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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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市扶贫办《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我们对20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04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xx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04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xx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xx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一)2020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涉及我乡的有晏如村5、7组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为30万。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实施开展,目前项目已经验收完工,工程款已支付27万元,还有3万质量保证金未支付。
(二)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方面,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基金存在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基金存在问题自查,并整改落实相关问题,现就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做如下报告。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上宣传不够到位。我乡没有把农业产业扶贫基金的相关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完全的给贫困户宣传,导致部分贫困户对农业产业扶贫基金没有概念,不知道这个惠民政策。我乡农业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超过方案规定的范围,直接将资金投入国资公司。
2、整改落实情况。
在经过前一阶段的自查和对照检查后,及时的发现了我乡产业扶贫基金使用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一)在政策宣传上加大力度,在贫困村中利用村村通广播不定时的给老百姓宣传相关惠民政策。
3、使用方面,及时与国资公司联系沟通,退还了全部的产业扶贫资金到贫困村的账户上。下一步要严格的按照《省贫困村农业产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上的要求使用该资金。
(三)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补助资金使用方面,我乡本年度15户d级危房改造户目前已经验收完工,补助资金共计31.2万元已全数兑现给贫困户。
(四)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维修加固资金使用方面,我乡今年共计上报了131户c级危房改造贫困户,目前131户贫困户的c级危房维修加固已经验收完工,补助资金共计44万元整,目前已经按照工程造价兑付43.7932万元,剩余2068元正在协调用于比较困难的贫困户的维修加固费。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按照xx办(20xx)xx号《xxx办公室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x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区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我乡分管领导x月x日在xx招待所开会后,回来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为主,以往年度存档备查。
(一)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xx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上级共拨资金xx万元,支付及借出xx万元,未借出xx万元(其中含xx年度xx年拨危改资金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xx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2、民政救灾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xx万元;
(1)救灾救济xx万元,核销xx万,未借xx万元;
(2)医疗救助xx万元,全部核销。
(3)优抚安置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
(4)城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5)农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6)临时救助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未借xx万元;
(7)残疾事业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8)民用煤xx万元,全部核销;
(9)民政代缴合作医疗xx万元,已全部上缴社保局及卫生局;
(10)五保供养xx万元,全部核销。
3、财政扶贫资金x万元;xx人饮工程,总投资x万元,拨入x万元,已借出x万元。
4、危房改造及美好家园xx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xx万元,其中20xx年拨x万元,20xx年拨x万元,已核账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20xx年拨x万元资金未借出,将于近期兑现农户。美好家园建设xx万元,20xx年拨xx万元,已销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xx办(20xx)xx号文,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1、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来款项挂帐,有些项目直接到村,反馈到财政所冲账有一定时间性,导至未冲帐,我乡已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核账。
2、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折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折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乡涉农专项资金大多数能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xx乡人民政府。
二o一x年xx月xx日。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贫困人口由20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01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01、、、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05、、2007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07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4、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
我旗扶贫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申报、审查、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改变重项目申报,轻项目跟踪管理的现象,形成评估论证、申报审查、组织实施、跟踪管理、检查验收、运行管护的项目全程监控管理的有效机制。建立扶贫项目责任追究制,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做到扶持对象、建设地点、投资规模、扶贫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扶贫资金按照报帐制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扶贫资金专户封闭管理、封闭运行,堵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漏洞,防止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对扶贫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旗、苏木镇、嘎查村和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5、改变培训方式,加大实用技能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扶贫培训工作在我旗农村经济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愈来愈显示出举足轻重的作用,培训工作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培训的科技含量在提高,培训的方式更灵活、实用。在培训项目安排上,我们把引进推广农牧业实用种养技术作为重点之一,把提高重点贫困嘎查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技能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手段。2005、06、07在全旗19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开展针对项目的科技培训,在短时间内使一批贫困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技能,使每一个家庭有1———2个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劳动者。2001年以来举办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培训班近40余期,受训贫困群众累计10000人次。
6、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劳务创收。
我们把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贫困群众开展劳务创收作为解决温饱的重要手段,加大劳务输出的工作力度,并建立了劳务输出中心、劳务输出协会等组织,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贫困群众到外地打工。在一些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已经初具规模地形成了劳务输出队伍,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效益。
7、加强对整村项目的领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照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按照定位、定向、定量的方法层层分解,把解决特困人口温饱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苏木镇、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内设机构,领导和人员得以充实,进一步的强化了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打造了一支切实贴近贫困群众扶贫工作队伍。
三、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扶贫开发成效。整村推进资金每个嘎查村只投入30万元,对于农牧业基础相对薄弱地区,由于资金有限,项目覆盖率和项目支撑能力不足以使一个嘎查村整体脱离贫困。
农牧业生产基本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我旗大部分地区沙漠化程度在70%以上,而且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交替发生,严重制约着解决贫困群众温饱的进程。近年我旗的旱灾和部分地区遭受水灾、雹灾就导致大量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剑党办发〔2013〕72号《关于印发**县强农惠民项目资金和纠风惠民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2010-2012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0-2012年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已付款17万元,余2万元质保金。
