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总结是对我们过去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写总结时,要注意适当的积极评价和激励,鼓励自己和他人不断进步。通过阅读以下范文,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总结的写作要点和亮点。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一
市农牧业局:
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在市农牧业局的精心指导和沿滩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和各乡镇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推进。现将这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
全区在今年6月开始进入实质性的准备阶段,印发了沿滩区《沿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自沿府办发22号),区农牧林业局参考市农牧业局也分别出台了两份文件,一份是规范换证工作的程序(自沿农牧林201194号)一份是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自沿农牧林201193号)。区政府里也专门出台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
在9月2日召开了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换证。
工作的启动会,沿滩区的这项工作就全面启动。13个乡镇紧接着分别召开了启动会和对村、组干部的培训会。各村、各组正式进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状态。
全区13个乡镇160个村1689个组85025个户纳入这次换证工作的范围,已经启动13个乡镇157个村1614个组81412户。有3个村75个组3613个户暂缓启动,主要原因是正在国家占地拆迁,主要分布在王井3个村32个组、沿滩7个组、永安12个组、仙市12个、九洪10个组卫坪2个组。暂村没启动的75个组,在国家征地完成后,组内还有承包地的农户如果要求进行确权登记,以后再安排。
已经启动的1614个组完成了核心阶段的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包括成立组的工作队,制定组的实施方案,召开户长大会,填写清理核实登记表,公示,签订合同。在11月底进入安装土地确权数据录入软件,录入数据,申报审核,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阶段。并出台了《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关于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中需注意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沿农牧林[2011]161号文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发证前的工作进行安排,还在2012月9日乡镇农业中心会议上进行强调。
当前各乡镇正在抓紧录入数据,在能填入土地等级和基本农田数据后及时发证到农户。
二、主要措施办法。
1、主动汇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在全区启动确权登记工作的准备阶段,主动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四次,区政府常务会汇报会一次。取得了区政府、区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在全区启动会上,区政府分管区长、区委副书记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启动会上各乡镇到会除了分管乡镇长、农业中心主任、工作人员到会外,各乡镇长也全部到会。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96万元补助各乡镇开展这项工作,沿滩、联络等乡镇实行了责任保证金制度,多数乡镇制定了奖惩制度。
2、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我区实施方案,不是直接转发市里的实施方案,而是结合实际制定的。特别对关键的清理核实阶段,明确要求组级要成立领导小组,要召开户长大会。对户长大会内容有明确要求:通过本组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讨论通过本组确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核心内容为本组每户各宗地块面积和确认方式和标准。
3、深入基层,现场指导。
每个乡镇确定了一名区级工作联络员,全程参加了各乡镇的启动会和培训会。各乡镇也确定了乡镇干部对各个组进行指导。针对确权颁证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提出处置意见,保障了全区确权颁证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区组联络员到乡镇、村组指导达100次以上。
4、及时纠偏,减少失误。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组没有实施方案,有的组没有召开户长大会,有的组没有公示资料。我们及时要求整改。对没有实施方案的组要重新补充制定,对实施方案的关键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包括本组确权队员名单,以什么原则将将地块确认到户,面积的确认方式,共有人员确认方法,这三个方面的确认在一组内做到统一。没有召开户长大会的要补开,开会要有会议记录,有会议到会签名册。没有公示的要补,形成照片资料装档。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6、强化培训,把握政策。
确权工作开展以来,乡镇开好了会议即: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举办培训班25次,培训人数达2400人次。对有关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36条政策逐条逐句进行解读,为镇、村、组三级工作人员把握政策、明确要求打下了基础。
7、信息报送,上下沟通。
区和乡镇及时报送信息编发简报,区级简报2期,富全镇、联络等乡镇及时编发简报3期。通报农村土地确权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起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1、进度与全市相比较慢。
2、村、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多数不高,有的组表格质量较差。
3、签字手续不完善。
四、建议。
土地等级和基本农田的数据尽快协调到位,以利于尽早发证到农户手中。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二
1、建立组织。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国土、财政、农工办、农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和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2、资料准备。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约3万份,整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2。2万份,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249份,整理征地、使用土地批准文件1600余份。同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各村,作为各村开展权属核对的基础资料。
3、业务培训。为了让村、镇干部和国土所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局及时编印下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须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镇村干部培训材料》,同时,派出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到各镇对镇村干部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调查和确权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政策熟悉、任务明确,提高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每个村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达630余人。
4、组织试点。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性强、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各地的历史状况不同,调查要求和标准也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摸索和总结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定和技术路线,我们按照“点上试验,以点代面,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余镇新华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统一了操作程序、标准和做法,为全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各镇(区)也选择一个村干部工作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为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三
情况汇报。
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在县农业局的指导帮助下,以两个村委会为示范村,以点带面,严格规程,有序推进,全面铺开。目前总体上开展了三个环节的工作,传达了上级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业务培训。
一、成立领导小组月日,镇党委、政府为这项工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十一个督导组,由各驻村班子成员任组长,一个综合技术指导组,由农技站长任组长。
二、制定实施方案。
三、召开动员大会。
6月9日上午在我镇大礼堂召开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动员大会,镇、村、组三级干部及各村小组理事会长参加了动员大会,大会上与10个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同时下发了致广大农民一封信。
四、进行业务培训。
