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读后心得感悟(汇总17篇)
感悟是人们在思考与体验之后的一种心灵及情感的领悟。感悟的思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可以得到更全面的感悟。以下是一些感悟的精选句子,希望能够启发和激励大家。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一
上学期,我订了《意林》这本杂志,当杂志发下来的时候。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好漂亮啊!打开这本杂志,一个个励志故事让我感动,一个个幽默小笑话让我开怀大笑,一幅幅生动形象的漫画让我爱不释手,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仿佛让我身临其境地走进童话世界。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芒果很忙》这篇文章,它讲述了一个叫楚雨洁的同学当班长的故事。刚开始当班长时,她喜欢指使别人,把同学都得罪了,大家都不喜欢她。之后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她能做好,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民主选举时,全票经过当选班长。她明白了以德服人,也收获了欢乐。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不能退缩,首先要做好自我的事,才能要求别人。我也是一名班干部,很多时候,我都不想干了,觉得太累了,但我看了这个故事后,觉得自我的付出不算什么,我要向楚雨洁一样,亲力亲为,努力做一名优秀的班干部。
让我最感动的文章是《草阄》,讲的是爸爸让姐弟俩拈草决定一个读书,另一个放牛,拈到长的去读书,短的去放牛。姐弟俩都十分渴望读书,可为了对方,他俩互相谦让,最终爸爸决定让姐弟俩都去读书了。读完后,我感动地哭了,虽然他们家里很贫穷,可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种美德,那就是——谦让。在生活中,如果人人都懂得谦让,我们的世界会更完美!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二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长长的暑假。今年的假期,我过得充实而又快乐。
假期读书之乐。趁着暑假,好好阅读,多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这可是个好计划。如果做点读书笔记,写几篇读后感,收获会更大。暑假中,我认真复习了小学的知识,把以前做过的练习卷又温习了一遍;我也参加了“百分百”的培训班,预习初一的内容,做到了温故而知新;我还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繁星春水》等名著,看了《特别关注》、《意林》等杂志,都使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假期旅游之乐。今年暑假,我和妈妈的青海甘肃之旅令我难忘。我们游览了许多自然和历史文化景点,美丽的青海湖,雄伟的嘉峪关,神秘的莫高窟,神奇的月牙泉…·一切都令人流连忘返。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敦煌的莫高窟,5万多件古代文物令人叹为观止,一件件彩塑琳琅满目,精美的壁画历经千年而不退色,真正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勤劳。这次旅游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是我最快乐的一次远行。
假期健身之乐。暑假中,我也不忘锻炼身体。一到傍晚,我就拉着爸爸妈妈一起去太湖广场玩滑板;在高温的日子里和小伙伴到体育中心学游泳;和表哥一起打篮球、玩羽毛球。最让我感慨的是玩滑板,一开始根本不会玩,但是我不放弃,不气馁,反复练习,很快就掌握了平衡,懂得了技巧,于是太湖广场又多了我矫健的身影,在滑板上快速地滑行,让我有了飞的感觉!健身不仅带给了我快乐,又给了我健康强壮的身体。
假期魔术之乐。今年8月,刘谦来无锡演出,我这个魔术迷当然不能错过。刘谦演的许多魔术都让我十分佩服和惊讶,整个表演过程中全场的气氛都被他调动起来了。玄妙的魔术和滑稽的表演让大家都乐翻了天,我真的觉得刘谦似乎是一个神仙。刘谦为什么会成功?我认为是天分加勤奋加机遇。尽管每个人的成功有不同的轨迹,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艰辛的付出,就不会有成功。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三
忆往日乾坤,赞唐宗宋祖;看近代中华,品沙场人生。
——题记。
似水年华的岁月,掩盖了曾经的战火纷飞,一直前往时代列车,疏远了如倾盆大雨的弹林。抓住一把夕阳留下的余辉,就好像看到了那红红的太阳。
当我拿起《红日》这一本书,我觉得好重好重;掀起它的第一页,有一种浓浓的硝烟味道,让人沉思,让我思考,让我幻想那段尘封已久的硝烟历史。看一看傍晚的夕阳落日,让人想起《红日》,想起为中华民族解放贡献力量的革命先烈。
徘徊《红日》这本书中,我看到沈军长坚定的眼神。在那炮火连天的岁月里,他冷静、镇定自若地指挥战斗,这是中国军人的伟大形象。沈军长团结手下的士兵,与士兵亲如一家,这是革命者,中国共产党的风范;一次次战斗的胜利不知凝聚了多少革命者的鲜血。那一滴滴的鲜血加上那一声声气壮山河的撕喊染成了五星红旗那鲜艳的红色。我站在飘扬的国旗下,思索那风雨雷鸣的岁月。脑海里想起沈军长矫健的身影,想起打不倒的共产党军队。他们在战斗中,拼搏的面孔依然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生长在和平年代,不曾亲历战争,只听过长辈讲起过。《红日》犹如一幅幅画面如同电影一样划过我的视线,走进了我的内心的灵魂深处。时而看见军民合作的场景,时而看到尘土飞扬的滚滚硝烟。他们拼搏的眼神,让人震撼,他们向前的信念无坚不摧。为了自由,为了胜利,为了人民解放,为了理想,他们把生命的青春奉献。这是精魂,这是铁铮铮,顶天立地的中国军人。
《红日》让我想起共产党小米加步枪的时代,让我想起一腔热血的共产党军队,让我想起人民的苦难,让我叹息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曾经的血迹,被尘土覆盖得很深很深;曾经的脚步,经过岁月的洗涤,被风吹得干干净净,无处可寻当年的撕喊,无处可觅往日饱经风霜的身影,但“红日”的精神依旧生息,依然存在和平时代的人们心中。
血肉筑中华,正因如此,才有了五星之间手牵手的真情。经过风雨,才想见彩虹;走过战争,才渴望和平。《红日》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追梦以往,还带给我珍惜今日的规劝。
看,那山,那河,那天,那落日,那不变的“灵魂”,一泼“梅花红”染遍了千山万水。
简评;战火、硝烟、浴血奋战离我们今天的生活似乎已渐行渐远,可是,通过小作者力透纸背的笔触,仿佛再次将我们拉回那个一强热血铸忠魂的年代,让我们享受今日,勿忘历史,热血在胸中激荡,愿我们将这份爱国之情,书写在祖国经济发展、国富民强的史册上。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四
