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应急预案(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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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应急预案篇一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应急预案篇三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应急预案篇四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2、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年级部等各部门要经常检查科学馆、图书馆、体育馆、餐厅、教室、宿舍等重点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校园内如果发现火情,按消防预案处理。
4、校园内如发现外来人员滋事,值班人员或在场的教职工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无法控制局面时,迅速拨打110,请求支援。
5、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值班人员或在场的教职工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
6、校园内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突发性急病等,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查明原因。必要时,请求120支援。
7、校园内如果发生传染性疾病,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8、需要拨打110、119、120等求助电话,必须是在请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进行。来不及请示时,由现场责任人(部门领导、教师、保卫等管理人员)决定,并尽快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9、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突发应急预案篇五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
黄xx副主任:吴xx成员:黄xx、陈xx、杨xx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
李xx副组长:黄xx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
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
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突发应急预案篇六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突发应急预案篇七
1.1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抢救被火围困人员。
1.2把被浓烟窒息昏迷者背到空气新鲜畅通处,托起患者的下颌,使病人的头向后仰,猛压病人上腹部来畅通气道,有必要时,抢救者用手捏闭病人的鼻孔,然后吸足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1.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燃烧物资、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1.4拨打现场值班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
1.4.1冲水冷却法,即将水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熄灭火焰或将水喷到附近未燃烧的可燃物上,使可燃物免受火焰热力的威胁,避免燃烧。
1.4.2隔绝空气法,即用干粉灭火器或湿棉被等难燃物覆盖在燃烧表面,隔绝空气,以将火熄灭。
1.4.3防止蔓延,即将火焰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从燃烧区转移后,防止正在燃烧的物品飞散,以阻止燃烧蔓延。
1.5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的物资、车辆的调度。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医院救护中心:120报警:110火警:119。
4.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4.2分析着火原因,视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4.2.1书面文物,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切不可用水扑救。
4.2.2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液体会漂浮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4.2.3机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扑救,一则是水有导电性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则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械上使得消防人员触电造成伤亡。
4.2.4硝酸、盐酸、硫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水后会发生强烈的放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4.2.5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它们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性气体——氢气,不但是火上加“油”,而且极易发生爆炸。
突发应急预案篇八
为建立健全预防档案馆突发性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永宁县档案馆应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档案馆抢险救灾工作队。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
2、抢险救灾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自忠任组长,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二)抢险救灾责任人顺序:1、局长2、副局长3、库管人员4、其他人员。
(三)协调指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一)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漏水、电线私拉乱扯和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上述灾害如果使档案馆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抢救。
(一)重点监视区:二楼档案库和三楼资料库;计算机机房。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2、民国档案;3、各局委办档案;4、名人档案;5、声像档案;6、图书资料。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由县档案馆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将档案馆列入相关的重点管理单位,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按照档案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安装消防监控设施,确保档案馆始终处于安全监控之下。二是全部配齐消防灭火器和安全管理各种设施,确保完好率始终达到100%。三是及时检查调整安全消防水袋处于能使用状态。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楼层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的资料库区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灭地点。
(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
(3)通知大院治安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
(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时,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楼内各部位做到勤转、勤看、勤检查。
(二)拨打电话报警。
(三)拨叫电话通知局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请求大院治安员,迎接消防车、供电抢险车等及其它抢险人员的到来,并向消防等人员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负责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灾情消除后,立即作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2)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
