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精选21篇)
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以便我们按计划行动。制定方案之前,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明确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方案中找到一些创新的灵感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一
按照国家要求,各地每年都会调整养老金发放金额,基本都是一个稳定增长的态势。就拿广东地区来说吧,今年也是有着不小的涨幅。
解读相关文件可以发现,调整的养老金人群是针对于12月31日之前退休人员。那有人问了,如果是退休的,那怎么领养老金呢?首先是这样的,1-6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依然是按照以前的算法。7月份上涨之后呢,会将1-6月份的差额补回来。
那广东地区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这个分为好几种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每人增加55元每月;二是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照调整前前的3.2%加发;三是倾斜调整,这些人员有的是特殊群体,有的则是高龄人员。
养老金这个东西,说实在的还是挺好的。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有的。当然了,领取养老金的多寡和在职时缴纳的年限以及缴纳多少有关,同时和当地的工资水平挂钩。如果自己想领取更多的养老金,就要多积累。
4.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各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7.20广东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预计年底出台。
9.北京上调20养老金等6项社保待遇。
10.湖南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最新消息。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
养老保险在“五险”中比例最高。顾名思义,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退休或者养老的费用。事实上,很多人都是只知道每月交养老金,却不了解养老金到底为何物,不了解自己退休后到底每月会拿多少,那下面就来整理一下。
职工基本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前者由社会统筹账户支付,后者由个人账户支付。上班时,每月缴纳养老金的比例:个人8%,企业20%。
等你退休时,你会拿到多少养老金?
到手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号养老金。
(平均指数是自1994年起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社平工资的平均值)。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三
目前办理资格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3.在外地领取待遇且在长春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办理异地协助认证。
关注一:调整标准。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底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1%的比例计算。
关注二: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问:企业人员的退休金还会调整吗?
答:目前20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政策方案具体细则仍未出台。
答:2016年养老金上涨约6.5%,各地正在制定相关方案细则,请耐心等待。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四
20四川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最新文件规定,关于退休重要的五个名词。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五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显著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照顾力度不断加大。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大幅提升,五年来,整体增长近一倍,排名由全国第32位上升至第24位。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每年调待过程中都多次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如何为退休职工尽最大可能争取多增加养老金,并保证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稳步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由“十一五”末的268.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23.8万人,增加155万人;基本养老金由月人均1076元提高到2119.56元,净增长1043.56元/月,年平均增幅14.5%,整体增长近一倍。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泽民介绍,我省有别于其他省份,既属于解放较早省份又是老工业基地,赡养比较高,目前已达1:1.22,所以在增加方案形成过程中,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统筹考虑了近几年调待工作中广大退休人员反映的意见,经过了数十次讨论、反复酝酿研究,才形成了每年的正式调整方案。
在国家已经有明确意见的情况下,每年我省的调整方案都在坚持了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微调,出台的方案符合大多数退休职工的利益。在国家总体调整水平已定的情况下,在定额普调基础上,历年调待仍然对高龄等群体给予照顾,统筹兼顾了公平与效率、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同时,我省不断提高对特殊群体待遇方面的照顾政策。如2013年为1.18万名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发放生活补助金260元,2015年为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金200元,使其达到460元/月,2015年为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增加生活补助金50元,使其分别达到510元和250元;为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一次性御寒补贴,共惠及参保人员1122.6万人次,共支出27.71亿元;积极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将27.5万名地方所属“农林牧渔”四场人员、失地农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和超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六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在省级统筹的背景下,地区间负担比的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的差异。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且劳动力流出的地区的负担比高,导致这些地区养老金存在缺口。
例如,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939亿元,而当期的收入为834亿元,当期的养老金缺口为105亿元,累积结余只剩270亿元。辽宁、吉林、海南、广西、江西等地也基本处于当期收支相抵的状况。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七
湖北省20xx年1月1日起,对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据统计,我省有500多万退休人员符合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到位后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5.5%。
省人社部门介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标志我省朝着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相同的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的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人社部门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
退休时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退休时间:
1996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以本人20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倾斜对象: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倾斜对象:
符合劳社部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倾斜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网友:其他省都有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加160元不等的奖励,湖北省为什么没有?
