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年工作总结(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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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法规科、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综合法规科为负责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任到位、任务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
3、开展了严格的考核评议。局党组非常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每月的月度。
工作计划。
与价格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价格宣传。
1、认真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局综合法规科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专题访谈、新闻采风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局长信箱答复平台,切实做好价格受理和咨询工作。如一年来12358价格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物价网面向社会提供各类价格信息百余条,较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强了消费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价格服务咨询工作,帮助消费者运用价格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今年局综合法规科向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城市创建指挥部和省物价局等单位报送价格法制信息材料20余篇,其中被《价格在线》、《湖南价格信息》、《政府法制工作》等采用6篇。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并开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监督指导科科长和综合科科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课。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全省价格系统综合法规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法规创造条件。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制定。
学习计划。
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单位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根据价格法和四个地方性价格法规以及其他政府规章的要求和省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50余项汇编成册。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价费审批文件由局综合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到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审查登记制度,确保了文件合法性。20xx年,本局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5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如我局在出台《市城区*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标准》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了大量意见。8月23日,在会议厅召开制定市区殡葬服务价格听证会,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参加听证会。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4、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完善了《**市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规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加强纵向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注重内部横向监督,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凡重大价格问题,我们都能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工作,争取人大、政协机关对价格工作的支持。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查组的充分肯定。18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比上涨2.7%,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在各市州中从低到高排第6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1、抓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有新举措。
一是价格调控领导规格高。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物价、宣传、发改、农业、工商、质监、财政、民政、商务、交通、粮食、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价调控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了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我市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价格监测预警数据准。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对于少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1470万元。今年来市本级从价调基金中安排了446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安排250万元用于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生猪生产。
2、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11月底,在日常市场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0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343.166万元。其中: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7.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2.136万元,罚款9.92万元。
3、优服务,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有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系统。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原则,我局今年着力加强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实现服务功能“窗口统一,功能齐全”。
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推进机关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通过机关网站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
三是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我市今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88万余元,具体发放标准按民政部门对特困群体分类:a类每人补贴300元,b类每人补贴80元,c类每人补贴30元。
四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在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我局重点调查主要农产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之间流通环节的成本结构问题,寻找压缩空间,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4、惠民生,破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有新进展。
一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物价局充分肯定我市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执行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及时落实我市第二、三批区、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并制定印发专项考核细则。据统计: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类基本药物价格比实施前下降约45%,人均门诊医药费用下降约40%,日住院费用下降约36%,农民年人均减少药费支出约60元。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在总结过去,面向未来的基础上,从抓重点,找难点,求实效入手,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局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紧紧围绕“六聚焦六整肃”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贯彻落实到价格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凝聚起新时代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强大力量,奋力开拓价格工作新局面。围绕县委2020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败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月记实、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党员告诫制和党员活动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执行规定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工作执行力深化年”为抓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执行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三
以来,**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建设经济强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主线,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全面完成年初与区委签订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招商引资工作,获得“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五名同志被评为省物价系统先进个人。现将20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以来,我们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每周五下午我们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大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防控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源、风险点,并针对各风险点制定了多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三、注重宣传工作,多渠道报道我区物价工作动态及价格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价格维权意识。全年共在《中国经济导报》、《**日报》及《**时讯》等各类报刊发表稿件94件。
