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优秀14篇)
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原因,分析其所带来的影响。沟通和沟通是制定方案的关键,我们需要与相关人员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希望这些方案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取得更好的效果。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一
春江街道位于富阳区南部,地域总面积36平方千米,本地户籍人口2.9万,常住人口总数近5万。2021年,街道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战略,响应富春湾新城“三年变样”、“五年转型”的号召,积极推进全域土地治理。一方面,随着富春湾新城造纸企业的全面腾退,街道目前正在转型的“阵痛期”中,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显;另一方面,随着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老百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履职能力。调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合法性审查小组;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对街道涉及的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应诉、行政合同审查等方面均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率达100%。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普法讲座,提升街道整体法律素养,街道办事处主任还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方案,编制《春江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部学习资料》,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本年度上报政府法治工作经验12份,法治调研报告1份。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对群众要求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公开征求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意见。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网站等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完成公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本年度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43条,未发生政务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街道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在企业破产、整村搬迁、强制拆除房屋等方面都进行了有效评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街道坚持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合法性审查小组行政审批与司法所负责人、法律顾问列席参会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走上法治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春江街道均要事先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2020年,街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020年,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办理;申请司法强制执行1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已依法办理。
特色做法: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新春江人创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缩小“新春江人”与当地人的法律差距,使他们尽快融入春江“第二故乡”,街道出台以人文教育为核心的“新春江人”教育培训工程五年规划,普法也作为一块重要的内容编入其中,以成校为阵地,以政府公益办学、个人自愿报名为原则,采用自编教材、集中授课、专题培训、结业发证的方式,分期免费培训“新春江人”,近3000名“新春江人”通过培训考核领到了结业证书。截至目前,有近6000人次参与了培训活动。对通过考核的新春江人颁发结业证书,持证者享受企业优先录用,学校优先录取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旨在通过培训,新春江人的人文、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明显加大,对春江的归属感明显增强,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专业人员缺乏。目前,从现有的街道体制中,没有单独的法治工作部门,虽然有个别法律学科专业背景人员,但因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繁琐,法律实务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发挥法律所学所长,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聘法律顾问,目前仍未有配置公职律师,自身法律力量不足。普法模式单一。目前街道的主要普法方式仍然是摆摊宣传、座谈会、普法讲座等传统形式,尚未探索出接地气、有效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新形式。
1.明确职能,用法治为民生实事保驾护航。根据街道2021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以“五聚五立”为重要抓手,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美丽乡村创建、公交服务项目、村级家宴中心建设等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广泛意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利用“春江小队会”、“春江老娘舅”、“品味春江”微讲堂等特色平台,积极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对民生实事进行座谈研讨,推广“线上村务”平台,将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至民生实事中。
2.落实制度,发挥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作用。落实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制度、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制度等系列问责制度,对不依法依规行政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切实保证决策措施科学民主和政令畅通。
3.加强学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推进村级“法治公园”创建,营造良好的全面学法普法尊法氛围。对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邀请专业执法人员对街道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重大法律发布生效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春风拂满春江。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4日。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二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三
永康市委、市政府:
2020年,西城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创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方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西城街道办事处始终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主任应俊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办事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法制培训。严格落实《西城街道2020年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计划》,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金华市公务员网络学院”,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手段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并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二委干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普法骨干培训学法等制度,每年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理论学习等时机开展领导干部学法4次以上,开展普法讲座2场次以上,开展普法骨干培训1次以上。认真筹划开展参与“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特别是“民法典”实施后,每名公务员人手一册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3、创新普法宣传。街道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阵地,将网上普法和面对面送法结合起来,让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家喻户晓。重点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三改一拆”、“四城联创”、“垃圾分类”“北三环拆迁”“创国卫”“抗击疫情”等中心工作,利用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传统手段和电子显示屏、微信塔群等现代手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群众参与政府中心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增强;结合上级发放的宣传挂图,在各行政村张贴涉及宪法、监察法、民法典、消防、禁毒、反邪教、防疫宣传等宣传挂图,并利用集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大大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4、深化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涉及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均按要求通过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办事处人大代表进行讨论,并利用电子政务网、上门派发问卷以及在街道和社区常设建议窗口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之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公示、听证等程序。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街道聘请四方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街道重要合同文本、规范性文件等都要经过街道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制度。近年来,西城街道办事处涉及重点工程较多,拆迁征地工作频繁,再加之“三改一拆”工作全面推开,行政诉讼明显增多,目前涉及征地拆迁、拆违的行政诉讼案件多。针对这一情况,西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案件情况分析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科学合理制定化解行动方案,成立了西城街道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贾益微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应俊杰,党工委副书记黄伟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西城街道行政争议化解的部署、统筹、指挥、决策工作。下设六个职能工作组,分工明确后,各职能小组各司其职,严密组织实施,细化末端化解方案,制定行政争议化解分工表,责任明确,分工到人,逐一摸清化解对象的人情、亲情关系,分头化解;加强街道及村干部化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学习拆迁安置政策,统一化解口径,防止出现化解工作前后矛盾,提高化解效率、效果;通过联系法院对接和沟通,以争取协调化解时间,做好化解工作;抓好源头稳控工作,拆迁安置工作,在抓好拆迁安置化解工作的同时,专门安排人员做好其余安置户的稳控工作,防止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发生;摸排群体性涉诉人员的带头人,是否存在利益诉讼,有无恶意煽动群众,有无威胁利诱强迫要求他人上诉的情况,为化解工作寻找突破口。四是加强司法所建设。目前西城司法所有专用办公区域300多平方米,工作人员8名,2020年以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目前正在验收,司法所列入“四个平台”管理以来,能够紧紧围绕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牵头制定西城街道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成为基层党政领导处理政务的法律顾问、参谋助手,成为创建平安村居的指导员,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的主阵地。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建立。根据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街道以综治中心为平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由街道法律顾问进行轮流坐班,村社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点,每个点都有一名联系法律顾问(律师)为广大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了调解室和统一对外的接待窗口,设有宣传资料存取栏、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及电话公示栏、相关制度上墙栏等,并严格按照要求悬挂了标示牌。
