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大全(18篇)
方案是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解决方案设计的一种规划工具。了解目标受众和他们的需求是制定方案的基础。制定方案时,需要参考多方意见和建议,以下是一些专家对方案制定的经验分享。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一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带来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灾害风险、安全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加之复产复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抓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针对我县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陆续返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疫情防控。一是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全面核查员工情况,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湖北籍务工人员阻止返岗上班;二是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五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二)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各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应全面梳理并及时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会同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开工步骤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装置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二是企业应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车间各部门安全责任,严格工作责任落实。
(四)开展风险辨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风险,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复产复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教育培训。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根据本企业装置开工运行的特点,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出现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七)严格特殊作业管理。企业复产复工期间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特种作业标准规定,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八)危化品企业在复产复工之前,要聘请有相应专业知识能力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的确认。并连同复工申请报告一并报送县应急局。
(一)各企业要结合新冠病毒防疫要求,针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力保障复产复工工作平稳进行。
(二)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危化品和工贸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复产复工工作要求做好落实。
(三)危化品企业提交复产复工报告后,县应急局工作人员要联合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做好相应的业务指导,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企业。
(四)对于未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复产复工工作要求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二
(一)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复工复产时间和节点安排、人员返岗交通保障、生产材料采购运输、疫情防控人员分工、复工复产安全条件检查、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二是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湖北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包括居家隔离)期满后,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对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省份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自治区内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三是严格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复工复产前对人员两周内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登记;区外返锡复工人员采用点对点交通方式接回企业,并按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复工之后外出必须登记去向。每天掌握复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对复工人员进行防疫防控培训,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配备具备卫生知识的专职防控人员。做好日常监测、监管工作,每天定时监测体温,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对人员立即隔离,联系当地管理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坚决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提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准备,监督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驻地内划定必要的隔离区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全面进行定期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宿舍不得设置通铺,采取分餐或分时段就餐方式,禁止举办展会、论坛、年会等聚集性活动,鼓励通过信息化系统、视频等线上交流形式。
(二)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一是有序恢复长途客运。我盟境内的省际、盟市际客运班车根据抵达地开通情况随时恢复运营。对于去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确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可以视情况安排专门包车、“预约包车”,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除6个出蒙环京检查站外,其它检测检疫点一律撤销,保障全盟境内人员车辆的正常通行。二是逐步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恢复盟内旗县际和农村客运班线运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由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每日发车时间、班次,合理摆布运力。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防控工作。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客运站、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和进出站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盟运输管理机构增加派驻人员,加大指导、监督、防控的力度。
(三)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公路项目、农村牧区公路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开复工率。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要主动争取上级补贴,积极申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另一方面计好量,算好帐,厘清各个阶段的用款需求,多措并举,为公路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快重点公路建设。根据气候条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8个重点公路续建项目4月上旬陆续复工。力争大水菠萝—巴拉嘎尔高勒、满都拉图—别力古台、乌里雅斯太—珠恩嘎达布、宝格达山—阿尔诺尔布敦、明安图—新宝拉格、四道河子—多伦诺尔6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乌里雅斯太—额吉淖尔、二连浩特—艾勒格庙2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争取新开工阿尔诺尔布敦—乌里雅斯太、西干沟—中河、宝昌—丰胜、阿拉坦合力—乌力吉图敖包、巴拉嘎尔高勒—乌里雅斯太5个重点公路项目。三是加快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续建项目要于4月份复工,新建项目要及早完成前期工作,有序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认真抓好阿巴嘎旗现代化牧区试点区域内的`公路项目建设。
(四)有序恢复市场秩序。有序恢复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地运政要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引导乘客自觉抵制“黑车”,公布96155投诉举报电话。与交警密切配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长途旅客运输的“黑车”经营者。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在汽车站、收费站、服务区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利用电子屏、展示板、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环境卫生和自我防护,鼓励人们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勤通风,不捕猎、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不搞大型集会,提倡红白事从简。
(一)依法防控,统筹推进。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要统筹做好全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有力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在严格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以复工复产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保运行,全面恢复交通运输行业秩序,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已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
