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预案大全(17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次盘点,让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总结可以借鉴一些写作技巧,如采用概括性的句子、使用引用等。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要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环境应急预案篇一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请参考!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工作机构。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四、防洪抗汛的准备。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五、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环境应急预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应急预案篇三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任务。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环境应急预案篇四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传真电话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环境应急预案篇五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工作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工作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工作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工作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工作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工作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工作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工作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篇六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环境应急预案篇七
1.1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2发电企业重大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坝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坝的垮坝事故。
管涌:灰坝上出现少量泄漏现象。
滑塌:灰坝上出现面积较大的灰浆流出现象。
垮坝:灰坝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发生灰浆大量涌出,对抢险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无法对坍塌部位进行抢修。
2.3危险等级
一级状态:灰坝出现管涌,经初步处理,泄漏现象仍未消除;
二级状态:灰坝出现局部滑塌;
三级状态:灰坝垮坝。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公司医务室、计划供应部车队、消防队
项目部第一负责人或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设备部除灰专业高级主管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设备部除灰专业所有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除灰专业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全厂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设备部除灰专业职责
负责对灰场灰坝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负责组织和领导事故出现时的危急事件抢险队。
危急事件抢险队: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1.2.3安监部保卫主管职责
当危急事件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在突发事件区域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1.2.4设备部职责
组织施工队做好灰坝的日常维护,事件发生后立即对灰坝进行修复、改造和完善。
3.1.2.5计划供应部职责
随时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1.2.6车队辆职责
提供抢险所需车辆。
3.1.2.7公司医务室职责
当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对伤员进行救治。
3.1.2.8设备环保主管职责
参加应急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提供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向环保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1.2.9发电部职责
负责事故时生产指挥,指挥调度事故时有关运行设备系统。
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事故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3.1.2.10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沟道不畅,坝内储水量过大,虫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
3.2.2预防措施
3.2.2.1灰场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3.2.2.2经常对与灰坝相连外延土山体巡视检查。
3.2.2.3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崖有无渗水、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3.2.2.4当大坝的渗水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场坝前120~15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工作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严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现人应迅速将泄漏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向值长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
3.3.2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迅速改变出灰运行方式,经查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听取汇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3.3.4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储备足够量的应急物资,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砖、编织袋、油毡、潜水、铁丝、铁锹、手推车、土工布等。
3.4.2现场紧急处置
3.4.2.1发生一级险情时,抢险队成立后,应立即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运送到管涌出现的地方。观察水流情况,有组织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
3.4.2.2发生二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可能垮坝所辐射的地带是否有人,如果有,应立即通知人员离开,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应立即有组织地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扩大。
3.4.2.3发生三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果有,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在缺口处,直到堵住水流为止。指挥部领导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决定下一步修复大坝的工作安排。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当坝体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坝体不再向外部泄漏时,工程部门应及时对垮坝处进行加固性修复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分别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现场。
事件结束后由水灰车间派人监护、保护现场,接受突发事件调查,协助安监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3.5.2生产维持或恢复
垮坝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命令值班员迅速将出灰管路切至备用灰场或干出灰方式维持机组运行。当值长接到应急预案结束的通知后,即可调度正常出灰方式。
环境应急预案篇八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职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3所有应急职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职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职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职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职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职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职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职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环境应急预案篇九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龙水镇镇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破坏事故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把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根本目标。具体工作中,既要依靠科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尽量减少突发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镇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各部门积极配合。
3、坚持系统联动,稳妥应对的原则。做到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水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指挥长:周树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杨浩副镇长。
王洪副镇长。
成员:
郑红梅党政办公室主任。
高建镇财政所长。
金洪科经济发展办主任。
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
黄洪勇花市街派出所所长。
刘安键朝阳街派出所所长。
张春华五金工商所所长。
徐智勇龙水工商所所长。
黄茂侠龙水镇畜牧站站长。
黎成禄大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何勇龙水镇教办主任。
张余龙水镇有线电视台。
唐维彬镇水电站站长。
邓思建镇民政办主任。