6月15日在镇大礼堂进行了镇、村、组三级人员分阶段性培训,在培训会上镇相关业务人员对前期各项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详细讲解了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程序。前期调查摸底阶段,土地承包合同,a、b表的规范填写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村在会议结束后着手召开各村小组群众代表或户主代表大会,讨论采用哪种模式进行土地确权,形成村小组实施方案,组织群众签好协议,同时进行入户填写合同,a、b表格及相关摸底调查表格。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根据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0]176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完成1:5000农村土地调查、1:500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该项工作在盐城市局的指导下,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心下,在各村(居)和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和全系统地籍工作人员的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台市辖区面积3175.7平方公里,下辖14个镇,481个村,6101个组(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人口114万。区内由西至东,由204国道和226省道分为里下河低洼平原、滨海冲击平原和海滨淤积平原三种地形地貌。
2010年上半年开始,依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就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发证和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调查建库三项工作列为该项目的主要任务。通过招投标确定了西安大地、连云港万源和盐城瑞地3家为作业单位和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为监理单位的作业团队。
2011年6月依我局申请,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市村庄地籍调查进行了阶段性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以制度建设,推进过程监管,确保质量,方法得当;以科技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手段正确。”
在实际使用中不断完善,现在该系统不但可以完成基础建库、业务管理、数据更新、证书打印还提供了跨数据库分析功能,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和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图斑自动比对、赋值、分析和基于空间、属性的“一户多宅”自动查询,提示功能。
到目前为止村庄地籍调查项目已完成:
2、90%约28.4万宗的农村宅基地调查外业工作和72%的村级数据库建设工作;
3、全市40%的工业集中区测量调查工作。
此外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我局本着“边调查、边应用”的思路,利用已有各类数据,开展了“土地后备资源”、“建设用地潜力分析”和“一户多宅”专项调查及“区域土地利用动态图件”制作工作,在全面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数据的应用,充分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预计今年9月我市村庄地籍调查工程将全面结束,达到全面验收的条件。借此机会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对我市村庄地籍调查和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以便于我们学习、完善,提高。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情况。
步骤地开展,至2011年2月外业调查结束,同年4月登记发证工作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国土、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务、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领导组,在各镇政府设立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落实责任制度,拨出专款、配备力量,全力以赴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抓好培训、督查。我局从2010年10月底至2011年2月底采取了集中培训、现场督查、指导等形式15次。组织学习《土地登记办法》和《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矛盾,督促各镇(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认真抓好试点工作。根据区域特征的不同,全市同时在11个组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了工作经验,统一了操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标准和效率。
四是认真抓好质量控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分级挂钩制度,局党组成员与镇(区)挂钩、镇区领导与村组挂钩,所工作人员责任到村组,人人肩上有担子,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发“铁证”,不发纠纷证、不乱发证,确保万无一失。
合我市工作实际,细划了验收标准,自2011年3月5日至4月15日开展了辖区内的6个作业片区调查和发证工作的验收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3月《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通过试点,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钝化土地权属纠纷的有效途径。
(一)确权的原则:
2、不能证明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依法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
3、不能证明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依法确认给镇农民集体所有。
4、鉴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对于属于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在具体登记发证时,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为体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地位,土地证书所有者一栏填写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名称。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国土资籍发[2012]3号)及《平凉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国土资发[2012]31号)精神,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进展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制定了《庄浪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庄浪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2、2012年2月18日,由李三卫副局长和汪志伟队长组织并召开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动员会,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在辖区各村张贴各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宣传材料,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局领导决定本次外业地籍调查由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负责,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抽调人员配合完成。近期已经在韩店国土资源所辖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好的经验和方法。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于4月13号进入工地,投入作业小组8组,共17人。截止5月6日共调查宗地数为1054宗地,签字完成868宗地。西门村完成,现在剩上洼村和东门村的一小部分,估计在本周完成韩店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的居民点调查工作。4、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负责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方案及细则,通过我县局审议,上报市局并执行。
5、为尽快开展工作,已做出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预算报告,并上报县政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基础资料缺乏,资金无法落实。由于缺乏完整的农村村庄地籍信息资料,农户住宅登记发证大部分采用手工绘制的宗地图,精度难以得到保证。
不全,四至过于简单、发证资料装订不整洁”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陪训。
3.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今年完成30%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任务大,难以完成。由于受人员、经费的限制,1990年至今,庄浪县20多年间农村私人新建、原拆原建近80000多户,有的乡镇农户建房土地证书工本费已收取,但因乡镇财政困难,早已移作他用,有的乡镇已几经撤、并,造成目前发证经费无法落实。4.建房用地存在问题多,发证难度大。由于农村私人建房存在着少批多建、批东建西、一户多宅等问题,虽经宅基地清理整顿,对新土管法实施前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补办了用地手续,但对新土管法实施后发生的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只能查处和处罚、不能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致使这部分农户建房登记发证操作难度较大,农户难以接受。
5.数据库建设难,市局应要求全市统一的建库软件,使我们能够对接各类数据。