(3)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突发应急预案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二
一、目的:
在高炉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突然停风、停电、停水等突发事故,制定本预案是为了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为保护设备、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二、实施方案:
高炉工长在遇到突然停风、停水、停电等事故时,应按技术规程果断处理,同时报告炉长、调度室,炉长、调度室汇报厂长。
(一)高炉突然停风应急措施:
1、鼓风机突然停风,若无恶性灌渣,且冷风压力立即回升,可继续送风;否则要果断休风,以免煤气倒灌鼓风机引起爆炸。休风时通知相关单位,按下列程序执行:
(1)关混风调节阀,通知热风炉关冷风大闸。
(2)关闭快速切断阀,停止富氧;
(3)通知煤粉喷吹岗位停止喷煤。
(4)通知热风炉、布袋除尘岗位高炉休风。
(5)开炉顶蒸汽或氮气,禁止上料。
(6)开炉顶放散阀、关重力除尘器切断阀,全开放风阀,高压改常压。
(7)炉前立即组织出铁、放渣。若风管灌渣,打开大盖使渣子外流(此项工作注意安全,准备工作做好,防止烧伤)。
(8)休风后,组织人员更换灌渣风管、弯头等。
2、高炉复风注意事项:
根据鼓风机当时停风情况,决定是否用热风炉烟囱将冷风管道里的煤气抽净。以防冷风管道、鼓风机爆炸。
(二)高炉突然停水应急措施:
1、当冷却水压降低时,高炉立即减风,保证风口水压高于热风压力50kpa,同时组织炉前出铁,当水压低于100kpa时,高炉立即休风。
2、检查风口、渣口烧损情况,组织更换。
3、当停水后,水压恢复时,注意事项:
(1)风口区各进水阀关小,逐个检查通水,避免急冷产生大量蒸汽引起爆炸。
(2)水压恢复正常,各冷却设备经过检查和处理后,各进水阀门恢复正常即可准备送风。
(三)高炉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1、若停电导致鼓风机停风,按突然停风程序执行;
2、若停电导致突然停水,按突然停水程序执行;
3、若上料系统停电,按停电时间长短,高炉采取慢风操作或休风,但炉顶温度不能超过400℃。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
3、校园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个性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四
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人教科长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
3、情报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秘书
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
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网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
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有效地预防、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实际情况,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杜连顺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红梅副书记。
郭超英副主任。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
赖明程爱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救援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调查组四个应急小组,主要有园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组成,负责指挥和组织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总指挥:杜连顺。
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副总指挥:杨红梅。
协助总指挥负责救火救灾、医疗救护、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副总指挥:郭超英。
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调员:路保军。
负责应急期间的上下联络和文字记录,负责预案演练。
第一小组:事故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救火救灾、抢救伤员。做好紧急救护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学习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组长:路保军。
成员:陈军锋赵俊伟陈遂印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有秩序疏散周围群众,组织疏散演练。
组长:赵军献。
成员:孟铁成梁卫河张新建韩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药品的储备,确保应急救灾物品和车辆按时到达现场。
组长:万飞。
成员:马超发齐政华军刘增强。
第四小组:善后处理调查组;主要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抚受灾群众,并及时向园党支部汇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组长:杨红梅。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赖明程爱卿。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导祭扫群众和车辆,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警诫,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快速报警,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各小组人员要高度负责,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开始救援和疏散,严禁出现推拉、挤压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位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带班领导要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工作。
3、抢险结束后,各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提高员工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在发生系统停电险情时,全体员工能依据规范和相关程序,有组织的做好应急处臵和抢险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停电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110kv冶金变电站、110kv炼铁变电站、110kv钢北变电站、电厂突然系统停电事故。
4.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长:总调主任、机电部部长。
成员:各生产单位设备领导。
4.2、应急处臵工作组。
4.2.1人员作用与职责:
(1)指挥长为应急指挥总负责人。负责全厂应急过程中对外联络、对内分工,并对上一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类别,必要时请求外援。
(2)副指挥长: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长处理事故,当指挥长不在时顺应肩负指挥长职责,负责处理缮后事宜。
(3)成员:绝对服从指挥长命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负责组建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并分工明确,检查抢险(救)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并与各成员相互沟通,不准冒险蛮干、违章指挥。
当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后,本应急预案自动生效,应急指挥部自动生效,以上人员接报后,应无条件迅速赶到现场。
4.3、应急电话:
5.1公司110kv供电系统现状描述。
公司有110kv冶金变变电站(3台*50mva主变)、炼铁变电站(2台*63mva主变)和钢北变电站(2台*63mva主变)三座,主供电源来自220kv彭庄变电站和220kv沙岗变电站。主供公司生产用电为110kv线路三条,分别是沙冶线,约39km,输电能力为80mva;彭炼线、彭冶线同杆架设各一回,约10km;每回输电能力为180mva;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炼线);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钢线);现在运行方式由彭冶线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钢后负荷),彭炼线带炼铁变电站(铁前负荷),冶炼线冶炼1开关备用。沙冶线做为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三座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归电厂。
5.2事故特征。
5.2.1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110kv系统线路同时停电:信钢公司各用电单位的生产用电将进入全面停电状态,全公司的生产面临瘫痪。
