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大全(20篇)
总结是对自己成长和进步的一种评估和总结。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一
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作为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监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狠抓安全生产系统监管主体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动员和发动一切力量,不惜代价,最大限度增强防控安全事故和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及危害,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及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我院急救援体系建设。
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和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电、气等设施安全,可用。毒麻药品由专人专柜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时刻都要提高警惕,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为我院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二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我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对不安全的隐患进行登记备案限时整改。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具体制度落实情况如下:
1、各分子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工作的发展形式,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2、进一步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追究责任制。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将安全工作列入各分子公司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签订责任书。在xxxx生产前,公司总部与各分子公司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工作作为对分子公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在公司分管副总率队领导下,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所有分子公司进行xx生产前的安全检查。对生产车间设备设施、机械设备旋转部位、供电系统、库房、污水设施、宿舍、餐厅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消防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监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马上制定出防护措施,限期整改、定人负责。针对上级部门加强奥运期间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的文件精神,我们重点对各分子公司盐酸、硝酸、火碱之类化学用品的仓储、领用等方面,做到进一步的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专人看管、两人同时上锁保管、专人领用,领用有记录、使用有记录,化学品的.包装物回收统一处理的制度。从化学品的各个源头、各个环节加强了监督管理,从而杜绝危险化学品可能外流现象的发生。
通过检查,我们及时发现了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安全警示标识不明显、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漏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抓到底,绝大部分漏洞和隐患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理。
20xx年各公司按总部的统一部署,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投入xx万元,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为保证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的性能安全有效,要求各公司认真对各种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修、改造和维护保养。各分子公司对所有压力容器,压力仪表、阀门按规定报送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和校准,对各种消防器材的灵敏度要进行认真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报废处理,并及时购置。对各种裸露的传动、传输设备增设隔离防护设施,以避免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因防护不当所造成的挤压伤害。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挂牌警示,做到防患于未然。
6月初,公司生产系统在xx和xx两地,分片组织属地分子公司基层主管以上人员的“xx系统20xx年度培训交流会”,分别聘请了xx和xx两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专家,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消防、救援知识培训讲座,从理论上提高分子公司基层骨干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和应急自救知识。通过此次培训,在全公司范围内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落实安全生产,引起各下属企业的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在思想上了高度重视,并将这种安全管理理念付诸于实际工作中。在生产xx对员工进行生产工艺、设备操作等业务技术培训的同时,认真组织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据统计,各分子公司共进行了安全培训12次,接受培训人员达到约800人次。部分企业还聘请了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到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专业人员讲述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放映了幻灯片、讲述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一些逃生技巧等,并组织安全消防演练,让职工感受到置身事故现场的感觉,让员工能亲身体验和掌握各种救助设施的操作方法,增强了全员应急防护、自救、互救的防范要领,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
各分子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和应急救援小组,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根据公司应急预案各车间制定相应的车间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每年安排新、老员工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在与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主要体现为:
1、加强外来人员的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管理。
2、严格电器设备管理。对私接乱设电线、不按规程操作等行为进行了严格控制,有效预防了触电、漏电、因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严格特殊作业的管理。必须对动火、高处、密闭空间等八大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建设,用数据来分析安全动态、指导安全生产。共建立《新员工入厂培训台帐》、《消防器材布置图》、《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集中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领用记录》、《事故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台账。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章,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三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工作绩效,提升了全办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0xx年我局组织学习了《20xx年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的通知》、《易炼红同志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2月23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7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警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3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省局办公大楼安全。包括大楼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和水电等设备设施安全等,重点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指挥中心安全。重点检查局指挥中心各消防、用电等环节岗位安全及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三是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公务用枪安全。重点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食堂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机关食堂饮食原料来源及质量情况,食品存放保管情况,加工卫生等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落实了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促进了我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控,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就枪弹库值守、网络信息、车辆使用、文件资料、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安全排查。
为确保公务用枪、枪弹库安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枪弹库安装报警系统,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系统维护、用电管理、电线路铺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载发热的情况,应急疏散指示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并严禁库房内存放易燃物,严禁室内擅自使用明火,确保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警务公务用车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的行为发生,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们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饱满的热情、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四
邢衡高速邢台段ljsg―2段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总价1.89亿元。本合同起点为k6+150终点为k16+290,全长长10.14km。
