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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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一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千案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动“事要解决”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信访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千案回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筛选案源、制定方案、部署任务。
1.确定回访对象。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访息诉的案件。要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涉及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容易反弹的办结件不在其列)。
2.制定工作方案。县局制定并下发了回访方案及《回访任务分配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根据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访活动具体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3.明确工作任务。镇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要对回访案件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回访案件确需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视情况邀请直接承办单位参加回访,拿出具体办法。
(二)实施阶段(11月上旬)。主要是按“一案一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1.回访主体。回访均由信访办为主进行;对重点事项,视情况需要,成立回访小组,由镇统一牵头,其他相关承办单位、涉事责任单位派员参与。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县里原则上采取电话回访与走访相结合、以电话回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镇必须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原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一表,认真、如实的.填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统一收集“回访工作登记表”,填写“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在11月10日前上报县“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
2.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党政领导和“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
3.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认真筛选回访案件,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案件直接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保证回访活动顺利开展。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案结事了。根据办理情况,对需要回访的案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确保所有需要回访的对象不拉一案、不丢一人。走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所有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二
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经济主体多元共融、社会治理结构多样、深化改革任务艰巨,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是全市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底线任务。面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谋划新举措、有效应对新挑战,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呼伦贝尔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把握《条例》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理顺了体制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聚力理念更新,高水平推进《条例》组织实施。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规律特点,扎实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解难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以系统理念确保部署落实广度。信访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多个层面,要强化全局系统思维,从多角度多维度统筹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律师、社工等各类资源,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多点触发、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以民本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温度。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触角延伸,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有效防治干群沟通不畅、表达渠道受阻等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庭院里、心坎上,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三是以创新理念保证源头治理精度。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典型经验和领导包案、现场办公、数字信访、网上信访、集中攻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呼伦贝尔模式”。四是坚持法治理念维护权益保障法度。坚持依法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在善用法治方式上发力,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同时,以宣传解读《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切实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在领导机制、工作作风、干部队伍、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在呼伦贝尔落地生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委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落地落细落到位。二是促进信访工作高效率。以“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信访系统树牢拉高标杆、跳起摘桃的创优意识和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领带动各级信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加快发展正能量,切实以务实作风和勤政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三是强化信访工作硬支撑。坚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培树践行宗旨、真情为民的信访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培养渠道、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更多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能做好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是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和常态化大督查范畴,倒逼信访工作责任有力落实,以实际行动、突出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三
6月6日是第x个全国“爱眼日”。为增强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促使其养成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良好习惯,结合《关于开展20-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目’浴阳光,预防近视”的主题宣传活动,现小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近视眼是学生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升学及就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我校利用早会、红领巾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宣传,各班还利用班会课给同学们上了一节预防近视的健康课,出了一期“爱眼日”活动宣传版报,进行有关爱眼知识卫生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此外,学校为了保证学生眼操质量,组织劝导队学生,每天对眼操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周一公布,提高了我校师生保护眼睛卫生知识水平。