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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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__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_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__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__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__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__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__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xx发改委[xx]10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镇对xx年-xx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至xx年以来,我镇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年限符合所批准的计划要求,无擅自调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现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我镇有两个工代赈项目和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个已竣工;一个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完成,正在收集相关资料;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地点在集镇,因征地难,正在组织规划实施;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一)、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建立专户、专账,按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镇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户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帐方式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从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从项目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计划下达后,我镇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现象,重点项目标识永久性的公示牌,保持了项目的严肃性,无违规违纪行为。
我镇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发改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有些项目工程资料收集不完整,在以后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二是xx年新建大坪村道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环境条件恶劣,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在xx年实施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按全区统一要求,资金打捆使用在"五在五心"工程上,后因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五在五心工程"上,造成项目进度较慢。二是对xx——xx年的2个易地搬迁工程正在组织实施,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是安置贫困人口400人,实施地点是集镇区域内仓堡,因征地难,现正在协调规划实施;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安置70户,280人,现在完工30户,完成搬迁25户91人,其它农户正在实施。
总之,我镇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扫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让有限的资金强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
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正蓝旗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贫困人口由20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xx年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0xx]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xx〕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度,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xx】42号、黔南财农【20xx】36号,黔南扶贫【20xx】124号、黔南财农【20xx】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44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20xx年4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442.3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20xx年度,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省委办公厅、x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区发改委:
根据**发改委xx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镇对20xx年-20xx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至20xx年以来,我镇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年限符合所批准的计划要求,无擅自调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现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我镇有两个工代赈项目和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个已竣工;一个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完成,正在收集相关资料;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地点在集镇,因征地难,正在组织规划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建立专户、专账,按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镇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户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帐方式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从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从项目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计划下达后,我镇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现象,重点项目标识永久性的公示牌,保持了项目的严肃性,无违规违纪行为。
我镇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发改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有些项目工程资料收集不完整,在以后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二是20xx年新建大坪村道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环境条件恶劣,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在20xx年实施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按全区统一要求,资金打捆使用在"五在五心"工程上,后因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五在五心工程"上,造成项目进度较慢。二是对20xx——20xx年的2个易地搬迁工程正在组织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是安置贫困人口400人,实施地点是集镇区域内仓堡,因征地难,现正在协调规划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安置70户,280人,现在完工30户,完成搬迁25户91人,其它农户正在实施。
总之,我镇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扫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让有限的资金强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xx年9月9日。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利财[**]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我乡**年-**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区发改委:
根据xx发改委[20xx]10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镇对20xx年-20xx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至20xx年以来,我镇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年限符合所批准的计划要求,无擅自调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现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我镇有两个工代赈项目 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个已竣工;一个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完成,正在收集相关资料;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地点在集镇,因征地难,正在组织规划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一)、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建立专户、专账,按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镇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户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帐方式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从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从项目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计划下达后,我镇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现象,重点项目标识永久性的公示牌,保持了项目的严肃性,无违规违纪行为。
我镇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发改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有些项目工程资料收集不完整,在以后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二是20xx年新建大坪村道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环境条件恶劣,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在20xx年实施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按全区统一要求,资金打捆使用在"五在五心"工程上,后因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五在五心工程"上,造成项目进度较慢。二是对20xx——20xx年的2个易地搬迁工程正在组织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是安置贫困人口400人,实施地点是集镇区域内仓堡,因征地难,现正在协调规划实施;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安置70户,280人,现在完工30户,完成搬迁25户91人,其它农户正在实施。
总之,我镇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扫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让有限的资金强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附件:
1.20xx——20xx年xx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自查表
2.20xx——20xx年xx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查表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剑党办发〔〕72号《关于印发**县强农惠民项目资金和纠风惠民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2010-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已付款17万元,余2万元质保金。
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