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通用16篇)
有计划地行动可以减少拖延和浪费时间的情况发生。设定合理的时间框架,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调整计划中的细节部分。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1、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变“治病”为“防病”。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打造爱国卫生升级版,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健康村镇建设工作,坚决打赢农村“改厕”攻坚战,特别是要做好乡镇卫生院“旱厕清零”工作,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具体举措。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六进”开展健康教育“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医院)活动,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三减三健”、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五个一”进家庭活动(每户拥有一套健康知识读本,每户拥有一个家庭保健箱,每户发放一份针对性的健康处方,每人掌握一项保健技能,每户发放一套健康支持性工具)。举办“健康大讲堂”,开展健康教育专家走基层活动,普及科学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引导群众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2)规范疾控机构和接种门诊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严防新发传染病输入。建立疫苗监管系统,实现疫苗使用管理可追溯。做好艾滋病、严重精神障碍、心脑血管病、癌症、儿童口腔疾病等筛查干预、早诊早治、随访管理。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全市精神专科联盟建设,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域医联体帮扶、转诊新机制。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落实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升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质量。
(3)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方案,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要实现辖区全覆盖,继续在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监测。
(4)加强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实施高密度、模块化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开展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宣传贯彻,依法科学、有序高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5)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建立健康城镇建设评估专家团队,加大对试点工作督导,争取打造1—2个建设样板。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鼓励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建设符合国标的卫生厕所,尤其是乡镇卫生院要率先建成无害化卫生公厕。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施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少两提高”(少负担、少生病、少跑腿,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就医满意度),确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推动“健康扶贫”向“健康脱贫”转变。
2、具体举措。
(1)实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行动。强化宣传培训,特别是加大对《。
xx。
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35项》的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2)实施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核准行动。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做实做细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确保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治尽治。
(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动。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光明行”行动,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癌”筛查和国贫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4)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行动。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慢性病防治责任共同体,加强慢性病筛查和鉴定,组织乡村医生签约团队入户开展随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诊、服药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推行村医代取慢病患者药品制度,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近取药。
(5)实施大病集中救治行动。用好财政兜底保障资金,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35种大病集中免费救治精准到人到病。
(6)实施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行动。精准推进健康扶贫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分类指导,满足不同层面贫困人口的健康需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1、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力争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市走在全省医改第一方阵。
2、具体举措。
(1)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医疗联合体建设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2)健全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完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员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3)健全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医疗资源下沉、医疗联合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
(4)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围绕降药价、保供应、控使用目标,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完善药物供应保障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5)健全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进一步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规范医管委履职尽责,完善医疗集团班子建设,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医疗集团经营自主权,完善医疗集团财务管理、绩效工资和自主分配等制度。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规范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集团整体服务能力。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2017年,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上级重点考核项目和年初卫生计生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力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市六城”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市财政落实创卫专项经费6147.34万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清洁靓丽乐清卫生大整治”、“万名民兵、千名长者、千名巾帼共建美丽乐清”、“创国卫、迎国考决战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十大目标任务。狠抓督促整改,编发《创卫督办》、《创卫交办》、《创卫问题清单》等125份、《创卫快曝》820期,整改完成2000多个创卫问题。目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并通过国家暗访。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柳市镇象阳卫生院、淡溪中心卫生院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为325522人,规范签约率达25.29%,超过温州市下达20%目标。去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5643431人次,其中基层出院人次达2143人次,同比增长25.77%。全市基层就诊率达61.32%,县域内就诊率达86.06%。
2、积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医生下基层补贴和奖励。进一步推进4个医联体建设,累计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分院5个、联合病房2个、专家门诊34个,实现市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加强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了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中心和中药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医生下基层服务,2017年全市市级公立医院中级以上医师下基层服务153名,占中级以上医师数的23.61%,累计服务时间8408天,平均每人服务时间达54.95天。
3、全面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在公立医院取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封顶,由医院自行制定考绩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对高级医学人才进行奖励。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对医院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同时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第二批采购成交结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成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增加事业编制报备员额993名。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继续加大医院控费力度,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为46%,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其中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和9.5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市现有临床路径专业数36个,病种数53个,试点病种病例总数2116例,其中入径例数1957例,试点病种入径管理率92.5%。
4、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市财政补偿机制,改变“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建立了按项目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补助机制,去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制度,允许收支有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予以上浮。放宽基层用药限制,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慢性病用药目录规范,与县级公立医院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不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标产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单位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30%),方便基层群众用药。
