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实用14篇)
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好的总结应该简明扼要地回顾过去的经验,并结合个人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些总结范文从不同角度反思了个人、团队和组织在工作和学习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一
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有序有效地开展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通过规范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本章程由社区80%以上本社区居民签字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社区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社区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社区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六条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为参加社区会议的本社区居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计算以会议举行日为截止日期。以下人员可列入参加社区居民会议的社区居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二)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居民会议的居民;。
(三)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居民会议;。
(四)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市镇以上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居民会议。社区的户按以下办法确定: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户成员全部或部分在本社区居住的;。
2、户籍在本社区,户成员全部不在本社区居住,户代表表示参加居民会议的';。
3、户籍均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户代表申请参加居民会议。
4、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市镇以上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社区居民会议。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居民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四)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事项;。
(六)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重大事项可经过社区事务公决进行。社区事务公决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也可以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部分代表组成专门委员会组织。社区事务公决可以采取入户签字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80%的居民或户代表或小组代表参加公决且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七人组成。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二)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的决定;。
(四)组织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家庭、邻里团结和睦;。
(八)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不设下属委员会,其职能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社区居委会会议要提前1天通知成员开会,在二次通知不到的情况下,可以开会,开会人数要达到4人以上,否则另行确定时间开会。会议要做好记录并每人签字。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议,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出辞职。
(一)以权谋私,在社区居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玩忽职守,给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规定生育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
(五)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社区居民认为不称职的;。
(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其他行为的。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居民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罢免要求。
第四章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除依法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享有劳动就业、申请困难补助和社会救助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社区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的权利;。
(四)有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检举违法乱纪行为的权利。
(五)享有社区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除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班子的威信、维护社区居民团结;。
(二)自觉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扶贫济困,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公益事业活动;。
(五)积极协助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自觉执行社区居委会通过的决议;。
(六)履行社区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本社区每个村设居民小组。
第十九条居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第二十条居民小组长其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居民小组会议;。
(二)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
(三)完成居民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办理本居民小组的各项事宜。
(五)作为为民服务代理员代办居民委托的政府审批事务。
第二十一条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第六章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第二十三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居民会议推选的选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候选人,由居民小组民主推荐;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由选举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前三天张榜公布。
第二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时,应召开居民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有效。
第二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法。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参加选举的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第二十八条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参加选举人员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投票选举,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的赞成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二
村民自治是搞好计划生育的根本保证。
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
政策法规及村民自治标语口号。
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村民自治是搞好计划生育的根本保证。
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
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宣传标语。
实行计划生育,改善生态环境。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人口增长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计划生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控制人口增长加速经济发展。
创造良好人口大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三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
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决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本辖区全体社区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镇党委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居民自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力:
1、在政府指导下,有权依法组织居民决定社区内部事务。
2、有权依法协助政府部门办理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3、有权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对基层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3、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素质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社区居民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精神,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家园感。
4、管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本社区的公益事业,开展各种社区服务,维护和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困难救助等工作。
6、掌握民情民意,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区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7、代表社区居民向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居民小组,原则上每50-100户为一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产生一名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居民小组长的职责:
1、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
3、协助社区开展工作,及时向社区反映本组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四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居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委会。
