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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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一
制定相关的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生产能够连续进行和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主持采购部的全面工作。
2、领导采购部门按部门的工作职能做好工作。
3、根据营销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并督导实施。
4、制定本部门的物资管理相关制度,使之规范化。
5、制定物资采购原则,并督导实施。
6、做好采购的预测工作,根据资金运作情况,材料堆放程度,合理进行预先采购。
7、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精通采购业务和技巧,培养采购人员廉洁奉公的情操。
8、带头遵守采购制度,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
9、控制好物资批量进购,避开由于市场不稳定所带来的风险。
10、监控物品流通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11、进行采购收据的规范指导和审批工作,协助财会进行审核及成本的控制。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衡量标准;
1. 公司每个月的出货量。
2. 订单的准时交货率。
3. 库存资金的大小。
4. 物料的准时交货率。
工作重点;
通过pc、mc,如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程成本、并准时交货。
工作禁忌:
生产准时交货率低、每月生产产量下降、库存资金大、物料交货不准。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5年以上大型公司pmc管理工作经验。
2.专业背景要求:曾从事化工业工作2年以上;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4.年龄要求:30岁以上;
5.个人素质:积极热情、善于与人交往、沟通能力强。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采购纪律,积极按采购的规范和要求进行采购工作。
2、采购员在工作中不辞辛劳,多跑、多对比,精通采购业务,选择供应商时货比三家,尽量压低采购成本。
3、按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流程进行有效工作,采购单据和报账程序必须符合财会的要求。
4、对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给。 5、有效进购所需物资,确保生产及销售的顺利进行。
6. 负责跟踪物料交期,保证物料的正常供应,并制定《物料供应计划表》。
7. 负责办理退货、补货事宜,并追踪物料到位。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衡量标准:
1. 采购物料供应准时。
2. 物料的采购周期和物料的品质水平。
3. 降低采购成本。 工作禁忌 物料准时交货率低、物料单价高。
任职资格:
1. 工作经验:3年以上采购工作经验。
2. 专业背景要求:熟化工业的物料;
3.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4. 年龄要求:28岁以上;
5. 个人素质:口齿玲俐、沟通能力强、成本意识好。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二
阐述在采购职能的执行中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惯例,指导执行和参与采购职能的部门和职员执行采购相关程序,推进采购职能按合理的流程正直、高效、实用的执行,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采购效率,加强部门间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1)固定资产类:办公家具、工作设备、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类的.采购工程维护类:装饰装修工程、it工程、设备的租赁及维修类的采购。
(2)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活动用品、礼品、图书、期刊、技术图书、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印刷类:内刊、易拉宝、横幅、名片等印刷类的采购。
(4)咨询管理类及服务类产品:咨询管理项目,工作软件类的采购;
体检、旅游、培训、拓展、保险等服务产品的采购。
(5)项目成本类:蓝图打印,多媒体制作等。
说明:工程建筑类材料采购不在本采购范畴内。
1.保证所需原料、供应品、设备和服务的适时适量及时供应。
2.为了公司运作经济高效的进行,在与需要的质量、交货期和服务水平一致的情况下,以最有竞争力的价格采购商品/服务。
3.引导采购职能的发挥与公司利益、商业道德标准相一致。
1.使用、定价、采办、验收、结算分离原则。
采购过程的各相关环节人员,遵循使用、定价、采购、验收、结算分离的原则,即使用部门申请,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分别询价、定价,财务对预算控制、法务对流程监督,使用部门验收,采购部门结算。
2.询价定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长期合作的客户、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物品除外。
3.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订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给使用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做参考。
4.廉洁自律原则。
(1)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
(3)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
5.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司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
1.各类型的采购需有3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并填写《采购询价记录表》,总裁办公室应根据供应商的产品报价、产品质量及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及更新。
2.建立公司供应商库,供应商的选择应从与公司有过合作经历的优质供应商中选取。
3.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需每年做一次供应商评估,评估其产品价格、服务是否在同行业中最优化。经过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从供应商库中撤下,并选择最适合公司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当留存一份其公司三证及相关资质文件盖章件至总裁办公室。
1.标准流程。
(1)标准采购范围。
以下类别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视作标准采购:
a.固定资产类:办公家具、工作设备、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类的采购。
b.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活动用品、礼品、图书、期刊、技术图书、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c.印刷类:内刊、易拉宝、横幅、名片等印刷类的采购(需要报品牌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d.咨询管理类及服务类产品:咨询管理项目,工作软件类的采购;体检、旅游、培训、拓展、保险等服务产品的采购。
e.项目成本类:蓝图打印,多媒体制作等。
(2)申请流程。
a.由申请部门秘书/助理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采购申请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b.申请部门必须对所需要购买的物品进行询价,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如涉及到具体资质、特殊采购要求的需要附有相关文件复印件与申请部门确认,总裁办公室和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核查。
c.所有采购物品都需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如采购属于标准采购范围,可只签批到财务负责人;如涉及到特殊物品的采购,或非标准流程的采购还需分别审批到集团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裁/总裁(参照非标准流程)。
d.签订采购合同的均须由法务审核,并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e.申请部门负责验收、签领,费用分摊至申请部门。
如采购申请发生数量、规格、价格等变动,必须进行二次采购申请,并将第一次的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审核。
根据公司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招标采购分为2类:
a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地方法律法规之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b类:除a类之外,采购金额在10万以上的采购应当进行招标,具体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招标,签批部门负责人同时有权建议是否进行招标。
1.对于采购产品难以长久控制质量的,需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需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第一时间送交使用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采购部门需做封样处理,以便日后做收货比较。
1.长期固定的供应商应和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2.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样本及正本必须经过法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签订环节。
4.采购合同正本一律由财务管理中心归档管理。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与供货商联系,确保物品能及时供应。
2.如果采购物品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使用部门,寻求解决方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使用部门。
1.工程类需提供结算单、竣工验收单。
2.咨询管理、软件类需提供服务验收单。
采购物品/服务需要申请付款时,需向财务提供《采购申请单》(或维修单租赁单)、《采购询价记录表》采购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发票。凡在付款过程中,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财务管理中心应拒绝付款。
3.对于分阶段付款的采购申请,申请部门对该项申请付款应当进行跟踪。
1.采购物品(物资)送达公司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检验、签收,并开具《采购入库签收单》给采购部门保存。在接受货物前,应当仔细检查外包装的缺陷状况或对缺陷处理的证据等,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拒收或2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
2.对于工程类、管理咨询类、服务类产品需阶段性验收。
3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由各部门提出,电子档申请表及纸质版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到前台汇总后统一采购。
4.办公用品到货后,由前台统一验收并登记《采购入库签收单》,验收合格并登记好后,由前台通知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并由前台登记《采购出库签收单》。
1.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异议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专业材料或用品,采购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或议价。
3.财务人员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可直接与供应商议价。
4.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审批时,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5.公司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信息,以协助采购部门比价参考。