5、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市财政继续落实奖补资金151.79万元。打通了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养老保险通道。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市级公立医院医师经注册登记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76人。在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开发区医院荣获“2017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凤凰医院成功与国企新华医疗合作。截至目前,我市民办医院床位占比达到27.48%,超过省、温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公共卫生能力不断强化。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去年,市财政按人均45元(其中5元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公卫科、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作用,全力提高项目管理协调效率。进一步细化了《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资金补助,全年预拨项目专项资金4634万元,达到省项目专项资金下拨要求。组织34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清档工作,全市完成新老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迁移117.6万份,迁移率达99.96%,清出电子健康档案3.6万份,完善档案32.7万份。全市城乡居民已建电子档案1084739人,建档率达84.2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达到规定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86%。
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控制平稳,报告发病率为136.11/10万,仍处于历史低位,报告及时率和审核及时率均为100%。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得当,确诊患者1例,无新发病例;成功阻止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在本地传播;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市累计接种一类疫苗36.27万针次,其中新居民儿童接种15.14万针次,一类疫苗基础免疫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虹桥中心卫生院、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柳市镇象阳卫生院建成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第三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儿童窝沟封闭12083人,占二年级学生总数的68.1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三个月以上人数达399人,超过温州市下达的任务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达1.08件/千人,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市疾控中心获评省4a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卫生监督和计生监察大队资源整合。新创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16家,累计创成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30家,创成率达88%。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41户次,立案41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柳市镇顺利通过了温州市非法行医挂牌整治验收,全力遏制了无证行医的违法现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加强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监管,建成“四小”行业示范点40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3家水厂取得省a级单位称号,1家水厂通过省a级单位复核评审;全市28个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监测点水质常规项目全分析合格率达100%。
4、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0073人次,采血总量2963.03升,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献血任务,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血液合理使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和市三医手术病人术中自体输血率分别达45%、50%和35.29%,均已达要求。扩大固定献血网点,在原有的5个日间固定献血点和6个夜间固定献血点的基础上,新增2个夏季高温期间夜间献血点和4个固定夜间献血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市)。
5、提高爱国卫生能力。扎实开展基层卫生创建,蒲岐镇、岭底乡创成温州市级卫生乡镇,白石街道创成温州市卫生街道,累计创成温州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15个,创成率60%;翁垟街道前西门村等16个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家;创成温州市级无烟单位20家;新创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1所、铜牌7所,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家,累计创成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3所、铜牌26所,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1家、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1家。继续开展百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开展健康讲座158场,受益群众达1.6万人。强化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创成省级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市。
此外,120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顺利推进,新增120急救车3辆,并将每辆120急救车的运行经费从8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和市五医等5家医院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创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8次,组织大型卫生应急演练1次。
(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快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卫计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2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投资任务2.48亿元的109.8%。其中市三医迁扩建工程顺利竣工,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结顶,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政策处理工作。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石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清江清北服务站和雁荡镇沙门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仙溪卫生院卓南服务站和甸岭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开工,淡溪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完成招标工作,磐石镇卫生院和天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完成征地工作。
2、加强科教人才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列入省级龙头学科建设计划,市三医中西医内科被评为全国首批肝胆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市人民医院骨密度测量室在温州地区唯一通过全国首批质控认证,市人民医院成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医药卫生课题研究工作,全市通过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20项,课题立项6项。加大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分3批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4名,非卫技人员9名;完成定向培养医生任务10人,入编22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报工作,共上报卫生高级职称106人。全市新增注册或加注为全科的医生数310名,累计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41名全科医生。加大卫技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完成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97人,完成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143名,完成“西学中”培训学习14人,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加强中医药工作。全市4家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及妇保院均已设置中医临床科室,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科,进一步完善了市中药配送中心和虚拟药房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覆盖率达100%。市中医院儿科、脾胃、康复、内分泌列为“温州市重点专科”。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温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中医药治疗率达83.1%。
4、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温州市医保监控平台事前审核业务功能建设,并将门诊、住院、检查等数据全部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市域内诊疗信息实现调阅共享。建立了乐清市区域体检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互联互通。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60%(21家)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接入温州市转诊平台。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his数据进行了日常备份。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8家卫生院实现市民卡诊间结算。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实现了微信和支付宝的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充值,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中医院在省内二级医院中首家实现了掌上医院门诊缴费功能。
1、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季度专项督查考核,推进计生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卫计资源整合,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了县、乡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市财政落实600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计生服务员工资补助,落实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
