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范文(16篇)
一个好的方案应当具备可控性和变通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变化。方案的沟通和宣传是成功实施的关键,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效传达。【第三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这些范例涵盖了不同领域和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项目管理、营销策划、团队合作等。通过学习这些范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的方案如何制定和实施,以及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这些范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和灵感,并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自己的方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你会从中受益匪浅。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精准实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工作目标。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70套。力争7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7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的100%;确保年底前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70套的年度目标任务。
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补助,通过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建设,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棚户区改造要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要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和公租房项目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一)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研究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项目,建立棚改新开工项目库。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协调,按月报送进展,定期排序通报,开展第三方现场核实评估,力争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任务的100%。
(二)加快棚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已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防止项目开工后出现停工怠工情况。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棚改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按项目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棚改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快续建项目竣工交付。棚改安置房原则上开工三年内要达到竣工使用条件,坚决防止拖延工期,造成居民难以及时回迁安置。继续按合理工期三年进行安排调度,建立应竣工项目库,实行销号管理。
(四)提高工程建设品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提高工程建设品质,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各单位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实施重点监管,组织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切实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五)做好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我县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xx年市政府对我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民生工程考核、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结果的依据,并作为评定20xx年我县棚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的重要指标。
(一)压实工作责任。立足早计划、早安排、早见效,将20xx年棚改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层层明确和压实责任。抓紧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和施工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__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__)948号)、区发改局《关于开展岳麓区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通知》(岳发改发(20__)12号)通知要求,现将做好今年全区教育系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20__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二、活动内容。
1、开一次会。各中小学校利用周会升旗时间,举行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召开一次针对教职工的专题学习工作会和针对学生的主题班会,组织广大职工师生学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2、上一堂课。各中小学校要上好一堂节能低碳主题课,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使学生了解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正确树立低碳生活理念。
3、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倡导教职工在低碳日当天不开车,绿色出行,尽量不开空调或将温度设置为26度。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次集中或分散的节能低碳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分类回收废旧用品等,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
4、开展一次征文撰写和点评活动。各中小学校结合语文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作文撰写和点评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节能低碳重要意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低碳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广播、宣传栏及学校微信、微博平台、手机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
3、请各学校于6月23日前,将学校活动以新闻形式发布在岳麓教育新闻网,并将新闻稿件发送至邮箱。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七里河区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加快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结合骆驼巷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骆驼巷社区简介。
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东起硷沟沿排洪沟,西至建工中街铁路过道,南临白洋沟,北接兰新铁路。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662户,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流动人口853人,其中少数民族652人。几百年来,回族同胞靠骆驼和骡子促进着东西方之间文化和商业的交流,骆驼巷,正是回族同胞在兰州最初的休息、贸易聚集地。近代以来,回族同胞在这里逐渐扎根繁衍,形成了以骆驼巷为中心的小西湖回民聚居区,并发展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和文化特色。如今的骆驼巷,退却了曾经的繁华和喧嚣,低矮的民居让人感到亲切,散发着浓浓的温馨气质,并保存着自己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
二、优势分析。
1、核心地位。骆驼巷作为兰州回民最早的交易区和聚居地,是小西湖回民生活的发源地和中心,文化内涵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2、文化特色。骆驼巷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良好地保存了回族的建筑特色和生活习俗。亲切的二层小楼十分符合回族同胞的居住习惯,风格突出,便于房屋改造开发。当地居民之间和睦友善,待人热情,生活节奏舒缓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展趋势。全国许多省会城市都有著名的小吃街或者特色饮食街,比如西安的回民街、成都的锦里、重庆的瓷器口等等。七里河区乃至兰州市缺少一条以特色饮食为主,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特色街区。回族的饮食和生活是兰州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回族特色饮食空间巨大。
4、建筑特点。骆驼巷街区宽度和长度相对合理,具有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点,便于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便于留住游客。
三、基本思路。
展示长廊、一个民俗风情商业中心、一个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一个民族文化活动广场)来完善和建全社会服务体系,逐渐将骆驼巷打造成?安居乐业示范街区?和?民族团结示范街区?。
四、实现目标。
通过对于骆驼巷地理位置、建设特色和优劣势的分析,整个升级改造项目可以?安居乐业?作为主题和目标,以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和旅游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收入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特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创业问题,使辖区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深入挖掘骆驼巷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街区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骆驼巷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成为七里河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推动点,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质,使骆驼巷逐渐成为兰州旅游文化的一张名片。
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131650平方米,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份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8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2012年7月份至2013年5月底)示范性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阶段。
(一)、示范性建设(2012年7月初—2012年9月中旬)。
1、2012年7月初实施主入口牌坊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拓宽主入口左侧3-5米,将原有商铺前的水泥台拆除,做好牌坊的地基基础,为立建牌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于2012年7月中旬完成主入口牌坊的立建工作。