6.已核定的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采购部门应附上书面原因说明。
7.属于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及情况说明。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四
生效日期:
签发: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认真仔细,
5监督问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
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1目的作用。
1)、可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可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4)、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6)、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8)、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9)、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0)、加强物资采购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采购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采购渠道。
11)、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六
1、根据生产科计划表,选择证件齐全,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大企业所生产的材料。
2、严格保证和生产材料的质量,必须依据《原辅材料验收细则》进行进货验证合格后方可购买,不买低劣材料,规程型号要正确。
3、对采购材料及时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4、加速资金周转,坚持'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并要有采购记录,不造成积压浪费。
5、及时了解市场,等质、等量、等价采购。
6、货物进厂后仍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记录,按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做好标识。
7、要熟悉所采购物资的性能、技术指标,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同时,达到物美价廉的要求。
8、对采购不合格的物资及时退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9、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健全物资管理手续,所购材料的说明书、卡合格证等要齐全,随材料一并入库。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七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多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单填写人;
(3)请购的日期及需求时间;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的物品用途;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5)遇公司经营、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6)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7)其它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采购部。
1、请购的接收要点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超储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5、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6、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2)仓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应不予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换货处理;
(3)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办理入库。
采购部凭收货单及入库单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最终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八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1、 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九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 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总结,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生的错误,促进各部配合,加强检查,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例会制度如下:
每周管理层例会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每周管理层例会,提高会议效率。
第一条 部门主管领导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参加。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为:
1.总经理传达公司有关文件以及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精神。
2.各部门主管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4.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 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部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部门例会每日饭市前召开。
第二条 例会每日2次。
第三条 部门部长级(含)以上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人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 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1.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2.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3.检查服务及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沽清单的熟悉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4.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5.布置当日工作。
(1) 客情报告及分析。
(2) 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 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6.宣读企业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考勤,月底由办公室将考勤情况交到财务部,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考勤的,由部门主管填写《考勤异常解释单》并于当天交办公室。
2.财务部依据考勤情况制定员工工资。
第二条 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10—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元、10元、15元。(每10分钟为一个点)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10—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元、10元、15元。(每10分钟为一个点)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6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6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病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岗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休、调休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旷工一天扣罚3天薪资,并扣除全勤奖励。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事假按照实际天数扣除当天薪资,并扣除全勤。
5.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出具医院开出的本人病假证明、病历、费用单据等,特殊情况在休完病假后三日内由审批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备案,病假按照实际天数扣除,不扣除全勤。
6.丧假
丧假主要指直系亲属,(父、母、爷、奶、叔、婶、姑父、姑姑、舅舅、舅妈、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堂兄妹)因丧事需要请假的,提前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在休完假后,三天内出具村委会开出的丧事证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消假,丧假7天内不予扣除任何薪资和全勤。
7.婚假
年龄18—23岁为早婚,可享有5日带薪休假。
年龄23—31岁为晚婚,可享有10日带薪休假。
年龄32岁以上为大龄婚姻,可享有15日带薪休假。
婚假休完后三天内必须将结婚相关证明复印件,呈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消假。
准假权限:
(1)员工在9:30—21:3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色带、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u盘等。
3.管理使用类: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耗材(由各部门相关管理人管理)。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发放,由申领人填出申购单,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库管出领取。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四、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工牌领带或发夹。
第二条 依据岗位提供相关门柜的钥匙,工号、密码。
第三条 员工离职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后方可在出纳处办理离职。
第四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清洗干净交回库房签字、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在指定( )位置就餐(值班人员除外),严禁在茶座、包厢、走廊、大厅等公共客用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菜品操作间,除厨房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
第五条 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公司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二
1、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类三类:
a类:建筑钢材、黑色金属等。
b类: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等)及设备的配件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另文规定,或总经理直接指示。
2、与采购物资管理相关联的项目部及承包人分类
2.1需求使用单位及承包人
2.2主管部门
3、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3.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3.2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4、采购的方式分类
