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计划方案(汇总13篇)
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成员的合作和协调,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在制定方案时,应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措施。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方案,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方案设计能力。
复工计划方案篇一
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xx〕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4号)等要求,各汽配维修门店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防控方案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是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依职责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疫检查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确保防控力度不减、措施不松。
1.建立并落实健康监测制度。所有员工在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2.所有新入职员工,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上岗。
3.疫情期间引导客户提前预约、错峰进店,防止人员聚集。
4.进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专人值守负责。
5.通过店内广播、展厅摆放“请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提示语等方式提示客户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为客户提供一次性手套,避免客户与车辆进行直接接触。
6.销售顾问、服务顾问等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7.试乘试驾过程中,客户需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开车窗保持通风。
1.新入场的交易车辆需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办法参照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xx〕13号)。
2.评估、外检后和完成维修的车辆,应对方向盘、档位、手刹、门把手、按键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对进口零部件应加大检验检疫力度,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拆装零部件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人员防护。
4.维修车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销售区域,不能直接接触顾客。工作人员在车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戴好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5.经营者对责任区域做好预防性消毒,对客户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并留存记录。
6.客户休息区定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7.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8.员工办公区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
复工计划方案篇二
1、放假前,在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队伍所用材料必须进行堆码收捡(钢筋加工厂:钢筋料头收捡并分类堆码;木工加工厂:木枋、模板回仓库、分类堆码整齐;)安装队伍对各自工器具入库管理,施工材料定制化摆放,各个施工队伍对各自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扫,安全网破损处进行更换。
2、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专职电工及安全员进行详细检查并整改。停工前必须对工程现场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停工前必须切断工程现场所有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春节放假前做好项目部的安全卫生工作。宿舍、各部室负责人做好打扫卫生工作,切断所有电源开关并关好门窗。
5、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
6、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放假前在项目部备案,发生事故能及时与项目部进行联络。
7、各施工队伍退场前应办理腿长确认手续,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退场。
1、春节放假期间留守工地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外出。并详细记录防护工作、安全情况,工地留守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以方便及时沟通。
2、放假期间工地内禁止焚烧可燃物、杂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加强观察及巡视。
3、放假期间生活区宿舍门上锁,贴封条,留守人员应加强生活区域的巡检。
4、项目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现场用电设备及电线放入仓库保管好,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天不间断巡查,杜绝偷盗现象发生;增加夜晚照明设备,做到不留死角,方便值班人员巡视。
1、切实做好复工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
强化安全责任,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工程复工前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积极做好教育宣传及动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复工前项目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等工作,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开民项目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扎实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易出现松懈麻痹思想,结合工程将陆续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也将增多,各工程处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让复工后新进场一线工人或转岗工人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安全教育要保留影像资料备查。教育后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各专业工程处认真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工程处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应由专业负责人亲自带队,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来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复工前特别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对检修楼等支撑体系检查,尤其加强对满堂承重支架搭设是否规范和稳固性进行严格检查,要派专人对模板立杆底部基土夯实情况、垫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顶托和底托是否存在偏位、顶托螺杆伸出长度、立杆垂直度、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及斜撑、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设置及固定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整改,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2)现场所有龙门吊、汽车吊、大型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看起重机械的基础是否有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各项安全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正常,强化复工前的检查、保养、检测和试运行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脚手架、爬梯、洞口、临边护栏等安全设施的稳固情况,安全网和脚手板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加强现场高处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进行检查,对缺损的安全设施在复工前应及时修补设置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
(4)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电缆线是否浸水、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配电箱和开关箱是否满足“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重复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规范、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同时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类电气设备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应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职工宿舍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尤其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6)加强项目各类临建设施稳定性、牢固性安全检查,尤其重点对活动板房、拌合站、钢筋大棚、围墙、围挡等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7)项目部安排对道路进行整修,确保便道畅通。各工程处做好通道口、交叉口、上下马道的畅通工作,加强对现场的警示标志、标牌以及限速、隔离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对损坏的标牌、设施进行补充完善。
各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划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与进场各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项目经理应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复工计划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xxx、xxx、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xxx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复工计划方案篇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车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科室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责任科室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粮油批发、电力、供水、环卫等企业和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综合考虑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园区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开安委办〔20xx〕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员工宿舍、居企隔离点、应急隔离室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园区消防工作站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安环科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员工宿舍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各责任科室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由安环科统一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检查指导阶段。各联系企业干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企业干部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各企业、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分析疫情情况下安全风险防控的得失,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形成可借鉴的制度和机制,并加大力度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在疫情结束后5天内,经济发展服务科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安环科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县安委办。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计划方案篇五
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察.检察中,需要对检察出的安全隐患下达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工班电工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琢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像进行及时纠正;对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体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器材老化或因杂物慥成的线路短路、断路、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察锁具有用.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试运行,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露电现像等异常现像.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茵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所有检察、更换过期的失骁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琢个检察.
