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热门13篇)
人们常说“谋定而后动”,计划可以为我们的行动提供合理的依据和指引。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能力和时间,并合理分配资源和协调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学习吧。第一份计划是关于提升个人技能的,明确了目标为学习一门新的技术,分解了步骤为了解基本概念、学习相关知识、实践应用等。第二份计划是关于健身锻炼的,目标是提高身体素质,任务包括制定合理的锻炼计划、选择适合的运动方式、坚持定期锻炼等。第三份计划是关于提高英语水平的,目标是通过学习提高听说读写能力,步骤包括每日背诵单词、听力练习、口语对话等。第四份计划是关于时间管理的,目标是合理安排时间,任务包括制定时间表、设定优先级、养成良好的时间习惯等。第五份计划是关于学业提升的,目标是提高成绩,步骤包括制定学习计划、解决知识盲点、复习备考等。第六份计划是关于职业发展的,目标是提升职业素养,任务包括学习专业知识、参加培训交流、提升沟通协调能力等。第七份计划是关于旅行的,目标是放松身心,任务包括确定目的地、制定行程、安排交通住宿等。第八份计划是关于健康饮食的,目标是保持健康,步骤包括合理膳食搭配、少食多餐、多喝水等。第九份计划是关于自我成长的,目标是提升自我认知,任务包括阅读书籍、参加培训学习、反思总结等。第十份计划是关于人际关系的,目标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步骤包括主动交流、倾听他人、处理冲突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一)重巡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3月22日至6月21日对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其中包括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项专项巡察。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巡察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文字汇报材料,及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诚恳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同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通过本次巡察,中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积金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廉政,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巡查利剑》,“清廉中国•微视频”展播微电影《骄傲》等。二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中心于2020年3月开展了本单位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自评工作,全面梳理了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有效的防控方法,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心内控机制基本覆盖中心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印发《2020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逐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在oa系统开展廉文教育活动,建立微信群转发推送廉政警示博文,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市纪委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今年上半年,中心撰写的《创新信息管控举措夯实内部廉政基石》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优秀项目。
(二)抓党建,筑牢执政根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的“四落实”,通过上党课、听讲座、看视频、现场教学、知识竞赛、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覆盖到支部每一个党员;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组织机关、营业部全体党员赴中共一大会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半年共报送登载20篇党建廉政信息,oa系统电子台账更新178篇,“文明在线”网站更新62篇;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0次;继续与曹一社区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看望老人、阳光扶贫等志愿活动。
(四)提素质,打造一流团队。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服务礼仪培训、公积金业务培训、赴湖南大学参加“2020年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塑造了一支“敢担当、重实干、优服务、守清廉”的“金管家”队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一)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使用率。继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更多的缴存人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切实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能贷尽贷、高效放贷。继续突出风险防控,坚持“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严格落实贷款逾期严控机制,大力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序、高效。
(二)以非公单位和个人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围绕城镇化发展目标,以各类新增单位、非公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重点,主动作为,丰富思路,创新举措,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加高效实惠的政策服务,努力提高其住房公积金建缴率。同时继续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公积金影响力更深入。
(三)以依法治“金”为指引,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再提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实现途径,主动沟通、发挥工会、工商、社保等部门联合效应,借助行政执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更广,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四)以新系统上线为契机,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充分发挥新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引领作用,扎实有序地推进和建成以客户为中心,涵盖所有业务板块、全生命周期的公积金智能化系统,实现内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完善服务渠道,让缴存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行政管理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切实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理论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团队凝聚力。强化宗旨意识教育,防微杜渐,增强全体员工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建设一支负责任、挑重担、可信赖、受欢迎的朝气队伍,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务实的作风推进高效的行风,以优良的作风体现清廉的党风,增强部门公信力,提升部门正能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实现更高质的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和突破口,以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为途径,加大投入,创新发展,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一)“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中心业务系统成功接入住建部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20年共办理异地转入业务745笔,异地转出业务279笔,当场办结率达100%。
(二)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模式。2020年中心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中心已开通网站、微信、app、12329等途径的个人及单位信息查询,网站日均访问量2000多人次,微信关注用户达10万多人,app下载用户也达4000多人,12329短信平台每月发送职工缴存及提取信息12万多条。
(三)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信息安全工作是单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要求,我们于2020年8月立项信息安全三级等保项目并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投资140余万元,能做到实时查看数据库运行情况及各客户端操作情况并能及时对网络恶意攻击及网络病毒做出防范和清除。
(四)实现征信系统联网访问。2020年11月份,人行正式对我中心下发了查询用户,并开展了由人行xx中心支行对中心相关用户人员进行的征信工作业务培训。本项工作的正式开展,实现了中心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快速了解贷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提高发放个人贷款效率、增强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的目标,可有效提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一)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每年管理中心处理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咨询500件左右,回复率100%,受理省住建厅、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转来的各类信访督办件在25件,管理中心均认真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圆满予以回应,做到了无信访积案、无闹访事件、无重复信访情形发生,获得了上述部门的好评。2020年管理中心连续第二年受到市委督查室发文表彰。
(二)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我们主动配合xx市房产局市场监管部门,对众信新安府,幸福里东郡,碧桂园黄金时代,高速时代城,一号府邸等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约谈,一是强调执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维护购房职工应得权益的重要性,经过约谈以及宣传讲解,30多家相关开发企业陆续办好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进一步支持了职工购房需求,消除了开发企业拒绝贷款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一)缴存、提取、贷款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94.55亿元,缴存余额44.46亿元,缴存单位2511个,缴存人数98684人,较上年增加1627人。其中,2020年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4.86亿元,同比增长2.09%,完成年计划的106.13%。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50.10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2.99%。其中,2020年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80亿元,同比增长11.46%,完成年计划的135.02%。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273户79.03亿元,贷款余额43.72亿元。其中,2020年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73户13.39亿元,同比增长17.09%,完成年计划的148.76%,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盟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占有率为67.21%。2020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28亿元,贷款逾期率为零,贷款回收情况良好。2020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为98.32%,资金使用率为99.23%,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2.25%。