庄浪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四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能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全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8月,区政府就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xx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由区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园)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作为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是搞好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2、部门密切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资料,农委、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各镇(区、园)按要求积极组织好村民代表的推举工作、镇村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试点村的权属界线核对工作。各村和国土所以“三员组合”(即:各村居主任为业务联络员、大学生村官为业务操作员、国土所人员为业务指导协调员)为手段,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3、经费落实到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技术性强,为有效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选择了二调合作单位xx省地质测绘院和xx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内业作业单位,负责部分权属界线外业核查、修改和内业处理工作。同时,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落实工作经费120多万元,为调查及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4、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确权登记发证环节中最重要、最艰苦的工作都是由村、组干部和国土所人员承担,他们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他们这种不计报酬、忘我工作的精神,在整个确权发证工作中树立了榜样,起到了表率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加班加点达400多人次,最多连续加班七天,每天加班6个小时以上。
通过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基本查清了全区组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状况,依法界定了产权关系,切实维护了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本次确权发证过程中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五
梅河口市幅员2174.6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5个城区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现有303个行政村、1759个村民小组,二轮延包农户8.9万户,农业人口35.6万人。全市二轮延包面积92万亩,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84.4万亩。
去年12月,我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体推进试点县(市)。截止8月末,全市24个乡镇(街),45个先行试点村、258个非试点村已经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档案清理、资料收集、入户调查及信息录入、矛盾排查梳理、清查实测等各项工作任务,累计实测耕地155.8万亩,实测结果比二轮延包面积增加63.8万亩,比国土二调面积减少28.6万亩,分别占二轮延包面积和国土二调面积的169.3%和84.4%。从9月初开始,45个先行试点村率先进入公示确认环节。目前,地块实测数据复核修正,实测结果与二轮延包地块面积、四至的增减变化对比分析,实测结果入户反馈确认等公示前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已有24个试点村先行开展了公示确认。通过公示确认情况来看,得到了农户的普遍认可。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全市于9月25日全面启动了258个非试点村公示确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全市45个试点村可在11月下旬完成公示确认工作,258个非试点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公示确认工作,到20xx年5月,基本完成登记颁证工作。
1、强化领导,高位推进确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确权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上都做出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国土、财政等21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政策与测绘指导、综合材料、信息录入审核、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宣传报道及工作督查等7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结合新农村建设包保,落实了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部门主要领导包村责任制,并从包保部门抽调90名业务干部驻村包保。各乡镇(街)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村组成立了由村三委干部、参与二轮分地的党员、村民等组成的确权工作小组,使我市的土地确权工作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组织体系,为有序推进确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在土地确权工作的前期筹备和推进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和听取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我市土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3月18日,巴音朝鲁省长、隋忠诚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我市调研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并与镇村干部、农户代表进行了座谈。隋忠诚副省长先后2次专题听取我市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省农委领导也先后多次到我市调研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并派出督查指导组常驻我市具体指导工作。
2、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筹备期间,为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全面完整、科学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确权登记。
工作方案。
全体市级领导分别带领包保部门深入到包保的乡镇走进村屯和农户家中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户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召开各层面座谈会6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1500多份梳理汇总共性问题20项个性问题44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和《吉林省20xx年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整体推进的思路研究制定了我市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新合镇为整体推进试点镇其他乡镇分别选择1-2个村为试点村(共计45个)先行开展确权工作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整体推进非试点村的确权工作。今年2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市级领导、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303个村支部书记、实测小组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市委庞庆波书记亲自做了动员讲话标志着我市确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3、强化宣传,狠抓政策业务培训。为尽快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担心和疑虑,营造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我们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全市累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9万份、光碟400张、出动宣传车45台,印制横幅标语3500余条,编发工作简报14期,聘请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赵虎博士围绕土地确权操作规程,对市级领导、包保部门领导、业务干部、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等10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市农经局逐乡镇街对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累计培训24期、2900多人;在此基础上,市确权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对乡镇(街)的7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笔试和面试;为做好确权登记中的维稳工作,市确权办还会同市政法委对公、检、法、司、信访以及乡镇诉求服务中心等政法系统干部530人进行政策培训和考试。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培训36期,培训人员49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干部熟练掌握了开展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程序,让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规范程序,精心组织权属调查。一是在4月8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甲级资质的北京世纪国源测绘公司为测绘单位,采用较为先进的gps-rtk技术开展实测,实测精度达到正负5厘米。二是在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测工作中,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和现场跟踪指导的方式,细化落实每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步骤,坚决杜绝跑粗、走过场、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比如:入户调查中,我们要求入户调查人员必须由乡、村、组三级干部组成,调查结果必须以组为单位,召集全组村民或村民代表逐户公开宣读,包保干部全程监督,无异议后张榜公示7天。通过严把程序,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公示后群众认可。在地块实测工作中,先后采取了召开试点村实测现场会、组织村民提前钉桩指界,外出误工等不能现场指界的,由农户签署授权。
