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汇总13篇)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霍乱就像一杯成分极其复杂的伏特加,喝了它,便能切身感受爱情。而我之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心境像是着了霍乱的魔——心情复杂。
对于爱情,每个人大抵都是期待的。联系艾?费洛姆曾在《爱的艺术》中提到的“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这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对此我给出的解释是:人与生俱来的拥有孤独感,而为了适度的消除这份孤独,不可或缺的唯一元素便是爱情。作为一枚单身贵族,对爱情所持的态度更多的是憧憬而非审视。因此,读“一生一世”时,我心中除了对爱情伟大的感叹外,更多的,是心中悬着的那颗石头安稳落地了——费尔明娜与费洛伦蒂诺的圆满之爱终于修成正果!
回答同我所料一致,“更多的是承诺和亲密”,这在爱情心理学中,属于典型的友伴之爱,这也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爱情。而即便是最常见的一类爱情,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也用了将近一生才从空有承诺的.爱情过渡而来。由此观之,费洛伦蒂诺口中的“一生一世”该有多么难能可贵。这短短的四个字,该是怎样的一种坚韧与难以割舍?又该是怎样的一种执着与爱得深沉?正如书中所述“五十三年七个月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一直准备着。我耳畔仿佛回响着这四个字,心中却五味杂陈。
为什么我在开头说自己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来呢?是因为文中爱情过于坎坷,使我心中爱情与幸福的天平,过度失衡。我曾一度揣度费尔明娜的冷漠和数次无奈费洛伦蒂诺的固执。人往往有利己主义,可他生生为了毫无结果的爱情榨干仅剩不多的心智。与之付出呕吐、腹泻的代价,不过是精神的懦弱让肉体去承担罢了。这与利己主义形同陌路。许是因为我也焦虑,也曾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痛苦,将肉体当作伤害灵魂的盾牌。尽管他对初恋的如此渴望、如此忘我、如此殚精竭虑,真的令我费解,但我又似乎颇有代入感。于是格外能理解他,就像中了霍乱一样,难受着他的难受,害怕着他的害怕。
可在他一头扎入充满激情的空爱中时,我的心为之一颤。那个曾今誓要为了她而保持童贞的他,再也没有了。本就曲折无望的爱情,现在更是失去了唯一的纯洁。当时我把这看作“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以致于我到最后不得不佩服他撒下的弥天大谎,就像费尔明娜听到费洛伦蒂诺说“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时喜欢他说话的勇气一样。
关上书,再品味,又觉那“一生一世”四个字所带给我的感动为之前所有一切的荒唐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在失去挚爱时,作为一名读者强行要求弗洛伦蒂诺仍无动于衷、只是一心在画门廊写着情书、唯一的反抗只是像个祥林嫂般不停抱怨,这本就不公平。也违背了他本性。相反,将对费尔明那的思念寄托在622位情妇的空爱上更切合实际,也符合他自尊心强且不失野心的本性。而他最后回归于费尔明娜,也证明真正的爱即圆满之爱,无法缺失激情,即性,却又不仅仅是性,还需要亲情与承诺,即稳定与和谐。我的心境随着这样的思考不知不觉中趋于平静。
说来好笑,“一对男女疯狂的陷入热恋,却因为仅有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这是马尔克斯在《国家报》中的原话。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本真。我对父亲曾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很多时候,相爱的人未必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未必就相爱。”尽管他俩将在海上航行一生一世,但终究抵不过寻常百姓家恩爱夫妻。可已属幸运,毕竟“一生一世”脱口而出之际,便预示着爱情最终大获全胜!