2、2012年7月初,在进行主入口牌坊建设的同时,对主入口内拟建的?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进行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骆驼巷主入口左侧,全长500米、高2.5米,总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墙体基础的清理、墙体加固、加宽、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进行基础处理、加装展示窗、砖雕部位托架的固定、墙体照明、防雨、防老化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所有施工建设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中旬结束。
(二)、?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2012年7月初—2012年10月中旬)。
夕阳红清真餐厅位于骆驼巷居民区内的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骆驼巷社区原社区办公楼的一楼,总建设面积50平方米。清真餐厅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将一楼房间改造成环境卫生达标的操作间、就餐间、清真餐厅外部、内部装修、上下水设施改造、天然气改造、烟道改造以及添加就餐用的桌、椅、后堂设施、后堂不锈钢操作台、大功率抽油烟机、消毒杀菌柜等。
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配送餐和家政助老等服务,选聘专职助老员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精神慰籍和文化娱乐服务。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的建立,将骆驼巷社区服务大众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到实处,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
(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3年5月底)。
1、基础设施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2年12月底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根据先基础后空间的原则,根据整体景观对环境、氛围的要求,在实施路面改造施工的同时,对街巷内所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亮化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建设。
2、美化亮化工程(2012年8月初—2012年12月底)在遵循彰显文化底蕴、体现民族特色、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原则下对沿街建筑物及街道视线可及侧立面的墙面、外窗、阳台、屋顶、附属设施等进行统一色调、统一风格的粉饰;对与整体氛围不协调的非永久性建筑及棚、伞式搭建物进行拆除,使整个街区在外观上基本达到统一、和谐、一体的要求,整体美化工程于2013年5月底结束。
3、历史传承展示区(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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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强化节能减排工作,提升资源利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节约型单位为目标,通过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等措施,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的节约等重点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完成2012年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全面和谐发展。
2012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水、电、油等各项能耗指标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5%;
(三)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显著增强,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四)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
(一)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1、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清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室内无人不开空调,倡导每天早关半小时。
2、抓好照明节电。由专人负责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每季度要根据白天长短的变化更换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
3、抓好办公及其他办公设备节电。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能。下班时,不仅要关闭办公设备,还要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从2010年起,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严禁在办公室使用与办公无关的`、非生产性电气设备(电炉、微波炉、电饭锅等)。
4、完善分项计量,准确统计办公楼、宿舍、客户用电量,制定用电标准,加强监控、合理调配、定量控制,及时排查、纠正异常耗电现象。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1、加强水管网和供水设备检查、维护和整治,办公室要每星期定期巡视、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和设备,严禁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确保水管网和供水设备完好。
2、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放大水,尽量缩短时间,用后随手关闭阀门。尽量不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
3、办公室配合经营科加强对客户用水的管理,每月定期核查用水人数,切实按实际人数收取水费。
4、在日常打扫卫生、车辆冲洗和养护绿化时尽量减少用水量;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合理安排浇灌时间,既满足绿地用水,又要达到节水目的。
5、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三)进一步推进汽车节能减排。
1、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提前一天要车、联合用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车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初分配的车辆运行里程,合理安排全年用车计划,一般不超标运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执行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耗油量不能超过规定标准,用车情况每月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节油节能培训和节油竞赛活动,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公务用车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单车核算。专人负责车辆加油及加油卡的管理工作。
3、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燃料的“滴、漏”现象,降低车辆油耗和修理费用。
(四)倡导节约办公,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1、严格办公设备采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大力推行办公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办公设备购置要从严控制,能够内部调剂使用的不得新购。需要更新的办公设备,必须按要求报请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2、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大力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类型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签字笔、纸巾、水杯等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量,提倡使用耐用、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用完后,可重新灌装,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3、充分使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双面用纸,必须使用纸质的文件、材料一律双面印刷;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打印草稿使用单页废弃纸张;有效控制打印文件及印刷品数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4、充分发挥内部专网通话免费的优势,降低通讯费用。
(五)加大节能产品采购力度。
1、严格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
2、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通过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
3、加强高耗能设施的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门窗等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xxx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
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周活动。每年6月、9月第一个星期开展能源资源紧缺体验活动,每年6月第二周为“资源节约宣传周”。
培养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习惯。在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旁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能源、资源氛围,提示职工时刻不忘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干部职工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塑料购物袋等用品。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出行,减少私车使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从节约一滴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做起,培养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习惯。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审批权限。要在上年度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对于单位基础建设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建设质量;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不分资金来源,一律由本单位采购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新增办公设备,由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领导班子例会研究,由采购小组实施采购。对办公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办理。
2、继续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杜绝无计划开支,大力压缩车辆、水电等公用经费支出,努力实现全年的节支目标,确保职工工资按时全额发放和单位可持续发展。
3、建立统计公示制度,推行水、电、油等能源消耗量化管理,定期公布单位水电费支出、各部门电话费支出和公务车辆油耗费用支出情况,定期通报资源节约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4、建立巡查制度,每天下班后,由值班人员到各楼层巡视关灯、关空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品月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购置节能产品。