第三条:居委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三人组成,任期三年,受乡党委、政府指导,社区党总支的领导。
第四条:居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居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乡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广大居民致富。
4、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活动,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居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本居委会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政府对新区规划要求,积极尽快配合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搞好规划;切实有效地对该社区内乱葬坟进行规范化管理。
本居委会将成立公墓管理小组,实行居民自治权利。将对社区内外所需在我社区境内葬坟户实行专人管理,统一地点,统一收取土地占用费,并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划要求,严禁私自葬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违者责任自负。
6、在党总支的组织领导下,组织居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居委会的工作制度。
1、居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居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内容: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况等,“一事一议”工程内容等。
3、社区干部必须以身做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社区大事要事要与居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居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居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居民搞好本社区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责任书,全面协调做好政府、公安、保卫等部门的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社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创建美好家园。
第三章居民小组。
第七条:居民小组是居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居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组的建设。
第八条:本社区共同划分37居民小组和一个街道,由本组居民选举产生一名组长,其主要职责:
1、向本组居民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居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居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带领居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完成居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居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四章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九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本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二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行使职权:
1、制定修改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听取和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3、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修改和否决居民代表资格,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居务公开制度。
第十条:居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建议,对社区财务、居务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居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
1、督促居委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居委会落实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3、反映居民合理化建议、意见、督促居委会行使办理。
4、检查、督促居委会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开展对社区集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
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此项工作由总支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
2、上级乡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应吸收居委会、居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章“一事一议”制度。
1、社区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党员议事制度,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2、实施项目结果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章社会秩序管理。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的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1、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
2、禁止用猎枪捕野生动物。
3、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个人或集体财物,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害水利、交通、通讯、广电等公共财务。
5、加强道德修养、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6、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格执行“一上二扎”节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
第九章违章处罚。
1、情节较轻的由居民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情节较重的,但未能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由治安委员协同居委会给予相应处罚。
3、触犯法律的由司法公安等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机关部门新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更多。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广大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是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在县、街道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的具体组织管理下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本章程提及的社区是在街道管辖区内设立的,依据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六
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我们xx街道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区转型也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指示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已有10年历史的xx社区,以民主自治加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模式,搭建居民同驻共建平台。下面,我就xx社区在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的一些设想向各位领导和社区同事们汇报一下。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即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居委会、片区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五必访”。困难家庭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天灾人祸家庭每月必访。
二是片区自治会做到“六必到”。社区片长组织协调并具体联络各片区的居民自治小组长,做到:片区居民有思想问题的必到、社区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互助必到。
三是居民小组长做到“八必报”。有社区居民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即居民小组长,担负着2至3个楼道,50多户居民的上级精神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等工作。要与各楼长协助社区做到: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乱堆乱放乱搭建必报、发现怀孕者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社区不安全隐患必报、社区不稳定因素必报。四是做好九项为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员先锋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医疗计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老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等九方面工作。
二、健全自治组织网络,夯实服务保障措施。
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与此同时,发挥党组织龙头作用。引入“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以党员为主体、以党员带居民为纽带、以党员办实事为抓手”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根据各类党员、居民技能特长等情况,分别开展政策宣传、法律顾问、卫生监督、安全综治、社区服务、党员帮带活动。在此基础上,引导居民参与自治,积极在社区内部发展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等“社区社会组织”。如:社区“四方联席会议”、社区妇女“议事会”、社区终身教育学习辅导站、“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都已成为社区长期而又精细化的工作,特别是二委班子成员,统一了居民自治与社区管理社会化的思想,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正如火如荼地深入到千家万户。
