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热门13篇)
读后感是读书后对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进行总结与表达的文字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籍的内容,我觉得写一篇读后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读后感是一种有效的思考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整理思绪、理清思路,对读过的书籍进行深入的思考。写读后感时,可以从情节、人物、语言等方面入手,分析其对自己的影响和启示。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今天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得益于中国反盗版的不利,我已经看过数不清的电影了。虽然我肯花时间去看的电影都是有一定好评的电影,但是,按照我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还是可以再把它们分为三类:少数电影我看了之后仍然留在电脑上,过后还会再欣赏几遍;大多数电影虽然也很优秀,但都不值得我重看;还有少一部分是被宣传给骗了,看上几眼觉得没意思,我就开始往后拖进度条,如果全片都没什么亮点,可能几分钟就浏览完全片了。
除此之外,偶尔会有那么几部影片是我对他们充满期望,不论它们多滥,我都耐着性子看完的。这样的影片都是国产影片。国产片中能跟我电脑上充斥的美国大片一较高下的实在是少得可怜,我是多期望能在国产片找出点亮点来啊。
《太阳照常升起》就是这样一部影片。前天晚上,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它看完。之后心情极其郁闷,这一个小时干点什么不好,浪费在它上面真是太不值了。今天想想,还是写一篇观后感,缅怀一下我的失望,这样我那一个多小时就不算全浪费了。
两个多月前,我和同事拼车上下班。每天早晚两次,我都坐在锦江出租,司机斜后方那个位置。路上无聊,我就盯着前座的小电视看广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太阳照常升起》的预告片在里面反复的播出。预告片拍的相当不错,有秀美的南部山村、尽情歌舞的人们、奔驰的列车驶过、一块燃着的红布随风飘去……于是我对这部影片也产生了好感和期待。
谁知看了全片后发现,整个影片值得一看的地方,我原来都已经在预告片中看过了。
该怎么评价这位导演的,也许是江郎才尽了吧。我至今还记得同为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那里面少年们的痛苦和欢乐、冲动与压抑,都激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来回看了好几遍;后来的《鬼子来了》就只值得我看一遍了;《寻枪》是拖着进度条看完的。
《太阳照常升起》,看得出,比前几部拍的都要精致,不论是演员还是景点得选取,都是从前不能比的。恐怕这部影片的投资不在前几部一个数量级。但影片最重要的东西却缺失了,简单地说,影片既没娱乐性,也没思想性,最终成了一个精心制作的垃圾。艺术这东西要高于生活,但却不能脱离生活。有些艺术工作者,搞不出什么有新意的东西,只是一味的把自己每一部作品向着自己认为是艺术的方向再推进一步。最终却是完全脱离现实生活,也失去了观众的支持。
就以《太阳照常升起》中几个主要人物为例,妈妈是疯子、儿子是傻子、小梁人格分裂、林大夫花痴、老唐夫妇是堕落放荡的一对。这些人的故事如何可以引起普通“正常”观众们的共鸣呢?这就注定了影片不会有好的票房。
而乏味的故事情节不会因为颠倒一下顺序就变得充实,肤浅的思想也不会因为故弄玄虚就得到提升。这部影片注定也不会赢得多少叫好,就更不要提国际奖项了。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时间慢慢流逝,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回想起十几岁的日子,会有一丝不舍,觉得再也回不去了——那美好的青春时光。
当我们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青春却夹杂着战争,动荡,杀戮,饥饿,歧视,恐惧还有死亡。
与巴恩斯和他的朋友们相比,我们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老狼、朴树用歌声吟唱青春,许多人都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成长。