6、建立资源消耗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向主要领导报送能耗数据和用能设备变更情况,做好能源资源消耗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提出调控措施。
(四)注重管理,强化监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行为,合理、有效利用能源。同时,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五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乡村。
(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二)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30户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二)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均2万元;修缮加固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
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落实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二)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
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区级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
(三)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要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并留有农民富裕后可以扩建的空间。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户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乡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工地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8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一)排查摸底阶段。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x年6月20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x年8月15日前)。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x年8月30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以分管村镇建设负责人为具体牵头人,建设办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没有建设办的村委会,要抽调专人经办此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三)密切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推动我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堵塞漏洞、畅通渠道”和“节能降耗、开源节流”两大管理要求,确保完成“十一五”gdp能耗下降20%以上目标,根据水矿发(2008)7号文《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提出我矿2008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实现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电、节油、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各项指标为基准,以二级单位为实施主体,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坚持节能与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相结合,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健全促进节能降耗的体制和机制,全面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降低我矿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全员节能降耗意识显著增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全面完成我矿确定的节能目标,能耗下降20%以上,达到同行业能耗标准。
围绕节水、节电、节油、节煤和余热、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健全节能计量管理设施和制度,认真分析现行生产装置运行模式是否达到经济运行状态,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能耗降到最低程度。
矿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洗选科,具体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和考核。
主任:
副主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二级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为我矿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节能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本单位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和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二级单位要从基础工作入手,建立主要能耗产品监测指标,规范与监测指标相关的原始记录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加强对重点能耗岗位和设备的跟踪监测;要完善能源供应统计调查体系,认真执行包括供水、供电等在内的能耗定向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要求定期报送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三)加大力度,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二级单位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和技术,大力调整我矿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我矿生产工艺的优化,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四)建立节能激励机制。矿将建立和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纳入各二级单位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并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五)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二级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七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x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xxxxx地区行署、集团公司xx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xxxxx地区xx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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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八
今年是我镇全面实施乡村旅游发展的`开局之年。根据发展乡村旅游的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地旅游资源,精心制定谋划好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引导乡村旅游合理布局,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围绕“突出山区特色,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思路,以“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主线,牢固树立“特色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大旅游、大发展意识,结合我镇旅游资源丰富、发展乡村旅游市场空间和潜力巨大的特点,以民族文化底蕴、宗教建筑、自然生态和特色种植基地为依托,以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目的,以新农村建设和景区(点)为发展重点,抓好乡村度假型、依托景区型、农业观光型、产业带动型、民俗风情型等乡村旅游业类型,大力发展农家乐和农家旅馆,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特色鲜明、效益可观、环保一流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乡村旅游规划范围为新村点至上庄村,依托新建乡村旅游门楼、红色景点、绿色生态、宗教寺庙等旅游景点,利用乡村农舍、瓜果园、有机农业基地、苗木种植基地、特色养殖基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开展以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乡村闲趣为内容的旅游活动,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交通、农田水利建设、危房改造、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使乡村旅游成为我镇旅游业突出亮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2020年完成特色养殖基地1000亩,有机农业基地1000亩,瓜果园500亩,休闲度假农庄3家,农家乐10家,农家旅馆8家,年接待能力20万人以上,把镇打造成全县乡村旅游示范点。
为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创建办,生态创建办负责人肖建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镇的乡村旅游发展实施工作。
1、发展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新农村村点建设与乡村旅游景点建设相结合,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之一,充分把握机遇,加大力度,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解决乡村旅游资金“瓶颈”。
2、发展乡村旅游与推进现代农业相结合。紧扣镇建设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使发展乡村旅游与镇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相协调,并与全镇的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充分依托我镇生态环境、田园景观、农业生产、宗教文化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发展。坚持以村为单位发展特色农业,块状发展,形成规模,体现特色,集聚发展,实现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有效结合。
3、发展乡村旅游与建设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相结合。我镇以蜂蜜、有机蔬菜、有机草莓、黑山羊为代表的优质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为了使农民手中的农产品转化为商品,有效改变农业粗放型的现状,通过发展多种经营,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产品就地消费份额,实现农产品就地转化升值。
4、发展乡村旅游与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环境是旅游的基础条件,要帮助农民提升环保意识,充分改善和维护好当地的生态人居环境,坚持做到不脱离农民,不脱离乡土,不脱离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帮助农民改善卫生条件和接待条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发展旅游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当地群众的根本利益。
