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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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一
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改扩建项目中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的关键,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改扩建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切实按照相关制度、标准检查、考核、验收改扩建现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格改扩建现场。
2、做到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倒塌事故,无重伤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基建总务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参与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医院均需与各参与改扩建企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2、安全教育。
对于新进入医院改扩建工地的企业,要求企业对各班组及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监理进行相关安全交底的相关资料检查,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检查安全生产是否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4)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检查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二
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的各类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造价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力。
(一)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公司推行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鼓励工程项目按照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管理,推广应用p等先进的工程6管理软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职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当质量与工期、成本、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鼓励在工程中推广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四)工期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工期控制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工期目标要科学合理,批准下达的工期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不准推迟,也不提倡盲目赶工期。
(五)造价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造价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造价要低于所在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应贯穿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移交的全过程。通过控制设计标准,鼓励设计优化,规范招标采购,强化合同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预定造价目标。
(四)对公司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年度和总体工程建设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和奖罚。
第五条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造价、质量、安全和工期等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供董事会审议的报告;
(六)负责工程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八)组织生产准备工作和进行人员培训;
(十)组织机组的启动、试运和投产验收;
(十一)组织编制竣工图;
(十二)参照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组织达标投产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十三)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并接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十四)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组织机组的性能考核。
第一节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第六条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的归口管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和建设时序的管理;
(二)负责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三)负责下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费用计划,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四)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工程项目筹建处的组建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财务产权部进行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资本金的拨付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从初步设计到投产移交阶段)的归口管理:
(二)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
(三)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四)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项目公司的组建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工作;
(五)配合财务产权部进行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
(六)配合审计部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审计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准备的归口管理工作:
(一)负责审批项目公司提出的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督导计划的执行,提出考核意见;
(二)配合工程建设部做好项目的交接验收工作;
(三)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编制和配备工作。
第九条证券法律融资部负责工程项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的归口管理,负责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法律业务审核。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项目劳动工资、人事和组织5——。
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第十一条财务产权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
(一)负责建设资金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三)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
(四)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五)配合审计部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审计和廉政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政治工作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形象宣传、文明施工、文化创建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第二节公司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关系。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全资和控股公司的管理关系:
(二)全资和控股公司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工程建设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关系:
(一)计划发展部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三)安全生产部对项目公司的生产准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二)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各项目标。
设计管理。
第一节。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的初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建设阶段的初步设计(水电项目招标设计或施工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指导、监督所属项目按照公司批准方案开展后续设计工作;组织各阶段设计优化的评审工作;参加司令图评审(水电、风电除外);审批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100mw以下水电项目的施工规划设计。
第十七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之前设计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至竣工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的管理,指导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进行初步设计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审查;对设计变更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重大设计变更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制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完成对变更设计方案编制和报批,制定工程供图计划,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供图,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完成竣工图设计和移交。
第二节。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公司组建、资金筹措、设计资料交付、工程建设方案规划、主要设备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选定、“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开工条件检查等工作。
公司负责督促项目公司按照公司审定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水电项目除外);负责100mw以下水电项目招标设计或施工规划设计审查;负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工程开工条件的检查和考评。
第二十一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项目公司筹建、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报批、投资计划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公司人员的配备,财务产权部负责资本金的筹集和拨付。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审核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总体目标及年度资金计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公司做好设备、物资、工程招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司注册、完成项目核准的各项条件;负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总体目标的策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并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设备、物资、工程招标工作;负责五通一平及临建设施的建设。
招标管理。
第三节。
第二十四条工程招标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招标管理的组织机构、招标方案、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公司按公司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业的招标活动实施管理;负责公司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由其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基建领导任主任,工程建设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决定公司工程招标的重大事项。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工程招标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工程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计划审查和向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报批及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审查,组织公司负责招标项目招标和评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是工程招标主体,负责招标计划编制申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项目公司负责招标项目招标和评标活动。
