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模板17篇)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告中的图表要简洁明了,配合文字说明,以便读者理解。以下是一些著名企业发布的年度报告,供大家了解行业动态和趋势。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一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机关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有力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大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本领。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示范培训,市(区)县(市、区)组织部门、机关工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
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采取学习研讨、辅导讲座、案例解析、考试测试、学习标兵评选等方式推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对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强化政治理论、提升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充分利用陕西红色资源,结合部门单位优良传统,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打造体现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党员牢记身份、永葆初心。以“三个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
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抓起,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设置基层党组织,配备有关人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配。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依规按期换届。推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经验做法,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每年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摸排分析和动态管理,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带头建立机关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联系支部创先进、当标杆。深化“点亮拨亮”工程,结合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等反馈问题,全面排查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完善“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加强党内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口,整顿带病入党、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街道社区服务群众。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彰显先进性。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监督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严明党的纪律,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一般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较少的机关,应保证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适当增加人员。推行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和任职培训制度,任期内专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业务培训。实行机关党建部门和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由同一个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单位重要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列席,重大决策党支部书记要参与研究讨论。有计划的安排专职党务工作者同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其他专职党务工作者连续工作满5年的,视情况进行交流。机关新入职的年轻干部一般应先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在党务工作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把兼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推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机关党务工作者积极性,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有党务工作经历且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组织部门会同机关工委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细化建立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工委就机关党建重要工作进行请示报告,并抓好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调整。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机关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有力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大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本领。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示范培训,市(区)县(市、区)组织部门、机关工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
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采取学习研讨、辅导讲座、案例解析、考试测试、学习标兵评选等方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强化政治理论、提升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充分利用陕西红色资源,结合部门单位优良传统,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打造体现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党员牢记身份、永葆初心。以“三个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
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抓起,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设置基层党组织,配备有关人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配。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依规按期换届。推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经验做法,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每年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摸排分析和动态管理,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带头建立机关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联系支部创先进、当标杆。深化“点亮拨亮”工程,结合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等反馈问题,全面排查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完善“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加强党内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口,整顿带病入党、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街道社区服务群众。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彰显先进性。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监督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严明党的纪律,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一般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较少的机关,应保证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适当增加人员。推行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和任职培训制度,任期内专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业务培训。实行机关党建部门和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由同一个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单位重要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列席,重大决策党支部书记要参与研究讨论。有计划的安排专职党务工作者同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其他专职党务工作者连续工作满5年的,视情况进行交流。机关新入职的年轻干部一般应先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在党务工作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把兼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推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机关党务工作者积极性,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有党务工作经历且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组织部门会同机关工委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细化建立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工委就机关党建重要工作进行请示报告,并抓好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调整。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关于对《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xxxxxxx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条例》的基本情况。
xxxxxx坚持把全面落实《条例》和《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持续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地落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印发后,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逐字逐句学习领会,努力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坚持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经常对标对表。机关各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党组(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抓、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述职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等经常性制度,强化各级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推动全面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的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坚持每半年向党组(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每月组织党建工作讲评,推动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二、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举措。