5、发展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保护相结合。着力在提高乡村旅游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对于具备开发潜力的民俗文化,要引导和激发本地农民的认同性与自豪感,重点挖掘和保护原生态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生活特色,以“富、学、乐、美”为最终的发展目的。
6、发展乡村旅游与打造乡村品牌相结合。各村、各景点要根据本地的资源特色,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特”,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要以城镇居民休闲需求为目标,突出农村生活特点,形成乡土文化氛围。
各村要立足本地特色资源,加大旅游建设投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活动,形成以接待服务、农事参与、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为主体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逐步构建乡村旅游网络,促进乡村旅游进入高起点、高效益、快发展的良性轨道,真正发挥乡村旅游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九
“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七里河区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加快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结合骆驼巷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骆驼巷社区简介。
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东起硷沟沿排洪沟,西至建工中街铁路过道,南临白洋沟,北接兰新铁路。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662户,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流动人口853人,其中少数民族652人。几百年来,回族同胞靠骆驼和骡子促进着东西方之间文化和商业的交流,骆驼巷,正是回族同胞在兰州最初的休息、贸易聚集地。近代以来,回族同胞在这里逐渐扎根繁衍,形成了以骆驼巷为中心的小西湖回民聚居区,并发展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和文化特色。如今的骆驼巷,退却了曾经的繁华和喧嚣,低矮的民居让人感到亲切,散发着浓浓的温馨气质,并保存着自己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
二、优势分析。
1、核心地位。骆驼巷作为兰州回民最早的交易区和聚居地,是小西湖回民生活的发源地和中心,文化内涵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2、文化特色。骆驼巷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良好地保存了回族的建筑特色和生活习俗。亲切的二层小楼十分符合回族同胞的居住习惯,风格突出,便于房屋改造开发。当地居民之间和睦友善,待人热情,生活节奏舒缓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展趋势。全国许多省会城市都有著名的小吃街或者特色饮食街,比如西安的回民街、成都的锦里、重庆的瓷器口等等。七里河区乃至兰州市缺少一条以特色饮食为主,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特色街区。回族的饮食和生活是兰州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回族特色饮食空间巨大。
4、建筑特点。骆驼巷街区宽度和长度相对合理,具有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点,便于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便于留住游客。
三、
基本思路。
在全面分析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形势、前景、和街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通过打造“三个特色街区”(即:历史传承展示区、民族传统风情体验区、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来提升和营造民族街区的生活氛围;通过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一个民俗风情商业中心、一个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一个民族文化活动广场)来完善和建全社会服务体系,逐渐将骆驼巷打造成“安居乐业示范街区”和“民族团结示范街区”。
四、实现目标。
通过对于骆驼巷地理位置、建设特色和优劣势的分析,整个升级改造项目可以“安居乐业”作为主题和目标,以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和旅游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收入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特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创业问题,使辖区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深入挖掘骆驼巷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街区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骆驼巷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成为七里河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推动点,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质,使骆驼巷逐渐成为兰州旅游文化的一张名片。
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131650平方米,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份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8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2012年7月份至2013年5月底)示范性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阶段。
(一)、示范性建设(2012年7月初—2012年9月中旬)。
1、2012年7月初实施主入口牌坊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拓宽主入口左侧3-5米,将原有商铺前的水泥台拆除,做好牌坊的地基基础,为立建牌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于2012年7月中旬完成主入口牌坊的立建工作。
2、2012年7月初,在进行主入口牌坊建设的同时,对主入口内拟建的“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进行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骆驼巷主入口左侧,全长500米、高2.5米,总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墙体基础的清理、墙体加固、加宽、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进行基础处理、加装展示窗、砖雕部位托架的固定、墙体照明、防雨、防老化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所有施工建设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中旬结束。
(二)、“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2012年7月初—2012年10月中旬)。
“夕阳红”清真餐厅位于骆驼巷居民区内的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骆驼巷社区原社区办公楼的一楼,总建设面积50平方米。清真餐厅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将一楼房间改造成环境卫生达标的操作间、就餐间、清真餐厅外部、内部装修、上下水设施改造、天然气改造、烟道改造以及添加就餐用的桌、椅、后堂设施、后堂不锈钢操作台、大功率抽油烟机、消毒杀菌柜等。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夕阳红”清真餐厅采取无偿和低偿服务的方式,为空巢老人、五保户老人、孤寡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配送餐和家政助老等服务,选聘专职助老员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精神慰籍和文化娱乐服务。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的建立,将骆驼巷社区服务大众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到实处,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
(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3年5月底)。
1、基础设施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2年12月底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根据先基础后空间的原则,根据整体景观对环境、氛围的要求,在实施路面改造施工的同时,对街巷内所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亮化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建设。
2、美化亮化工程(2012年8月初—2012年12月底)在遵循彰显文化底蕴、体现民族特色、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原则下对沿街建筑物及街道视线可及侧立面的墙面、外窗、阳台、屋顶、附属设施等进行统一色调、统一风格的粉饰;对与整体氛围不协调的非永久性建筑及棚、伞式搭建物进行拆除,使整个街区在外观上基本达到统一、和谐、一体的要求,整体美化工程于2013年5月底结束。3、历史传承展示区(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该区主要通过历史再现的形式将伊斯兰教、回族及骆驼巷的由来、发展历史等知识,利用砖雕、石刻、墙画、喷绘等工艺展现在街巷内的墙体上,使居民和外来群众能更直观、更具体的了解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从而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
4、民族风情体验区(民俗风情商业中心)(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在广泛宣传街区建设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动员规划范围内的住户积极参与“民族风情体验区”的建设,通过资产入股、中介出租、自营等方式,将巷道内沿街住户的第一层房屋按照总体规划进行经营项目上的定位,并统一门窗建筑装饰风格,突出体现回族在门窗装饰上的砖雕、挑沿、漏空、圆顶等民族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后的铺面主要以经营清真餐饮、民族手工和民族饰品为主。使少数民族历史的传承不断得到弘扬和发展。
巷子内的空地上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摆置一些特色雕塑,比如拉面、卖甜醅子等等生活场景,使巷子成为回民饮食文化的展示空间。
对巷道内不临街且交通相对便利的民居,通过外迁出租、自营等方式发展“院落经济”,将现有民居进行改造,尽可能的保留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环境和设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突出体现各少数民族间生活的特色,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展示少数民族同胞居住、生活的场景,为居民和外来群众提供一个感受不同民族生活乐趣和特色的体验空间里面,通过小旅馆、小茶舍、休闲院落等项目向居民和外来群众展示兄弟民族群众围着槐树喝茶聊天的悠闲生活面貌和对生活的热爱。
5、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
通过对社区西面元件厂现有厂房进行外立面美化和设施改造,将现有厂房建设成现代生活气息浓厚的休闲饮食店铺,对元件厂院内的空地进行硬化、亮化、美化,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座椅、健身器材等,使该区成为集休闲饮食、纳凉、休息、聊天为一体的文化广场。
第二阶段(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底)重点工程建设阶段。