2、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一是强化计生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申报法院强制执行。全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达100%。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审核4375件28224人次,否决1525人次。二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4例,涉案人员24人,处罚金额24.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3人。三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及生孕信息通报率均达到了指标要求。浙江省和安徽省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会议在我市举行,同时,成立了安徽省驻浙江省乐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协作机制,得到了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和村居创建活动。清江、城东、淡溪、翁垟四个镇街开展温州市级优质服务创建,75个村居相继开展优质服务创建。二是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全市16106对夫妇领取了生育登记服务卡。三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孕产妇、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43%和95.13,早孕建卡率95.77%。另外,在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分别新增设了1家再生育咨询门诊。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去年全面开展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产科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设立2家国家级危重孕产妇监测机构,有专人负责监测录入数据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投入110万元,专项用于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的设备配置,提高救治能力,全市共抢救危重孕产妇68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1.2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3‰。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7%,在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产前筛查率达104.0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35%。加强重大妇幼项目工作,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303人,完成率达206.06%;分别完成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2518人和10377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114.45%和101.74%;完成叶酸发放9231人,增补叶酸完成率153.85%;完成婚检15286人,婚检率91.77%。
4、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一是深化生育关怀系列行动。积极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宣传倡导、资金发放等服务活动,全年享受奖扶3216人,共计835.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4477人,共计1529.6万元;享受公益金201人,共计110万元;享受市级“计生家庭幸福促进”资金共2450个家庭,共计735万元。建立了大荆镇第一小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1个,在全市范围内共举办120余场青春健康教育讲座。二是开展健康老龄化工作。在淡溪中心卫生院和四都卫生院成立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乐清邦尔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办美国健瑞仕康复中心。市中医院联合市残联创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促进老年人的养老康复。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5个。四是开展新家庭计划。将城南街道石马南村作为新家庭计划的试点单位,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10余场。
5、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投入宣传经费200多万元,利用微信订阅号“健康乐清”以及卫计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不同载体,大力宣传卫计相关政策,适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建设,全市共有“三优”指导中心19个,虹桥和柳市镇“三优”指导中心成为省级示范点。
(六)党风廉洁责任制全面落实。
1、以落实责任清单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落实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让主体责任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落实得了。专门召开全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2017年乐清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局一把手一年两次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授廉洁专题党课1次,主持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4次。
2、以六中全会学习为重点,强化廉洁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并组织局机关重点科室和市级公立医院重点岗位、重点科室300多人到市法纪教育基地——乐清市看守所和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浙江省第二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6家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发放浙江省卫计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警示录》2000余册,与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等,时刻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工作,开展“强化责任敢担当、奋发有为树标杆”作风建设六大活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8大项35小项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政策法规科等5个科室以及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等5个站所参加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创成省级群众满意卫生院2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年组织12次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9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三个月处理、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局机关全年接待费8.81万元,局机关全年差旅费金额21.19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用5.23万元。全年共审批全市卫计系统集体公费外出活动118批次,取消不符合规定外出的24批次。
4、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的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完善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服务窗口,推进行政审批增效提速,全年共受理审批件3905件,办结3917件(其中再生育审批办结312件),无违诺件,提前办结率99.9%,提速率53%,群众满意率100%;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多次荣获市审批中心红旗单位。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实施阳光选拔,今年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12人。同时,还深入实施阳光招聘,建立了阳光用药考核机制,完善了医用设备阳光采购“四个一”工作机制。
5、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今年共立案15起案件,分别给予15人行政处分。尤其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两起医院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中的2名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违反计划生育等医务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2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3名交通肇事罪的医务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等。
此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了《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平安、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共审查卫生监督案件106件,组织集体合议22件,组织听证1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分别落实150万元、100万元。进一步健全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责任险,降低了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28起,较上年同期下降9.68%。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承办上级信访件280起,其中市长热线反映65件、网络问效137件、网络舆情25件,所有信访件均已报结。加强卫计宣传工作,全年《乐清日报》刊出卫计资信版25期,微电影《医路花开》、《别娶药师当太太》获得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优秀奖,微电影《吉祥之家》在2017年浙江省医院药学学术年会上荣获患者教育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基础薄弱。当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全民参与创卫意识不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建筑工地内的环境卫生差、“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任务仍然繁重,创国卫氛围也不浓等等,直接影响国卫创建工作推进。
(二)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困难。市二医、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建设资金还没有很好解决,同时,由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补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数额较大,给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
(三)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政策处理难,完成拆迁户工作未达到50%。童乐医院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四)分级诊疗工作推进难度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部分基层医疗服务硬件设施较差,其中大荆、磐石卫生院医疗用房均为租用;且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上老百姓就医观念还没有较大转变,导致基层首诊推进难度较大。
(五)计生工作水平不高。一是乡镇(街道)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部分乡镇(街道)出现将卫计办精干力量调离岗位或兼职较多的现象,计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二是部分重点指标执行不理想。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年发现违法生育392例(其中多孩为158例),仅征收完成24例。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虽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但比正常指标高10个比值。
(六)党风廉政和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廉政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担当意识,实干作风,进取精神亟需改进提升。队伍内个别人员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