委托书。
整个实测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先测旱田、后测水田等措施既保证了实测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又保证了实测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三是针对因家庭承包地连片整理集约经营后打破了原有田梗边界无法找到原地块标识以及家庭承包地内有塌陷地的不能按户实测确认的问题我们采取先测大块然后根据二轮延包情况通过室内作业反推还原农户承包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的方法确权到户。
5、全面复核,做细公示准备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在新合镇黑山、双胜等6个村先行开展了地块实测数据复核工作。由农经站牵头,组织村干部和实测小组,按照测绘公司绘制的实测地块分布图,逐地块核对户名、地块名、实测面积、二轮延包面积和四至变化等,重点复核是否存在误测、漏测、少测、重复测和相关信息标注不正确等问题;逐户逐地块排查人地矛盾,比较每个地块实测数据与二轮延包。
合同。
面积四至的增减变化,找出多地或少地原因,研究化解各类人地矛盾的办法,最后变上访为下访,将实测结果和实测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与农户见面,取得承包地块农户的认可,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公示确认工作之前。目前,45个试点村的实测数据复核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开展公示确认工作。
1、继续扎实稳妥推进土地确权工作。一是扎实做好45个试点村数据复核、勘误修正工作,在11月中旬前先行完成45个试点村,1.52万户的二轮面积与实测面积、确权到户面积的两次公示确认,确保在年底前确权颁证到户。二是整体启动258个非试点村地块实测数据复核修正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258个非试点村,8.11万户的两次公示确认工作,20xx年5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工作重点。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实测数据复核修正、二轮面积与实测面积公示确认、确权到户地块面积公示确认是整个确权登记工作的核心环节,能否取得农户的普遍认可,关系到整个确权登记工作的成败和全市的农村社会稳定。首先,要继续加强对各乡镇(街)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每一个操作程序,避免跑粗、走过场等现象发生。第二,结合我市具体工作实际,有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江西、山东、安徽和四川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前提下,坚持“因村制宜,因组施策”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村民小组这个基本单元,严格把握程序,将确权的主阵地放在村民小组这个平台上,把确权登记的自主权交到村民自己手里。第三,积极化解确权登记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针对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多地、少地”、“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宅基地与承包地面积挂钩”等比较突出的矛盾问题,我们将在严格把握程序的基础上,采取“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不制止”的工作办法,允许农民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绝大多数成员的意愿进行适当微调,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矛盾不解决的暂缓确权登记。
3、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土地确权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稳定,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诉求网络作用,通过全面了解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确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运用各种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不出现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土地确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1、共有人问题。初步统计,我市现有890户农户家庭存在二轮延包时的家庭成员即共有人已经全部死亡,土地由其下一代实际耕种,土地应当确权给谁难以界定的问题。如直接确给其下一代,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与现行土地承包法相违背;如收归集体,则会导致其下一代无地可种,也将引发新的矛盾。建议省里对此类问题给予政策明确。
2、二轮延包后整户消亡的土地如何处理。通过调查摸底,全市共有474户整户消亡的承包家庭。从我们掌握的相关政策法规看,目前尚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针对这类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因此造成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难以把握,特别是在答复农户提出的此类问题时拿不出具体的法规政策文件依据和条款,建议省确权办协调有关部门直接给予政策明确。
3、关于二轮延包耕地与宅基地捆绑挂钩的问题。初步统计,我市共涉及3499户承包家庭,在1996年二轮延包分地时,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宅基地和耕地进行了统一丈量,对宅基地面积超过平均标准的农户,在该户应分承包地中进行了减除;对宅基地面积不足平均标准的,对应在其应分承包地中进行了增补。由此引发本次确权工作中,在国土部门没有先行开展宅基地确权的前提下,农业部门如何对农户包含在宅基地当中的承包地进行实测和确权的问题。建议解决思路如下:一是对于二轮延包耕地与宅基地捆绑挂底数清晰、农户认可的村组,由国土、建设、村组工作人员和农户共同指界,直接进行实测划定;对于捆绑挂钩底数不清晰的,综合利用耕地实测结果和其他参考资料计算出捆绑面积并取得农户认可后,由国土、建设、村组工作人员和农户共同指界进行实测划定;三是对于国土部门已经先行完成宅基地实测和确权的村组,直接利用国土部门的测绘成果进行确权。
4、关于本次颁证是否两证分离的问题。通过调查走访,征求基层意见看,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认可两证分离的颁证模式,基层干部对此持观望态度,担心两证分离后不利于管理,建议省确权办尽快进行政策明确,并对证书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一,以利于试点县市提前谋划设计和印刷权证工本。
5、关于加强经费保障。一是恳请省财政尽快按照我市确权登记实测面积和工作进度及时增拨补助经费。二是恳请省政府对确权登记工作中市、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的住勤补助标准进行统一明确。三是在资金管理使用范围中应当增加交通燃油费、工作人员劳动保障费,并明确使用标准。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六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在省、市农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耕地面积22.5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8.43万亩,辖13个乡镇,157个行政村,1228个村小组,50856户,21.5万人。目前,工作进展为: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准备工作,进入了第二阶段确权工作。对全县各村各户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已完成了全县48313户家庭承包农户承包面积及合同的核实登记工作,占总数的95%;已有157个行政村的调查摸底表表一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完善了基础信息采集,统一印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归户表》等表格5万余份;同时我县聘请了3家技术公司已进驻湖上乡、南岭乡、荷塘乡、高洲乡、六市乡、坊楼镇、三板桥乡等7个乡镇全面开展实测示范工作,其中三板桥乡已全部完成勾图实测工作,南岭、高洲、六市、坊楼已完成60%的勾图实测。现有南岭乡长埠村东冲组49户、三板桥乡棠市村一组39户,完成确权登记程序,可以率先颁证。
“一平台三体系建设”工作,确定了湖上乡、坊楼镇、升坊镇、三板桥乡四个乡镇为示范点。在示范乡镇购置了电子显示屏、电脑等其它硬件设备,规范了土地流转制度,全面开展土地流转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
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过程中,主要注重强化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持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具体负责,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莲花县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评。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县领导分乡挂点督导组、农业局班子成员挂点工作组、乡级工作领导组、村级工作组等工作组,并抽调素质高、责任性强、熟悉政策的人员参与挂点工作,特别是明确要求各村工作组要吸收村村民代表、熟悉村情的老干部等参加,确保工作效果。通过成立县级领导组及专门机构,为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很好的组织基础。
2、注重政策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懂得。为此,我县精心组织召开了由乡(镇)长,分管乡(镇)长,乡镇农技站站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动员大会,由县委书记、县长等四套班子成员参加就开展登记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通过采取“四个一”方式广泛宣传,(即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一封信、一本手册、一条短信、一份工作倒计时表)。目前,全县已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一封信》5万余份,《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本,确权登记手机短信3000多条次,《工作倒计时表》2000多份。同时,还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展板、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主动性,为全面铺开确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群众基础。