(一)、“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2012年9月—2012年12月)。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代表性的建筑,不但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还是穆斯林群体的中心,凡有关穆斯林的宗教生活、经济大事或教育、文化、民事纠纷、婚丧礼仪、欢庆节日等,都离不开清真寺。清真寺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成为伊斯兰文化的象征。穆斯林到清真寺沐浴、礼拜、举行宗教仪式。同时清真寺担负着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宗教常识和学问的使命。每逢主麻日、会礼日,清真寺就成了伊麻目讲经宣教的讲坛。清真寺既是“聚众礼拜”的地方,又是穆斯林排解纠纷、评判曲直的场所为了日常生活的方便,伊斯兰教众逐渐养成了以清真寺为中心,聚合周围村庄、街巷和居民点而形成的散、杂居习惯。
在“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中,为方便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日常生活,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将位于骆驼巷社区老办公楼前50米处的“骆驼巷清真寺”做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纳入整体风貌改造规划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寺院大门进行整体规划和改建、在寺院大门内新建一个具有伊斯兰特色的砖雕影壁墙、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
教学。
物资。
(二)、“少数民族培训中心”(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少数民族培训中心”位于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总建设面积:6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基础设施的改造、粉刷墙体及装修、宣传展板、墙体照明彩光灯、多媒体教研设施、学习课程读本、图书资料,电子阅览室等设施。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培训中心”建成后,将为外来的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就业培训的社会服务。形成民族团结教育培训之家的特色,在社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使更多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通过培训中心学习及了解的知识成功就业和生活。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睦搭建平台。为组织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群众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就业知识和就业指导提供教育阵地,全面提升社区少数民族培训中心阵地建设环境。(三)、“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013年3月中旬—2013年5月)。
“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位于骆驼巷社区西面,元件厂院内,总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文化体育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塑胶露天灯光球场一处,容纳2张兵乓球桌室内场地一处、室外健身器材区域一处。提升社区少数民族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环境。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是集社区教育、宣传、服务于一体的文化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第三阶段(2013年5月—2013年8月)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施工建设结束后,根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提请工程验收,并及时提交项目验收工作所需的项目资料。
六、建设意义。
通过对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促进辖区群众扩大就业、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创业、增加民族自豪感不断拉动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环境、家庭收入、文化品位等方面也将得到大幅提升。项目整体建成后会有力带动当地和七里河区的旅游产业。逐渐成为民族团结、互助互爱、环境改善以及安居乐业的示范街区。
具有异域色彩的建筑风格、独特的民族美食、鲜为人知的民族艺术和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发展史都将成为吸引各地群众纷踏而来的亮点,整个街区也会充分向各族同胞展示少数民族人民团结互助的生活面貌、友善休闲的生活态度,使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共同构筑成一个亲切、温暖、恬静的生活空间的美好!随着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骆驼巷社区将成为少数民族精神风貌和历史演变的活体博物馆。当人们走入其中,不仅能品尝特色美食,购买工艺产品,更能充分感受到一种惬意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感受到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魅力,在体验美食背后文化内涵的同时,促进各民族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深化,不断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局面的形成。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落实棚改项目。要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将棚改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及地块。县(市、区)要对所辖区域内符合国家棚改政策的项目实现全部开工改造。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和商品住房库存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格界定棚改范围。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精神,严格界定改造范围。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合理布局棚改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棚改安置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往年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2017年及以前开工尚未建成的项目要跟踪督办,绝不允许开工有日、竣工无期。严格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八大主体责任,建设精品工程。逐步转变传统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市燃气热力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准确测算改造成本,棚改计划应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做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支持地方政府申请棚改专项债券。对于已使用国开行、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的项目,要按照“谁借贷、谁偿还”的原则,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邢台分行;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五)强化相关政策落实。确保用地供应,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棚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5号)规定,落实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六)开辟环保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到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设备、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两个全覆盖”,实现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或者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状况时,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严格落实《20xx-20xx年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要求;非预警期间,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正常生产,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棚改规范运作,使资金筹集和使用、土地征收、项目手续、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审计部门要依法对棚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各县(市、区)要做好支持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同时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防范问题反复发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批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3月底前)。将县(市、区)的20xx年棚改任务,报市“双服双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4月底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
(三)加速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月底)。加强督导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1月底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率达到100%,完成目标任务。
(四)收尾总结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市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动,牵头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市棚改工作组织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审批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主动作为,齐抓共管,保质保量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注重培训指导。指导县(市、区)谋划棚改项目、积极申请棚改专项债券,及时解读政策文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基层棚改工作指导,通过培训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将国家和省、市最新政策精神及时准确传达到基层。(责任单位: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全过程督查,会同省督导核查员逐项目建立督查档案。坚持经常性督查,每月实地核实项目进度,掌握真实情况。坚持社会监督性督查,每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专项视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暗访督查。不定期直接深入项目实地察看,客观准确掌握进展情况。落实月度通报、季度考核排名制度,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和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压实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出台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四个清单”。(责任单位: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邢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市政府将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一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一、目标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三年实施和完成,2011年全镇危房改造55户,各村的危房改造户数以镇政府分配的指标为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结合本村实际合理规划,逐年实施。