以打造“健康乐清”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认真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浙江考核办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计生优质服务,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一)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标准,继续深入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市容净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障、市民健康素养提升等五大行动,逐条逐项对标补差,确保创卫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力以赴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确保在本轮创建周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二)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到2018年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到2018年,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有利于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发挥的具体投入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95%。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率达30%。配合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降低未经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到2018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较2017年提升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层就诊比例达60%。三是进一步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市二医争取与温州市、省三级医院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4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医联体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覆盖100%。完善4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市级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同时,积极开展“医师进基层”活动,确保市级医院10%以上中级以上医师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办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到2018年,全市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三)全力推进卫生基建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亿元。市三医迁扩建工程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人民医院确保完成投资7000万元,市中医院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大荆、磐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
(四)全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检验、检查等数据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相应数据质控工作。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温州市市级转诊协同平台,规范转诊流程,实现双向转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接入温州智慧健康app,微信挂号项目全面开展,到2018底,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60%。
(五)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服务项目完成率和居民体检率达到规定要求。提升疾病防控保障能力,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新创三星级以上规范化接种门诊2家;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60%以上,重性精神病检出率要稳定在4‰以上。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计生监督监管覆盖率、违法查处率达100%,建成区“四小行业”持证率达99%以上。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血液核酸检测达到100%,医疗机构自体输血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努力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六)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是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广泛开展涵盖全人群全周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其中育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8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村(居、社区)100个。二是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力度。加大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早期信息掌握率和孕早期建卡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质量控制达到全优,高危人群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2%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服务随访率达98%以上。三是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提倡按政策生育为导向,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系列活动,保障好计生家庭权益。完善青春健康服务网点建设,开展100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和家长教育服务活动,实现受益目标人群1万人次。狠抓性别比治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持打击“两非”行为高压态势,力争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比值。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一票否决制”。加强依法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待遇问题。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严格落实基层服务管理职能,促进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应用,方便流动人口办验证,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85%以上、生孕信息反馈率达90%以上,省外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乐清铁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医疗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正风肃纪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做好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违法生育党员处理力度等重要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做表率、出成绩。
(1)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
十九大。
精神内涵,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围绕“三基建设”,着力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素质提高上下功夫,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挺纪在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思想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确保党员干部知底线、不越界。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行风教育培训和行风评测,树立行业形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打击药品回扣、商业贿赂和收受红包等违反“九不准”问题力度。
精神和。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光荣使命,不负时代重托,勇于责任担当,不断改革创新,凝魂聚力、砥砺前行,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建设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全市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公立医院实行部分按病种收(付)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109个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五是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初步形成。自2020年11月起,在各县市区卫计局和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了双向转诊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诊疗组织体系。举办了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培训班,市、县、乡三级380名医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分级诊疗就诊流程。六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做实。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下拨专项资金635万元,创新开展政府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岗位,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家庭医生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签约居民可实时在线查看健康档案,打通了签约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42.2%,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7.5%。七是对辅助性用药、营养性等药品加强重点监控。经对比筛选,将44种辅助性用药、营养性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二级以上医院对使用金额和使用量前20位的药品、前10位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并进行专项处方点评,纠正超常规用药行为。
健康扶贫保健箱”,保健箱中放置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健康处方、1+1+1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联系卡、疾病筛查体检表等物品。
(三)着力固本强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质扩面。一是医疗联合体建设扎实有效。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三级医院医联体8个,县乡医联体70个,院社(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42个,实现了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截止目前,我市8所三级医院借助“近医通”服务平台,已全部开通预约诊疗服务。从11月10日起,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设了便民门诊,每次诊疗活动服务费1元,用于患者提供单纯购药、开具检查申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诊。三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村级服务阵地明显改善,按照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四室分开”标准,全市3454个行政村达标3110个,达标率90%,2020年全市创建了26个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个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机构,改善了广大居民的就医环境。2020-2020年市卫校共免试录取了190名“村来村去”农村免费医学学生。村医待遇明显提高,对符合退养条件的乡村医生,在全省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对60岁以上村医按工作年限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在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中提取10%用于提高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费标准。四是中医药健康服务特色明显。评审通过了1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了17个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成了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沁县)建设任务。城区、潞城市创建全国中医药基层先进单位分别通过专家组复审和验收。五是临床合理用药整治深入推进。我市率先在全省成立精麻药品管理质控部,11月份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临床合理用药、精麻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规范了医疗机构药事制度建设、辅助类药物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精麻药品的管理。
