一道道波浪,将他*在一个无人岛上。
回到现实,那天我享受着雨的沐浴,可玩得正高兴的我却不知道,危险的魔爪正朝我伸来——我摔倒在一片泥沼中,不断下沉。
书中的文字告诉了我,鲁滨孙并没有屈服,他用他的智慧、勇敢、勤劳度过了难关,用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不断拼搏的勇气,最终离开了那“死亡”之岛。
掉到泥沼中的我,开始有些心灰意冷,想到了鲁滨孙*我自己的双手,慢慢得,一步一步爬出了沼泽。最终战胜了困难。
《鲁滨孙漂流记》告诉了我,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迎难而上,永不放弃希望。
在书香的歌曲中,有鲁滨孙与困难搏斗的惊心动魄的音符,有那勤劳勇敢,的刚毅节奏,还有那永不放弃,顽强不屈的歌词。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是他得以生存下去。
那天,我读懂了《鲁滨孙漂流记》,他告诉我在任何环境中,都不能放弃希望,正如陆游那“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都能战胜。
读后感高中篇十一
今天,我把《老人与海》这本书看完了,让我知道了老人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
在《老人与海》里,我知道这本书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他在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骨了。
读完了《老人与海》,我不禁想到:有一次,大课间我和老师选中的同学一起练长绳,只是我前面几次都失误了,赵禾佳和贾逸柯总是说我接不上,比赛时会给班级拖后腿。我一听他们的话,我就好像心已经碎了!我哭了,那时,我想起老人与海里的老人那顽强拼搏的精神,我克服了心中的“绊脚石”还是坚持继续去练跳绳。还有一次也是练长绳,徐好一不小心跳的时候摔了一跤,连鞋子也掉了一只!可她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一边含着泪水,一边跳着。在这里,我又感受到《老人与海》中的老人那种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
在《老人与海》里我知道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读后感高中篇十二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读后感高中篇十三
并且永远地扶持我。
我渴望有人毁灭我,
也被我毁灭。
世间的情爱何其多,
有人可以虚掷一生共同生活却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这或许是我对于整本书的最深刻的印象了,怀着对这位颇具争议的作者的一种敬畏,我悄然的提起书本,来读这个令人折服的不凡的女人。她是一个矛盾的个体,她渴望冲破樊笼,但是无奈,她却没有办法冲破现实给她既定的一个纸糊龙,只能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存活,是的,在她还没有遇见那个女孩之前,是那样的。
也许她还会像往常一样,在她想要决定去诉求意见的时候被她的母亲以一个橘子搪塞住,在想要拼命的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被母亲的一个橘子给打乱了所有的`前进的道路。
昨天我们坑里的小伙伴们激烈的讨论了这个话题,当然,更多的是讨论这本书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比如这个橘子的含义。诚然,对于这本书的名字,如此的独具匠心,我想它的含义一定非同凡响吧。浅猫说的是代表矛盾,我说代表自由,还有鱼说代表束缚和约束,白瓷罐赞同我的观点。然后我们满慢慢的剖析,我说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无论自由还是束缚,都代表橘子,橘皮是酸涩而坚硬的,正好像是母亲给她的一种约束和束缚,传统的思想,让她作为一个传道者应当有的东西,而那个橘子里面甜美的果实代表着自由,自由是甜美且可口的啊。
其实我们都很不理解她妈妈的做法,但是我们都认为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只是方式不对。对于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她是作者本身的原型,以自身的一种身份和精力来写的。
我们都对她在早先年的时候对于爱上一个姑娘而产生了疑惑,或许那就是她的选择,作为传统的传教者,她本该选择自己所想要的安乐的生活,可是,命里相遇,她们注定不平凡,而后再次相遇,内心也许再也没有波澜了吧。她终究是冲破了世俗的眼光,与一个女孩相恋了,我觉得,不用墨守陈规。每个人都有追逐爱的权利。
正如作者所言,每个人都有悲喜交替的人生,那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正如,世界没有唯一的答案一样。
读后感高中篇十四
自从我买了这本《往昔之光》后,科幻小说在我心中就有了一席之地。
《往昔之光》这本书是星河选的一些大作家的科幻小说里的片段并评论的'。每读完一个片段,就会有全文的点评、总结、作者经历、所写书目之类的,把读者的疑问全部消除,显得完美无缺。
这本书中记载着许许多多的科幻故事,如:《穿越时空的少女》,《罗比》,《我和a星球的“我”》《往昔之光》等我最喜欢阿西莫夫写的《罗比》了,这是一部机器人和一个小女孩之间难舍难分的温馨小说,写的小女孩格洛莉和自己的机器人保姆罗比关系很好,就像一对要好的朋友。可妈妈却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说格洛莉周围有许许多多的小孩可以陪她玩,可她一点也不愿意与他们一起玩,甚至都不愿靠近他们,她只爱和罗比玩,于是妈妈就和爸爸商量把机器人罗比卖掉,又买了一只机器狗‘闪电’陪格洛莉玩,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她忘记罗比。可格洛莉大哭起来,就是要罗比,妈妈不愿意。格洛莉就变得忧郁起来。爸爸妈妈想尽办法也没让格洛莉好起来。先带她去她最想去的纽约,又带她去了动物园。博物馆。公园。游乐场。和水族馆等一些好玩的地方,又带她乘坐了最著名的轮船和飞机,而且避开一切的机器人,但格洛莉却还是忘不掉罗比。最后爸妈带他去参观机器人,格洛莉竟发现了罗比,罗比又回到了家,妈妈也同意了,格洛莉又快乐起来。
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也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