工督导义工、社工带动义工的方式,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组建xx社区“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为社区“援手”义工服务日。今年xx将组建义工城管巡逻队,消防安全巡逻队,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管理组、青少年值勤手等公众参与、维护权益、文体教育、慈善互助、志愿服务等各类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监督社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化民主自治内涵。成立社区“妇女议事会”,搭建基层管理新平台。由社区xx名妇女代表组成的“xx社区妇女议事会”正式成立。“妇女议事会”的成立,是xx社区基层民主创建的又一个有益尝试,社区将通过“半边天”构筑深入普通家庭的网络,传递基层声音,实现居民自治。建设法制新轨道,诉讼服务进社区。xx社区与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对接签约仪式,正式拉开“诉讼服务进社区”的序幕。法院专业人员加入社区调解队伍指导工作,有助于提高社区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完善社区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完善社区“健康保姆服务站”健康教育咨询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度,丰富“一月三讲”内容,提高服务站的知晓率以及服务的普及率,社区与卫生服务站制定了每月主题教育内容,并形成服务卡片,宣传到家、宣传到人,最大化的发挥“健康保姆服务站”教育、咨询、预防、服务的职能。在“草根法治宣讲团”志愿服务引领下,社区将针对地开展实话实说百姓讲坛系列讲座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一步,xx社区将以更为广阔的全球化视角,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和国外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深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自治组织体系由形式性向常态化转变,运作方式由层级式向扁平化转变,参与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社区服务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提供转变。设立的多元化公共服务场所的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能增进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业委会之间、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沟通和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归宿感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让社区居民真正实现自治,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谢谢大家!!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七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管理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结合社区实际修订,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社区党委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保证社区居民实行自治,促进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应自觉接受镇政府指导,充分发挥居民小组的作用。
第四条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那,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社区组织。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视代表,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的基本形式。对社区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制订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制定、修改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居民代表有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听取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
3.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自觉维护居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4.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提名对象由自荐、推荐、招聘等办法产生。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
2.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5.接受居民的监督、及时反映并调查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学习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为学习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2.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3.评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居委工作的评议。
4.巨物公开制度。建立居务公开栏,财务收支、居务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一次。
第十三条社区共划分16个居民小组和1个街道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小组组长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议,由居民小组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居民学习,办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协助搞好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六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遗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第十七条加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教育。
第十八条允许任何个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在办理执照前提下)从事个体经营权利,依法文明经商,办理好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按照《兵役法》规定,每个适龄公民都由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得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服现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八
椒山社区位于临洮县城中心,总户数2669户,总人口7041人,已婚育龄妇女1818人,其中二女户35户,独生子女领证户280户,协会会员705人。并成立了以流入人口马建军为会长的流动人口协会。
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六好”评估标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积极创建,着力打造“计生工作我做主”的新型计生工作新模式,有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实现计生居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居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居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社区实际,依法制定了《椒山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2600份,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诚信计生合同关系。二是明确奖惩。社区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了居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自管小组人员上门说服教育,使之能够自觉落实政策。
2和本社区子女一样的待遇。三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社区专干、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多年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多次上门随访,随访时捎带社区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
通过人口计生居民自治,社区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九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居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居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委会在居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居务管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及本居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第三章干部管理、居民小组管理。
第五条本居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居两委,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居其他专职干部。
第六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居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七条本居划分为19个居民小组,各居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居民代表中推荐产生,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居民完成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居社区建设。
第九条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也可以向居办企业或者居民筹集。