国务院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4号)要求,切实履行对本企业、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受所在旗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三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期和交通运输复工复运的高峰期,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任务繁重,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和行业管理两手抓,坚决守好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成都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帮助企业解难题,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周密组织相关安全业务培训,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工作措施,不打折扣、不推诿扯皮,归口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二)坚决落实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督促企业统筹谋划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一企一策,按规定有序组织复工复运。把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落实“未召开安全专题会、安全培训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重要岗位人员不齐、交通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无保障、水上交通未经检查合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春风行动’运输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坚决不予复工复运的“八个不”措施。(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坚决抓好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重点抓好客运中心站、高铁站、公交集中发班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两客一危”、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将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和安全核心管理等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复工复产的'基本条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处置预警系统报警,加强变更管理、落实特殊作业管理等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四)坚决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措施精准有力。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把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确保一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切实做好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及时为员工配备防疫口罩和消毒用品等,严格落实员工上下班体温检测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上岗。督促企业赋予生产现场遇到险情时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防止事故伤人或事故扩大,严防因操作不当酿成事故。(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五)坚决做好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服务工作。围绕落实《彭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检查时注重收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企业迫切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或亟需支持事项,梳理企业诉求。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口罩采购、政策申报、车货匹配、施工协调、卫生检疫等现实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帮助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安全和服务同频共振。(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规划产业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六)坚决压实目标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服务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忌麻痹大意,大而化之,结合职能职责及时研判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组织签订《20xx年度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企业内部推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七)坚决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切实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物资储备、人员机具准备和应急演练,确保发现疫情和安全生产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隔离和转移人员,做到科学有序处置(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养路段)
(八)坚决抓实工作举措强化信息报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认真填报《成都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详见附件1)后依行业报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备案,按要求无需进行审核或现场核查。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并于20xx年3月28日前将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工作情况报局安办。联系人:张运辉,电话:686607。(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四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五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七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管理有预案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运行。
为确保企业科学有序复工,成立区·镇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及对下进行复工指导;
2、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
3、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
(二)企业复工及安全生产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3、强化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日常督查工作。
(三)项目建设组
组 长:
组 员:
主要职责:
3、强化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一)受理时间:2020年3月11日开始。
(二)申报程序:
1、企业(项目)自查申报。对照《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5)开展自查筹备,符合条件后填报《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见附件3)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报区·镇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初审。
2、组织指导验收。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按照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现场指导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上报批复。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依次报大冶、黄石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
(一)全面摸排登记(2020年3月8日前)。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分别负责对拟复工复产企业、恢复施工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二)分类筛选甄别(2020年3月10日前)。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业主意愿,优先对在急项目、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进行筛选和分类甄别,确定初审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项目,按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的原则,分批次逐步复工复产。
(三)严格复工初审(2020年3月12日前)。根据企业和项目提出的申请,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分别对申请复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安排专人负责返岗人员管理(员工健康情况跟踪服务和管理),是否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口罩、消毒液、红外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是否配备充足,是否能保障员工住厂并在复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四)实施分类指导(2020年3月至4月)。一是做好在产保供企业日常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和“四个坚持”,严格执行日常管理、门卫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住宿管理等五个制度。二是做好符合复工条件企业和项目指导。指导企业和项目对照复工应具备的条件开展自查,督促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好员工返岗准备、工作和生活场所消毒、职工培训教育、防护用品配备、实施封闭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等。三是做好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但有强烈意愿复工企业的督导。引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待符合条件后再按程序申报。