“只因衣冠无义侠,遂今草泽见奇雄。”读了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_,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吴用了,他虽不如青面兽杨志武艺高强;也不似武松的性格刚烈;但他满腹经纶,通晓六韬三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道号“加亮先生”,人称“智多星”。是梁山起义军中的知识分子的代表,梁山起义军的军师,基层人民智慧的化身。
吴用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吴用在破连环马时,派时迁偷甲骗徐宁上了梁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
但是我觉得吴用也有一点缺点,就是太忠于趋炎附势、一心出人头地流芳百世的宋江了,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所以我对宋江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宋江被害时,吴用便随自缢了,这是令人读了非常可惜的下场。
虽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是我觉得我们青少年们应该读水浒:它体现了人民反对封建经济的贫富悬殊和政治上的等级贵贱之分,反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反映了广大受压迫人民的愿望。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五
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是在我生日那天买的我十分的感动,我要好好的读这篇文章,好好的欣赏文章,好对的起我的妈妈。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我十分喜欢这篇文章,让我十分感动,我以后还要读这本书。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六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生动地记录了那时蜀、魏、吴三个大国之间的斗争。
这本书在广阔的背景上,上演了一幕幕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更是脍炙人口。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真是很妙。
《三国演义》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人物名称、地理名称、主要事件。历史演义小说大多是批古判今。《三国演义》既反映了真实的三国历史,又根据明朝社会的实际情况对三国人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给予我们一些启发,让我们增长见识。它不但真实地反映了三国历史的真实面貌,还反映了许多明朝社会内容。让我们大开眼界,更好的了解历史。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反映了三国时代的军事斗争以及社会矛盾。书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隐含着人民对汉族复兴的希望。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称:“因为三国的事情,不像五代那样纷乱;又不像楚汉那样简单;恰是不简书中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三国时期蜀国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发明家、文学家。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谥忠武侯。其代表作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诫子书》等;曾发明木牛流马等,并改造连弩,可一弩十矢俱发。死于宝鸡岐山五丈原。诸葛亮在后世受到极大的尊崇,成为后世忠臣楷模,智慧化身。他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机智,勇敢,忠诚。他帮助刘备解决了大大小小的问题,诸葛亮也是作者心目中的“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而且作者还赋予他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而当中的战争,手法多样,往往使人感到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描写也是波澜起伏,使人读来惊心动魄,将史书上所没有的情节描写得十分细致。不过,前33回写了从桃园结义到曹操统一北方的24年,71回半写了刘备三顾茅庐到诸葛亮死于五丈原的27年,而以后的46年只用了15回半就草草收场。可见作者多么“偏心”于诸葛亮。
读完《三国演义》,让人感觉惊心动魄、热血沸腾。它让我了解了三国时期的历史,也让我观摩了各种大战。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七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让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学习。现在,我就给你们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事业在不断地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专横暴虐。母亲婚后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经常挨后父打,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到歧视,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课堂。母亲的逝世也让阿廖沙不得不去人间“谋生”。
整本书都讲述着阿廖沙的孤独,书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审视世界以及人生,展示了当时社会腐败的过程。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黑色的,里面充满了怨恨,伤心、痛苦。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有着优异的成绩,本该开开心心地读着书,他为了生活只得放弃学业,去养活自己。相反。我的童年是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我很幸福,有爸爸宠,有妈妈宠,有爷爷宠,有奶奶宠。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教导,有朋友的真诚友谊,每天无所事事,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每天都有人侮辱他,伤害他,他几乎没有一天能过得安宁,但他没有放弃生活,努力着,成为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八