具体集资办法、集资对象和数额,由居两委会提出方案,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经费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应一事一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五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条本居计划生育工作由居党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负总责,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凡居住本居的居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居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居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六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二条为了维护本居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五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居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在本居居留的,应向居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居居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居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条本居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居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一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镇土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居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居居民承包使用,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八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居委会在办理好本居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四条居委会要将各项居务定期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九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居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居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居道两侧属居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居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二十六条全居居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居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居财务工作接受市、镇农居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居民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居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九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居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居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凡金额在五百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由支部书记审核并经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居委会应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一条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居成立由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本居财务管理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建立居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居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居民代表会议和报告。
第三十三条集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三十四条居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居级财务要接受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为了加强居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建立居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的内容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居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居两委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8月20日通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十
结合新时期以社区养老的模式,弘扬传统中国文化,让社区老年人充分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幸福晚年,既有利促进社会老龄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文明和谐社区的建设。我社区于今天上午9点,在我社区内开展了欢度重阳的活动。
首先,举行了xx社区、xx学院大学生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签订志愿者服务站共建协议;由xx市侨界文化艺术交流协会李承时会长介绍xx社区营造方案;及两岸社区与五老基金等捐书仪式。
其次,开展了敬老爱老“快乐饮食”活动。开展“敬老爱老”传统孝道文化,由社区居委会发出倡议,活动现场邀请小朋友宣读《社区“敬老爱老”倡议书》;接着邀请社区老年人及小朋友参加包饺子活动,由xx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利用社区提供的食材教老人、小朋友包饺子。借此增进社区老人与小朋友间的感情,感受中华传统的天伦之乐。然后是创意水果拼盘,xx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协助老人和小朋友制作水果拼盘,主要以小朋友的创意为主,着重引导小朋友用感恩的心孝敬老人。最后,社区将居民包的饺子煮好后分发给居民品尝。
最后,开展了楚剧乐翻天文艺晚会,社区邀请知名楚剧团为老人表演传统楚剧。
此次活动紧锣密鼓的开展了一天,社区热闹非凡,让每位居民都提前感受到了浓浓的节日氛围。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十一
xx年大华居民区党支部在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居民区党支部带领居委会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坚持自加压力,开拓进取,努力整合居民区党建资源,以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居民文明程度为目标,充分发挥居民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基层自治建设。现将大华居民区党支部xx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班子、强队伍,加强党的基层工作。、抓好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我们认真抓好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加大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2、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党员日常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把党员教育与组织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引导全体党员通过学习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3、抓好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党支部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认真做好了培养、发展、纳新工作,居民区党支部接受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为党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壮大了党员队伍,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们按照社区(街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从3月17日开始,大华居民区党支部按照居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各项工作。、认真领会主题精神,切实做好会前准备。居民区党支部牢牢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实践活动重要抓手,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通过深入学习,不断深化对“四风”问题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
15、16日下午在居委会活动室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居民区党员xxx人,经过支部会议同意因身体原因免过这次会议xx人,应到会88人,实到会63人。居民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组织生活会。由于会前组织得力,准备充分,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得比较成功。
3、坚持边查边改,扎实做好整改落实。查找问题赶早不赶晚,通过听一听,广泛倾听群众诉求;帮一帮,着力解决群众矛盾、困难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出35个,居民区层面21个,已即时即改21个;评一评,接受群众对工作能力的评价和监督。采取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以及电话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人数190人,做到“三个摸清”,即:摸清党员目前状况以及当前群众生活中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摸清群众对当前党风、政风以及社会风气最不满意的问题,摸清群众对当前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对党员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
针对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按照街道的部署要求,对照相互批评中提出的意见,开展“回头看”,党支部迅速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清单。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形成了整改方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通报会。按照街道部署,居民区党支部书记真实、客观地通报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对于班子存在的问题,自己作为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一些问题的产生和自己的工作不到位有关,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推动问题整改。街道副书记李岳良同志对大华居民区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提出了两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批评环节还可以再深入,二是要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5、及时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并上报。为便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根据街道要求,在每周进行教育实践活动的数据统计、资料分析汇总工作。
三、认真开展居民区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居民区居民自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支持和保证居民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做好居民区治保调解、社区保障、人口计生、市政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工作,召开党员、居民会议,听取党员、居民代表对居民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网格化”服务群众、“组团式”联系群众、“一门式”便民群众的居民区工作。
2、充分发挥居民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居民委员会作用。
3、开展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和安全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4、年初成立“阿清调解室”志愿者团队以来,越来越多的居民愿意走出家门,融入到社区工作中来。今年,共制作调解协议书10份,接待调解咨询36人次,防激化纠纷排查12起,召开阿清调解室12次。