四、2013年共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公办医疗机构90余家;与区纪委、财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区50余所公办教育机构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2013年集中开展了两次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整顿活动,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打造合理规范的价格市场。共涉及经营者900余家,发放《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加大了对民办幼儿园、房地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骨干力量对其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并发放提醒告诫函,督促其依法收费、明白收费。
六、2013年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及投诉举报案件170余件,其中价格咨询120余件,价格投诉举报50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所有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都已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回复。各类价格咨询都予以详细的解答。
七、2013年共对我区18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圆满完成全年收费年审工作。共办理《收费许可证》16套;降低人社、工商、农业系统收费标准4项,取消工商、农业、卫生系统收费项目5项;为**区辖区内企业发放服务跟踪卡和备案登记薄207个。
2013年对我区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理。在去年公布的298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取消了101项(其中包括转变管理方式15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项、免征涉企收费14项),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121项。切实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
八、按时完成我区粮油、副食品、农资、成品油、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等252个品种的定期监测,真实、准确上报监测数据。认真做好对重要商品的定期监测和调价备案工作,出具了详实的价格变动分析报告,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有效的依据。
九、积极宣传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作用和意义,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0余万元。
十、认真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对委托的认证案件,依法、准确、及时地予以办理。2013年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案件148件,()涉案标的额330余万元;价格认证案件5件,标的额30余万元。按时完成了我区棚户区改造、“五环工程”等城市建设项目中的价格认证工作。
十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约法三章》的要求开展了自查。《约法三章》是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党和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首先,我们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自我检查的力度。其次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过自查,我单位在2013年未出现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情况;未出现公费出国、出境旅游情况;未出现违规购买超标准车辆情况。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根据市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局以服务xx“两个率先”为中心,围绕全面提高xx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的工作目标,依据自身职能,通过大力提高市场价格检查力度、不断创新市场价格监督手段,努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精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新年伊始,局党组就制订出了局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为本局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并进一步充实了创建领导班子,成立了4个由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检查小组,规定每月15日为市场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检查日。市场检查制度化工作的加强,有效地推进了全局上下的创消热情。
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对教育、医疗、成品油、农资等行业进行了专项价格检查,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对土地、供电等系统进行检查。在加强检查的同时,我局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通过推行价格执法回访制来巩固检查成效。整个上半年,全局共出动157人次对主要街道、重点行业进行市场明码标价检查。监督检查中,我局突出人性化执法,注重实效,把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把监督和服务相结合,把巡查和宣传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执法水平。对于一些私营业主提出的明码标价中的实际困难,我局在耐心说服的同时,主动为业主想办法、出主意,赢得了业主的好评。如针对业主们提出的卡片式标价卡使用和更换的不便等问题,及时联系印刷厂家生产了新型粘贴式通用标价签,既满足了业主们的实际需要,又使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规范,更建立了和谐的价格执法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协作、密切配合兄弟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如“五一”节前夕,配合园林旅游、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对全市各旅游风景区进行综合整治行动。
今年5月1日是《xxx价格法》实施八周年的纪念日,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工作,开展了“坚持依法治价、打造价格诚信、构建和谐xx”为主题的《价格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价格法》、《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收费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体价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治价氛围,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把《价格法》宣传深入社区、乡镇,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
三是做好“五一”节日市场检查和群众价格举报工作,“五一”节期间,由邹兴生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分别率四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宾馆、茶室、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明码标价进行重点检查,预防在假日期间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发生。“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围绕市政府创建实事项目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创建体系的标准,以及全市创建工作大会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积极开拓,努力奋进,力争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工作,为xx早日实现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五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做好民生价格服务,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5.18”、“6.18”等重要展会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经营单位商品价格、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期间共出动检查45人次,发现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共8家,其中现场整改6家。
2、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45”公共服务系统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有关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停车管理费、医疗服务收费等举报投诉148件,其中“12345”投诉举报、咨询件96件,“12358”投诉39件,电话举报投诉11件,省长信箱投诉2件。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调研。为充分掌握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初,我局联合区卫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区内13家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调研,全面调查了解了我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重点听取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份,我局又针对上级拟定的《县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初稿,会同区卫计、人社部门组织征求修改意见,多次综合汇总他们提出的有关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物价和卫计部门,为上级机关今年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详实依据。
2、认真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范_文_先_生_网)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我局今年起停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审及发证工作,同时按规定实施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及收费情况报告制度,重新审核了相关单位收费资格及收费项目,按时公布了5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