2、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按照“住房危险程度的先建,危险程度轻的后建,确因特别困难无房住户先建,一般进困难户后建”的要求,针对性实施。
3、坚持以危房户自建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房屋主体结构已经破坏而无法居住的拆除危房原址重建,原则上不得新开基建房,重建面积40—60—80平方米/户,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局部破损的实行维修改造。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组织专人
对本村危房户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并按上述原则作年度计划上报。
2、确定对象阶段。4月25日前由各村对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逐户核查,按要求核定改造户名单。
3、组织实施阶段。各村根据镇政府分配的计划,4月30日前完成审批和公示,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建设部门和镇政府组织巡查、监督与指导。11月5日前完成施工。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由建设部门组织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镇常务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任副组长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各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民代表参与。
2、加强配合,搞好服务
由各驻村派专人进行跟踪、督查和协调,确保危房改造工程有序进行。国土部门要简化办证程序和减免办证费用。建设部门要负责提供建房图纸,免费办理建设手续。
3、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核准对象
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报镇政府审核、县级
审批”的程序,准确界定建房对象,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严把建房标准,落实扶持政策
本年度危房改造对象,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建成放心房、满意房。补贴按每户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5、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督办检查
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危房改造资金拨付采取“统一结帐,一次性补贴直达农户,补助资金到户情况在村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做好本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村〔20xx〕38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就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实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实现到20xx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结合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扶贫工作等,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村民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财政适当补助。
2、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村庄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优美乡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协调道路、供水、环卫、改厕等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分期推进。
3、重点突出,厉行节约。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加重村民负担。
4、主体明确,合力推进。县级政府是工作的实施主体,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工程验收等,并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
5、程序规范,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根据各地危房改造实际需求和申报情况,经省相关部门核定,20xx年本区在仰化、来龙、关庙等11个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完成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4类重点对象99户,其他贫困户1户。
(四)加强领导,部门协作。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组织、民政、扶贫、残联、建工、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建立政府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各项政策真正得到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建设资金,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强化指导,确保质量。本区负责编制改造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及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编印设计方案,制定基本技术要求,同时加强施工指导、巡回检查、工匠培训,注重典型示范,宣传落实抗震节能等相关要求。
(六)社会动员,援建帮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编制方案。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时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村、户,并报本区建设、财政部门备案。
(八)资金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省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办法》(苏财社〔20xx〕8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九)补助标准。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划分,20xx年本区危房改造全部为翻建新建户,补助标准为如下:4类重点对象,分贫困程度高、中、低三档进行补助(高23000元、中22000元、低21000元);其他贫困户补助为12000元;另外有圈梁和构造柱抗震加固措施的每项分别补助1500元。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十)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认定;经济贫困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他贫困户,分别由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认定;其他贫困户的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得超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倍。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十一)规范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列入危房改造的危房困难户名单,要在本区建设网站上公开。各乡镇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十二)控制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应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控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设计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引导农户先建60平方米以内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传统风貌。加强地方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农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十三)组织纪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把好事做好。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对照标准,把好审核关,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种“回扣,手续费”必须为零。凡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生违纪或渎职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督与验收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安全。本区会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建设农房的基本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建设部门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通过技术指导、现场巡查和验收把关,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抗震安全。
(十五)完善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xx〕168号)要求,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须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由县级管理部门派专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工作,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力度,力争今年12月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本区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次年1月上旬市建设、财政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省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xxx6〕28号)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发〔xxx6〕8号)精神,为确保我镇xxx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计划任务。
xxx6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81户。
二、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
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重点结合我镇xxx6年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任务,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农村危房类别由原来的“四类三级”简化为“两类三级”,即贫困类别中将属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中的危房户划分为贫困户,其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划分为困难户。危房等级划分为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
按照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兼顾一般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原则,各类农村危房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
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