3、确保规范操作。今年4月份以来,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县农业局及时组织干部、工作人员分批分次到13个乡镇对村组干部进行了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和考试方式,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部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坚持做到“七个”到位,(一是上级文件精神要吃透到位;二是宣传要到位,知晓率和见面率做到100%,好的做法与典型及时上报;三是调查摸底户户要到位,面积核实、四方界址要到位;四是公示要到位;五是聘请技术公司、航拍图要到位;六是颁证工作要到位;七是组织领导和经费要到位)。不仅如此,为确保规范操作,还严格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流程,设制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统计表等表格,确保了登记规范、全面、详细。
4、落实进度措施。为做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我县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指导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在每周五汇总进度情况,通过《农情简报》和“12316”惠农信息平台通报各乡镇确权工作进度。
一是确定过硬的专业测绘队伍。目前我县正与测绘公司洽谈,确定具体专业测绘公司开展航拍。对实测面积进行公示与农户确认,对示范村的部分农户进行率先颁证工作。二是做好确权颁证档案的建立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完善各种资料,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将来录入的真实性、可靠性,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确权颁证档案,积累总结经验。三是继续加大协调督办和指导工作力度。严格政策,严把质量,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七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社会的繁荣发展,应该说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可以说是一件推动农业发展的大事和好事,也是惠及民生的一件重要举措,对于每一个农户都有益处。我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从农业的发展大局出发有两个作用。一是农村土地确权可以加快现代农业进程。土地确权可有效激活各类农村产权要素,助力土地流转,推动产权交易,促进专业合作社等一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不断壮大。有利于引进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从而加速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这是我们破解农业难题的重要办法,确权颁证能使老百姓吃上定心丸,使部分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
另一方面,农民本身而言有四大好处。第一,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权益合法化,更具保障性。确权后农民土地的使用、处理、收益等诸多方面都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畴,可有效避免被侵害。现在很多纠纷都来自于个人间的一纸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而一旦确权以后,下发了大红本,它就受到了保护。第二,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变成有形资本,可以增加财产性收入。比如农民所承包的土地可以进入更大、更开放的交易平台,可以转租、转让、抵押等等,变成一些财产性收益。第三,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可以行使抵押权,获取新的融资渠道。第四,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将享有国家新一轮的一系列惠农政策。
同志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村要按照新区的部署要求,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高昂的斗志和热情、过硬的作风和措施,自我加压,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再创农村发展新优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文明和谐幸福新中川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严把摸底调查关。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二轮承包原始资料进行清查整理,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土地变动等情况进行收集、核对,查清家庭成员、承包地权属、四至界限等基础信息,在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确认。二是严把测绘成果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在老百姓指界的基础上,采用“图解+实测”的组合方法,将每个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位置调绘成图,在村内进行第二次公示确认;修正错误后,将最终形成的地籍图在村内进行第三次公示确认,确保测绘精度符合要求、测绘成果得到农民认可。全市土地实测面积170.11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100%。三是严把证书发放关。证书发放到户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最终成果,也是对确权工作质量的最终检验,同时也是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方面。全市共颁发证书12.81万户,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100%。颁证时,与农户对证书信息再次核对,确保全市不颁发一本“病证”、“错证”,不留“后遗症”。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九
5月8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额敏县农经局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额敏县农经局局长刘俊平主持,农业部规划研究院赵虎博士、塔城地区农经局业务骨干、额敏县各乡镇场农经站站长共计21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俊平就近期农村土地确权进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截止目前,额敏县县已完成对全县12个乡镇场,67个村基础数据收集、土地指界、公示等工作。
最后就额敏县各乡镇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交流,农业部规划研究院赵虎博士分别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有关政策做了详细讲解。此次推进会的召开,及时解决了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前问题,有效推进了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扎实开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2014年12月4日农业部、省农业厅视频会议精神,中央初步将甘肃列为全国土地确权整省推进之一,明确要求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初步考虑是:
1.工作计划。全县共18个乡镇、293个村、1521个社,农村总户数万户,农村人口万人,总耕地万亩。按照分期分批、统筹开展、难易兼顾、地理相邻的原则,初步拟定2017年第一批完成郑河乡、通化乡、永宁乡、良邑乡、韩店镇、盘安乡、南坪乡、万泉镇、阳川乡等9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共有142个村、654个社、万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万亩。2018年第二批完成水洛镇、朱店镇、柳梁乡、大庄乡、卧龙乡、南湖镇、赵墩乡、岳堡乡、杨河乡等9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共有151个村687个社、万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万亩。
2.工作措施。
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乡镇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统一协调开展工作。
二是公开招标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的专业测绘实施技术公司,确定在每年冬春两季开展航拍、权属调查等确权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对乡村及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四是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乡村组织和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五是筹措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一
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下,要全面理顺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再造所有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为培育土地市场奠定制度基础。我们认为实行“土地股份制”是最好办法。所谓“土地股份制”,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利用股份制多层产权结构的特点,将土地分解为价值资产和实体资产,进而将土地所有权分解为土地股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在此“三权分离”基础上,形成农民拥有土地资产的股权,集体经济组织掌握土地经营权、租佃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力制衡关系,从而实现土地股份制与土地经营租佃制相结合的双层产权制度。
