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律师服务合同(实用13篇)
合同是商事活动的合法基础,对于建立和谐的商业关系至关重要。编写合同时,应该遵循清晰、简明和易于理解的原则。精心起草的合同可以为商务活动提供安全和保障。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
2、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实现发项目的各项预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目的。
通过乙方律师参与项目筹备实施,全程跟踪项目涉法事务,强化项目专业化管理,防范各类法律风险,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大的法律支持,成功实现甲方项目的各项预定目标。
二、乙方服务范围。
(一)项目前期法律服务。
以法律专业角度参与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准备;提供工程项目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如下:
3、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房产规划、开工审批手续;协助起草、审核各类服务;。
4、协助甲方就项目设立公司,代理办理公司设立审批、工商登记等公司开办业务。
5、就项目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各投资人建立健全科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具体包括:
2.1.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3.3.2根据甲方关于节约工作成本的要求,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没有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笔列举,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3.3.3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4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资产金额少于10万元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其中不存在原始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纠纷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5.1.1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不良资产笔数确定,具体计费标准为:********(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可能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5.2.2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50%的款项;。
5.2.2.2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调查、复印、打印、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6.权利和义务。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具体包括:
2.1.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3.3.2根据甲方关于节约工作成本的要求,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没有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笔列举,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3.3.3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4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资产金额少于10万元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其中不存在原始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纠纷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5.1.1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不良资产笔数确定,具体计费标准为:(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可能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5.2.2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50%的款项;。
5.2.2.2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调查、复印、打印、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其他无。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关的资料,保证该等资料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对没有任何资料的资产提供书面说明,保证书面说明所陈述事实与所发生事实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协调*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接受乙方询问,根据乙方要求就相关事实进行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负责乙方人员在各二级单位本省区域内的交通等。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资料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的律师、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并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健康、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及其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害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请求违约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10.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0.3.3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0.4.5其他情形:。
11.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11.1种方式解决:
11.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11.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服务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3.其它约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13.3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保密函。
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
签字人:签字人: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六
除本。
合同。
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其他无。
6.2甲方义务。
保证书。
面说明所陈述事实与所发生事实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协调*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接受乙方询问,根据乙方要求就相关事实进行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负责乙方人员在各二级单位本省区域内的交通等。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资料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的律师、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并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健康、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及其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害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请求违约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10.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0.3.3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0.4.5其他情形:。
11.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11.1种方式解决:
11.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11.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服务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3.其它约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13.3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保密函。
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
签字人:签字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20xx_年_5_月_13日起至_20xx__年__5__月__12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__专__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专__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乙方的月工资为__1000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15__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由甲方出资,以乙方名义为乙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的出资,均由乙方办案提成中扣除,也从乙方办案中产生;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2、元律师费中的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金卡,享受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协助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协助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协助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协助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钻石卡,享受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银卡,基本服务、金卡,全程服务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办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______。
2、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一、交通费、行政收费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及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二、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___元,该费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项下的通讯费、传真费、及文件邮寄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___的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五、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十七、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十一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________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____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_______项:。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律师服务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即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性别:国籍:身份证号:
住所或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乙方(受托人即旅游服务者或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
地址:邮编: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事项项目标准人数使用时间单价费用合计。
1、代订国内国际旅游飞机票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2、代订国内旅游景点门票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3、提供导游服务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4、代订旅游用餐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5、代订交通工具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6、代订国内国际酒店住宿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7、大人元/人小孩元/人。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该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事项以外甲方所产生的问题,乙方作为委托人只有写协助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以随时披露该合同内容要求旅游辅助服务者为其提供服务。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无法使用或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项,但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责任免除。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充分证据。
2、甲方应当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使用旅游委托事项,乙方建议甲方外出旅游的游客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游客,因甲方游客自身健康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范围内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