唐均福镇综治办主任。
陈云镇安全办主任。
胡中奎市政办主任。
周德学镇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业化和招商办。
主任: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兼)。
副主任:陈四军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指挥、调度环境污染时期的全面工作,与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汇报工作,召开应急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全镇环境污染时期应急处理的各项事宜。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密切与各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电话:********)。
3、成员单位。
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的情况,保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信息,提出预防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相关措施,并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发布污染治理公告。
派出所:按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要求,保证出动警力、安排布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工商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禁止受到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
县二院:随时掌握异常病症发生情况,做好饮用水中毒人员的治疗救护应急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并负责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做好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所需。
财政所:负责应急所需经费保障,提供资金支持。
畜牧站:配合做好牲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对所属种畜场人、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坚决避免水污染期间人、畜因饮用河水而导致中毒事件发生。
宣传办: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科学宣传污染预防知识。
龙水镇教办:加强对学生环境安全教育,确保突发环境事故不给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龙水镇有线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网络管理,保证镇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镇综治办和安全办: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的预防工作,并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随时反馈安全信息。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人、畜的环境安全管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污染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迅速统一上下思想,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具体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落靠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污染应急预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协同动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以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污染应急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政府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信息畅通。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有关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为保持泸溪县的环境污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地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通过局应急指挥系统,整合现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资源。以机制优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资源统一、优势互补、防患未然、常备不懈、科学处置体系为保障;在实施应急处置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职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实施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损害。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四、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杨毓山。
副组长:张显迟、许德胜、刘红艳、王亚兵。
成员:陈卫华、舒绍云、邓桂铁、李竹、李桂兰。
我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综合协调及联络组和后勤保障支援组、技术专家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指挥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
(2)副组长(王亚兵)主要负责:负责事故调查、处置及应急抢险工作。
(3)副组长(许德胜)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监测及技术服务工作。
(4)副组长(张显迟)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记录。
(5)副组长(刘红艳)主要负责:为所有应急参与职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
3、下设应急处置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王亚兵(兼)。
副组长:陈卫华。
成员:张卫华、杨嘉、谢生顺。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现场必须携带摄像、照相、录音设备和应急工作专用记录本,保证在第一时间取得应急现场详细情况第一手资料和应急工作全程记录材料,研究、制定应急排除处置措施,确保工作准确、快速、到位,并提出对事发责任单位和责任职员的处罚、处理意见,完善环境执法监督相关手续。
4、下设应急监测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许德胜(兼)。
副组长:邓桂铁。
成员:李前、李优良、吴成发、姚玉珍、杨俊、陈志龙。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现场必须携带相关采样分析设备,快速提供监测数据,并立即提供给现场最高指挥职员,以便做出应急排除正确决策;不能进行现场分析的项目,尽快派人采样、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将监测报告交现场最高指挥或应急工作职能机构负责人。
5、下设综合协调及联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张显迟(兼)。
副组长:舒绍云。
成员:段州军、谭群芬、杨丽芝、张鑫。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工作,负责各工作组协调、联络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记录和相关书面材料工作。
6、下设后勤保障支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刘红艳(兼)。
副组长:张敏,周国斌。
成员:李桂兰、刘丽红、李叶。
其主要职责是:为所有应急参与职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负责应急抢险中遭遇的人体损伤、财产损失的清理登记和紧急疏散职员等善后处置工作,防止损害、危害后果加重。
7、下设技术专家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杨毓山(兼)。
副组长:许德胜。
成员:田熙学、邓桂铁、李竹。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事发区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以便迅速采取应急抢险处置措施。
五、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则。
1、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处置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为主,环境监测站及其他有关科室要积极配合。
2、预防为主,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各企业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隐患的现场监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关部门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4、采取适当对策措施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处置,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确保现场调查监测处置职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监察职员,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
六、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接事故报警后,值班职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快速出击。
接报后,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职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如果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等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职员进入。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5、情况上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我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做到2小时速报、8小时确报,由我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当地政府和州环保局总值班室或有关部门。同时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的要求,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职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情况和现场调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由我局及时通报县政府,作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同时,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信息发布及联络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信息发布及联络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扩散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12小时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9、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职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一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抢险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6、外面联系电话 区环保(白天|): 区环保(夜间): 环境热线:12369 消防队:119 救护医院:120 公安局:110 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卫生计生委:
1)总务科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修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院每年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演练,增强职工环境意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应急响应程序案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
如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总务科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普陀区环保应急电话:
医院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医疗救护药品箱等安全防护物品可以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处理。
3)应急后期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产生有吸附液体原料后的废料,将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由总务科收储进危废仓库,请环保资源单位处置。如有高浓度原料废水暂时应急贮存的,可由总务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同时对处理后排水进行同步监测,达标后排放。
4)事故调查报告与报送
总务科将组织事故调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事故原因和紧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总务科将书面报告区环保局相关部门。
5)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分类、措施、责任部门
总务科应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机制,每年的环保经费中拍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用以宣传、培训和演习保障。
1、医院类型: 综合性医院
2、院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4、在职职工: 人
5、年门急诊量: 万人左右
6、床位数: 张
1、污水处理设备一级
2、污水处理池 平方米,月处理量 m06
3、医用废弃物处理量 公斤,由 市康环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处理量 公斤,由 真源公司回收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二
1.1编制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及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的实施办法》。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2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环境污染事故定义: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使当地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造成人员明显中毒、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
2.2风险分析x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在电力、煤炭的建设、生产等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废油、煤粉尘、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质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对厂界以外区域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x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现场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专家咨询组组成。
3.2职责。
3.2.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生产部、安全监察室、工程部、多经部等部门领导。
3.2.1.1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及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3.2.1.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和调用救援设施。
3.2.1.3?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审批所属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1.4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响应的预警级别。
3.2.1.5?分轻重缓急,果断启动预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抢险方案,部署各响应小组开展救灾抢险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抢险命令和信号。
3.2.1.6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等政府部门汇报。
3.2.1.7?组织或配合现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全面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
3.2.1.8审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额外费用。
3.2.2公司应急响应办公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监室/总经理工作部/生产值班室承担。公司安排24小时值班接警。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三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部、卫生所、办公室、各工区施工队队长等人组成。
副组长:总体协调各部门在事故应急中的分工协作和响应组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组员:服从组长、副组长及其委托人的指挥,负责人员、重要物资的疏散和救护以及报警求救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施工工艺着手,降低或减少污染的产生,加强对“三废”的综合利用,提高“三废”的回收利用率。杜绝一切污染事故。
1、振动及噪声的防治: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振动源和噪声源,控制振动和噪声的传播。
(1)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2)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
(3)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4)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噪声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控制噪声,噪声较大的操作避免夜间施工。爆破在白天进行,并设好房户。
(5)当施工队伍驻地距居民较近地段时,避免生活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粉尘的防治。
(1)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2)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
(3)及时清扫、冲洗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4)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
3、废水、废气的防治。
(1)新增的生产和生活锅炉选择燃烧效率高、高性能的锅炉,并配备脱硫和除尘设备,既有锅炉考虑“以新带老”的设计原则,以减少废气的排放。
(2)购置各类机械设备其污染物排放必须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较为先进的环保型产品,使之在施工生产中达到“零”排放,或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标准。
(3)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废油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经再生后重复利用。
(4)修建沉淀池处理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冲洗厕所或排入沟谷。
(5)载装易污染物的车辆,在运输完毕后,不得在水体直接冲洗。冲洗后的废水必须经过妥善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后方准排放。
(6)加强安全生产和火工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防治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4、对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放,提高回收利用率。废(浆)渣按设计要求弃到在指定地点修建的渣场,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在自然环境不能降解的制品。在使用核子精密仪等含有辐射的仪器时,合理存放,避免丢失,以防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5、运输容易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产品或原料时,必须防止散漏溢流,搞好安全防护。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运输途中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易污染物泄漏、散失、溢出或发生化学反应,对环境形成影响时,由运输和押运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发生火灾、爆炸事件而引起污染的应急处理(见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迅速堵截污水,以免流入河道、沟渠、农田和鱼塘等,阻止污染继续蔓延。
(2)查找污染源源头,若由于沉淀池渗漏造成的污染,迅速新建沉淀和隔油池,把污水引入新池中经沉淀和各有处理后排入河道、沟渠。
(3)禁止向污水引水沟渠倾倒弃土、渣和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及时清理和疏通引水沟渠。
(4)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件发生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接受调查。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四
应急预案有助于识别风险隐患、了解突发事件的发生机理、明确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为大家分享了医院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 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 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学校行政一班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