2021年西城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全局,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继续聘用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
(三)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探索社区依法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
(四)开展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法规手段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防控、村级平安建设规划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法治根基,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是我局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本局“五五”普法规划所制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及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切实解决本局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计划: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继续巩固我局五五普法以来的一切成果,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到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普法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时间、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机关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全年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不少于四次。
(3)重点开展《^v^建筑法》、《^v^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利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抓好社会面的法制宣传。
(1)利用固定宣传栏,重点围绕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工作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局机关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
(2)局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进行广播或者广播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搞好“以案论法”宣传。
(3)局普法办组织好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国际禁毒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年不少于六次。
(4)局普法办办好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二)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树立大服务的理念。
2、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争取县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城市建设、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具体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划分阶段性实施。各部门在突击整治的同时,制订长效性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
2、落实法制宣传人员队伍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按照本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法制讲座、培训。
3、实行工作考核。各股室对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都要认真做好台帐资料的登记归档,有关数据、信息每月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年终组织考核验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当前新形势下的迫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在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更到位,把这两项工作真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六
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镇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促进我镇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党委部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三、基本原则。
开展法制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坚持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四、主要任务。
1、推进党委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部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和促进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3、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我镇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章可循。
5、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乡干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9、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xx年6-8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完成“法治”创建活动。
年度计划,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等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有关制度,公布考核细则,进行全面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9月-20xx年12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镇每年制定一个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创建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检查等工作。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2、健全机制,推动创建。要把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4、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抓好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5、强化督查,夯实基础。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6、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人、财、物的支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提供必要的创建活动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重要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镇领导组办公室。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xx年法治建设。
工作计划。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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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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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七
省政府令第。
239。
号
)
和《。
2016。
辽依法发〔。
2016。
〕
1
号
)
精神,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
2016。
:
(2016。
–
2020。
年
)
市
)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认真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义务。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016。
年底前,要进一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统一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于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起
7
个工作日内,在“信用辽宁”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同级政府网站,同步公示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年市级、县。
市
)
级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
年
10。
月份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纳税确有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审批工作,把好政策关,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
2016。
年
8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2016。
年
12。
月底前制定《丹东市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法制办。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认真抓好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
5
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市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建立丹东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警示和巡检,实行房地产市场网格化管理。
2016。
年
9
初稿。
)
》起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产。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确定我市试验区建设范围,优化空间布局,修改完善试验区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出台《丹东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本级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2016。
年
6
月底前,在清理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对林业行政职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行政职权的简化下放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016。
年底前与民政部门合作,对农村五保户供养档案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执法监察计划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基层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利用现有条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将结果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在丹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网站上公示,以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2014。