二、通力合作,双管其下。
学校与家长通力合作,要求家长在家学习时督促学生科学用眼,及时给近视眼学生配眼镜,切实保障学生眼睛的卫生。班主任定期给学生调整座位。通过以上方法实施,对我校近视眼发病情况有所控制,大大降低了近视眼发病率。
三、课外活动,锻炼身体。
此外,我校每天安排跑操、体育课或大课间活动时间进行体育锻炼,老师们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参加有益的体育锻炼。注意眼睛的营养供给,呼吁学生共同参与,积极投入防近视的活动中。
通过开展“爱眼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爱眼护眼的意识,推动我校预防近视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引导辖区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5月10日,小杨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一、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培训会。
上午党委副书记张晓涛在乡政府二楼会议室,结合工作实际,带领大家学习了《信访条例》相关知识,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村干部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掌握《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内容,与信访工作条例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工作实效。
二、组织《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
会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试卷分为填空题、单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四个部分,通过以测促学、以学促用引导机关干部了解吃透信访工作相关条例规定,推动信访工作全面、有效、精准的落到实处。
下午乡妇联、平安建设办公室相关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宣传网上信访、阳光信访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40余人次。
通过本次《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了机关干部和群众对信访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下一步,小杨乡将继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在辖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五
按照xx市信访办信访宣传工作部署,根据《xx市20xx年信访宣传工作要点》和《xx市20xx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为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市信访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中心开展了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治信访建设”为主题的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
(一)中心根据制定了“展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20xx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同时配合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印制“信访诉求新渠道”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治信访建设”宣传海报各两幅16张,下发到中心所属7个卫生服务站进行张贴宣传;印制走访办法(三折页)、诉求工作规则(三折页)、阳光信访(四折页)、解读工作责任(五折页)各1000份,下发到各站所属居委会居民手中,让居民尽早了解和知晓目前xx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的“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意义和内容。另外,中心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访条例》、《xx市信访条例》和宣传海报宣传内容,让更多关注中心工作动态的社区居民了解信访工作内容,将依法信访形成社会共识。
(二)中心围绕此次宣传活动主题,积极发挥各站健教宣传员作用,南礼士路社区服务站、百万庄社区卫生站利用居民健康大讲堂机会,积极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信访宣传折页,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提醒居民自觉、依法、有序信访,并通过正常渠道妥善解决问题。
(三)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为增强中心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法治信访观念,减少因医患矛盾而引发的各类医疗纠纷,中心分3次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了“信访条例”培训活动。在活动中,中心领导反复在中层管理人员会上强调:“各科室(站)要有信访工作意识,自觉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要在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基础上,自觉提高服务意识,减少医疗纠纷和投诉事件,不断提高自身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同时,要求各科室(站)负责人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和《xx市信访条例》相关内容,使医务人员先知道:“信访诉求新渠道,只需手机和鼠标(xx市网上信访平台地址)”海报内容。在推进信访条例月工作中,中心及下属7个卫生站共悬挂条幅3块、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5次,为居民进行卫生信访咨询69人、发放信访宣传手册3种/3000份,使居民进一步了解信访相关知识,积极参与到宣传月活动中来。
(四)通过学习,中心加强信访制度建设,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法。如:中心建立“来信来访处理登记表”和信访接待室,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信访登记,并逐事、逐人建立明细台账管理;特别对重点人、重点事首先明确领导和责任人,使问题解决方法更明确、责任更落实,以保证信访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通过信访宣传月的活动开展,不仅使《信访条例》和《xx市信访条例》在展览路地区居民中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且提高了中心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处理信访案件的办事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六
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纪念日。为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xx公司按照省市公司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从x月xx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信访条例》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2、成立了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3、制定了“开展2021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并将信访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二、做好宣传,加强培训,打造依法信访好氛围。
2、以站所为单位发放新《信访条例》,印制走访办法(三折页)、诉求工作规则(三折页)、阳光信访(四折页)、解读工作责任(五折页)等宣传手册,下发到员工及用户手中,让员工及群众知晓“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意义和内容,了解信访工作内容,懂得依法信访的必要性。
3、组织青年志愿宣传员三名。围绕此次宣传活动主题,积极发挥宣传员作用,利用主题党日和团日机会,深入基层发放宣传海报、发放信访宣传折页,组织信访条例培训,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提醒员工及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并通过正常渠道妥善解决问题。
三、开展信访条例考试,组织信访条例征文。
1、通过宣传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对员工进行《信访条例培训》。为检验培训效果,对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群众信访的员工组织了《信访条例》考试一次,合格率100%。
2、组织信访条例征文活动。要求员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经验、心得、感悟以及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讲出来、写下来、推出去,以大家共同交流与提升。