第二十八条国际招标和国债项目的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第二十九条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安全季度和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和评价、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公司落实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指导、检查、监督所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统计上报,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项目公司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及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工程安全检查;组织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项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报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质量控制管理。
第五节。
第三十三条工程质量主要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验收、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质量考核和奖惩、达标投产考核工作。
公司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在区域工程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评价;负责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事项及重点阶段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巡视;负责工程达标投产检查验收;负责一般、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认定需由项目公司调查事故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核,工程建设部审核后提请公司分管领导审议,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需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认定。公司分管领导组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总体目标计划确定、管理和考核,指导项目公司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和开展达标投产工作,负责工程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进行工程质量总体目标编制和报批工作;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组织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做好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节。
第三十七条工程工期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总工期、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只要节点计划、工程进度的协调、工程进度的考核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工程项目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查,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监督所属项目按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落实;协调有关设备材料供应、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生产准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总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查、管理和考核,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所在区域工程项目工期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部指导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第三十九条项目公司负责工程里程碑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根据里程碑计划编制一、二级网络计划,负责工程进度计划动态管理,解决参建单位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严格执行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节。
第四十条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初设概算、造价目标、执行概算、设计变更、设备物资及工程招标、建设资金筹集和融资成本控制、工程建设工程审计、竣工决算、造价目标考核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审批所投资项目的执行概算(水电、风电工程的业主预算),确保实现总体造价目标;指导、检查、监督所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协调合同结算中发生的矛盾。
第四十一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工程初步预可研、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造价管理。财务产权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和融资成本控制的管理,审查并批复项目公司的决算报告。审计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过程审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建设期造价控制的归口管理:
(一)负责制定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查工程造价总目标和执行概算;
(三)审批工程投资增加;
(四)审查工程基本预备费和概算外项目的合规性;
(五)审查工程考核奖励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六)负责对项目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的考核;
(七)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工程合同索赔工作;
(八)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项目公司负责执行概算编制和报批工作,组织施工方案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严格执行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工程投资增加及经济、技术等条件变化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的编制和报批。
第八节。
第四十四条工程竣工阶段主要包括专项验收、尾工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总结以及工程后评价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达标投产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协调由国家或省级政府部门对工程(铁路、环保等)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尾工建设;审查工程结算总投资。
第四十五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后评价工作;财务产权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并批复项目公司的竣工决算报告;审计部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督促项目公司按时完成机组性能实验、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和工作总结;组织达标投产检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及有关审计工作;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工程的评优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后评价工作。
第四十七条项目公司负责根据各类项目的竣工验收规程,组织启动、试运和投产验收;组织生产准备工作和进行人员培训;落实达标投产各项要求,确保工程按照公司达标投产的要求按期实现达标投产;按期完成工程尾工工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并配合相应的审计工作;对项目建设进行总结并报送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公司负责项目总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下达,并负责考核工作。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项目公司实行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授权工程建设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拨款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
2 .严格监督各项基建资金的合理使用,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算账、报账的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 .严格履行会计手续,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 .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安全。
5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月报、季报,年终决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6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对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二、严格现金的管理
1 .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银行核准的库存现金金额储存、支取、保管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超过现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任何人不准因私借用基建财务现金,外出出差人员需到财务部支取备用金。极特殊情况需借用财务室现金时要经处长签字后支取,并在三日内报账。
3 .超过支票起点的经济往来,必须使用支票。
三、加强支票的管理
1 .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写清日期、
用途、预算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填好签发日期和用途,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印章要分开存放,设专人保管。
2 .工程合同范围内伍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处长审批支付,超过伍万元的开支由主管院长批签。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开支,壹万元以下的由处长审批,超过壹万元的由主管院长审批。需要经市财政局审批的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
3 .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 .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四、规范工程款的支付
1 .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证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包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 .工程款审批程序
( 1 )由乙方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 2 )国拨项目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下列人员按程序在市财政局颁发的六联单上依次签字盖章:工程承包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教委、财政局等有关人员。
( 3 )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并告知处长后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 5% 作为保证金。按学院规定从工程结算中扣回水电费。一年后经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乙方保证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
(一) 会计核算期间,以公历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记价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做好项目预算、项目成本控制、竣工决算工作。
