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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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一
各位考生:
因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人数比较多,为了减少考生等候时间,考试报名采取按区报名,各区报名时间:
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为8月29日-31日。
请报名考生按以上时间段办理报名手续,特此通知。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二
根据宿人通[]59号《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报名工作从8月份开始,具体报考条件请查询江苏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具体报名时间为:8月22—29日(每天下午5:00前)。
报名地点:宿迁市建设局人事处(建设大厦1404室)。
联系电话:4387295。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三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科目及条件
凡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
上述报考条件及有关学历专业等规定可在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中人事信息专栏查询。
(三)专业设置
一级建造师共设置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10:00—7月15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7月15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7.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条件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中人事信息专栏查询,报考条件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991-2830155。
2017年9月16日-17日(均为北京时间)
(共分10个专业)
考生于考前一周(9月11日至17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1.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3.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自治区考试中心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四
详细安排:两科考试均合格且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网上交费;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学能力考试的现场报名和交费。
报名网址:http://59.67.75.245/office/szpx/。
网上交费时间:可延续至5月11日17:00。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五
(一)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确定于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我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315房间(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0516-85608529。
(二)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不得使用临时或过期身份证);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1寸2张、2寸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8)符合考1科的,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已通过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各市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符合考1科的,作为新报人员,不填写报名表及信息卡上的档案号。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得使用临时或过期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1寸2张、2寸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收费事宜。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二、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三、专业年限业务工作证明。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六
各省辖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00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1号);河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7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200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考点全省统一设在郑州。二、报名条件(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6、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一科)考试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已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尚未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专业类别(考一科)报名参加考试。上述考一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与为一个周期,度与20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一科)的,当年报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报名办法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考生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2),先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到省辖市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先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后到省人事厅职称处资格审查,最后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有办准考证照片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考务费。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一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考试收费标准,按河南省财政厅、发改委文件《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93号)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它三科每人每科50元。另每人每科交报名费10元。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七
20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1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考试成绩已公布,没有拿到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请到主管部门(您当时报名的地方)领取。以便于参加2006年度的考试报名。
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到自治区建设厅或当地建设局进行报名准备审查。具体事宜请参照由建设厅下发的考试通知。
考务文件将于下周公布。
由于该项考试的专业较多,考生在填涂报名信息卡时应认真领会考务通知中规定的填涂方式,以免报错专业或科目。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八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16、17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邢台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考区”为邢台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邢台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5年或2016年在我省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把报名“入口关”,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对需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学历、工作单位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同时,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抽验、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市人社局社保、养老保险、信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与本市的社保(卡)数据、养老保险缴费数据等有关数据系统网报期间实时比对或报名结束后将省局反馈报名数据批量比对等手段进行报名属地化校验,对工作单位或户籍信息不符的报考人员进行认真核查,不符合属地化原则且无合理解释的'取消考试资格;涉及造假骗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报考条件如下:
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请各市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有效告知报考人员: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8、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9、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3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30分。
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于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需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1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审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需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需审报考人员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单位或户籍信息与社保(卡)或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比对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8-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
1、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九
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1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20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度考试成绩已公布,没有拿到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请到主管部门(您当时报名的地方)领取。以便于参加年度的考试报名。
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到自治区建设厅或当地建设局进行报名准备审查。具体事宜请参照由建设厅下发的考试通知。
考务文件将于下周公布。
由于该项考试的专业较多,考生在填涂报名信息卡时应认真领会考务通知中规定的填涂方式,以免报错专业或科目。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http:///testcondition/)。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
(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channels/】)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channels/)查询。
十、咨询电话。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9月14日。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一
导读: 2017吉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9日;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以下是小编小编整理的2017年吉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欢迎来阅读!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设备监理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审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报考。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7月4日,其它7种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1、通信、房地产估价师和统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2、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3、审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17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均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设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进行,网址为:http:///auditexam。
(1)注册。按照网站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填写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过5m,像素大于300*215,照片必须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网站自带“照片在线剪切”工具进行处理。
(5)报名信息确认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报考通信、统计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审计考试的考生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在“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9月16日 |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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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5、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人社部令第12号废止。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对考生考试过程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了明确处理规定,其中考生在考试过程当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根据《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二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仅将2014、2015年在大连考区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老考生。其他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入大连)视为新考生。
老考生(报考同一级别时)无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只需通过照片审核,即可缴费完成报名;其他考生,则需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才能缴费完成报名。
新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于审核时间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考生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均为原件),《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增报专业的新考生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带有证书编号和个人信息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于审核时间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审核地点: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21号窗口。
重要提醒:请考生诚信报考,如对提交材料有疑异,审核人员需请考生提供社保证明、学籍相关档案等证明材料。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三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9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新报考人员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22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核查的市州。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核查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自动核查通过或人工核查通过后,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8:0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6.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如密保答案无法找回,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级或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密保答案找回。
5.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考试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四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考级别选择“增报专业”,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年底。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五
导读: 2017安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9日9:00至6月28日17:00,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工作。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16-17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6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7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2个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试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代码及名称表见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科(4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免二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考增报专业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一)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6月19日9:00至6月28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 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报名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于6月16日前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审查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查方式。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查,直接进人缴费环节。新考生和外省(异地)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增报专业”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市以下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当地市级人社、建设部门负责,各市人社、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于7月10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6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7月3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2)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7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科目11元、专业科目每科20元的`标准收取。客观题科目每科计收61元,专业科目每科计收70元。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缴费流程,于2017年7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9月12日下午16:00时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教材征订及培训等相关事宜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报考“增报专业”级别,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考试,且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较为复杂,考生报名时须正确填写,并注意校核,防止报错级别和专业。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各市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6月5日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办理和信息核验。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将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
1.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在线核查通过无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在线核查不通过或无法核查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以后方能继续报名,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此类报考人员,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撤回承诺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一旦操作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四)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按区报名的通知篇十七
6月21日至7月3日 |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 |
7月14日前 | 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 | |
9月8-14日 |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时间 | 9月16日 |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17日 |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工作人员填写)
档案号 |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 | 照 片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所学 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证》取得时间 |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学历指:博士、硕士、双学士或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