通过信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及处理信访案件的办事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七
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新条例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了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针对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规定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同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主动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
针对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通报、报送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
针对申诉求决类事项,进一步细分为六种情形进行处理:
一是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程序,适用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二是仲裁程序,适用于仲裁部门;
三是办理党员申诉等事项的党内程序,适用于党的机关;
四是办理行政复议等事项的行政程序;
五是依法履行查处违法行为职责,适用于行政机关;
六是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项,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适用于所有机关、单位。对属于第六种情形的事项,信访人可以申请复查复核。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八
七月仲夏,万物芳华。攀枝花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李嘉诚基金会捐赠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活动队伍于7月16日至7月19日在什邡市师古镇开展了科普宣传活动。
此次科普宣传总共需要分发宣传资料7580份,16日上午分发了4500份,18号和19号分发了3080份。在此次科普宣传活动中,每一位队员都精神百倍投入。对每位到宣传点前咨询的群众认真耐心的见解我们活动的的目的,消除群众的疑虑。在16日上午发放科普资料的'过程中,所有队员一齐上阵,分别负责到不同的街道发放,并深入到农贸市场,商店,饭馆等公共场所,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我们准备的4500份宣传资料全部发放完毕。17日至19日,队员深入到师古镇的农村,在进行社会调查活动的同时分发科普资料,分发3080份。总计分发7580份,圆满完成科普宣传的任务。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九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千案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动“事要解决”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信访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千案回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筛选案源、制定方案、部署任务。
1.确定回访对象。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从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30日止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访息诉的'案件。要将20__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涉及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容易反弹的办结件不在其列)。
2.制定工作方案。县局制定并下发了回访方案及《回访任务分配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根据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访活动具体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3.明确工作任务。镇将20__年7月以来中央、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要对回访案件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回访案件确需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视情况邀请直接承办单位参加回访,拿出具体办法,工作总结《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实施阶段(11月上旬)。主要是按“一案一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1.回访主体。回访均由信访办为主进行;对重点事项,视情况需要,成立回访小组,由镇统一牵头,其他相关承办单位、涉事责任单位派员参与。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县里原则上采取电话回访与走访相结合、以电话回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镇必须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原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一表,认真、如实的填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统一收集“回访工作登记表”,填写“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在11月10日前上报县“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
2.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党政领导和“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
3.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认真筛选回访案件,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案件直接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保证回访活动顺利开展。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案结事了。根据办理情况,对需要回访的案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确保所有需要回访的对象不拉一案、不丢一人。走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所有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5.加强督查,讲求实效。回访活动重在实际效果,回访人员对回访案件要做到“三看”:一看信访问题是否依法依政策处理到位;二看信访人对案件处理是否满意;三看信访人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十
根据省、市、区《关于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计生集中宣传活动》文件精神,节日期间,我街道计生科在辖区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卫生计生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就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东湖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卫生计生集中宣传活动,
精心组织策划,将元旦春节集中宣传活动作为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为此,街道专门召开了会议,对活动的组织开展进行了部署,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雷小娟同志就开展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作了进一步强调,提出了具体要求。整个活动紧紧围绕“优生、健康、和谐、幸福”主题,并结合辖区实际,从营造浓厚的卫生计生活动氛围入手,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同时,还针对此次宣传服务活动拨付了专门的工作经费,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活动内容丰富,效果好。
东湖街道充分发挥辖区的资源优势,积极调动各社区工作站、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社区健康中心的有效资源,大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活动。
在东乐社区集中开展一次人口计生宣传服务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深圳市远东妇儿医院的大力支持,派出多名主治医生和教授义诊,计生工作人员还向辖区群众和行人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孕前优生健康等科普知识。为增加活动趣味性,还举行计生知识灯谜竞猜问答送礼品活动,惠及群众数百人。
(二)开展春风送温暖,情系计生慰问活动。
在梧桐山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工厂开展“春风送温暖,情系计生慰问活动”,重点宣传生殖保健,家庭“性”福保健、药具知情选择技巧等科普知识,并督促公司员工春节回家不忘办理计生证。