近年来,xxxxx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在省对市党建考核中,连续x年名列前茅;x人次先后被评为xx市优秀******员、市级机关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强化政治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一是抓实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两个月安排1次交流研讨、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讲座,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学悟伟大精神、争当领跑先锋”“四学四悟”等系列活动,用好“学习强国”等载体,有效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每年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党章,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过好一次“政治生日”,不断强化党性锤炼。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按月缴纳党费,带动党内政治生活紧起来、严起来。三是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形势分析、隐患排查等相关制度规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今年以来,党组(党委)先后2次召开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制定《xxxxxx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责任,防范风险漏洞。注重抓好专刊、网站、微信平台等舆论阵地管理,严格规范审批,落实主管主办责任,防范负面网络舆情。
(二)大抓基层基础,着力打造全面过硬支部。始终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属xx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一是抓好支部班子建设。注重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遴选政治素质强、党务业务熟、群众基础好的同志进入支部班子,优化支部班子结构。注重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难题会诊,不断提升各级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注重加强经常性指导帮建,每半年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讲评,“一对一”提出具体要求,促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制度落实进行规范统一,定期检查通报,提高落实质量。注重用好智慧党建平台,通过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分,把“落实‘三会一课’、发挥模范作用”等软指标变为硬杠杠,推动党管党员落细落实。三是丰富党日活动内容。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红色经典传承月”“阅读让心灵飞翔”“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把xx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党员同群众面对面”等方式,分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贵州遵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开展现场教学,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
(三)聚力服务中心,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业务工作延伸拓展。一是深化争当领跑先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争做“先锋党支部”和“领跑先锋”活动、“我向先锋看齐”主题党日活动、创“一流处室、一流业绩、一流队伍、一流形象”活动等,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近年来,党员干部带头钻研,推出的xxxxx、xxxxxx等一大批创新举措,受到了各级的高度肯定。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联盟。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施意见》。机关各党支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与企业、高校、基层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开展党建与中心工作互促、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互动、党员与基层群众互联的“三互”活动,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发挥任务中党建效能。注重在重大任务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机关党委及时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广泛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xxx余人次机关党员干部到火车站、基层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先后有xx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员和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四)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贯彻***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铸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个节假日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次廉政教育、一条廉政信息、一次廉政谈话),确保教育引导不间断。结合“510”警示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读书体会交流等活动,切实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管理监督。坚持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对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廉政谈话等工作,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不留问题隐患。三是持续改进作风。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社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贯彻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三虽然xxxxxx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不平衡性,落实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对新时代机关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如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需加强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三是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中心大局的结合点,积极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机制、新形式,不断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效能,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力高质量履职。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政策,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廉政谈话、日常监督等制度机制,始终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四
20××年上半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民生工程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实施涉及我镇的10余项民生工程,确立了“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全镇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格局,从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到工程实施的每个具体细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今年我镇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
为了确保20××年民生工程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召开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召开牵头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成员会议,传达贯彻民生工程政策及上级民生工程文件、会议精神。镇党、政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民生工程政策,必提民生工程要求,并亲自督查,亲自调度。调整充实了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由镇长钱纯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付贵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各项民生工程工作逐项落实到各个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每项民生工程都有责任单位和牵头领导,都有细化、量化的工作目标。
(二)宣传深入。
为了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将各项民生工程有关具体政策、实施情况告诉群众。通过发放民生工程明白纸,“一封信”、告知卡、利用农村集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现场进行民生工程宣传、咨询等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民生工程建设,人人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人人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责任明确。
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实施单位,进一步将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量化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各实施部门分别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按月以书面形式将各项民生工程进度上报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民生工程资金的运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发放。对建设类民生工程资金,在上级财政划拨入账后,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保障工程建设的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随时接受监督。
(四)强化督查。