(四)着力融合发展,计生妇幼健康服务融合发展。一是机构融合带动计生妇幼工作整体上水平。目前市县乡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现深度融合。省政府六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城乡怀孕妇女免费提供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完成率82.7%,圆满完成任务。2020年,全市创建了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13个规范化基层妇女儿童保健门诊、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我市是全省唯一一家产前诊断费用高危孕妇只需承担200元的市,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充分肯定。二是医养结合工作在全省推广。全力打造了“企业医院+养老服务”“公立医院+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医疗服务”“村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四种医养结合路径。7个三级综合医院中有5个开设老年病科,30个二级综合医院中有12个开设老年病科,建立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试点24个,237个医疗机构中有132个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三是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力度加大。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对全市计生失独家庭254户377人、计生伤残家庭132户217人、“四术”并发症71人开展了送温暖、送健康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全市无一例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四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有效开展。确定城区、郊区、屯留等六个县区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重点县,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20年全市二孩出生占比49.48%,比2020年增加9.29个百分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9.23%,达到95%的指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首次降到10/10万以下(9.92/10万),婴儿死亡率4.96‰,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xx。
县东掌村等9个村为省级健康试点村。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组建了由141名专家组成的健康科普团队,全市创建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场所43个。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1、工作目标:通过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成5万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任务,增补叶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健苗工程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13个省级规范化基层妇儿保健门诊和1个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2、具体举措。
(1)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的系列配套政策。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计生家庭扶助保障体系,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启动0-3岁婴幼儿托育管理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康儿童、妇女健康四大行动,按照规范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全程优质服务体系。加强高危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集中诊治和专案管理,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加强母婴安全数据监测,实时、动态分析和干预,努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3)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变“治病救人”为“康养结合”,加强公立医院全科门诊和全科病房建设,全市90%的三级综合医院、4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满足老年病诊疗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总结惠丰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区安康社区等一批有指导意义、可学习、可复制的医养结合典型,大胆探索医养合作、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一体、居家签约服务、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村卫生室与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等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模式,引领全市医养结合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全旗卫生计生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旗总人口12.7618万人,人口总出生120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5.4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0.59%,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08%。现总结如下。
发改、卫生、财政、社保四部门制定《乌审旗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委审批实施;成立乌审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乌审旗公立医院监事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案》;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乌审旗新农合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全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付制,以控制医药费用虚高,降低统筹资金透支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分别为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委派了总会计师,实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并逐步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一)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有72127人参加合作医疗。继续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人均总筹资标准达到726元,农牧民参合率稳定在97%。门诊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乡级10元报8元,村级8元报6元)。积极实施各项惠民政策,鼓励参合人员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在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较其它相应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5%,但总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5%;实行住院保底补偿。旗、乡两级医疗机构已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对业务量大、条件较好的18家嘎查村卫生室接入政务网,实现了即时结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截至12月1日,共为农牧民报销医疗费用2527.02万元,受益13584人次。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全旗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旗级医院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品种比达到50%以上,销售金额比达到4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截至9月份,全旗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1500多万元。继续按照“三制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旗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体化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医生到苏木镇坐诊30多人次;结合一体化任务,下发《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1630位患者发放“小药箱”。年内15所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三)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9月份,全旗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4594人,其中电子档案95793人,电子建档率71.86%;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并对老年人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等级评分,直观体现老年人健康状况水平;对7049名高血压、1263名糖尿病、134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7.92%、74.82%和70.1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了98%以上,3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2.6%以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实现全覆盖。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发放了大量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四)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报告法定传染病333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47.27/10万。完成鼠间鼠疫疫点监测1000平方公里,剖验动物结果均为阴性。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病防治均完成了季度工作任务。大骨节病治疗28人。碘缺乏病监测300份,碘盐合格率98%,覆盖率100%。对我旗个体工商户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6200人,对工矿企业职业人员健康体检,共体检960人。进一步修订《鼠疫疫情防治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全市鼠防应急演练活动在我旗开展,储备应急防护用品500余件。
(五)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加强。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和超范围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7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8%,产妇消毒接生率为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58%。全旗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1‰,并对死亡新生儿及时开展了死亡评审。筛查新生儿疾病1314人、新生儿听力1205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准婚夫妇996对,对检出86例疾病者进行了医学干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8枚,作废3枚。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605例,补助金额24.2万元。发放叶酸785人次并按要求随访。对3737名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旗妇幼保健所通过自治区爱婴医院评审。按照国家19项要求有序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959对。