三、改造时限。
xxx6年3月底启动,6月底前开工率不得低于80%,11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成,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四、改造要求及措施。
(一)危房改造方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多方面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多方式多手段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房自行修缮相结合的办法,多途径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原则上,一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重建或异地新建的危改户,必须拆除原有危房,若不拆除则不给予资金补助),二、三级危房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造。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治、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造、修缮或其他方式,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用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用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二)危房改造要求。
1、各村分解改造任务时,获得贫困户补助标准的农危改户必须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或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对象(具体名单以镇扶贫办和镇民政办的为准)。同时申请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和困难户须按改造时限等要求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不给予危房改造补助,并另行调整危房改造户任务指标。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均不在此次解决范围(违反计生户若处理好计生问题后方可申请实施)。
3、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贫困户一级危房,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要求执行。
4、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5、列为xxx6年整村、整自然寨、整组搬迁的村,原则上不再安排危房改造指标。
(三)工作程序。
1、户主申请。符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以该户户主的身份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户一申请,原则上一户只能享受一次危房改造),填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贫困人口信息卡、计生诚信证明、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及类别等级,并予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镇政府对村民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审查。采取入户调整,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镇建设、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民政部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建设部门主要对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并按年提出分批危房改造计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镇人民政府上报申请补助。
5、组织实施。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黄平贵为组长、武装部长石京坡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村建办、国土所、扶贫办、民政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秋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宜。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并确定1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变化,各村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村内宣传栏、发放政策明白卡,大力宣传改造对象及政府补助标准等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3、明确工作责任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村要明确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落实。镇直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扶贫办、民政办负责认定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配合搞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土所负责解决必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镇政府将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完善工作机制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改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等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和透明管理拨付制度。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完善考核机制。将帮扶村危房改造情况,作为对各县(市)、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住建局和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驻村工作组组织考核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推进我镇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根据《20xx年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监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而又稳妥的推进改厕工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防止盲目下指标、定任务;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全镇“标兵村”?“示范村”?“达标村”三类村厕所改造,整体提升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水平;坚持好字当头,把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小厕所、大民生”的带动作用,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xx年,全镇计划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422户。
总结20xx年改厕工作实际经验,在2019年改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气候等综合因素情况,20xx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模式拟采用堆肥式浅埋旱厕并添加菌剂和介质。
重点推进近郊区、水源地保护区、污染较严重流域以及民俗旅游村改厕。侧重抓好贫困户的农村改厕工作。搞好拆迁撤并类村庄普查,实施精准识别,对这类村庄暂不落实改厕任务。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区住建部门已安排和建设完毕的农户可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在乡村居住的非农户和户籍不在当地的农户,不列入改厕对象。以村为单位尽可能地集中分配改厕指标,力争到年底使我镇实现整村推进的村庄数量有一个大幅度提升。各村要统一建设模式和标准,坚持改造一个村,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成功一个村,树立一批农村卫生厕所示范村。
改厕工作中要做到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确保目标可实现、建成能使用、后续有人管,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前期工作及施工管理。
1.履行好农户改厕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农户提出农村厕所改造申请,改厕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厕所改造前、改造后、旧厕所拆除的照片。农户申请要提供本人及其家庭在此长期居住的有关情况、自愿并配合改造厕所,改造后负责厕所的运营维护、使用管理、厕污清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
2.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改厕产品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把好质量、安全监督第一关。发挥村级组织议事决策作用,切实把握产品选用、施工监督、住户自管、后期运行等重要环节,做到农民满意。按照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改厕相关的公开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镇政府负责项目进度跟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化解项目实施工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给予具体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提交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及时汇总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督促项目实施。
3.坚持建新拆旧,一户一厕。凡是新改造的厕所,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要及时拆除陈旧厕所。新建房屋带水厕的和已进行过水厕改造的农户不允许再申请旱厕改造。把厕所建新拆旧的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镇政府负责新改造厕所验收后,陈旧厕所拆除工作,确保项目验收后,陈旧厕所拆除率达到100%。
4.按时保质完成改厕任务。各任务村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有效施工期,采取分散施工、错峰作业等方式,加快工程进度,积极做好方案设计,科学制定施工进度,及时启动现场施工,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厕所改造任务。改造过程中,要加强改厕企业及产品的调度,确保产品充足,防止出现断货影响改厕进度。施工进度要求是:20xx年7月1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前全面竣工,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验收,12月25日前完成建档立卡和改厕户数统计汇总,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改厕工作总结。
5.建立开工后月调度制度。镇农业办从进入施工期起,对农村改厕进度实行月调度,每月通报一次改造进度。各村要责成专人,将本村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附件2格式及要求按时报送,调度表报送情况将列入各地改厕工作重要考评指标。
(三)工程竣工验收。
1.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完成后,镇政府会同所在村要做好厕所改造的全面验收,做到不漏一户,填写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检查验收表,对改厕进行综合评价。镇政府验收后,书面或口头提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抽查部分村、户,做到覆盖所有乡镇,对乡镇政府验收结果进行复检,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各留存一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纸制档案,区农业农村局留存电子档案。档案包括农户提出农村厕所改造申请,改厕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厕所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旧厕所拆除的照片,以及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等。