成立董事会,代表股东负责监督土地的经营活动;然后再由董事会聘用“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具体负责日常土地经营活动。三是改变经营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实施规模化经营。土地使用权既可以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掌握,也可以出租或参股给愿意经营的农业龙头公司或农户,股东农户有优先租赁权。四是农户可以通过股息和分红的形式,每年分享土地经营收入,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在集体组织内部或市场上转让股权,变现资产。
机制。与此同时,各个产权主体由于利益的驱动,必然相互制约,形成合理约束机制。农民作为股东要监督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保障自己权益;而集体经济组织与租佃农户或其它经济组织则依据合同相互制约,因而形成了严格的约束机制。第三,它还是低成本与高效率的有机结合。制度变革总是用成本最低的制度代替成本过高的制度、总是选择成本最小的变迁路径。土地股份制既具有农民个人所有制的强力激励机制,又拥有国有制规模土地的配置效率,同时,还保留了集体所有制“统筹协调”的功能,制度运行效率较高。另外,土地股份制是一种制度的改良,并不损害原有经济主体的利益,酿成社会巨变,相反每个当事者都会因此获得更大的收益,必然得到各界的支持,变迁成本较低。第四,它还是制度的稳定性与超前性的有机结合。制度的稳定性是其提高效率的前提。土地股份制设计,考虑了制度的延续性,既保存了农户和集体组织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又奠定了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和作用的经济基础,可谓一举多得。制度的超前性又是制度稳定性的基础。土地股份制具有制度的超前性。土地股份制初步实现了对现有土地制度的“三化”改造,即农民所有权的股权化、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司化、土地使用权的租佃化。这样有利于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为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农民所有权的股权化,有利于农民持股转移或是变现股权带产转移。集体组织公司化,便于引进专业人才经营土地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益。土地股份制与使用权租赁制相结合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土地股权市场和使用权市场的形成,便于土地价值资产的变现和保值增值,同时,也便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避免土地的抛荒。
3、对变革土地集体所有权实现形式的弊端。首先,农民股权的界定和分配问题。如,以什么时期的农民承包权作为折股的基期?这直接涉及农民股权的多少。因为如果以承包制实施初期为基期,很多出嫁的妇女也应享有股权。又如,股权分配是一次性完成,还是要根据农民的数量变化来调整?这涉及一些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的股权是否该收回的问题。其次,农民股权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农民拥有的股权实际上是既不受法律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农民无法运作这一权力,如向银行抵押贷款或到产权市场变现。这些问题直接涉及到农民的既得利益与切身利益。
梨树固定观察点。
邓吉妹。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二
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重点工作,确保底前完成任务,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知如下。
自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支持。各地通过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摸清了底数,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实践证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增添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标准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众多因素挑战。从各地情况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意识有所松懈,工作推动力度有所弱化。与此同时,历史遗留、群众争议等问题逐步显现,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期望不断提升,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紧迫。
各地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干劲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切实完成好中央交办的任务。
随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区进展差异性较大,面临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
(一)基本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已向中央提交基本完成报告的省份要结合确权成果应用转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网签及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入库、汇交、更新与应用,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使用;妥善处理未确权等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
(二)即将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基本完成的省份要组织做好确权成果的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限期整改完善;进一步开展“回头看”,规范重点环节,特别是进行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的纠错,检查农民签字公示等落实情况;加强权属证书印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样本证书,做好证书印制招投标工作,不得降低印制标准和质量,不得降低印制企业资质标准,保质有序向承包农户颁发权属证书,不得扣留截留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书;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准确完备。
(三)按期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基本完成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做好调查数据的收集,保证权属数据的完整性和测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对于新疆等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确权质量。要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重点保存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重点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成果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保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真正做到登记簿和证书上有其名。
(二)加强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级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于外包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有关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返还保证金;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增强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定位基础、境界与管辖区域、其他地物、承包地块、基本农田、栅格数据等地理信息数据做好保密管理。在开展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时要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脱密处理,做好脱密前后的数据衔接,按工作需要及运行环境将数据库分为保密库和运行库,实行物理隔离,保证原始数据安全。
(四)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重视土地未确权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探索建立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依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疑难遗留问题,防止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信访事件。要及时公开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询权,倡导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问题反映解决途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拓展确权成果应用。加快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土地流转监管、纠纷仲裁调处等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登记机制,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适时开展农民群众查询办理相关业务,对于证簿不符、证实不符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整改。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衔接工作,逐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上。按照中央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提供耕地轮作休耕地块的四至信息及农户基本情况。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权退出、农田整治、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的应用。