回复:
20xx年深圳市卫计委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具备一定条件的市民,可以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人每月发放160元,但这个政策是卫计委部门出台的,湖北省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你无言我无语一:湖北恩施年满80岁的人有参加吗?
回复:
在适当倾斜的调整对象中,对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外,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山河154842960:我是20xx年5月退的,有补差吗?
回复:
本次退休金调整对象为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5月退休人员不在此范围,可以等待明年的调整。
@“骑着毛驴去旅行”:我是20xx年9月退休的,为什么没有加呢?
回复:
20xx年9月退休的人员符合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如果你是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吴家山山山山: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次是不是又不一样调整?
回复:
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但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等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八
按照国家要求,各地每年都会调整养老金发放金额,基本都是一个稳定增长的态势。就拿广东地区来说吧,今年也是有着不小的涨幅。
解读相关文件可以发现,调整的养老金人群是针对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人员。那有人问了,如果是2017年退休的,那怎么领养老金呢?首先是这样的,1-6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依然是按照以前的算法。7月份上涨之后呢,会将1-6月份的差额补回来。
那广东地区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这个分为好几种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每人增加55元每月;二是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照调整前前的3.2%加发;三是倾斜调整,这些人员有的是特殊群体,有的则是高龄人员。
养老金这个东西,说实在的还是挺好的。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有的。当然了,领取养老金的多寡和在职时缴纳的年限以及缴纳多少有关,同时和当地的工资水平挂钩。如果自己想领取更多的养老金,就要多积累。
4.2015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各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7.2015年广东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预计年底出台。
9.北京上调2014年养老金等6项社保待遇。
10.湖南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最新消息。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九
近日,随着江苏、安徽、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了31个省市养老金调整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12个省份公布上调养老金,同时又很多地区的养老金总体水平超过6.5%。
据统计,已公布方案的省份多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讲,单就定额调整,辽宁省每人每月调整金额相对最高,增加90元,云南省定额调整数额相对较少,增加30元每月。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一般的养老金的普遍算法: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定了。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此次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采用与此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同的eet模式,即缴费和积累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更重要的是,领取阶段的税率从此前的7.5%降至3%,税收优惠力度明显加大。“3%与个税最低档税率一致,可大幅降低税收负担,这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推广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同时,会议明确,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各项配套细则有望加速落地,大概率也会在年底前出台试点。”业内人士表示。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正不断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三支柱”。第一支柱为主体部分,承担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三者构成了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承担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今年7月,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在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保监会积极会同人社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力争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早日实施。“目前,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出台的具体时间,还要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整体工作进度来确定。”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近日,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退休养老金调整文件精神,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七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同时,从20xx年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7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28日起,参与调待人员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企业劳资人员可在该网站下载《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情况校对表》对调待情况进行核实。为了保障增加的养老金实现月底前发放到位,经请示调待审批工作各单位可在发放后按调待文件规定审批。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近日,随着江苏、安徽、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了31个省市养老金调整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12个省份公布上调养老金,同时又很多地区的养老金总体水平超过6.5%。
据统计,已公布方案的省份多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讲,单就定额调整,辽宁省每人每月调整金额相对最高,增加90元,云南省定额调整数额相对较少,增加30元每月。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xx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xx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一般的养老金的普遍算法: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xx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xx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
5月开始启用新标准。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最新消息: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
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五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6日。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六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xx〕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
六、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xx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xx〕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xx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714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559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18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七
4月27日讯,近日,国务院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是养老金“十三连涨”,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的5.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为适度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保障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
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七年多来,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惠及城乡千万家庭。截至20xx年底,全省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23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42.5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20xx年,浙江将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将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十四连涨”。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在目前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据了解,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将是浙江自20xx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五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调整后,浙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再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关心。省政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调整并发放到位。
