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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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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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的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一次偶然机会,我听闻郁达夫与我所喜欢的日本作家太宰治有些相似,之前的我只听说过他,却不曾了解过,这也借机去读了他的著作《沉沦》。
我本人说实在的,一向是个极度悲观的人,也有一段时间堕落过。不是为了此文或者虚荣附和之词,而是真真切切的那样,我想不只是我,每个人多多少少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深深痴迷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我也喜爱陈懋平那样的随性,独特,欣赏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被王朔的言语拉住久久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说话,也为韩寒的率真睿智幽默而疯狂过。我爱他们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爱他们的自然和坦然。
而郁达夫他本人不仅具有上述特质,了解他后,倒觉得在他身上的那种自卑,甚至世人口里的负面情感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最真诚的东西,比起那些华丽的辞藻我更爱这份赤裸裸的坦诚,我也努力着不受这人情世故的影响,在我青春的最后时光保留着自己的真心。我以我全部的勇气承认,我是爱他的,也爱他的《沉沦》。
关于《沉沦》,有人说是他自己人生部分时间的写照。他像太宰治那样把自家生前认为所犯过的罪孽通过滴血的笔尖公之于众,不同的是,太宰治是渴望得到爱的,极度敏感的,最后以自缢的方式离开了人间。
我看到很多人压榨这部作品,论它登不上大雅之台。每个人都需要面对自己的罪孽,不要逃避,你我生来是人,便注定了不完美。而郁达夫则将这份罪恶写出来,表达了他对国家富强的希望。可我受到最大的震撼是他写出的那份主人公真诚,孤独,抑郁之甚。我们生活中难免遇到起起落落,坎坎坷坷,请你直面,珍惜当下吧,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生活。
只要你是开心的,你看到的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部作品在我看来,非要我像用应试教育的模式写读后感中心思想,我想、我说不了太多,现在市面上的一些作品和这些经典比起来,少了时间的那份韵味,少了历史的醇香。《沉沦》更适合你去静静反复品读,将郁达夫先生书中的自然环境去想象,去试着融入进去,你可以在脑海中,参与到他的生活中,读他读过的诗,看他看过的风景,走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痛苦,也可以痛苦得很高尚阿,孤高而卑劣,这就是沉沦的主人公的特点。我没有想传播负能量,不管这本书写的是不是郁达夫自己,我依然想让大家去看这本书,理解这世界上有一些人真的过得比你们痛苦多了,然而往往那些痛苦都是他们自己心里给予自己的一份礼物,也正因为这份礼物,给了他们全然不同的人生,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比我们差,相反,他们虽像玻璃易碎,却有着坚不可摧的人格特质。你若不理解,也请尊重!
我也看了他的些许其他作品,可只有《沉沦》和我口味,为我所爱,任何一部著作,都有它留在这世上的理由,我想,对于《沉沦》来说,最好的理由不过是它可以刺激当下年轻人珍惜现在有的一切,不怕你堕落,不怕你有灰暗时期,怕的是你不敢面对自己有些肮脏的一面,或者,你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着那些青涩和傻气,而成为了真正的“沉沦”者。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在春天里读一本满是动植物的书,很是应景。纵使窗外还是冷雨霏霏,心中却早已是春江水暖,快绿怡红。
书是知识的载体,也是读书人的一面镜子。我喜欢《发现之旅》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因为我是个“复古控”。国家地理杂志对该书的评语是:“这本书实在很难让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几乎每张素描画作都在低语诉说:‘将我剪下来,贴在墙上吧!’”而我家的墙上,早在看到这本书以前,就真的贴过类似的画作。那是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苏联生物书中的植物块茎和球茎的插图,纸张经岁月淬染,泛出好看的黄色,植物的叶子则是隽永的青绿。这张图淘自淘宝的旧物小店,价格不高,更称不上是名作,但我却暗自欣赏,暗自得意。
前阵子方韩大战,牵扯出了小圈子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之争。理科生们高举科学大旗,批评文科生不懂常识和逻辑,文科生则经验至上,拒绝一味冷冰冰的推理、归纳和分析。我想,那些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理科生们,看着我这个文科生把他们的教学图谱煞有介事贴在墙上装点房间,恐怕也会大大的不解吧。那么,就请读一读《发现之旅》吧。通过这本小书,你会知道,原来科学和艺术,也有过那么热乎、那么亲密地手拉手齐头并进的时候——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探勘,需要艺术家之手的协助,为他们画下一张张精确而又不失美感的动植物素描;而这些素描作品,其后也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成为独树一帜、得以传世的名画佳作。对了,当时的科学家其实还不算是科学家,而是“博物学家”,包揽着天文地理人伦历史等各个领域,那时候的文理学科之间,本就是暧昧不明的。