而他们,也有海明威用一部《太阳照常升起》来描绘了那一代人的青春与迷惘。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战以后,一批美国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图景,表达了一战以后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女主人公勃瑞特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中因脊柱受伤而失去了性爱能力。杰克和勃瑞特真心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留下了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在西班牙,勃瑞特拒绝了犹太青年罗伯特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勃瑞特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她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是勃瑞特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念是陈旧的、虚妄的。
作者海明威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他就是那些青年当中的一员。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主人公有作者的影子。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每一个大师不管写多少本书,故事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的人生。真实经历也好,从现实出发的想象也罢,每一个文字都是从作者的内心流出的。海明威所描述、记录的,是他眼中的时代,是他周围与他一样的年轻人的青春。
1924年夏天,在巴黎觥筹交错的酒吧里,海明威曾被一位著名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女士指着鼻头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0世纪代出现的文学流派有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是一个有组织和共同纲领的文学团体,但它的影响超越了国界和民族,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随后海明威将这句话作为献辞写在了《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上。作者是迷惘的一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相同经历、迷惘的青年。阅读到某些段落,真的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如果我们读书之前不去想什么背景,主题或中心思想,我倒宁愿认为,这本小说就是海明威在纪念自己的青春。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书中随处可见这样令人感慨的好句子。在海明威这部早期作品中,那种惜字如金的简洁风格,充满画面感的视角转换以及被人大为推崇的所谓“冰山体”写作,虽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成熟,但仍有着较为明显的`个人印记。那种“八分之一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冰山”文体,初读可能难以进入情境,但坚持读下去,紧凑的情节又会让你欲罢不能。
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和哀伤情调。巴恩斯唯有在幻想、彷徨和迷惘中,求得一丝安慰。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平静如水的日子里不如去翻一翻书,读一读海明威笔下的青春,就让你的泪水或欢笑随着情节一起起伏。我们很难过上另一种生活,利用小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青春,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管原因为何,书中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
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此片据说是姜文磨剑七年的力作,一看果不其然,力作就是力作,欣赏起来力不从心,还有种骂人的欲望时时想发作。
现实主义的东西只要把次序颠倒一下就不再是现实,是“超现实”了。