(二) 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筹资成本的控制,保证资金的供给,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降低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加强财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期编制基建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四条 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是项目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项目相关部门要认真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
第二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五条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第六条 项目建设要认真做好概预算审核,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监理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标价格。
第三章 项目建设成本核算及控制
第七条 建设成本是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对于强化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防止项目建设超规模,超概算具有重要作用。它是指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投资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一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
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具体内容为: 1 各种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 设备附着物支出。
3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4 拆除、整理支出。对工作现场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
场地平整支出,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程支出。
(二)公司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作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只能作为往来款处理。
(三)根据施工企业按进度提供的发票或经有权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单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二 设备投资核算
(一)设备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不移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购入时,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使用,都直接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三)需要安装的设备购入后,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安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1 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
2 安装所需的图纸已经具备。
3 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验收完毕,吊装就位并安装。
(四) 对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预算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设备,出库安装时,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五) 需要安装设备的基础、支柱等所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不能作为设备投资支出。
三 待摊投资核算
待摊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内容为: 1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具体内容为:工资及津贴、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印花税及其他管理费用。
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包括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等。
3 勘察设计费。包括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在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必须要进行试验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
5 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按规定计入建设成本的费用支出。
6 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在项目基建活动中签定有关合同经法定公证部门公证的费用,以及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请工程监理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费用。
7 贷款项目评估费。项目贷款由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8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委托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资金,财务以及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所发生的费用。
11 耕地占用税。指建设地点占用了耕地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12 借款利息。向银行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和临时周转借款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建设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13 固定资产折旧费
14 其他待摊投资支出。
四 其他投资核算
其他投资是指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具体内容为:
1 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费用。
2 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包括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购买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
3 递延资产: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不能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递廷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生产经营性项目发生的非常性损失。
五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
(一) 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资及津贴、招待费、差旅费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和补贴费用管理制度》执行,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上级部门及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将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在规定的范围。
(二) 印花税、固定资产折旧费等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 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合同公证及质监费、贷款项目平估费、中介机构审计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严格按合同标准执行。
(五) 因特殊情况出现超概算或者因设计变更确需增加工程成本的,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论证,做出预算,通过有权审计的部门审核,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第四章 项目基建资金核算
第八条 项目基建资金包括国债资金(含国情补助资金,国情转贷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等资金。
第九条 国债专项资金是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 设置国债资金专户,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单独反映。
(二) 严格国债专项资金拨付手续,按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申请拨付。
(三) 严格国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计划外项目或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四) 配套资金(含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不得低于国债专项资金到位规定的比例。
(五) 国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1 土建工程项目使用国债专项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公开招投标中标且签定正规合同的施工单位。
(2) 必须提供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土建部门、审计部门,常务付指挥长、财务部门、项目法人签字后方可付款或者是由财政部门(含财政授权的评审机构)审核的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才能使用资金。
(3) 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2 设备采购使用国债专项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公开招投标中标且签定正规合同的供货单位。
(2) 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3) 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条 银行贷款资金的棱算。
(一) 银行贷款资金是为了项目建设向备商业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资金。
(二) 严格项目贷款方案论证,降低筹资成本。
(三) 项目贷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四) 严格区分建设期贷款利息和生产运行后的贷款利息,只有建设期的贷款利息才能计八建设成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建设成本。
(五) 严格执行银行贷款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具体
比较国债专项资金审批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 企业自筹资金的核算
(一) 企业自筹资金是企业为了项目建设,与国债资金、银行贷款资金配套而筹集的资金。
(二)企业自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参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组成。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决算应严格按照验收,决算.审核、审价四个程序实施,编制决算书前,要组织项目管理、决算、审核、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实地验收,认真复核工程的质量和数量,复核决算定额适用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工程经验收、决算,审核后,须送中介机构审价,审价确认后编制决算书。
第十五条 根据决算书等财务帐目编制财务决算审批表及财务决算报表
第十六条 决算办理完成后,将决算表、帐簿、凭证、报表及时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 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月14日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质量,合理控制基建投资和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5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司总裁办公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基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财务、审计、法务、党委纪检等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第三条 公司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分为法定招标和公司招标。法定招标的标准按《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2001年第89号令)执行,公司招标的标准按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办公室组织的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对于其中的法定招标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二、基建工程招标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1.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总裁办公会领导下,由公司主管基建副总裁、财务总监及总裁办公会指定个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颁布公司各项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和规模;制定招标工作的管理规定;决定公司招标个案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基建工程招标工作小组