3、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惠农政策,继续下大力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今年初,我局全面汇总上报了各收费单位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变化,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整改个别收费单位存在的收费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我区清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认真核实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于今年1月底前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辖区内162家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报备情况,便于社会全面了解我区收费单位各方面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认真审核,据实按规定予以报备,并督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及公示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12家,正在办理民办中小学收费核定4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6家。
(三)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1、严密监控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测,着力做好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选取华威新西营里农贸市场、程埔农贸市场、大润发超市作为我区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五大类70余种商品价格数据进行监测,在对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及时令变化选取25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比对汇总,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在部分价格监测点的led显示屏上滚动发布,努力为居民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提供服务。
2、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上半年,我局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建立本区主要涉案财物采价网络,高效地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抢专项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真正做到了认定程序合法、认定结果公正、认定过程高效。半年来,公安机关共委托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41起,涉案金额240.2万元。
3、积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网络,通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牵头,筹划依托区司法系统人民调解机构建立价格纠纷调解点,进一步贴近基层,受理并调解群众关于价格方面的争议,努力为人民群众化解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并成功调解价格纠纷2起。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价格监测工作。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价格应急预案。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抓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加强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控,组织力量对各大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巡查,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继续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简政放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对公立学校及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点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成本及财务行为审核,严格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
(五)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准确有效地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严厉打击犯罪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六)继续做好价格投诉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12345”、“12358”价格举报投诉的办理工作力度,认真宣传解释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搞好价格服务,力求群众满意。
福州市仓山区物价局。
2016年6月30日。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xx区物价局继续紧紧围绕“稳物价、惠民生、促和谐、树形象”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引,注重立足物价本职工作,积极发挥价格监督管理职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价格工作。现将裕安区物价局20xx年。
如下:
一、继续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1、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20xx年6月,我局组织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务必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以及本部门下属单位(事业单位、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下同)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我区部门涉企收费行为。
2、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裕安区物价局于20xx年7月18日开始至8月18日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从总体情况看,通过多年的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特别是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施行,对于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大为改善。
二、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1、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节日市场及超市价监督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物价部门开展了高、中考期间宾馆、餐饮服务价格检查;三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做好区级涉企收费(价格)及医药价格的专项检查;四是在全区开展教育收费的检查和自查;五是根据区物价局、民政局的工作部署在全区开展公墓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2、扎实做好“12358”价格举报工作。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是物价部门直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要求、接受群众价费投诉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回复工作,对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截至目前为止,共受理各类举报74件,协调处理74件,办结回复74件。接受价格咨询85件,其中涉及物业收费53件。
三、切实加强价费管理。
1、规范价费核定。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步伐进一步加快,属于县区级价格部门核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逐渐减少,其中经营性服务类有:辖区内农村自来水价格、公益性公墓售价、3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核定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私立学校收费标准核定2项。为确保以上项目价费核定的科学合理,我局严格实行第三方评估、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从严审批等程序,全年共完成换、办服务价格登记证63家,并完成裕安区自来水定区价、全区两部制水价、固镇怡园公墓、固镇污水处理厂定价工作。核定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9家。
2、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
为全面掌握分析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20xx年,我局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单位收支状况及收费统计报告公示工作。经统计,全区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7975万元,收费项目30个。
3、继续做好价格备案工作。
区物价局高度重视商品和服务价格备案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备案制度。20xx年,继续做好房地产、物业小区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工作。全年共完成房地产备案29.9万平方米,物业收费标准备案16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25家。
四、扎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20xx年,我局价格认证工作在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牢固树立价格认定服务理念,以学习、落实价格认定新规定为立足点,以省级规范化价格论证中心标准为工作抓手,积极拓宽工作领域,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价格认证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一致好评。20xx年,共完成各类案件135件,标的总额约7820万元,其中价格认定93件(刑事案件89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2件);价格认证42件。
五、加大价格服务力度。
1、加强农本调查,服务“三农”工作。
我局成本队负责六安市辖区(金安、裕安两个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小麦、油菜籽、早籼稻、中籼稻、粳稻调查任务,目前现有农调户13户,户均耕地面积13.15亩,户均播种面积17.82亩,粮食播种面积户均16.14亩。20xx年,我局成本队围绕服务农村经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存售粮等三个专项调查任务和六安市辖区小麦、油菜籽、早籼稻、粳稻等五个品种的直报任务,受到了省局的好评。