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对正在实施的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镇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深入工地,实地解决建设类民生工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通过督查检查推进了工程进度、确保了工程质量、确保了到位资金的打卡发放、确保了民生工程政策的具体落实,使民生工程真正变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下半年打算。
下半年,双浮镇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基础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为主线,在抓早、抓实、抓细上下功夫,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双浮镇民生工程实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在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上聚力。上级政府将民生工程摆在日常工作突出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实施好民生工程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具体行动。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逐项抓好落实,以更好地成民生工程实施任务。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及时抓好任务落实。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好责任落实、资金分配工作。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我镇各项民生工程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要抓好政策宣传,在舆论导向和氛围营造上用力。进一步搞好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要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注重发挥民生工程镇、村、组三级宣传网络和村级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形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三级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一般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和现代宣传相结合、民生工程宣传和新闻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推进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要抓好绩效考评,在监督检查和问题排查上发力。建立健全民生工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手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总之,今年我镇能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在民生工程工作上进行了全面规范建设,大力提升了我镇的民生工程服务能力。通过各项民生工程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赞誉。下半年,我镇将以更加完善的服务体制继续推行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各项民生工程质量,发挥民生工程的长久效益。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五
对照考察要求,经认真自查,xx党委在政治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把握政治方向方面。一是经常性学习抓得不够紧。因日常工作繁杂,党委理论学习xx组很难开展封闭式集中学习,通常以个人自学为主。自学也多浏览手机和网站、批阅文件,静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不多,缺乏全面系统学、持之以恒学。二是在学深悟透上存在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要义,把握得还不深刻。比如下塞湖矮围整治标准不高、拆除不到位,没有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是在工作推进上心有顾虑。由于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三定方案》规定xx承担的是事务性工作,对一些涉及行政方面的工作心有顾虑,担心越权越位或行政违法,导致主动入位补台意识还不强、放不开手脚。
(二)加强政治领导方面。一是对基层指导力严重削弱。机构改革后,原机构和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省、市、县、乡、村“纵向五级工作机制”尚未重新建立,新的畜牧水产机构在思想上还不能形成上下高度统一,导致一些工作有效对接难、延伸难,不能“一竿子插到底”“全省一盘棋”。二是在落实上须再加大力度。比如,部分同志对协助配合厅机关开展的一些工作,只是简单地把单位和自己摆到协助配合的位置,在主动抓落实、一抓到底上还有欠缺。三是在政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厚此薄彼、发展不平衡问题,表现在:对政治工作部署要求得多、指导督促检查的少;业务培训多、党建工作培训比较少;对党员干部整体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关注多,对少数个别人的思想动态、心理变化了解不够深入细致。
(三)夯实政治根基方面。一是宗旨意识还可以更强。在抓工作、谋发展时,站在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去思考还不全面,某些方面存在顾此失彼。比如抓生猪稳产保供,当前更注重的是大干快上新增产能,尽快填补市场空缺、满足群众的肉食品需要,虽然对今后可能因生产过剩、造成养户受损的情形作了预判,但仍抱有“市场调节”“到时再说”的心态;在推进复产保供和产业升级中,更注重鼓励大公司发展规模化养殖,“公司+农户”利益紧密联结型的养殖模式发展不充分,不利于广大中小养户的利益发展。二是调查研究还有待深入。存在为调研而调研现象,有时单纯就某课题和目的地开展调查,缺乏对“三农”深层次问题的通盘思考,不利科学决策。比如,在协助配合禁捕退捕行动中,虽多次组织调研,但还是不够充分,特别是对渔民群体的复杂性认识、对新困难新矛盾估计不足。三是服务群众不够到位。限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对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诉求,如乡村老兽医养老、非瘟扑杀、禁养区退养、渔民退捕等补贴问题,特别是每年接待的数十批乡村老兽医,请求国家参照赤脚医生、代课教师给予相应待遇,我们除了人文关怀、做好政策解读和劝返外,尚未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与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
(四)涵养政治生态方面。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须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民主生活会的“四性”要求还不够严,个人自我批评可以“入木三分”、毫不保留,相互批评却“蜻蜓点水”、不敢深入、辣味不足;对所分管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多,但对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在研究或讨论时谨小慎微,怕关注过多引发误会,不利于工作上的相互补台。二是干部激励机制须进一步完善。党委始终坚持突出政治标准、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但限于职数,加上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编制长期空缺不能进人,一些多年的优秀科干尚未晋升晋级;干部职工中论资排辈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在干部激励方面,严管与厚爱、刚柔相济做得还不够,党委大胆“正激励”奖优,客观公正评先评优;但在“负激励”罚劣上,除非触碰底线、违背原则的,缺少刚性措施和手段。三是单位的文化氛围须进一步提升。除开会、党日活动等规定动作外,鲜有组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模范带头作用表现不充分、不突出。虽然机关建设了一批文体设施,但文化宣传设施还不够、文化软实力还不强,特别是在提炼培育“工作服务品牌”上发力不足,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上还要下力。
(五)防范政治风险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需再增强。个别同志遇事不善于从政治的角度去深思细虑,对一些问题不能从政治的角度去宏观把握,满足于管住自己,不该说、不该做的坚决不说、不做,对其他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讲多抓少,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对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不敢当面指出和纠正,坚决抵制不够。二是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能力需再提高。特别是在统筹做好养殖业信息化建设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在社会舆情科学应对、及时引导、有效控制方面,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的方法不多,对涉及行业的网络舆情认识不高、反应不快、被动应对的多。
(六)永葆政治本色方面。一是党风廉政教育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多注重讲廉政党课,或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以案说法,但对党员干部在听后、看后的“复习”“回味”要求不严,少有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廉政文化建设还有欠缺,不能发挥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作用。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持久性认识不足。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思想仍停留在“不敢”的层面,还没有达到“不想”的自觉。比如,有的干部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现象等。
(七)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工作创新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单位性质、工作职能发生了变化,新形势下养殖业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但部分同志的思想仍然停留在改革之前,对如何打破常规、创新发展,想的不多、步子不宽,搞工作依赖经验、靠老套路。二是进取精神有待提振。有的害怕担责,有“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的思想;有的政绩观不端正,认为“xx”协助配合干不出显绩,做好了是别人的成绩、干不好还要受牵连;有的缺乏内生动力,认为职务职级已到“天花板”,年龄不小、资格蛮老,过几天安稳日子就算了。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六
进公司一年以来,在x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自我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忙并收获着,累并欢乐着成了心曲的主旋律,常鸣耳盼。对我而言,xx年的工作是难忘、印记最深的一年。工作资料的转换,连带着工作思想、方法等一系列的适应与调整,(包括工作上的适应与心态上的调整)压力带来了累的感觉,累中也融进了收获的欢乐。
一、进公司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我们在工作上取得必须的提高,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我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
(二)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我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理解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善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必须差距,与客户沟通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在今后工作中,我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应对督查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进取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我具有扎实的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当好助手。对各项决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提议和解决办法供领导精选。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七