超现实主义的东西最大特点就是难以名状,说它梦幻它就梦幻,说它荒诞它就荒诞,总之一切听起来高深莫测的词汇都可以冠于其上,于是一部普通的电影摇身一变成“大雅巨片”了。
只有在这种超现实大片中主人公才可以不厌其烦地上树,莫名其妙地消失,也只有在这样的影片中性和爱才可以表现的如此变态,生孩子也才可以完全不必理会脐带。
但电影最终是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的,而广大人民群众目前还生活在现实里,电影一超现实,观众就开始晕乎,你一荒诞,观众就以为扯淡。
所以说太俗不行,太雅也并非一定适宜,更何况那种故弄玄虚的雅呢。
当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毕竟还有精美的画面和动听的配乐。
一句话总结:
电影是唯美的,情节是曲折的,节奏是故意弄乱的,悲剧表现得是比较搞笑的,电影制作人员是自我感觉良好的,观众大部分是找不着北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八
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结构异常繁复的电影,这是一部情节极端复杂的电影,除了摄影之美、色彩之艳、音乐之好,导演很前卫地玩了一把圆形叙事的结构。姜文在解说这部电影的时候说,这部电影的名字源于圣经的话,一群人来,一群人去,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姜文力图表现的人类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一般的命题,也就是哲学命题。《太阳照常升起》告诉了我们关于爱情命题、欲望命题、亲情命题及生存命题的思考。姜文在一部电影中,要表现出他对这四个命题的思考,那么他所采用的艺术手段就一定是非一般的艺术表现手法,即他采用了组合段的叙事方式。在影片里,导演以一种轮回的圆形叙事形式来叙述整个本身具有魔幻色彩的故事,加之碎片化组合段的叙事方法,使得整部电影有点难以理解。先按正常的时间顺序说,房祖名饰演的小队长出生于1958年,1976年,他18岁。同年,姜文饰演的老唐携妻子孔维来到房祖名所在的村子劳动改造。老唐每日打猎,忽视娇妻,造成小队长阿廖沙与唐妻孔维勾搭成奸。唐妻在老唐枪杀房祖名之前离开村子(这一点影片有交代)。之后老唐枪杀小队长。后来唐妻怀孕,于是去寻找孩子的父亲——也就是小队长阿廖沙。就在这时,时间忽然奇妙地回到了1958年!怀孕的孔维(此刻变成了周韵,这是影片另一个奇妙的设置所在:孔维和周韵这两个角色竟然是同一个人!关于周韵和孔维两个角色是同一个人,还有以下情节作为证据——1976年,姜文携妻子孔维来到了房祖名所在的村子,就在同一天的同一个时刻,孔维出现了,而周韵消失了„„)没有找到李不空,只找到了他的遗物,其中包括一件上面带有弹孔和血迹的衣服。房祖名的父亲在片中一直没有露面,唯一出现的一张他与周韵的合影,头部还被周韵(疯妈)用剪刀剪掉了。关于他的父亲,警察李和村民甲喝酒时曾对房祖名说过:他的父亲是中枪而死,但不是烈士。这就为他是死于仇杀作下了铺垫。所以,周韵找到的那件带有弹孔的衣服,其实正是1976年被老唐杀死的小队长所穿的!于是,又一个奇妙之处诞生了——生于1958年的小队长,他的父亲不是别人,正是死于1976年的那个小队长!所以小队长的父亲其实是他自己。支持这一推论的证据还有那张被剪掉的头像,出现在了周韵建筑的圆石屋子里,不是别人,正是小队长自己(跟李铁梅并排贴在一起)。
影片颠覆了一切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地穿梭于时空当中,完全天马行空,没有一丝羁绊。
欲望是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主要主题,导演以组合式的叙事方式及象征的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欲望,而这一独特的表达方式使人物的欲望景观化了。
对疯妈的描写来展现一个人对爱情的欲望或者说执着可以到达什么境地,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一个梦境,为了把疯妈对爱情的追求说得更清晰,铺满鲜花的铁道以及长着黄须子的鱼鞋特写镜头的交替出现,这是疯妈的梦境。醒来后,疯妈便买来了梦里的那双鞋子,捧在手中。回家路上,疯妈在树下解手,站起来后发现挂在树上的鞋消失了,之后,疯妈便疯了。现实中,人们对爱情的追求一直都会用梦幻来形容,说爱情像梦一样美,一样浪漫。表面上是黄须子的鱼鞋丢了,疯妈才疯了,实际上,这鞋就是疯妈的爱情的象征,一直到后面段落的故事中,我们终于明白,这是对爱情的极致境界的表现。影片先是表现她四处寻找那鞋,树上的鸟儿说,我知道我知道。疯妈妈惊奇地看着鸟,然后就对她儿子说,是鸟儿偷走了她的鞋。她的丈夫生前最喜欢说的就是我知道我知道。她的丈夫把她的爱情拿走了,她却坚持不肯相信。她自己的爱情让她疯狂,她没有办法找到鸟儿,后来她只好用那些象征着团团圆圆的白色鹅卵石为儿子建造了一个白宫,这是一个爱情的宫殿,疯妈妈把儿子的照片和李铁梅的照片放一起,她希望儿子的爱情不要像她的一样,支离破碎。