5、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结合居民区实际情况,努力打造人口计生工作亮点,创建上海市xx年度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市级示范居委会。
四、党的建设更有成效。
认真落实党支部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通过组织管和自我管,是党员达到思想领先、行动领先、本领领先,实现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切实履行好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强化工作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观看远程教育,并能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讨论,达到宣传学习的目的,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2、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社区实际,坚持组织党员每半年一次的党课学习,工作中做到平时有计划,学习有材料、总结有记录。
3、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居民区党员均能自觉交纳党费,做到不拖不欠,xx年度共交纳党费xxxxx.00元。
4、居民区党支部努力为困难党员排忧解难,为老党员体检7名,慰问困难党员35名,慰问资金xxxx.00元。
5、认真做好“七一”前后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增强居民区“工、团、妇”需要,发挥其积极作用,做好居民区民族宗教稳定工作。
6、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党员们参与义务劳动,不怕苦、不怕累,对辖区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美化了小区环境。
通过一年的辛勤工作,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明年我们将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居民区党支部的工作力度,狠抓班子建设,并承诺,为民服务办实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居民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十二
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办公室在县普法办的领导下,按照《xx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围绕民主法制化建设大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农村、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任务得到落实,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办公室成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制定和健全了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依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等。制定了《xx县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使学法用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做到了有条不紊地进行。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二、以“法律进社区、进农村”为载体,积极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
一是努力做到“四个一”要求,即:每个社区、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村配一个法律图书室,每个社区、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队伍。二是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社区、村居委会定期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发挥社区、村委普法宣传员的作用,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的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有别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结合党校举办的村两委培训班,宣讲法律知识2次。三是横向宣传和纵向宣传相结合。各社区、村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以社区、村居委会为龙头,以单位为骨干的宣传网络,组织自乐班、文艺宣传队等社会宣传力量,以戏曲、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不单是向宽辐射,更向深处延伸。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三官一律”活动为契机,利用法律援助服务月、“三八”农村居民妇女维权周、学法日等活动,邀请民警、法官、律师进村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各社区、村办板报展、出动宣传车、设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宣传面达85%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去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迎宾社区开展“送书、送报、送法律”活动,组织“情系农村居民法律服务队”到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中间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今年4月24日-28日,结合县法制办在县政府门口东侧广场集中举行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对《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婚姻法》、《大病救助条例》等群众关心的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增进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促进民政工作和谐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思想基础。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书刊18000余份,展出板报563块,出动宣传车10辆次,设法律咨询28次,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上法制课30课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三、大力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培养了一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法律明白人”,扶持依靠他们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普法与服务、管理、维权相结合,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举办了三次村干部培训班,着重培训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面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引导和教育农村村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困难和问题。
回顾“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从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软”、“四难”现象。
(一)、“一软”即:
农村村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部分村干部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时间跨度长,且见效慢,加之农村各项工作繁多任务繁重,因此,普法教育便形成了“开起会来重要,开展教育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使之成为“行在文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上,形同一纸空文,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四难”即:
1、认识难统一。少数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村民学法就是要村民听话,有的村干部则认为以前村里没有抓普法教育的时候,村民还比较听话,当看到村民学习法律后懂得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反而觉得不听话,不好管,因而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不高,同时,村民通过学法后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素质,当看到极个别村干部和极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不依法办事,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时失去了学法积极性和自信心。
2、普法对象难集中。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近些年农村青状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员增多,留居在家里的多数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就造成了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内容难落实,普法效果不明显。
3、学法时间难落实。农村在农忙时,村民早出晚归,在田间忙农活,农闲时,外出打工忙挣钱,很少有空闲时间来参加普法学习,即便是集中起来也大多是老人或文化较低的妇女,因而学法时间难落实。
4、普法内容难理解。由于村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听不懂,记不清,无法理解,有的村民干脆就把普法教材放置一边,不闻不问不看,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围绕“一个目标”。即:要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和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增强和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自觉履行义务,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
(二)、坚持“两个结合”。即:一是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要求村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引导村民在从事生产劳动和其它活动中要用好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普法教育要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展服务,为深化农村改革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即:一是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和农闲季节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村民集体学法”活动,调动村民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学法效果;二是组织村里有威信的老人、学法明白人带头学法,带动村民共同学法,充分动员学生带法回家开展父子母子同学法,小手牵大手等学法活动,推动农村普法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组织开展以“法律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把法制展板、法制文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送到广大农村,送进千家万户,让村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受到法制教育。