(五)严格验收申报(2020年3月11日开始)。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工作职责由企业复工组和项目建设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指导企业填报《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按有关程序报区·镇政府初审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待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做好协调服务。对企业和项目申报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恢复生产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工作专班要坚决落实防范疫情、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摸清区·镇拟复工复产企业和在急建设项目名单,并建立管理台账,主动上门做好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二)强化提前谋划。各企业和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谋划,严格对照《大冶市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开工复产关键时期必须在岗履责,防止仓促开工引发职工聚集性感染和安全事故。
(三)强化精准指导。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严格标准,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责令整改,切实守住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两条底线。
(四)强化包保责任。疫情期间,区·镇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感染扩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八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九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xxx
工业企业专班:xxx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xxx
农业生产专班:xxx
重点项目专班:xxx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
成立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范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两节”、“两会”期间停产停建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
(一)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停产停建期间保障措施),报市安监局。
(二)自查整改结束后,企业向市安监局递交开工复产验收申请。
(三)市安监局派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企业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验收小组组织复查。
(四)对验收合格(复查合格)的矿山企业,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企业可恢复生产。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制定了《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表》,复产验收主要以档案资料、作业现场为重点,具体内容见附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全面做好此次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成立了由主抓非煤矿山工作的副职任组长,矿山科科长、各相关安监站站长为副组长,矿山科、各相关安监站科员为成员的市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开展。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也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要组成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查批准后实施整改。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复产验收小组要认真负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要严格按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验收,不得随意减少验收项目、降低验收标准。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开工复产一个。整改未完成、未复产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建设。对拒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偷开偷采的,一经发现,将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三)对标自查,确保进度。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在停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要制定停产停建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并及时将停产停建情况报市安监局。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要严格对复产验收表逐项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尽快制定措施,落实资金,提前整改治理,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二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三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司(厂)各项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司(厂)特制定了以下疫情复工整改方案: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聘曼。
副组长:胡勇孙成宗。
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一)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0日。
(二)培训地点生产部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疫情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厂区车间消毒,进门检测体温,发放口罩;
3、内部人员情况登记。
4、每日人员体温检测情况。
5、物资防护登记。
6、防护知识培训。
7、消毒情况登记。
8、返回公司人员健康记录。
9、外来访客人员健康登记。
(四)培训考核要求。
发放疫情考核试卷,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xx。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四
武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根植于传统文化之中,是最能体现传统文化以及传统价值观的.形态之一。中小学生研习武术,既能强身健体,又能领略其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对于在青少年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发挥教育立德树人基本功能意义重大。
20xx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颁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指出“体育课应适量增加中国武术内容”;教育部20xx年颁布《关于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建设的工作建议》、20xx年颁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北京市政府20xx年颁布《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均有中小学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重点,在体育课教学中增加中华传统武术教学内容的相关要求。20xx年x月实施的《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也指出“地方课程中应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题”。《xxx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出,应以武术进校园项目为基础,继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
xx于20xx年x月启动武术进校园课程实验项目,首批xx所学校开展教学实验,区教委每年投入xxx元专项经费,项目每年授课xxxx余节,xxx个班次、xxxx余人次参与项目。20xx年x月项目校扩大至xx所,区教委每年投入xxx元专项经费,项目每年授课xxxxx余节,xxx个班次、xxxx余人次参与其中。
经过近12年的探索与实践,武术进校园项目教学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和丰富,与京剧、诵读、书法等众多优秀的传统项目相互融合,有效促进了学校特色发展,增进了学生身体素质。同时,在学生中弘扬武术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统一领导与自主申报相结合。武术进校园项目由区教委统一领导,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管理,学校每年自主申报成为项目学校。
(二)整体推进与创新实施相结合。项目按照区教委工作方案整体推进,各项目学校发挥办学主体作用,结合校情探索新方式新途径,丰富项目开展内容和形式。
(三)普及推广与发展特长相结合。项目坚持在中小学生中全面普及推广武术基本知识、技能、文化和精神基本原则,同时鼓励项目学校发现和选拔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重点培养,为学生特长发展提供教育服务。
(一)塑造学生品质,增强学生体质。通过项目实施,在学生中弘扬武术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教育立德树人基本功能。同时,组织学生练习武术动作和技能,以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二)建设校本课程,完善课程体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逐渐建立武术教学课程体系,同时探索武术教学与经典诵读、京剧、书法等传统文化教育课程,以及与学科教学的融合,丰富学科实践活动形式,进一步完善学校课程体系。