在这15篇中我还是最喜欢《孔乙己》和《故乡》这两篇。《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什么也不会,一生穷困潦倒,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为了生活,时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终于得罪了举人老爷,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杀。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化中难得的精品。《故乡》是鲁迅先生描写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著名小说,小说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闰土小时候天真活泼、聪明勇敢,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竟然变成了卑躬麻木的木偶人。小说通过对闰土少年时期和成年后生活和精神的变化的描写,揭示了农民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折磨和封建观念的侵蚀下承受的深重灾难和人格的伤害。作者深情地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们了解到在旧中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是何等的艰难,头脑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是何等的深重。鲁迅先生的“呐喊”就好比是声声惊雷,唤醒了沉睡了几千年的旧中国广大受苦受难的民众,使他们觉悟,使他们进步,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九
翻开封面,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小字,还有那两个大字——红日。回想起以前看过的那部电视剧,看蒋介石败在了毛泽东的运筹帷幄之中,心中暗暗窃喜。
1947年,蒋介石让张灵甫率74师攻打我军,沈振新败走麦城。于是,毛泽东作出战略决策。蒋介石调集20余万人,让74师为前锋战斗。陈粟围歼74师,张灵甫却想置我军于死地,两军激战三天三夜。最后,沈振新部直捣敌军指挥部。张灵甫和众将领只好自杀身亡。
家乡沦陷,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万恶的蒋匪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这样拥有深仇大恨的阿菊,与拥有英雄气概的杨军在一起杀敌,我军肯定会赢。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杨军的英雄气概,阿菊的朴实善良,黎青对爱痴恋······这故事描写了解放军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74师,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身躯与生命换来民族的胜利,尽管有些人壮烈牺牲了,但在他们死亡的那一刻,他们是微笑着的,他们当之无愧是英雄!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自豪!
今天我们生活着的地球,是许许多多的烈士共创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那么安逸的生活,没有那么美好的一切,因此,我们更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
如果说,有一本书的阅读率仅仅次于《圣经》,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不凡的,它之所以能够风靡全球,经久不衰,一定是因为书里有人们身上所丢失的,所缺少的,所遗忘的。在书中,我们能够发现一路走来我们追随,而忘记了看路边最美的风景,忘记了,花开的时间。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书中的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外星仙童,他住在一颗比自己只大了一丁点儿的星球上。与他作伴的只有一朵玫瑰花。但是花儿的虚荣心深深的伤害了小王子的感情。于是,小王子告别了小小的行星,开始遨游浩瀚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了忧伤,他感到大人们的荒唐可笑。和爱慕虚荣。只有在其中的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了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是点灯人的天地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自己,根本容不下第二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会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后来,小王子遇到了一只小狐狸,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命中注定在地球相遇,狐狸渴望被人关心,希望有一个朋友。而小王子也用耐心驯服了小狐狸,当即将分离的时候,狐狸落泪了。正如书中所说:“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但是,小狐狸也教会了小王子一个道理:“只有用心才能看见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看不见的。”把这个道理做为礼物送给了小王子。用这个启示,小王子在撒哈拉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了地球,重新回到了他的小小行星上。
这是一部童话,但却是在以孩子的口吻讲述着爱与真情,批判着大人们所谓的荣誉和高贵。也同时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在作者的希望之中,情谊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而爱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付出。这部作品里,有对人心的拷问和指责,也有对真爱的渴望与追求。
最让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作品的高潮,当小王子邂逅小狐狸,作者用小狐狸的口吻生动的描述了被爱的渴望和期待。“正是你在你的花儿上投入的时间,才让她变得如此重要。”是啊,其实,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花和地球上的千万朵玫瑰其实没什么区别,但是,因为对她的付出,小玫瑰成为了这世间独一无二的。我们生活中的情感亦是如此,千万人中,我们相遇,不偏不倚。