本合同段在20xx年4月份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于20xx年4月17日进场施工,从进场至今,未出现过任何安全事故,期间我项目部做了大量的安全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质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与各施工队、施工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在施工中逐项落实。
2、对施工人员和特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了施工人员花名册。
3、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了安全技术交底。
4、编制了临时用电方案、混凝土搅拌站安装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高温等恶劣天气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老虎潭引水管保护专项施工方案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了相关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5、对现场施工特种设备进行了检验或验收,并建立了相关台账。
6、对桥梁钻孔灌注桩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层层抓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巩固交通脱贫成果和建州70周年营造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5月至9月,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深化道路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彻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本次专项行动自5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为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县“打非治违”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公安、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开展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运营的强大合力。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运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主要街道、客运站点以及卡点张贴宣传横幅20余幅、公告等宣传资料16张,积极引导群众搭乘客运公司客车,同时依托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在全县积极营造“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部门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出动公安、交警、运管、消防等执法人员30余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一是对多次途径卡点的可疑车辆实施检查;二是对通过徽信“微帮”、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车找人"等行政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由公安部门、应急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进行处理;三是联合综合执法局以强有力的措施、手段对城区范围内的车辆乱停乱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压缩非法运营车辆生存空间;四是积极开展对正规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提升服务质量,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求进站停放。截止目前,共计检查车辆3500余台次,查获涉嫌非法运营车辆8台,依法依规处理8台。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应急、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县客运市场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路面“黑车”“野的”明显减少;二是广大干部群众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正规车辆特别是至客运班车上座率明显提升;四是城区道路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六
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xx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x水安〔20**〕1号)和《关于做好20**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x水安〔20**〕2号)精神,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成立了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处第一副主任xx担任组长,管理处其他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处属各单位第一把手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xx分管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安全员,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20**年3月20~31日,我处安全生领导小组和管理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组,分别对xx2河水库、xx2水库、xx2电站、xx2电站、xx2新电站等进行认真排查,内容包括电站发电机组、用电设备、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塔、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责成有关单位作出整改措施,为实现我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电站工程方面。
水电站发电机组、升压站设备、电站厂房配电设备、劳动保护设备、通讯设施、规章制度、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消防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等。
(二)水库工程方面。
xx2河、xx2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隧洞、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巡视检查记录、规章制度、闸门操作规程、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三)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
以防范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职工生活区、工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库防汛物资仓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防汛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等相结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特别是安全联络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与本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涉及所有单位、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围绕水库安全度汛、水利工程建设、电站设施运行、水文观测等,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利用《xx2浪花》和板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标本兼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由于超载的重车碾压,xx2河水库主坝坝顶左右端及中间段的砼路面出现裂缝,现总长度已达82米,严重影响到大坝的运行安全。由于附近村民的阻挠,一直未能在大坝两端埋设重车限行桩。
(二)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在高水位(171m)时曾出现较大漏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以上安全隐患建议由主管局出面与xx政府协调,争取汛期前完成xx2河水库主坝设立重车限行桩;关于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安全隐患,将采用开挖回填的方式进行封堵处理,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及时安排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尽快完成两水库除险加固扫尾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七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我局根据xxx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下达《xxx安全日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x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三查六防”为重点,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刻吸取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电网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近段时间,国内、省内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我局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当前,又正值电网秋季检修预试高峰,以及受冰雪灾害影响和奥运保供电需要,大批的基建、技改工程积压在年内完成,生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局系统面临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和完成年内各项工作任务的双重压力。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状况下开展一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保障年内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的完成,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切实以此次安全稳定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局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稳定水平。通过前阶段全局员工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安全稳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局系统在全面组织了安全日学习活动,以安全责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作业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下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行思想动员,奠定思想基础。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安全日活动的学习,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均需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国网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x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包括《xxx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xxx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坚持安全日学习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原则;针对当前数起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员工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问题,把诚信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整肃安全管理作风,弘扬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加强员工的遵章守纪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