(三)建立教师队伍,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以体育教师为主,组建项目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好xx武术教练专业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
(一)加强项目管理。
1、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xx项目学校为成员。组长统筹领导,基础教育科具体组织协调。xx与项目学校签订协议,相互配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xxxxxx参与学校武术校本课程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专家和师资支持,项目学校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组织师生参与武术研习,完善本校课程体系。xx分院对项目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2、建立申报、审批、退出机制。学校每年按照财务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确定参与年级、班级、学生数量,做好项目预算。区教委牵头成立评审组,通过评审纳入下一学年项目学校。同时,对在项目绩效评估中不达标的学校做退出评审。
(二)加强教学研讨。
1、开展集中研讨和培训。区教委组织中华武校管理团队和教练团队,以及项目学校负责教师开展集中研讨和培训,不断提高所有参与教师师德水平和专业能力。
2、加强分领域分组别的教学研讨和培训。xxxxxx要加强对教练员团队的师德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培训会。项目学校定期组织xxxx教练员与本校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讨。
(三)展示教学成果。
1、定期举办武林大会。每年5至6月份举办武林大会,初赛阶段,项目学校全部参加,全面展示学校教学成果,重点展示全校性武术操教学成果。决赛阶段集中展示部分项目学校优秀武术课程和武术社团课程教学成果。
2、搭建平台促进项目交流与展示。适时组织项目学校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现场会等,交流和展示优秀经验,推动项目课程化实施。同时,充分利用经典诵读、中小幼四联展、艺术节等现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展示平台展示项目教学成果,扩大项目影响力。
(四)保障项目经费。
1、经费来源。项目经费由区教委和项目学校共同承担,区教委按照每年一定的额度向区财政申请资金,支持项目学校开展活动。
2、经费使用方向。项目学校必须按照财务要求使用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不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主要支出方向为:专家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考察交流调研费、购买教学耗材、购买易损武术器材、购买表演道具及服装、参加市区级武术比赛等费用。
(五)明确实施方式。
武术进校园项目开展形式为“一操一课”,即一周内项目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武术操练习、在指定年级或班级开设一节武术课。同时,鼓励各项目学校利用课后活动时间开展武术社团课程,为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提供特长发展平台。
(六)做好绩效评估。
1、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项目学校每年按照财务和审计要求,做好使用经费情况说明。
2、开展教学效果评估。每年4-5月份,由基础教育科、北京xx学院xxx分院、xxxxxxx组成绩效评估工作组,对各项目学校教学效果进行评审验收。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和全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针对春节后的企业复工复产,商务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虛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七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生产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八
根据市委“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抗击疫情,对春节后有恢复生产经营需求或未停产的区内企业提供防疫指导,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更好地保护区内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思路,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适用对象
3、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补充相关资料,参照本方案要求报批。其他企业暂不允许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一)企业向xxx改革创新发展局报送复工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复工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防控物资清单表,消杀隔离记录表,职工健康登记表、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房资料等。
(二)xxx改革创新发展局对资料进行初审,报xxx复工复产工作组(由改创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办人员组成)。
(三)xxx复工复产工作组对企业防疫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会审,对符合要求的,报送xxx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四)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企业实际情况、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予以核准,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五)xxx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向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7个必须”:
(一)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二)必须全面摸排职工信息。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信息、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和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精确到人,建立“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三)必须提前对厂区全面消毒。对厂区、食堂、洗手间、电梯、通道、垃圾桶、把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消毒;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四)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备齐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设置测温点和应急单独隔离观察房间,配备相应措施和设备。
(五)必须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做到封闭管理。
(六)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要以车间、班组或科室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企业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6个强化、3个要”:
(一)强化出入管理。要设立对进出厂区职工进行逐一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访人员要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进行消毒。
(二)强化全面消杀。坚持每日早晚消毒2次,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禁止提供生鲜食品。
(三)强化人员管控。对高发病区的、与高发病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允许返回西安市;已购买机票、车票的一律劝阻退票;对正在返回我市的非高发病区职工企业要安排专车从机场、车站等接回,按照规定隔离14天。
(四)强化职工防护。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外出行程必须实现两点一线,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产、生活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应急值班。做到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出现情况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与医院对接联系,及时科学送诊。
(六)强化关心关爱。要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自驾车上下班,交通不便企业可安排通勤班车或定制公交,固定人员、固定线路,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每次车辆使用后进行全面消毒。
(七)要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企业及职工要积极配合xxx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八)要采用灵活弹性复工方式。积极尝试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积极采取错时生产、错时上班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在岗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九)要停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防疫期间禁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招聘会、技能培训会、销售会等;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禁止招聘新职工,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发区出差,确需出差的企业必须制定路线和出行方式,返回后隔离14天。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7个必须”、“6个强化、3个要”,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办、各园区管办对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稳控当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内部机制,协调保障物资资金,优化网上审批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供需监测,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发生问题、出现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