2、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xx年,我局完善价格监测网点,确保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价格监测月报等制度落实到位,节假日等节点敏锐监测。与此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加强对城乡低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坚持每月一期价格监测情况分析报告。
六、积极做好政府交办中心工作。
1、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20xx年,裕安区物价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率全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青山乡戚塘村,进行结对走访慰问,同时给每户发放慰问金合计约20xx0余元,并为村里送去了20xx0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二是因户因需施策、精准帮扶脱贫。在精准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因户施策,积极引导贫困户继续开展种养业,大力开展打工和自主创业,想法设法增加家庭收入,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脱贫不返贫。三是积极协助配合,共抓集体经济。通过协助配合以村集体名义承包戚塘大塘发展生态养殖项目,积极协助并配合盘活村办窑厂,帮助争取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等,增加扶贫村集体经济收入。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压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难上加难。我局主动作为,知难而进,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积极联系交流,大力宣传我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先后接待了苏州、安庆、合肥等地客商并积极跟踪服务。对已落户的投资企业采取定期联系走访,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3、积极做好征迁包保工作。
征迁包保工作事关城市建设进程,关乎民生改善提高。作为包保责任单位,我局充分认识征迁包保工作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包保工作和机关正常工作关系,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20xx年,我局承担三里岗菜市场周边地块征迁包保任务及退城进园宝祥禽业征迁包保任务。局班子成员及现场包保人员不畏艰难,以实现和谐拆迁作为我局征迁包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教育引导,为圆满完成包保任务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
七、机关效能建设常抓不懈。
今年以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抓好局机关效能建设:一是继续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效能意识。坚持每周一机关学习会,既抓政治业务学习,更强调效能建设,及时传达市、区效能通报,指出存在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增强效能责任。先后修订并完善了局机关效能建设捆绑连带等10多项制度,强化每个人的效能责任;三是强化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督查,日常效能考评采取上班按指纹、外出有登记、公差病事假有假条等“三单合一”做法;四是严格兑现奖惩。每月效能考评结果在次月5日前,由局效能领导组,根据日常效能考核办法,逐人考评、公布结果、当月兑现。季度考评根据出勤情况、工作成效、办事效率等评出优秀,树立典型,奖勤罚懒。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七
一是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部门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物业收费公示等工作,按照“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的要求,在全市908个行政村、23个收费部门、52所学校、9家医院、10处物业小区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牌(栏),为确保公示牌(栏)能“看得见、留得住”,聘请了专门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实现了价格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
二是推行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印发《物价局办事指志》、设立展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将我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公开“83264215”为监督电话,群众如发现我局有违反办案程序和超过办案时限的现象发生,可以电话或写信举报。有效增加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近年来,先后召开供水、供气、公园门票、物业收费等价格调整听证会10余次,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200余人次,吸收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20余条,保证了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疏导了我市的价格矛盾,促进了我市“和谐××”建设。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共服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我局开通了《××市物价局》网站(网址为)。网站目前设有“机构简介”、“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物价新闻”、“价格认证”、“监督检查”、“价格信息”、“政策法规”、“收费管理”、“价格管理”等10个主栏目,同时,设立了“公告栏”、“服务承诺”、“收费公示”、“友情链接”、“站内搜索”等栏目,方便用户快捷点击浏览。××市物价局网站的开通,能够更好的宣传物价政策、沟通社情民意、改进价格服务,为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x届x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价格部门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当前食品价格十项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控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不断深化价格公共服务,有效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截止目前,共查处价格违法违法案件5件,实行经济制裁0.2万元。
一、加强价格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
(一)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1.开展了农资化肥价格专项检查。5月份,按照省物价局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全局共抽调检查人员7人,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化肥生产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村化肥价格零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采取提醒、告诫、劝阻方式,要求经营者合法经营,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我市化肥价格基本平稳。
2.开展了“价格诚信一条街”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在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配合下,对“诚信一条街--向高街”价格行为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同时检查与分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经营者依法守信经营,帮助经营者提高价格诚信的意识。
3.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发改价监〔20xx〕310号和省物价局闽价检〔20xx〕63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4月23日起,联合市减负办,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水利水务部门收费、农村基础设施收费、农产品流通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等开展检查。从检查的15个单位情况来看,总体上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港头港兴食品站收费没有公示,已当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东张镇畜牧兽医站收费虽然有公示,但是不规范,也已当场责令整改。
4.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3月份,组成2个检查组对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近期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来看,收费公示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比较规范,未发现近期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5.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物价部门的统一部署,5月13日至14日,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分2组对我市的9个镇和农村市场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农村的主要商场(超市)、农资商店及主要集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商场(超市)、农资商店的明码标价工作都搞得比较好,经营单位建立了商品的价格台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镜洋、上迳等2个农村的集贸市场的商品明码标价做得不够好,有的虽然有标价,但只写价格,没有计量单位,有的生鲜商品标价较模糊,不够规范。检查人员当场清理了11条不规范的价格牌,纠正了29种商品价格标签,并责令他们对蔬菜类的明码标价进行整改。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1.加强交通运输票价及出租车价格监管。针对今年成品油价格波动大、旅客投诉多的特点,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交通运输票价及出租车价格监管。一是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旅客投诉,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二是组织人员到交通运输经营单位,检查各经营单位交通客运票价及出租车价格是否明码标价。三是在市交通运管部门的配合检查了以龙田、三山、高山渔溪等镇的农村运票价,城区以检查出租车价格为主,对市公交出租车和泰荣出租车有限公司在标价之外加收未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现场处理,将多收价款退还旅客,深受群众好评。