(二)财政补贴情况。2020年核定全盟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3.99亿元,年内全部到位。盟直和旗县市区按月随工资拨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的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盟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充足。
(三)业务收支情况。2020年,全盟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3493.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795.6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19.93万元,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475.42万元,其他收入2.90万元;全盟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7098.29万元。其中: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6484.76万元,支付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费613.53万元。
(四)增值收益情况。2020年,全盟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395.58万元,较上年增加1469.61万元,同比增长30%;增值收益率为1.5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一)以非公单位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注重扩面的质量、质态,努力在提效上下功夫,全年新扩面非公企业94个;继续扎实做好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盟推进工作,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关注度、满意度和信任度。截至2020年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公积金3190人,较上年增加531人。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12%下调为11%,为全盟参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减少年成本支出1800余万元。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全力支持购房提取,继续加大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支持力度。继续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异地贷款业务,2020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0.18亿元,占同期贷款发放总额的13.46%;为57名盟内缴存职工在盟外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2321万元,184名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4931.5万元。在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业务种类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行为更加严谨和规范。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3月10日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再增加一名盟内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作为保证担保人,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降低贷后风险。同时,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和网上查证等手段,严防骗提骗贷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增值收益最大化。
(三)以完善信息化为引领,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严格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核心业务系统、异地灾备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业务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29热线服务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平稳。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相关各项工作,从7月25日到2020年底,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理129笔异地转入业务、79笔异地转出业务,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按照住建部数据贯标、结算贯标“双贯标”要求,以构建互联网时代公积金新体系、提升用信息化技术运作管理资金的能力为目标,完成全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更换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及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以丰富服务内涵为核心,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创业的通知》精神,加大推进服务型公积金建设力度,巩固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公积金服务品牌。一是规范业务办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最快的贷款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水办业务。在201x年规范优化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纸质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行为,采取约定定期划转提取方式,方便了办事群众。盟内期房异地抵押贷款抵押证件实行属地管理,有效防范了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时预抵押证件在途风险隐患。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管理。二是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选派业务骨干到河南焦作市、江西南昌市、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在锡林浩特管理部启动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于11月24日召开全盟现场会,为2020年在全盟全面推开进行探索和奠定基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明显、指引清晰的原则,各管理部在办事大厅设置服务区,统一配备雨伞、纸巾等便民用品。锡林浩特管理部设立“贷款合同签约区”及部分代办点中午受理业务,有效缓解业务办理高峰期群众等候时间长问题、东乌珠穆沁旗和阿巴嘎旗管理部先试先行业务轮岗,着力培养一岗多能员工、西乌珠穆沁旗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表格形式上墙,直观易懂等提升服务新举措均取得积极社会成效。三是强化宣传告知。修订、完善并印发2020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告知书,12329服务热线受理蒙汉语人工咨询及自助查询6.33万人次,累计受理19.66万人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对账单12.73万份,让广大缴存人“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坚持送政策上门,3月7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介绍我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缴存、使用新政策,现场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管理部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客户座谈会,向缴存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进一步巩固了联系沟通机制。在《锡林郭勒日报》和盟行署门户网站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x年年度报告》,在《公积金舆情》、《内蒙古晨报》及盟内主要媒体上发表信息18篇。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机关工作。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盟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完成对管理部201x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x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接受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201x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等次,顺利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结算利息6400余万元。二是着力加快公积金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养,树立公积金人社会新形象。14个先进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表彰和奖励,锡林浩特管理部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集体,1名员工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手。邀请北京安泰伟奥公司董事长就“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盟职业学院讲师就全国“两会”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业素养、盟党校讲师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密战警示录》、《胜利之盾》,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保密意识。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培训个贷、缴存提取、财务、文秘工作人员260余人次。组织系统党员、积极分子、一线员工赴井冈山接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传统”红色教育,着力提高员工思想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上挂锻炼、内部稽核检查、外部监督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员工队伍履职能力及懂规矩、守纪律、尽职责自觉性,抗诱惑自律性,夯实了事业发展基础,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活力和动力。三是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实行中心班子成员和业务科长到市管理部大厅带班、中心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管理部制度,推动解决来信来访,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盟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锡林郭勒盟盟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虚心接受盟政协民主评议监督,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吸取采纳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按照盟委组织部要求,启动实施“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服务水平。