在开展安全日活动的同时,为切实吸取以往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局各基层单位、班组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处理“回头看”活动,以典型的安全事例、安全事故通报为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座谈会、安全分析会、现场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近几年来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进行总结、分析,有些单位还特别结合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违章现象及不安全事件,分析为什么会发生事故,讨论事故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更好地吸取事故教训,如何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防范事故的发生等等,给了员工们很大的反思空间,进一步强化了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在上述三个坚持的指导原则下,我局切实有效开展安全日活动和以及安全事故处理“回头看”活动,促使全局员工充分认识到目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责任意识,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供了思想保障。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活动,我局党委和各部门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对维护我局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具有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xxx#“三查六防”工作要求,落实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10月13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10个督查小组,下发了《》,细致布置从电网安全隐患、管理性违章、供电安全和供电服务隐患、重大设备隐患、基建安全隐患五个方面出发,全面、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强调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指挥,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问责的精神,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安全压力。各督查组成立后,进一步健全组织和安全责任体系,做具体的部署安排,把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2、落实责任,各司其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工作范围,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和主线,结合正在开展的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及市局第二轮安全性评价工作,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安监处认真做好《外包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宣贯培训工作,按照新规定要求将重新修订《外包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并在12月底前完成对局系统内现有外包工程队伍情况重新梳理工作,以进一步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人身安全。生产处具体罗列将生产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处室每个人,进一步深入专项排查行动,包括梳理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则制度,加强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按照反措和设备评价要求,开展设备缺陷检查、评价,罗列缺陷设备清单,制定设备缺陷整治计划;深刻吸取前阶段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典型操作票规范化、标准化检查整改,认真做好变电站所用电系统的隐患排查等等。基建处及时召集所有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召开“基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要求所有参建单位与监理单位每周开展隐患分析排查与安全风险识别与预控工作,形成一周一总结和分析、汇报工作机制;根据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危险因素加强跟踪处理,在安全工作中重点做好合理安排施工,减少交叉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增加安全设施和现场监护;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强化对安全通病的治理,如施工的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临边防护、基坑的防坍塌措施等。发展策划处结合当前存在的电网类安全隐患,即时编制完成了《xxx20xx~20xx年发展规划》和八个县(市)《县域电力20xx~20xx年发展规划》。在全省远景饱和负荷水平的基础上,测算分析##地区电网的远景用电需求水平,研究细化2030年电网规划的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市域、县域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也已全部通过地方政府审查及发布。其他各单位部门也均按照xxx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要求,在局系统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从各自的部门职能实际出发,开展各自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迅速落实,初见成效。
我局将此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总体分为四个阶段,即部署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安全督查阶段、集中总结阶段。部署动员阶段主要抓思想教育,隐患排查阶段主要抓责任落实,安全督查阶段主要以机动式抽查为主,集中总结阶段主要抓经验交流推广。这四个阶段各有侧重,环环相扣。重点围绕对安全管理、电网安全、供电安全和供电服务、重大设备、基建安全、信息安全以及反违章情况等方面开展。
此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共排查隐患x条,其中设备安全类x条,安全管理隐患类x条,电网安全类x条,供电和供电服务安全类x条(其中包括高危客户和重要用户类x条),信息安全类x条,多经安全类x条,基建安全类x条。我局将这些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统一归纳和分类,对一些不同地点但性质相同的隐患进行了合并,现整理出x条相对重要的各类隐患向xx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汇报,高危客户和重要用户类隐患已由营销处专题向省公司进行上报。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管理的作用,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我局在局主页上开辟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闻专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最新动态,各单位部门踊跃发稿,交流安全隐患排查的行动亮点和排查治理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促使安全隐患排查深入人心,动员全体员工自觉自主的融入到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成立以市局领导为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监督、指导、检查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时地飞行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以干部问责的精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开展。
1、有关供电安全类隐患:
主要有个别综合变对地距离不够或安装不规范,有些还处于路中间;居民建房与线路安全距离不够以及高低压线安全距离不足等,具体情况和地点各单位相关部门已备有详细台账。针对此类隐患,如果是用户原因引起的,我局采取及时发隐患通知书到用户,督促整改或协助其整改;如果是本单位原因引起的,我们均已安排计划,12月份前都将予以整改。
2、有关基建安全类隐患:
通过对基建现场的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施工区基坑周围安全围栏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无安全警示牌;基建现场油漆存放在五金仓库,危险品库无灭火器等隐患。对于此类隐患,有些可以立即整改我们已立即整改,其余的也要求在一周内予以整改,确保基建施工现场的安全。
目前,我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初步成效,但距全面夺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胜利,尚任重而道远。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省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和企业和谐安定。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部门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秋冬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3、积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风险评估等活动,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4、加强设备技术改造,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八
3年以来,我镇按照中央、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向好向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近3年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三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关于安全生产做到了逢会必提,逢节必严,逢漏必堵,全力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持续推动促落实。3年来我镇累计组织党员干部900余人次,召开关于安全生产的大小会议50余次,持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积极组织专班常态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累计派出专班超90批次600余人,检查场所超400家次,检查范围涉及加工企业、烟花爆竹门店、加油站、加气站、密闭操作空间、福利院、中心学校等,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01条。此外,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必定全面系统地严格排查,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平稳过渡。