2.加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元旦、春节、五一期间,根据统一部署,围绕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商务酒店及停车场明码标价等内容,对市区东门、西门、官塘墘、融北等农贸市场和七个城区、龙田、高山、渔溪、东张、海口等各家超市及液化气经营点进行重点巡查;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牛奶、液化气、管道燃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能源的市场价格动态,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情况。五一期间,对石竹山景区、灵石森林公园、南少林寺、黄檗寺、天生林艺园门票及火车站停车场收费等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经营单位基本能执行有关价格政策,价格行为较规范,未发现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行为,停车场收费基本做到按标准收费并提供有效票据;明码标价执行良好,主要游览参观点都使用了中英文对照门票价目牌,游客反映较好。
3.开展房地产价格备案工作。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透明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要求,我局从20xx年5月底开始,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按规定到我局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手续。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规定受理了19家房地产开发商的42次价格备案手续。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是《价格法》颁布实施14周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1周年的纪念日,我局结合开展宣传纪念工作,加强了价格举报查处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了“12358”举报电话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反馈回复制度、保密制度和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等,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各种价格投诉、举报(包括12345便民网)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上半年共受理价格投诉、咨询案件152件,其中价格咨询86件、投诉66件,结案率100%。
二、加强收费管理,合理规范收费行为。
1.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进行了20xx年度收费年审,全市共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单位133家,年审率100%,收费金额31979.06万元,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重点突出。重点审核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取消、停止或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二是审核严谨。对审验的收费项目、标准,特别是对已公布取消或降低收费的项目的认真核定,严格把关,逐个审验,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方式多样。年审采取送审、上门审验相结合的办法,审验时限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
2.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622号文件精神及福州市物价局榕价〔20xx〕2号文件规定,20xx年2月1日起合理疏导了我市电价矛盾的,进一步规范电价管理,为全省同价打下良好基础。
3.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改善环境,提升工业区投资环境挡次,实现工业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意见,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努力作好控价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价格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逐月攀升,涨幅较大,稳价控价工作仍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1-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8%,高于全省和福州市总体水平(全省为3.07%,福州市为3.4%),涨幅呈现逐步回落趋势。
(一)建章立制,深入开展控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控价通知精神,一是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福清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由我局牵头组织协调,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措施。三是按照油运联动机制及相关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为有效化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定稳定,建立由我局和市交通局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还研究成立了开展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价调联动,努力减轻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根据今年一季度cpi和食品价格指数的同比数据,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失业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约17000多人)进行物价补贴。目前一季度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持之以恒,严格落实价格通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异动监测预警制度》,针对市场副食品价格波动较大特点,按上级部署要求,对我市具有代表性的2个大型超市和1个农贸市场的粮油、鱼、肉、蛋、蔬菜等31种副食品价格进行定点、定时监测,并对每日采集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而确保市场价格异动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积极创新,深入拓展价格鉴证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各项价格认证工作,在开拓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进步,取得了司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的长足进步,并在工商行政管理的罚没物资等行政类价格鉴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价格鉴定160起,标的额512万元。
五、积极拓展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我们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拓宽工作领域、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是新形势下物价部门转变部门作风、探索服务思路、维护群众利益的新举措。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按照省、福州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建和谐价格”的理念,积极拓展服务职能,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深入地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我局已在全市24个镇(街)建立价格服务站,在全市所有的社区和50%以上的村建立价格服务点,各服务站、点均相应配备了物价员,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六、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推进价格中心工作。20xx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制定了《福清市物价局党支部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三服务”、“四下基层”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基层是基础、组织是核心、建设是保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大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内容,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以“大调研、大下访、大服务”的形式,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中,就价格改革问题、稳价控价问题、价格难点问题、企事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保障民生问题、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秩序问题等,开展调研、走访,研究对策措施,提出解决办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同时,按上级要求,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践行雷锋精神做人民满意公仆”主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活动向纵深发展。总的来说,活动开展以来,党员干部都能真正做到以抓活动促工作,使价格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党支部带动各科室广泛开展争创示范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推动价格工作科学发展,不断转变作风、实干进取,形成了比业务、比效率、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全员思想素质。今年以来,我局采取集中、自学、上党课、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马列毛邓著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论述,不断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立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为基准,努力督促自身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秉公受理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了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更有效地运用手中的价格监督指挥棒。
三是以制度促规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工作作风、政风行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大处着眼,强化思想抓落实,从小处着手,脚踏实地抓整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准确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建立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量化指标,逐级负责;二是制定和完善了调定价、价格听证、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处理、价格咨询举报、价格鉴证、价格监审等工作流程图,将办案、办证、受理群众投诉等具体工作的运行程序进行严格规范。为有效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推行目标考核制,使工作节奏更加快捷,确保工作优质高效。四是实行公开承诺,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要职责、办事时限、违诺责任等内容。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稳价控价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为建设省会南翼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控价工作的成果。