当然,这只是表象,或许作者更多的是对于生命及生存的思索。对于生命,人生总有那么异常艰难的几年让你的生命变得辽阔而美好。尽管费洛伦蒂诺用了半个世纪,但终究是值得的。至于生存,人为了生存总会相互羁绊、麻烦、寒暄。由此,费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生活隔着万水千山,无形中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看到三分之二的地方时,我几乎是迫切的想知道结局,读书的时候,无疑,我首先是一个对情节发展更好奇的人,而非是关于更深的东西。
~费尔明娜·达萨,在她豆蔻年华时候拥有一场狂热又有无疾而终的初恋,这段往事在她后来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都会时不时的回忆起来。而后她像他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嫁进了一个德高望重的家族,成为了一个见过世面,举止优雅的女人,依然富有性格,保持高傲,而她的丈夫,一位享有声誉的医生,陪伴她50多个春秋后逝世,在这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生活有许多不尽如意,令人失望愤怒的时候,但到了别离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许能传达出乌尔比诺医生对挚爱的感情。在此时,在这个自己寡居,垂垂老矣的阶段,那个回忆里影影绰绰的初恋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同往日那只会写热烈缠绵的爱情诗歌的影像不同,弗罗伦蒂洛如此的了解她,以她需要的方式站在她得身边,给予她生活下去的热情。最后,费尔明娜再次的爱上了他,当然,这个"他",不是回忆里的那个像小老头般瘦弱阴郁的少年,而是就在眼前的这个,满是皱纹,安着假牙杵着手杖,经过岁月的磨砺的老头子。只是很巧合的,他们刚好是同一个人,这个巧合,来自于弗罗伦蒂洛的一往情深,正如他所说的:永恒而炙热的爱。
最后的场景,还好是算完美的,费尔明娜在人生的最后又重新踏上充满爱意的旅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她都拥有了最适合她的人生伴侣,很幸运,很幸福。
上帝最后眷顾了弗罗伦蒂洛,在50余年的等待后,达成了他一生所望。一切都如他所愿那样,乌尔比诺医生先行去世,自己身体健康,费尔明娜独身一人。
弗罗伦蒂洛·阿里萨守护着窗户街的房子,坚守着自己的心意,无论费尔明娜拒绝他,和别的人结婚,还是当了母亲,不管岁月无情的衰老的容颜,依然小心翼翼的捧着对她得一颗真心。我想,这是个疯子吧!对于一个只单独相处过两次的女孩,就可以付出全部的自己,用自己的一生执行着一场如晨雾般浩大而虚无的计划,没有一丝丝的确切的看的见摸得着的东西。他的坚韧和执着承受着一场偏执的单相思。
然而最后他成功了。一个和谐的美好的大结局,终于能够慰藉他多年的努力。他似乎历经了很多的事情,他似乎又感悟出了很多的人生格言,经历过了形形色色的女人,试图用那短暂的浴火抵抗住对费尔明娜的痴痴爱慕,但褪去那身岁月加注的东西,他的内心依然稚嫩清晰,小心翼翼,在福音花园里的那一瞥,就深深的烙在了心里,从此在也无法磨灭,青涩的爱慕到经过岁月洗礼的痴恋,我想不到,到底得是一颗多么纯粹的心啊!
所以,爱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值得漫长的等待,能够让弗罗伦蒂洛一生就为了那个人,能够让古稀之年的老人也跨过世俗的眼光去追求。永生永世,弗罗伦蒂洛终于开启了他如愿的人生,而费尔明娜,只能说,你真是走运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上次更新还是因为20xx年五月份被某个剧触发了。毕业之后忙着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一直处于一种欲言又止的状态。各类琐碎的事情有点消磨我的耐心,很久没有完整地追剧和看书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一直想看,在学校时候参加水木读书的活动还给这一本投票了,但没有中奖。再一次想起这本书是因为魔幻疫情,但事实证明是我“以名取书”了。28万字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月,惭愧,以下是几处我觉得很值得分享的地方。
费尔明娜:“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自己的想象欺骗了,不止是爱情,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极其吃力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但同时被始料未及的麻烦吞没,到头来还要问为什么你是这样的,其实我从没有说过我是那样的,我一直都是这样的,那样都是你想的,仅此而已。
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是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而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好了伤疤忘了疼,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我自认为是一个心眼非常小的人,但有时候也会记吃不记打,夸大美好记忆。此时如果叠加第一条,甚至可能会给无意义的过去赋予极其厚重的意义,感人但是愚蠢。
尽管巴黎阴雨连绵,她还是学会了去爱记忆中的它。然而,当她带着那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无数经历,带着旅途的疲惫,昏昏欲睡地回到家时,港口的人们问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对欧洲的种种神奇之处有何感受,而她用一句四个字的加勒比俚语就概括了这许多个月的幸福生活:“浮华而已。”
清醒而残忍,敬费尔明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六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七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八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九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十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十一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十二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十三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