(三)举办了一场家庭健康保健讲座。
充分利用大望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开展了以“两癌”筛查及预防为主的专题讲座,通过有奖问答互动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在场女性讲解了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成因、预防及最佳筛查时间、方法等保健内容,强调“两癌”筛查及预防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引导她们树立“早发现早治疗”的科学理念。
三、关爱计生家庭,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节前,街道开展了“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街道和社区工作站的领导上门慰问计生困难家庭。2月11日,街道还组织召开了新春慰问计生特殊家庭座谈会,集中慰问了20户代表(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和困难的家庭),会上,街道党工委委员雷小娟向大家表示了节日慰问,并要求街道计生科、各社区要认真厘清辖区内计生特殊家庭、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建立完整的档案,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还详细介绍了罗湖区专门针对失独、伤残家庭的“苔花计划”和针对和谐家庭建设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计划”。计生特殊家庭代表也都畅所欲言,对大家共同关心失独家庭的养老、就医、伤残青少年照料等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诉求,他们对政府越来越关注失独、伤残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都表示满意,特别是对“苔花计划”给予点赞。此次春节计生家庭慰问活动共惠及34个家庭,共发放慰问金5万元和慰问品一批,让计生家庭真切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受到了计生家庭的热烈欢迎和肯定。
总之,这次元旦春节宣传服务活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仍有部分计生困难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多方面协调筹措资金,更好地为广大计生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把“春风送温暖”之花开遍每个计生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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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十一
20--年5月,根据中央、省对信访条例实施系列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安庆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两级《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信访的工作行为,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维护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现将我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研究,周密部署。
根据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凯主任和王学军局长“要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的明确指示。年初,市信访局未雨绸缪认真谋划,在《20--年安庆市信访工作要点》中,就专门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信访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在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对象上均予以明确。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实施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马光平立即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组织学习了省信访局通知精神,分析了我市当前信访宣传工作形势,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全市七县一市三区及市直单位,突出宣传四项重点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宣传,并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5月初结合全市信访局长座谈会进行了进一步动员部署。
二、加强领导,措施落实。
活动伊始,市信访局就成立了市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市信访局副局长胡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层层细化市宣传方案,层层召开专题会议细致安排、周密部署,保证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努力掀起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高潮。
三、形式多样,反响强烈。
按照《方案》要求,市各级各部门把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基层各种阵地,采取宣讲辅导、悬挂条幅、发放材料、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发放宣传单2万多张,设立咨询台40余处,悬挂各类宣传条幅近百余条,在人流量集中的市菱湖公园和独秀公园分别设立了信访宣传栏和12个灯箱广告牌,市区及县区各街道、居委会利用板报、宣传画等形式加强宣传,活动期间,市信访局还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授课3次,进一步使《信访条例》走进农村和社区、走进机关和企业。
两级条例实施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各种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措施,《信访条例》进一步深入了人心、广及到了千家万户,不但“信访”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词,《信访条例》也成了人们张口就来的熟识法规,同时,进一步形成了全市“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连日来的上访秩序有了明显改观,社会效应良好。
四、强化结合,注重实效。
安庆市信访局在开展两级条例宣传活动中,不搞“单一式宣传”、“为宣传而宣传”,坚持做好结合工作,把信访宣传纳入到具体工作中去。一是与信访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活动相结合。开展信访维稳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巩固近年来全市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隐患积案化解,为承接产业转移、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做出的重大活动,5月份为综合治理阶段,逐案逐类研究综合治理措施,在研究解决办法和制定措施过程中,坚持把信访条例宣传与解释工作穿插其中,全力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二是与实施“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中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把开展宣传活动的成效与积极性作为检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进行信访宣传工作。三是与日常办信接访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办信接访工作中,市信访局注意加大条例政策宣传力度,为信访人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对面交流等方式耐心宣传条例政策,务必使信访人心服口服,起到带动一片的作用。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两篇篇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共6章50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信访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第三十条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二)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三)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五)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第三十二条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有关政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司法救助。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对信访事项已经复查复核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相关信访人,应当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五、监督和追责。
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