可是,当儿子发现了这宫殿的时候,白宫里的东西甚至都经不住他的一个大声的喷嚏,所有的东西应声粉碎。这暗示她儿子的爱情也一定不会有完美的结果。爱情的永恒是人类永远追求的目标。在第四段故事中,疯妈妈的一段独白揭示了她疯的原因:你不要以为用这些东西就能骗我说,你死了,我才不会相信。她永远不会相信她的丈夫已经死去,她永远不会相信她的爱情已经完结,当她真的意识到这是真时候,她的生命便毫无意义。这就是爱情极致的境界。影片中那座她用圆石建造的房屋有着象征意义——象征了她受过严重创伤的内心世界:房屋里所有的物件都是破碎的。《太阳照常升起》表现的欲望,是通过梁老师过度压抑自己的欲望最后自杀身亡来表达的。是通过特定的年代的特殊事件来反映的,故事是发生在1976年,伴随着梁老师的一曲《美丽的索洛河》,画面是在厨房里,一群女工边和着梁老师的歌声边揉面,画面欢快、和谐。女工的动作充满着动感,画面感觉不像是在厨房里,更像是在舞蹈练功房里。那频频抬起的腿,那动听的音乐,梁老师弹吉他的特写,一下子把人引进了一个美丽的欲望世界。然后一个电话打破了画面的和谐。一群女人明知道电话里的语言下流,说不出口,却仍然争抢着去接。接完后,嘴上和脸上表现着害羞,但那表情的后面,却让人感觉她们心底的享受。让人感觉到在那个年代,欲望是一定压在心底的。这个段落的主角梁老师是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欲望,但人性的本能又要求他释放。于是,在电影《红色娘子军》的直接诱惑下,他不自觉地摸了面前一个女人的屁股。加之现实中林大夫和另一位不知名的女子的大胆爱情表白,让梁老师更是困惑。林大夫的表白可谓是赤裸裸。林大夫带着喘息的表白让人感到像压抑已久的爆发,淋漓畅快。林大夫的一句“我是你的人”以及那透明的塑料的雨衣,被梁老师那困惑的拒绝走后又返回来的身影,整个病房里的湿湿的感觉,让人能感觉到林大夫的欲望满得要溢出来了。林大夫走后,又来了一位没有提及姓名的女人,她自称就是打电话的女人,她对梁老师说,“你摸的应该是我”“我恨我恨我恨恨恨我恨”一方面为影片营造了戏剧式的幽默。另一面,通过这发自肺腑的表达,让人更多的感受了她们那种强烈释放自己的愿望。但是这些对于刚刚受到“摸屁股”事件惊吓的梁老师更是困惑。但是梁老师更不能明白这个刚刚对他那样表白的女人竟是唐老师的情人。所有的一切,大大超出了作为一个尽力压抑自己欲望的人的理解范围,对这个社会的困惑让梁老师选择了最决绝的行动:自杀。
梁老师死得很优雅。三个半圆形的拱门,中间吊着一个身体。他死后的尸体上面盖了一块白布,白布上面压着茄子、辣椒。生活中的俗事梁老师能理解,人类精神感情的事情他不能理解,他不明白一个“摸屁股”的事件弄得沸沸扬扬,他不明白林大白那么真切的表白后面藏着的却是她对另外一个男人同样的感情,他不明白人类的本性和要压抑这本性的张力到底能撑多久。他不想撑下去了,于是他离开了。梁老师的死是人类对欲望的渴求的另一个极端表现。电影的人物的欲望,也是导演想要表达的人类的欲望在一幅幅鲜艳诡异的画面中景观化了。这样的欲望显得极端确是实实在在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
“欲望”是电影主要想要表达的东西,具有心理内转的私密和感性特点,《太阳照常升起》向我们表达的就是这种人人都有的“欲望”,导演姜文将电影人物的欲望以自己独特的轮回组合式表达方式加之电影娴熟的拍摄手法景观化,而当姜文将所要表达的各个人物的欲望景观化的时候,使得影片呈现出一种广场上狂欢撒野般的喧哗气氛。
“狂欢”是巴赫金提出的重要理论概念之一。在“狂欢”作为理论资源被人论述之前,人们更关注的是西方传统节日中的“狂欢节”。平民大众可以在这一天肆无忌惮地宣泄自己平常隐匿的欲望,不同于遵守日常生活的逻辑,人们可以在这一天假想性的破坏一切。狂欢节使人们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观照和接近世界,恢复与世界最原始的触觉。而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个场所的对立:庙堂与广场。在广场上,表演是人类最直接展示自己内心的方式,这里出现的是隐匿于官方权威文化背后的另外一种文化体系,民间文化。而民间按照陈思和的解说,代表着最热烈的生命力原发地和最蓬勃的欲望。而电影中演员的表演以及广阔的表演平台与狂欢节中人们的欲望宣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小说可以通过描述性语言来展示这类可意会却不能言传的情感体验,而电影却要用其丰富的镜头语言,通过影像的可视功能将这类本真欲望景观化,这对导演是一个挑战。当欲望被人以形而下的表演呈现出来时,便转换成了观众的形而上的思考。而片中欲望的景观化更带来了犹如巴赫金所说的“狂欢”的审美体验。