市委办:
近年来,我委党组、党支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打造“阳光计生”、“民生计生”、“和谐计生”等服务品牌,突出中心抓关键,创新载体强服务,依托党建惠民生,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全委集中学习日,深入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党组书记亲自宣教《条例》,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明确委党支部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牵头制定贯彻实施办法,以党组名义下发文件。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委党支部委员共3名(1名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在全委党员大会(含离退休人员)上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划分党小组,目前共有党小组5个。委党组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支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每年初,党支部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每月20日为委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日,并且明确学习内容,委班子成员轮流在学习日给全体干部讲课。切实抓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学习贯彻会、读书会、学习会,开辟网上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深刻系统地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好书推荐活动,每名党员推荐一本好书,单位统一购买后借阅给全体同志。开展“计生干部爱读书”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要求每名同志每年至少撰写2篇读书体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专题讨论,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组织建设。邀请xxx学院、市委党校、市党建研究室的专家、学者前来授课,不断提高学习的理论层次和水平。
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活跃党内的思想交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征求对党建工作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今年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了民主生活会,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根据《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回头看”的通知》(x党公办〔20xx〕2号)文件要求,对照我委《中共xxx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会议等形式,依法依规全方位公开各类党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
深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最基层,与服务对象面对面,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建设,就完成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争当业务能手、联系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等作出承诺践诺,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推荐展评。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措施,努力破解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党支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打造党支部服务品牌,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重点,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关爱工程,面向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通过实施宣传倡导、“三优”促进、家庭健康、综合保障、发展致富、便民维权等六大行动建立新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订配套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投入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坚持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紧紧抓住讲责、分责、履责、问责等关键环节,严格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健全廉政风险“三必查”、“三对照”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岗位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预防措施,加快建立廉政风险“三维”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始终把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去年我委开展了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接受了市纪委巡察组的巡察,未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中共x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xx年xx月xx日。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八
局党组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一是坚持任人唯贤、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二是严格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廉政制,不存在临时动议决定、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违反程序的问题。xx年换届以来我局共提拨任用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共提拔任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学习,统一思想。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选拨政策的相关规定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先争优”、“三项”建设、支部、各党小组和各类评选先进等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分散和自学等方式,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增强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廉政准则》等各项政策的主动意识、自觉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月报告制度,不存在事前应报不报和事后不按时报送选任情况的问题。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严格做到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机制,从严管理。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机关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局纪检组、监察室强化监督,通过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自律性和务实性。做到了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从严选拨任用审计干部。不存在违反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
(四)关心关爱,强加培养。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重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派员参加中央、省、州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各种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在职数范围内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任用。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切实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审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切实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九
按照市委组织部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局对各项重点落实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条例》情况。
每年初,局党委认真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周五集中学习日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中央《条例》精神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并就进一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局营造了支持机关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读书会、学习会,开辟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深刻系统地领会其精神实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专题讨论,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1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局党委定期研究党建专题工作,并经常听取日常党建工作的汇报,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三是充分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各项教育、活动等日常党建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共驻共建等工作。
(三)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
(四)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动态化,对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实行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标兵评选等内容,实行临时公开;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化,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五)党支部协助党委履职情况。