所以,本书涉及的自然史,固然可以从理科生的眼光,审视当时科学发展的脉络,仔细分辨画中动植物的科属种,研读它们的分布和习性,揣摩一番进化论的真谛。但对于文科生来说,也不妨信马由缰自己的思绪,行一趟关于艺术的“发现之旅”。各人各有方法咂摸出各自的滋味,而我的方法是,将画作和文中所涉及的画家生平结合起来看——要精确科学地还原事物本来的面目,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但毕竟这些画作还是画家们的个人作品,即便得不到百分之百的创作自由,他们的画作居然还能透出浓烈的个人风格!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礼貌,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超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好处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最后完成了《史记》这部资料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务必付出艰苦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那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取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期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先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向为人好,十分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能够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之后,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必须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后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内容。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爱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爱情充满激情,到后来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爱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爱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理想中的家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面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爱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爱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爱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激情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爱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爱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爱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爱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己的理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一旦发现爱情成为自己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爱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爱情才能永恒。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雷锋是个节约的人,哪怕只浪费了一点也会特别心疼。为了能充分利用每一件物品,雷锋自己动手定了一只木箱子,你能从里面找到螺丝钉、牙膏皮、破手套、废铁丝……可以说他是个“百宝箱”,里面的东西都是雷锋捡来的,或是坏了又不舍得扔的。每当工作或者生活中缺少了哪样东西,他都先到“百宝箱”里去翻找一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当汽车零件缺少了螺丝时“百宝箱”里有当擦车不能再用时,“百宝箱”里有……牙膏皮、废铁丝,雷锋就收集起来卖废品,得来的钱他也都交给部队。
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雷锋在雨中发现一位妇女带着俩孩子在向前挪动。雷锋去帮妇女抱孩子,一路和妇女聊家长里短,帮着妇女,安慰妇女,把她们送到了家。
这样的事现在也很多,近几个月,一位阿里巴巴的员工——吴菊萍用手接住了从十楼坠落的小女孩,保住了小女孩的性命,她自己的手却骨折了。
我觉得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要学习雷锋,争做了于助人的好同志。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狼世界》讲了四个惊心动魂的故事,而这四个故事的主角都是“狼!”
那是残非残的“满灰”和那是贱非贱的“黄鼠”最后成为双体狼王。
那黑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儿子,抓了一只奶羊来当养母,而他最后为了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而它儿子最后也没吃掉它的养母,从着可以看出,狼并不是无情的,它们有同情。有帮助,还有爱!
还有那有着一半狼血的“大灰”,为了主人不顾一切,让我们对它的勇敢留泪。
别人说狼是坏的,要不“狼”字怎麽比“狠”字多一点呢?意思是狼要比狠还狠,那我们从“娘”字来考虑,那就是优秀的女人便是“娘”那优秀的犬便是“狼”喽。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朋友,不知给你上过课的老师们有谁?是班主任?普通老师?优秀老师?代课老师?实习老师?年过半百的“老教师”?那些啊,和我比起来,可都不如我厉害,你可知道,咱们北京东路小学的孙校长亲自来为咱们五(1)班的同学们上了一节公开课!