目前,浙江已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浙江已有155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参保进度居全国前列。浙江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本省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其中,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全市惠及人数达48.56万人,其中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近22.6万人,占享受待遇人数的46.54%。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其他统筹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调整。
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自从去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已惠及全省610万退休人员,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910元。
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而进行。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xx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适当倾斜。
20xx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八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省政府已正式下发文件,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上调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四川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调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根据要求,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九
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独家解读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缴满后应继续缴费。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不少退休人员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咨询,养老金上调后,到底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十
四川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最新文件规定,关于退休重要的五个名词。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陕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十一
2019年的养老金实行了上涨的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府。
工作报告。
提出,2019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9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19年到2019年连续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9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9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李汶羲、潘德鑫)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提出,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上调6.5%左右。这是我国连续第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10%。回顾养老金增长历程,可谓每年跃上一个新台阶。2019年,养老金经过第一次调整后为月人均714元。随后,养老金每年调整一次,到今年总计调整12次。2019年至2019年,除2019年增幅为23.7%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
——140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介绍,2019年全国近800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已达到月人均2200多元。如今年再上调6.5%左右,则每人每月有望增加140多元。
——20年。今年养老金调整范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前皆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因为国务院2019年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标志着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结。
——300%封顶、60%托底。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在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此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已从2019年的700多元提高到2019年的2200多元。
全国人大代表、湘西老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田儒斌认为,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连续增长10%,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增速放缓,财政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补贴压力明显增加。”田儒斌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6.5%,与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是基本同步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
衡量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水平之比)”。国际经验显示,当养老金替代率达到70%左右时,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在职时大体相当,而低于50%时生活质量则明显下降。
“按照养老金与缴费工资基数的比值计算,我国养老金替代率达到了67%。”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尽管统计口径不同,替代率的结果存在差别,但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近年来一直在上升。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养老金连续上调,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两个“倒挂”的现象:一是“赶上点”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多缴、长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二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在职人员还要高。
“解决这两个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金维刚说。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说,目前人社部正在对养老保险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完善个人账户,体现激励、约束两方面的作用。
“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同时,也要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性,也就是缴费和待遇相联系但不成正比,养老金应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等人群倾斜。”褚福灵说,“否则由于基数不同,都是同样的增幅,会造成养老金绝对差距越来越大。”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集团董事长傅企平建议,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除了体现上述精神,在参数指标设计上,还要兼顾退休人员的需要。
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参照指标分类,国际上主要采用三种调整方法:一是参照消费物价指数,二是参照工资增长率,三是综合参照物价指数和实际工资增长率。
但消费物价指数是一个综合性指数,有“以全概偏”之嫌。例如,手机、电脑等商品价格可能持续下跌,但退休人员需求较少;而食品、副食、医疗服务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可能持续走高,退休人员需求多。
“因此,养老金调整机制应选取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价格涨幅等作为挂钩指标。”傅企平说。
田儒斌还建议,国家应大幅度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让更多低收入人群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金上调,钱从哪里来?据人社部统计,,我国企业离退休人数已达到8015万人,即便不加上2019年退休的企业员工,按6.5%的增幅计,一年也要多出1375亿多元的养老金。
“去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是2.7万亿元,总支出是2.3万亿元,当期结余30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3.4万亿元。”尹蔚民说。但各省份之间差异比较大,从长远看,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增强基金的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的养老保险是“代际赡养”,也就是现在工作的人养已经退下来的人。一个需要加以应对的问题是,我国的赡养比正在逐步降低,原来是3.3:1,现在已经降到2.9:1,而且老龄化正在加速,形势严峻。
全国政协委员司富春建议,我国应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现在我们是省级统筹,如果实行全国统筹,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抵御风险。”他还建议,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