职工培训方面:我司拟定03月14日正式复产,人员于03月10日所有到岗,将安排砖门人员对职工进行节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复工计划方案篇六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新要求,结合办事大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继续推行“网办”、“掌办”和“帮办”。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实体大厅面对面办事。继续开通各窗口咨询帮办电话,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端进行“网办”和“掌办”,及时解答群众办事咨询和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二)强化高频涉民事项的咨询分流。按照“紧急事项预约办、不急事项延后办”的原则,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办理窗口在大厅外设立咨询分流(帮办)台,由精通业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办事项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并根据情况分流处理,适宜“网办”或“掌办”的事项做好办理指导;简易事项实行登记或接收材料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确需通过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向办事群众发放“急办单”,据此进入大厅现场办理,并实行人流量管控,避免聚集。
(三)优化低频事项预约服务机制。除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承办窗口外,其他窗口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由办事群众在取得绿色金华健康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金华市网上办事大厅”公众号进行服务预约,凭预约手机短信或微信预约电子小票,按照所预约的时间有序进入大厅办理,通过人流管控,做到服务不停、人员不聚。
(四)畅通特殊情形电话预约服务渠道。对特定群体或特殊情形无法网上预约服务,而又确属事项紧急的,可以通过窗口咨询帮办电话进行现场电话预约,由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予以办理。
(一)在大厅外围空旷地带设置高频涉民事项咨询分流(帮办)台,利用自然通风增强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效果。同时,在咨询分流(帮办)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按照指定通道通行。
(二)工作人员凭机关就餐卡或办事大厅岗位证进出围栏区域及大厅。办事群众凭健康码进出围栏区域,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金华本市人员,凭身份证登记后进入。进入围栏区域或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应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黄色或红色健康码人员禁止其进入围栏区域,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置。
(三)高频涉民事项窗口要加强窗口现场人员管控,与本窗口咨询分流(帮办)台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动态调整窗口现场办理人员的放行数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四)加强服务场所消毒。由市机关物业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物管处安排力量,加强对办事大厅内部、办事大厅外围围栏区域、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地面和设备的定时消毒。按照规定程序清理垃圾及废弃口罩。
(五)继续采取统一定餐、统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医保等窗口自行统计订餐情况,其他窗口由中心督查处统计订餐情况。各窗口次日订餐需求须在当日下午四时前发送给中心督查处汇总。
(六)各窗口负责人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关注,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停止工作、紧急隔离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置。
(一)前台工作人员作为特殊岗位管理,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优先配发保护等级高的口罩,其他工作人员配发普通医用口罩。
(二)根据物资储备情况,咨询分流(帮办)台配发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用品。
(三)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以窗口为单位适量增发消毒酒精,优先用于一线窗口人员日常消毒防疫。
复工计划方案篇七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复工计划方案篇八
当前,举世瞩目的冬奥会正在隆重举办,节后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根据《上杭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消安委办〔2022〕4号)要求,为确保当前全镇消防安全持续平稳,镇消安委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多层级、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春节后复工复产历来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是加强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22年全镇消防安全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
(一)分层分级培训。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各村委会负责对专(兼)职消防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村“两委”干部,以及“三合一”、群租房、沿街店面等场所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社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和微型消防站负责人、队员的专项培训,以及对单位所有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换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强化消防宣传。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扎实推进“消地结合”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发动村“两委”、公安派出所以及“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等基层治理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自建房加工场所、小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在各新媒体平台、led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介高频次播发火灾警示教育片、复工复产消防工作指导片、科普海报等消防宣传品,以复工复产消防安全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强对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定向精准宣传,科普实用、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各地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消防救援站以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和复工复产员工为重点,指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调配培训资源,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镇、村两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参加集中式培训,督促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各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微型消防站人员等“关键岗位”消防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重点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消防安全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
(一)组织领导。茶地镇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工作由镇消防工作站具体组织牵头。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制订周全的培训计划,务求实效。各村委会要负责指导、协调培训工作,确定培训方案、形式和内容。
(二)督导检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系统内单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复工复产培训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到“处罚一家单位、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的效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进行整治,严肃查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行为。
(三)总结提炼。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做好培训记录,注意收集整理培训活动信息和影像资料,及时提炼上报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复工计划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辖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办。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重点企业、机关干部包其他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联防联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一”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复产复工工作。
2、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涵盖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要报镇应急办(化工危化品企业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3、开展一次复工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参加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学会应急”“青岛应急”微信公众号“节后培训”专栏有关培训。同时以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为重点,针对复产复工特点,在复产复工前分级、分类、分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4、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面检查,落实平度市应急局《关于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复工前防疫情工作的建议》和疫情防控措施等,查找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所有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过程及停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在风险评估基础上,针对评估的隐患问题及防疫风险,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或者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明确相关内容要求,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6、与镇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一个会商联动机制。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平度第二人民医院、万家卫生院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员工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是否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做好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是否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培训和新入职员工等全员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开展设施设备检修,纪录是否完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按照要求审批;是否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是否对持续运行的设备、车辆等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合理安排职工轮休等情况。