年以来的消防执法案卷开展一次彻底清查,整治执法档案毁损丢失、执法流程“体外循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不断完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各环节执法措施,同时对执法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管理,提高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2016。
年
5
月底前完善《丹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
完善《丹东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更新、配备必要的安全监察技术装备,提高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调处制度,构建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2016。
年各执法单位至少在本单位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单位的案卷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市法制办将适时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梳理,通过催建催缴,使全市未建单位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使非公经济单位扩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16。
年
12。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到
2016。
年底,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达到。
100%。
初步实现市县级两级审批数据和执法数据实时共享。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
各县
市
)
区政府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下基层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备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实现应诉率
100%。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下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016。
年
6
月份前制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行为全过程、各环节,以影像、文字等形式全面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以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结合今年丹东市马拉松赛事,重点对丹东市伪基站、非法广播电台进行集中整治,并联合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016。
年
10。
月底前对各县。
市
)
区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开展全地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进一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坚持以网管网,继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以打击假劣农资为重点,持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及薄弱环节,确定“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或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深入贯彻有关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水事执法队伍的组建,提高我市水事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结合地籍变更调查成果,客观、公正地对卫片查处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数据统计进行甄别和梳理,确保我市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完成省、部验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016。
年
9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及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抓好新调入执法岗位和执法证件到期需换证人员的学习培训。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激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热情,推动行政机关学法工作的落实。同时,面向全市法制机构人员和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组织一次《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拓展法律知识学习面,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对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热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拟于
2016。
年
5
月中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认真组织好全系统的“。
12。
•
4
”宪法日、“。
6
•
9
”安全生产咨询日、“。
9
•
17。
”应急管理咨询日等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年
5
月份前针对安监系统有关执法人员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律和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化、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八
二零一三年十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和深入持久地宣传,引导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我校“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切实完善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创设格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成立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庙下二中会议室,由王利杰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麦圈老师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宣传方式。
(一)充分利用媒介作好宣传。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政教处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织讲授宣传教育课、制作黑板报、粘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开展“宣传周”、“宣传月”专题专项活动,促使广大师生知晓、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开展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综治、安全知识讲座,做一次校园及周边标语宣传,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专题黑板报,做一次半个月的广播宣传。
(三)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宣传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派出所领导)、卫生等部门到我校指导开展法律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自我安全防范和卫生知识讲座及教育研讨会,共商育人大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园护校队,加大评比力度。开展一次调查活动,用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向学生进行警示教育。
(四)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创安工作的抓手。注重学生的心理疏导,指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帮助、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
(五)利用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安全知识。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拒绝邪教,共同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扎实开展道德法制、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大力提倡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
(七)加强学生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常识,增强学生拒毒防毒意识。做好舆论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着眼未来。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张贴禁毒图片、手抄报、标语口号,刊登、发布禁毒知识,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通过禁毒宣传栏图片展示等内容丰富,提高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提高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一)综治维稳宣传月。
根据中央、省、市对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学校每年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秋季集中宣传行动。
第一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学校形成宣传活动方案,收集上报本学校宣传报道的素材,拟制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通过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专题宣传等形式,不断掀起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舆论高潮,使平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根据前期宣传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评比。整个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收尾。
(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组织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实效。
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是当前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法治建设、有效提高公众安全感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并抓出成效。要明确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人员的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勤俭节约、简洁实用的原则开展上述各项活动,切忌一味地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并在11月20日前报送秋季集中宣传行动工作总结。
(二)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
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构建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联动、对内对外宣传呼应的大宣传格局;认真挖掘宣传素材,结合“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班级”等创建活动,组织好本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
(三)坚持正面宣传,严格报道纪律。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敏感问题的宣传报道按统一口径稳妥把握,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重要稿件要按规定送审。
庙下二中。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好“_”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按照县府开展“法制进校园”教育活动的安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普遍性为原则,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校园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二、活动时间。