学校成立抗污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 警:110、120
总 指 挥:
副 总 指挥:
通 讯 组:
安全保卫组:
人员疏散组:
后 勤 组:
运 输 组:
救 援 组:
医 疗 组:
依据污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环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知识。
(2)开展污染救灾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师生救灾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周边环境突发污染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周边环境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救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德育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一)正常抗灾救灾工作
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灾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突发污染、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灾预报期,布置防污工作,全体教职工应处于临灾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污染事件的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抗污应急状态后,抗灾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依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次生灾害爆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抗污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六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环境应急预案篇十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规范和强化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根据静安区固体废弃物近期处置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历年影响威胁上海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静安区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重大事件主要表现在:
(一)自然灾害。
影响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造成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清除运输处置受阻,道路保洁无法正常进行,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受到影响。
(二)事故灾难。
2、水运船舶事故,虎林路码头不能正常中转,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3、水运船舶事故,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不能正常运作,造成粪便物流梗阻。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对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及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组织单独收运处置。
(四)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等,并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本区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事件。
1、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对活动区域进行突击保洁和垃圾应急收运的。
2、因道路泥浆、渣土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需要对道路泥浆、渣土进行快速清除的。
3、因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的,需对道路进行快速保洁的。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由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成立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静安区市容市政委主任(环卫局局长)为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环卫业务副主任、静安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经理为常务副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灯光广告副主任、分管安全保卫副主任,城管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总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待组建单位)、监管平台(待组建单位)负责人,市容市政委办公室主任、环卫管理科科长、灯光广告办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建设发展科科长、爱卫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执行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与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同步建设,在硬件配置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兼顾平时网格化管理与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类硬件及设施配置到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自动转换成应急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办公室。
1、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环卫业务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环卫管理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渣土管理所所长、各街道市容管理所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总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环卫管理科,由环卫管理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城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受阻,道路清扫保洁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特殊废弃物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2、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灯光广告的副主任为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灯光广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景观管理所所长,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总经理。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灯光广告办,由灯光广告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是: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灯光广告的处置协调工作,消除灯光广告设施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保卫科科长、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科,由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队伍发生群访、罢工,垃圾中转站人为破坏,中转站进出通道人为封堵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工作。
4、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大队长为指挥长,勤务科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分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城管大队勤务科,由勤务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城管应急队伍的组建,负责应急情况下城管执法力量的调度。
(一)道路保洁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金缔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35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4人,主要由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二、三线人员组成。同时,配置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2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二)生活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5人,跟车工10人。同时配备2.75吨后压车4辆,2吨平板自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三)粪便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锐民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2人,跟车工2人,2.75吨粪车2辆,并随车配备小塑料桶、扫帚等用品。
(四)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置驾驶员1人、跟车工1人,配置密闭性能良好的垃圾收集车1辆,并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消毒药剂等用品。
(五)渣土运输应急队伍。由渣土管理所负责组建,主要是对长期在本区从事渣土作业的单位及车辆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车辆时,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一支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同时,由总公司下属晨光公司配备铲车1辆,铲车驾驶员1人。
(六)市容环境巡查应急队伍。由市容办负责组建,配备人员30人,应急人员年?应以20至40岁以下的男性为主。同时配备对讲机、雨衣雨具、手电筒等抗台防汛所需物品。
(七)灯光广告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应急人员中必须有具备高空作业的2人,强弱电操作资格2人,电焊工2人;配置巡查车1辆、切割机1台、电焊机1台、对讲机2只;同时,配置封锁路面所需标线与架子及吊绳(200米)、雨衣雨具、手提式电灯等抗台防汛中所需物品。
(八)各街道市容所垃圾箱房保洁员和市容协管员作为局本委应急后备队伍,必要时听从局本部统一调度。
(九)城管大队作为总预备队,并成立4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必要时由区政府和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以上车辆均配置gps定位系统。同时,为了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发展科必须做好相关应急物质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其中,工业用盐若干,简易流动(能拆卸)厕所5座,手提式夜间照明设备若干,并对易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