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对中央和广大农民群众负责,研判分析工作形势,确保思想认识不放松、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质量不降低,善始善终,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农业部。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三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2001]35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有助于依法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各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充分认识加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加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克服困难,确保本项工作如期完成。
1、本县辖区内所有村委会;
2、本县辖区内已审批并且建成住房的宅基地,年全民发证遗漏的宅基地。
三、登记程序。
1、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农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书面申请。
(2)农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宅基地批准资料或其它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地上物权属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受理。由土地所用者或农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向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提交申请登记资料,经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合格后出具意见并提交乡(镇)政府审批,完成后由国土资源管理所按批交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窗口受理。
4、审核。由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室对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局务会会审。
5、登记。经国土资源局会审无异议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报经县人民政府核准后办理土地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制证。
6、发证。由土地所有权单位法人或农村宅基地使用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土地证。
严格落实1999年1月1日《^v^土地管理法(修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切实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坚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严禁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
面积标准:山上乡镇亩,平川乡镇亩),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3、1987年《^v^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二)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宅基地,其住宅房屋至今尚未迁建、扩建、翻建的,或者已领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但能有效证明其住宅房屋至今尚未迁建、扩建、翻建的,可以按原登记宗地、面积,换证或补发土地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不予登记发证: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村)镇建设规划的;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处理的;
3、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4、地上住宅房屋权属不清的;
5、因依法查封地上建(构)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6、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退出旧房所占宅基地而没有退出的;
7、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8、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9、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如上级另有新规定的,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施行。
四、收费标准。
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集体所有权证和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证全部放。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四
昨日,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在广州市举办全省农村土地确权专题培训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有关重大政策和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共同推动土地确权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副省长邓海光在培训班上作动员讲话。
邓海光强调,做好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一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二要坚持依法依规与民主协商相结合,处理好各种纠纷争议。三要把土地确权与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紧密结合。四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好工作任务。
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农业局局长,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省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共200多人参加培训。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汇报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十五
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重点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任务。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疑难遗留问题,防止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信访事件,要及时公开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询权。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标准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众多因素挑战。
从各地情况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意识有所松懈,工作推动力度有所弱化。与此同时,历史遗留、群众争议等问题逐步显现,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期望不断提升,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紧迫。
各地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干劲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切实完成好中央交办的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重点工作。
一,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省份,即已向中央提交基本完成报告的省份要结合确权成果应用转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网签及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入库、汇交、更新与应用,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使用;妥善处理未确权等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
二,即将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省份,即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组织做好确权成果的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限期整改完善;进一步开展“回头看”,规范重点环节,特别是进行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的纠错,检查农民签字公示等落实情况;加强权属证书印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样本证书,做好证书印制招投标工作,不得降低印制标准和质量,不得降低印制企业资质标准,保质有序向承包农户颁发权属证书,不得扣留截留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书;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准确完备。
三,按期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省份,即计划2018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做好调查数据的收集,保证权属数据的完整性和测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对于新疆等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各地要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阶段,抓好关键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任务。
一,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确权质量。要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重点保存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重点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成果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保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真正做到登记簿和证书上有其名。