2.开展成品油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银行系统收费、交通运输价格、涉企价格收费、教育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
3.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做好新的明码标价转换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5.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平价摊位建设,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平价摊位平抑市场价格、稳定物价的作用。
6.加强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开创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九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书信。
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十
1、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一是通过发放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客运企业和出租车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政策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对中心农贸市场、粮油门市、大型超市、液化气销售站(点)销售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检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三是对我县境内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停车场收费以及景区周边和城区餐饮、住宿、购物场所旅游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教育和引导经营业主依法合理定价,理性调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杜绝价格欺诈,合力打造全域旅游良好环境。
2、开展教育收费和农资市场价格检查。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3月中旬,安排执法人员对我县农资市场价格开展了巡查,指导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合法经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供水、电信领域价格专项检查。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5-6月份,我局开展了城市供水和电信领域价格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供水、电信领域价格秩序总体较好。对检查中发现的供水企业执行分类水价标准不准确、电信企业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书面反馈给相关企业,要求立即整改,规范价格行为。
4、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宣价检〔2020〕9号)要求,8月中旬,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县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查了3家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家殡仪服务站。针对检查发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销售明码标价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反馈,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切实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为我县殡葬事业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一是积极配合市局检查组对徽杭古道景区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在市局对我县4a级及以上景区随机抽查基础上,对孔灵浧园、胡雪岩纪念馆、荆州小九华景区和上庄景区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抽查的4家景区均按规定落实了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能严格执行《安徽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宣城市物价局、旅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景区景点对军人等群体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门票优惠政策,总体情况较好。
6、积极参与全县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农民负担暨村级财务执法检查的通知》(绩农工办〔2020〕7号)要求,9月下旬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参与了县农工办组织开展的全县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对照《安徽省物价局、省农监办关于公布2020年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的通知》(皖价服〔2020〕81号)要求,重点检查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农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指学校、医院)收费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公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个别卫生院单个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有偏差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并记录在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规范收费行为。
7、依法办理价格投诉举报。我县价格举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热情为民排忧解难,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2件,含无效举报件3件,其中:受理网络问政1件,市长热线1件,来电17件,网站3件。目前已办结22件,办结率为100%。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20,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漳州市物价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服务”、遵循“四条原则”,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1-11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预计为103.5%,市场价格总水平继续回升,结束了前几年持续低迷的走势。
工作回顾。
一、立足“三个服务”,即价格工作要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稳定,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医疗卫生、食品、春运以及旅游等。加大对节日期间涉及群众生活的食品、石油液化气、客运票价和旅游市场价格的检查力度,对拒不明码标价和涉嫌乱涨价的行为及时予于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针对粮食、液化气、禽流感相关药品及商品等价格的上涨,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市场粮、油、液化气、种子、农资、药品及重要生产资料等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控;同时以服务“三农”工作为根本出发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相关的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春耕生产之际,主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密切监控农资价格涨幅动态,最大限度地确保粮食、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在夏收和秋收期间及时调研、加强我市物价变化动态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分析,特别粮食供求及价格情况,并提出建议与措施,呈报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价格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据统计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5%(与上年同期相比),与全省平均涨幅水平104.1%,低0.6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正弦波动曲线,3月、5月最高均为上升4.1%,价格指数稳定在涨幅3.5%左右。具体分月指数为:1月3.0%、2月2.8%、3月4.1%、5月4.1%、6月3.9%、7月3.4%,8月3.3%、9月3.8%,10月3.5%,11月3.3%。
二、遵循“四条原则”,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具体做到既要保证价格改革的力度,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以保证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最佳结合;既做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工作,又做好促进社会进步的价格工作,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既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尤其是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又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既做好城市价格工作,又做好农村价格工作,扩大价格工作的覆盖面,促进价格工作的长足发展。