5.2.2彭冶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系统失压,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或通过沙冶线接带冶金站和钢北站全部负荷。
5.2.3彭炼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炼铁变电站系统失压,铁前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负荷影响不能接带三座变电站负荷,可利用沙冶线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负荷,彭冶线单独接带炼铁变电站负荷。如期间沙冶线不能正常投运,彭冶线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时,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2.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3危险性分析。
5.3.1触电。主要是高压电击和电弧触电。
5.3.2电气火灾。由于变压器油或其他在高温状态下可能燃烧的物质可能引起的火灾。
5.3.3高处坠落,碰伤、摔伤,窒息,等。
6.1在事故情况下,彭冶线跳闸:彭冶线跳闸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如果可以及时恢复,应及时恢复彭冶线的供电。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要申请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无误,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也可给市电业局调度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2如果是彭炼线跳闸,不影响钢后生产,但影响铁前生产。此时,应申请电业局调度,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如果因事故不能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故障不能投入,利用沙冶线通过冶炼线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是否投入正确,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因沙冶线线路容量受限,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保铁前的重要负荷先供电,其它负荷待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3当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彭冶线和彭炼线两条线同时跳闸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及时恢复任一条110kv线路供电或向电业局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保信钢公司的用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按事故情况下保公司重要负荷原则,逐步恢复生产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7.1事故状态下的保公司用电的原则(送电顺序):
7.1.1保证焦化供电;
7.1.2保证高炉供电;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l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l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l 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l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篇十九
1.生命至上。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
2.科学精准。依法、精准、科学,因地制宜做好各项涉疫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
3.处置有力。涉疫应急处置过程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把疫情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最大程度控制疫情扩散,确保统一指挥,协调有序。
(一)考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部负责人。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该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
三、
总指挥:xxx(副书记)。
副总指挥:xxxxxx。
(一)下午16:50各工作小组就位,及时将各设施调试、准备就绪,准备就绪后各组组长利用对讲机向总指挥报告请示。
1.考生入校门,体温检测组成员依次对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证件审查。如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由常建斌副校长将其安置在凉棚处,短时休息后进行复测,合格进入。
2.依然体温异常者进入复检室(西值班室)提供短时间休息调整,同时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李洪刚主任,由信息报送组上报市应急处置领导组。经疫情研判组协同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考生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由备用隔离考场监考教师带领安排其在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由考务史建忠对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进行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予以补齐。责任人:李洪刚(办公室主任)史建忠(教务处主任)。
4.经上报后,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如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后续科目由李洪刚主任联系市应急处置领导组将其安排至专用隔离考点进行考试。
4.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可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合。
6.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7.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特别是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恐慌情绪的发生。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
由监考教师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由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逐级上报市教育局、招考办,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专业人员的个案研判,校应急处置领导组全力配合,合理安排考生考试。
1.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其在考点内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考点立即将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责任人:苏志明(校医)。
(2)信息上报组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y由考务史建忠主任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予以补齐。
(4)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医护人员魏新兴、李靖医生当场简要向本考场内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6)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当科目考试结束后在不影响考生本人和其他考生当科及后续科目考试的情况下,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考生,由信息报送联络组李洪刚主任联系安排其下一科目在市专用隔离考点考试。
(7)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8)负责研判的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会同市教育局、招考办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2.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
由流动监考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立即替换使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工作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员恐慌情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