(六)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年初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全盟党建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党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对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围绕纠正“四风”,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互促提高的目的。大力实施“活力党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及读《党章》”、“学习廖俊波,做人民好公仆”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员集中学习36次,同时采取聘请老师辅导、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互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制度促党建,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16项支部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聘请中央党校教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邀请盟宣讲团成员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题举办“草原儿女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次。对照新修订的《党章》,召开“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专项活动组织生活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组织与会人员到锡林浩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分管科室、管理部,副主任与分管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75名在编员工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对更名科室任命、平调、提任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洁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以《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形式把两大类40项业务风险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构筑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盟中心及管理部各业务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廉政风险”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
(七)以精准为目标,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盟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帮扶点正镶白旗敖伦淖尔嘎查,与贫困户代表、苏木、嘎查、旗扶贫办共商帮扶举措,对接具体项目。针对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棚圈建设、危房改造、良种牛引进和养老保险缴纳等方面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由旗扶贫办与“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帮扶嘎查实现脱贫16户38人。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走进草原、走近牧户,自筹资金为帮扶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品,拉近了与牧民群众的感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随着我市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拓展,资金量不断增大,防控资金风险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确保资金安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结合中心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一)控制资金运行风险。针对xx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趋紧现状,中心及时启动贷款计划控制、实行“商转公”贷款贴息、规范公积金相关业务管理等创新举措,避免资金缺口进一步增大,保障了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重视提高贷款质量,消除贷款风险。一是加强贷前调查,将风险前移。二是严格执行贷款程序,实施规范化操作,确保申贷资料所填资料的真实性。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建立逾期催收机制。
(二)严打骗提骗贷行为。为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良好管理秩序,保证资金安全,中心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配合查询,包括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到的人员身份、婚姻登记、就业、房产交易和个人信用等信息,特别是对于异地购房提取,积极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沟通、强化合作,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仔细核查。同时加强对骗提骗贷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重点打击非法中介,对发现的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排查,对已经形成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事实的,将其行为在门户网站予以曝光,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条移送一条;另一方面坚决打击职工个人骗提骗贷行为,对已经形成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事实的,公积金中心将其不良信用行为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纳入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并暂停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
以提取为例,对异地购房的审核一直是比较困难,因为没有可循经验,和数据对比。加上现在造假在互联网上一度成灾,就是查到也是处罚困难。没有近路可走,我们就用笨方法一卷一卷的与购房地的房产、税务和公积金管理单位核实,实在核实不了我们派专人到购房地实地查询。绝不让一卷提取存有瑕疵。今年我科室共查实11件利用虚假购房材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其中移交公安机关一卷,加入征信系统及公积金黑名单11卷。
(三)开展逾期清缴行动。2020年,我们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根据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的特点,完善并严格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贷款质量,加强贷款回收工作。对于不按期还款、到期未及时归还的贷款,我们对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同步进行电话催收,并抽调人员到门催收,尽一切可能防止贷款逾期。2020年我们连续两次与各委托银行共同召开逾期催收座谈会,根据逾期情况,找出共性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协同商业银行下发逾期催收通知20多份,律师催收函达15份,共催收逾期贷款14人,逾期总额620942.14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服务电话:12329。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公交路线:
微博:hzzfgjj。
邮编:310000。
网站:/。
拓展阅读:杭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最常见十问。
1、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答: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中心20号窗口办理。
3、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需办理转移吗?
答:中心自9月新系统上线后,没有本中心范围内的转移业务,只需原单位报停缴手续,新单位报新增手续即可。
4、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能办转移(转出)吗?
答: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
如是转到外中心,则能办转移(转出)。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要核定金额并盖章)。
5、外中心(含省中心、七县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中心,应怎样办理?
答:单位先将职工在本中心开好个人账户,然后到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开具证明,再到资金转出中心办理。
6、资金转移手续能代办吗?
答:可以。
其中,职工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单位代理人代办:需在我中心登记的单位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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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补贴是否需要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需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盖章?
答:需要办理转移的两家单位如均开户,且均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在本中心不需办理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转移。
如住房补贴转到外中心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盖章。
答:职工在中心有两个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需填报两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他手续见知识库转移业务第二点。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办理。
答: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2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你单位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议市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湖公积金〔2014〕11号)已收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执行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特此批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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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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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对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三、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