二是警示驱动促落实。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工作人员会明确指出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具体环节,明确告知相关负责人具体安全隐患和不及时整改的严重后果,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无整改条件的依法取缔,累计下达整改通知书超50份,关停整改宾馆2家、舞蹈艺术培训学校1家,依法取缔违规售卖烟花爆竹商户11家,全力推动相关企业、门店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变“被排查”为“自己查”。
三是多方联动促落实。安全生产涉及范围广,部分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自为政难以达到根除隐患效果,为此我镇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积极推动多方联动。一方面,积极组织政法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国土资源所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排查效果,累计联合行动超50批次400人,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宣传办、中心学校、各大商户利用各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广播、横幅以及流动电子显示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累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9场,发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超90个,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页超5000份,发动商超电子显示屏20余户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90余条,充分发动民间力量,扩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覆盖范围,筑牢全民安全生产防线。
二、隐患整改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排查出201条安全生产隐患,关于荣鑫超市、裕佰惠超市、黑池舞蹈艺术学校、温哥华酒店的灭火器过期、数量不达标以及应急消防通道不达标等45条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的无证经营、“下店上宅”、无防爆灯、无线管、灭火器过期、灭火器数量不达标等121条安全生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依法取缔10家烟花爆竹经营门店,依法收缴鞭炮100余箱,劝导停止_爆竹门店5家,关于加油站、加气站、服装加工厂、中心学校等场所灭火器过期、灭火器不达标、无警示标志、无隔离标志、报警器未通电、易燃物品未规范放置等35条安全隐患也已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部分知识盲区。在联合行动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因年纪、岗位等缘故对相关条例和法律依据了解不足,理解不透彻。
二是专业人手不足。在行动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员给予指导性意见,可能存在隐患排查漏洞。
三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门店要催着改、推着改,还有部分现场要求整改之后,过一段时间再次“复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下一阶段我镇将组织安全生产专班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相关条例和法律知识。
二是加强人员力量。从各单位抽调更多骨干力量,发动更多熟悉业务知识的民间志愿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班力量。
三是扩大宣传范围。下一阶段我镇将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九
我公司在接到晋市安委办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2011】46号文件后,为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我公司迅速行动,制订措施,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仅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迫切大事。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各车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各车间也都成立了车间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活动内容及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发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活动氛围,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项,目前已整改。
项,整改率为100%.三、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根据晋安监管三字〖2010〗15号和泽安监发〖2011〗141号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准备合成氨工艺自动化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1年底前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改造工作。
总之,公司通过全面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安全科。
2011年11月19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
今年来,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中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立“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切实加强领导,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鹿城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在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政治工作中,我镇首先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及时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总负责,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行政村包村干部对联系村具体负责。在建立安全监管体系过程中,注重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政府组成人员的领导作用,二是发挥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的监管作用,三是发挥企业经营着的责任主题作用。
通过构筑覆盖全镇的安全监管网络,使隐患排查工作能够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经费能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一事,镇党委、政府年初就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原则,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整改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而引发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年初,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烟花爆竹目标管理责任书。在目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镇政府也与各中小学校立即开展自查,工作中注重自查与分组专项整治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和。
教学。
秩序。经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层层纵横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后,有关部门都感到压力很大,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自觉性明显增强,形成了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三、条块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整改督查,2008年是全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年,在隐患的排查中,我们清醒认识到:存在安全隐患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条件,发生安全事故就必然存在若干个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安全监管“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一抓手。
隐患排查整治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只有条块结合,各尽其能,各负其责,配套联动,强化监管,才能将这项基础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条就所谓工商、派出所、供电所、交管站等镇直单位,块就是镇政府所辖的村委会。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着主体责任,我们镇政府、镇直单位、各村委会承担着监管责任,监管单位要知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我们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每个责任单位明确各信息员和牵头联系的班子成员,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不深不细之处,生产中仍然存在着事故隐患,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有效的工作,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鹿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二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08〕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职责;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理解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景、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景、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景、安全教育培训情景、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景等。要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经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理解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资料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景、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景、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景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构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进取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进取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本事。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本事。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开发区信息平台、交通要道、召开不一样类别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规范统计,及时报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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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四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