疯妈是这种“狂欢”体验的主要表现者之一,因为被外界判定为疯癫,日常生活的逻辑与她格格不入。美丽的疯妈因为年轻时候刻骨铭心的恋爱,由此一直处于情感晕迷的状态,再也不曾醒来。她生活在自我臆想的世界当中,并经常试图将房祖名饰演的儿子拉往自己幻想的世界中,好像美丽的如同童话的白房子,在水中央的漂浮以及对儿子一系列的强迫和暴力。影片的速度与人物的安排相映衬,疯妈带来的画面速度是迅驰的,加上小队长不断的奔跑寻找,糅合疯妈不合常规的行为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丝紧张和悬念。最精彩的画面是当她爬上大树朝远方呼唤阿廖莎和在房顶用温州方言念的“昔人已乘黄鹤去,黄鹤一去不复返”,所有这些都表现出疯妈内心想爱而不得的极度疯狂的状态,导演更将这种疯狂给予了最逼真和诗意的景观化呈现。“疯”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为爱疯狂的女子,应该说其原型也是来自“阁楼上的疯女人”,姜文给了疯女人说话和表演的舞台,将原先“疯女人”的恐怖和神秘的面纱揭下转换成了图像,而狂欢和诗意整好衬托了疯妈内心不受世俗理性规训的原生态的对爱的最纯粹和单纯的信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九
看完了卡勒德.胡赛尼的《灿烂千阳》,心理变化很复杂,如同它的剧情。想起之前看的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本说《追风筝的人》是一部无法超越的作品,但不得不说这部千阳也同样是部精彩绝伦的阿富汗史书。
两部作品都像夜晚到黎明漫长的过程。中间所描写的人物迭宕起伏的命运犹如看不见一点星光感受不到一点希望期望不到明天的太阳的黑夜,让人心生无望。然而相同的是,在最后我们总能觉察到几许微弱的希望之光,最终将升起美丽绝伦的灿烂千阳。
《追风筝》以一个男子的视角展开自我救赎描写国家民族发展。而《灿烂千阳》则是通过两位女性的眼睛对阿富汗的苦难与力量悲伤而又优美的告白。两名阿富汗女性各自带着属于不同时代的悲惨回忆,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家庭暴力的重压,心底潜藏着的悲苦与忍耐相互交织,让她们曾经水火不容又让她们缔结情谊如母女般相濡以沫。
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此书以细腻感人的笔触描绘了阿富汗旧家族制度下苦苦挣扎的妇女,写了她们所怀抱的希望、爱情、梦想与所有的失落。同样为女性所以对情节对她们心中所爱她们所受的苦难有更位深刻的认识。心中如同被刀扎鲜血直流,但最终伤口会痊愈,伤疤遗忘在记忆的角落,太阳终会升起。
关于教育与女性主义。犹记得莱拉父亲讲的:我知道你还小,但我希望你现在就明白并且记住这个道理,婚妍可以等待,教育却不行,你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真的是。你想成为什姆样的人都可以如愿以偿,莱拉,这一点我很清楚。我还知道等到这场战争结束了,阿富汗将会像需要它的男人一样需要你,甚至比需要它的男人更加需要你。因为,如果一个社会的女人没有受过教育,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进步的可能。在那个战乱的女性必须穿戴布卡的年代这位父亲能够不考虑女儿嫁人而是极为关心她的教育实在难得可贵。而正是他的影响使莱拉在之后献身教育公益事业。
关于爱情。学会珍惜学会遗忘学会释怀。“随时间的流逝,她将会慢慢厌倦这种行为。她将会明白召唤死去已久的回忆,掸走它上面的灰尘,使它重新浮现是一件越来越稿费精力的事情。实际上,多年以后将会有一天莱拉再也不会因为失去他而哀泣,或者说她将再也不会这样无休无止地悲伤。肯定不会。终有一天她的脑海里再也不能清楚地浮现他的脸庞。”
我的男孩,以后我是否也会不可避免的将你遗忘在记忆的角落。是否有一天再也记不起你那满脸的阳光。
最后莱拉和塔里克重逢并幸福的在一起了。让人欣慰。女孩最终找到希望,真主安拉佑护。
…………。
这是一座悲伤与希望并存的城。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十
这本《太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热爱生活、向往自由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十一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
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十二
那些原本想要费尽心机忘掉的事情,原来真的就那么忘了。
你是钢琴的第八十九键,是我永恒触摸不到的距离。
当泪水化作雨水时,那一刻,谁的誓言还能轮回?
当我流着泪向你说再见,你只是冷漠的向我告别,不感看你的冷漠的眼,心已碎成千片。
红尘画卷,画的是谁的生死之恋?最后却只能守着那不变的容颜,一守就是一千年。
记忆如沸腾的白开水,不停的冒着热气,我呆呆的看这它,思绪一点点飞离我的身体.
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十三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