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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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一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由法国人文主义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坚持旧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影响很大,认为人是热爱生活的,爱生活就要顺乎天性,人的天性在于追求幸福和快乐,但需要选择和节制。
书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阅读,并禁得住反复阅读的并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时拿来翻阅与琢磨的。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又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感不到死的苦恼了。如果一辈子懒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怎样渡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斗争”人,应当赶快生活。
可是,现在还会有谁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
虽然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但我们能改变命运,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二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三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生活质量也不段的提高,可是这意味着,人身体抗压能力不断下降,无法治疗的疾病逐渐增多,以前我不懂,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有多少,至到爷爷去世那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亲人的离去,是这样让你难忘,当看到爷爷面无血色,挣扎着看向我最后一眼最后不舍安静的离去的时候,我才明白,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至到如今,每每想起,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亲情。这就是爱。。
生命如此的珍贵,可是我们无法把握自已的生命,只能在未知的时间。
来充实自已的今天。记得汶川地震时,谁知。
能要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是否在上天看来,人。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小蚂蚁,他给人们的惩罚是如此的恶。
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为他们祈祷,祝同胞们一路走好。。。一切的一切,不是我们不热爱生命,是我们无法预示未来。其实人们还是很向往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一样,有时活在幻想中,虽不实际,但心情舒畅还又何不可?还记得有一首诗句是这样说的,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曳,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门是矮矮的,阳光照进来,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我总是读给班内的老师听,这首诗让我感受到在静静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美好,正如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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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四
《热爱生命》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
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五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六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可能蜕变为一只五色斑斓的'蝴蝶。
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一直被捉的飞蛾,极力鼓动着双翅,我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是那样强烈,是那样鲜明!飞蛾那种求生的蕴望,令我震惊!一粒香瓜子掉进了墙角的砖缝中,过了几天竟冒出了一节小瓜苗,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
我想,生命都是自己珍视的小小昆虫,植物是如此,何况我们人类呢?
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所以,我们要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七
读他的第七本书,没有什么新颖了,本书中反复出现的话和反复出现的例子在他的其他几本书里也有,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重读”还是会有新的思考,新的感悟,因为两年前的我,一年前的我和半个月前的我以及现在的我是同一个我也是四个不一样的我。
而且其实也是因为他的'书,自己从高中到大三这么多年睡眠不佳的情况有了质的飞跃。不过也如同书里讲的,知道太多理论都比不上自己去行动,也越来越觉得,自省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之一,自省让我们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去理解更多,去接受且包容真相,这样才能更多的更好的接受自己,而与自己和解的那一刻,拥抱自己的那一刻,世界才是亮的。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八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九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正因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下,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下生命,选取死亡是再容易但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取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但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带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下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前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下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好处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一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二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生活质量也不段的提高,可是这意味着,人身体抗压能力不断下降,无法治疗的疾病逐渐增多,以前我不懂,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有多少,至到爷爷去世那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亲人的离去,是这样让你难忘,当看到爷爷面无血色,挣扎着看向我最后一眼最后不舍安静的离去的时候,我才明白,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至到如今,每每想起,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亲情。 这就是爱。
生命如此的珍贵,可是我们无法把握自已的生命,只能在未知的时间
来充实自已的今天。记得汶川地震时,谁知
能要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是否在上天看来,人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小蚂蚁,他给人们的惩罚是如此的恶
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为他们祈祷,祝同胞们一路走好。 一切的一切,不是我们不热爱生命, 是我们无法预示未来。其实人们还是很向往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一样,有时活在幻想中,虽不实际,但心情舒畅还又何不可?还记得有一首诗句是这样说的,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曳,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门是矮矮的,阳光照进来,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我总是读给班内的老师听,这首诗让我感受到在静静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美好,正如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三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四
暑假里妈妈应老师的要求给妹妹买了许多书籍,我闲得无聊时有时也经常来看,其中还有几本是我曾经看过的,现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热爱生命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如同这本书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如何热爱生命,这本书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分别是:“热爱生命”“寂静的雪野”“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意外”“老头子同盟”“叛逆”“有麻风病的顾劳”“马普希的房子”。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与这本书名字相同的一个故事:热爱生命。有两个人走在北极圈里,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无论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独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饥饿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虫,而不是停下来等死,他现在饿疯了,除了吃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双脚上,继续着行程,中午时,他发现了两条鲦鱼,那两条鱼只有他的小指头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动作,他把鱼生吃了进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下来,狼的耐力大的惊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还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样也想要吃掉狼,一会儿,他感觉到一条舌头在舔他的手,他没有动弹,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他紧紧靠着狼的喉咙,强迫自己喝血。后来,他被捕鲸船上面的人发现了,他最终获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与磨难。但我们也从生活中无尽快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不仅仅为了生存,还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五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六
今日,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资料很简短,可是意义却是十分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仅有短短的几十页纸,可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应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向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终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激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应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向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细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立刻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能够了。”之后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可是我活了下来。
经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应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应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此刻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着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十分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以往说过:“本来,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欢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坚持欢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篇十七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