1. 基建工程招标工作小组由基建办公室主管领导、造价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以及根据需要,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财务、审计、法务,以及公司其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审和投标考查、主持标书答疑和开标会,组织评标,主持合同谈判和质询,确保招投标工程顺利、规范进行。
三、招标工作程序
第七条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招标书文本应从基建办公室范本库中提取相应范本,其中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标准、设计图等)由项目部或基建办公室专业工程师编制。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内容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整理,最终文稿须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 编制标底:
标底由基建办公室造价人员或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后,密封至当众开标时止,开标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如不具备编制标底的条件,或不需要编制标底的,可进行无标底招标,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无标底招标相应的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审查程序见附表《公司项目招标评审表》
第九条 投标单位选择:
1. 报名:基建办公室应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招标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一般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具备的各种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银行资信证明、相关体系认证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2. 资格预审:招标工作小组应认真审查资格预审材料,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候选单位。
3. 投标单位考察:对候选单位一般应进行考察,考察活动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考察后应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应包括报名单位资格预审材料一览表、未进入候选单位情况说明、对候选单位的考察情况、对被考察单位的排序和投标邀请单位的建议等。
4.投标邀请单位的确定:招标工作小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向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提出招标申请,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招标活动,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法定招标中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简称“北京市标办”)对邀请对象数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审查程序见附表《公司资格预审评审表》。
第十条 发标:
招标工作小组在发标时一般应召开发标会,向审查合格单位出售标书,组织施工现场勘察与答疑。
第十一条 答疑:
发售标书后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有疑问的,应由投标方将疑问用书面提出,招标工作小组进行汇总后向所有投标者书面回复。如有必要可在适当时机组织答疑会,对所有问题进行解答和明确,并在会后将所有问题的书面回答发放给所有投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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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六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完成学校基建任务,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1.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基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
3.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6.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4.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1.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
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鉴证手续;
3.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八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进展情况。
对照项目批复内容,分析截止到8月底,项目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等内容完成情况,未完成内容单独列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四制”执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
2.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有关文件材料和档案是否齐全和规范)。
(三)项目资金情况。
1.截止到*月底,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资金管理情况。
三、项目成效及形成生产能力分析。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五、有关建议。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九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寒、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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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hb公司遵循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统一制度和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统一制度:统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数据库。
(二)分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实施'。'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hb公司分级管理;两级实施'即产品经销公司和hb公司分别实施。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作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管理、审查工作;设立的预算岗位作为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岗,负责公司权限下工程项目造价的审定及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初审工作。(对于限上/限下工程项目的规定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
(一)转发国家、地方、集团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订和修订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审核工作;
(一)负责限下工程项目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结算审查,限上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的初审工作。
(二)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及工程变更内容。
(三)负责限下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采集、筛选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审批乙方自购材料价格。
(五)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反映定额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六)认真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工程造价人员专业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工作。
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包括:。
(一)编制施工图预算;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招标标底或最高限价;
(四)编制投标报价;
(五)约定工程合同价;
(六)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
第七条计价依据包括:。
(一)定额依据。
1、工程概算定额;
2、工程预算定额;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4、工程消耗量定额;
5、配套价目表及参考费率。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
1、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
3、设计变更;
4、现场签证单;
5、竣工资料;
6、合同约定。
(三)其它计价依据。
1、设备、材料价格;
2、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施工组织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价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遵守投资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结算,防止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现象。
第九条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由设计单位编制。投资估算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和投资控制的依据。工程投资达到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限上工程标准,其投资估算审查由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公司或集团公司规划部组织专家会审,造价管理部门参与审查;限下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审,并参与审查。
第十条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一个项目若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时,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取费标准等,并汇编总概算。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是投资计划的最高限额,工程概算投资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突破,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得超过10%。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hb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预决算部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限下工程设计概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
施工图预算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是考核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水平、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基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确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以内,超出工程概算应修改施工图设计或报审调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进行审定;限下工程预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定。
第十二条依法招标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者最高限价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内,合同应当对下列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事项做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
(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施工中。
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一)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给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编制要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计价依据(或工程预算书)、甲乙双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等明细表,应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内容。