2、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等。
1、各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准备材料,向经贸办提报复工申请,经经贸办、应急办联合验收合格后准予复工,如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开工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停产。
2、“五个一律”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复工计划方案篇十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社防组交通工作专班《关于统筹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和恢复市际班车客运等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孙志刚书记关于“尽快恢复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障”的要求,经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复工计划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至正式通知疫情防控结束申请复工的企业(包括2月9日24时前计划提前复工、2月10日0点后申请复工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县20--年企业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系列通告要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现就企业复工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疫责任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应切实担负起责任。
防控措施到位。《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防范小组,明确疑似病例出现时的处理流程,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等(附件1)。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检测、跟踪联系、联络报送等工作。
人员排查到位。企业提交复产申请前必须再次深入摸排返岗人员信息,完成返岗员工台账登记工作(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附件3),详细掌握返岗员工近15日生活轨迹。对湖北籍返乡、湖北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已有效规劝、暂不返当返岗复工。
防控物资到位。留置观察室、体温检测点、废弃医用防护品集中回收点等设置齐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各企业在防疫期间,防控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产所有员工十日使用量)。
企业复工的审批。
(一)企业申请。计划复工企业须在复工前4天向企业包保责任人提交复工申请,随申请同时上报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实文件的资料清单(附件4),包括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返岗员工台账、在岗人员登记表(一人一档)等复工条件、《企业疫情防护用品登记台账》(附件5)等。
(二)现场查验。各包保责任人在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和完善的资料清单当日,向分管领导、园区防指办公室报备。第二日即由包保领导牵头各企业包保责任人、防指办公室前往企业,对照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逐项现场查验,查验结果由园区包保领导、企业负责人在上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不达标准的,终止复工申请,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后再行申请复工。
(三)复工初审。现场查验达标的计划复工企业,现场填写《企业复工登记表》(附件6),经园区初审后,向县经信局申报,复核通过报县防指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管理。
(一)人员管理到位。企业应做好每日实际到岗人员、来访者的登记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入厂区的规定,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立即送入企业设置的观察室,并第一时间与县发热门诊联系、与对接包保责任人联系。加强企业宿舍区域人员管理,强化防疫宣传培训,不串门、不聚集。
(二)消杀防疫到位。各在产企业落实日通风、日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对进入厂区的企业班车、员工汽车、物流车辆、外来车辆等交通工具做好进厂前的消毒工作。对废弃口罩实施定点统一回收。
(三)制度落实到位。做好垃圾专项处理、就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防疫制度。各企业严格采取分散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实行盒饭制、分时就餐制。
(四)联防联控到位。各企业在加强厂区疫情培训管控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建立企业-家庭联防联控体系,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畅通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的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管理好广大员工及其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响应上级防指要求,强化个人和家庭防疫。
保障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包保责任人,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承诺(附件7),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
加大包保服务。落实一个企业一名园区包保责任人制度。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制度,园区各企业包保责任人应按照前期摸排的企业复工计划,在2月5日前将企业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复工工作要求逐一告知每家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复工准备工作。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强化监管责任。包保责任人应加强企业日常防疫监管。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复工计划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市商贸流通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预防和控制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办[2021]10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商贸流通行业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准确把握节后复产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三个必须”和“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强化节后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个一”(即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安全防范措施,以“云课堂”线上培训为主线,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经科(经促)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商贸流通企业覆盖“线上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线上培训可登录市安委办“云课堂”线上培训平台并下载相关学习资料,详见附件3)。
(二)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认真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围绕安全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带头组织全体员工针对性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见附件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以及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可对照市安委办梳理的学习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明白卡、“一线三排”、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等,见附件4,可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查找服务”,在线上培训资料库中免费下载)。
(一)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历年佛山较大事故警示片;
(三)“云课堂”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商贸领域涉有限空间企业)。
(四)“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工作指引、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5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宣传、发动,确保文件要求2月5日前传达到每一个商贸流通企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6日至3月25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按照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有序组织开展复产培训活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认真总结安全培训教育行动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商务局,并抄送辖区安委办,我局将对各区工作部署组织情况及企业落实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已列入各区全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各区经科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确保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区经科局要把春节节后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检查督导。对未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辖区安委办报告,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区经科局要高度重视培训资料的归纳整理,及时收集本单位行动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及经验、主要成效问题困难等信息。2021年1月22日前通过政务微信报送工作联系人,1月2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3月31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台账(附件6)及培训统计情况(附件7)报送我局。
复工计划方案篇十三
成立x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x,传真:xxx,电子邮箱:x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