我局党支部协助党委履职主要通过四个方面:一是抓学习教育为全局工作推动提供思想政治保证。我局干部日常学习和教育活动,采取党委领导,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相关活动开展都是由支部牵头和承办。二是抓好配合为全局工作推进提供组织保证。以党委工作为中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由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和检查监督,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四是组织考评党员,协助党委对自身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六)党支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支部监督责任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落实:一是党委定期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通报工作。工作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接受党员监督。二是通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和监督。三是党员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公示、党务公开等形式,对党委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党务工作的开展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但是仍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活力不够。二是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缺乏针对性,教育仅限读书、看报、听讲座,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活力。
(一)继续抓好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党员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管理,杜绝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改进活动方式。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权威,保证党的路线和上级决议顺利贯彻执行。四是继续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重点吸收一线优秀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
(三)抓好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一是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党员的制度。党内监督首要是做好班子内部监督,坚决克服和反对那种不讲原则,不讲党性,一团和气,息事宁人,回避问题,掩盖矛盾的不良风气,勇于开展党内思想斗争。要设立意见箱,对党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扩大基层民主监督,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定期举行民主评议工作。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党委要对各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好的要进行表彰,工作被动或较差的,要进行批评,限期整改。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
(一)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依据,从组织队伍建设、基本职责、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领导和保障等方面,阐述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要求,作出全面规范,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责任要求,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推动市司法局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有力促进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才能永葆党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条例》的修订,适应了党和国家机关建设发展的理论及现实需要,吸收了多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新的经验的结合。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更有力地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市司法局机关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现代化治理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和国家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一定程度上引领上着全社会治理水平的风尚。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提升市司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机关治理水平,促进市局全面发展进步。
目前,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包括7个机关党支部、4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法援中心党支部、1个仲裁办党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有党员336人。从调查情况看,杭州市司法局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总体良好,组织有力、举措务实、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一)强化首位意识,政治建设统领抓得紧。《条例》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通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同时新增“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近年来,市局组织全体机关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党员春训冬训班、处级干部研修班、领导干部读书会等,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全系统“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十九大精神暨司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庆祝建党98周年暨“最美”事迹报告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建党99周年“我的战役故事”报告会,开展主题朗读会、演讲比赛、征文评比等,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推送《我的“入党故事”分享》等专题微信内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争取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司法行政事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二)把握核心要义,全面从严治党落得实。《条例》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结合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党员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作了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对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清廉司法”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将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断强化正风肃纪。近年来,市局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规定(试行)》等刚性制度,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十个一”集中警示教育、“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市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整改等工作,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围绕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自查自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2013年以来查处并给予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党纪处分32人。制定出台司法行政干警与**、戒毒人员亲属交往“五严守”“十严禁”“亲清十要十不”和《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外”八条禁令》,严格督促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过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广大干警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局机关总体政治清明、干部清正。
(三)践行根本宗旨,主动服务意识树得牢。《条例》充分体现宗旨意识、人民意志,要求党组织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主动关心党员与群众。杭州市司法局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积极服务当地群众。近年来,市局持续深化“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开展走村连心三服务、万名党员结对万名困难户、春风行动等工作。局机关党委与黔东南州、百千万结对镇塘栖镇共计45户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并募集捐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公交文明劝导、平安巡防等志愿活动。扎实开展“助万企、帮万户”工作,发动机关党委13个在职党支部、近200名党员深入滨江区浦沿街道和塘栖镇13个社区、19个村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组织疗休养、“生日恳谈会”和退休干部“退休仪式”等,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春风行动反哺等工作,开展读书、体育、书画等社团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队伍整体风貌良好。
(四)遵循基本规范,工作制度规定把得严。《条例》根据党章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书记人选、机关纪委设置及工作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发展等作了明确。杭州市司法局坚持以《条例》的规定要求为基本规范,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撑。按照《条例》规定,市局设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初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机构改革后迅速启动完成机关党支部的调整组建和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委会议、局党委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规定,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计划报批制、指导督查制、全程记实制等,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参与监督局机关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等重大敏感事项,严格资格审查、流程操作、结果评议等,确保公平公正。目前,市局机关党组织按章办事基本到位,工作运行顺畅。