(四)、攻克“四道难关”。即:一是以家庭、学校为普法阵地,攻克认识难统一关,提高村干部和村民对普法教育的认识,积极组织探讨案例、以案示法,以案解案,使之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遍,起到浅易默化的普法教育作用;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攻克农村普法对象难集中关。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等有利时机把法律知识编成歌词串词广泛传唱,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三是因地制宜,攻克农村学法时间关。针对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不适时机组织村民学法,努力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四是适应村民需求,攻克农村普法内容难理解关,从帮助村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入手,将普法教育与依法解决村民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容学法用法之中,使村民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普法形式上,可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法律条文编成通俗易懂的歌词,顺口溜、快板等,使村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
以上是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办公室工作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的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代表批评指正。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十三
***乡共辖**个行政村,总人口****人。过来,我们紧紧围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开展村民自治,让农民群众更充分的行使手中的民主权利。农民群众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村务活动,共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证村委会直接选举。
今年四月份,我乡开始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安排,坚持环节不丢,程序不减,步骤不少,让选民充分行使手中的民主权利,确保了选举结果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公开栏、下发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教育引导选民积极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了良好的选举氛围。二是加强指导。把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都形成文字材料发到每名包村干部的手上,指导好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举在法律程序要求的基础上开展。三是分类实施。村街班子逐一排查,分类实施。特别是对选民参与意识较差的,加强对选民的参政议政教育,提高参选率;对历史遗留问题大的,教育选民先搞好换届,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保证了选举按时完成。四是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每个村街选举程序,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坚决推倒重来。选举中我们严格坚持“一人一证一票”,选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扬了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保证了当选的理直气壮地干好工作,落选的也心服口服。全乡没有出现一起因村委会换届而引发的上访事件。7月9日,30个村街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直选率、完成率全部达到100%,在全区第一个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一是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明显降低。由过去的58.6岁下降到了44.5岁,下降了14.1岁。二是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例的93.3%。三是党员所占比例显著增大。村委会成员中党员的比例由原来的21%提高到52%,增加了31个百分点。四是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入角色快,办实事多。例如:**村新当选村主任**上任后,个人出资2000多元为村民统一购买了消毒液发放到每家每户。**新当选主任**同志与党支部共同谋划为群体安装自来水。通过换届,一大批年纪轻、思想新、头脑活、能力强、素质高的新人脱颖而出,换届换出了全乡村街干部朝气蓬勃的新气象、新局面。
二、建立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换届后,我们及时组织村两委班子协商人员分工,建立健全了民调、治保、红白理事会等村级配套组织,并结合各村街的不同情况,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方法、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多方面内容。村街根据村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村规民约》,由于是征求群众意见共同商讨制定的,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效果很好。目前,全乡30个村街全部健全了村级配套组织,村村有自治章程,有村规民约,村级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村红白理事会制定了工作章程,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办事从简。村里购置了桌椅、餐具等,办起了食堂,村里的婚丧嫁娶由理事会操持,按照标准在村办食堂招待,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村创办了村办“党校”,每两月一期,定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农业科技知识等,并同步安排部署工作。参加的不仅有两委人员、党员,很多群众也积极的参与到学习中,就连临近村的村民也来听课,通过“党校”学习,党员、群众的集体观念和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村里的税费征收、植树造林、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都能够顺利的完成。
三、突出党支部核心领导地位,实施正确指导。
(一)推行“一制三化”机制,规范工作。“一制三化”给村街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强,也是相当实用的一整套办法。在全乡推广,不仅有助于村街干部开展工作,加强我们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更能进一步理顺两委关系,保障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我们制定了《推行“一制三化”机制实施方案》,并由乡里拨专款仅用不到10天时间将30个村街“一制三化”上墙,将财务三审、公章双签、六会议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摆在明面上,把它作为一种公开的形式,让干部群众对村里工作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执行什么样的制度一目了然。
(二)丰富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村委会换届后,我们先后4次组织两委集中培训,明确指出村民自治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同时要求党支部做到:合理领导不包揽、依法监督不越位、正确领导少干预。要求村委会做到:坚持党支部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发扬民主不动摇、坚持接受监督不动摇。两委干部之间做到三多三少五不准:三多三少就是多从大节上理解,少从小节上挑剔;多从工作上支持,少从琐事上添麻烦;多从事业上谋发展,少从私利上琢磨人。五不准就是不准搞小动作,不准耍小心眼,不准玩权术,不准划小圈子,不准打小算盘。我们还请来了市委党校的教授,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等知识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学习。给村干部头脑充了电,反响非常好,收效也非常大。很多的村干部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
(三)健全各项制度,约束干部行为。先后研究制定了《农村两委职数配备及待遇若干规定》、《村街零招待制度》、《村街年度工作千分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有效约束干部行为,规范干部工作。
(四)落实干部待遇,解决后顾之忧。结合税费改革我们将干部工资纳入乡财政按月统一发放,实现了报酬激励和制度约束双推动,充分调动起干部的积极性。
四、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作用,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理。
村民代表会使村民直接参与村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决定的事情更符合村民利益。我们对新选出的第六届村民代表登记造册,印制下发了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对村民代表条件、职责、要求依照相关条文作出明确规定,使村民代表在思想上对自身作用发挥有更高的站位,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自觉性,让村民代表作用最大限度的得以发挥。
**村新当选的村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先后数次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解决吃水难问题。最终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组织村民集资1万多元,又多方联系跑来资金3万元,安装了微电脑自控供水设施,使吃水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很多村干部说:过去官难当,人难管,事难办,现在通过村民代表会商量,难事不难了,工作好干了,群众气顺了,干群关系密切了。应该说,村民代表会既是对干部的监督,也是对干部的解放,村委会按照“民主决策——村委会执行——代表监督”的程序进行,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工作失误。**村两委通过组织召开支委会、两委联席会、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研究,商议制定了**村11728强村富民工程目标。全村掀起了植树造林的高潮。近两年来,全村共发展速生林2600亩,145000株,苗圃1800亩。平均每人百棵树,户均一亩苗,提前并超额实现了11728目标。
目前,各村街干群关系融洽,村情稳定,村风正,民心齐,农业税征收、农业结构调整、植树造林等中心工作都能得到很好落实。全乡上下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生活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篇十四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县、街及各业务部门指导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管辖规模一般在1000户—3000户左右,特殊情况可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
第十六条本社区居委会经过选举由x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可享受补贴。委员每人每月元。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下拨,每个社区居委会每月元,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各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每年社区居委会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成员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期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成员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