(六)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387名,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13户,合格率99%,查查处住宿业、美容美发、娱乐场所违规违法行为15件、责令整改11户、行政处罚4户;新发、换发公共场所许可证136户。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73份,其中出厂水20份,末梢水45份,二次供水8份,监测合格率为97%。协助旗督查室、教育局、食药局等部门对我旗4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全旗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了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及临床用血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达到4次/户,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和非法采供血情况;与公安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
(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国际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知识宣传5次,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000份,打造健康教育一条街宣传灯箱24面,更换健康教育一条街条幅50幅,免费发放鼠、蟑螂药1500份。更换2008年改厕项目区厕所门50个,为嘎查村卫生室安装厕所20个。制定下发《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放控烟手册、禁烟标志30090份。对全旗6个苏木镇、58个嘎查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放监察意见书6份。
(八)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第一批县乡中医药一体化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旗蒙医医院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临床带教、进修、对口帮扶、下乡坐诊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蒙医中医验方,全年共举办了3期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蒙药在旗乡村统一调剂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减少患者等候时间。1月份,蒙医医院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国家二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10月份,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了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观摩,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开展理疗服务,配备了自动腰椎牵引床、颈椎自动牵引椅、中蒙药熏药浴、针灸治疗仪、tdp灯等,开展针刺、艾灸、火罐、推拿等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不断继承和发展中蒙医特色诊疗技术。
(九)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旗人民医院启用了保健科、血液净化中心、病理科3个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不同层次就医服务。新开展了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64排ct图像三维重建检查、小儿微量元素测定、过敏原测定、胎儿四维超声检查等多种诊疗技术项目,填补我旗此类技术空白。二是与榆林市第一医院建立跨区域长期稳定协作关系,并于6月2日成功举办“协作医院”揭牌仪式。三是完善远程会诊平台建设,与北京、内蒙、包头等地医院建立了3条远程会诊通道,完成线路维护,目前全部运行畅通稳定,累计使用近20次。开通人民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发布动态信息9次15条。顺利完成“爱婴医院”复审工作。
(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4月至今,已审批“单独两孩”夫妇119对,其中已生育75对,现孕18对,未孕26对。
(十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建立了“哪里需要到哪里去”的服务方式,利用赶集日、那达慕大会等节日派技术人员携带b超机进村入社,更好的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利用两天时间分别深入各苏木镇对药具工作给予指导和强化。在连锁超市、计生服务站等公共场所设置药具便民发放点,目前,全旗共建成39个发放点。
(十二)全面完善信息化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乡镇与旗“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之间实现人口信息无障碍交换。二是对全员人口在线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同时对局干部和个别苏木镇计生工作人员、包村领导、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市、旗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旗30名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补助18.78万元;为全旗316名奖励扶助对象补助30.336万元;为7户少生快富家庭发放扶助金2.1万元;为1043户城镇无职业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33.376万元;为321户农村牧区主动放弃二孩指标的独女户补助8988元。
(十三)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实际情况,提高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二是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落实、同享受的工作机制。三是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人员在嘎鲁图镇开展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和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元宵节、“3.8”等活动日,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共开展集中性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宣传物品2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750余人;打造大型立体宣传灯箱14个,在候车亭和人多聚集点制作宣传牌若干,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医疗卫生、科学预防疾病以及家庭健康和谐发展、奖励优惠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等内容;为全旗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村卫生室制作了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橱窗、宣传板等,每个嘎查村设置了2条以上固定规范的宣传标语口号,切实优化村级人口计生宣传环境;在各级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稿件共198篇次;制作了图说健康99条、中医治未病与饮食健康等宣传册子,并制作了印有卫生计生宣传标语的毛巾、购物袋、围裙等实用性宣传物品,目前,全旗平均每户育龄群众家庭拥有5种以上宣传品,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各项知识的知晓率。
(十五)全力抓好教育法规工作。继续开展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共立案1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7.3万元。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今年,由旗政府督查室、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公安局、旗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组先后对嘎鲁图镇30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情况。
(十六)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一是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一杯奶”发放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新增“一杯奶”人数500人,退出937人,全年,享受“一杯奶”政策人数为1070人。二是计划生育协会对2012年沙沙滩村的10户肉牛养殖户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将50%的无息贷款进行了回收,回收率达100%。三是积极争取旗级财政资金60700元,为计划生育户进行了投保,涉及平安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关爱女孩保险及手术安康保险四个险种。
(十七)深入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乌审旗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扶持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帮扶措施,重点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创建以点带面式幸福家庭16户,每户发放10000元创建扶持金,乌审召镇巴音陶勒盖嘎查为自治区级新家庭计划试点单位。于“5.29”开展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启动仪式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系列活动,为嘎查村10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500元救助金,并邀请旗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嘎查村农牧民开展健康义诊,发放宣传物品、宣传资料400余份,健康义诊300余人。“创建幸福家庭”无息贷款发放仪式,为嘎鲁图镇斯布扣嘎查的5户牧民家庭每户发放了为期3年的2万元无息贷款。开展鄂尔多斯市“健康母亲、幸福家庭”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走进乌审活动,为352名育龄妇女惊醒免费健康检查,发放健康宣传手册、物品600余份;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蒙古族首席潜能激励师敖特更格日乐老师做传递爱的正能量《心灵智慧》讲座,参加讲座300余人;举办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家庭保健知识讲座,有300名农牧民参与,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各300份;开展“幸福家庭·科学育儿”活动,提高科学育儿观的知晓率,提升和拓展家长的育儿经验。
党建工作紧紧围绕“1256”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大任务:抓党建促工作,重服务惠民生;五个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六项工作内容: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深化“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党支部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考核细则,明确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化、量化,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从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学习,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广泛开展“3+1”互助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5月份在职党员深入朝阳社区为弱势群体进行捐助活动,将募集到的108件衣物捐赠到了朝阳社区,并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集爱心捐款500元。2017年,在帮扶点集中打造3-5户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带动周边农牧民的经济发展。3月25日,深入“3+1”帮扶联系点水清湾村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6月29日、30日,党员干部分别来到“3+1”帮扶联系点无定河镇水清湾村和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与联系点党员一起上党课,共同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度参与到联系点党员的组织生活当中,还与联系点的44户贫困家庭建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模式,并由党员出资为每户贫困家庭送去了2袋农肥,价值8038元。9月14日开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轮流驻村与“水清湾村共同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