(五)注重实践创新,杭州司法品牌叫得响。《条例》明确“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近几年,杭州市司法局坚持在实践中求创新,积极打造杭州司法党建品牌,促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在监督上,着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因查实具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实施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视情了结或转入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进一步处置,前移防范关口,构筑“第一道防线”;在问责上,对被处理人职级和处理结果所对应的“四种形态”种类分别量化,根据被查处干部职工的职级和运用的形态,作为问责的量化依据,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执纪上,对受处分干部积极落实关心关爱、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制度,以关爱、信任、激励三步走帮助“跌倒”的干部找回初心,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在预防上,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加大科技信息手段融入,创新构建了警情廉情智能分析管控系统、警械具装备智能存储系统、公证流程监督等项目,实现全程监控、动态预警、智能响应和结果反馈;在文化上,“廉洁好家风”建设获得《人民日报》肯定,“廉值千金心向党”剪纸艺术展得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的批示肯定,中纪委予以刊登。开展“最美办公室”评比,以“优美环境、优良作风、优质服务”推动文明机关创建。2017年以来,市局先后五次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中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官网、《杭州日报》等多次刊载市局党建特色做法。
总体上,杭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有效,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有的机关党支部和少数党员在制度落实、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市局机关党建更高水平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和短板:
(一)有的党支部落实经常性工作不规范。《条例》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工作,党支部工作条例对13项经常性工作也有具体的规定,内容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但有的党支部在落实13项经常性工作上,还存在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规范、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比如,有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不专,对党建工作理论和相关要求一知半解,对工作开展缺乏清晰的思路;有的党支部年度工作缺乏计划性,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经常、时有时无;有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质量不高,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发言内容只言片语;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执行程序不够严格,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格,入党志愿书中的内容有涂涂改改的现象;有的公证处党支部基本不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直接以主任会议或处务会议形式研究决定。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有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不甚了解。
(二)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不深入。“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条例》明确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但调查发现,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还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看成应付的“形式”任务,满足于会议开过、活动搞过、照片拍过、笔记记过,认为只要有留痕、能应付上级考核检查就可以了,没必要在乎过程和质量;有的党员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副业、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要给业务工作让路,有时因忙工作而顾不上参加党组织生活;有的党员认为党建工作务虚,看不出什么实效,单纯地就学习而学习、就活动而活动,没有认真思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的问题。等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个别党支部和党员观念上有偏差,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三)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不严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条例》明确了党组织监督党员干部的八种情形,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履行教育监督职能不到位,存在监督偏宽、约束偏软的现象,导致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近三年来,局机关和局属公证处有4名党员皆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处分,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给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反映了机关党支部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主动介入、较真顶真还比较缺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局机关党委,当好“第一道防线”守卫员的作为不积极。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除其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不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弱之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入心、监督管理缺乏实效、职务犯罪风险把控和预防不力,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中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真正履行了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下面是呢子本站小编为您推荐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字[2016]x号),《x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党办发[20xx]x号),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加强组织领导,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现针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在我院开展督察活动情况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x月x日,我院印发《x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x职院党发(20xx)x号]文件,该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x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确定了职责分工,加大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
二、党委(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情况。
为保证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与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xx年x月,我院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长担任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及各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网络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自治区、x市网信办、教育厅等上级单位关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我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我院网络意识形态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我院20xx年建立了网络舆情分析机制,建立了《x职业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同时,对于校园网站群及各业务系统等学院内部网络进行实时监控,外部网站,如论坛等也有舆情分析监控措施,形成内外网同时监控,制度化管理,从而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四、加强网络统一战线情况。
针对全院的网络统战工作,我院建立了单独的统战工作子网站,及时更新国家统战工作的相关新闻、政策等,加强了我院对于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统战工作网络阵地和队伍建设,增强做好网络统战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提高开展网络统战工作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和阐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搭建团结校内外人士的网络平台,支持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和身份特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情况。
我院网络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分别是校园网站群,官方微信及微博。从20xx学院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开始,就制定了《x职业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xx年出台《x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20xx年制定了《x职业学院新媒体管理制度》,《x职业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流程上加大对各类信息发布的审批机制,从而规范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全院教职工登录校园网及访问外网都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及审计,保证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到人。
六、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情况。
学院党委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搜集、研判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为学院党委领导及全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018年1月,我院建立了《x职业学院舆论危机预防应对机制》,规范管理,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有据可依,有制度可查。
七、加强网信工作体制机制和支持保障情况。
我院加强管控处置,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20xx年x月,我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压实了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并下发了《x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x党发[20xx]x号)制定了《x职业学院网络舆情危机预防应对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要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健全网络舆情研判处置。