1、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对照《行政许可法》认真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地方政策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机制。我们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有序、高效。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严格实行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积极参与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参与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三家市立医院和各乡镇的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价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二是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全面落实向《企业交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继续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累计向企业免费发放750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个部门全行业进行清理与审核,清理一个公示一个,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了200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年审工作,共审验30个部门,265个收费单位,合格258个,占97.36%,基本合格7个占2.64%,按规定办理新的《收费许可证》12份,并在本局的“市价格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维护收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情况,调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擅自立项乱收费等内容,把价格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对发现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四是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3、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等服务。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越权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价格服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利用价格管理的权力和影响实行强制服务。我们先后走访了灿坤有限公司、龙池开发区等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价格工作意见,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运用价格杠杆,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投资环境。按时完成国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任务。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情况、农户收支情况等四项专项调查,以及早稻、晚稻、生猪、鸭蛋等五个成本调查和预测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物品价格进行鉴定。2005年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有关部门的价格认证委托270件,出具价格鉴定书270件,涉案标的总金额100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975.2万元,非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31.6万元,累计收取评估费用3.16万元。
4、以推行电子政务为抓手,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立足服务,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监测工作。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网上服务,以落实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把政务公开融入到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机关建设中去,完善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在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上深化、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为此我局增强价格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分析,强化对钢材、水泥、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的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建立价格异动应对机制,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应对处置能力,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全年共编写了市场价格行情12份,价格信息资料24篇,每旬公布一次市场价格参考,在春耕期间每日公布一次农资价格行情,自下半年起每周报送一次农资价格信息,每天报送晚稻监测点价格,同时还利用本局已建立“价格信息”网站的优势,采集工业、农业发展急需的商品价格信息,建立高效的价格信息传递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不断充实网站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本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继续公开物价行政执法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投诉,紧急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答复,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答复。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保证服务态度满意;办事中做到简化手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对办事效率满意。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对发现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被投诉,实行待岗,限期整改。通过落实这些制度,我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明显提高,本年度没有发现被投诉现象。三是强化党建创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抓好勤政廉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和约束机制,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确保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到位;在党建创先工作上.围绕争创全市党建工作先进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员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物价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
“六件大事”是建设价格诚信体系、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整治教育乱收费、降低药品价格、规范住房开发建设中的价费。
1.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优化价格环境。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监审办法。把成本监审工作作为价格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深化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政府定调价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行业的重要手段。在缓解电力矛盾方面,充分运用新的电价政策,运用市场的价格规律,多渠道购买不同价格的电能,特别购买议价电,用于解决本市工业生产与供电不足的矛盾,确保工业生产不因电力问题而停产;通过重新核定供电销售成本监审工作,缓解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2005]商379号)的规定,重新测算我市综合平均销售电价及各类用电销售价格水平。重新疏导市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已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并从2005年12月抄见电量实施。这次电价调整是在趸售提价1.7分/千瓦时基础上,而销售电价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39元/千瓦时)不调价,大工业用电略有降低的情况下进行的。体现了对电力产出强度高、对全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仅3.5万千伏大工业用电户全年可减少成本支出109万元。同时也使我市工业用电价格与省直供网漳州、厦门进一步拉近,解决了我市长期工业用电价格的略势,优化了工业用电价格环境。
另一方面对市钰辉铸造有限公司等十家属高耗能的淘汰型企业,采取一定的提高电价抑制措施,并适时地合理出台峰谷电费新办法,引导电力消费,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规范涉农收费,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已经省级以上有权机关批准并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一律不得向农民收费,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特别是税费改革的贯彻落实,发挥涉农收费公示联络员和监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坚决抑制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在完成农村乡镇村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加大对学校收费的公示制度的监督,基本做到城乡中小学学期收费有公示项目和标准,同时要求中学及中心小学要有相对固定公示牌。通过整顿清理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有4项,免收8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50万元。
3.以市场为取向,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等价费管理的转型力度。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基础上,努力在公用事业的经营上,寻求价费管理更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通过严格自来水、电力价格审核与监审,适时召开了漳州龙池开发区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论证会,核定了白水自来水公司生产成本,审查了供电企业2005年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参与石码市区自来水供水管道修工程和平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专题研究,为促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和调整垃圾处理费,把污水项目推向市场运作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4.以“一费制”为契机,推进教育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局的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及代办项目收费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制度;为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水平的滑波现象,同步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管理体制,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定费原则的指导意见,测算本市的具体标准,规范了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在秋季开学之前出台教育收费统一标准。