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固定费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取费费率,暂估合同总价方式。
工程签证是甲乙双方实现索赔的唯一依据,必须量价清、责任明。工程签证必须先经造价管理人员测算并签署意见后,经甲乙双方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签章、甲方主管领导审查签章后生效(与设计有关的还需经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签章)。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甲方代表、工程造价人员对工程签证要逐一审核,对不合理的应予以废除。
由承包方根据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原则自行编制工程结算。限上工程项目先由综合办公室初审,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限下工程项目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财务部复审。
竣工决算由财务部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将限上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报表(附决算资料)上报产品经销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工程竣工决算是否控制在投资计划的额度内、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项范围。
第十九条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审核人或负责人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第二十条推行限额设计制度。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要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额设计。对设计单位优化施工图设计而降低工程投资的,在以后的设计招标中作为优先选用的条件。对因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工程投资超标的,相应扣减设计费,并由委托单位记录备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资估算10%的,要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设计单位设计费5%。
(三)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凡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投资超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要扣减设计费。
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或施工图预算2%-3%(含3%)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3%;超过3%-5%(含5%)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5%;超过5%-10%(含10%)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10%;超过10%以上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20%。
第二十一条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要从保证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及hb公司的整体利益及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造价管理或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导致工程投资超过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对其项目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公司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建议调离原岗位、取消资格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没有如实反映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的;
(三)泄露标底,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无证、伪造资质证、出卖转让图章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拒绝、妨碍和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检查、审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综合办公室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包括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及时性,上报施工图预算、结算、决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计划工作进度。所属企业于季末20日前上报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综合办公室25前上报公司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项预算一项,完成一项结算一项。
第二十七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综合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1999—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xx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第三条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第四条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书。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三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四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发包单位安全监督人:发包单位项目部门负责人: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单位。
1.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是否齐备,符合要求。
近三年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良好。
2.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
3.监督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大型和特殊施工机械、仪器设备的定期审检合格证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例会,安全、文明生产及特殊专项大检查,对施工承包队伍安全和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有权按规程进行调查。
7.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承包,应按照《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8.落实合同中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
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9.负责统计及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因施工承包单位造成的人员或设备事故。
10.对进入基建施工场地进行小范围、短时间施工的小型施工队伍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对进行大范围、长期施工的大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以上进行安全教育和解说。
二、施工承包单位。
1.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执行工业园区zz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规定》等规章制度。
2.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网络,(凡超过30人者,设置专责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置兼职安全员)。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相关制度、规定。
4.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劳动部门核发的作业证件。
大型施工机械或特殊电气用具、仪器、仪表等必须具有有关检测部门审检的合格证。
并接受发包单位安检人员检查。
由于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施工单位负责。
5.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安全规程和安全急救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6.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准违章冒险施工和作业。
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正确地使用。
7.施工承包单位禁止将工程转包。
如发现转包,将停止施工资格;如因工程的需要进行转包或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同意和批准。
并同时确认分包单位的各项资质,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等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8.对施工项目或施工中的重大作业等,施工承包单位都应编制作业指导书,落实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生产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9.要搞好整个施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积极开展好日常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及时组织各项综合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10.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正常生产区域,碰动运行中的开关、按钮、仪表、阀门等设备。
如需进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运行设备安全。
1
1.施工单位必须统一提供施工人员1吋免冠照片2张,到厂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施工区域出入证(胸卡)。
(同时收取每张出入证工本费5元;押金15元)。
12.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胸卡)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场地。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带和妥善保管,以便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人员检查。
无证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进行工作。
13.出入证(胸卡)不得丢失,或随意转借他人,丢失者必须及时补办;发现随意转借他人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14.对本身具有胸卡的施工单位,经厂安全保卫部门确认、批准后,可使用原施工单位胸卡,但必须预留胸卡样张在厂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同时,在进出施工区域和工作工程中正确佩带备查。
15.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搞好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区的防火和保卫工作。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接受发包单位安全监察人员工作检查和违章违纪处罚,并及时整改。
17.在施工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其他异常情况,除迅速积极处理外,应立即向基建工程安质部报告,对需上报上级部门的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三、其他。
1.本安全协议(合同附件)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
也可经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2.安全协议(合同附件)一式四份。
承包单位1份,发包单位3份(安质部1份,工程部1份,计划部1份)。
3.附《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考核规定》。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发包单位安监签名: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表签名: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五