八、网信部门和网信领导小组成员履职情况。
我院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是学院的网信部门,协助学院党委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技术上全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小组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做到了在议事日程中体现责任,在制度执行中落实责任。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加大网上舆论管控力度,构筑网络共有精神家园,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大力营造网络良好生态。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二
(一)加强理论武装,着力打牢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将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到每位党员,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难题的措施办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院务会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担当意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用一流党建引领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供给优质资源,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提升授课教师水平;引育思政课教师队伍;创新思政课教学模式;优化思政课排课方式;缩减思政课班级规模;在已建成的x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基础上,一是加强引领,做好示范带头,做出品牌特色;二是强化辐射,对二级学科方向的核心课、专业课进行延伸扩展建设;在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优秀教材、一流课程、优秀导师方面谋划布局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三)扎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坚持的,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实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坚决防范廉政风险。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四
成功的奥秘在于目标的坚定。如果你想得到,你就会得到,你所需要付出的只是行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学院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xx学院领导班子、各系、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通知》《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开展“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行动(以下简称“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有关部署,现对xx学院“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工作布置如下。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五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闽教机党[2012]32号)《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党委高度重视,适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对我校2010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党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提高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对支委不健全的党支部,及时按程序做好增补工作;根据《党章》和《条例》规定,按时开展支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1月学校先后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实施过程操作规范,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确保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活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书记的领导水平、改革与发展思路、统揽全局和创新应变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础。
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规定,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2010年针对部分党员工作岗位变动较大的实际,为保证各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党委适时对基层党支部重新进行调整设置,由原先7个增设为8个,并及时根据党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各党支部组成人员,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实现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按照“五个好党组织”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党内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鼓励各党支部在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内涵。
(三)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观念不断转变,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坚持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党性意识、服务学校科学发展,以实行“公开承诺”为抓手,以领导点评为着力点,以评选表彰为动力,不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推动发展和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严把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10年以来,经过培养和考察,校党委共研究通过7名教职员工加入党组织,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审查批准9名预备党员按期办理转正。学校党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壮大。
(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进作风。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创先争优活动、发展党员工作、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福建理工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福建理工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化解矛盾,促进交流,增强合力;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班级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按照《福建理工学校党务公开实施。
方案。
》,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对适宜公开的党的党务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五)加强“三建”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
不断加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力度,关心和支持工、青、妇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党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切实起到“主力军”、“生力军”、“半边天”的作用。
(六)加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把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学校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学校党的建设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三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校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条例》,紧紧依靠我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准确定位,积极作为,努力做到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服务培养合格人才不松劲,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懈怠,扎实深入、有力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六
为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两学一做”,市委决定在近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管理落实《条例》情况开展督查调研。调研督查主要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情况,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重点督查围绕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党组织履职、机关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机关工委和机关工委履职等工作落实情况。
本次调研督查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调研督查组,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方式进行,从5月下旬开始先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回顾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做法和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6月初开始,市委调研督查组分别深入各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准确了解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实际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结束后,将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条例》情况进行通报。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篇十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第四章党的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第十四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单位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第十六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第十七条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定期向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六章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第三十一条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