说是命运的安排也好,说是偶然的巧合也罢,但是,是因为互相的付出而变成了对方的伴侣。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一些伤感的情绪,陌生的地球,小王子没有朋友,纯洁的心灵在这个爱慕虚荣的社会中飘零。而当故事的最后,伤感则渐渐消融。取而代之的是希望、梦想和对未来的憧憬。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一
这是那些目标不明确的所谓实业家的描摹。第五颗行星非常奇怪,是这些星星中最小的一颗。那上面只住了一个点灯人和一盏路灯,他每天机械的作着工作,点灯和熄灯。日子单调乏味而苦闷,但是他一刻也不停下来。第六颗行星则要大十倍。上面住着一位老先生,他在写作大部头的书。他是个地理学家,但是又不去做实际的调查,根本不知道实际的星球到底是什么样的。他完全用自己的逻辑,依靠探险家的经历,来记录“地理”,成为所谓的专家。第七颗行星,就是地球了。他说地球很雄壮,他不理解为什么大人以为自己需要占很大的地盘,就占了很多的地方。殊不知他们其实只要有立足之地就可以了。
他见到人类的火车,他感觉火车上来来往往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寻找什么。(正如现在的好多人,每天劳碌可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劳碌是为了什么。)最后他碰见了一只狐狸,狐狸告诉他什么是驯服,他说人与人之间是驯服的关系。“驯服”就是建立关系。(这个词以及这里词语的释意实在太好太妙了)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他教会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要用心发现爱是可以传播的,他说:“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人们眼里的星星并不都一样。对旅行的人来说,星星是向导。对别的人来说,星星只是些小亮光。对另外一些学者来说,星星就是他们探讨的学问。对我所遇见的那个实业家来说,星星是金钱。但是,所有这些星星都不会说话。你呢,你的那些星星将是任何人都不曾有过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小王子的心太细弱太美好了,他用旅行的故事,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看过这个故事,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像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作者透过儿童般的视角来阐述生活的问题,好多可能我们生活在地球上每日忙碌的人根本就没有体会到。《小王子》则留给我们警醒,那就是:美不在表面,要用心去发现。人类庸常的生活耗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每个人忙忙碌碌地生活着,却忘了或者无法审视生活中本身存在的美和体会。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二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觉得,幽默有趣的确应该追求,而上面所书正与此相反,原因有二,其一,人发牢骚打瞌睡并不能使旁人愉快而只能舒畅自己,所以我方才只对自己保存了那可怜的幽默。其二,人不知道自己所言为甚的时候,不敢随便幽默,不然做出些挨棍子摇尾巴的朋友样,虽然高尚,却不该是人之所为。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三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四
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表现了乌塔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我非常羡慕这个女孩,虽然她年龄小,但她已有独立行为的能力。我每次出小区时,爸爸妈妈都非常的担心,有时候他们只让我玩几分钟,有时候甚至连一步也不准出去。
我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心里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孩子不能自己独立呢?难道爱就是每天待到父母身边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雨吗?我不明白。我觉得爱就是让您放飞我们,让我们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在少年宫学完画画,正要去我的爷爷奶奶家吃饭,正巧我在路上碰见了妈妈,妈妈说:你怎么一个人去爷爷奶奶家呀!你不怕被小偷拐走吗?说完妈妈就把我拉到车上带我去了爷爷奶奶家。
我要对中国的父母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让孩子有一些磨练,才会让他们更坚强,更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才会让父母更放心。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五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六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就爱上它了.我决心到书中寻找乐趣.小说红日描写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
书中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等人物性格丰富,作者背景描写上也很生动,能把山水写得像真的一样,山东的风景和风俗作者都很熟悉,能把山东的特点写得清清楚楚。
小说一开始,就写了逆境中的沈振新:涟水战役失力,苏国英团长牺牲‘‘食无味,夜难眠,心被尖细而锐利的鼠牙咬着”,特别是敌军七十四师的嚣张气焰,更使他激愤痛恨.然而他相信‘‘革命是一定要成功的,战争是一定要胜利的.”夜审张小甫,充分表现了他对革命的忠诚和对敌人的憎恨.
军长沈振新在于战场,他的深谋远虑;在于平时,他的平易近人;在于原则,他的严肃认真,这些都无时无刻地打动着我地心灵。例如,在开篇中,涟水战役中,沈振新得部队打了败仗,战士们走散了,可二排六班的秦守本却误走误撞地沈振新的军部本想会被军长批一顿,可沈振新不但没发脾气反而和蔼可亲地向秦守本寻问了情况还派人把秦守本送回自己的队伍。正是他这种平易近人,关爱将士,才赢得了最后战争的胜利.
还有一次沈振新的部队打了个大胜仗,尤其是二排则更为战果丰富。从排长到士兵,大家都异常高兴,排长石东根则更是被胜利冲昏了头:一天,他穿起缴获的国民党军官服骑上国民党军官的战马,四处威风去了,此刻竟连军长的叫声也没听到。最后也就因此事而被军长“罚”写了一篇战斗总结。从这点来看,我们又不得不说沈军长的确是一位非常严厉的军长。
这仅仅是《红日》战斗英雄中的一角,但却反映了每个战士的共性,就是一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嫉恶如仇,在战场上英勇杀敌,从而也谱写了一曲动人的英雄战歌!
红日读后心得感悟篇十七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