(四)运行管护。
要把改厕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治理厕所粪污,确保改造后的厕所能够正常使用。要长远谋划、统筹安排,做到建设管理有制度、改造实施有标准、日常运行有队伍、建设管护有经费、工作落实有督查。可探索农户分散处理、乡村集中收集储运、镇级统筹运行管理及市场化运营等多种维护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谁建设、谁监管、谁维护”的运行模式,鼓励支持改厕企业建立“厕所管护服务站”,配齐维修工具和厕具零配件,鼓励农户出工出资出劳参与管护,就地支持培养一批农村万能工,公开服务标准、服务和服务电话,调动企业和农民群众投身农村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投身到改厕后续运维工作,进而拓展工作范围,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建立适当收费机制,形成财政支持、村级补贴、农户付费、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要引导组织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畜禽粪污治理企业、大型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服务。引导旱厕改造的用户添加微生物降解菌剂,如厕后及时添加发酵垫料,确保“人粪”不见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户用改厕工作,对改厕工作实施效果负责,负责日常施工管理。村民委员会要配合企业做好工作方案编制、改厕基础信息登记、施工条件落实等工作,并组织动员村民出工出劳配合施工。
(二)积极筹措配资金,满足改造需要。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要多渠道筹措改厕资金,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适量出资,降低改厕成本,满足改厕需要。要积极支持改厕企业发展,协调金融部门,为改厕企业提供贷款,增强改厕企业经济实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旨在改变农民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这是一个逐步转变和养成的过程。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县城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的宣传教育。
(四)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依据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各地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批评,严重的要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各村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反映,要切实发挥综合组织、协调推动作用,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农村改厕工作的强大合力。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篇十六
(一)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收支总平衡。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省20xx年以前已经列入计划的未建成棚改项目633个约41万户全部完成。其中,20xx年建成8万户;20xx年建成12万户;20xx年建成21万户。20xx年底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新增棚改需求约20万户全部开工。其中,20xx年2.53万户、20xx—20xx年17.75万户,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申报工作。
(一)优化规划布局。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研究确定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要贯彻节能、节地、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套型面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各地要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全面摸清棚改地块现状和居民意愿,编制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详细测算拆建比、拆迁补偿、过渡期安置、配套基础设施、经济平衡等多本账,深入分析拆迁居民年龄结构、教育水平和从业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时序和相邻区域配套地块。(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把棚户区改造任务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提前做好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坚持“净地”出让,确保及时供地。探索建立棚改地块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的有效机制,以及棚改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封闭运行的有效机制,在缴纳国家法定计提基金等费用后抵扣征收成本,专项用于棚改项目建设,确保实现棚改项目收益平衡,提高项目的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快改造进度。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未建成的棚改项目要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要求,能快则快,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尽快解决“半拉子”工程,争取早日竣工安置。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未建成棚改项目信息数据的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信息系统数据实行实时调度,按月通报。(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开展新增棚改需求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做好20xx—20xx年棚改新增需求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可行性研究、审批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充分运用市场手段,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灵活实施。以县为单位,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对符合棚改要求的按项目逐户建档立卡进行系统管理,进一步摸清棚改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等。要严把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不得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申报中央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坚持市场化运作。各地要坚持棚改地块平衡、区域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整体统筹,扎实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充分利用腾空土地等各类资源,通过“肥瘦搭配”、跨片区组合等方式实现盈亏平衡,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原则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要进一步优化棚改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六)确保改造品质。各地在推进棚改过程中,不能为了实现资金平衡而擅自提高规划容积率,影响居住品质。各地要严格遵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注重城市建筑风貌审查,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在各地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内,支持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各地要严格棚改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资金跟踪调度,对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融资、债券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严格资金审核支付程序,确保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规范实施城镇危旧房改造。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细化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货币化安置尽可能调整为实物安置,减少资金的一次性投入;实物安置的尽力“瘦身”,严格棚改实施范围和标准,将不相关或者关联度不大的一些城市基础设施等配套剔除,有效降低棚改项目不合理投入,减少建安投资费用。对主体结构完好的,可结合当地实际拆改结合,防止大拆大建。各地要严格按照城镇危旧房改造的内容,配建厨房、卫生间等功能性用房,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加固、房屋外墙进行修缮、内部老旧管线进行更新改造等。(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九)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地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要强化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积极推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推广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发挥棚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工作,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安置补偿,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分配补偿到位。要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部门作为棚改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加强协调指导,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棚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资金、各类基金支持项目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棚改项目的土地供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限期进行整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棚改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红、黄、蓝预警,严格落实“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要求,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推进棚改项目,对任务较重、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全覆盖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对棚改项目涉及的拆迁群众开展摸排走访,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特殊困难群众给予特别支持,“一户一策”制定解决办法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各地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有效处置,坚决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