今天,我们北小五(1)班的同学们穿着整齐地上了车子,前往目的地——东南大学礼堂,为全国各地的语文老师们展示了一堂生动精彩的语文课。
一进大礼堂,可把我吓坏了,那么多的语文老师注视着我们。为了使咱们放松心情,孙校长一开始和我们玩起了“猜名字”游戏,大家顿时轻松起来。不久后,我盼望已久的语文公开课在孙校长那响亮的“上课”声中开始了。这次的内容是“走近《论语》”,《论语》我们在晨读中早就读过了,但正如孙校长说,温故才能知新。我们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又读了六条论语,每一条论语,那孔子所说的经典语句,在孙校长那一个个幽默生动的小故事里,都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不同于以往的体会。不愧是北小的校长啊,上课就是不一样!我暗暗赞叹道。
刚刚开始上课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手心里全是汗,也不怎么敢举手,但后来,我在校长那生动活泼的课堂环境下,敢发言了,有自信了,有感悟了,胆子大起来了,自己手心里的汗也少了许多,轻松多了。这应该就是孙校长上课的魅力所在吧。
学习了这节课,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圣人之言;我还有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孙校长能再次为我们五(1)班上一堂精彩生动的课。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四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五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书中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
雷锋在未满7岁时就成了孤儿,是被六奶奶收养了,在小时候,他想过和解放军一起走,可因年纪小了而未能如愿。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过交通员,后来又参了军。
雷锋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而且他非常喜欢读书。他常常帮助战友补习知识,替战友小周往其家中寄钱,为战友缝补衣服。人们曾说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还曾为丢了车票的妇女买了车票。在他的日记中曾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叔叔这样要求自己,他做到了!直至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可是,雷锋叔叔在指挥一次倒车中不幸被一根晾衣服的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当时他年仅21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那“螺丝钉”般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我们要向他学习,严于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六
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七
原本只是抱着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对于自然探险,我不能说很热衷,但是自己很喜欢自然风景,喜欢一部分样貌还算温和的生物,而对于部分不洁或者凶猛的动植物是比较排斥的。及至阅读前几个章节,我已经开始慢慢欣赏探险者们所保留下来的杰作啦!那个时候,大部分能够以博物研究作为爱好的人源自上层的贵族,不乏资金,所以甚至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参加旅行探险。当然时至今日,也还是有真正的爱好者愿意“以身相许”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探险者是费迪南德-鲍尔,他是挑战者号上的随船画家,以其精湛的笔艺留下诸多精美的动植物作品。他对植物的绘画不仅包括整体图,更包括了花朵、种子等细节图,如果书中那么多颜色逼真的作品真的都是出自那个年代(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再次赞叹!想象一下,他们对于很多动植物的记载,限于时间和繁多的种类,最初只能留下大致轮廓,航行结束后的整理过程中才能完成终稿,如果不是凭借完整仔细的观察记录,有条理的收集,这些作品实在难以完成。而鲍尔却完成得那么出色!
另外一位让我记忆深刻的博物学家是华莱士。虽然达尔文是我们从小到大熟知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我却看到另外一位同样对自然选择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学者。当然达尔文也没有做得如何不够风范,只是我欣赏华莱士对于名利的淡泊,后来他的植物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谁还在乎首创者的名号呢?或许不在其位,不能感受他们的豁达吧。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八
假期的时候,老师送给我一本书——《雷锋日记》,它是我读的第一本“红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那本《雷锋日记》,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雷锋叔叔在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五日写的日记。那天是星期日,雷锋叔叔没有外出,却为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记的末尾,他写道:“今后要少说多做。”
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件事情:那天有事,要我管理开放班级的纪律卫生情况。快放学了,我叫同学们去捡地面,正常是组长捡前面,我就没有去捡,后来,看组长捡的很吃力,我才去帮着捡。我觉得我应该像雷锋叔叔那样,永远记住那两句话: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今后,我也要做些日常的、平凡的、细小的工作,少说漂亮话。
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