4.1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4.2即时询价采购
5、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5.1延期付款。
5.2货到后分期付款。
5.3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6、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6.1、采购合同、计划的批准、签订。
6.2采购付款的批准。
1、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1.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1.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2、总经理负责
2.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2采购付款的批准。
1、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1.1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1.2《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和《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官部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2、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材设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1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表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3.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3.3采购经办人询价、议价以及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核后再进行采购。
3.4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4、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程程序
4.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现场材料员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4.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和现场或项目部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5、采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5.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付款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5.2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1、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
1.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1.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1.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材设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2、物资采购规定
2.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2物资采购部门要严格遵守《供应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的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货商。 2.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应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2.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2.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2.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3、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3.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必须经材料设备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3.2对于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材料设备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3材料设备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3.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现场材料员办理出库手续。
4、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4.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4.2材料设备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4.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5、采购纪律规定
5.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5.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5.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5.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材设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约定。
6.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联系。
6.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材料设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四
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管理制度。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管理制度。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采购管理制度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制度。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6.1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6.1.1时间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时间管理绩效:
(1)停工断料影响工时。
(2)紧急采购(如空运)的费用差额。
6.1.2品质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品质管理绩效:
(1)进料品质合格率。
(2)物料使用的不良率或退货率。
6.1.3数量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数量管理绩效:
(1)呆滞物料金额。
(2)呆滞处理损失金额。
(3)库存金额。
(4)库存周转率。
6.1.4价格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价格管理绩效:
(1)实际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额。
(2)实际价格与过去移动平均价格的差额。
(3)比较使用时之价格和采购时之价格的差额。
(4)将当期采购价格与基期采购价格之比率同当期物价指数与基期物价指数之比率相互比较。
6.1.5效率指标
其他采购绩效评估指标有:
(1)采购金额。
(2)采购金额占销货收入的百分比。
(3)采购部门的费用。
(4)新开发供应产商的数量。
(5)采购完成率。 (6)错误采购次数。
(7)订单处理的时间。
(8)其他指标。
6.2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本公司采购人员之绩效评估方式,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
6.2.1绩效评估说明
(1)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
(2)公司的人事考核(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
6.2.2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1)每年12月,公司制定年度目标与预算。
(2)采购部根据公司营业目标与预算,提出本部门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3)采购部各级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制定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4)采购部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存档。
(5)采购部依《目标管理卡》逐月对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目标管理卡》依个人自填、主管审核的方式进行。
6.2.3工作表现考核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考核之方式进行,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方法》。
工作表考核由直属主管每月对下属进行考核,并报上一级主管核准。
6.2.4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奖惩管理规定给付款绩效资金。
(2)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次年度可晋升一至三级工资,视公司整体工资制度规划而定。
(3)拟晋升职务等级之采购人员,其年度考核分数应高于85分。
(4)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应调离采购岗位。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
,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七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八
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 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 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 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 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 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 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1. 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采购供应部管理制度篇十九
1、酒店工程部油库根据各类能源的使用情况,编制各类能源的使用量,制定出季度使用计划和年度使用计划。
2、制定实际采购使用量的季度计划和年度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3、按照酒店设备和车辆的油、气消耗情况以及营业状况,定出油库、气库在不同季节的最低、最高库存量,并填写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能源采购组办理。
4、超出季节和年度使用计划而需增加能源的请购,必须另填写请购单,提前一个月办理。
5、当采购部接到工程部油库请购单后,应立即进行报价,将请购单送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请购单其中一联送回工程部油库以备验收之用,一联交能源采购组。
1、采购部根据油库请购单提出的采购能源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2、采购部将采购能源的手续办理好后,将有关单据、发票或随货同行单、提货单、提货地点、单位地址、电话等以及办妥提运证后,连同填写委托提货单据,交油库办理签收手续,便以安排提运。
3、各类油类、气类的验收手续,按油库验收的有关细则办理。
4、提货完毕,应及时通知铁路卸车专线负责人,把空车拖走。
5、验收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