20__年4月至20__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法制进校园教育宣传行动。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邀请服教人员现身说法。结合青少年特点,还要举办好一期法制板报、图片展,为广大青少年送上精彩的法制课,以大量极具震撼力、反映犯罪恶行恶果并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例图片,配以警醒的说明文字,提示犯罪的危害,告诫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防微杜渐。
2、继续加强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校园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努力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大中小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消费者保护等法制教育,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护法。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开展一次“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活动,结合团日活动与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讲座、系报、调查问卷、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4、开展观看电影电视教育活动。为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组织部分青少年学生观看一场有意义的电影电视活动,以激励学生爱人民、爱祖国、爱科学的学习热忱和争做遵纪守法的.示范生。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青少年法制教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探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方式。要积极运用动漫、视频、音乐等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
20__年“12.4”是第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_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三、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五、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一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共印130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二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创新行业管理。20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二、深化普法教育,狠抓法治宣传。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四、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根据《__县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关于“法治进校园”》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指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二、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领导。
加强“法治进校园”的领导工作,成立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工作。
1、根据“法治进校园”活动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总动员。
2、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标语,通过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
3、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并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的特点,分类施教,同时要求学生写一篇法制教育体会。
4、上好法制教育课,要求每月授课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教材以《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5、结合学校特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人。
6、邀请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或关工委老干部做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基地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内容适合学生年龄热点,贴近学生实际,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
7、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法制教育为主题班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通过运用与青少年相关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8、举办法制图片展活动。组织学生制作一批图文并茂的法制漫画图片,在学校展出,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并写一篇观后感。
四、主要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一次全校动员会,讨论完善《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部署工作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还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2、根据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并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不追求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要注重资料的积累,定期总结、反思,加强工作的实效性。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四
x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四个x”和实现“四感”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本年度是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纲要(x-x)》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培育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落实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学法活动。要突出学法实效,精心选材,既要学习新近出台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又要注重对实际工作尤其是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1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安排离岗培训。(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深化公务员普法教育。全县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及时掌握文件制定情况,发现迟报、漏报、不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部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废止或保留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注重决策程序落实,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将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到位作为审查重点。决策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八)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九)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决策实施机关应当按照《x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档案,力求实现决策建档率100%,规范重大决策案卷的制作和管理。组织1次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及监督效能。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要记录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就某一领域的综合执法进行专题调研,选择1至2个部门开展研讨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新梳理上报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整合政府信息化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重新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三)推进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严格按照《x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报备单位和备案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报备、审查工作。各级备案审查机构要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并在每季度、每年度结束前将上一季度和本年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情况报送上一级备案审查机构。(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四)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频率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年内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年内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复议资格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1次检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推行网上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执法办案系统与监督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致力于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县本级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调研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落实必要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条件,确保足额的行政复议经费,切实保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十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加强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定期统计、分析、上报行政调解信息。强化指导督促,年内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开展1次专项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继续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本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推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方建立行政调解中心。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六、夯实法治x基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力度。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县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应当重视法制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工作力量配备,使工作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并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二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工作大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覆盖到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