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班子各成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各项议事规程依法依规,有效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和局领导联系苏木镇制度,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轻车简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各级纪委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车辆使用管理工作;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继续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管理,临时外出登记去向表,考勤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指纹考勤和外出记录进行汇总登记。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利用楼道走廊墙面等,完成设计廉政标语、廉政漫画牌匾制作;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对廉政文化开展的内容、形式、责任分解,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严格办证审批流程,树立良好卫生计生形象,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一是违法生育调查处理难。违法生育户规避不缴款,因而调查取证处理难度大,即便下达处理决定书也无法兑现,出现“违法难究”现象。
二是部分违法生育户生活困难,按标准缴纳不起。
三是村级人员工资待遇低,导致对计生工作起不到真正作用。建议提高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是地方医改投资无法按时到位;医改相关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缓慢,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患者本地就诊率有待逐步提高。
(一)加大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依据《乌审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各项体制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实行编制备案;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医生年薪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一体化任务,实施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与此同时,也将全力以赴地做好药品采购、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建设。完成蒙医医院建设任务,切实加强我旗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严格标准,整体推进“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惠民工程,按实际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并注重卫生室的内涵建设、软件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按照旗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做到“三好、四有、五保证”,名称牌、制度牌、标识统一规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健全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分类制定人才发展计划。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结合上级人才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大批量培养卫生管理、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全科医生等各类人才;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蒙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以及适宜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农村牧区蒙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采取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提升学历、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医疗卫生单位每年选送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通过外出进修和继续教育的形式使80%医务人员达到技术更新。
(四)继续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配置小药箱,箱内配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与慢性病相关的小型设备和慢性病治疗药物等;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和健康教育资料,并将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档案个人信息、健康教育资料、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等一并纳入小药箱管理,使广大群众获得均等的、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继续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跟踪监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再生育指标审批工作,在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同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主要指标不突破“红线”。
(六)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大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婚检检查的力度。认真做好孕前风险评估、孕期检查随访和重点人群跟踪服务等措施,按要求完成“一杯奶”、叶酸等营养素发放工作,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二是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合理布局药具发放点,增放药具设备,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方便群众按需领取。
(七)全面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扶助救助工作。大力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家庭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工作。创建以片式整体幸福家庭一处。二是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做好沙沙滩肉牛养殖协会工作和朝岱嘎查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八)立足改善民生,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改革创新的步伐,继续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切实做好优生促进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两大工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
(十)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依法行政,大力治理违法生育,严把b超管理使用关、孕情查访关、流引产审批关等,综合治理部分苏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预防违法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反弹。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1、工作目标:通过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再建设10个市级以上重点临床医学专科、学科,实现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总数达到100个,群众就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具体举措。
(1)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工作。采取巡回医疗、邻村覆盖、建立中心村卫生室等方式,落实人口小村和偏远地区无村卫生室行政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通过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综合培养项目,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乡村医生转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可行性,将培训对象分成两个部分——针对年龄不超过50岁(含50岁)且有一定学历及学习能力强的在职乡村医生,主要进行提升乡村医生转型促进考试通过率的考试类培训,将通过考试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身份转换;对于年龄超过50岁、学历较低的在职乡村医生则进行以提升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等病症的诊疗水平和诊疗技能为主的提高性培训,切实发挥乡村医生“站好守护村民健康的第一道岗”的作用。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3)持续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为整改重点,组织开展“医院服务年”专项行动和医疗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开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和患者全程评价工作。在三级医院设立多学科门诊,变病人跑为医生跑,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备门诊资质的专家现场讨论患者病情,明确诊断或出具最佳的治疗方案。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4)积极构建和谐执业环境。重点是宣传与贯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实施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拓展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范围。继续开展全市医护岗位知识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以岗位训练为抓手、全员提升为目的,形成“巩固—培训—考核—评优—提升”的机制。
(5)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切实用好市财政每年100万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中医诊疗中心核心平台作用,推动中医药技术有序传承,不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医药工作队伍,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群众中医就医体验。
(6)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落实县级医疗集团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责任,采取“1+1+1+x”模式,统筹组建签约团队,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将上级责任医院的专科医生纳入签约团队,明确签约服务内容,优化签约服务流程,规范签约服务行为,密切家庭医生团队与群众联系,有效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推进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7)健康信息化实现联通联用。全面整合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签约服务等数据资源,启动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整合工程。搭建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联通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健康信息全网共享,卫生计生业务逐步协同。
(8)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市医院综合楼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市二院综合楼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围产保健大楼项目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项目、市中医院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中心项目、市中研所附院脑卒中中心项目完成立项、审批,争取部分中央投资等前期工作,尽快确定建设方案,确保早日开工建设。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