二,加强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级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于外包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有关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返还保证金;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增强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定位基础、境界与管辖区域、其他地物、承包地块、基本农田、栅格数据等地理信息数据做好保密管理。在开展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时要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脱密处理,做好脱密前后的数据衔接,按工作需要及运行环境将数据库分为保密库和运行库,实行物理隔离,保证原始数据安全。
四,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重视土地未确权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探索建立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依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疑难遗留问题,防止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信访事件。要及时公开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询权,倡导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问题反映解决途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拓展确权成果应用。加快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土地流转监管、纠纷仲裁调处等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登记机制,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适时开展农民群众查询办理相关业务,对于证簿不符、证实不符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整改。
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衔接工作,逐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上。按照中央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提供耕地轮作休耕地块的四至信息及农户基本情况。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权退出、农田整治、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的应用。
《通知》最后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知如下。
自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支持。各地通过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摸清了底数,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实践证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增添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标准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众多因素挑战。从各地情况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意识有所松懈,工作推动力度有所弱化。与此同时,历史遗留、群众争议等问题逐步显现,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期望不断提升,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紧迫。
各地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干劲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切实完成好中央交办的任务。
随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区进展差异性较大,面临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
(一)基本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已向中央提交基本完成报告的省份要结合确权成果应用转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网签及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入库、汇交、更新与应用,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使用;妥善处理未确权等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
(二)即将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组织做好确权成果的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限期整改完善;进一步开展“回头看”,规范重点环节,特别是进行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的纠错,检查农民签字公示等落实情况;加强权属证书印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样本证书,做好证书印制招投标工作,不得降低印制标准和质量,不得降低印制企业资质标准,保质有序向承包农户颁发权属证书,不得扣留截留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书;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准确完备。
(三)按期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18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做好调查数据的收集,保证权属数据的完整性和测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对于新疆等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各地要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阶段,抓好关键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任务。
(一)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确权质量。要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重点保存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重点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成果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保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真正做到登记簿和证书上有其名。
(二)加强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级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于外包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有关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返还保证金;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增强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定位基础、境界与管辖区域、其他地物、承包地块、基本农田、栅格数据等地理信息数据做好保密管理。在开展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时要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脱密处理,做好脱密前后的数据衔接,按工作需要及运行环境将数据库分为保密库和运行库,实行物理隔离,保证原始数据安全。
(四)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重视土地未确权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探索建立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依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疑难遗留问题,防止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信访事件。要及时公开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询权,倡导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问题反映解决途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拓展确权成果应用。加快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土地流转监管、纠纷仲裁调处等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登记机制,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适时开展农民群众查询办理相关业务,对于证簿不符、证实不符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整改。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衔接工作,逐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上。按照中央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提供耕地轮作休耕地块的四至信息及农户基本情况。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权退出、农田整治、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的应用。
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对中央和广大农民群众负责,研判分析工作形势,确保思想认识不放松、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质量不降低,善始善终,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农业部。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