3月14日上午,基建处联合保卫处在图文信息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基建工程施工安全会议暨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书签约仪式。学校基建处全体人员、保卫处、长白街道、杨浦区市容执法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基建处处长魏林主持。基建处针对近期我校建设工程量大面广的情况提出安全施工管理的总体要求,要求施工参建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做到廉政无案件、施工无事故;要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安全管理体系,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在工地上做好文明施工;加强各类安全检查,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国家财产和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保卫处就校园安全稳定要求工地临时进出人员,需及时办理居住证并到保卫处进行备案;现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明火作业要有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证;对登高作业的'工种,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杨浦区市容执法局的同志就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边卫生、噪音以及渣土、建筑材料运输等的证照办理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察提出了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发言,表示一定会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上海市文明工地为抓手,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在“预防”二字上下工夫,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最后,学校基建处和保卫处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
(一)行政后勤处根据科教研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二)行政后勤处根据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轻重缓急,并视专项资金情况编制院基本建设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一)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教科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行政后勤处提出初步设想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工程招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建委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市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从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中选拨施工队伍。
(二)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为依据,共同编制标的。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市建委招标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经市建委批准以议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院长组织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质优低价的原则(按间接费用定额下限取费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从质量、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筛选施工单位。
院基本建设计划基本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述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计划的落实。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基本建设施工计划;
(七)会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八)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
1.工程开工前,行政后勤处应向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报请质量监督,并办理有关手续。
2.工程阶段性验收(如基础核验、主体核验、隐蔽工程)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由行政后勤处与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行政后勤处派驻工地的专业代表与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
行政后勤处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1.行政后勤处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2.行政后勤处严格按施工进度拨款,将施工单位上报的月进度结算和下月施工计划,做为工程进度拨款的依据。
(四)材料和设备管理。
1.行政后勤处应定期将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的质量和价格向监察、审计部门通报,以便上述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动态。
2.基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可以采取与建安工程一并承包的方式,如果采取设备单独采购的方式,则要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严格执行院有关“三重一大”审批权限的规定,购买财产物资的经费支出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由财务基建处负责人签批,一万元至五万元由主管财务院长签批,五万元至十万元由院长签批,十万元以上和涉及“三重一大”项目的经费支出,由院长办公会按有关程序审批后,一律通过院集体采购小组实施,做到统一采购。
1.基建施工图纸由行政后勤处驻工地代表向施工单位发放并做好记录。2.基建施工图纸会审及会签工作,由行政后勤处组织进行。
3.行政后勤处驻工地代表应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4.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应做好备忘录并及时向监察、审计部门通报,必要时组织监察、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签证。
(一)凡签署的工程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合同及设备订货合同,由行政后勤处起草,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共同讨论通过,并报主院校长审批签字后生效,合同文本应交上述各部门和院档案室存档备案。
(二)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编制工程决算书,并将相关的原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
(三)工程决算首先报监理部门和财务处、行政后勤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监察、审计部门进行终审,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决算终审确认无误后,作为本项基建工程财务决算的依据。
(一)基建工程完工后,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初检合格后,报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核验。
(二)基建工程竣工核验后的一周之内,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组织财产管理、监察、审计部门共同进行工程初步验收,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需填入工程验收单,以便行政后勤处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三)初验提出的各项问题整改完成后,由行政后勤处组织参加初验的各单位进行复验。工程复验合格后,行政后勤处将竣工工程移交财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院档案室和财产管理部门各一份。
九、本办法由行政后勤处负责解释。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七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提供的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年月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一、管理层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的规定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整个工程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于年月日由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于年月日获取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年月日获取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年月日获取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公司于年月日签发的《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复同意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为万元、建设投资贷款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万元。年月日编制了《项目经济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设投资总计为万元。
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于年月日对工程所含工程范围的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小组成员判定,“”。项目建成后新增加工量为;电气设备总容量为;生产、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排水。
工程主要服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审价单位:
四、工程投入资金的审核情况。
根据我们的审核,截止年月日,工程投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工程投资完成审核情况。
截止年月日,工程累计完成总投资为元,其中:(一)按支出内容分类的明细构成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元设备投资元待摊投资元其他投资元(二)按交付使用资产分类的明细构成如下:
房屋建筑物元需安装的设备元无形资产元六、项目支出概况。
(一)经审核,工程支出总计为元,其中:经审价单位审价的工程支出元,占工程支出的%。
(二)经审核,工程设备支出元,其中:经审价单位审价的设备安装费支出元,占设备支出的%;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的设备支出元,占设备支出的%。
(三)经审核,工程待摊投资元,均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有白条入帐的情况应披露)。
(四)经审核,工程土地使用权投资元,系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
七、项目执行情况。
八、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根据工程审价单、购货合同及实际付款情况来确定实际工程造价及往来情况,截止日工程总投资元,已付工程款元,尚欠工程款元。
欠款单位明细如下: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xxxxx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xx中国注册会计师。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十八
3月14日上午,基建处联合保卫处在图文信息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20xx年基建工程施工安全会议暨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治安防范。
责任书。
签约仪式。学校基建处全体人员、保卫处、长白街道、杨浦区市容执法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基建处处长魏林主持。基建处针对近期我校建设工程量大面广的情况提出安全施工管理的总体要求,要求施工参建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做到廉政无案件、施工无事故;要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安全管理体系,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在工地上做好文明施工;加强各类安全检查,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国家财产和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保卫处就校园安全稳定要求工地临时进出人员,需及时办理居住证并到保卫处进行备案;现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明火作业要有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证;对登高作业的工种,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杨浦区市容执法局的同志就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边卫生、噪音以及渣土、建筑材料运输等的证照办理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察提出了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发言,表示一定会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的。
规章制度。
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上海市文明工地为抓手,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在“预防”二字上下工夫,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最后,学校基建处和保卫处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