(1)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扎实开展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常住居民66600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61643人,建档率92.56%;发放各类基本公共卫生宣传资料达40700余份,播放音像宣传2300余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72次,接受健康教育人数达2500余人;举办健康教育咨询68次,接受咨询人数近5300人。规范管理新生儿366人,孕产妇359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3791人,管理高血压患者2492人,管理糖尿病患者930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2人,管理肺结核患者58人。
(2)扎实强化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100%;强化疫情监测研判、预警预测和慢性非传染病监测,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流行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按要求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防止肇事肇祸发生。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开展。加强以结核病为重点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
一是全面完成“两癌”筛查。2020年全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1200人,完成人数1215人,完成率101.25%,筛查出疾病人数476人,疾病发生率39.31%。检出疾病的人员全部进行了疾病分类指导、治疗及随访。二是实施开展婚检、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截止目前,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106%,孕前及孕早期叶酸投服率94%,婚前医学检查率61.81%,产前筛查检查率126.6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完成免费产前筛448人,任务完成率105.66%。2020年1-11月医疗机构活产424人,出生缺陷发生5人,出生缺陷发生率11.88‰,2020年较2020年下降10.63个千分点,确保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4)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探索与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长期签约机制,优化签约流程。由区中医医院医生、乡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乡村医生、注册护士共组成签约服务团队24个,签约总人数达185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529人,有效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一
(1)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信息化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20年出生人口491人,人口自增率-1.45‰,符合政策生育率97.76%,出生人口性别比107.17,全区生育水平总体保持稳定。
(2)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2020年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共9206人,全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769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493人,特别扶助对象276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595户,发放金额14.28万元。
(3)不断有效遏制计生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2020年我局查处“两非”案件共计5例,其中1例通过老中医把脉鉴定胎儿性别、1例运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另3例利用微信或互联网将孕妇血液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香港dna检验所进行dna检测胎儿性别。5例“两非”案件共处罚金12500元。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二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13〕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03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持续打击“两非”行动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
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
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我院领导对这项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每年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下面将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归纳如下。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三
1.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要求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65岁以上常住居民管理率67%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管理率60%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85%以上,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以上;扎实落实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高危孕产妇高峰,确保母婴平安。
2.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将医疗、护理、健康教育、用药指导、等项目逐步纳入家庭医生式服务范围,有效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在完成全区一般人群签约服务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60%,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五保人群等签约率100%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和服务。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体系,强化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研判、预警预测和慢性非传染病监测,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四
一是迁建县人民医院ppp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县“六个一”工程之一和县“挂图作战”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5亿元,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占地142.46亩(约94974平方米,其中:医院用地约100亩,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约42.46亩),分i标段主体工程建设和ii标段绿化景观及道路建设两个标段实施。项目启动后,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指挥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和县卫计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指挥部,已召开推进会10次。i标段项目已启动第二次招标,二次《资格预审》于11月15日开标,庚即开展第二次招标工作,原预计11月份开工将顺延。ii标段项目已于10月30日正式开工。
二是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县重点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20万元、地方配套1080万元,新建综合楼14000m2。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争取财政资金182万元修建26个空白村卫生室,目前已完工20个,剩余6个村卫生室也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五
一是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力度。印发《xx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夹委发﹝2020﹞2号),充分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放张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使广大群众对“两孩政策”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把握,使两孩生育平稳过度。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全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13469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12674人,特别扶助对象795人)做到了应奖尽奖应补尽补,发放奖特扶资金共计1801万余元。对符合条件的201x3户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1万余元。
三是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全年出生人口3598人,人口自增率3.08‰,符合政策生育率99.53%,出生人口性别比101.68,全县生育水平总体保持小幅增长。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落实了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对12户计生特殊家庭进行看望慰问两次,发放慰问金6000元。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六
4月7日,我县召开全县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万昌主持会议,政府副县长张静、政协副主席李凤宁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卫计系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县卫计局负责人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17年卫计工作将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子洲建设为主线,以“大健康”为中心,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深化对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五大健康”理念的认识,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己病”向“治未病”转变。
张静指出,2016年全县卫计工作成绩显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但仍存在机构改革滞后、综合医改工作步伐缓慢、疾病防控形势严峻等问题。
就如何做好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张静要求,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牢牢抓住深化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紧抓中省市重视卫计工作的发展机遇,攻克改革难题,打破发展瓶颈,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高标准落实,努力实现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紧扣目标统筹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强力推动追赶超越行动步伐,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深度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落实,齐抓共管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卫生计生工作事关民生大计,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就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李万昌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卫计工作;强化效率意识,围绕精准脱贫、追赶超越主旋律,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创新意识,探索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着力破解瓶颈制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廉洁意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赢得口碑。会议表彰了卫计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卫计局相关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卫计局与相关单位签订党建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同时给下属单位下达了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