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方案(汇总18篇)
优秀的方案能够解决问题,带来可观的效益。制定一个成功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导向。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灵感。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一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解散决议。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2)清算组的组成;(3)清算的形式;(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方案;(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二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三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四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xx。
股东签字(盖章):xx。
xxx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五
根据《公司法》和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20xx年8月1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20xx年8月15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a,b组成,其中a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清算组于20xx年8月17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8月21日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产状况。截止清算基准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_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见财产清单。货币资金___________元,实物资产___________元。
1、债权的`清收情况;
债权已清收完毕。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债务已清偿完毕。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a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公司已清全部税款并办理完毕税务注销,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
清算组成员签字:___________。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2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六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强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利用';《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商定的除外。股东会应该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该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该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利用,形成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举行清算。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申请,并准时组织清算组举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该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头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举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举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有意迟延清算的;
假如公司在举行清算时,不根据规定通知公司记下机关的,公司记下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根据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记下的`,税务机关能够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峻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拜访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根据流淌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记下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能够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能够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头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实。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计划。
制定清算计划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托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情况举行审计,对财产状况举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托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情况举行审计、对财产状况举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计划,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计划,不得落实。落实未经确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担当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准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商议,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能够利用债权转让等方式举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觉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能够与债权人商议制作有关债务清偿计划。债权人对债务清偿计划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对这些材料的真切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缘由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支配;
(5)公司债权债务确实认和处理;
(6)清算计划;
(7)清算计划的落实状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状况;
(9)其他有须要说明的内容。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七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根据《公司法》及**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组成,由**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元,其中,净资产为**x元,负债总额为**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公司(盖章)。
2022年x月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八
根据《公司法》和xx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于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x年xx月xx日开始对我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公司税号: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联系电话;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公司财产构成状况。经清算后,目前财产有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如货币资金××元,实物资产,固定资产计算机*个价值*****元,存货××元。
六、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明细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应收账款××元,清收回××元,其他应收账款××元,清收回××元,预付账款××元,清收回××元。未清收回××元,是何原因。
2、债务的清偿情况;应付账款××元,已清偿××元,预收账款××元,已清偿××元,其他已付款××元,已清偿××元,未清偿××元,是何原因。
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和分配:
1、清算费用;××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元。
3、税款;××元。
4、债务;××元。
5、剩余财产按全体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情况如下。股东a分配××,股东b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八、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负责保存。
九、欠缴税款明细情况。
十、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有限公司(签章)xxxx年xx月xx日。
1.公司管理费用的调查分析报告。
3.供电公司党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九
本企业自年___月___日成立至今,经营项目不多,也能及时收回客户付款,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企业及时交纳各种税款,税款已结清,未拖欠职工工资及福利。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于年月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现所剩余财产共计万元,经合伙人协商,按合伙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企业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以上清算情况经全体合伙人研究一致予以确认。
清算人签字:
全体合伙人签字(自然人合伙人签字,法人合伙人盖章):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包括公告的次数、首次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1、债权的清收情况;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
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一
本企业自年___月___日成立至今,经营项目不多,也能及时收回客户付款,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企业及时交纳各种税款,税款已结清,未拖欠职工工资及福利。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于年月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现所剩余财产共计万元,经合伙人协商,按合伙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企业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以上清算情况经全体合伙人研究一致予以确认。
清算人签字:
全体合伙人签字(自然人合伙人签字,法人合伙人盖章):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二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厂于******年****月****日经****工商局核准登记,出资****万元,由*****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企业经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不佳,为此经出资人研究,决定注销本厂。
(2)清算组成员由***、***、***三人于***年***月**日组成,***为清算组负责人。
二、清算开始日财产状况:流动资产为***元,固定资产为***元,长期待摊费用***元,无长期投资,无其他资产。资产合计为****万元。
三、清算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所有债权已于***年**月***日全部收回,企业无未收债权。
(2)债务处理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所欠职工工资于***年**月**日全部付清。
(2)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税款于***年***月***日缴清。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五、其他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保存十年,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出资人保证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厂清算组成员签名:(***、***、***)。
投资人签名确认:(***)。
***年**月**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三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公司已经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
股东姓名:,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担任。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_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剩余财产由股东所有。
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四
单位:阜阳市安胜拆迁服务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阜阳市安胜拆迁服务经纪有限公司已经于02月2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月25日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阜阳市安胜拆迁服务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安江。
二、经营场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路9号阜纺新村27号楼。
公司成立时间:3月7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股东姓名:褚安江、杨胜利、杨莉莉、徐邦平。
股东认缴出资额:褚安江出资金额30万,出资比例60%;杨胜利出资金额12万,出资比例24%;杨莉莉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8%;徐邦平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8%。
股东实际出资额:褚安江出资金额12万,出资比例75%;杨莉莉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25%;杨胜利出资金额0万,;徐邦平出资金额0万。
三、公司已于年4月1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褚安江、杨胜利、
杨莉莉、徐邦平组成,由褚安江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2015年3月30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阜)登记内备字[2015]第80号。
四、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公司清算组于2015年4月1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安徽经济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自2015年4月30日公司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
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2015年4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0016.28,其中负债总额为17630元,净资产为172386.28元。
六、
七、公司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172386.28元。公司债务状况:
1、公司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
2、税款已及时缴纳,不欠税款。
3、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
http://。
用和法定补偿金已支付。
4、公司债务全部已清偿,不欠债务。
5、剩余财产172386.28元按股东实际出资比例分配。褚安江按出资比例75%分配129289.71元,杨莉莉按出资比例25%分配43096.57元。
八、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账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褚安江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公司所有证章由褚安江保存。
2、投资人保证截止2015年4月30日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16万元。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司注销后,如有隐藏、遗留的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
阜阳市安胜拆迁服务经纪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五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有限公司注销事务。
2、委托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3、委托期限:自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5、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委托方提供办理公司注销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7、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a)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b)委托方资料不全或所送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c)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
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书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付款的。
9、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套
2)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套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套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套
5)备案公章:______________( )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份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份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份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份
10、以上材料仅供办理公司注销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11、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12、结算方式:先预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余款待手续齐全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证照办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超过十个工作日,证照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
13、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14、双方必须遵守本委托规定,按时完成委托事务。
15、本委托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六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公司已经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
股东姓名:,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担任。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_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剩余财产由股东所有。
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七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八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注销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并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于5月23日在《库尔勒晚报》刊登注销公告,现由投资人赵保云、主管会计丁世杰对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
经清算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资产总额:385968.52元,负债:270413.78元,净资产为:115554.74元。本单位人员工资已结清,税收已结清。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清算后的净资产归投资人赵保云所有。
阅读延伸: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办理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已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按照原规定办理。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窗口。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xxxxx。
七、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2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