第1。
二、适用范围。
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异常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景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一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景,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景,对发现的重要情景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景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景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景必查;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景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安全办公室;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景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景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六、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省安委会赣安[20xx]20号文《加强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县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对我县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隐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对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有安全隐患的公路进行登记、照相记录。
(二)核实上报(10月16—10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排查的隐患进一步核实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政府报批。
(三)综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隐患后治理一般隐患”、“先增设简易防护设施后建设规范防护设施”的方式。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设置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如:砌石头、填土方、打木桩设置警示标志等土方法进行简单避险。
全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和桥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点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二)桥梁桥台、桥栏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等级。
要把这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来来完成。确定带队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不下形式,踏踏实实地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六
市交通局:
根据市交通局和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现将昌图县交通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系统的首要任务来抓。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和制定了相应方案,做到了组织、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主重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其参加人数之多、规模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截至5月底,全系统3家单位参加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都及时落实人员得到有效整改,较好地保证了全年安全形势的稳定。县公路局负责道路建设安全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危桥监管、监控体系。通过设置醒目的限载限速标志标牌、临时超限检测点等措施,强化超限治理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对于重点危桥,进行24小时监管,保证桥梁运营安全,防止桥梁坍塌事故发生。重要交叉道口设立限速牌,加大小修工程建设力度。二是坚持定期上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三是加强道路养护,对县级以上公路坚持常年养护与重点养护相结合。四是深入贯彻执行交通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是我县交通建设有史以来施工项目最多的一年,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广度极大,我们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制定预案,有力保障了施工安全,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运管所、国营运输公司负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各类预案科学完善。交通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抗震救灾道路抢险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我局把面向基层、面向职工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主体方向,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问答等活动为载体,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全行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县局多方筹措40万元,在县客运站安装了安全检测仪,县公路局投资3,8万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更新来防火器材,改造了用电设备,添置了施工标志等。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表扬先进,处罚后进,及时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局领导小组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动真碰硬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予以通报。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交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活动的各项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长效管理、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行业安全行为,为构建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七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八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围绕“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组长:宋梅玲。
副组长:杨丰杰。
成员:张建普、张付晓、余爱梅、薛晓枝、鲍会敏、闫卫杰。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群体性事件危害化学药品、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治安安全、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使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看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设施,实验室、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学校危房和院墙的安全管理。主要看平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围墙是否有倾斜现象。
(6)加强卫生设施、日常饮水的安全管理。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设施进行处理,饮用水严把质量关。搞好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实验室和学生食堂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8)制订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结合预案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包括集中演练和日常演练)。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十九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篇二十
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事故隐患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1、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分析和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公司坚持每月1次对全公司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3、组织安全巡查组坚持每一天对全公司各单位重点煤气岗位现场巡回检查。
4、安环处巡检人员每一天对现场隐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并汇报情景。
5、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员对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进行自查,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工作随时自查,并现场落实整改。
6、各级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职责人员进行处罚。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和防护用具的使用;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7、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五、资金来源。
企业的安全投入资金,部分由大修理费用中开支,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事故隐患治理的基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