5.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推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如查询电脑触摸或滚动显示,一曰医疗费用及用药价格清单,同时,建立药品采购成本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特别是对成本构成的监审力度,严格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房价格即符合解困的需要,又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
6、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关糸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特别是相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米袋子”、“火炉子”、“菜篮子”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上涨过快的商品如粮食、猪肉、液化气等商品,除加强监测外,还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效应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权益;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宣传日价格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构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规范经营商贩明码标价行为,目前,首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巳建立;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公交运输、电力价格、收费等专题检查。2005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件数35件;已结案2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7.27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47.4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4.7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2.57万元;罚款金额0.14万元。巳上缴财政金额29.12万元。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继续按照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1、对现行价格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修订《目录》,增强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农村涉农收费工作,公布涉农价费目录,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2、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等环保收费制度,通过听证会,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新标准。
3、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教育“一费制”跟踪,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
4、在监测调控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变动的同时,注意研究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反倾销、反垄断的价格工作,为促进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转变管理职能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
转变职能是改革价格行政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中心内容。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新办法、新措施、新途径,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监管效果。
4、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方向和力度,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搞好价格信息咨询、预测预报、价格鉴定和价格协调,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5、凡是重大价格行政行为的做出,要建立政策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制度,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出台前后的宣传与公开,使我们的价格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2、坚决杜绝索取和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受贿行为;坚决杜绝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我行我素的官僚主义行为。进一步规范定价审核和价格管理工作,完善价格听证、集体审价制度,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腐败。
3、关注热点难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对当前反映强烈的“读不起书”、“看不起病”、“用不起电”、“住不起房”等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出化解价格矛盾的方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全新的舞台,全市价格管理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各项价格工作,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之际,我局与全国各地一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就是要让雷锋精神永驻物价,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加倍地践行好物价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粮、油、肉、菜、汽、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清费、治乱、减负”的原则,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国土、建设、规划、水利、人防、质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相关中介组织和协会收费。梳理主要收费项目,跟踪资金用途,了解社会反响,提出取消、降标、保留等具体意见。努力减轻企业及人民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是要把价格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科学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价格法制环境,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检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利。
1、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年检率要达到100%。二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好粮食、生猪、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控预案与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三是坚持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危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体系。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政策,同时配套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扶持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让改革首先惠及低收入群体,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础生活。切实落实省出台的《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的扶持效果,突出对民生领域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四是落实好国家提高稻谷、烤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种粮、种烟农民得实惠;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就医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价格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惠民价格政策成效。
2、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大力加强对教育、医药、电信、银行、交通、物流、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并定期曝光一批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增强价格检查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三是坚决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规范大型零售和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收费行为,做到收费项目依法设立、标准合理,由经营户自愿选择。()四是“12358”举报电话继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答、受理群众的咨询及投诉。建立节假日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价格应急机构,迅速落实群众举报,快速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在节假日期间进行价格巡查,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三、加强价格服务和调研,转变职能树立良好物价形象。
一是下大力气打造一个上规模、有影响力的“菜篮子”基地。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对下拨的基金,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品牌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是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要在搞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以及车损物价格鉴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价格认证领域,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收费、税务部门应税物和纪检监察系统罚没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以准确、快速、高效的服务赢得委托机关的满意和信任。
四是针对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调研,掌握翔实资料和数据,提出建设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物价局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
现将主要。
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xx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
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